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銷售藥品心得體會(精選3篇)

銷售藥品心得體會 篇1

作為一個藥品銷售人員,最基本的技能就是要給顧客銷售的藥品能夠對症,如果連這最基本的一點都不願意去學習和掌握,那麼在銷售的過程中,如何來解答顧客對病症的疑問和用藥的需求,如果我們僅憑銷售藥品的個人收益和為導向來銷售藥品,不顧及顧客的症狀,那麼,這不僅僅是不道德的問題,是無疑於因謀財而害命惡劣行徑,所以藥品銷售中的.必須對症,是我們所從事這個行業的最基本的職業準則,那麼在藥品銷售中只要是適應顧客症狀,能夠解決或者部分解決顧客的需求,就可以認為是屬於對症的範圍

銷售藥品心得體會(精選3篇)

無論是遵從顧客所需要而全力把最對症的藥品提供給顧客,都源自我們一顆真誠而無私的心,一顆負責的感恩之心,感恩於顧客對我們的信任與支持,我們才能做到至誠之信,無愧我心。

銷售藥品心得體會 篇2

承蒙老闆“器重”,20xx年年底,我在本地一家頗具名氣的藥房的做了一名普通的質量管理員。

藥店生意還是紅紅火火的,所以每天我們都在要進貨。驗收是第一關。以前都是將藥品全部清點了以後然後再去看發票。我很“佩服”這樣驗貨的同志。一整箱藥品全部都記在腦子裏,然後再去看進貨清單。。。。。。那肯定是一筆糊塗賬。例如:泰諾40盒,白加黑30盒,頭孢拉定60盒,波依定8盒,達克寧20支,消炎利膽片30瓶,。。。。。。N件。一箱貨當中有那麼多東西,不拿發貨清單一件件去對,能弄清楚嗎?

這件事已經責令整改了,必須拿着發票一件一件去看,看到什麼“勾”什麼,配送中心是一家人,但是人家也有粗心的時候,萬一有那麼10件不發給我們,那這個虧就吃定了。再説:這是自家人問題不大,發現了人家會還給我們,要是別的公司負責配送,那還有的還的理由嗎?

藥品銷售的前提是保證藥品的質量,每天都在進貨,意味着每天藥品的質量方面都是動態的,那麼藥品養護就是一種絕對的保證了。每個月做一次。藥店生意比較火,似乎不太願意去做這件事情。一旦把這件事情做起來,似乎就是用本店的人力資源去做一個和“利潤”不相干的事情,會影響利潤的“創收”。

我總是這樣認為:保證藥品質量是保證“利潤”創收的前提。這個邏輯是非常清楚的,但是有人就是把這個不當一回事情。月初,門店都要對藥品進行一次近效期藥品的整理工作。於是我就吩咐下去了。必須一盒一盒得翻,一盒一盒給我看清楚了。每個人負責的櫃枱,那些屬於近效期的,必須心中有數,而且要抓緊時間銷售,發現特別“近“或者過期的藥品,一律向公司報損。在整理過程中發現有什麼質量問題的,都要一一提出來,一來:這樣做絕對保證了該市老百姓的用藥安全。二來:絕對保證了門店和公司的正常運作。三則:讓員工和門店的領導都能安心的上下班。四:則:讓公司的質量管理部門和本店質量管理員,掌握第一手的資料。五則:保證了藥品質量才能保證利潤的創收,不是嗎?

這件事情做起來的阻力很大,因為以前近效期的那些藥品都是直接在電腦中“拉單”的。那樣挺簡單的,但是往往和實際不是那麼一回事,總是有“誤差的”。我這麼做,肯定要花人力去解決這個事情了。有人不是非常的配合,為此很是懊惱,很想發火。

在我安排這件事情的當天,有員工就發現問題了。9月要過期的一個保健品,一直都沒有被發現。我自己負責的櫃枱也發現問題了,雲南白藥粉和雲南白藥粉的藥勺包裝外表是很相像的,居然放在一起了。如果藥勺當藥粉賣出去了。這下就闖禍了。

晚上,一個顧客拿着幾盒保健品來質問了:為什麼這個廠家把有效期標在了一個“錯誤”的位置。為什麼這個廠家的電話撥打以後就是空號?你們是不是把過期藥品賣給我了啊?這個事情處理好了以後,我們接下來還得和廠家去聯繫呢?儘量要求廠家把生產日期標在一個正確的位置。(顧客是這麼要求的)

您瞧:有些顧客就是這麼仔細的,不做藥品的質量管理能行嗎?

門店裏有三個店長。一個是“文革輩”,負責管中藥,一個是某衞生院的院長的妻子,負責後勤,還有一個是親戚,負責“利潤”。

門店裏面的事情,肯定是需要溝通才能解決的。和那個中藥的店長去溝通。“我年紀大了,不管事了,有什麼事情,你不要和我説,去和另外的店長説”。好吧。沒有辦法,硬着頭皮有事情還得求啊:“某店長,這個文件您簽字吧,我好上交”。“你找她去吧,這裏她説了算”。有時候我放假休息,有些工作總要交代一下吧。“你找她吧,為什麼都和我説”。。。。暈哦,“您是公司的人嗎?您拿着公司的工資,做闊太太呢?還是怕擔什麼責任呀”。有些人,有些事,俺實在看不慣的時候,也想找店長商量一下,怎麼辦?她説:“你的這些想法是好的,可是有人理解你嗎?不要做出頭鳥,槍打出頭鳥,你懂嗎?你的那些想法要得罪人的,你知道嗎?".........我無語了,真的無語了。

還有一位,眼裏只有利潤,我的質量管理最好是用最少的時間去完成,對“利潤”的影響,最少最好。這個可以理解,沒有利潤,就沒有公司的生存,沒有公司的生存,就沒有員工的生存。但是:店長們,有一條要永遠的記住,保證藥品質量才是王道。

新聞中報道的那些事故。很多不是天災,而是人禍啊。如果可以先一步保證藥品質量,我們才能永遠的生存下去。

銷售藥品心得體會 篇3

老師安排我們藥營班部分同學到配送中心實習已經有一個多星期了,讓我在那裏實習一個星期有了深刻的體會,那個老師安排的實習內容原來是:“一點技術含量都沒有”的實習內容!只是每天像搬運工人那樣做體力勞動!

我們接受了兩年的高等教育,最後第三年安排的實習內容居然是到藥店的配送中心做搬運工人,如果説這樣也可以説是與教學內容有關、與我們的專業知識相關。那我覺得是不是園林專業的也應該安排在學校或者其它地方去揀垃圾、除雜草等等呢?如果按照老師的教學計劃,這也符合專業的教學安排呀,也是與園林專業有關的呀,因為在花草中揀垃圾(也算是美化園林呀)。那如果再按照我們老師的“教學計劃”安排的話,我也可以聯想到環藝設計專業的應該安排在高職院內洗一個月的廁所呀,因為是環藝設計專業嘛肯定要了解廁所呀。

但問題是其它專業的老師會不會像我們的老師這樣安排學生去進行這樣的實習呢?而且實習是沒有任何補貼、沒有任何待遇、與他們的正常員工做完全一樣的“搬運工作”。學校沒有安排接送集體去的配送中心的車輛,每個星期我們光在實習上所付出的資金至少需要100元。

在所謂的實習中完全沒有發揮專業知識的餘地,做一些相對我們專業來説沒有意義的事情,如果説要我們到配送中心去可以認識不同的藥品,那可以每天安排我們去識別這些藥品呀,為什麼反而只是安排我們去“搬運藥品”,而不是“認識藥品”呢?這不等於安排一個園林的學生去學校裏的花草中揀垃圾、環藝的同學去洗廁所一樣的道理嘛?

“搬運藥品”能搬出一個大學生的水平嗎?揀垃圾也能揀出一個大學生的水平嗎?洗廁所也能洗出一個大學生的水平嗎?(當然這裏並不是鄙視這些工作的意思,只針對所謂一些老師的教學計劃安排)

我們在配送中心實習的工作是什麼?就是安排每天從藥房中揀出不同的藥品,然後由他們的發貨到各個藥店去。

我們的價值原來在老師的眼中就是一個“搬運藥品”的工人,然而並沒有從體現學生價值的角度去考慮,完全沒有顧及我們學生的感受,以一個“實訓課程”的名義安排我們去做“苦力”,作為學生的我們感覺非常無奈:我們付出了,卻得不到回報(連最基本的勞動補貼都沒有)。如果違背了,又怕老師拿所謂的“實訓學分”來壓我們,這樣就有可能不能順利畢業!

我個人認為作為一位老師連學生最基本的權益都維護不了,那根本沒資格去當一位老師,至少不是一位值得學生尊重的老師!

我在學校與同學們度過了兩年的學習生活,藥營班的同學讓我感覺非常可愛,可愛之處讓我可以把他們分成兩類:一類是所謂的“保守派”,另一類就是“反對派”;這兩類在邏輯上並不一定構成嚴謹的關係,當就談論這位老師的角度,他們的關係就可謂密切了!

其實我對於那些“保守派”是比較反感的,比較貼切地説他們也可以是“維護派”,但又不是真正的維護,只不是因為他們不希望在畢業以前惹來任何的麻煩,所以不敢“説話”。或許人各有志,我也可以理解他們的想法。只不過有時候實在忍不住自己的觀點想罵醒某些人,適當的“維護”或許可以理解為“寬容”,但是“過度的維護”我卻認為是“懦弱、無能”,連自己最基本的言論都不敢談吐,實在讓我可笑。現在是個言論自由的社會,如果説有些老師是在挑戰我們學生的“忍耐極限”,那我們就應該可以挑戰“言論極限”去評價這位老師對學生的所作所為是否符合“標準”!

雖然我們的言論不一定能改變什麼,但至少也會成為一種輿論壓力!要是還有些良知,至少不會拿學生來做“試驗品”,如果説是“歷屆”以來都存在的問題,那麼如果到了我們這屆為什麼還不給予解決或改善呢?更過分的是不但沒有完善教學計劃,還剝奪我們應有的利益。比方説按照老師所説的兩種方案:一種是雖然我們在實習過程對企業造成的損失不需要我們賠償,但我們最後是沒有任何工資和補貼的。另一種是我們在實習過程中對企業造成的損失需要我們賠償,但我們可以得到企業給予的工資或補貼。

我對於這兩種實習方案的評價也分兩類討論:前者方案的優點是保護了學生在企業實習中免受賠償責任的利益,例如在藥店實習中,一些藥品被偷或遺失都不需要我們實習生進行賠償。缺點就不用説了,肯定就是沒有任何報酬和補貼。而後者的方案優缺點剛好相反,有賠償責任,但有工資或補貼。

我想説的是實習的意義到底在何處?實習的意義不就是在幫助我們能夠更快地適應社會、融入社會嗎?那麼究竟是哪個方案更有利於我們達到實習的意義呢?毫無疑義應該是後者的方案,因為既然要出來社會工作,那肯定免不了對企業單位的承擔責任的,這其實也是對工作負責任的一種表現!而且當你對工作建立了責任心再加上對工作後的付出得到應有的資金回報,那會更有滿足感、成就感。如果説是害怕承擔責任、害怕賠償等這些不負責任心理或行為,那麼可以説這些人還不適應當代社會環境,或者直接説不具備自我生存的能力,應該好好的回家或者學校繼續接受各種教育,等待具備工作條件後才出來吧!

當然在這裏肯定涉及許多方面,也要考慮到許多方面的問題。現在企業與老師在考慮到利益方面可真是“用心良苦”了,為了保護學生在實習中免除賠償責任,而我們的交易條件就是“無私奉獻的精神”,讓我們感覺到這些實習條件是多麼地為學生着想。可我們有沒有想過一個利益問題,站在企業的角度對於我們老師能夠提供這麼一個“完美的方案”,企業可真是笑樂了。“完全免費”的勞動力怎麼可能不接受?何況都是大學生,用腦子想想也知道一般的實習生也不會故意去“出錯”吧。更何況不管是誰出錯都有人為企業“買單”,企業會虧嗎?不但沒虧,還賺了不少的。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如果藥房不見了價值一萬元的商品,如果老師選擇的是前者方案,那麼不管是學生的責任還是員工的責任都歸屬員工的責任,員工需要進行賠償。而後者方案就會出現兩種可能,不是員工賠償就是學生賠償。但不管這兩者方案選擇哪一個,對於企業來説都是沒損失的。企業肯定是非常贊同前者的“完美方案”,因為最後可以不用支付任何工資或補貼,減少財政支出。然而我們作為實習生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只是作為一個連“價格”都沒有的勞動力被使用罷了,可真謂“連價勞動力”了。這讓我感覺現在的人真“高明”,能夠想出這麼“完美”的方案為我們“着想”。一方讓我們在賠償責任中感覺得到“照顧”,另一方卻可大獲利益。這我也覺得太“貪”了吧,別“貪”那麼多,分點補貼費給我們總可以吧?還是給誰全貪去了呢?企業.....?

有時候我覺得這是一個做人的原則,是一個素質的問題。如果一個人值得我們尊重,那麼這個人也應該一樣那麼尊重我們。否則,那不是在“賤踏”自己嗎?所以我情願做一個真實的自我,也不要過於虛偽地“維護”為他人。這不是一個會不會“變通”的問題,而是針對這些事件來講,一些事情真的不再值得我們去“維護”。當我們真正步入社會工作的時候,我們對於問題肯定要全方位的去考慮,適當地學會靈活變通,包括説話的“委婉”;但這絕不是用來“愚弄”他人的方式,否則有天將會自食其果,讓自己的名譽掃地,得到的評價只會是“奸詐”、“狡猾”、“耍小聰明”、“笑面虎”等等稱號。

我到配送中心實習完一週過後,也不需要全盤的否定自己沒有學到任何東西,仔細觀測許多細節是可以讓我們知道這個企業的科學的管理。其中包括它的藥品的擺放位置以及擺放順序。根據每張單去揀藥品其實就是根據它所在的排放順序到相應的位置去揀貨。只是讓我感覺到配送中心實習的時間過於長,其實只需一個星期不到的時候就足夠了。因為基本上每一層樓的管理方式都是相同的,當我們輪換崗位的時候也能很快適應。既來之,則安之;也不要想那麼多了,反正就那麼兩個月的時間;再“忍耐”一下就會過去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