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通用7篇)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篇1

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鬥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誌。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通用7篇)

二、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三、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於隨時可用狀態。

四、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並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五、按有關規範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六、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篇2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瞭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依法提請有關職能部門追究責任人及當事人的責任。

3、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在室內,應存放一定量滅火用沙及滅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在做實驗前應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嚴防發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有效證件上崗,嚴格操作規程,液化氣罐應存放操作間室外通風處,由硬質鋼管接入室內,並經常檢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氣及橡膠管硬化現象,嚴防氣體泄漏事故發生。

7、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誌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8、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待檢查後要及時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11、定期組織學校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培訓,演練,提高處置火災初起的能力。

12、保障校內消防設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設備完好率100%,並做好日常安全檢查記錄。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篇3

1)學校內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以及消防栓要定期檢查測試,要及時維修或更換確保完善。

2)學校各類消防設施要按月進行檢測,並做好檢測記錄。

3)學校各類設施要按月進行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好用,並做好記錄。

4)學校範圍內的消防水泵、消防水管,消防水箱和消防栓等設施,不得任意改裝或挪作其他用。

5)消防給水系統需停水維修時,必須經消防委員會審核同意後方能施工。

6)學校全體教職工有義務愛護所有消防設備。

7)對有意損壞、違章使用消防設施造成損失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篇4

一、建立完善單位消防安全組織機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加強學校員工消防安全教育、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定期組織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員工和義務消防員消防安全意識和防控火災能力;

三、落實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對確無能力當場解決的火災隱患應當提高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五、加強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確定專職管理員負責,定期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器材整潔、完好。每年對建築消防設施進一次全面技術檢測;

六、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加強用火管理,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做好動火作業前的安全防範工作。

七、加強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建立專用庫房,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配備必要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八、制訂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明確分工與責任,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九、切實做好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燃氣、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燃氣、電氣設備應由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篇5

1、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門有關消防法規法令,做到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在學校內開展消防法的宣傳,做好消防知識普及及宣傳工作。

2、保安部門負責消防安全隱患的檢查及滅火器、消防栓的檢查工作,工程部門維修人員負責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

3、消防設備故障維修應及時,一般不超過8小時,如確實因故障在8小時內排除不了必須及時將特殊情況上報校方處理。

4、在各班級成立消防小組,定期培訓消防知識。

5、任何人未經消防部門批准不得擅自拆改、移動消防設施,更不得在消防設施前堆物品或設置障礙而影響臨警狀態下的使用。

6、樓層內設置的滅火器一年檢查一次滅火器的藥效,過期失效的應及時更換。

7、經常深入樓層巡視消防設施的完好和防火安全情況,隨時發現糾正火災隱患。

8、制訂消防的防範措施,確保校園內人員財產安全。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篇6

一、制定好各部門防火措施,組織師生學習和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建立好義務滅火救護隊伍。

二、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各部門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做到責任明確。

三、為增強全體師生的防火安全意識,提高防火滅火技能,每學期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教育,進行一次消防演練。

四、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使制度、接施、責任真正落到實處。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定期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一旦發生火災能引導師生迅速疏散。

七、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學校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空調的安全使用與管理,切實貫徹節約用電,降低能耗,按需使用原則,也為更科學合理地使用學校空調設備,延長使用壽命,切實保障空調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為教育教學服務,給全校師生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學習環境,現對本校各教室、辦公室、宿舍的空調使用作出如下規定:

一、學校空調使用由各班班主任、辦公室負責人負責,並指定專人管理。嚴格保證空調的日常使用與管理;一旦發現空調使用異常,請勿自行拆機,應及時彙報總務處。

二、空調使用條件:

1、夏季:室內温度在30℃以上,可使用空調,空調温度應設 在26℃以上。

2、冬季:室內温度在5℃以下,可使用空調,空調温度應設定在25℃以下.

3、如情況特殊需經學校同意。

三、使用注意事項:

1、空調使用時,應注意門窗關閉,拉下遮陽窗簾。

2、夏季雷雨時,立即拔下空調插頭,以免遭雷擊導致空調損壞。

3、遙控器由各班、各辦公室專人負責保管,並負責空調温度調節,空調使用中不得隨意改變風葉方向或打開機殼等。若人為因素造

4、空調需按使用説明規定進行操作,如發生非人為故障應及時向總務處報修,不得自行拆卸,否則責任自負。

5、各處室人員要經常檢查空調使用情況,同時做到人走關閉空調,並保持室內機清潔。辦公室較長時間無人時應關閉空調,放學下班前必須關閉空調

6、全體住宿生要節約用電,安全用電。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空調開關,也不得隨意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如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承擔,並進行嚴肅處理。

8、宿舍空調一旦出現故障,寢室長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老師,由總務處請專人維修。總務處應經常對全校的空調線路、開關、接線盒等設施設備進行常規檢查,發現故障及時修理。

9、學期結束交宿舍管理老師處統一管理,新學期由宿舍管理老師處統一發放。

10、提高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的意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和安全隱患。

11、學期結束,遙控器上交保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