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位置:首頁 > 行政公文 > 決定

處分決定(精選16篇)

決定3W

處分決定 篇1

陳,男,漢族,19xx年7月出生,20xx年7月畢業於齊齊哈爾師範學校,最後學歷本科。20xx年8月至現在任古龍中心校教師。

處分決定(精選16篇)

一、違紀事實

20xx年3月2日下午1點30分左右,在永勝國小三年一班教室內,學生劉海研被英語教師陳國濤打了5、6個耳光。肇源縣公安局對陳國濤做出行政拘留七日並處罰款伍佰元的處罰。

二、處分決定

依據xx縣公安局行政處罰書[20xx]247號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中第七款“其他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經縣教育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國濤記過處分,處分期為12個月,自20xx年5月5日起至20xx年5月4日止。

本決定自20xx年5月5日起生效,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於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如對處分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處分單位申請複核。

xx縣教育局

年5月5日

處分決定 篇2

,男,七(3)班學生。該生自進入七年級以來,在學習上不思進取,上課不認真聽講,不按時完成作業;在生活上十分不檢點,結交校外閒散人員,向同學多次借錢拖欠不還;最後發展到騙取家長的錢去上網,嚴重違反校規校紀。經老師、家長多次教育仍不思悔改。

本着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態度,經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給予###同學留校察看一學期的處分。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認真學習,嚴格遵守校紀班規,爭做一名合格的中學生。

x年xx月xx日

處分決定 篇3

各系、各班同學:

張某同學系我院計算機系x級學生,張某同學自入學以來不認真學習,經常曠課,多次打架鬥毆。今年9月5日,張某喝醉回宿舍開門時,被同宿舍同學李某不小心撞了一下,張即大打出手,將李打成重傷。經批評教育,張某同學態度依然如故。 根據《廣西民族師範學院學籍管理規定》和《廣西民族師範學院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規定》,經院長辦公室研究決定,給予張某同學退學處分。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認真學習,遵紀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大學生。

x年xx月xx日

處分決定 篇4

院內各單位:

劉,女,xx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學號20xx x x x x。 20xx年x月x日,劉盜走同寢室一位同學的招商銀行信用卡,並於當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手機城、百貨商廈蘇果超市等地進行消費,金額達3660元,經校保衞處調查,確定了劉盜竊事實,劉本人也襯此事供認不諱。

劉行為違反了校紀校規,在學院造成了不良影響,鑑於事發後劉認錯態度良好,並及時退賠,現根據《xx大學xx學院學生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 給予劉記過處分。 如本人對處分決定有異議,可於接到本處分決定後第二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依據《x x大學xx學院學生校內申訴處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xx大學xx學院

20xx年x月x日

處分決定 篇5

經查,13建築施工班王xx同學違反宿舍請假規定,未經老師允許於20xx年x月x日晚夜不歸宿。

鑑於該生在校期間,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經常違反學校紀律,為嚴肅校規校紀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信息工程技術學校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暫行)第七條第四款和第十二條第四款,經中專部研究報學校領導批准,決定給予王xx同學嚴重警告處分,處分決定記入本人檔案。

信息工程技術學校

20xx年x月x日

處分決定 篇6

院內各單位:

劉,女,xx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學號20xx x x x x。 20xx年x月x日,劉盜走同寢室一位同學的招商銀行信用卡,並於當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手機城、百貨商廈蘇果超市等地進行消費,金額達3660元,經校保衞處調查,確定了劉盜竊事實,劉本人也襯此事供認不諱。

劉行為違反了校紀校規,在學院造成了不良影響,鑑於事發後劉認錯態度良好,並及時退賠,現根據《xx大學xx學院學生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 給予劉記過處分。 如本人對處分決定有異議,可於接到本處分決定後第二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依據《x x大學xx學院學生校內申訴處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xx大學xx學院

20xx年x月x日

處分決定 篇7

橫山頭村黨支部:

張仲法,男,漢族,台州市黃巖區南城街道橫山頭村人。1955年7月出生,1978年1月入黨,國小文化程度,20xx年3月任橫山頭村黨支部委員。

20xx年8月開始,張仲法在橫山頭村土橋下的一桔園內未批先建一廠棚,佔地面積1157.1平米,建築面積589.6平米,供自己的五金拋光廠使用。因非法佔地,20xx年9月28日,區國土資源分局對其處以自行拆除未批先建的1157.1平米土地上的全部建築物589.6平米,恢復土地原狀,並對未批的1157.1平米土地處以30元每平米的罰款,計34713元。

我們認為,張仲法身為黨員、村幹部,卻無視黨的紀律,非法佔用土地,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九條之規定,街道黨工委於20xx年11月9日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的處分。

本決定自20xx年11月9日起生效,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後,向街道黨工委或區紀委提出申訴。

年11月9日

處分決定 篇8

張三,男,祕書系20xx級××班學生(學號:),張三入學以來不認真學習,經常曠課,多次打架鬥毆。12月5日,張三喝醉酒回宿舍開門時,被正要出門的同宿舍黃四同學不小心撞了一下,張三竟大打出手,將黃四打成重傷。

張三的行為嚴重觸犯了校規。鑑於他本人在校方教育下仍不思悔改,態度惡劣。為嚴肅校紀校規,教育本人,根據《XX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暫行規定》第xx條的規定,經校學生處研究決定,給予張三同學記過處分。

張三同學身為在校大學生,不珍惜得之不易的求學機會,不注意個人品德的修養,不約束自己的行為,違反校規,情節嚴重。希望各位同學引以為鑑,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團結同學,提高個人修養,做一個文明大學生,出色地完成大學學業任務。

XX大學

二〇XX年三月二十五

處分決定 篇9

,男,19xx年4月出生,漢族,高中文化,x人。19xx年2月參加工作,197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1月調入工作,19xx年6月任至今。

主要事實:

20xx年5月,任x期間,在明知翻建住房申請書中房產面積與其實際合法住房面積不符,明知沒有其他四個兄弟翻建住房申請的情況下,不向主管副局長和局長請示,擅自為其蓋章審批,並且在開具建房許可證時僅根據兄弟五人的房產證,就把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為兄弟將普通住房改變為經營性旅館用房提供了便利。

定性及處理意見:

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應嚴守黨紀,恪盡職守,他卻濫用權力,不正確履行職責,為兄弟把普通住房變更為經營性用房提供便利,屬失職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七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第二十一條“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之規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我局黨支部於20xx年11月23日召開了全體黨員大會, 本支部共有黨員19名,到會14名,請假5名。14名黨員經一致同意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本決定生效之日起,向本支部、區直機關工委、區紀委直至中央提出申訴。

中共紀律檢查委員會

20xx年9月30日

處分決定 篇10

中共xx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直屬機關黨支部:

黃,男,漢族,1964年10月出生,大學文化,涵江區白塘鎮人,1984年9月入伍,1988年1月入黨,20xx年12月任市城市管理執法局主任科員,20xx年8月起任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執法七大隊大隊長、中共莆田市城建監察支隊規劃大隊(執法七大隊)支部委員會書記,20xx年4月調任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執法一大隊大隊長,免去中共莆田市城建監察支隊規劃大隊(執法七大隊)支部委員會書記職務。

根據市紀委駐市建設局紀檢組調查情況通報,20xx年12月27日,市城市管理執法局七大隊以工會名義組織部分隊員,在黃國清帶領下,前往涵江大洋革命老區根據地參觀。當天下午2時左右,黃國清又決定帶領一行人前往瑞雲山風景區遊覽。到達瑞雲山景區門口後,黃等人因門票票價問題與景區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引發口角並互相辱罵。後黃國清讓大隊工會主席柳麗英購買兩張票,作為一行人到景區廣場遊覽的費用,景區工作人員收了柳麗英一張面值100元的人民幣後,找回40元錢給柳。在黃等人慾上車離開時,景區副總經理官文玉用自己的手機對黃國清乘坐的閩B—57082號城管工具車進行拍照,引起黃國清的不滿,要求官將所拍照片刪除。因官不肯,黃國清要求隊員們上去刪除該手機照片,景區辦公室主任佘家德、保安羅從剛欲上前保護官文玉,黃又叫隊員將佘、羅拉開,導致雙方發生肢體衝突,在衝突過程中官文玉、佘家德兩人倒地受傷,官手機被隊員們強行拿走,刪除手機上的照片後歸還。事後,《海峽都市報》、《東南快報》、新浪網等多家新聞媒體相繼報道了這一件事,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的影響。20xx年1月1日,涵江區公安分局經調查,以毆打他人致使官文玉、佘家德輕微傷為由,對林玉蒼、李文欽、劉榮翔、許玉銀、曾玉坤、劉明銘等六名隊員作出各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事發後,黃國清為應付調查,要求隊員們在接受調查過程中按自己書寫的報告內容陳述,統一口徑,並指定承擔責任的人員。20xx年3月26日,黃國清對自己的行為作了深刻檢討,表示願意接受組織的教育和處理。

綜上所述,黃國清身為市城市管理執法局七大隊大隊長,在該大隊人員因遊覽門票票價問題與瑞雲山風景區工作人員發生糾紛後,要求隊員強行刪除景區工作人員使用手機所拍照片,導致雙方發生肢體衝突,該大隊六名隊員因毆打景區工作人員致輕微傷被公安局行政拘留並處以罰款,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其行為構成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錯誤。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按照莆直紀工[20xx]4號的批覆和莆建紀[20xx]18號的意見精神,經研究,決定給予黃國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本處分決定自20xx年5月20日起生效。

中共xx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直屬機關委員會

年五月二十二日

處分決定 篇11

我校九(4)班x同學,至開學以來,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無視學校校紀校規,經學校研究決定,分別給予如下紀律處分。

在九(4)班學習期間,經常曠課遲到,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不服從班主任老師管理,頂撞老師。學校為了挽救他,將其調到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別嚴重的是僅20xx年11月1日,連續三次出現違紀行為。一是上午第二節課時,在課堂上玩手機,被科任老師發現,經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態度惡劣。二是上午第三節課時,又夥同他人在課堂上玩撲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時間,在306寢室將課桌有意損壞。

該生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學生管理條例,並造成了惡劣影響,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該生記大過處分,留校觀察。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認真學習,嚴格遵守校紀班規,爭做一名合格的中學生。

政教處(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處分決定 篇12

關於給予學生樑煒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

樑(學號:14030xx9),系金融學院金融工程Q1441班學生,經院系查實,該生在201x-201x學年第二學期期間,未履行請假手續,無故曠課累計達20課時及以上。

根據《湖北經濟學院學生紀律處分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和《湖北經濟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之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樑煒同學嚴重警告處分。

經濟學院金融學院

年3月11日

處分決定 篇13

鄭,女,漢族,1956年11月出生,xx區xx鎮人,中專文化程度,非黨,1975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xx鎮xx國小一年級語文教師,國小高級教師。

20xx年7月8日開始,鄭應幾個親戚的要求組織他們的小孩鄭、鄭、鄭、鄭、鄭和鄰居的小孩鄭到位於xx國小校門口鄭自己家中進行補課,後又有xx國小一年級學生蒲、鄭、鄭、鄭、鄭、陳、方、鄭、鄭等9人到她家補課,至7月28日補課結束後,共有15位學生參加,有蒲、鄭、鄭、鄭、陳等5人每人交補課費170元,鄭、鄭、方、鄭等4人每人交150元,鄭交100元,共收補課費1550元,另外五人系鄭親戚沒有收費。調查期間,區教育局已責令鄭將所收的補課費1550元退還學生。並於20xx年8月31日給予鄭行政警告處分。

鄭受處分後,能深刻反思,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認真履行教師職責,依據其本人申請和第一中心國小《關於給予鄭解除行政警告處分的申請報告》根據閩教[1997]人110號《關於印發<福建省中國小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第三十二條之規定,經研究,決定解除鄭行政警告處分。

xx市xx區教育局

二Oxx年四月十六日

處分決定 篇14

院內各單位:

劉,女,xx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生,學號20xx x x x x。 20xx年x月x日,劉盜走同寢室一位同學的招商銀行信用卡,並於當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手機城、百貨商廈蘇果超市等地進行消費,金額達3660元,經校保衞處調查,確定了劉盜竊事實,劉本人也襯此事供認不諱。

劉行為違反了校紀校規,在學院造成了不良影響,鑑於事發後劉認錯態度良好,並及時退賠,現根據《xx大學xx學院學生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 給予劉記過處分。 如本人對處分決定有異議,可於接到本處分決定後第二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依據《x x大學xx學院學生校內申訴處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申訴。

xx大學xx學院

20xx年x月x日

大學處分決定書相關文章:

1.大學生處分決定範文

2.學生處分決定範文

3.學生處分決定

4.學生違紀處理決定

5.關於處分的決定

6.紀律處分決定

7.違紀學生處理通報

處分決定 篇15

XX部員工:鑑於您在本酒店員工宿舍住宿期間,未經他人同意,私拿房東手機,您的行為屬於非法佔有他人財物,觸犯國家治安和形事條例並嚴重損害了酒店的名譽和利益。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並結合本酒店的相關規定,決定予以員工酒店內通報,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請您於XX年X月XX日之前到酒店人資部辦公室辦理離職手續。本酒店將保留追究你的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特此通知。

XX年X月XX日

處分決定 篇16

張三,男,祕書系20xx級××班學生(學號:),張三入學以來不認真學習,經常曠課,多次打架鬥毆。12月5日,張三喝醉酒回宿舍開門時,被正要出門的同宿舍黃四同學不小心撞了一下,張三竟大打出手,將黃四打成重傷。

張三的行為嚴重觸犯了校規。鑑於他本人在校方教育下仍不思悔改,態度惡劣。為嚴肅校紀校規,教育本人,根據《XX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暫行規定》第xx條的規定,經校學生處研究決定,給予張三同學記過處分。

張三同學身為在校大學生,不珍惜得之不易的求學機會,不注意個人品德的修養,不約束自己的行為,違反校規,情節嚴重。希望各位同學引以為鑑,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團結同學,提高個人修養,做一個文明大學生,出色地完成大學學業任務。

XX大學

二20xx年x月x日

標籤:處分 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