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1

為了更好的貫徹總公司開源節流的精神,本着既提高辦事效率,又節約費用支出的`原則,現就總公司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標準作如下補充。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精選20篇)

一、部門正職以上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

二、部門副職以下(含副職)人員出差,單程連續乘其它交通工具至少需要16小時方能到達目的地者,可乘坐飛機。

三、部門副職以下(含副職)人員出差,因特殊情況,需乘飛機者,應事先報請主管財務工作的總公司領導審批。

四、原總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與本規定相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本補充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2

師大後勤發展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工作目標

1、以總公司後勤工作方案與措施為指導方針,進一步加強、規範總公司各項財務管理與經營服務核算體系,保障總公司後勤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2、強化部門員工的財務管理與財務服務意識,充分利用後勤的新平台,改進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處,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及工作效益,進一步樹立“窗口”形象;

3、提倡奉獻精神,提高優質服務,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關係,真正做到“當家理財,服務促效”。

二、機構設置

在設置財務定時服務點,主要負責處理零星現金報銷及其它有關財務管理工作(具體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另定)。

三、管理制度

認真執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有關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全面負責地完成本部門的各項職能工作,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遵守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管理措施

1、原則上嚴格按照總公司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各部門的報銷與費用開支審批均參照總公司各部門經費審批程序規定辦理,實行各部門單獨核算體系;

2、由於xx校區遠離市區且地處偏避,為確保人員及各項資金安全,各部門的各類現金收入,必須做到當日收款,當日繳清,現金收入不過夜,各部門自行負責繳存校內銀行;

3、為加強與規範現金管理工作,減少現金流通領域的各種漏洞,將設立統一現金收費點,定時辦理(出售)各類有價票證(電話卡等)的現金交易,確保資金的及時繳存與安全。

後勤的財務管理工作,我們將在具體的工作過程中,廣泛瞭解並聽取各部門的建議與要求,爭取逐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核算體系,共同努力做好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3

所屬企業財務人員調配及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依據總公司集團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則和精神,結合總公司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對11系統各所屬企業(以下簡稱所屬企業)行財務領導和管理權,為所屬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同時對各專業公司(不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公司,下同)財務人員及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有直接調配權考核管理權,對其它公司各級財務負責人有建議任免權。

第二章財會機構設置

第三條

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獨立的財會部門,直屬該企業總經理領導,同時接受總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和管理。

第四條

各所屬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行業特點和業務規模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財公部門的人員編制,選配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為爸勝任相應崗位工作的人員從事本企業的財會工作。專業公司財務人員的編制和配備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

第三章財務人員調配

第五條

專業公司的財務經理(主管)和財務人員均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經總公司財務本部同意,也可由專業公司自行推薦財務人員,但必須通過財務本部的業務考核並轉人事本部按總公司人員招聘程序辦理。

第六條

專業公司下屬企業的財務人員由專業公司總經理聘任,報財務本部備案。

第七條

各子公司及下屬企業、參股公司可以採取擇優錄用的方法自行在當地聘任財務負責人及財務人員。各子公司聘任的財務負責人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

第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總公司財務本部有權通過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駐財務負責人。財務本部徵求各用人單位意見後,有權調動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應服從財務本部的工作安排,聽從工作調動,不能以任何藉口拒絕,兩次以上不服從工作安排者,財務本部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或提請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對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採取定期輪換制,聘任期為1一2年(試用人員除外),以鍛鍊財會專業隊伍、提高他們全面和多項的工作技能和適應能力。

第十一條

決定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人選要經財務本部考核瞭解,並徵求人事本部意見後,由財務本部總經理簽署派任決定,經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由財務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達任職通知書。

第十二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派駐各企業的各級財務人員,仍隸屬總公司財務本部管理和考評。

第十三條

總公司財務本部人員和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的檔案及任聘手續,由總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財務主管及各級財務負責人職責

第十四條

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分行業的會計制度、財務制度及本企業實際情況,建立本企業完善的財務核算體系,健全本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和核算制度,設置崗位,安排人員,明確分工,實施本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管理、監督工作。

第十五條

貫徹執行總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和計劃指標、利潤指標,並保證完成,一切圍繞經濟效益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

按照總公司財務本部要求,制定本企業財務制度和年度的財務計劃、預算(收人和支出),按規定做好各期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真實、及時、準確地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呈報財務報表和資料。

第十七條

執行國家各項税收政策,保證企業依法納税。

第十八條

對企業違反國家政策、法令、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要堅決抵制,對違紀和不執行總公司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彙報。

第十九條

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領導,做好財務分析,特別是所在企業項目的經濟可行性分析,加強財務管理,向財務本部和所在企業提供有價值的資料和信息。

第二十條

加強對所在企業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鍛鍊,努力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並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切實履行當家理財的職責,做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第五章會計交接

第二十一條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

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應將經辦事項結清,並編制移交清冊,列明各項移交內容、交接日期等。交接雙方及監交人應簽章。移交清冊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三條

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主管)監交。財務經理(主管)辦理交接手續,屬總公司派譴的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管理處派員監交;不屬總公司派譴的由該公司總經理監交。

第六章考評辦法

第二十四條

各級財務人員必須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對違反國家各項政策法令、財經紀律、財務制度和規定及本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利用職權、弄虛作假、玩忽職守、侵害企業權益,給企業造成損失者,財務本部將提請人事本部按總公司相關制度進行相應處理。為全面衡量各級財務人員的實際業績,總公司財務本部將根據總公司的考核辦法通過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專人檢查組對各級財務人員的德、才、勤、績實行全面考評。同時認真聽取用人部門經理的意見。

第二十六條

考評結果,將決定各級財務人員的晉升、降職、獎罰和續聘。總公司財務本部將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學嚴謹的激勵約束機制,表揚和鼓勵先進者,鞭策和幫助落後者,懲罰和辭退不稱職者,建立競爭機制,樹立競爭意識,為11公司培養一支品行端正、技術熟練、作風過硬、善於管理的財會專業隊伍。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4

一、工作目標

1、以總公司後勤工作方案與措施為指導方針,進一步加強、規範總公司各項財務管理與經營服務核算體系,保障總公司後勤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2、強化部門員工的財務管理與財務服務意識,充分利用後勤的新平台,改進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處,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及工作效益,進一步樹立“窗口”形象;

3、提倡奉獻精神,提高優質服務,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關係,真正做到“當家理財,服務促效”。

二、機構設置

在設置財務定時服務點,主要負責處理零星現金報銷及其它有關財務管理工作(具體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另定)。

三、管理制度

認真執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有關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全面負責地完成本部門的各項職能工作,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遵守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管理措施

1、原則上嚴格按照總公司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各部門的'報銷與費用開支審批均參照總公司各部門經費審批程序規定辦理,實行各部門單獨核算體系;

2、由於xx校區遠離市區且地處偏避,為確保人員及各項資金安全,各部門的各類現金收入,必須做到當日收款,當日繳清,現金收入不過夜,各部門自行負責繳存校內銀行;

3、為加強與規範現金管理工作,減少現金流通領域的各種漏洞,將設立統一現金收費點,定時辦理(出售)各類有價票證(電話卡等)的現金交易,確保資金的及時繳存與安全。

後勤的財務管理工作,我們將在具體的工作過程中,廣泛瞭解並聽取各部門的建議與要求,爭取逐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核算體系,共同努力做好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及時,根據和及財政部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會計檔案管理部門

1、公司檔案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在專門地點保管。保管地點應具備完善的防潮、防黴、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2、財務部門及公司內部有關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須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閲和銷燬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閲、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會計檔案歸檔的範圍

1、會計憑證。包括外來的和自制的各種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彙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彙總表,涉及對外對私改造資料,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及餘額調節表等。年度終了都必須按照規定歸檔。

2、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各種輔助登記簿等。

3、財務報告。會計檔案管理制度。包括規定和主管部門臨時通知編報的主要財務指標快報,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報表附註及財務情況説明書。上級主管部門對報告的批覆及社會審計的審計報告。

4、其它會計核算資料。凡與會計核算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參考價值的數據資料。

5、增值税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第四章會計檔案的整理

會計年度終了後,應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類型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1、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2、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後,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後,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它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户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去空白頁後,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尺,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

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户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後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7)裝訂後,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並註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户明細賬、輔助賬。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並按時報送後,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第五章會計檔案的歸檔保管

1、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後存入檔案並由專人保管。

2、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全部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調閲、銷燬等一系列工作。

3、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將全部案卷逐一點交,接管人員逐一接收。

第六章會計檔案的借閲使用

1、財務部建立會計檔案清冊和借閲登記清冊。

2、凡需借會計檔案人員,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調閲手續。

3、借閲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更不得抽換。

4、借閲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外,特殊情況,須經單位領導批准需

需要複製會計檔案的,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准後方可複製。

第七章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保管15年。

2、會計賬簿保存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存25年。

3、會計報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決算表永久保存。

4、發貨票保管5年。

第八章會計檔案的銷燬

1、會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燬清單,匯同財務部門共同鑑定後,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報經主管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銷燬。對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2、按規定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審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在銷燬會計檔案以前要認真清點、核對,銷燬後,在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監銷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關領導。

第九章附則

1、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未涉及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2、附表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用於本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時,必須遵守的制度。

第三條、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第四條、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第六條、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第七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八條、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第九條、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十條、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第十一條、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第十二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二十一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第二十三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二十四條、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三十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閲、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四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 3倍:

(1)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5)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第四十一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1)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2)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3)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4)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5)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第四十二條、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第四十三條、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第四十四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第四十五條、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第四十六條、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第四十七條、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第四十八條、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第四十九條、審閲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第五十條、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第五十一條、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第五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五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深圳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使公司的會計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處理會計事項,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維護股東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我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及公司對會計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下屬控股公司。各控股公司可根據本制度,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章會計核算體制

第四條財會組織體系及機構設置

1、公司負責人對公司財務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實施以及經濟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在董事會領導下由總經理組織實施,公司財務負責人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負責。

2、公司設立會計機構負責人崗位,負責和組織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會計機構負責人由董事會按規定的任職條件聘用或解聘。

3、公司設置財務部,專門辦理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事項,財務部配備與工作相適應、具有會計專業知識的會計人員。財務部根據會計業務設置工作崗位。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務處理等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崗位責任6j3kxd9P#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制,以滿足會計業務需要。

4、財務部經理是公司會計機構負責人。

5、公司有權對下屬控股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予以推薦,並依照規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第五條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會計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鑽研業務,提高專業知識和技能,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辦理會計業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熟悉本單位經營情況和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方法,改善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保守公司祕密,按規定提供會計信息。

第六條賬簿設置。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使用會計科目、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賬。

第七條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結合本公司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建立內部會計管理制度,使會計管理工作滲透到經營管理各個環節,以利於改善管理。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包含:

1、內部牽制制度。必須組織分工、錢賬分離、賬物分離,出納和會計分離。為保障企業資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資金不相容的職責分由不同的人員擔任,形成嚴格的內部牽制制度,並實行交易分開、賬物管理分開、錢賬管理分開,內部稽核、定期輪崗。

2、內部稽核制度。明確會計稽核的職責、權限、程序和方法。

3、內部原始記錄管理制度。建立規範的原始記錄管理制度,規定原始記錄的格式、內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簽署、傳遞、彙集、審核、管理原始記錄。

4、內部定額管理制度。制定原輔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定額、考核方法、獎懲措施,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5、內部財產清查制度。定期清查財產,保證賬實相符。內部財務收支審批,按財務收支審批權限、範圍、程序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6、內部

制定財務指標分析方法,定期檢查財務指標落實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和原因。

第八條會計工作交接。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管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編制移交清冊,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移交清冊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三章主要會計政策

第九條根據財政部財會(20xx)3號文的規定,公司於20xx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

第十條會計年度:公司採用公曆年度,即每年從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條記賬本位幣:公司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二條記賬基礎和計價原則:本公司以權責發生製為記賬基礎,經濟業務發生時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原則。

第十三條外幣業務核算方法

公司發生外幣業務時,採用固定匯率進行折算,報告期末按期末匯率進行調整,差額列入當期損益或予以資本化,在建工程外幣借款的匯兑差額在該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計入在建工程。

第十四條現金等價物的確定標準

現金等價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己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第十五條金融資產的確認、計量和轉移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

1、金融資產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分為: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確認條件:

(1)在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①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

②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③屬於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鈎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2)只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才可以在初始確認時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①該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於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計量基礎不同所導致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確認或計量方面不一致的情況。

②企業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已載明,該金融資產組合、該金融負債組合、或該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組合,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評價並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不得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3)持有至到期的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4)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5)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企業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比如,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歸為此類。

3、金融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應當終止確認: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1)收取該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合同權利終止;

(2)該金融資產已轉移,且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規定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

4、金融資產後續計量

(1)交易性金融資產

①按公允價值計量。

②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

③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④處置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8f4K3M;p0i;qc

(2)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①按公允價值計量。

②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

③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④處置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持有至到期投資

①持有期間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認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實際利率與票面利率差別很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計算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

②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餘成本計量。

③處置持有至到期投資時,應將所取得價款與該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

(4)應收款項

應當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餘成本計量。

企業收回或處置應收款項時,應按取得的價款與該應收款項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益。

(5)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①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計入投資收益。

②資產負債表日,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③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按取得的價款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置部分的金額,與該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

5、金融資產的減值

(1)發生減值的資產範圍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

(2)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

①發行方或債務人發生嚴重財務困難。

②債務人違反了合同條款,如償付利息或本金髮生違約或逾期等。

③債權人出於經濟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慮,對發生財務困難的債務人作出讓步。

④債務人很可能倒閉或進行其他財務重組。

⑤因發行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該金融資產無法在活躍市場繼續交易。

⑥無法辨認一組金融資產中的某項資產的現金流量是否已經減少,但根據公開的數據對其進行總體評價後發現,該組金融資產自初始確認以來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確已減少且可計量,如該組金融資產的債務人支付能力逐步惡化,或債務人所在國家或地區失業率提高、擔保物在其所在地區的價格明顯下降、所處行業不景氣等。

⑦債務人經營所處的技術、市場、經濟或法律環境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使權益工具投資人可能無法收回投資成本。

⑧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發生嚴重或非暫時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

(3)減值損失的計量

①一般企業應收款項減值損失的計量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對於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應當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發生了減值的,根據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

當出項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公司對相關的應收款項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a)債務單位撤銷;

(b)債務單位破產;

(c)債務單位資不抵債;

(d)債務單位現金流量嚴重不足;

(e)債務單位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導致停產。

(f)對於單項金額非重大的應收款項以及經單獨測試後未減值的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按賬齡劃分為若干組合,再按這些應收款項組合在資產負債表日餘額的一定比例計算確定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具體計提比例如下:

賬齡計提比例(%)

一年以內3

一到二年10

二到三年20

三年以上30

(g)期末對逾期的應收賬款項相應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及相關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對那些估計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應收款項,一般按以下比例計提特殊的減值準備:

賬齡計提比例(%)

一年以內50

一到二年80

二到以上100

②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損失的計量比照應收款項減值損失的計量規定辦理。

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a.發生減值的跡象:通常情況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較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大幅度下降,或在綜合考慮各種相關因素後,預期這種下降趨勢屬於非暫時性的,可以認定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已發生減值,應當確認減值損失。

b.確認減值損失的處理: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一併轉出,計入投資損失。

(4)減值損失的轉回

①對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確認減值損失後,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價值已恢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後發生的事項有關(如債務人的信用評級已提高等),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但是,該轉回後的賬面價值不應當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準備情況下該金融資產在轉回日的攤餘成本。

②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原減值損失確認後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③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

④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鈎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

第十六條存貨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的規定,存貨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存貨包括原材料、庫存商品、受託代銷商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2、存貨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

3、存貨發出的實際成本除低值易耗品根據領用情況不同分別採用一次性轉銷法和五五攤銷法外,其餘存貨按不同類別採用個別計價法或月末一次加權平均計價法。

4、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按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原則計量,存貨成本高於其可變現淨值的,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若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的,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並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合同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合同預計總收入,應當預計損失,計提工程施工合同預計損失準備並在“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下增設“合同預計損失準備”明細科目核算。

第十七條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公司對子公司採用成本法核算。在編制合併報表時按照權益法對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進行調整。

企業合併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下列原則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取得被合併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為進行企業合併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以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為進行企業合併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計入初始投資成本。

第十八條投資性房地產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的規定,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且能夠單獨的計量和出售。

1、投資性房地產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外購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税費和可直接歸屬於該資產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按照相關會計準則的規定確定。

2、投資性房地產的後續計量:

(1)本公司採用成本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建築物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土地使用權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

(2)如果由於市場環境等因素變化,採用公允價值更能反映資產狀況時,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可以由成本模式轉為公允價值模式的,作為會計政策變更,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處理。採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不對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以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3)已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持有的有形資產。

1、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

2、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按分類折舊率計提,預計淨殘值率均為5%。

資產類別折舊年限年折舊率%

建築物204.75

機器設備109.5

運輸設備519

其他設備519

3、年末根據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價,按單項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辦理。

第二十條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核算根據各項工程實際發生的支出核算。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為該工程所發生借款的借款費用計入該工程成本,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

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當月以暫估價轉入固定資產,竣工決算完成後根據實際成本對原入賬價值進行調整。

中期期末及年度終了,對在建工程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原則計價,將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提取在建工程減值準備,適用《企業會計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準則第號-資產減值》。

第二十一條無形資產計價及攤銷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規定:

1、無形資產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税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以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2)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自滿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規定後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於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

(3)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產的成本,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政府補助和企業合併取得的無形資產的成本,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併》確定。

2、無形資產的攤銷

(1)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

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採用直線法攤銷。

無形資產應攤銷金額為其成本扣除預計殘值後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還應扣除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應視為零,但下列情況除外: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①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無形資產。

②可以根據活躍市場得到預計殘值信息,並且該市場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

(2)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

3、無形資產的減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處理。

4、公司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進行復核。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改變攤銷期限和攤銷方法。

5、公司應當在每個會計期間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進行復核。如果有證據表明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應當估計其使用壽命,並按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長期待攤費用攤銷方法

除開辦費按實際發生額核算,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一次計入當期損益外,其餘均在其受益期內平均攤銷。

第二十三條研究開發費用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規定,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研究開發費用劃分為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開發階段的支出,符合一定的條件可確認為無形資產,予以資本化。

第二十四條借款費用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規定,本公司發生的借款費用按以下方法處理:

1、本公司為籌集經營資金而發生的借款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2、本公司為購建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而發生的借款費用,在該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前發生的,計入該項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的成本,之後發生的計入當期損益。

3、借款費用資本化政策:只要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佔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用的借款,包括專門借款和一般流動性借款,符合條件的借款費用均可資本化,即該資本性支出確實佔用銀行借款的,包括流動資金借款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借款費用都可予以資本化。資本化範圍為全部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存貨等。

第二十五條收入確認的原則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商品銷售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讓渡資產收入。

一、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企業己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繫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己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四)相關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五)相關的、己發生的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二、提供勞務收入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與費用的方法。提供勞務收入是指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三)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確定;

(四)交易中己發生的和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三、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費收入等。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第二十六條所得税的會計處理方法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税》的規定,公司對所得税的核算採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税基礎存在差異的,按照規定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税資產或遞延所得税負債。

第二十七條合併會計報表的編制

1、合併會計報表的編制範圍:本公司投資額佔被投資企業有表決權資本總額50%以上的子公司納入合併會計報表編制範圍。

2、編制方法按財政部頒發的《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規定執行。

(1)少數股東權益和損益的列報:子公司當期淨損益中屬於少數股東權益的份額,在合併利潤表中淨利潤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損益”項目列示;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屬於少數股東權益的份額,在合併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權益”項目列示。

(2)超額虧損的處理:子公司少數股東當期虧損超過少數股東在該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權益中所享有的份額時,如果子公司章程或協議規定少數股東有義務承擔,並且少數股東有能力予以彌補的,該超額虧損衝減該少數股東權益。否則該超額虧損衝減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子公司在以後期間實現的利潤,在彌補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權益所承擔的屬於少數股東損失之前,全部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

(3)當期增加或減少子公司的合併報表處理:在報告期內,因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增加的子公司,將該子公司在合併當期的期初至報告期末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併利潤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增加的子公司,將該子公司自購買日至報告期末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併利潤表。在報告期內,處置子公司,將該子公司期初至處置日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併利潤表。

第二十八條長期資產減值準備的核算方式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規定,對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等在以後會計期間不予轉回。

第二十九條政府補貼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規定,政府補助區分為與資產相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將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計入遞延收益分期計入損益、將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章會計核算內容和程序

第三十條會計核算內容,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建立賬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按發生的下列事項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的增減;

5、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7、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第三十一條會計核算要求,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第三十二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其內容和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會計記錄文字使用中文。對每項經濟業務,必須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依據有關法規、制度要求填制會計憑證。

第三十三條登記會計賬簿,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設置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採用訂本式賬簿,啟用會計賬簿時,應當填寫啟用表,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逐筆登記,月底進行結賬、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第三十四條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説明書,按月編制會計報表,根據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説明清楚、按時報送。

第五章財務報告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第三十五條財務報告內容:本公司的財務報告由會計報表和會計報表附註組成。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會計列報》、《企業會計準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企業會計準則第32號-中期財務報告》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公司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利潤表;

3、現金流量表;

4、股東權益變動表;

5、有關附表。

第三十七條會計報表附註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

2、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的説明。

3、重要會計政策的説明,包括合併政策、外幣折算(含匯兑損益的處理)、資產計價政策、租賃、收入的確認、折舊和攤銷、壞賬損失的處理、所得税會計處理方法等。

4、重要會計估計的説明,包括下一會計期間內很可能導致資產、負債賬面價值重大調整的會計估計的確定依據等。

5、對已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列示的重要項目的進一步説明,包括終止經營税後利潤的金額及其構成情況等。

☆6、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以及差錯更正的説明(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7、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的披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的相關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8、或有和承諾事項的説明(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與事項》的相關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9、資產負債表日後非調整事項説明(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相關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10、在資產負債表日後、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前提議或宣佈發放的股利總額和每股股利金額(或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總額)。

11、其他重大事項的説明。

第三十八條本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分為月度財務報告、季度財務報告、中期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報告。月度財務報告是指月份終了提供的財務報告;季度財務報告是指季度終了提供的財務報告;中期財務報告是指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的前六個月結束後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年度財務報告是指年度終了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第三十九條月度財務報告,除特別重大事項外,不提供會計報表附註。

第四十條本公司的財務報告應當報送當地財政機關、開户銀行、税務部門、證券監管等部門。公司的年度財務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閲。

財政部門、開户銀行、税務部門、證券監管等部門對於公司報送的財務報告,在公司財務報告未正式對外披露前,有義務對其內容進行保密。

第四十一條財務報告的報出期限:月份會計報表應於月份終了後15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於年度終了後120天內報出。財務報告的報出期限須遵循相關規定。控股子公司的月份會計報表應於月份終了後8天內報到母公司,年度會計報表應於年度終了後45天內報到母公司。

第四十二條本公司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如佔被投資單位資本總額50%以上(不含50%),或雖然佔被投資單位資本總額不足50%,但具有實質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併會計報表。合併會計報表的合併範圍、合併原則、編制程序和編制方法,按照《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公司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應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註明:公司名稱、報表所屬年度、月份、日期等,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財務機構負責人和編制人簽名或蓋章。

第六章會計核算基礎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第四十四條記賬要求

1、記賬、填制原始憑證要使用藍黑色或碳素墨水書寫,不能使用圓珠筆(複寫除外)和鉛筆。所寫文字必須符合國家的文字規範,不得任意造字和簡化漢字。

2、紅色墨水在下列情況方可使用:

(1)沖銷原始記錄數字;

(2)劃線改錯;

(3)結賬劃線。

3、各種會計記錄中的數字必須端正、工整、清晰、標準。

4、各種原始憑證及會計記錄不許塗改、挖補、亂擦或用其它方法消除字跡,所有改錯與更正要按規定劃紅線註銷原始記錄,再在己註銷記錄的上方重新正確記錄或按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5、各種會計記錄中的簽章必須齊全。

第四十五條會計憑證

1、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作為記賬依據的書面證明。企業對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必須取得或填制合法的會計憑證。

2、會計憑證分類

(1)原始憑證:它是經濟業務發生後的原始記錄和書面證明,要求各部門、各環節凡是發生經濟業務都必須填制或取得相應的原始記錄憑證,明確經濟責任,提供會計記賬依據。它分為以下兩種:

A、自制原始憑證:是企業根據需要,自行規範填制的原始憑證,如入庫形成入庫單、商品調撥單等。

B、外來原始憑證:是企業從發生業務的對方取得的原始憑證,如購貨發票、運貨單等。

(2)原始憑證彙總表:將業務內容相同且數量較多的原始憑證,按要求彙總填制的憑證。

(3)記賬憑證:會計人員根據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彙總表,按經濟業務內容和應用的會計科目填制的憑證。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4)記賬憑證彙總表:將數量較多的記賬憑證按各個相同的會計科目彙總填制的用以登記總賬的憑證。

第四十六條原始憑證的要求

1、外來原始憑證必須具備以下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日、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單位的名稱、經濟業務的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一式幾聯的原始憑證,應註明各聯的用途,其中只能以一聯作為報銷憑證。

3、外來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加蓋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內容等,由經辦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屬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經總經理批准後,代作原始憑證。

4、職工因公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還款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據,借款時不準白條頂庫)。若從工資中扣款時,可不開收據,但必須寫明應發數、所扣還金額、實際發放數等。

第四十七條記賬憑證的填制: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製作記賬憑證。

1、填制憑證使用會計科目應按國家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

2、摘要欄的內容簡明扼要,清晰可辨。下列幾種經濟業務摘要中應着重説明:

(1)現金收付業務的收付對象和款項性質;

(2)銀行結算業務的結算方式、票據號碼、結算對象及款項性質;

(3)購貨業務的供貨單位名稱及主要品種、價格、數量;

(4)預收、預付款項的業務對象及業務內容;

(5)預提、應攤銷業務的提、攤期限及依據;

(6)待決、待處理事項的責任單位(人)和原因;

(7)物資內部轉移業務的內容、對象、原因和發生時間;

(8)物資內部轉移業務的對象、品名和數量。

3、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可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在其他記賬憑證摘要內註明附有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所列支出需要幾個部門共同負擔的,應開出分割單進行結算。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4、記賬憑證的編號按月依日期先後順序排列。一組會計分錄使用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應在順序後面用分數形式編制分號。例如1號憑證有三張記賬憑證編號應為11/3、12/3、13/3。

第四十八條登記賬薄

1、登記賬薄,必須依據經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記賬。

2、記賬時,應將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逐項記入賬內。

3、賬薄中書寫的數字和文字一般只佔格高的二分之一,上面要留適當空距,不要頂格。

4、各種賬薄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行。如果發生跳行、隔行、隔頁,應將空行、空頁劃斜紅線註銷或註明“此處空白”字樣,並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蓋章。

5、凡需結出餘額的賬户,應及時結出餘額,沒有餘額的賬户在餘額欄內用“O”號表示。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逐日結出餘額。商品(物資、用品)明細賬須逐筆結出結存數金額。

6、每張賬頁記滿需轉記次頁時,須在最後一行摘要欄註明“過次頁”,計出餘額及需要計的發生額,並將計出餘額等記入次頁的第一行內,並在其摘要欄註明“承前頁”。

7、記賬時發生錯誤,應用單紅線刪掉錯誤的文字或數字,要求使刪去的原有字跡可辯認,在劃紅線上方填寫正確的文字或數字,並由記賬人員在更正處蓋章。對於錯誤的數字應全部劃單紅線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錯誤部分數字。文字差錯可只劃去錯誤部分進行更正。

8、月度終了,記完賬後都要辦理結賬,結出餘額後,在下一欄摘要欄註明“本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月合計”,並結出當月各欄發生額合計數,在數字下端劃單紅線。季度終了,在當季每三個月月結的下一行摘要欄註明“本季合計”,並結出本季三個月度發生額累計數。年度終了,在第四季度季結的下一行摘要欄註明“本年累計”,並結出全年發生額累計數,在數字下端劃雙紅線。

9、對賬。會計部門內部總賬與二級、三級明細賬之間應賬賬相符,涉及財產、物資的,須賬實相符。現金賬必須天天核對;銀行賬每月至少核對一次。會計賬與業務調撥、倉儲管理、櫃枱實物負責等有關職能部門的財產、物資、業務週轉金等業務賬、保管賬、三級明細賬、備查簿之間的賬目,包括進、銷、存金額及數量都應定期(每月)進行對賬。在對賬中發現問題,要及時查明原因並進行更正處理。

對逾期未收未付的商品、材料、款項以及各種懸賬懸案,應主動聯繫有關部門及時處理結清賬目。凡實物保管負責人員變更,必須辦理財產物資移交手續,明確經濟責任,並與會計核對賬目,結清手續。

第四十九條原始記錄的管理

凡在本公司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各環節的單證,各種原始記錄必須做到填寫完整、傳遞迅速、彙集全面、反饋及時,要確保原始記錄的真實、完整、正確、清晰、及時。

財務部要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裝訂整齊、彙集全面、歸檔及時、妥善保管。資料的傳遞、交換應由交換雙方簽字認可。重要資料的移交由財務部經理監交。會計憑證不得外借,特殊情況借用須經財務部經理批准。

第五十條財務稽核

財務活動中的所有會計憑證、賬務處理、報表編制,須經稽核審驗,會計人員負責審核與自己經營賬務有關的外來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做到賬賬、賬證、賬實、賬表相符。設專人負責記賬憑證審核,或交叉審核記賬憑證。

第七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五十一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彙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註及文字説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

5、會計電算化所存儲在磁性介質或光盤上的會計數據。

第五十二條會計檔案的保管。財務部專門負責保管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類別、按順序立卷登記入冊,移送公司檔案室保存。當年的會計檔案,在年度終了後,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第二年由財務部門編制清冊移交檔案部門保管,會計檔案的移交,應編制移交清冊,由交接雙方按移交清冊項目核查無誤後簽章,各執一份。

第五十三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十四條會計檔案的調閲

1、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調閲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調閲入庫檔案,應辦理相關借用手續。

2、公司內各部門因公需要調閲會計檔案時,必須經本部門主管領導批准、經財務部經理同意,方可辦理相關調閲手續。

3、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調閲會計檔案,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同意後,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閲,並詳細登記調閲會計檔案人員的工作單位、查閲日期、查閲理由、會計檔案的名稱、歸還時間等。

4、調閲會計檔案一般不得攜帶外出,若確實需要將調閲的會計檔案攜帶外出,必須經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同意,填寫借據,辦理借閲手續後,方能攜出,並在約定的限期內歸還。

5、若需要複印會計檔案時,應經財務經理同意,並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後才能複印。

6、查閲或複製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圖畫、拆封和抽換。

第五十五條由於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轉交手續,並由監交人、移交人、接交人簽字或蓋章。

第五十六條財務部檔案的內部移交。財務部各崗位人員根據業務性質和需要製作的符合管理規範的各項會計檔案,按規定期限移交保管人。

1、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2、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並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3、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資料,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磁帶等)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4、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財務部經理監交;財務部經理交接,由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監交,必要時可由上級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交。

5、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賬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賬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3)銀行存款賬户餘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户餘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户餘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賬户的餘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4)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6、財務部經理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7、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並應在移交清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説明的問題和意見等。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8、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資料,不得自行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9、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財務部經理或者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並辦理交接手續。

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者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員委託他人代辦移交,但委託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章會計電算化

第五十七條會計電算化工作。公司為了提高會計工作質量,開展會計電算化工作,採用通過評審的會計核算軟件,按規定要求設置會計科目、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進行成本核算、編制會計報表。操作員應按核算方法和程序進行操作,建立會計電算化內部管理制度,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順利開展。

第九章其他管理

第五十八條發票管理及使用的規定

1、發票係指在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它是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同時也是税務稽查的重要依據。

2、公司使用的發票,由財務部指定專人作為發票管理員。發票管理員憑税務機關核發的“發票領購簿”到主管税務局申請領購所需發票,並設立發票領用登記簿。

3、公司各部門所需發票由部門專管發票人員到財務部發票管理員處申請領取。每次領發票時,必須將開具完的發票存根聯按其系號完整如數地交回公司財務部票管員處,經票管員檢查、核銷後方可領取所需發票。

4、發票僅限公司相關部門在營業、勞務收入等方面使用,不準代他人開具,更不得將發票借、出售給他人使用,否則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5、開具發票須用複寫紙套寫法按照規定的時間和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對開錯而作廢的發票聯不得撕毀,必須整套的保存在發票的存根上,不得撕毀,並加蓋“作廢”章。

6、凡違反發票使用規定者,按税務局規定進行處罰並追究責任。

第五十九條費用報銷程序:

1、經辦人持有效的原始單據,按財務部要求分類貼好附於費用報銷單後,經部門經理和公司領導審批後,到財務部辦理報賬。

2、財務審核無誤後,會計編制會計憑證、出納辦理收付款手續。

3、差旅費報銷管理,見專項規定。

第六十條辦公用品的管理

1、購買:按批准的購買計劃,經辦人從財務部領款購買後,交部門驗收、簽字,同時登記實物明細賬,發票及驗收單交財務部門記賬,結清賬務。

2、領用、發放:財產管理部門按發放標準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領用手續後,發給辦公用品,同時登記實物明細賬。

3、財務部根據收到的購買計劃及有關單據、發票、領用單等單據,進行賬務處理,並定期與財產管理部門的實物明細賬進行核對,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第六十一條財務開支審批權限規定依據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二條本制度於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各項條款的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並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範本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第三條股份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股份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在經營目標、財務核算、資金上實行統一管理。

第三章公司資本金籌集與管理

第四條公司的資本金由國有法人股,自然人股構成。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成為上市公司後,還將向社會公開發行社會公眾股。

第五條公司籌集的資本金,除採用貨幣資金出資外,可以吸收投資者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第四章公司財務報告

第六條財務會計報告,是指公司對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財務情況説明書,預算經營會議分析資料。

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

第七條公司的財務報告按照報送範圍分為: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和用於內部管理的預算經營會議分析資料。

第五章附則

第八百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歸口。

第九條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訂,由公司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並報董事會審議批准後執行。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範公司財務行為,提高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依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税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第二條資金籌集管理:

(一)本公司籌集的資本金為國家投入的國家資本金;本公司所屬企業籌集的資本金,為本公司的法人資本金。

資本金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註冊資本。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資,應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依照法定程序報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資本變更登記手續。

(二)本公司和所屬企業的所有者權益除實收資本外,還包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資本公積和盈餘公積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可以按照規定程序轉增資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屬企業,通過負債方式籌集的資金,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等。其中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等負債,應由銷售或營業部門負責,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

負債則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各部門自行籌措的短期經營性借款,除總經理批准的以外,財務部門不負責償還。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均由總經理授權,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財務部門在籌措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負債時,應考慮是否有利於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及財務風險等情況。

第三條貨幣資金管理:

(一)貨幣資金日常收付管理

在財務部門設置專職出納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不得兼任其他業務工作,除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外,不得保管憑證和其他賬目。

所有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須先通過經辦會計在審核原始憑證無誤後填制收付款憑證;然後由出納檢查所屬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後辦理收付款,並在收付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因經營需要代收代付款項,由財務部負責人審核批准,但必須堅持先收後付,不改變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則。

(二)現金管理

所有現金業務收入當日送存開户銀行;所有支付的現金,應從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户銀行提取,不得從公司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產經營需要從開户銀行提取現金,應據實寫明用途。

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庫存現金只能用於工資性支出,個人福利勞保支出、農副產品收購、差旅費、零星開支、備用金及銀行結算金額起點以下的小款項。其他特殊情況使用現金需經總經理和財務部經理批准。

庫存現金限額為20__元,每日的現金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不準以白條抵庫存。企業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一般應通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不準出借銀行賬户和套取現金。[NextPage]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10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閲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週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户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主管副總經理複核後,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閲、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户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11

一、基本原則

為加強對典當行的財務管理,堵塞漏洞,增收節支,提高效益,特製度本制度。

1、財會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根據《會計法》、《會計準則》及《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典當行經營狀況。

2、財會人員要始終堅持“帳表相符、帳帳相符、帳證相符、帳實相符”的“四相符”原則,做到憑證要素齊全、往來帳目清楚,資金日清月結。

3、財會人員要按照商務、工商、税務等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地上報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要定期向總經理上報業務經營情況和損益情況。

二、收支管理

1、典當行的一切收入統一由財務部管理,財務應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典當收入款任何人無權以收抵支和挪作它用。

2、出納員收款,必須使用財務部指定認可的收款單。

3、凡因公需借用公款者,必須按照規定的借款審批程序,報經總經理批准。所借公款均要在辦理公務結束後三天內,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

三、票證及印章管理

財務部要建立重要空白憑證領用登記制度,對質押當票、轉帳支票、現金支票、繳款單等重要憑證,財務部門要統一購置,按照數量、種類造冊登記。重要憑證領用必須按以下規定執行,用完後的存根不需留存的要及時上交財務部門。

1、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簽發均由出納人員管理,出納員應建立“支票使用登記簿”,按支票號順序登記支票的發出日期、用途、金額、經辦人等。

(2)支票上使用的印鑑共2枚,其中個人印章由出納員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經理保管,會計人員對支票的簽發要實行監督。

(3)出納員在填寫支票時,要按照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簽發遠期支票,不準出租或出借支票。

(4)作廢的支票,出納員要在支票存根上蓋“作廢”章,並在“支票使用登記簿”上註明“作廢”,並將該支票交給財務經理存檔備查。

(5)領用支票時,領用人須填寫支票申領單,經總經理批准、財務部經理簽字、領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記簿”上簽字後,方可領用。

(6)領用支票的業務部門,應妥善保管已領用的支票,並應在領用支票之日起七天內向財務部門結算,否則不予辦理新的業務。

2、當票管理

(1)當票是當户與典當行發生質押、抵押融資關係的重要原始憑據,財務部門購進印製的當票要統一登記,營業部、業務部在領用空白當票時,要按印刷號碼的先後順序;領用人領用當票時應填寫“當票申領單”,註明本數及號碼數,由業務經理簽字,總經理批准後,在當票使用登記簿上簽字。

(2)財務部要監督當票使用,實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制度。每月底要對當月當票使用情況及庫存當票的實物情況進行盤點核對,檢查保管是否有誤。

四、現金管理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條例,結合本典當行的實際情況特作如下規定:

1、公司的現金只能由財務部的出納員負責收支和保管,其他任何人無權辦理現金收支業務。

2、現金只能在規定的`範圍內使用,包括:支付職工工資、津貼;支付個人勞務報酬;支付各種勞保福利費用;出差人員的差旅費;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等。

3、營業部備用現金初步核定為5千元,根據業務情況,備用金超過5千元需上繳財務部;備用金不足時,可向財務部重新申領以補足備用金。

4、現金收入應於當日送存銀行,一般情況下,不得坐支現金。營業部備用金使用應一日一結,定期與財務部出納對帳;財務部可定時或不定時抽查櫃枱備用金使用情況。

5、現金收付的各種原始憑證,必須經過會計人員嚴格審查,並編制記帳憑證,出納人員應根據經過審核的記帳憑證,辦理收款和付款業務。

6、出納人員在收付現金後,必須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的戳記,以表示原始憑證上所列款項收到或已經支付,以防止重收或重付。

7、建立現金日記帳,由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記帳憑證逐筆記載現金的收、付,並在記帳憑證上籤章,作為已經記帳的依據。每日營業終了,應計算出當日現金的收入,付出及結餘,做到帳款、帳帳相符。

8、出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不準私自挪用現金;不準以“白條”抵庫;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將私人現金與公款混合;不準將私人財物放入公家保險櫃內。

9、現金存摺由會計保管,密碼由出納員保留,取款時,由出納辦理,取款完畢,存摺退歸會計保管。為了保證現金的安全,每天的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2萬元限額。

10、為加強對出納工作的監督,財務主管應對出納人員經管的現金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發現帳款不符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規定的行為,應及時查明原因,報領導和有關部門處理。

五、費用管理

1、費用支出應按照增收節支、降低成本的原則嚴格控制,逐步建立各項費用的定額控制辦法,以達到節約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2、辦公用品採購:辦公用品的購買,先由各部門提出書面計劃表,包括數量、預計金額,交辦公室彙總,再經總經理審批後,送財務部作為辦理借支或報銷的依據,原則上一般不得超出預計金額,超過的應陳述正當理由。

3、所有費用報銷必須在單據上註明事由,由經手人簽字,證明人簽字,對於手續不全的,財務部可以拒絕結算。

4、所有費用審批,實行總經理一支筆制度,無總經理簽字的費用單據,財務部不得報銷。

5、固定資產的購置及大額費用發生,由總經理請示董事長後決定。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繫,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2)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3)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5)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6)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7)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複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2)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1)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2)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

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

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4)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説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1)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2)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辦公室建帳予以核銷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1)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2)辦公室設立帳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情況;

(3)辦公室財產台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4)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5)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6)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1)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2)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3)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4)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5)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6)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户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7)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1)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2)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1)施工單位於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並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2)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1)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2)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1)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__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3)凡單項價值在20__元以下或價值在20__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3)辦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台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1)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2)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台帳;

(3)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4)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帳;

(5)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1)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2)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3)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説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4)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5)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第四章、收入、成本費用管理

1、公司建立並完善營業收入的管理規定,確保收入循環中的報價、簽訂合同、實際收款和開具發票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以加強對業務活動的財務監督。

2、營業收入是指公司在營業期間收取的各種經營項目的主營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公司在收訖價款或取得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3、公司對外投資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資收入和長期投資收益。短期投資收益在持有期滿後確認,長期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合法審計報告中的財務年度權益確認。

4、成本費用的核算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當期發生的成本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支付,都應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雖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費用,但應有後期負擔的均不能計入本期成本費用。但應歸屬本期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不得掛賬,調節利潤。

5、嚴格控制成本費用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嚴格履行請購、審批、合同訂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費用。費用報銷的審批及流程按照費用報銷暫行規定執行。

6、公司合理運用財務槓桿,降低財務費用等資本成本。

第五章、財務信息管理

1、公司依據《企業財務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財政部頒佈的其他有關制度,編制財務報表。

2、公司的財務報表屬於公司的財務機密,未經董事會批准的財務報表一律不得外流。

3、已經審核過的報表如需外送,需經財務負責人並報總經理批准。月報在次月的十日內送各股東,季報在每一季度結束後的二十日內送各股東,年報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三十日內送各股東。

4、公司依照《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實行財務電子信息系統,實現授權、崗位分離、記錄控制等內控程序的電算化,保證內控制度的有效性,相關人員在使用財務電子信息系統過程中,嚴格遵循內部控制規範和技術規範,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5、公司財務部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文本(電子)資料。

6、財務部按照規定作好財務工作交接工作,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財務工作全部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六章、附則

1、本規定由股東會負責修改和補充。

2、本規定由股東會授權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3、股東會委託公司財務部依據本規定擬定若干具體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後,頒發施行。

4、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13

為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範的會計工作秩序,提高會計工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關規定,參照〈國家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條例標準,結合〈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內容,以及廣州市睿捷經貿諮詢顧問有限公司會計核算的具體要求,特制定了廣州市睿捷經貿諮詢顧問有限公司會計基礎工作規範。

一,財務會計管理的涵義

財務是指企業為達到既定目標所進行的籌集資金和運用資金的活動。在管理經營過程中,各類諮詢服務費,代辦服務費,各種兼營性服務的收入和相應的開支等,就構成了諮詢公司的資金運行。

財務管理就是諮詢顧問公司資金運行的管理,在資金運行過程中,包括各類諮詢服務費,代辦服務費等資金的籌集,使用,耗費,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關規定,規範企業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有:對資金籌集運用的管理,有償服務管理費的管理,流動資金和專用資金的管理,資金分配的管理,財務收支彙總平衡等等。

財務管理的任務是:

(一)籌集,管理資金

這就是要保證經營的需要,加快資金週轉,不斷提高資金運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資金的收益率。公司的主要經濟來源是有償服務管理費收入,要加強有償服務管理費的收費工作,做到應收盡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資金使用上,對各項支出要妥善安排,嚴格控制,注意節約,防止浪費。充分發揮資金的效果。

(二)經濟核算

通過財務活動加強經濟核算,改善經營管理,降低成本,不斷降低消耗,增加積累,提高投資效益和經濟效益。

(三)財務監督

實行財務監督,維護財經紀律。公司的經營,管理,服務,必須依據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計劃,對公司預算開支標準和各項經濟指標進行監督,使資金的籌集合理合法,資金運用的效果不斷提高,確保資金分配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利益。同時,要在分配收益上嚴格遵守國家規定,及時上繳各種税金,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並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是公司內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證有關財務管理工作規範化,標準化的一系列具體規定。可分為以下幾類制度:

(一)會計核算方法及憑證賬冊制度

(1)會計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3)採用借貸複式計賬法,會計科目和核算方法以公司預算會計為主,結合實際,設置銀行現金日記賬,總分類賬,各項明細分類賬;

(4)原始憑證是計賬的依據,財會人員必須認真審核各種原始憑證,要求一切原始憑證必須手續完備,合法,內容真實,數字正確,日期和印章齊全,大,小寫相符等,不得有白條報賬,不得有塗改。一切原始憑證經審核無誤後,才能填制記賬憑證,據以記賬;

(5)財會記賬員應對一切原始憑證記賬負責,賬簿的記載不得挖補,塗改或用褪色藥水消除字跡,記賬應使用鋼筆,不準用鉛筆或圓珠筆,發生錯誤應根據性質,採用劃線更正或紅線更正。憑證,賬冊應根據專人列冊登記,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有關會計報表,賬冊,會計憑證保存年限按規定辦理;

(6)指定專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憑證,如支票,現金收據,票據等,動用時由領用人辦理領用手續。對誤寫的收據或作廢的支票,應註銷作廢章,妥善保存,不得銷燬廢棄。

(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除抵補現金庫存外,非經銀行同意,不得將業務收入坐支留用,嚴格分清收支兩條線;

(2)做好庫存現金的保管工作,有關證券和現金必須放在銀箱內,確保安全。對指定使用備用金的人員必須進行定期檢查,核對,做好備用金的管理,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

①建立健全現金賬目,做到日清月結,錢賬相符,杜絕白條抵庫或賬外現金,禁止私立"小金庫";

②對超過現金收付限額以上的收付款項,必須通過銀行結算。

(三)費用現金報銷制度

為了加強現金報銷管理,嚴格執行財政紀律,對各項現金報銷擬定以下制度:

(1)差旅費報銷制度;

(2)招待費報銷制度;

(四)往來賬目清理制度

做好結賬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證管理正常運轉的重要環節。財務人員要及時結賬收款,摧收應收賬款。過月未收的賬款,要上門催收。對月終尚未清理的債權債務,應查明原因,列出清冊。財會人員不能解決的事項應及時上報領導。

(五)會計報表制度

會計報表是經營收支執行情況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書寫報告是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瞭解管理部經濟狀況和領導工作的重要信息資料,也是編制下半年收支計劃的重要依據。所以,要保證報表的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手續完備。對年度結算報表,應附有分析收支計劃執行情況的説明。

三,財務管理的機構及職責

(一)財務部門機構的設置

公司的財務會計與其他行業的機構設置也大致相同,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人員可以靈活配備。財會部門一般可設置下列人員:財務會計部經理,主管會計,出納,統計員。

(二)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1、財會部經理

(1)向企業領導人負責,組織公司的財會管理工作,當好企業負責人的經營管理參謀;

(2)每月,每季審核各種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寫出財務會計分析報表,送企業法人審閲;

(3)檢查,監督管理各項費用的及時收繳,保證企業資金的正常運轉;

(4)審核控制各項費用的支出,杜絕浪費;

(5)根據行業的具體特點,依據財會管理有關法規,政策,文件,制定財會管理具體制度和操作程序;

(6)組織擬定各項費用標準的預算方案,送企業領導審核,修定;

(7)研究熟悉和實施相關的工商,財會及税務,物價等管理制度,運用法律,行政處分和經濟手段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2、主管會計

(1)向部門經理負責,具體組織好本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種會計憑證和賬務處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時做好各種會計報表,定期公佈費用收繳及使用情況;

(4)負責檢查,審核各下屬的收支賬目,向公司領導及時彙報工作情況;

(5)檢查銀行,庫存現金和資產賬目,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6)按照行業特點和需要,分類計賬;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財會工作。

3、出納

(1)遵守公司員工守則和財務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現金收付,銀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現金,有價證券,銀行支票等;

(3)及時追收企業各種應收款項,保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失;

(4)編制有關現金收付記賬憑證,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的工作;

(5)及時辦理各項轉賬,現金支票,按月將銀行存款餘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並交會計作賬。

4、統計員(電腦員)

(1)及時統計,存儲各種費用收付資料,供主管會計參考;

(2)維護好電腦設備,保管好所有資料,對變動資料數據應及時修改並存儲;

(3)及時輸入打印收費通知單,保證費用的按時收繳。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14

為了規範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督促借款人及時歸還,使公司財務報表上反映的費用和利潤精確,避免公司的資金損失和沉澱,根據公司財務制度特制定此制度。

一、借款條件:

公司員工在處理業務往來、採購物資、出差、參加會議等各種業務時,經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財務-總經理籤批後,可暫時向公司借款。

二、借款原則:

實行“前清後借,前不清後不借”原則,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特批方可借款。

三、借款程序

借款單需填列借款人、借款部門、借款事由、借款日期、借款金額、還款日期等內容;借款單由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簽字後,出納員方可辦理款項支付。

四、還款期限

1、經辦人的結算時間為五天(從借款日算起,如遇休息日可順延)。

2、借款人處理完業務回公司後五天內,必須到財務部報銷,衝抵借款。

3、差旅費報銷應於出差返回後四日內辦理。

4、備用金借款結算時間為一月。

五、借款定額

各部門因業務往來或採購物資所需的借款定額不得超過該項業務預算的10%;出差或參加會議所需的借款不得超過預算的`20%;各部門備用金的借款定額不得超過借款人的工資總額。

六、沖銷原借款的費用報銷及款項支付

應在填制憑證時註明“沖銷借款”.財務人員應認真核對開支內容與原借款單上註明的用途是否相符,如不符,有權拒絕支付。

七、其他借款

公司員工因個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當月工資的總額,歸還日期不得超過1個月,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准。

八、財務監督

財務部每月底應根據員工欠款情況,列出明細,報總經理、部門負責人,併發出催款通知書,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財務部結算,逾期仍未報銷者,則由財務部每天按借款總額的1%計算罰息,並在工資中扣繳。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條為了規範行政單位的財務行為,加強行政單位的財務管理,保障行政單位工作任務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注重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條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

(一)合理編制行政單位預算,統籌安排、節約使用各項資金,保障行政單位正常運轉的資金需要;

(二)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如實反映單位預算;對單位財務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

(三)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四)加強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四)對單位所屬並歸口行政財務管理的單位的財務活動實施指導、監督;

第四條嚴格財務管理,各種工程款按工程進度由各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局長簽字後方可支付、經費支出實行一支筆審批,各項支出嚴格按標準使用,不得虛報冒領。

第五條嚴禁公款私存或公私不分,不得挪用公款、罰沒款及其他資金,特殊情況必需借公款時由領導批准;借支範圍不得超過個人的月工資標準。

第六條其他事業性收費和行政性收費,必須實行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統一收據、票據,不得使用普通收據;對統一票據要嚴格管理,不得隨便轉借外單位和個人。對所收各1

項費用,全額上交財政,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制度。

第七條幹部出差期間的住宿費、差旅費等均按有關文件執行。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範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17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限額xx元),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月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財務人員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總經理,並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佔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xx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户銀行和公司領導的檢查監督。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户和輔助帳户的開户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兑匯票、委託收款(僅限於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財會人員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户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並於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餘額調節明細表。

7、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鑑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

(1)進行業務收款之前,財務人員應根據將發生業務的數量,準備好收據、發票,收據、發票數量應略多於將發生業務數量;

(2)出納人員應對當日的經濟業務進行清理,全部登記日記賬;

(3)會計人員當天根據原始會計憑證編制會計記賬憑證;

(4)每日收款截止後,出納人員應保管好所收款項;

(5)項目收款結束後,核對賬、款無誤後,出納人員將所收款項存入公司賬户;

(6)會計人員於每月月終登記會計賬簿。

2、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採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在當日進行帳務處理,並登記相應的帳簿。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鑑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條收入管理

機關收入應全部納入財務核算,在業務活動中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發生的一切款項,應該及時開具財務票據、收取款項、登記入賬,不得截留、隱瞞、挪用。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機關的房屋出租,應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指定專人負責收取租金。

第二條經費開支審批

機關財務開支堅持“一支筆”審批。

第三條經費開支報銷規定

經費報支要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當月的票據當月報銷,最遲不得超過一個月。在資金結算中,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必須通過銀行轉賬,不能用現金支付。

發票(原始憑證)應具備以下內容:

①單位名稱;

②填制日期;

③款項內容(用途)、金額;

④填制單位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或單位公章)。凡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原始憑證),一般應為正式發票或財政票據,並蓋有填制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票據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塗改、挖補,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多聯套寫憑證,不得拆開分張單寫。禁止白條報支有關費用。

1、辦公費。核報各種辦公用品時,必須附按發票規定的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開具的發票。若一次性購買辦公用品較多,無法在發票中寫明,可附上購物清單並加蓋銷售單位的發票印章。辦公用品一律由辦公室統一購置,符合政府採購的支出一律實行政府採購。其他科室所需辦公用品按規定手續到辦公室領取,不允許自行購置。

2、電話費。注意節約電話費的開支,單位公用電話原則上用於公務活動,嚴禁撥打語音、小額支付等特殊服務電話。

3、水電費。加強水電管理,壓縮水電費支出,從嚴控制辦公用電用水。家屬樓家庭用水用電和單位出租的門面房暫未向供電(水)部門直接交費的,由辦公室2人以上抄錄各用户電(水)表數,據實收費後統一交機關財務。

4、車輛維修費。機關車維修應由司機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報請主管領導審批,然後將車輛交付定點維修廠維修,如發現有新增維修項目,必須報主管領導批准。車輛修好結束後,司機應將維修單帶回交主管領導審核簽字,然後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車輛維修單,定期與維修廠核對,審核無誤後將票據(修理廠家的維修明細結算清單)轉交給車輛管理人員履行結賬報銷手續,經領導審籤後財務部門予以支付維修款項。司機補助按機關規定執行。機動車保險按財政局要求統一辦理。

5、交通費。按照辦公會研究制定的費用標準,單位的具體規定(略)……全年費用總額不能超支,結餘部分可結轉下年。

6、差旅費。差旅費報銷標準嚴格按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外出學習、培訓等所需經費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文件,並經領導審批。報銷內容主要由交通費(車、船、飛機等)和住宿費(培訓費、會議費、餐費等作單獨列支)組成。外出進行招商考察活動經費支出須經領導批准,並事先編制經費預算,報銷時不允許超出預算。如通過旅行社安排交通和食宿,可憑旅行社開具的發票作為報銷票據,報銷憑證需附考察活動支出明細單。

7、會議費。各科室承辦會議,必須先列出會議經費預算方案,由主管領導審查,報辦公會批准。報銷會議費應附會議通知文件、參加人員簽到單、會議費預算審批表、會議費結算清單和會議費的發票。凡超出審批標準的會議費,不得報銷。赴國內出差等公務活動經領導同意後應按當地現行規定的差旅費、會議費項目標準由經辦人持真實有效的原始票據據實到財務部門報銷。

8、接待費。公務接待一般由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和標準統一安排,接待經辦人員每週將接待情況列出詳單,報請領導審批後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接待清單,定期與飯店核對,無誤後由接待經辦人員履行簽字報銷手續,最後財務部門予以支付款項。

9、慰問費。在職幹部職工因病住院,由人事科提出慰問意見,經領導批准後組織慰問。慰問費標準科級幹部200元,處級幹部300元,離退休人員另行規定。

10、修繕費。所有修繕項目(包括零星修繕費)應編制預算,按照有關規定確定施工方,並簽訂施工合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必須憑合法正式的原始憑證。修繕項目竣工後,應編報竣工財務決算和修繕項目明細單,報領導審批後方可支付款項或餘款。

第四條往來款項管理

1、各科室因公需要借款時,由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經主管領導審核,報請領導審批後,財務部門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2、預支的差旅費,在出差人員返回7日內應結清;零星購物借款,應在收到發票15天內辦理報銷手續。借款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5天。前次借款未還的,不得辦理新的借款。出納人員要加強對借款情況的清查,及時催還到期借款。

3、公款不得借給個人或私人使用。

第五條政府採購

機關大宗、大件物品採購,較大支出的.維修及各項長期支出活動,要按照政府採購的程序公開招標購置或決定施工服務單位,以節約開支。所有物品採購、經費結算必須由財務人員參與、兩人以上經辦,並在單據上簽字;其他科室人員如需報銷,須經主管領導確認簽字,並報請領導審批後方可支付款項。

第六條票據、印章管理

收款票據、印章應分別指定專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據、管票據的不管章。票據領用時要進行登記。出納人員在收到款項時,必須按款項的內容開具票據(除財政正常經費撥款無需開票外),並嚴格按規定的要求填寫完整、清楚、不得塗改,作廢的票據(一式三聯)應同時加蓋“作廢”章。

財務專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由會計和出納分別保管,超出正常業務範圍用章必須事先請示領導批准。

第七條固定資產管理

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單價在規定金額以上(一般設備500元,專用設備800元)的購入物品,都應記入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要指定專人管理,並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賬簿必須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

2、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佔或帶回家用,嚴禁以物易物或贈送、轉讓。機關工作人員調離本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圖書等歸還,並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簽字清賬後方可辦理調離手續,否則由管理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

3、大額固定資產的購置,實行政府集中採購。購進的資產要由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驗收並登記固定資產實物帳。固定資產購置應做到資源共享、優化配置,避免重複購置和閒置。

4、固定資產報廢處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經與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核對後,填寫“固定資產報廢處置表”報局領導批准(必要時報財政審批)後方可核銷,任何科室及個人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必須納入局機關收入管理。

5、每年度末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實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按有關規定辦理盤盈盤虧手續。對清查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加強管理。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19

一、資金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

1.1、現金科目設兩個子目---貨款户和費用户,具體核算見第二章。

1.2、出納應保證庫存現金的日清日結,月末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整表,以保證銀行日記賬賬實相符。貨款現金必須送存銀行,不準坐支。

1.3、庫存現金定額核定為5000元,如有多餘費用現金應該及時送存銀行,保證現金安全。

1.4、會計應定期、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監盤,每月至少監盤三次,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審核出納編制的“銀行餘額調整表”,對未達事項進行落實。

2、銀行存款管理

2.1、銷售分公司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各銷售分公司必須開設收支兩個銀行賬户,即貨款户和費用户;賬户資料交股份公司財務部備案。貨款賬户只收不支,所有貨款回籠到該賬户;費用賬户用於銷售分公司的各項費用、税金等支出結算。

2.2、新開賬户。銷售分公司不得隨意開設銀行賬户,若因業務需要而必須開設新的銀行賬户,需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同意。銀行賬户要及時進行清理,對於用途不大的銀行賬户要及時消户,並報股份公司財務部備案。

2.3、回款。對於銷售回款要及時匯入總部銀行賬户,銷售分公司的貨款賬户餘額達到2萬元時,或貨款停留達一週以上,必須即時匯入股份公司總部指定賬户,每月25號前必須把所有貨款賬户的餘額匯入總部賬户。

2.4、費用賬户。銷售分公司的費用開支等所需資金由股份公司財務部根據月度預算下撥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賬户,具體辦法詳見《費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現金收付款的各項業務,一律應通過銀行轉帳進行結算。

(1)公司支票的購買由出納員負責,並填寫支票備查簿,支票備查簿由銷售公司財務經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納員負責保管,簽發支票所需的財務章由財務經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納保管。

(3)現金支票只能由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使用,公司與其他單位之間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上的經濟業務往來,一律使用轉帳支票。

(4)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領用支票時,應填制規定的借款單,由部門經理和財務部門經理審核簽字,並報分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人員簽發。借款人應在支票領用之日起,十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其程序與現金支出報銷程序一樣。支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已簽發的支票,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並對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5)出納員不得簽發不確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限額轉帳支票,並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6)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前預先加蓋簽發支票的印章,簽發支票時必須按編號序順使用,對籤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並與存根一起保管。

(7)應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餘額。

3、銀行承兑匯票的管理規定

3.1分公司收取銀行承兑匯票必須經股份公司財務部(書面報告)才能收取,嚴禁收取省轄的銀行承兑匯票及注有“不得轉讓”字樣的銀行承兑匯票。

3.2銀行承兑匯票的票面要素必須齊全:日期大寫;金額大、小寫要一至;並必須有銀行的“匯票專用章”的鋼印或紅印(目前只有農行為鋼印,其他銀行均為紅印)。銀行承兑匯票下面左邊“承兑申請人蓋章”處必須由承兑匯票申請單位(即出票單位)蓋上預留銀行印籤,出票人的全稱與出票人簽章的財務專用章必須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稱、賬號、開户行必須核對無誤。

3.3銀行承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A、在承兑銀行開立存款賬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B、與承兑銀行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係;C、資信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3.4銀行承兑匯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即其出票日期與到期日不得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轉賬背書回股份公司的銀行承兑匯票,必須取得連續背書,第一背書人必須同票面收款人全稱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書人同第一背書人相同,依次前後銜接,最後一次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是票據的最後持票人。

3.5信用社無開具銀行承兑匯票的資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銀行承兑匯票為無效銀行承兑匯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兑匯票必須在當地向開票銀行查詢確認其為有效的銀行承兑匯票,並確信開票銀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級的銀行),才能發貨。

3.6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兑匯票除了通過分公司開户行向開票銀行查詢外,還必須帶銀行承兑匯票到分公司開户行找銀行票據的專業人士辨別銀行承兑匯票的真實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銀行承兑匯票是同城銀行開出的,要求財務經理親自到出票行落實該票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3.7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兑匯票以分公司為收款人(或被背書人),且必須在收取銀行承兑匯票的二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取的銀行承兑匯票背書寄回股份公司財務審計部。在背書欄蓋分公司銀行印鑑章的同時,必須註明被背書人的全稱,以免銀行承兑匯票遺失給總公司造成損失,如在背書欄內蓋章,而沒有註明被背書人的全稱,如果該銀行承兑匯票遺失,任何單位或個人即可將該銀行承兑匯票送往銀行解付或貼現。

4、借支制度。公司人員借支應該根據需要核定額度,填寫借支單,由財務經理和銷售分公司經理審批。上一筆借支未清賬,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員工出差借時需附經審批後的《出差申報單》。

5、關於嚴禁非授權人員向經銷商(客户)收(借)取“錢、物”的規定

為防範風險,防止經濟糾紛,現就關於禁止分公司員工到經銷商(客户)處借款、借貨事宜規定如下:

1、股份公司嚴厲禁止銷售分公司任何人員到公司的任何經銷商(客户)處借款、借貨;禁止業務人員為任何經銷商(客户)帶款、帶貨。

2、銷售分公司財務經理要負責給與分公司有往來關係的每一個經銷商法人發一份書面函件(一式二份並蓋公司財務章,由分公司總經理簽發,經銷商法人簽章確認後,分公司財務部回收一份存檔備查,經銷商自留一份),明確股份公司嚴禁業務員到經銷商(客户)處借款、借貨及其他任何經手錢、物的事情。

二、往來賬管理制度

1、應收賬款的管理

為了進一步規範銷售,減少經營風險,保證公司的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在減少呆賬、壞賬,對銷售分公司應收賬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規定:

1.1公司的產品銷售規定是:“現款現貨、款到發貨”的原則,所以原則上銷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許有應收貨款餘額。

1.2各銷售分公司原則上不允許賒銷,對確需賒銷的,應先向股份公司財務部提出書面報告,報告中必須要説明出現應收賬款單位的資信狀況(包括其經營資格、資信狀況及經營能力等)並有分公司總經理、財務經理簽署意見,報告經股份公司財務部、銷售總監、總經理審批,且該應收賬款的期限不能超過一個月。對應收賬款超過一個月的單位,分公司必須及時書面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並採取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解決。

1.3有應收賬款的分公司財務經理每月應編報“應收賬款賬齡分析明細表”對分公司的對外應收賬款作詳細的分析,不得只報餘額不作賬齡分析。每月末都必須與經銷商對賬,並獲得經銷假商簽字、蓋章的確認書。

1.4銷售分公司不得以“應收賬款”來調節銷售額,任何虛增虛減“應收賬款”發生額、人為提高或降低銷售業績的做法,均屬做的假賬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出將按違反財經紀律從嚴處理分公司總經理和財務經理,分公司必須要加強對應收賬款的管理,堅決杜絕呆、壞賬的發生,特別是分公司財務經理,絕不能做的假賬,否則,股份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直至免職。

2、內部往來管理

內部往來科目核算分公司與股份公司貨款、費用等經濟業務往來的結算,各銷售分公司之間不能有任何往來掛賬。

2.1、本科目按單位設置明細科目:

2.1.1當收到大連分公司開具的税票時,按税票上的價款借記“庫存商品”,按税票上的税額借記“應交税金--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按税票總額貸記“內部往來”。當分公司把貨款劃回股份公司總部時,借記“內部往來”,貸記“銀行存款—貨款户”。

2.1.2股份公司撥付給各銷售分公司費用時,分公司借記“銀行存款—費用户”,貸記本科目。

2.2、為了保證股份公司與大連分公司、各銷售分公司的往來賬項清楚準確,有據可查,所有往來賬項均需使用有編號的一式三聯的《轉賬通知單》,《轉賬通知單》由經濟業務發生的單位填寫,並送交雙方同時入賬。內部往來業務必須每月核對,根據總公司的對賬單編制一式兩份的《內部往來調節表》,雙方各執一份存檔備查,調節項目只允許是時間差的調節,並要及時查明原因給予調整。

三、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會計政策:固定資產的入賬原則及折舊政策詳見會計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會計政策詳見會計政策部分。

2、管理部門:銷售分公司的固定資產由分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固定資產取得後,即由財務部門依其類別及會計科目予以分類編號並貼粘標籤;低值易耗品由倉庫保管。

3、移交:對於固定資產應按所列使用部門詳細列清冊辦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領用按照庫存商品出庫程序審批後領用。

5、盤點:銷售分公司固定資產應由財務部門會同使用部門每年盤點一次。另外應該於每季度就固定資產的項目中根據登記卡冊,每一類別至少抽點十項,盤點後應填造“盤點表“一式三份註明盈虧原因,一份自存,一份報分公司總經理,一份送股份公司總部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對於盤盈或盤虧除應專門説明原因報股份公司總部財務部,根據盤盈盤虧原因做出相應處理。

6、購置審批程序及相關手續:銷售分公司無權購置任何固定資產,若需購置,必須向股份公司財務部在月度預算中列出預算,並專項報告,經股份公司總經理和相關權力部門批准後購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預算中申請,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險: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要求辦理財產保險。

8、費用承擔:固定資產折舊及其他使用費由分公司承擔。

四、發票管理制度

為加強各銷售公司購、銷貨發票的管理,制訂本制度。

1、對外銷售開具發票的規定

1.1、各銷售分公司根據税法等有關規定,由分公司財務經理或會計專人辦理髮票的領購、開具和保管業務。

1.2、發票上的客户名稱,要依據客户在税務部門註冊登記單位全稱為準,不得寫錯別字,不得寫單位簡稱;客户為自然人的,要如實填寫姓名。

1.3、已開具的發票,須有經辦人按發票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經辦人是客户的,還需註明客户的身份證號碼,然後由業務員簽字確認,或附該客户的單位介紹信,隨同發票記賬聯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或歸檔管理。

1.4、發票由業務員親自送達的,須向對方索取簽收證明,並有收到人簽字和單位蓋章,該證明要及時送交公司財務部門,附發票記賬聯後入賬。

1.5、所有對外出具的發票,均得經辦人在發票登記簿上簽字登記。

1.6、凡是已實現銷售,客户未索取發票的,必須開具普通發票附於記賬憑證後,並計提銷項税,客户聯單獨由會計保管,並在發票登記簿登記。

1.7、對於賒銷的,除經特殊審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將發票出具給客户。

2、對外開具增值税發票的規定

對外開具增值税發票除嚴格按照以上規定執行外,還要遵守以下規定:

2.1、增值税專用發票的開具對象僅限於具有一般納税人資格的公司,對一般納税人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

2.2、需要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的單位,須提供該單位的税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並在複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供在税務機關備案的單位電話號碼,開户銀行名稱和銀行賬號。

2.3、公司具體經辦業務員依據財務開具的收款收據,或對方的收貨單據,或收回的普通發票等,按税務登記證上的單位名稱,編制開票申請單(開票申請單附後),要做到字跡清楚,項目齊全,計算準確;由對方的具體經辦人員來辦的,應由來人簽字並填寫其身份證號碼,公司業務人員簽字確認後,送公司經理審批,然後由財務經理審批,審核無誤後的開票申請單才能開票,開票申請單和發票記賬聯一同作為記賬憑證附件。

2.4、開出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一定要具體經辦人員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不得遺漏。

2.5、開票申請單要附增值税專用發票記賬聯入賬。

2.6、對於增值税發票上的記載事項有變動的,客户要及時提供變更證明,以利業務結算;變更證明要即及時作附件入賬或歸檔管理。

2.7、退貨發票的處理:對於批准的退貨,將已開具給客户的蘭字銷售發票聯及抵扣聯(購貨方未作賬務處理或原未交給客户的發票聯及抵扣聯)或購貨方主管税務機關出具的《銷售退回及折讓證明單》(購貨方已作賬務處理),粘附在紅字發票存根聯後,作為開具紅字發票的依據,並按照退回單據開具相應的紅字發票(附紅字記賬聯外,其他聯次均不得撕下),編制通用記賬憑證,並在紅字發票存根聯註明原蘭字發票及紅字發票的記賬聯存放地點。

3、接受發票的管理規定

3.1、接受發票要嚴格按照國家關於《違反發票管理的處罰》的條款進行審核。

3.2、接受的發票要依實際交易的金額為準,票面要整潔,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蓋章清晰,手續齊備,計算準確,並與所附的其他資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協議的單位名稱要與關於該單位的往來款項的單位名稱,及提供發票的單位名稱相一致;如果名稱等記載事項發生變更,對方一定要提供變更證明,並加蓋單位公章,作附件入賬或存檔備查。

3.4、對於接受的增值税專用發票除參照以上規定審核外,應先到税務機關及時辦理認證手續,然後再辦理業務結算手續;

3.5、接受發票要根據業務的性質和實際情況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發票,以降低成本、費用;對無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發票或無資格提供該類發票的單位,可以讓其提供無抵扣作用的發票,但要以扣除税額後的金額結算。

3.6、業務人員取得符合抵扣條件的增值税發票後,應及時辦理實物入庫、票據入賬手續,不得拖延,暫時無法完成貨物品質鑑定的,可先辦理入庫、入賬手續,但須通知財務部門暫不作為付款依據。

3.7、運輸行業專用發票。列支裝卸運輸費必須取得“運輸行業專用發票”,“運輸行業專用發票”是指鐵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以及從事貨物運輸的各類運輸單位開具的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的貨票。貨物代理業的發票和定額發票不予抵扣。合規的運輸發票,按照結算金額的7%的抵扣率計算進項税額(或根據税務局要求進行調整),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雜費不得計算扣除進項税額。

3.8、無法按規定取得合法發票的,應向當地税務局要求代開的發票,並徵詢當地税局抵扣應當具備的條件,全項詳細填寫。

4、違反公司發票管理規定的處罰

對於已開具的發票未按規定程序操作的,將對經銷公司有關直接責任人處以100-200元的罰款;違反規定觸犯刑法的,後果自負;違反規定接受或開具發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繳税款的,或者因接受或開具發票造成往來結算損失的,直接責任人要負賠償責任。

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費用。

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税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範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遵守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明確崗位職責,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製度;

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遵守辦公室日常管理制度,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審閲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