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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民生的議案(精選20篇)

議案1.39W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1

老新村改造

仍存5大難題

建議:提前改造1x年前建造的零星小區

崇安區代表團、南長區代表團和北塘區代表團共44名代表提交的《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老新村改造步伐的議案》中,提出老新村改造是惠及廣大居民羣眾的好事、實事,是一項綜合性工程,希望市政府進一步加快老新村改造步伐,科學規劃,加大投入,精心施工,從根本上解決老新村的突出問題。該項議案指出,從1997年起,無錫市着手對x年前建造的、面積在2萬平米以上老新村,先後實施了14批整治改造,市、區財政總計投入近3億元,93個老新村得到整治出新,建築面積達1094.26萬平方米,受益羣眾達52.73萬人,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但是,老新村改造仍有很長的路要走,代表們指出了:老新村改造中,改造範圍有待擴大,資金投入有待加強,各自為戰有待協調,停車矛盾有待解決,長效管理有待推進。

老新村改造是惠及廣大居民羣眾的好事、實事,是一項綜合性工程。無錫市老新村改造面積較大,範圍較廣,這項工作本身也是一個動態過程。隨着城市現代化步伐的加快,居民對居住環境的改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進一步加強老新村改造工作,對於加強住房保障、改善城市形象、優化人居環境、構建社會和諧,具有十分現實而重要的意義。

代表們希望市政府進一步加快老新村改造步伐,科學規劃,加大投入,精心施工,從根本上解決老新村的突出問題。為此,代表們給出了具體的建議。其中,他們建議,圍繞改造目標,加快推進步伐。對下一步需要改造的1000萬平方米改造任務,市政府已明確分三步實施,即今年將x年之前建造的2萬平方米以上尚未整治改造的小區,通過多種形式整治完畢;明年開始,逐步整治~1x年建造的2萬平方米以上規模尚未整治改造的小區;第三步,對20xx年之前建設的小區進行整治改造,同時對零星住宅通過特修形式每年逐步消化,到x年將1x年之前建造的老新村整治完畢。代表們建議,圍繞這一目標,政府及相關部門要突出重點,整體規劃,分步實施。

特別是是對於1x年之前建造的200萬平方米零星小區,這些小區條件更差,改造呼聲更高,建議除了待拆小區外,對保留小區在改造次序上適當提前,儘快納入改造範圍。

另外,代表們建議:加大資金投入,切實加強監管;提高整治標準,確保改造效果,同時要加強部門配合,協調實施步調。老新村改造要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老新村整治辦公室的作用,組織房管、公用事業、園林、城管、公安、文體、民政、供電、電信、郵政等相關職能部門明確改造計劃及各部門的工作任務,協調各部門配合,開展交叉作業,做到綜合協調、有序實施,確保文明施工,減少浪費,避免多次擾民。對改造中停車位與綠化的矛盾問題,事前也要加強協調,做好細緻工作。此外,還要鞏固改造成果,推進長效管理。改變“重改造、輕管理”的傾向,把長效管理納入街道和社居委的工作內容並強化考核。還要組建好業主委員會,在小區範圍內強化業主自治,確立規範,建立制度,全體業主共同遵守,相互促進。

40%的新建住宅

小區未建社居委

建議:社區居委會建設要從規劃做起

崇安區代表團、南長區代表團、北塘區代表團共45名代表提交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社區工作的議案》中。

記者發現了一組分析數據:據有關調查,x年以來,無錫市新建住宅小區204個(目前已建成173個),其中,商品房106個、經濟適用房15個、農民安居房83個,總建築面積7932.1萬平方米,可入住21.86萬户。截至目前,建成並交付使用的173個新建住宅小區中,僅有41個小區已組建社居委,佔總數的23.7%;64個就近納入周邊社區管理,佔總數的37%;30個由物業代管,佔總數的17.34%;36個尚未建立社居委,佔總數的20.81%;2個正在籌建社居委。也就是説,尚有近40%的新建住宅小區未依法建立基層組織。新建住宅小區社居委建設嚴重滯後,影響基層建設和居民生活。

其中,議案舉出了實例:分別於20xx年8月和20xx年4月交付、入住率已經超過50%、建築面積分別達到60萬平方米的濱湖區南湖、瑞星家園大型市重點保障性住房小區,目前還均未建立社區居委會和社區事務工作站等,僅依靠專業物業公司在維持管理,嚴重影響基層管理工作和居民正常生活。

代表們表示,社區居民委員會在現代化建設和城市化發展中地位和作用日益顯著。它既是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又是基層政權建設重要基礎,並與羣眾生活和社會穩定息息相關。對於市民呼聲很高的“新建住宅小區社區居委會建設”的這一問題,代表們在議案中建議:重視加強新建住宅小區社區居委會建設工作,首先要從源頭開始,即從規劃建設特別是對重點工程規劃起始,就要把社區居委會建設科學統籌綜合考慮進去。包括對擬建(開發)居民户數規模、居委會工作辦事配套設施(含服務中心),居委會名稱、組建時間步驟、經費保障、工作人員配置等等相關事項,都需要考慮周到。加強組織領導協調,發展計劃和規劃建設部門要充分聽取民政部門意見,民政部門要依法發揮主管作用,編制建設規劃和規範,及時跟進實施建設,公安、勞動保障、衞生文體、殘聯等部門積極配合,並與小區建設同步、同時驗收交付,不能滯後。代表們還建議:加快已建成小區的社居委建設。對基層管理和羣眾的現實呼聲,各級政府要增強法律意識,作為當前關注民生、維護穩定的重要工作,突出重點方面(如大型、特大型的經濟適用房、農民安居房居民小區),統籌研究儘快解決。

目前,針對財政經費只對城市純社區予以保障的問題。代表們指出,近年來無錫市的城市化步伐加快,各類新建的小區日益增多。代表們給出了建議:按照市委、市政府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可以將新建社區(村居合一社區)和農民安置型社區的工作經費也納入財政保障範圍,落實同城同等待遇。

議案中還提出了,行政性事務進社區“費隨事轉”落實難,社區工作人員待遇偏低,社區資源各自為政,未形成合力影響效率等問題。代表們對提出的問題都一一給出了相應的解決建議。代表們建議:加強規範化建設,實行社區工作“准入制”。對進入社區的黨行政事務工作進行統一督察,明確合理的事項,清理不規範的事項,切實給基層組織減負減壓,確保社區工作正常運行,依法履行好社區自我管理和為居民服務的主要職責;真正落實“費隨事轉”,改變經費“捉襟見肘”現狀;打破民政、公安、衞生文體、殘聯等條線各自為政的狀況,明確社區事務工作站開展社區工作的內容事項、確定相應工作經費和工作人員,明確績效考核的主導權和調配權。對社區事務工作站的考核評估應以所在街道和社區為主;需要加強對工作人員的系統培訓、輪訓,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思想作風建設和做好工作的本領,使基層工作紮實開展,使人民羣眾滿意等。沈原 劉夢雪

為人民服務思想作風建設和做好工作的本領,使基層工作紮實開展,使人民羣眾滿意等。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2

提案號:26

案由:關於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問題的建議提案人:

內容: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縣人民齊心協力,攻堅克難,創業創新,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快推進,社會經濟建設突飛猛進,尤其是工業的異軍突起,使我縣人口、產業得到了快速集聚,大批省內外務工農民湧入我縣就業,在為我縣經濟建設注入新的活力同時,也帶來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難等問題。雖然,縣委、縣政府高度關注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教育問題,讓外來務工子女同樣享受到城區優質的教育資源,盡最大努力促進教育起點公平,出台了《青田縣城區暫住人員子女就學招生辦法》等一系列政策,讓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享受同城同待遇。但就青田目前情況來看,還需進一步去研究和解決。

一、存在問題

(一)城區校舍嚴重不足,不能滿足所有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近入學。具體表現在:

1、城區校舍不足,鄉級校舍閒臵。我縣農村學校學生逐漸減少,逐步流向縣城或集鎮,給縣城或集鎮學校帶來很大的招生壓力,同時也產生鄉校閒臵的現象。如吳坑鄉、貴嶴鄉、小舟山鄉三鄉最多學生總數達1600餘人,而今年吳坑鄉等三鄉學生總數不足200人。

2、務工人員子女就學人數急劇增加,國小生就學難尤其突出。隨着工業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外來務工人員劇增,如意爾康集團就有6000多務工人員,他們子女的教育問題自然就落在城區、集鎮學校的肩上。目前,青田共有在校國小生29432人,其中外來務工子女有12679人。且絕大部分分佈在縣城或集鎮。例如今年縣實驗國小、東山校區、城東國小、塔山國小、城西國小、水南國小共有學生7887人,其中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有5099人,佔總人數的64.7%。温溪鎮第一國小、第二國小、第三國小、第四國小、洲頭校區、沙埠校區共有學生4848人,其中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有3268人,佔總人數的67.4%。

(二)學生人均用地、綠化面積等指標低下,未達到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標準

在《浙江省九年制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評定標準(試行)》中明確規定:“三類中國小校園用地面積指標36個班級為9.64平方米/生,18班級為10.43平方米/生”。青田縣城實驗學校校園用地面積11552平方米,36個班級,學生人均用地面積為5.89平方米/生;城東國小校園用地面積7453平方米,36個班級,學生人均用地面積為4.29平方米/生;温溪鎮第二國小校園用地面積是2658平方米,18個班級,學生人均用地面積2.77平方米/生,温溪高中洲頭校區校園用地面積675平方米,10個班級,學生人均用地面積1.42平方米/生。上述數字表明,我縣部分學校硬件設施未能達到義務教育標準化要求。

(三)學校專用教室嚴重不足,跟新課程背景下的素質教育不相符

部分學校因缺少多媒體、音、體、美、計算機房等專用教室,無法開設最基本的課程,基本的課外活動得不到保證。到目前為止,部分學校的上課模式還停留在一支粉筆,一本教科書。學生一天六節課,除了教室上課,還是教室。多媒體、音、體、美教室、計算機房、400米環形跑道,這些本來是學校必備的,可對他們來説,卻成了難能實現的美好願望。就目前青田縣各國小情況看,還有大部分學校專用教室嚴重不足,跟新課程背景下的素質教育不相符。

二、幾點建議

解決好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問題是實現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推進城市化建設的迫切需要,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儘管近年來,縣委、縣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效果明顯,但要讓每一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有書讀、讀好書,相關部門還須進一步調查研究,科學規劃,整合資源,協調發展,統籌解決好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教育問題,使他們安心在我縣工作,為我縣的經濟騰飛注入新的活力。

(一)統籌規劃,合理利用,進一步優化學校佈局

1、科學規劃,解決外來務工子女入學工作。根據經濟發展行政區劃調整的趨勢和城市建設的需要,以及和諧、兩化一新等新理念融入同時,建議政府要充分考慮當地人口增減、城市發展、產業升級後外來務工人員流動趨勢,較為準確預測每年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人數,及時調整我縣教育規劃,適時新建、擴建校舍,合理配臵教育資源,從更高層面、更寬視野來考慮城鄉架構、產業的分佈、功能配套及教育佈局。

2、充分利用閒臵教育資源,緩解城區、集鎮學校的招生壓力。我縣部分鄉校校舍閒臵,教育資源未能有效利用,建議將這些閒臵學校可以由城區學校實行“一拖一”的管理模式,統一招生,統籌安排教師和學生,以達到教育資源的共享。如杭州、衢州均有成功的辦學經驗,值得鑑賞。

(二)規範管理,因人施教,讓務工子女享受平等教育

1、規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工作。實行“入學綠卡”制度,陽光招生,保證農民工子女方便入學。為加強對農民工子女的入學管理,建議申辦農民工子女“入學綠卡”,有計劃的接收農民工子女,如凡在本縣務工就業的外來務工者,根據暫住地和施教區域,憑暫住證、勞動用工合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材料,到就近學校為子女申領“入學綠卡”。只要持有“入學綠卡”孩子,就能跟本學區的孩子同等待遇地到規定學校入學。為了保證學校接收外來學生的積極性,政府可設立相應的補助制度,對於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的學校,除了政府按學生實際人數撥足事業費和公用經費外,還實行一定數額的經費獎勵性補助。學校憑“入學綠卡”結算。2、民工子女評優考學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實行混合編班教學。混合編班是“和諧共進”的基礎。首先,我們將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與本地學生混合、統一編班,這是實現“和諧共進”的第一步,這同一個班級中,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與本地學生朝夕相處,在生活和學習上相互照應,使外來民工子女在短時間內融入主流,讓其適應新的學習環境。

(三)加大投入,完善設施,努力改善學校辦學條件

1、在發展工業的同時,有計劃的預留標準化的學校教學用地,參照浙江省九年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的標準建設高標準校園。把學校標準化建設納入到了全縣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之中,採取有效措施,不斷加大教育建設投入,通過完善教育資產管理、優化資源配臵等途徑進一步加快學校標準化建設進度。

2、加強校園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學校佈局新的標準,加大資金投入,建設標準化校園: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樂教室、美術教室、書法教室、語言教室、計算機教室、勞動教室等專用教室和輔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圖書室、科技活動室、心理諮詢室、體育活動等公共教學用房及其輔助用房,有一定比例的綠化場地。3、隨着我縣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外來民工子女就讀的人數將會越來越多,其義務教育問題將會日益突出,為此,我們有責任和義務去解決好外來民工子女就學問題,並按照確保教育優先發展,推進教育均衡發展,豐富教育內涵發展的工作思路,積極推進實施素質教育,深化學校內涵發展,紮實推進教育均衡發展,加快教育優質化進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實現我縣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3

案 由:解決農村中國小實際困難

提案 人:

發佈日期:x年4月24日

內 容:

近幾年來,我縣抓住校安工程和危房改造工程建設的契機,農村中國小硬件條件大為改觀,校園面貌煥然一新。然而有限的公用經費無法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大部分中國小校又產生了新的債務,學校的持續發展受到了嚴重的阻礙。造成當前中國小校債務的主要原因有:(一)校安工程的許多附加工程、輔助設備都由學校自行解決。(二)學生營養餐實施後,工人工資進一步增多,臨代人員工資也成為學校一大債務負擔。(三)水電費負擔沉重。農村中國小水是路老化、浪費嚴重,也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學校維修費用增加。

綜上所述,當前農村中國小在發展過程中面臨着一些急需解決的困難,特建議:

1、加大教育經費投入力度,尤其針對農村中國小

2、科學有效使用,解決當前實際困難

(1)投入專項資金,解決農村中國小臨代人員工資(根據學校規模、學生數核發)

(2)投入專項資金,逐步對農村中國小校水、電路進行改造。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4

是著名的旅遊區 ,來到旅遊的客人大多數是國內外或是港奧台地區的同胞,他們遊玩景區名勝後很多遊客會結伴或由導遊帶到市區的舊城區觀光遊覽,特別是到舊城區南門街觀賞餘慶橋古橋風貌口該橋是座木結構的廊橋, 有上百年的歷史 ,有着清明上河圖古橋活化石的美譽 ,很多遊客在橋上拍照錄像留念 ,對這座古廊橋特別感興趣 ,覽興之餘順便到舊街上走走看看,拍拍照片彔彔像 ,筆者經常看到他們交頭接耳似乎在評論這片古街 ,也許在他們的想象中認為這就是武夷的老城區 ? 在橋上看下來是河灘的垃圾堆和茅屋 ,遠處是高低起伏新舊不一的房子 (無規劃 ,很多房子都是近期搶建的違章建房), 在街道上拍照錄像自然是兩側破舊不堪高低不一的舊木板房了,沿街兩側柱子或板壁橫樑上桂滿了很多蜘蛛網一樣密密麻麻的電線、電話線和閉路電視線。雖然這幾年有關部門曾耗費巨資進行舊電網等方面改造 ,舊的蜘蛛網似的電線、電話線、問路電視線依舊掛在沿街兩側 ,實在大煞風景 ,而且存在着極大的安全隱患 ,一旦漏電或失火 ,將使整個南門街 “火燒連營”,後果不堪設想,這決不是危言聳聽。希望再一次能引起市政府部門、新豐街道辦等相關部門重視和警惕。南門街舊城改造工作已唱了十幾年 ,終因種種原因干擾失去機會 ,現階段的開發成本是前些年的許多倍 ,開發起來更加困難重重。現建議政府趁着黨中央提出 “建設海西經濟區” 的重要戰略目標和有利時機 ,針對南門街實際情況進行分段分片改造。利用古廊橋餘慶橋作為品牌效應 ,改變x市區唯一一處舊城南門街,不要讓一條破舊不堪的街道影響整個著名旅遊城市的風貌和聲譽。為此建議:

1 、加快南門街舊城改造步伐 ,當前應抓緊搞好舊城改造規劃和前期準備工作 , 一旦條件成熟即可鋪開。

2 、南門街舊城改造在短時間內無法完成 ,住在南門銜的人口中有一半以上人口是外來臨時租住人口 ,非常密集 ,用電用火範圍十分廣泛 ,應加強安全管理。

3 、舊城區衞生環境非常差。儘管有保潔員一天兩次收垃圾 ,一些人只圖自己方便省事 ,垃圾糞便都往河裏傾倒 ,街道居委會或城管部門應經常到他們中間去宣傳並加強管理口

4 、兩側佔道擺攤影響車子通過 ,還有一些小青年經常在人行道上擺桌設賭 , 十分猖狂 ,應加強社會治安綜合管理。

5 、沿街兩側柱子或板壁橫樑上掛滿了很多蜘蛛網一樣密密麻麻的電線、電話線和問路電視線等 ,建議政府部門責成有關單位整理整齊或整改清楚。

總之 ,我們期盼政府部門早日做出決策 ,讓南門街舊城改造工作早日實施 , 為國際旅遊城市增添光彩。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5

20xx年4月,杜某到陝西長城鐵塔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城鐵塔公司)鍍鋅車間工作,20xx年7月27日,杜某在上班時被空中落下的鋼材砸中左腳。經治療,於20xx年7月14日出院,共住院336天。

20xx年7月16日,杜某母親(張新會)向高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因杜某與長城鐵塔公司未簽訂任何書面的合同,不具備工傷認定的基本證據要求。所以高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議杜某先行證明其與長城鐵塔公司的勞動關係。20xx年8月31日,杜某正式向高陵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請求確認其與長城鐵塔公司的勞動關係。20xx年10月8日,仲裁委作出高勞仲案字(20xx)19號裁決書,裁決杜某與長城鐵塔公司存在勞動關係。裁決後,長城鐵塔公司不服,向高陵縣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請求法院依法確認杜某與長城鐵塔公司不存在勞動關係。20xx年4月12日,高陵縣人民法院以(20xx)高民一初字735號判決書,判決杜某與長城鐵塔公司存在勞動關係。長城鐵塔公司仍不服,訴至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該院以(20xx)西民二終字第02104號判決書維持了一審判決。後長城鐵塔公司向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該院以(20xx)陝賠民申字第00094號裁定書駁回了其再審申請。

20xx年1月9日,高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工認字(20xx)第074號工傷認定書,認定杜某為工傷。20xx年4月23日,經西安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鑑定,杜某傷殘為七級,停工留薪期三個月。杜某將工傷認定書郵寄送達給長城鐵塔公司,長城鐵塔公司對工傷認定書不服,認為送達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20xx年2月28日,長城鐵塔公司向高陵縣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請求撤銷(20xx)第074號工傷認定書。

20xx年7月6日,杜某依據工傷認定書及勞動能力等級鑑定書向仲裁委提出工傷待遇申請,請求長城鐵塔公司支付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並要求單位辦理養老、醫療、失業保險。20xx年10月30日,高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了高勞仲案字(20xx)32號裁決書,部分支持了杜某的仲裁請求。雙方均不服,起訴至高陵縣人民法院,高陵縣人民法院認為,首先,原被告雙方的勞動關係已由該院(20xx)高民一初字735號判決書和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西民二終字第02104號判決書得以確認,確認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其次,高陵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作出的(20xx)第074號工傷認定書,已認定杜某所傷害為工傷,長城鐵塔公司辯稱西安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作出的鑑定結論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其辯稱理由不能成立。因為長城鐵塔公司作為勞動爭議一方,放棄申請鑑定也不申請複查,是對自己權利的放棄,因而其辯稱觀點不能成立;三、各項賠償數額問題,雙方爭議較大,本院依法判決長城鐵塔公司支付杜某護理費等各項費用共計179377.5元。後雙方又上訴至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以(20xx)西中民二終字第00843號依法維持了一審判決。

現該案判決已經生效且已履行。至此,杜某與長城鐵塔公司的工傷賠償案件歷經四載,終於落下帷幕。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6

教育目的,師生安全工作應是第一位的。為此特制定春遊安全預案。

一、學校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張永梅

副組長:韓永繼、浦 玉、丁汝玉

組 員:陳 陽、吳正山、楊芳

二、負責人分工:

總指揮:張永梅

副總指揮:韓永繼、浦 玉、丁汝玉

後勤安全負責人:韓永繼、吳正山、楊芳

通信聯絡負責人:各年級負責人

各年級負責人:

一年級 :劉戎蕾 二年級 :楊 芳 三年級:陳 陽

四年級 :洪 健 五年級:吳正山 六年級:許詠梅

三、工作職責:

1.後勤安全負責人職責:(1)全面負責本次活動的安全工作,併為本次活動做好後勤服務工作;(2)全面關注師生的安全;(3)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2.各年級負責人職責:(1)做好協調工作,督促帶隊教師按時到崗;(2)全面關注學生的安全;(3)及時妥善處理偶發事件;(4)嚴格執行導遊的安排;(5)通訊設備保持暢通,隨時和總指揮保持聯繫;(6)出發和回校必須聽從學校的統一安排。

3.帶班老師職責:(1)活動前要加強安全教育。安全內容:乘車安全、活動安全、飲食安全。(2)和家長做好溝通,瞭解有特異體質的學生;(3)組織學生帶些常用藥品;(4)精心設計、安排學生的活動;(5)活動中指導學生的活動,並維護活動、乘車秩序,做好疏散工作,到非遺園應要求學生嚴格遵守規則,有秩序地參加各種活動,不互相推搡,文明觀看演出,演出結束要鼓掌歡迎,;(6)關心每一位學生的身體狀況;(7)要密切關注學生,不讓學生走出自己的視野,離開活動目的地必須清點人數;(8)關注學生用餐安全衞生情況;(9)要求所有學生在活動過程中注意衞生,不得隨意亂扔紙屑和零食皮,將垃圾裝袋帶走!(10)發現意外情況及時彙報,妥善處理偶發事件;(11)活動中途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隊, 教育學生要有團隊意識,互相幫助。活動後所有班級必須先到班級清點人數後方可讓學生排隊走出校園,並隨時關注孩子的接送、回家情況。

四、附:各班級人數、帶班教師及車次安排

五、春遊活動地點及車輛安排

活動地點:非遺園

車輛安排:本次春遊活動安排 輛客車。

年月日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7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規範公司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以及中國證監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擬對《公司章程》作以下修改、補充和完善,請予以審議。

一、修改章程第四十條

章程原第四十條"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修改為"控股股東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負有誠信義務。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謀取額外的利益。

控股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干預公司的決策及依法開展的生產經營活動,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控股股東與公司應實行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各自獨立核算、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

二、修改章程第五十四條

章程原第五十四條"監事會或者股東要求召集臨時股東大會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簽署一份或者數份同樣格式內容的書面要求,提請董事會召集臨時股東大會,並闡明會議議題。董事會在收到前述書面要求後,應當儘快發出召集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二)如果董事會在收到前述書面要求後三十日內沒有發出召集會議的通告,提出召集會議的監事會或者股東在報經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地方證券主管機關同意後,可以在董事會收到該要求後三個月內自行召集臨時股東大會。召集的程序應當儘可能與董事會召集股東會議的程序相同。

監事會或者股東因董事會未應前述要求舉行會議而自行召集並舉行會議的,由公司給予監事會或者股東必要協助,並承擔會議費用。"修改為"監事會、獨立董事或者股東要求召集臨時股東大會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單獨或者合併持有公司有表決權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下稱"提議股東")、監事會或者獨立董事提議董事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時,應以書面形式向董事會提出會議議題和內容完整的提案。書面提案應當報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備案。提議股東、監事會或者獨立董事應當保證提案內容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在收到監事會或者獨立董事的書面提議後應當在十五日內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召開程序應符合本章程相關條款的規定。

(三)對於提議股東要求召開股東大會的書面提案,董事會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決定是否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應當在收到前述書面提議後十五日內反饋給提議股東並報告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證券交易所。

(四)董事會做出同意召開股東大會決定的,應當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通知中對原提案的變更應當徵得提議股東的同意。通知發出後,董事會不得再提出新的提案,未徵得提議股東的同意也不得再對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進行變更或推遲。

(五)董事會認為提議股東的提案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應當做出不同意召開股東大會的決定,並將反饋意見通知提議股東。提議股東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放棄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或者自行發出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提議股東決定放棄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應當報告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證券交易所。

(六)提議股東決定自行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應當書面通知董事會,報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備案後,發出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通知的內容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1、提案內容不得增加新的內容,否則提議股東應按上述程序重新向董事會提出召開股東大會的請求;

2、會議地點應當為公司所在地。

(七)對於提議股東決定自行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董事會及董事會祕書應切實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保證會議的正常秩序,會議費用的合理開支由公司承擔。會議召開程序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1、會議由董事會負責召集,董事會祕書必須出席會議,董事、監事應當出席會議;董事長負責主持會議,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2、董事會應當聘請律師,按照有關規定,出具法律意見;

3、召開程序應當符合本章程相關條款的規定。

(八)董事會未能指定董事主持股東大會的,提議股東在報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後會議由提議股東主持;提議股東應當聘請律師,按照有關規定出具法律意見,律師費用由提議股東自行承擔;董事會祕書應切實履行職責,其餘召開程序應當符合本章程相關條款的規定。"

三、修改章程第六十七條

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條後增加一款"股東大會審議董事、監事選舉的提案,應當對每一個董事、監事候選人逐個進行表決。改選董事、監事提案獲得通過的,新任董事、監事在會議結束之後立即就任。"

四、修改章程第八十條

公司章程第八十條後增加一款"公司應和董事簽訂聘任合同,明確公司和董事之間的權利義務、董事的任期、董事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責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補償等內容。"

五、章程增加一條,作為第九十六條,原第九十六條至第一百零三條順延為九十七條至第一百零四條。

第九十六條董事會應認真履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職責,確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平對待所有股東,並關注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

附件2:

授權委託書

茲全權委託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單位)出席遼寧時代服裝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股東大會,並對會議議題行使表決權。

委託人簽章:委託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人股東帳户:委託人持股數:

受託人簽名:受託人身份證號碼:

委託日期: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8

為切實加強社區建設,進一步提高城市現代化管理水平,促進中心城區經濟和社會事業的健康、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中辦發〔〕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意見。?

一、社區居委會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xx大精神為指針,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加強城市基層組織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發展社區經濟為中心,以街居組織建設為核心,以繁榮社區文化為載體,以強化社區服務為切入點,緊緊圍繞居民的生活需求,規範建設,發揮職能,加強管理,為居民羣眾創造環境優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際關係和諧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促進社會穩定,推動經濟發展。?

(二)基本原則。一是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居民”的原則。以不斷滿足社區居民的社會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和文明程度為宗旨,做到“民需我做、民困我幫、民憂我解”。二是堅持“共駐共建,資源共享”的原則。充分調動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廣大居民的力量廣泛參與社區建設,營造“社區是我家,建設靠大家”的良好氛圍。同時,使社區內的單位和居民最大限度地共享社區資源,形成歸屬感和認同感。三是堅持“完善體制,有序管理”的原則。建設按照責、權、利一致的要求,着力改革城市基層社會管理模式,完善“一級政府、三級管理”的管理體制,明確社區居委會職能,理順社區居委會與政府及聽取和審議社區年度工作計劃及工作情況報告,選舉產生社區居民委員會,討論決定社區居委會重大事項,評議物業公司工作,聽取和反饋居民、單位意見、建議,責成社區居委會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居民所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

社區居委會是社區工作的執行層,是居民代表會議的辦事機構,成員至人,具體職數由街道確定。社區居委會選舉產生後,報街道辦事處備案。社區居委會下設社保民政、婦女、計劃生育、文化體育、治保調解、環保衞生六個專門工作委員會,分別由居委會成員兼任主任,建立居民小組、樓長、單元組長、居民代表為骨幹的縱向工作網絡,在實行物業管理的社區,成立在社區居委會領導下的業主委員會,對物業公司及其經營者進行選擇、聘用、監督。?

(三)大力加強社區黨組織建設。加強社區轄區內的黨員管理工作,特別要加強流動人口、無業居民、下崗職工中的黨員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內黨員的管理工作。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政治領導核心作用,通過開展“黨員聯繫居民”、“黨員奉獻社區”等活動,將社區內的黨組織和黨員組織起來,共同為社區建設貢獻力量。強化和提高街道黨組織的綜合協調職能,建立街道、社區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形成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共同參與的社區黨建工作新格局。同時,大力加強社區羣團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其在社區建設、管理中的積極作用。?

(四)配齊配強社區居委會幹部隊伍。總的要求是,社區居委會幹部的配備,本着年輕化、知識化、職業化的原則,經社區居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或招聘。具體由組織部門牽頭,人事、民政部門參與,制定專門辦法並組織實施。“村改居”的社區居委會可暫時沿用原村委會班子,待換屆時再做調整安排;“市場型”社區居委會班子組成由街道和業務主管部門共同商定,承擔市場管理工作的人員,可優先聘用;“企業型”社區居委會班子組成由街道和企業負責推薦、確定,可先由企業推薦組成人員名單,並上報街道備案;“小區型”社區居委會班子組成由街道負責,居委會主任可直接由街道下派。除“村改居”的居委會外,其他類型的新設社區居委會組成人員,未經民主選舉前,可組成社區居委會籌建委員會開展工作。新設立的社區居委會,社區黨支部書記和居委會主任採取“一人兼”的形式。為了便於工作,社區居委會幹部中至少有一名女同志。?

(五)加大社區居委會建設的投入。一是建好社區居委會辦公場所。要按照每個社區居委會總的辦公面積(不含商業網點)不低於平方米的標準建設社區居委會辦公場所,使每個社區居委會都擁有“五室、兩站、一校、一場所”,即黨支部居委會辦公室、警務室、閲覽室、文體活動室、計劃生育服務室,社區服務站、衞生保健服務站,社區人口學校,羣眾文體活動場所。“村改居”的社區居委會辦公場所原則上在原有村委會的基礎上建設,對達不到要求的辦公場所進行改建擴建,確需新建的,由街道辦事處選定地點並把關落實。二是配齊社區居委會辦公設備。每個社區居委會都要配備辦公桌椅、辦公電話、檔案櫃、電腦等必要的辦公設備。三是落實社區居委會辦公經費、改善社區居委會幹部待遇。“村改居”的社區居委會幹部的工資,原則上由原經費渠道解決。新設立的社區居委會(“企業型”除外)專職幹部,工資和辦公經費由市、街兩級負責,市財政每年每人撥款元,不足部分由各街道、有關部門和單位解決。街道下派幹部如參加所在社區的居委會選舉,當選後幹部身份不變,原工資、獎金、福利待遇發放渠道不變,落選後另行安置。其他招聘的社區居委會幹部由街道統一落實勞動人事關係及各項社會保險,落選或解聘後,安置和一切待遇同時取消。?

(六)明確社區居委會職能。社區居委會是社區建設的主體,主要依法行使社會事務管理職能,為轄區居民服務。其主要職責是:

(1)向居民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教育居民遵紀守法,履行法定義務。

(2)召集和主持社區居民代表會議(或居民會議),向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執行會議的決定、決議,監督執行居民公約或自治章程。

(3)加強本居住區居民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開展多種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學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化娛樂活動,教育居民尊老愛幼、扶困助殘、擁軍優屬、團結互助、移風易俗,養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發展居辦經濟,管理本社區居委會的財產,辦理本居住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根據自願原則籌集本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所需經費。

(5)組織社區居民開展便民利民的服務活動(包括志願者服務、網點服務、家政服務、保潔服務、醫療服務、信息服務),為居民排憂解難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9

台海瑪努爾核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於 20xx 年9月 21 日 審議通過了《關於補選監事的議案》。 同意將隋勝強作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提交公司20xx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任期 自股東大會選舉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監事會屆滿為止。

監事候選人簡歷見附件。

公司最近兩年內,曾擔任過公司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監事人數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單一股東提名的監事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台海瑪努爾核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xx 年 9 月 22 日

附件:

監事候選人簡歷:

隋勝強先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68 年 11 月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曾任煙台冰輪股份有限公司主管會計、副部長,煙台冰輪集團有限公司副總會計師,煙台泰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福建錦江科技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現任煙台市台海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總監。

隋勝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

隋勝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條規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屆滿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給予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期限尚未屆滿及公開譴責懲戒的情形。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10

人大代表提交制定食品安全生產條例議案

大頭嬰事件,不斷髮生的食物中毒,農產品的農藥殘留,致癌物質在食物中出現……近年來,一項項聳人聽聞的“禍從口入”使得“吃在廣東”變得不那麼令人放心,食品安全也由此走進廣大消費者關注的視野。

今年,《廣東省食品安全生產條例》列在省人大立法規劃的第一位,眾多代表委員也積極建言。沈演泉等16位省人大代表向省十屆人大四次會議提交了本次大會的一號議案,其內容就是建議省人大盡快制定《廣東省食品安全生產條例》。

四大隱患威脅食品安全:

安全隱患之環境污染

沈演泉在議案中詳細闡述了當前食品安全的種種隱患,排在首位的就是環境污染。在珠江三角洲,由於城市工業和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生活廢棄物和工廠“三廢”的排放也日益增多,土壤污染也日趨嚴重,類似鎘這樣的致癌重金屬含量超標,有些菜地重金屬的含量甚至和礦山地區差不多。

以廣佛都市圈為例,根據華南農業大學聶呈榮等教授的調查表明,在整個廣佛都市圈,所有農田和菜園地土壤中所調查的Cu、Pb、Zn、Cd等重金屬元素的平均含量都已超過了全國土壤背景值,其中Cd的污染非常嚴重。這導致了佛山市區菜園地所有蔬菜重金屬Cd含量均嚴重超標。四種主要葉菜———菜心、油麥菜、生菜和芥菜的Cd含量與土壤Cd的含量、交換態量、鐵錳態量呈極顯著正相關,其中與土壤Cd交換態含量的相關係數最高。

安全隱患之農藥殘留、激素污染

在食品生產過程中,普遍存在濫用農藥、化肥的現象,許多農產品的農藥和化肥殘留量嚴重超標;在動物的飼養過程中,也存在濫用激素、飼料添加劑和抗生素等現象,有的甚至大量使用瘦肉精。另外還有多環芳烴等有機物造成的污染也在嚴重影響着食品安全。

安全隱患之轉基因風險

除關注食品的外來污染,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問題也日益受到重視。在我國,轉基因作物的種植要得到農業、環保部門的批准,現在只有轉基因棉花可用於商業化生產。雖然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例事例證明轉基因食品有害,但並不代表轉基因食品就是絕對安全的,比如農藥用了幾十年才看出有危害。

轉基因產品到上世紀80年代才問世,短短20xx年的時間,技術發展很快,但評價的科學機制還很不完善。因此,可以肯定地説,轉基因食品存在風險,採取慎重態度總是沒有錯的。

安全隱患之無法可依

由於食品安全法仍未出台,目前我省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僅僅有規無法,也沒有專職的執法隊伍,造成食品安全的生產環節、流通和消費環節的監管與形勢發展和要求不相適應。私宰生豬情況比較嚴重、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比較嚴重、食品安全工作制度還不夠完善、食品安全行政執法隊伍還不夠規範、城鄉居民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低、安檢設備不完善等問題使得食品安全監管無法完成監管之責。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11

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

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草案)》的議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x年和x年先後公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税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税法》,對於貫徹對外開外的方針,吸收外商投資,促進中外經濟技術合作和交流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隨着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發展,這兩個法律在實際執行中日益顯露出不夠完善,有些規定已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為了更好地促進對外開放,進一步改善外商投資環境,妥善解決目前存在的問題,財政部經過廣泛調查研究,徵求意見,討論修改,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草擬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草案)》。這個草案,國務院已於x年12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經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十八次會議審議。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中提出的意見,國務院對草案又作了一些修改,現將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草案)》關上,請予審議。

國務院總理

x年3月28日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12

國政協委員錢鋒昨天表示,當年終獎數額超過某個臨界點哪怕1元時,對應的納税税率將提高一檔,如從3%提高到10%。如果處理不當,將會出現納税人的納税額大幅增加,導致年終獎“多發少得”、實際收入不升反降的情況。全國政協委員、華東理工大學副校長錢鋒認為,這種“多拿1元錢多交千元税”的現象不合理,背後原因是計税方式不合理。

建議:修改年終獎計税方法

錢鋒認為,如果將年終獎平攤到每個月,那麼速算扣除數應該減12次,而不是隻減一次。減一次速算扣除數造成的後果,就是會產生多拿幾元獎金卻要多繳數千甚至數萬元税收的不合理結果,也就是説,税前收入高的人,税後收入反而低了。這樣不能體現納税的公平性。

為此,他提出兩個解決方案。第一,採用新的應納税額計算方法。如果將年終獎平攤到每月計税,正確的算法是先計算每月的納税額,再乘以12,得出年終獎納税額計算公式:

應納税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資金/12×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12。舉例來説,甲年終獎為18000元,應納税:(18000/12×3%-0)×12=540元;乙年終獎為18012元,乙應納税:(18012/12×10%-105)×12=541.2元。乙多拿了12元資金,要多交1.2元税,12元的税率10%。

第二個方案是採用年收入平攤月均方法計税。建議在企事業單位第二年一月發去年年終獎時,採用年收入平攤月均的方法進行計税,公式如下:去年月均計税收入=(去年基本收入+去年年終獎 )/12,根據去年月均計税收入計算得出去年月均應納税額,然後按如下公式計算年終獎納税額:年終獎納税額=去年月均應納税額×12–已納税額。

問題一:

對低收入工薪族不公平

年度收入相同交税卻不同

錢鋒表示,目前年終獎計税方法對低收入或月收入不均的羣體是不公平的。

例如,如果甲月收入是xx元,年終獎是18000元,平均月收入3500元,根本不需納税,按照目前的算法卻要繳495元税;

如果乙月收入是10000元,年終獎也是18000元,平均月收入是11500元,每月應納税1045元。乙每月應納税:(10000-3500)×20%-555=745元,年終獎納税540元,乙少納税(1045-745)×12-540=3060元;

再比如,甲每月收入3500元,不用納税。乙1~6月月收入1000元,7~12月月收入6000元,下半年每月需納税(6000-3500)×10%-105=145元,共需納税145×6=870元。雖然甲乙兩人的年度收入一樣,乙卻要多繳870元税。

問題二:

計税方法不合理

多拿1元錢多交1155元税

錢鋒表示,出現“多拿1元錢多交千元税”的怪現狀,需要從我國年終獎個人所得税計算方法上找原因。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資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税方法問題的通知》,納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税:

(1)如果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税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税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資金×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税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税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資金-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當前的年終獎納税計算方法存在問題。主要是目前年終獎納税計算方法不夠合理。他還舉了幾個例子:

例1:甲的年終獎18000元,因為18000/12=1500元,其適用税率為3%,所以應納税18000×3%-0=540元,實際收入為18000-540=17460元;但是,如果乙的年終獎是18001元,因為18001/12大於1500元,其適用税率為10%,所以應納税18001×10%-105=1695.1元,實際收入為18001-1695.1=16305.9元。乙多拿了1元資金,卻要多交1155元税。

例2:甲的年終獎660000元,其應納税660000×30%-2755=195245元;但如果乙的年終獎是660001元,其應納税660001×35%-5505=225495.35元。乙多拿了1元資金,卻要多交30250元税,收入反而比甲少3萬餘元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13

××公司關於申請發行短期融資券的議案

各位股東:

為了促進主營業務的發展,滿足公司日常營運週轉的資金需求,優化融資結構,降低融資成本,經公司第××屆董事會第××次會議討論,審議通過了發行不超過人民幣××億元的短期融資券的議案,並提交至本次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短融券募集資金將主要用於公司的流動資金週轉,降低公司的融資成本。根據目前市場利率水平,本次短融券的預計年綜合融資成本在×%左右低於公司的綜合財務成本,預計每億元節省財務費用人民幣××萬元。

公司擬授權公司總裁在有效發行額度內, 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短期融資券的發行事宜(包括但不僅限於每一次發行的數量、發行時間、發行期限、利率、承銷商和中介機構的選聘、信息披露)並簽署相關文件。

以上議案請各位股東審議、表決。

××××股份有限公司

××××年十二月四日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14

關於加快推進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建議

提案人:王旭海

內容

據第二次農業普查,全縣有19萬人舉家長年外出,分佈在國內各地,留在農村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村勞動力只有5.6萬人。他們留在農村的“種不好,不願種,種不了,管不了”的土地、林地怎麼辦?唯一的辦法是合理、有序、規範地搞好土地使用權流轉,進行規模經營,推進農業現代化、發揮土地規模經營效益,加快農村人口內聚外遷的步伐,推進城市化建設。

據不完全統計,全縣20畝以上種糧大户有146户,5000多畝,種蔬菜大户50多户,1000多畝,這些大户都是通過土地流轉發展起來的;全縣水果面積14萬畝,其中經過流轉發展的有3萬多畝,佔20%以上。我縣農村土地流轉 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又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式。目前在流轉中存在認識欠到位,手續不完備,機制不健全,管理不規範等問題,具體來説:一是土地流轉的總量偏少,特別宜開發山地、荒芫耕地資源豐富,但引導種植大户、工商業主開發為數不多。二是土地流轉的層次較低,多數農田流轉是口頭協議、代耕形式,易造成農田拋荒。三是土地流轉手續不規模,多數沒有簽訂規範的流轉合同,易產生糾紛,土地流轉期限較短,有的承租方採取短期行為,不願作較多投入,未能很多落實保護耕地措施。同時,流轉機制不完善,中介組織匱乏,出租方找不到承租方,只好請人代耕或無償倒貼轉讓,而想擴大經營規模的專業大户,又難以找到有流轉意向的對象。四是農業效益比較低,農民對規模經營積極性不高,制約着土地流轉。 為了繼續推進我縣農村土地使用權有序流轉,促進高效生態農業發展,建議:

1、提高認識。要把土地流轉作為貫徹xx屆三中全會精神,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重要舉措,充分認識土地流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制定扶植政策,積極穩妥地推進土地使用權流轉。

2、規範程序。建議成立縣級耕地、林地流轉管理服務機構,專門指導土地流轉工作,土地流轉應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規範有序進行,不論採取什麼形式,應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辦理簽約和登記手續,並報管理機構備案。

3、完善機制。首先要發展農業專業化經營,促進土地流轉,通過“公司+基地+農户”產業化模式,促進農業結構合理調整,多方位多形式不斷擴大規模種植,加大基地建設推動土地規模流轉。二要積極研究把農户中經營粗放、土地效率較低的土地集中起來,發展高效生態農業的方法和途徑,在政策上和開發資金上給予適當的傾斜,採取多種形式鼓勵種養大户發展規模經營。三要着力於發展二、三產業加快扶貧小區建設和城鎮化建設步伐,積極引導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使下山脱貧農民在穩定的二、三產業中就業,在城鎮安居樂業。同時對自願長期流轉土地的農户積極探索土地承包經營權臵換社會保障政策,讓農户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解決“離土農民”的後顧之憂。

4、加強服務。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要 積極引導,加強管理。有條件的鄉鎮可參照建立土地流轉管理機構,做好流轉土地的登記、諮詢、評估,推介土地流轉合同的簽訂、合同鑑證手續的辦理、合同糾紛的調解等,依法保障流轉雙方合法權益。

提案號:21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15

《關於進一步加大分佈式光伏政策支持力度的提案》

為更好地推動我國分佈式光伏發展,江蘇愛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鑫明光(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等會員企業建議:

1.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保障已安裝分佈式光伏的穩定收益。建議將現有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由1.9分提高到3分錢,來解決現有的補貼資金缺口以及未來光伏裝機量大幅增長的問題。針對當前部分百姓不相信20年的光伏補貼政策能夠持續,收益的不確定性導致分佈式光伏發展受阻等問題,建議國家出台文件保障20年補貼的穩定性。

2.出台國家標準對部分建築類型強制安裝分佈式光伏。建議出台國家標準,對滿足以下條件的既有和新建建築強制要求安裝分佈式光伏系統,來促進分佈式光伏的發展:1)年綜合能耗超過1000噸標煤的工業企業;2)年用電量超過300萬千瓦時的商業企業;3)新建建築屋頂面積達20xx平方米以上;4)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高於1.5噸標煤的工業企業。

3.出台政策針對多層住宅小區以及高壓自管小區鼓勵物業安裝分佈式。民用多層住宅由於存在產權共有問題,往往要取得整棟單元樓的鄰居認可才能安裝光伏系統,高壓自管小區的用電也存在產權界定問題。建議出台政策鼓勵小區物業來出面安裝分佈式光伏,並實現與業主利益共享。

4.免除分佈式光伏發電增值税。免除分佈式光伏發電產業的增值税,作為促進分佈式光伏發電的重大財税政策實施。

5.簡化流程解決併網難的問題。建議國家出台政策,簡化和統一併網要求條件與流程。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16

一、案情簡介

劉某給個體老闆王某當司機,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現在王某拖欠工資不給,劉某能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訴王某索要工資?

二、律師解答

在本案中,劉某不能就向王某索要工資問題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劉某雖然未與老闆王某簽訂勞動合同,但勞動關係依然成立,劉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劉某需要提供證據能夠證明事實上勞動關係的存在,例如:打表記錄、工資條、工作證、工作服、同事等等。但劉某不能直接到法院進行起訴,因為本案的爭議屬於勞動爭議,而我國實行的是勞動仲裁前置程序,未經仲裁裁決法院不予受理,即勞動爭議仲裁程序是訴訟的必經程序,勞動爭議當事人要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就必須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由民事庭依民事訴訟程序進行審理。

三、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17

關於加快温州城市軌道交通規劃與建設的議案

改革開放以來,隨着温州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推進,人口在中心區高度集聚,對城市中心區交通產生了巨大的壓力。雖然先後5屆市政府連續努力,投入大量的財力、物力和人力,新建和拓寬了眾多的道路,但是我市現時的道路系統仍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需要,交通擁堵已成為阻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影響人民工作生活的突出矛盾。國內外城市建設的實踐經驗證實,單純依靠增加道路交通設施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交通擁堵問題,而建設城市軌道交通是主要的有效的解決辦法。

一、加快我市軌道交通規劃和建設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1、是解決人民羣眾“出行難”的重大民生和民心工程。從當前我市交通現狀來看,城市核心區的相當多路段高峯時段已呈飽和,擁堵路段越來越多,擁堵延續時間越來越長。以交通秩序混亂、安全保障水平不高、運輸效率低下為特徵的“出行難”已經成為廣大人民羣眾高度關注、反映強烈的社會問題,成為影響人民工作、生活的突出矛盾。建設軌道交通,是落實市委、市府提出的公共交通優先戰略的一項決策,是優化我市生活環境的重大舉措,更是兼顧眼前和長遠的羣眾根本利益,擴大市民出行範圍,節省出行時間,解決羣眾出行難矛盾的一項民生和民心工程。

2、是順應温州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建設沿海產業帶、建設温州大都市,是事關今後温州全局和長遠發展的兩大主題,而加快以交通為重點的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是實現這兩大主題的

前提條件和基礎。軌道交通的建成是一個都市型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象徵和體現,它完善了城市的基礎設施,提高了整個社會的運行效率,從而調整和優化我市發展佈局,為沿海產業帶平台建設和大都市建設提供必要和必須的交通環境,從而增強了城市功能。

3、是提高温州整個社會運行效率的需要。公交車、出租車、和私家車因為不具有準點到達功能而制約了它們的運行效率;與其相反,軌道交通運輸車以其快速、準點、運量大的絕對優勢,不僅使大量人羣節省了出行時間,而且滿足了他們準時到達目的地的需求,從而提高了整個社會的運行效率。

4、是構建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城市交通方式。軌道交通具有節約土地、運量大、耗能少、污染小、環保等特點,是資源節約型、環保型的城市交通方式。據國外統計資料表明:在土地佔用方面,公交車單位乘客佔用土地面積0.9m2-1.6m2/人,小汽車單位乘客高達26.7m2/人,而地鐵則只佔0.1m2/人。我市城區土地已是寸土寸金,再大量增建、擴建道路交通顯然是不可取的。在能耗方面,公交車和小汽車的能耗分別是軌道交通的3倍多和12倍。在環境保護方面,我市近年來機動車快速增加,尤其是牌照放開後,私家車數量更是突飛猛進;機動車污染物排放量已佔城市大氣污染物的40%以上。加快實施利用電力推動的軌道交通建設,可以有效減少汽車尾氣排放,改善城市空氣的質量,從而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

5、是改變我市城市交通滯後局面的需要。在我省,杭州和寧波兩市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已熱火朝天地進行,這兩個兄弟城市的地鐵建設已按規劃鋪開。而我市的軌道交通處於規劃的前期。由於軌道交通工程技術含量高、影響面廣、時間跨度長,必需提前準備,未雨綢繆,等到交通擁堵不堪時再來研究,很可能為時已晚。

二、我市建設城市軌道交通的條件已具備

1、物質保障條件已具備。據市統計局今年3月27日發佈的《温州市20xx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表明,20xx年末全市常住人口達790.1萬人;全年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157.03億元;全年完成客運量已大大超過20xx年的26148萬人,即單向高峯遠遠超過1萬人/小時,接近3萬人/小時。換句話説,20xx年,温州的人口規模、經濟指標、客流規模指標均已符合國辦發[20xx]8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快軌道交通建設管理的通知》中對城市軌道交通發展輕軌申報的基本要求並接近發展地鐵的基本要求。

2、現在啟動我市軌道交通在時機上比較有利和合適。國家“”規劃中明確提出“有條件的大城市和城市羣地區把城市軌道交通作為優先發展領域”的發展戰略,表明國家對軌道交通已經擺上了重要的議事日程。而且,軌道交通工程浩大,技術要求高,相當部分是地下開挖作業,一條線的開工到建成往往需要5年以上時間,因此,應該超前規劃和建設,決不能等到城市

交通擁堵不堪時才建設。

3、我市城市中心區的主要路段交通流量已飽和,交通擁堵現象日益嚴重,而建設軌道交通是解決城市交通的最有效措施。

4、“出行難”已成為全市居民反映強烈的社會問題和突出矛盾,不僅影響了廣大羣眾的生活工作,也制約了社會經濟的發展,成為“瓶頸”問題。

三、幾條建議

1、建立強有力的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要向杭州、寧波兩市學習,儘快建立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發改委、規劃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國資委、財政局、交通局、環保局、監察局、鹿城區政府、甌海區政府、龍灣區政府等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温州市軌道交通規劃與建設領導小組,同時將現存的温州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撤消或合併在新建領導小組之內,並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2、抓緊編制《温州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建設規劃》及相關的軌道交通線網規劃和預測、預研報告。

3、組織專家論證並落實《温州市城市綜合交通規劃》中尚未確定的軌道交通結構形式。

4、在列入《温州市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內容中的温州市軌道交通網絡建設規劃中,對擬建的“快軌1號線”、“快軌2號線”、“快軌3號線”沿線途經温州城市中心區的地下部分要有前瞻性的規劃和設計,建設為地鐵規模。

5、鐵路温州新客站啟用後,把原火車站改建為温州的軌道交通樞紐。

讓代表們深感欣慰和振奮的是,3月19日,我市首個科學的、規劃在先的濱江商務區地下空間利用規劃方案通過會審。該方案將未來地鐵建設納入整體框架,將地下第二層設計為未來地鐵站台兼車庫,超前地發出立體開發地下空間資源的強音。雖然該方案還只是個案,但是説明本屆政府對城市主要功能區建設的信心和規劃在先的新理念。

我們期盼:温州城市軌道交通早日結束規劃,這項重大民生、民心工程,能早日開工建設並建成。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18

農村環境保護是關係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改善農村面貌、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

當前,隨着農業集約化的快速發展和農村生產方式的轉變,以及城鎮化和工業化對農村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增加,加劇了我國農村環境的總體惡化。而農村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後,環境監管能力薄弱以及環保資金普遍短缺,使農村的環境保護和治理困難重重。為此,我們建議:

一、建立統籌城鄉與區域的環境保護管理機制。加強城市環保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向農村地區的輻射和延伸,逐步實現城鄉環保一體化。

二、制定各級農村環境保護規劃。在國家層面應儘快制定出台《全國農村環境污染防治規劃》,明確指導思想、分期目標與重點方向。

三、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制度性基礎工作。儘快制定、頒佈《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農村環境保護條例》等,依法加強對農村環境的監督管理。

四、建立多元化的生態補償機制。首先,建立國家生態補償專項資金,用於跨省行政區域的流域生態補償;建立省級生態補償專項資金,用於跨設區市行政區域的流域生態補償。其次,開徵生態補償税,集中財力支持重點生態區域的生態保護與建設。再次,建立財政轉移支付機制,上游地區為保育和改善生態環境限制了地方經濟發展,流域下游地區政府應對上游地區進行財政轉移支付。

五、強化農村環境污染治理資金保障機制。建立完善以各級政府財政支持為導向、農村集體和農户投入為主體、工商企業及社會團體等其它社會資本共同參與的穩定投入渠道。

六、研究普及農村環保實用技術。結合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清潔生產,把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秸稈等廢棄物綜合利用有機結合起來,實現農村生活污水的生態化處理和糞便、垃圾、秸稈等的資源化利用。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19

6月30日,清遠市六屆人大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召開,會議聽取並初步審查了市政府關於《清遠市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草案)》的議案,該條例預計於今年年底出台。

值得注意的是,《清遠市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草案)》是我市依法行使立法權之後的首部實體法,被稱為清遠“首法”。

《清遠市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草案)》

該條例共六章四十五條,在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結合清遠市飲用水源水質保護的顯示狀況及需求,主要對我市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劃定、飲用水源的水質保護、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做了詳細規定。

市六屆人大會環資工委對於《條例(草案)》的初步審查意見指出,飲用水源是人類的生命之源、生存之本。

目前,我市飲用水源水質基本保持穩定、形勢良好,但也存在市區飲用水源由於選址規劃原因,保護存在極大困難;備用水源建設相對滯後等問題。

然而,現行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還不能滿足我市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的需要。

另一方面,我市在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工作中積累了大量的管理經驗,國內外立法提供的有益借鑑以及社會和羣眾對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工作的普遍關注,為立法提供了成熟的社會條件。

作為我市的首部實體法,《條例(草案)》的制定工作備受社會各界關注。4月份以來,市人大會相關負責人曾赴我市8個縣(市、區)提前開展了立法專題調研,市人大會法工委也多次深入有關鄉鎮、村委會、市環保局、水務局、林業局等進行立法調研,並組織到廣州、中山等地學習取經。

儘管提請第一次審查的《條例(草案)》主要對我市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劃定、飲用水源的水質保護、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做了詳細規定。但其中的一些不完善之處,依然逃不出市人大會組成人員、法制委員會成員、立法顧問和列席人員的“法眼”。

關於民生的議案 篇20

劉某從事裝卸工作。20xx年9月7日中午,劉某下班回家吃午飯,後在乘坐蘭某的摩托車返回單位途中被高某駕駛的肇事車輛撞傷,經搶救無效死亡。公安機關對該事故進行調查後認定:蘭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88.9mg/100ml,屬醉酒,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高某血液中未檢出酒精,但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劉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20.8mg/100ml,在事故中無責任。

事後,劉某之妻曹某向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要求確認劉某死亡屬於工傷。該區人社局認為,劉某事發時系醉酒狀態,其死亡不符合工傷認定條件,決定不予認定或視同工傷。後曹某申請行政複議,複議機關北京市某區政府作出維持原認定的決定。

曹某遂至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經審理認為,死者劉某在事故中不承擔責任,雖然當時其處於醉酒狀態,但涉案交通事故的發生與劉某醉酒行為之間缺乏因果關係,某區人社局適用法律錯誤,應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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