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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違紀通報(通用5篇)

通報1.4W

學生違紀通報 篇1

各書院:

大學生違紀通報(通用5篇)

運動會為學校正常教學活動,學務委員會於xx月xx日發佈通知《關於重申運動會、合唱節期間請假紀律的通知》,強調運動會期間的請假紀律,經公寓管理部各站區管理站檢查,截至目前有37名同學發生夜不歸宿行為,其中xx院6人、xx院6人、xx院4人、xx院1人,現予以通報,請各書院按照《x學院請假制度》和《x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第xx條第x款的相關規定,在查實學生違紀行為後擬給予警告處分。

特此通報

學務委員會

20xx年xx月xx日

大學生違紀通報 篇2

年5月3日,在研究生部組織的五一節後教學檢查過程中,發現劉雨、邢璐瑤、李亞卿等23位同學未履行正常請假手續,出現曠課行為。為嚴肅我校校紀校風,端正學生學習態度,根據西安財經學院碩士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西財院研字[20xx]3號)、西安財經學院碩士研究生請銷假制度(西財院研字[20xx]9號)等相關規章制度,經研究生部研究決定,給予 G20xx01班:劉雨、王歡、王悦;

G20xx02班:龐歡、王冉、王瑩、邢璐瑤、張淑慧、黃羽;

G20xx05班:李亞卿、李詹妮、劉悦、馬童鶴、秦趙睿、任歡、沈桂名、孫倩、田珊、王丹、王虹力、王馨瑤、王雪瑩、共22位同學通報批評,希望其他同學引以為戒,嚴格遵守校紀校規。

研究生部

年5月4日

大學生違紀通報 篇3

為進一步規範我院學生教育管理和本科教學工作,嚴肅校規校紀,加強學風建設,根據《山東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山大教字[20xx]68號)、《山東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修訂)》(山大學字[20xx]45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清明節放假前,未經請假提前離校、曠課和日常教學檢查中曠課的本科生給予全院通報批評,並在本年度綜合測評中根據有關規定在寫實性表現中扣除相應分數。

今後學院將進一步加強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嚴格規範學生請銷假及考勤制度。希望全院同學引以為戒,自覺遵守校規校紀,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通報批評名單(學號)如下:

20xx級(共8人):

20xx00080065 20xx00300243 20xx00080048

20xx00080070 20xx00080025 20xx00080060

20xx00080042 20xx00080067

20xx級(共13人):

20xx0xx82053 20xx0xx820xx 20xx0xx82031

20xx05081038 20xx0xx81036 20xx0xx81054

20xx0xx81059 20xx0xx83010 20xx0xx83011

20xx0xx81050 20xx0xx83017 20xx05081074

20xx0xx81076

歷史文化學院

4月21日

大學生違紀通報 篇4

各縣(市)、區教育局,局屬各學校,各直屬機構,師大附中,市區各民辦學校:

據羣眾舉報,河南師範大學附屬中學、河南師範大學實驗中學違規組織小升中選拔考試,新鄉市第十中學違規招收特長生,經調查情況屬實。根據《河南省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及治理擇校管理辦法(試行)》和《20xx年新鄉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經研究,決定對河南師範大學附屬中學、河南師範大學實驗中學、新鄉市第十中學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上述學校立即整改,儘快引導私自招收的學生到原畢業國小參加小升中報名。

為了進一步嚴肅招生工作紀律,規範全市小升中招生秩序,現將有關要求重申如下:

一、各學校要引以為戒,嚴格執行招生政策,杜絕違規招生行為,嚴格按照規定學區招生,不得隨意跨學區招生,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選拔考試,不得和學生簽訂任何入學協議。未經省教育廳批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招收特長生。

二、各學校要均衡分班,不得分重點班,分班方案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同意後方可實施,同時邀請紀檢監察部門、責任督學和學生家長代表參與監督。

三、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將進行通報批評,對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對學校私自招收的學生一律不備學籍。

四、各單位要迅速傳達文件精神,貫徹落實各項招生規定;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市區各國中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於6月17日前將自查報告報市教育局基教科。

違規招生舉報電話:

新鄉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3519021

紅旗區教文體局教育科:5291811

衞濱區教文體局教育科:2628191

牧野區教文體局教育科:3373131

鳳泉區教文體局教育科:3096723

高新區教育局教育科:3539950

新鄉市教育局

6月14日

大學生違紀通報 篇5

X年XX月X日,公司製造部發生蒸鍍掉鍋事故,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經查,此次事故系人為失誤所導致。為了規範員工生產行為,提高員工作業責任意識,根據公司《獎懲管理制度》,現決定對以下人員進行處罰,以賠償公司所遭受的損失。

此次事故責任人及賠償金額如下:

1. 事故直接責任人,200元;

2. 事故間接責任人、,各100元;

3. 經理、副經理對事故負有領導管理責任,各50元。

望各位同事引以為戒,特此通報。

公司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