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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工作簡報(精選6篇)

2022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工作簡報 篇1

我國在線旅遊龍頭企業以雷霆手段打擊不合理低價遊。近日,攜程發起“堅決抵制不合理低價遊”行動,對於供應商和產品,從平台准入和監管上打擊不合理低價遊,設置“警示價”,並主動將100多條涉嫌不合理低價的旅遊產品下架。10月30日,為了進一步保障旅遊者利益,配合國家旅遊部門的整治,攜程進一步提高平台限價標準,不合理低價產品將無法上線,並再次下架了一批涉嫌不合理低價的產品和供應商。同時實施新的監管規則 ,全面通報供應商要求積極配合及響應,攜手一起抵制“不合理低價遊”。此外,還在客户端和網站的搜索上屏蔽低價,引導旅遊者理性消費。

2022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工作簡報(精選6篇)

10月以來,國家旅遊局在全國範圍開展“不合理低價遊”專項整治行動,多家在線旅遊企業積極響應,將疑似“不合理低價遊”產品予以下架處理。10月28日,國家旅遊局進一步組織召開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專項行動情況通報會,要求各大旅行社企業加強內部管理,杜絕銷售“不合理低價遊”產品,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

攜程旅行網副總裁、攜程旅遊業務總經理王湧表示,不合理低價遊損害了旅遊者利益,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堅持品質和服務的旅行社也深受其害。作為國內領先的在線旅遊度假平台,攜程願意從平台准入和系統監管上建立行業新標準,做好行業表率,全力配合國家旅遊局和各地旅遊主管部門,抵制“不合理低價遊”產品,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針對平台上千萬級的旅遊度假產品,攜程升級平台系統規則,一是產品上線設定最低價格限制標準,依靠大數據,以目的地歷史同期售價作為參考,結合實時市場情況,系統自動計算警示價格。二是系統自動監測上千萬的產品班期價格,出現非正常低價時,系統自動發出預警,轉至相關運營人員進行審核處理。三是在事後監管上,對於嚴重損害旅遊者利益的產品和供應商將立即下架、清退。

針對在平台上售賣產品的10000多家旅行社,攜程旅遊平台還實行新的流程規則,對於違規旅行社加大處理力度。一是以虛構價格誘導消費者預訂產品,然後強制客人購物、自費或增加客人購物、自費,延長停留時間,一旦發現做產品下架整改。二是產品未提前明示,然後提出額外增收費用的情況,將追究相關賠償責任和處罰;三是對於因為不合理低價產品導致客人重大投訴和相關部門處理的,追究相關賠償責任、清退供應商。

對於用户,攜程旅遊平台也實施更高的售後服務標準,實施“6重旅遊保障”和“先行賠付”在內的消費者保障計劃,報名全國各家旅行社的產品,都可以由攜程統一負責售後服務、投訴賠付。攜程“透明團”保障公示了一系列賠付標準,旅遊者遇到權益受損的情況,都可以向攜程投訴。

王湧表示,遵照國家旅遊部門監督、指導,攜程將依據用户第一的原則,積極主動承擔企業的職責,並與全行業旅行社同行一起,盡最大努力提供“放心的價格、放心的服務”,實現“讓旅行更幸福”的攜程公司使命。

2022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工作簡報 篇2

10月28日,陝西省旅遊局在西安舉行“開展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專項行動”新聞發佈會以及整治動員會,省旅遊局副局長趙躍虎以及省旅遊局旅遊環境質量稽查隊負責人介紹了本次活動:按照國家旅遊局要求,本次專項行動從11月開始,為期半年,在全省範圍內全面清理涉嫌“不合理低價遊產品”。

據悉,本次專項整治活動,是在國家旅遊局要求下,自上而下開展的一場全國性整治活動,陝西省旅遊局結合我省實際,線上線下同治理,對各市(區)提出要求:成立專項行動整治小組,制定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組織屬地旅行社、分公司及營業網點開展自查自清行動,在11月10日前將涉嫌“不合理低價遊”的產品全面下架,各地要加強對一日遊的規範等,重點打擊涉嫌“不合理低價遊”經營的旅行社,規範旅遊合同簽訂,在全省推廣“倡議書”,鼓勵旅遊購物企業發佈自律公約等。

整治“不合理低價遊”有助於淨化旅遊市場,防止遊客跌入“購物團”等陷阱,今日起,市民和遊客以及旅遊從業人員,發現“不合理低價遊”都可以撥打省旅遊局稽查電話029-85261437或國家旅遊服務熱線12301或本報熱線029-88880000進行投訴。

2022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工作簡報 篇3

日前,安徽開展為期半年的聯合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專項行動。其間,省及合肥市旅遊局約談安徽好之旅等5旅行社,要求上述旅行社立刻整改,下架不合理低價產品。

日前,安徽省旅遊局會同工商、網信、物價等部門在全省範圍內部署開展為期半年的整治專項行動,全面清理涉嫌“不合理低價遊”產品。據瞭解,專項行動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加大旅遊市場檢查,重點約談並查處涉嫌“不合理低價遊”經營的旅行社。二是嚴查合同簽訂、購物場所等關鍵環節,切斷“不合理低價遊”鏈條,堵住“不合理低價遊”源頭。三是發揮行業自律作用,鼓勵旅行社自願公開承諾做“誠信經營旅行社”。

專項行動不是下馬威,而是動真格。近日,省旅遊局約談了安徽好之旅,合肥市旅遊局約談安徽百事通等4家旅行社。主管部門對安徽好之旅主要負責人提出警告,要求繼續整改,下架涉嫌不合理低價遊的全部11條產品,併成立了工作組進一步徹查。

合肥市旅遊局要求安徽百事通國際旅行社、安徽和平國際旅行社、安徽明珠國際旅行社及安徽海聯國際旅行社對其在網站上發佈的低價旅遊產品作出書面説明,並立刻整改,下架不合理低價產品。 旅遊部門表示,將繼續對旅遊市場的低價遊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對約談過的企業再碰低價旅遊紅線的,一經查實,將從重進行處罰。同時,將響應國家旅遊局號召,突出主體責任,鼓勵旅遊企業向社會主動承諾誠信經營。

2022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工作簡報 篇4

從11月10日起至20xx年4月底,海南省集中開展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專項行動,將通過公佈指導價格、嚴查合同簽訂、嚴管購物場所等方式,嚴厲打擊“不合理低價遊”。

此次整治中,海南省將對綜合旅遊網站、旅行社網站、旅遊在線預定服務網站、旅遊景點網站和網站旅遊頻道、旅遊網站APP以及媒體等進行摸底,堅決清理、查處和關閉一批違法違規和嚴重失信發佈“不合理低價遊”信息的旅遊網站和廣告。

同時,海南省將嚴查合同簽訂,切斷“不合理低價遊”鏈條。嚴厲查處旅行社不與旅遊者簽訂合同或者簽訂虛假合同的行為,以及旅行社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理銷售包價旅遊產品,未與旅遊者訂立包價旅遊合同,未在包價旅遊合同中載明委託社和代理社基本信息等行為。嚴管購物場所,堵住“不合理低價遊”源頭。

2022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工作簡報 篇5

昨日,全市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專項行動正式啟動,到2月底前,將嚴打低價產品、嚴查合同簽訂、嚴管購物場所,通過加大檢查、督查和處罰力度,全面遏制“不合理低價遊”。

1出現“不合理低價遊”行為

據桂林市旅遊發展委員會負責人介紹,由於目前旅遊誠信旅遊指導價格制度尚未建立,一些存在背離價值規律、低於經營成本,以不實價格招徠遊客、以不實宣傳誘導消費、以不正當競爭擾亂市場等不合理低價遊行為有所抬頭,部分旅行社或營業網點不按規定簽訂合同;景區門票及購物店商品價格虛高、回扣高現象普遍;存在無資質經營旅遊業務、無導遊資格執業的違法行為;虛假旅遊宣傳廣告還未得到有效遏制。

2將如何治理這些現象?

該負責人表示,在本次專項行動中,將嚴打低價產品,嚴查合同簽訂,嚴管購物場所,通過這“三嚴”,切斷不合理低價遊的利益鏈條,消除不合理低價遊的根源,集中力量,重點整治旅行社的營業網點、灕江旅遊秩序和一日遊市場,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將依法從重處罰。

同時,將進一步加大綜合執法力度,旅發委將聯合公安、工商、税務、物價等部門,聘請財務審計專業人員參與,集中檢查旅行社等旅遊企業是否存在商業賄賂、偷逃税款、虛開發票、低價傾銷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物價部門的負責人還發布了《規範旅遊行業價格行為提醒書》,提醒各旅遊行業經營者嚴格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加強價格自律。同時,將加緊聯合各相關部門儘快建立旅遊誠信旅遊指導價制度,為旅遊行業經營行為提供價格準繩。

五種“不合理低價遊”

1.旅行社的旅遊產品價格低於當地旅遊部門或旅遊行業協會公佈的誠信旅遊指導價30%以上的;

2.組團社將業務委託給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費用或支付的費用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

3.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或支付的費用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旅遊團隊的;

4.旅行社安排導遊領隊為團隊旅遊提供服務,要求導遊領隊墊付或嚮導遊領隊收取費用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旅行社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其他“不合理低價”行為。

2022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工作簡報 篇6

如今外出旅遊觀光,成為城鄉居民的主要休閒方式之一。而一些旅行社所報的超低價格遊雖然吸引了不少遊客,但由此引發的問題也不少,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為此,宜春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於本月上旬下發“通知”,從即日起,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為期半年的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專項行動。

嚴打低價產品——

遏制“不合理低價遊”勢頭

“通知”指出,制定全市各地旅遊團隊日均最低消費參考價及旅遊產品誠信指導價,向社會公佈。

同時,對綜合旅遊網站、旅行社網站、旅遊在線預定服務網站、旅遊景點網站和網站旅遊頻道、旅遊網站APP以及媒體等進行摸底,聯合網信部門堅決清理、查處和關閉一批違法違規和嚴重失信發佈“不合理低價遊”信息的旅遊網站和廣告。嚴厲查處旅行社為招徠、組織旅遊者發佈的低價信息,以及虛假宣傳、誤導旅遊者等行為;打擊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不正當利益等行為;打擊旅行社要求導遊人員和領隊人員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或者支付的費用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的旅遊團隊,要求導遊人員和領隊人員承擔接待旅遊團隊的相關費用等行為。

嚴查合同簽訂——

切斷“不合理低價遊”鏈條

“通知”要求,嚴查旅行社不與旅遊者簽訂合同或者簽訂虛假合同的行為,以及旅行社委託其他旅行社代理銷售包價旅遊產品,未與旅遊者訂立包價旅遊合同,未在包價旅遊合同中載明委託社和代理社基本信息等行為。

嚴查旅行社未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委託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的行為,以及旅行社不按照包價旅遊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擅自變更旅遊行程安排等行為。

嚴查旅行社將包價旅遊合同中的接待業務委託給其他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地接社履行,以及未與地接社訂立書面委託合同,未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未向地接社提供與旅遊者訂立包價旅遊合同的副本,地接社不按照包價旅遊合同和委託合同提供服務等行為。

嚴管購物場所——

堵住“不合理低價遊”源頭

《通知》明確,旅遊部門會同工商部門依法查處購物場所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壟斷行為、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會同税務部門依法查處從事購物場所經營的納税人偷逃税款、虛開發票等税收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會同價格主管部門依法查處購物場所經營者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欺詐宰客、低價傾銷,以及達成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行為,整頓規範旅遊市場價格秩序。

《通知》要求,要充分發揮全市各級旅遊投訴電話和舉報平台作用,鼓勵社會各界積極提供“不合理低價遊”的線索;強化媒體的輿論監督,支持媒體曝光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的典型事件。

專項行動分工作部署(20xx年11月中旬前)、集中整治(20xx年2月底前)、鞏固提升(20xx年4月底前)三個階段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