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位置:首頁 > 行政公文 > 通知

國税通知書範文

通知1.21W

國税是國家税務系統,與"地税"對稱,是一個國家實行分税制的產物。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税收承擔着組織財政收入、調控經濟、調節社會分配的職能。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國税通知書,供大家參考!

國税通知書範文

國税通知書範文一

由於你(你單位) 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七條規定,現對你(你單位) 的税款進行核定,核定結果如下: 核定增值税為 元; 核定消費税為 元; 核定 税為 元; 核定 税為 元; 核定税款總計為 元。

税務機關(章)

年 月 日

國税通知書範文二

梧州金廣源紡織有限公司:

納税人代碼:450400397235210,法定代表人:熊亮洋。

因採用其他送達方式無法向你單位送達《税務檢查通知書》(梧市國税稽檢通一〔20xx〕21號),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主要內容如下:

我局決定派李雲嫦、袁燦等二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對你(單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間(如檢查發現此期間以外明顯的税收違法嫌疑或線索不受此限)涉税情況進行檢查。屆時請依法接受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本《税務檢查通知書》即視為送達。紙質文書請前往梧州市國家税務局稽查局領取,地址:梧州市新興三路26號梧州市國家税務局稽查局102室。

聯繫電話:6022773

梧州市國家税務局稽查局

年1月3日

國税通知書範文三

上海朵舜實業有限公司等688户單位:

你(單位)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税申報和報送納税資料(詳見附件:未申報單位明細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的有關規定,限你(單位)於20xx年7月17日前到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税務局各辦税服務廳進行納税申報與報送納税資料,改正税務違法行為。逾期仍不改正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徵收管理法》、《税務登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如對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税務局申請行政複議;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税務局第一税務所

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税務局第二税務所

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税務局第三税務所

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税務局第四税務所

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税務局第五税務所

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税務局第六税務所

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税務局第八税務所

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税務局第九税務所

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税務局第十税務所

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税務局第十一税務所

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税務局第十二税務所

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税務局第十三税務所

上海市寶山區國家税務局第十五税務所

年六月一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