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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金融創新在我國的發展範例

創新1.51W

試論金融創新在我國的發展

試論金融創新在我國的發展範例

周卓陽

金融創新是金融業為適應實體經濟發展的要求,在制度安排、金融工具、金融產品等方面進行的創新活動,是金融結構提升的主要方式和金融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現代金融發展史實質上是金融不斷創新的過程。受經濟體制的影響、金融改革滯後的約束以及金融機構治理結構不完善、市場競爭不充分和技術進步不足等多重因素的制約,我國金融創新速度相對落後,但入世後我國金融業的全面開放將為金融創新及金融發展帶來新的機遇,加快金融創新促進金融深化是我國金融業發展的必然選擇,必將推動我國的金融深化和經濟金融的可持續發展。

金融創新大致可歸為兩類:一類是金融制度創新;另一類是金融市場技術創新。

“創新”有三層涵義:(1)原創性創新,即思想的躍進,比如第一份期權合約的產生對於投融資行為來講,是一個全新的創造;(2)整合性創新,即將已有觀念的重新理解和運用,如期貨合約的產生;(3)組合性創新,如蝶式期權的產生。第一種創新主要是專家型的金融家起作用,後兩種創新則更需要實踐型的金融家。

一、我國金融創新的現狀

(一)我國金融市場創新始於上個世紀80年代,從20多年的創新曆程可以發現,我國金融創新具有如下特徵:

1、吸納性創新多,原創性創新少。金融創新主要是吸引、模仿和借鑑國外的管理模式和市場模式,主要表現為市場制度的建立和基礎金融產品的開發。這種創新惟一能夠確定的好處是速度快,而且能夠起到誘發新的創新的作用。吸收式創新的最大優點是創新成本低,主要是將國外的創新移植到中國市場。

2、負債類業務創新多,資產類業務創新少,金融產品結構單一。我國負債類業務創新是以四大國有銀行為導向和主體,有較濃的計劃特徵,推出的產品主要以滿足國有企業融資需求為主。資產類業務在20世紀90年代證券市場出現以後,也主要停留在股票市場,沒有形成多元化產品。

3、區域特徵明顯,特區和沿海城市金融管制相對寬鬆,市場比較發達,創新比較集中。金融組織機構高度集中,金融發展極不平衡,金融創新主要集中在上海、廣州、深圳、海南等金融業相對發達地區,內地金融市場的發展較為沉悶。這種格局同時加劇了國內經濟的二元化特徵。

4、金融創新靠外力推動,內部驅動不足。市場化的金融創新強調市場主體的內在激勵,但在計劃體制佔絕對優勢的情況下,創新的第一推動力受到削弱,其結果是中國的金融創新以自上而下的強制式推動為主。這種創新只有在創新主體能夠享受到大多數利益時才能出現,因而加劇了市場的壟斷特徵。在實踐中的明顯表現是,一方面由於監管過嚴,金融創新成本高昂,另一方面市場不規範,中、小投資者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護,作為金融主體的“暴利”造成了簡單的數量擴張。

(二)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我國的金融創新仍處於一個比較低級的階段,快速發展金融市場,需要消除很多制約因素。

1、要消除的制約因素是薄弱的信用基礎。金融市場和金融行為本身是信用高度發展的產物,離開了信用基礎,金融創新根本不可能出現和存在。我國的信用機制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政府來建立和推動的,在形式上基本屬於國有信用,典型的表現是銀行代表國家執行“出納”的功能。在這種信用機制裏,企業有借錢擴張、借債不還的內在動機。因而實體經濟部門(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業户等)資金需求旺盛,銀行“惜貸”,金融創新空間狹窄。

2、要削弱的制約因素是政府行為錯位。政府行為的錯位造成了金融創新成本增大,金融行為主體政策風險加大。一個成熟的駕馭市場經濟的政府應該通過制度設置來健全市場,通過市場化的操作來調控市場。我們的政府往往通過非經濟的手段來干預市場。政府對金融創新的趨利動機等特性突出表現為,出現於市場流動性、靠強制推銷的政府債券,以及不計成本的保值儲蓄等。政府行為的錯位還表現為金融市場立法不完善,立法缺乏前瞻性。

3、要消除的制約因素是金融創新主體風險意識薄弱、內在動因缺失。由於我國產權制度改革沒有到位,金融機構主體還沒有做到真正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沒能有效形成,金融主體缺少風險防範意識,“避險性”創新難以展開,其他創新也是表面的和缺乏市場支撐的。

4、需要消除的制約因素是利率、匯率管制。利率是資金時間價值,是資金使用的機會成本基準。利率水平的國家管制,使貨幣市場創新直接受到抑制。由於沒有一個市場化的利率作為參照標準,股權融資、債券融資的機會成本很難計量,造成融資行為扭曲。雖然我們在2001年2月份開始啟動利率市場化進程,但利率市場化和市場化利率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人民幣不能自由兑換意味着人民幣沒有市場價格,這就使得外匯套利保值創新受到制約。

5、需要消除的制約因素是金融人才短缺。人才是金融創新的主體,金融從業人員的素質是增強創新的供給能力,以及促使創新成果的模仿和普及的基礎。可是由於我們起步晚,從業人員素質普遍低下,政府推動性創新的格局一時難以改變,在巨大的政策風險之下,市場主體更偏好於投機,金融市場內部信用機制難以有效運轉。

6、需要消除的制約因素是技術水平落後。新技術的運用成本一方面決定了金融創新的成本,另一方面,新技術的廣泛使用又為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提供技術保障。受技術能力和水平的限制使得技術創新成為我國金融創新的薄弱環節。

二、我國金融創新的優勢

我國經濟正處於一個由集中管制的計劃金融運作向有管制的相對自由的市場化運作金融體制過渡。特別引人注目的是近幾年間有關金融的法制、法規環境建設取得了重大進步,這樣的金融環境是創新展開的最有利時機。金融創新活動有了立法保障以後,創新活動的未來預期損失將會下降,信用價值會逐步得到體現,社會信用機制因而能夠在法律和法規的基礎上得到加強,信用機制和以信用機制為基礎市場引導,使得金融創新可能進入快車道。

多元化金融主體的並存和壯大,會加劇競爭,導致金融創新向縱深發展。《信託法》、《銀行間中間業務管理辦法》、《證券公司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的出台,為多元金融機構的並存和在競爭中尋求發展提供了指引。更重要的是,我們從中還看到了金融機構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發展的趨勢,銀行、保險、證券、財務公司等各種中介業務在激烈競爭中謀求生存和發展,行業間競爭的加劇在第一階段會引導金融部門用技術壁壘謀求寡頭壟斷;在第二階段,則很可能會直接通過不斷的技術創新尋找技術上的先佔優勢,這都有利於金融創新。在金融行業內部,一些政策性、違規性盈利逐漸被堵塞,業務趨同、管理相似的粗放式經營已進入微利甚至虧損時代,依託金融創新實現業務分化與飛躍是金融業發展的內在要求。

金融業的對外開放和全球化進程加快。進入WTO使中國在市場建設和管制取向上要與國際接軌;同時,外資機構的進入加劇了競爭,中國必須通過金融創新來與之抗衡。

從金融市場發展的內在規律來看,金融市場的內涵式擴張和外延式擴張都會促使進一步的金融創新成為必要。中國金融市場存量巨大,但結構畸形,嚴重影響市場的培育和發展。另一方面,金融市場發展空間巨大,創新需求旺盛。目前,儘管銀行8次降息,銀行存款卻仍高達6萬多億元,加上居民和機構1萬多億元的滯留現金,總共高達7萬多億元的資金沒有合適的流向。一些金融產品如銀行間市場產品、資產支持的抵押擔保產品、銀行中間業務等,以及股票指數期權、期貨,可轉換債券等創新產品開發所需的市場環境逐步具備。市場結構性缺陷所導致的風險積聚使投資者避險要求增強,在缺乏賣空機制下開發套期保值工具,為投資者提供組合選擇需求迫切。

投資者素質逐步提高為創新產品市場開發提供了客户基礎。在間接融資市場,隨着產權改革的逐步深入,盲目貸款、逃廢債務的行為有所收斂,説明理性,尤其是信用理性在逐步建立;在直接融資市場,近年來投資者行為發生了顯著變化,市場由濃烈的投機氣氛向注重基本面迴歸,投資者行為開始分化,金融產品的個性化要求出現。

三、我國金融創新的路徑選擇

我國金融創新總的發展路徑應該是把市場主體的趨利衝動科學合理地引導到法制化的軌道上,既不壓制市場主體的創新積極性,也不片面遷就,防止積累風險。

(一)在金融工具創新方面堅持以原創性為主

由於我國市場環境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巨大差異,吸納型創新有很大的侷限性。如果單純走吸納型創新的道路,在外資擁有絕對技術優勢的前提下,一旦允許外資機構湧入,我國金融機構將面臨一場災難。中國金融創新必須從本國市場環境出發,必須堅持原創性。

贊同以吸納型創新為主的人認為,過去在金融工具創新上的失誤主要是由於吸納創新不規範,在操作中變動了其特性,使之喪失了所具備的特性和優勢。舉一個例子,比如CD(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的基本特性是大額(如美國規定為10萬美元)和流動性強,故能成為銀行大宗定期負債來源和企業各類短期流動資金的依靠站,有人認為,CD引入後表現不佳,主要是因為中國在吸納時改變了它的兩個特性—面額小和轉讓難,使之成了銀行一種高成本吸收居民儲蓄的工具。顯然,引進CD的創新主體並不是沒有意識到這個基本特性,而是在引入時缺乏結合國情的“原創性”,在簡單吸納中忘記了中國社會的資金分佈格局,造成失敗。由此可見,在我國搞金融創新,如果有吸納,一定是吸納人家的創新思想,而不是照搬照抄。

(二)堅持走與實體經濟發展相結合的道路

從本質上講,金融市場是實體經濟中用權利交易代替實物交易,以便降低實物交易成本的一系列規則、方法和場所的總和。金融經濟與實體經濟相結合是金融市場賴以存在和健康發展的基礎,是金融創新得以展開的保證。金融工具由於具有虛擬特徵,很容易被人為操縱,從而脱離實體經濟,出現我們常説的“泡沫”。因此,金融市場必須堅持走與實體經濟發展相結合的健康道路。

(三)堅持法制化、市場化的信用制度創新

信用制度是金融市場賴以存在的基石,沒有公信力的市場固然會抑制交易和投資人蔘與的積極性,沒有公信力的市場事實上根本就不會存在下去。信用制度的建立需要這樣幾個渠道來完成:一是以市場化手段發展中介機構,市場競爭使中介機構在生產中介產品時投入足夠的資源,同時市場秩序的維持成本(法律成本)也會較低。二是引進先進的科技支持系統,降低信息成本;三是在市場制度建設方面,避免管的過多過死,要相信市場。即便是在金融創新容易引發問題的時候,也不能片面強調管制,因為沒有理由認為行政力量比市場在防範風險方面更專業、更有激勵。

(四)堅持以提高金融機構業務能力和運作效率為核心的技術創新

業務趨同必然帶來利潤攤薄,只有堅持“精細化、特色化”的經營理念,才是業務發展的市場取向;也只有利用技術創新推動業務發展和運作效率提升,打造自身的核心競爭力,確立市場優勢,才能為金融業務整合和今後參與國際競爭打下堅實的基礎。

(五)不斷優化金融市場結構,在優化結構中防範金融創新可能誘發的風險

縱觀中國金融市場的發展歷程,可以説它基本顛倒了“先貨幣市場,後資本市場,資本市場以債券為主;先初級市場後二級市場,二級市場以場外交易市場為主”的內在順序,造成投機氣氛濃烈,市場理性不足的局面。從深層次講,主要原因在於市場結構畸形,比如產品結構,當市場上只有少數幾種可資交易的金融產品品種的時候,供需矛盾的突出,足以誘發泡沫風險。由於沒有一個成熟的債券市場,也就沒有一個市場化的利率水平,金融資本的機會成本缺乏參照,非理性的融資和非理性的投資是必然的。又比如市場結構,如果沒有一個交易場所競爭的局面,期貨市場、銀行間市場、貨幣市場、匯率市場以及證券市場就無法通過交易規則的競爭,降低交易成本,吸引更多的交易,交易規則就無法做到盡善盡美。更重要的是,交易規則的漏洞經常使得人們在金融市場交易的預期收益和預期成本發生扭曲,這會抑制創新,挫傷市場主體的參與積極性。

四、我國金融創新的主要內容

(一)制度創新。國有商業銀行要使自身的經營管理煥發全新的活力,增強自身的競爭能力,一要加快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步伐,推動股份制改造,完善現代商業銀行的法人治理結構,加快國有商業銀行的法人治理結構,加快國有商業銀行向現代化商業銀行轉化的步伐,增強其經營活力和競爭力;二要在不斷完善資本市場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快我國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業的融合,與國際接軌,實行國際通行的全能銀行制度;三是在用工制度和分配製度上進行創新,以經營效益為核心,建立適應市場需要的現代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

(二)體制創新。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按行政區劃設置分支機構,是銀行低效經營和資產質量欠佳,產生大量宂員的主要原因之一。國有商業銀行要走出困境,就應當按照商業銀行的經營原則,在管理體制上改革創新,徹底解決機構臃腫、決策緩慢、管理技術落後等問題,使銀行管理體制儘快與市場經濟適應,做到以最小的投入實現收益的最大化。

(三)產品創新。國有商業銀行要緊跟市場需求,研究客户需求變化,尋找金融產品的創新點,積極開發新產品。可聯合其他商業銀行對企業或項目進行集團貸款,併購貸款,可以以客户應收賬款為抵押開展保險業務等,要積極開發個人銀行業務新產品,使其更具適用性、靈活性,應當積極開發具有競爭能力的產品,探索存貸款、證券、支付清算、外匯、代理保險、租賃與諮詢等全能銀行業務的途徑,使國有商業銀行真正成為“金融百貨公司”。

(四)服務創新。在金融市場呈現全面競爭的今天,誰的經營理念轉變的快,適應變化的市場和需要,為客户提供優質服務,誰就能贏得市場、贏得客户、實現有效益、高質量的發展。要通過細分市場,建立分層次的客户服務系統,為客户提供高質量的信息諮詢、投資顧問和理財諮詢等服務,提高客户的滿意度;通過認真聽取客户意見,滿足客户需求,提高客户的忠誠度;通過優質客户的增加和客户對銀行依賴程度的加深,挖掘客户的貢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