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精選21篇)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

一、安全組織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精選21篇)

1、公司建立安全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日常教學工作檢查,日常安全工作檢查,季度安全工作考核,年終安全工作評比。

2、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具體內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保證安全訓練,堅持教練車訓練前、訓練中和訓練後的三檢制度。

(2)按交通公安部門關於進場安全訓練的.有關規定。

(3)組織分析事故案例,安全訓練等有關知識。

3、按規定對教練車進行維護和檢測,每年進行報廢和更新。

4、教練車上的副制動踏板、副後視鏡、滅火器要齊全有效。

5、訓練期間每台車選一名學員為本車安全員,協助教練員做好安全工作,上車系好安全帶,按規定的時間、路線訓練。

6、禁止教練酒後執教和學員酒後訓練。

二、安全檢查

1、公司建立安全檢查制度。

2、不定期地組織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時發現問題要立即提出整改並指定專人負責按時落實。

3、訓練中發生事故,應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並立即向公司安辦、公安交通部門和急救中心報告,做好事故記錄。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2

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服從調動、聽從指揮。注意與客户溝通,樹立公司形象。

2、及時、準確、安全地按規定的行車路線駕駛車輛、接送有關人員、配合現場操作的實際情況(航班時間,報關交接時間等)裝載貨物或到規定的各點領全資料(初步審核報關資料),分辨不同客户的貨物,完成各項運輸及接送任務。清點接送貨物的件數和貨物外包情況,有異常第一時間向上級主管報告確認解決方案,對裝載在所負責車輛上的貨物必須保證其安全。

3、每日根據現場主管的安排到客人所在地派送發票、核銷單等重要資料,需要時帶回現金結帳。

4、填寫每月費用報銷單,報公司領導審批,負責落實車輛搬運等正常費用的報銷。

5、負責車輛的保養、維修,妥善保護隨車必須攜帶的工具與證件。

6、經常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及清洗,及時排除各類故障、上報用油情況,保證隨時派工隨時出車。

7、不準公車私用,運輸接送途中不準隨意耽擱。遵守紀律,對未經領導同意或未辦理用車手續的用車要求,應予拒絕,對違反交通規則或不合理的用車申請,應予拒絕。

物流貨車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11

一、懲罰制度。

1、嚴禁遲到與早退,違者罰款20元/次。一年中有10次違規或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違規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2、嚴厲禁止曠工,違者罰款200元/次。一年中曠工5次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2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3、上班期間應由車隊長統一實行車輛調配,任何司機無權私自將所用車輛開出公司,如若正遇車隊長不在辦公室且用車部門需要緊急用車的情況下,也應告知用車部門電話通知車隊長。如果在車隊長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車輛開出公司,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以此而造成的對車輛的破壞或人身傷害,一切損失由違規者自行負責,公司並可視情節嚴重選擇是否繼續勞動合同,違此規定4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4、上班期間,駕駛員除工作出車外,均必須留守在工作崗位上,如若要外出也要先請示車隊長,並必須保持手機暢通,以便於車隊長進行統一調度。如果在車隊長不知情的情況下,或即使在車隊長知情的情況下,駕駛員因非工作原因在外超過1個小時者,可直接按曠工處理,如果外出不開手機者,視情節嚴重處以50-100元/次的罰款。每個駕駛員一個星期只有3次這樣的申請機會,請大家合理安排。

5、嚴厲禁止疲勞駕駛,若有客户投訴開車過程中打瞌睡的,沒有精神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

6、嚴厲禁止酒後駕駛,若有發現,或者客户投訴的,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7、禁止駕駛員開快車和飈車,如果有同車成員投訴車速過快的,視情節嚴重處以20-100元/次的罰款,因此而產生的車輛刮擦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8、駕駛員應主動保持車內的衞生清潔,儘量少在車內吸煙。如有客户在車上,駕駛員則因先徵求客户的同意,才能在車內公共場所吸煙,如若客户不同意,駕駛員則應主動帶頭禁止在車內吸煙。此條例如有客户進行投訴,則處以20元/次的罰款。

9、必須統一服從車隊長的調度命令,不聽命令或者車隊長下達命令後不執行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0、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應禁止接聽手機,更應該禁發短信,如有客户投訴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1、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自己所保管的車輛交與車隊成員以外的人員駕駛,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以100-200元/次的罰款,因此而產生的車輛磨損費由違規者自行負責。如若交與不會駕駛的人員學駕駛,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二、獎勵制度。

1、每個季度進行一次總結評比,凡在這一個季度內沒有上述任何一項違規的,全都給予100元/人的獎勵。每一年再進行一次大的評比,凡在這一年都沒有上述任何一項違規的,公司再給予200元/人的獎勵

2、每個季度進行的總結評比中,由車隊長根據這一個季度的出車情況和表現情況提出4位最佳駕駛員的候選人(車隊長和該季度有過違規的人不在此提名範圍內),由全體駕駛人員進行不記名投票,票數最多者給予200元的獎勵。同樣的,每年也要進行一次大的評比,所有這一年內沒有過任何一項違規的駕駛員都可以參與評比(車隊長除外),如果全年中沒有無違規的駕駛人員,則由每個季度的候選人蔘與評比,由全體駕駛人員進行不記名投票,票數最多者給予800元的獎勵。投票決定權按照司機40%,車隊長30%,長豐公司30%的比例來決定。

3、連續2年未出現任何違規的或者獲得過5次季度最佳駕駛員的,公司可以與該名駕駛員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4、每個季度進行一次“安全車”評選活動,由服務公司車輛組結合所有使用車輛的維修情況進行評比,維修費用最少者給予200元的獎勵,全年進行一次大的評選,維修費用最少者給予500元的獎勵。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3

一、駕駛人員必須自覺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站隊安全規定。

二、駕駛人員必須做好車輛日常保養工作,做好出車前,回場院後及行駛中的車輛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開帶病車。

三、車隊實行每週對所有車輛進行檢查,作好記錄,凡三次抽查日常保養工作沒做好的駕駛員,輕者罰款,重者解除合同。

四、汽車在行駛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由發生事故的責任者負責,除按交警隊處理外,並做如下處理:

①、一般事故;損失100-500元,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者罰款50元,主要責任者罰款40元,次要責任者罰款30元,保險公司未賠償部份,全部責任者賠償20%,次要責任者賠償15%。

②、大事故:損失501-4000元,全部責任者罰款200元,主要責任者罰款150元,次要責任者罰款100元,保險公司未賠償部份,全部責任者賠償40%,主要責任者賠償30%,次要責任者賠償20%。

③、重大事故:損失4001元以上,全部責任者罰款300元,主要責任者罰款200元,次要責任者罰款150元,保險公司未賠償部份,全部責任者賠償45%,主要責任者賠償40%,次要責任者賠償35%。

④、一年內發生三次一般事故和發生一起大事故或重大事故的解除合同。

五、嚴禁酒後開車

①、當班飲酒,罰款200元。

②、出車前飲酒禁止出車,同時罰款300元行駛途中飲酒罰款500元,對揭發者獎勵200元。

③、發現酒後開車的,無論是否發生行車故障,均解除合同。

④、酒後開車發生交通事故,除按交管部門處理外,另罰款1000元。

六、凡發生事故,必須保護好現場,併產即通知交警隊和公司領導,凡私撤現場造成聽經濟損失,概由責任者自行賠償。

七、發生事故後應在24小時內拿出書面報告,由責任者拿出書面檢查,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在汽車運輸現場進行分析,吸取教訓。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4

為了保證公司工業廣場內(車間料場)的安全,維護公司和外來車輛駕駛員的利益,給外來車輛創造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1、車輛進入本公司,應徵得公司銷售部的確認、同意並經登記後方能進入公司工業廣場裝料;

2、進入公司工業廣場的車輛必須按照先來後到的原則排隊裝車,駕駛員下車必須正確佩帶安全帽。

3、禁止駕駛員在工業廣場裝料區域隨意走動或上車頂指揮裝料,等候裝車的駕駛員應在公司指定的駕駛員休息室房耐心等候裝車;

4、進入公司內部和上山採裝運片石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特別檢查方向、制動、輪胎等系統確保車輛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自行負責;

5、外來車輛若有材料及物品帶出本公司,須徵得銷售部或者公司領導的同意方可裝貨出公司。

6、外來車輛進入公司後,應聽從安環部、銷售部人員的指揮,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區域,不得隨意停放

7、外來車輛進入公司工業廣場和公司路面行駛均應以5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並遵守公司道路交通行車規定及車輛停放規定,以免發生意外或影響他人。。

重慶榮國公司外來車輛管理制度

8、為了確保公司的利益,銷售部、安環部有權對進出本公司的外來人員和外來車輛進行問詢,有權制止各類違規行為。

9、外來車輛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在公司鬧事,否則,該車被列入公司黑名單。此後,公司拒絕與該肇事車輛合作。

10、拒不遵守公司《外來車輛管理制度》,不接受銷售部、安環部人員的檢查和調度指揮,無理取鬧,妨礙銷售部人員正常執行任務者,由安環部酌情處理,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或者交巡警處理。

10、因為外來車輛駕駛員在我公司內違章違紀而導致我公司被上級主管部門罰款或者停產的,由該駕駛員和該車輛掛靠公司負責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11、任何外來車輛如違反本《公司外來車輛制度》中任意一條又發生大小安全事均由駕駛員、車主以及車輛掛靠公司負全責,我公司概不負責。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5

公務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車輛系公司管理的公務車輛。

第二章車輛管理與使用

第三條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處統一管理、統一調度,並實行“一人一車制”。車鑰匙統一放在綜合管理處。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駕駛員或私自利用備用鑰匙出車。

第四條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駛證、保險卡、養路費單、附加税告知證由駕駛員隨車攜帶外,其餘均由綜合管理處統一保管。隨車攜帶資料由車輛責任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移交手續,隨車攜帶資料一併移交。

第五條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時,應填寫經部門負責人核准的《車輛使用申請單》報綜合管理處,綜合管理處將根據公務的重要性安排車輛。未辦理申請的,綜合管理處不予安排。

第六條每輛車內均設有《車輛使用記錄表》,供駕駛員記錄車輛使用詳細情況,駕駛員應認真填寫,並於每月1日將《車輛使用記錄表》報綜合管理處。

第七條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除公司許可自駕者外)。駕駛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

第八條車輛在行駛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

第九條駕駛員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借給他人駕駛。

第十條出車期間,車輛應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後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

第十一條駕駛員出車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須當天把車輛開回公司車輛停靠地。

第三章車輛維修保養

第十二條車輛的維修、保養由公司統一安排。未經許可,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保養,否則費用自理。

第十三條需要維修、保養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處審核批准後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保養費用由駕駛員申請,維修保養後憑有效單據報銷。

第十四條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向綜合管理處彙報並請求批示。事後再補辦申請手續。

第四章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十五條未經許可將車輛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所發生的罰款及責任由責任駕駛員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發生車禍,除及時報案外,還應即刻與公司綜合管理處聯繫。綜合管理處除即刻派員前往處理外,還應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第十七條駕駛員因超速、超載任意停車及其他違反交通規則行為所發生的一切罰款和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特殊情況需報銷的,駕駛員應寫書面情況説明並由用車人證明,報經總經理特批。

第五章駕駛員備用金

第十八條日常備用金:公司給予駕駛員每人500元備用金,主要用於車輛及零星費用的支付,駕駛員離職時歸還公司。

第十九條出差備用金:駕駛員出差的,出差備用金另行申請,出差返回後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歸還備用金。

第六章駕駛員行為規範

第二十條駕駛員應絕對服從公司領導和綜合管理處的管理,認真、熱情地做好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駕駛工作。

第二十一條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用車的,駕駛員不得無故推諉。

第二十二條駕駛員應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車不能及時趕回公司簽到、簽退的,應及時告知部門負責人,否則按違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三條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凡享受公司手機費補貼者必須24小時開機,否則取消手機費補貼。

第二十四條駕駛員若有私自出車、公車私用、公車出借等行為,經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條駕駛員應保持清潔的車內衞生,禁止車內吸煙。

第二十六條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衞生。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20xx年5月15日起生效,原制度同時作廢(原制度生效日期為20xx年3月19日)。

第二十八條其他制度中有與本制度相牴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由綜合管理處負責解釋。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客運駕駛人聘用准入制度

第一條、凡是在本公司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條、依照勞動合同法,嚴格客運駕駛人錄用條件;

第三條、統一錄用程序,對客運駕駛人進行面試;

第四條、審核客運駕駛人安全行車經歷和從業資格條件;第五條、客運駕駛人的錄用應當經過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審核;

第六條、客運駕駛人的信息錄入企業動態監控平台(或監控端);

第七條、對有以下違法行為的駕駛人不得聘用其駕駛客運車輛:

(1)、對三年內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

(2)、交通違法記分有滿分記錄的;

(3)、有酒後駕駛違法記錄的;

(4)、有超員20%違法記錄的;

(5)、有超速50%違法記錄的;

(6)、12個月內有三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提高駕駛服務工作效能,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局機關專職從事車輛駕駛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錄用。因工作需要招聘駕駛員,經局領導同意後,面向社會擇優招錄。新錄用駕駛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表現較好的,簽定聘用合同,聘用期為一年。合同一式三份,駕駛員個人、局辦公室各持一份,存檔一份。

第四條續聘。駕駛員合同期滿,視工作表現(出勤情況、安全行車情況、工作效能情況)確定是否繼續聘用,如繼續聘用,需重新簽定聘用合同,並履行相關手續,合同期限仍為一年。

第五條解聘。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駕駛員聘用合同予以解除:1.因車輛報廢、拍賣等原因不再需用駕駛員的;2.駕駛員在聘用期間表現較差、違反工作紀律、不能勝任駕駛工作;3.由於個人責任和原因,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追究刑事責任的;5.違反市、局有關工作制度,造成惡劣影響的;6.違反本辦法有關條款,應予解聘的。

第六條工資福利待遇。駕駛員試用期間發放基本工資和出車補貼;試用期滿並簽定聘用合同後,根據工齡和技術熟練程度,按企業標準核定工資,並交納養老保險。其他福利待遇與正式職工相同。

第七條駕駛員應服從局辦公室的統一管理、考核和調配。對不服從管理和調配的人員,給予通報批評。違反工作紀律,被通報三次以上予以解聘。

第八條嚴格執行車輛定點、按時停放制度。除局領導接待用車或公務用車等特殊原因,並向局辦公室履行請假手續的,工作日下午下班後至次日上午上班前以及節假日全天,局屬所有車輛須統一停放入庫。

第九條嚴格執行車輛油耗標準及加油卡定點加油制度。局辦公室將根據不同車況,核定百公里油耗標準,油耗超標部分,一律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市內用車,駕駛員應憑加油卡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市內使用現金加油的,費用不予報銷。嚴禁加油卡私用,一經發現,除追回私用油料款外,駕駛員一律解聘。

第十條嚴格執行車輛維修制度。修理車輛,必須先提出申請,報經局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到指定維修廠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及時辦理車輛年檢、保險、養路費等手續。因駕駛員個人原因遲辦相關手續被有關部門罰款或造成損失的,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保證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無出車任務的駕駛員,必須在指定地點待命。節假日安排值班的駕駛員必須按時到達指定值班地點。不得遲到、早退、缺崗。每月遲到、早退、缺崗累計三次以上的,予以解聘。

第十三條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駕駛員應加強安全知識學習,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車輛保養,嚴禁帶故障行車。每年底,辦公室對駕駛員進行民主測評打分,並結合日常工作效能(安全、出勤、里程、油耗、費用)情況評出一名“優秀駕駛員”,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駕駛員因違反交通規則被有關部門罰款的.,所有罰款由駕駛員承擔。凡因駕駛員原因(如酒後駕車、違規駕車、開英雄車、開情緒車等)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的,除要求駕駛員賠償經濟損失外,並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條駕駛員私自將車輛交給本單位工作人員或借給外單位人員駕駛的,一律予以解聘;造成事故的,由駕駛員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所有涉車費用,必須經局辦公室審核登記,否則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第十六條局辦公室具體負責駕駛人員的考核工作,並於每月底前對駕駛人員當月的出勤、里程、油耗、安全、費用等情況進行統計。統計結果作為年底評先選優的依據。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8

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如下三部分:

(一)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規定。

1.企業要建立健全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制度和檔案,並認真貫徹執行。

2.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屬特種作業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對他們專門培訓、考核,領取駕駛證後方可駕駛車輛。

3.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調離本企業,尚須從事本職業時,須持新接受單位證明信件到所在市勞動行政部門手續。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不得從事駕駛工作6個月至1年者,再從事駕駛工作時,應經所在市勞動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單位複試;1年以上者,應重新考核;已過退休年齡者,不得從事車輛駕駛工作。

5.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應按規定時間接受審驗、複試。

6.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應遵守國家法紀和《企業內道路交通管理規則》,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的規定。

1.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車執照。

2.行車時,應關好車門、車廂,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機件失靈或違章裝載的車輛。

3.不準駕駛與準駕車類不相符的車輛。

4.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攀談或做其它妨礙行車安全的活動,嚴禁酒後駕駛車輛。

5.不在身體過度疲勞或患病、有影響行車安全的情況下駕駛車輛,不準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6.嚴格遵守各項規定,試車時應懸掛試車牌照,不得在非指定段試車。

7.自覺接受企業安全技術部門、車輛管理部門及勞動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指揮和違章處理。

8.機動車輛駕駛員負有監督裝卸的責任。

(三)對教練員、學習駕駛員和實習駕駛員的規定。

1.教練員應具有3年以上安全行車經歷。執教時,學習駕駛員若違反本規則,發生交通事故,教練員應負有主要或全部責任。

2.學習駕駛員應與教練員並坐學習駕駛,車上不準乘坐與教練員無關人員。

3.學習駕駛員須經理論考試合格後,持核發的學習執照,方可進行準駕車類的實習駕駛。

4.實習駕駛員不準單獨駕駛執行任務的、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平板拖車、起重機及載運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

5.實習駕駛員可按學駕車類單獨駕車,但駕駛帶掛車汽車、大型礦車和大型輪式裝載機械,則須由正式駕駛員並坐監督駕駛2個月。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9

1、混凝土室是混凝土配比及骨料物理學性能的試驗場所,與試驗無關的人員和物品不得進入和帶入室內。

2、試驗人員要熟悉和掌握儀器性能及使用方法,定期維修保養,使儀器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3、試驗儀器由專人保管操作,非專業人員未經專管人員許可,不得動用儀器。

4、試驗人員嚴格按規範、規程進行試驗,認真填寫試驗原始記錄,提出準確的試驗報告。

5、經常保持室內整齊、衞生,需到現場測試的儀器,回室內後要檢查、保養,並擦試乾淨。嚴禁在運轉狀態下對設備進行保養。

6、試驗人員在試驗操作時,不得中途離開崗位,以保證試驗數據的準確和儀器安全,對玩忽職守,造成損失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7、混凝土攪拌機、振動台使用後必須斷電及時清洗乾淨。

8、每天定時記錄養護箱温度、濕度;注意對養護箱添加水。

9、試驗完畢後,必需切斷電源。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0

一、為了促使車管中心駕駛員、押運員在行車中遵守交通法規和押運制度,認真謹慎駕駛押運,把交通和危險品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公司所有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危險品事故後,除馬上着手處理善後工作外,應立即通向交警部門報案和中心備案,並向該車所投保的保險中心備案,一般事故應在一週內以書面形式報中心安全科,重大或特大事故則在兩天內以書面形式報中心安全科,其處理結果應在中心存檔。交通事故發生後,絕不允許任何知情不報或隱瞞事實真相的行為。

三、安全科在接到交通事故的通知後,必須立即根據事故的輕重程度及事故車輛所在部門的意見,決定是否派人前往協助處理並及時上報中心領導。事故處理完畢後,安全科應將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發至各相關部門及個人,並將相關材料整理存檔。

四、運輸事故對肇事者的處罰:

1.事故性質的分類:

輕微事故,損失金額20xx元以下。

一般事故,損失金額4000~30000元。

重大事故,損失金額30000~60000元。

特大事故,損失金額60000元以上。

2.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3.押運事故責任:因押運員本身工作過失,發生的危險品事故,由押運員承擔責任,事故責任處罰參照交通事故全部責任處罰。

4.發生運輸事故後,不負事故責任者,不予處罰。發生運輸事故按事故性質和責任大小,分別進行經濟處罰,按照處理機關裁決的賠償基數為準,按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分別處以4%、3%、2%、1%的'罰款,發生死亡事故按1000、800、600、400元罰款。

五、駕駛員、押運員發生重大事故全部責任或特大事故主要以上責任者,給予規定的處罰,此外根據情節、事故大小、責任大小及當時情況給予警告、停止運營處理。

六、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確保混凝土泵車在工作時能達到規定的技術狀態、降低維修成本、提高使用的可靠性和壽命、必須認真執行其使用的維修規程。

一、安全操作規程

為了確保混凝土泵車作業的安全性,避免造成人身或設備事故,必須嚴格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規程。

1、場地選擇。應儘可能遠離高壓線等障礙物。

2、作業前的檢查。操作枱的電源開關應位於“關”的位置;混凝土排量手柄及攪拌裝置換向手柄應位於中位。

3、支腿操作。混凝土泵車應水平放置,支撐地面應平坦、堅實,保證工作過程中不下陷。支腿能穩定可靠地支撐整機,並能可靠地鎖住。

4、臂架操作。臂架由摺疊狀態伸展或收回時,必須按照規定順序進行。臂架的迴轉操作必須在臂架完全離開臂架托架後進行。在處於暴風雨狀態或風力達到8級或8級以上時(風速16~17m/s),不得使用臂架。臂架絕對不能用於起重作業。

5、泵送作業。當開始或停止泵送時,應與在末端軟管處的操作人員取得聯繫;末端軟管的彎曲半徑不得小於1m,而且不準彎折;在拆開堵塞管道之前,應反泵2~3次,待確認管道內沒有剩餘壓力後再進行拆卸。

6、作業後的檢查。臂架應完全收回在臂架支架上;支腿也應完全收回,並插入鎖銷。操作枱的電源開關應處於“關”的位置。

7、蓄能器內只能衝入氮氣,不能衝入氧氣、氫氣等易燃及爆炸危險的氣體。

8、緊急關閉按鈕。混凝土泵車上有一系列緊急關閉按鈕,分別設置在支腿控制閥、有線和無線遙控系統及控制箱上,如遇有緊急情況,只需按下其中的某一個緊急關閉接或就可關閉機器。如果緊急關閉按鈕發生故障,在突發危險情況時就不能迅速關閉機器。因此,在每次開始工作之前,必須檢查緊急關閉按鈕的功能。當緊急關閉按鈕被按下時,機器的電動系統即被切斷,導致電磁閥等關閉。如果液壓系統產生泄漏,會造成如布料杆下沉等故障現象,此情況不能用按緊急關閉按鈕的方法來解決。

二、使用要點

1、混凝土泵車的操作人員需經專業培訓後方可上崗操作。

2、所泵送的混凝土應滿足混凝土泵車的可泵性要求。

3、混凝土泵車泵送工作要點可參照混凝土泵的使用。

4、整機水平放置時所允許的最大傾斜角為3°,更大的水平傾斜角會使布料的轉向齒輪超載,並危及機器的穩定性。如果布料杆在移動時其中的某一個支腿或幾個支腿曾經離過地,就必須重新設定支腿,直至所有的支腿都能始終可靠的支撐在地面上。

5、為保證布料杆泵送工作處於最佳狀態,應做到:

①將1節臂提起45°。

②將布料杆迴轉180°。

③將2節臂伸展90°。

④伸展3、4、5節臂並呈水平位置。若最後一節布料杆能處於水平位置,對泵送來説是最理想的。如果這節布料杆的位置呈水平狀態,那麼混凝土的流動速度就會放慢,從而可減少輸送管道和末端軟管的.磨損,當泵送停止時,只有末端軟管內的混凝土才會流出來。如果最後一節布料杆呈向下傾斜狀態,那麼在這部分輸送管道內的混凝土就會在自重作用下加速流動,以至在泵送停止時輸送管道內的混凝土還會繼續流出。

6、泵送停止5min以上時,必須將末端軟管內的混凝土排出。否則由於末端軟管內的混凝土脱水,再次泵送作業時混凝土就會猛烈的噴出,向四處噴濺,那樣末端軟管很容易受損。

7、為了改變臂架或混凝土泵車的位置而需要摺疊、伸展或收回布料杆時,要先反泵1~2次後再動作,這樣可放置在動作時輸送管道內的混凝土落下或噴濺。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2

為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學校穩定,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崗位職責

1、負責全校乘車學生的接送,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熟悉行車路線,學生接送站名和時間,準時、平穩行車,確保學生身心安全;

2、愛護車輛,加強檢查、保養,保證車輛的完好狀態,隨時準備執行任務;

3、遵守交通法規,杜絕交通事故和違章駕駛情況的發生;

4、在學生乘車時,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協助跟車官員做好安全工作;

5、除做好本職工作外,接受學校的其他臨時性工作安排。

二、獎懲考核

(一)懲罰制度

1、嚴禁遲到或早退,違者罰款30元/次,一年中累計10次或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違規者,學校予以解聘;

2、嚴禁曠工,違者罰款100元/次。一年中累計3次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2次者,學校予以解聘;

3、駕駛員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有違規造成交通處罰或引發事故者,由駕駛員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4、駕駛員須及時提醒或告知學校車倆的保養及年檢信息並及時予以保養或檢驗,若由未提醒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處罰,由駕駛員負責;

5、嚴禁疲勞駕駛,若有投訴在開車過程中打瞌睡或沒有精神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

6、 嚴禁酒後駕駛,若有發現或有投訴的,學校予以直接解聘;

7、 禁止駕駛員開快車,如果有同車成員或有投訴車速過快的,視情節嚴重處以20-100元/次的罰款。

8、 駕駛員應保持車內的衞生整潔,不在車內吸煙,如有投訴或經檢查不符合衞生標準者,處以20元/次的罰款。

9、為保證行車安全,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禁止撥打或接聽手機、禁止收發短信,如有投訴,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0、因駕駛員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將予以解聘處理並扣發所有剩餘工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所有不良後果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二)獎勵制度

1、凡一學年考核中無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包括需學校承擔經濟責任的事故。

2、按規定給予全部資金,發放時間為每學年結束後。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3

一、車輛的年度檢驗、上户、轉籍、技術檢測、維護保養由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貨營運車輛均應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

三、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善方可參加營運,為保證車輛的安全運行,必須按規定進行二、好級維護,關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如滅火器、防滑鏈、防擴網、鐵鍬等。

四、車輛必生故障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出場、出站。

五、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客貨混裝,嚴禁超速行駛。

六、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七、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在辦公樓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庫、生活區亂停亂放。

八、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

1、嚴禁無駕照、無從業資格證人員駕車;

2、嚴禁違反行車命令行車;

3、嚴禁酒後回車、疲勞行車;

4、嚴禁超員、超載行駛;

5、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6、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7、嚴禁車未停穩時上下乘客;

8、嚴禁在通過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時與火車搶道;

9、嚴禁車輛載客加油和發動機運轉中加油;

10、嚴禁直流供油、嚴禁冬季明火烤車;

11、嚴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後高速行駛。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為保障汽車行駛安全,預防交通事故、降低汽車的使用成本,提高汽車的使用效率。使車輛更好地為公司生產經營服務,結合公司及交通地域的經濟特點,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依據我對及商品混凝土的特點。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泵車班、罐車班。

2.車隊(班、組)要全面貫徹“科學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養、計劃修理”的原則。努力提高車輛的完成率、出車率。安全、優質、高效、低耗地完成運輸任務。

第二章科學管理

1.建立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管理制度。加強車隊的經濟管理、計劃配件、燃料等合理庫存。建立油料、配件、輪胎等的進出庫手續和交接、保管使用制度,做到賬賬、帳貨相符,節約開支,增加積累。

2.加強車輛的技術檢查,車隊可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專業的汽車修理、技術人員。負責對車輛技術狀況的檢查。

3.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和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把安全教育列入議事日程,對駕駛員、維修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定期的進行安全例會和安全競賽活動。

4.發生事故要認真追查,嚴肅處理。做到“三不放過”,即原因不清不放過;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情節嚴重的應根據情況分別給予經濟制裁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章汽車駕駛員的資格管理

1.泵車、罐車是公司重要的生產工具,為確保汽車運行安全及車況良好,汽車隊主要負責人及有關負責人,對汽車駕駛權實行資格認定。嚴格履行公司對於用人的資格審查制度,必須身體健康,手續(資格)齊全,擁有6年以上駕齡,熟悉汽車的日常使用、保養常識。

2.全體駕駛員、車輛實行動態管理。管理幹部能上能下;駕駛員實行末位淘汰制。對駕駛員每年違章6次以上或發生嚴重責任交通事故的駕駛員將進行改職或辭退。對新應聘的駕駛員,必須經車隊負責人及公司機關職能人員對其駕駛技術進行嚴格考察後予以認定。

第四章汽車使用調配

1.堅持合理調配車輛的原則,努力降低汽車費用。

2.汽車隊實行定車、定人,駕駛員一般三車四人的編制,並根據實際情況配備適當的修理人員。

3.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出事前、行駛中、收車後的檢查,特別是長途行車(罐車、泵車)前,對車輛進行仔細檢查,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使車輛始終處於良好狀態。

4.未經主要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否則後果自負。

5.每台泵車、罐車駕駛員,每月對車輛的車況進行檢查,並填寫檢查表,內容包括工具、證件、車輛防凍液、輪胎等。如有異常應立即排除、杜絕汽車帶病上路。

6.汽車管理人員定期在汽車履歷表中填寫每輛車的運行記錄,並及時上報公司有關部門。

7.如兩名以上駕駛員共同駕駛一輛汽車,該主車司機應做好交車記錄。如發現有電子測速、違章現象,根據記錄數據由當事人自行處理。司機交接汽車時,應對車況作出檢查,並在交接記錄上簽字。

第五章汽車維修維護

1.汽車駕駛員負責,汽車日常的維護保養,車隊管理員負責填寫維護台賬。

2.為便於管理,公司應在當地固定選擇信譽好、技術實力較強的一家維修廠。該維修廠修理價格不應高於市場平均價格。維修汽車關鍵部位(發動機、地盤、變速器等)時應採用原廠配件。一般小修應在公司內部進行小修。

3.汽車在本地出現故障後,預計費用在200元以下(含交通肇事)。汽車隊可自行決定修理,但應做好記錄。如預計費用在200元以上(含交通肇事)駕駛員可電話報告汽車隊負責人及交警大隊並保護現場。

4.汽車隊應對本車隊汽車歷次故障及維修情況,在汽車履歷薄中進行詳細登記。建立健全設備運行技術。安全檔案等。

5駕駛員應加強學習,結合公司特種車輛的實際狀況。及時補充新型車輛的技術資料、駕駛車輛時小心謹慎,愛護車輛。如因車輛損壞,車隊將報告公司追究駕駛員及汽車隊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6.汽車費用管理:汽車隊的各項費用(油耗、保養修理、保險、車船税、審車費)全部由公司自行承擔。汽車隊每月對各項費用作出書面統計,上報公司。

第六章車隊安全操作規程

攪拌車駕駛員操作規程

攪拌車駕駛員在工作過程中必須遵循以下程序:

一、裝料

1.駕駛員裝料前必須做到“三看一排”,即:看燃油是否充足、看儀表是否正常、看機械是否正常、排除攪拌桶內積水。

2.按生產調度指令到指定地點裝料,裝料時應將操作杆置於裝料位置。

3.在攪拌站鈴聲響起後方可將車開出,同時將操作杆處於攪拌位置,須鎖定駕駛室內操作手柄,卸料溜槽必須鎖緊並固定在右側位置。經公司試驗室檢驗員檢驗完砼料並在發貨單上加蓋“檢驗”印章後,方可出廠運送至工地。

二、運送

1.在運送途中,攪拌罐應保持3-6轉/分的慢速運轉。

2.在正常攪動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0km/h。在轉彎時不要太急,同時轉彎速度不大於15km/h,否則有翻車危險。空車時速不得超過60km/h。

3.當塌落度損失過大時,可在符合混凝土設計配合比要求的條件下適量加水,但此項工作必須由試驗室技術人員完成。除此之外,嚴禁往攪拌罐內加水。

三、缷料

砼運送到現場後,由現場調度或工地負責人安排依次進行缷料,在砼攪拌運輸車給砼泵喂料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喂料前,中高速旋轉拌筒20-30秒,使混凝土拌合均勻。

2.喂料時,反轉缷料應配合泵送均勻進行,且應使混凝土保持在集料斗內高度標誌線以上。

3.中斷喂料作業時,應使拌筒低速攪拌混凝土。

4.缷料要徹底,避免浪費。在喂料完畢後,如不在裝料或間隔較長時間﹙4小時以上﹚及時清洗攪拌罐內,排盡積水。

5.上述作業,應由本車駕駛員完成,嚴禁非駕駛員人員操作。

6.在缷料完畢後,持工地負責人簽字的發貨貨票返回。

7.回站後及時將發貨票交調度室保存。

四、安全要求

1.裝料時切忌攪拌罐反轉。

2.裝料後檢查溜槽是否有餘料。

3.行駛中注意安全。

4.缷完料後清冼溜槽及輪胎,以免將雜物帶上公路。

五、車輛維護

駕駛員應對砼車機械部分及時保養,以保持正常運轉。每週給託輪油咀加註一次高壓油脂,每班給託輪軌道加一點含石墨或硫化鉬潤滑脂。每週潤滑一次油泵傳動軸。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5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辦法、規章和培訓標準,並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使對本轄區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管理職能。

2、按照管理權限受理和審查轄區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户的立項、開(歇)業申請的初審及審批培訓計劃,對其辦學條件和培訓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監督檢查培訓業户使用國家統一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及統編教材、教學準教資格情況。

4、負責駕駛學員的結業考試和核髮結業證書工作。

5、負責全州營運車駕駛員和維修技術人員從業資格證的培訓、考試、辦證、審驗和檔案管理工作。

6、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車輛技術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

7、負責做好全州國有、集體、個體(私營)汽車維修業的管理指導工作。

8、嚴格按有關規定、標準做好全州汽車一類、二類維修企業的開(歇)業報批和許可手續。

9、建立健全維修業(户)的台帳、檔案資料,做好基礎工作。

10、負責所轄範圍的維修企業的年度審驗工作。

11、積極完成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充分調動駕駛員工作積極性,確保安全駕駛、文明服務、獎罰分明、遵章辦事,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生產獎懲辦法》、《生產安全事故管理規定》、《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準駕證管理辦法》、《機動車輛管理規定》《職工考勤制度》、《績效考核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有機動車輛駕駛員崗位的人員(專職駕駛員)。

第三條每年年初司機班長代表公司全體駕駛員簽訂質量安全環保責任書,駕駛員應按質量安全環保責任書要求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自覺遵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生產安全事故管理規定》《準駕證管理辦法》等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第四條機動車輛駕駛員績效獎與考核掛鈎,考核內容為安全達標情況、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工作任務的飽滿程度、考勤、車輛維護、油料消耗及顧客投訴等。

第二章獎勵辦法

第五條獎勵採用通報表揚或發放獎金的方式,並設有司機班集體獎和個人獎。

第六條駕駛員個人獎駕駛員個人獎設有月度績效獎、年

度安全駕駛員獎、年度績效獎。

1.月度績效獎

對服從工作安排、實現月度安全行車零事故,且無違章記錄,實現質量安全環保責任書指標的駕駛員,將根據其工作負荷,結合車輛維護和油料消耗水平以及顧客反映等情況,給予月度績效獎80% ―― 120%的獎金。

2.年度安全駕駛員獎

對服從工作安排、實現年度安全行車輕微交通事故≤0.2次/萬公里、違章數≤2次,實現質量安全環保責任書指標的駕駛員,結合其工作質量、車輛維護和顧客反映等情況,由綜合管理部評選出公司安全駕駛員獎,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對獲得安全駕駛員獎的員工給予1000元/年的獎勵。

3.年度績效獎

年度績效獎參考月度考核情況和年度績效考核結果進行核發。

第七條年度司機班安全集體獎

按年度進行進行考核發放,司機班實現年度質量安全環保責任指標,全年安全行車在35萬公司內,獎勵司機班20xx元;安全行車在40萬公里內,獎勵3000元;安全行車在45萬公里內,獎勵5000元;安全行車在50萬公里內,獎勵6000元;安全行車在55萬公里內,獎勵8000元;安全行車超過55萬公里,獎勵10000元。以上獎金不重複計算,按最高檔計獎(公里數需查找公司以往行車裏程數,獎勵金額再確認)。

第八條對平時工作中能提出合理化建議、主動維護公司利益、做好人好事的駕駛員,將視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和通報表揚。

第三章懲罰措施

第九條懲罰分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等。

第十條對發生安全交通事故或未能實現質量安全環保責任書指標的,按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管理規定》及《質量安全環保責任書》進行懲處。對於發生的交通事故,公司將按照事故“四不放過”原則進行查處。

第十一條對於發生交通事故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當事駕駛員屬次要責任時,扣罰當月的月度績效獎並對發生的保險賠償以外事故費用承擔20%;如當事駕駛員屬同等責任,扣罰2個月的月度績效獎並對發生的保險賠償以外事故費用承擔30%;如當事司機屬主要責任,扣罰6個月的月度績效獎並對發生的保險賠償以外事故費用承擔50%;如當事駕駛員屬於全部責任,扣罰全年的月度績效獎並對發生的保險賠償以外事故費用承擔60%.

第十二條駕駛員違章罰款由駕駛員自己承擔。當月違章1宗者,扣減當月績效獎15% ―― 25%;當月違章2宗者,扣減當月績效獎50%;當月違章3宗及以上者,扣減當月全額績效獎。全年違章超過12宗(含12宗)者,扣發年度績效獎,並調離駕駛員崗位或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對不服從工作調度安排的駕駛員,第1次扣減月度績效獎的20%,第2次扣減月度績效獎的50%,第3次全額扣減月度績效獎,並按公司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第十四條當月工作負荷達不到司機班平均負荷30%者,扣發月度績效獎。

第十五條對於發生的事故,一經核實出現虛報、瞞報事故真相等行為,按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管理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第十六條駕駛員在工作崗位時嚴禁飲酒,一經發現違反規定,扣罰當月月度績效獎,暫停崗位工作,待崗學習培訓,由人力資源部、綜合辦和QHSE部考核合格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十七條嚴格要求駕駛員執行公司行車安全“十不開”、“十不準”的規定。十不開:不開鬥氣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開麻痺車;不開違章車;不開機件失靈車;不開疲勞車;不開私車;不開快車;不開英雄車。十不準:不準酒後開車;不準非駕駛員開車;不準違章裝乘;不準開車打電話;不準攜運禁品;不準擅自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不準下坡熄火脱檔;不準開車時吸煙談話;不準任意搭乘人員;公出時不準遠離自己駕駛的車輛。如有顧客投訴駕駛員違反行車安全“十不開”規定,第一次扣罰50元,第二次扣罰100元(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違反加倍扣罰),第三次作待崗處理,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合格方可重新上崗。駕駛員待崗期間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車輛維修虛報瞞報或加油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扣發當月月度績效獎、扣減年度績效獎50% ―― 80%,並通報批評,追繳多發生的金額。如再次發現,將作開除處理。

第十九條駕駛員下列行為為違規行為:

1.無綜合辦公室出車通知擅自將車輛開出公司;

2.執行任務完畢後不按規定將車輛開回公司;

3.擅自把車輛交由非持有本公司準駕證的駕駛員或他人駕駛;

4.上班時間在公司等待出車派遣期間聚眾打撲克、吸煙、下棋等行為;

5.無出車任務,未經請假批准,上班出現遲到或早退等行為;

6.不服從工作安排或消極怠工。

有上述違規行為的,扣罰當月月度績效獎100元/次;第二次重犯的則加倍扣罰;第三次再犯時除扣罰績效獎外將按公司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第二十條駕駛員懲罰程序由主管部門提交相關資料,QHSE部核實後,提交人力資源部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審核後,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執行。

第二十一條給予駕駛員懲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楚事實,取得證據,並提交主管領導審批。

第二十二條對駕駛員進行懲罰,應書面通知本人,並視情節輕重考慮是否存入個人檔案。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暫行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暫行辦法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機關單位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駕駛員和車輛管理制度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1條:

為了加強我局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貫徹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制,提高車輛使用率,使全局的車輛能更好地服務於生產工作,滿足生產第一線的需要,確保安全供電和行車安全。結合我局生產部門比較分散的實際情況,實行“集中領導,各部門分級管理”的管理辦法。

第2條:局辦公室為全局車輛及駕駛員管理部門。局汽車班的車輛及駕駛員由辦公室直接管理調度,局屬各站所、股室的車輛,駕駛由各單位負責管理調度。

第3條:車輛是為生產、工作、生活服務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自覺履行職責,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關安全生產規定以及車輛管理制度,確保電力生產安全和行車安全。

第二章車輛調配、調度

第4條:調配

(一)根據我局生產單位比較分散的特點,局辦公室平時根據全局生產工作需要,有權調動臨時調配各單位的車輛。各單位應本着全局一盤棋的精神,無條件服從。

(二)局屬各單位之間因工作需要臨時互相調配使用車輛,須經雙方單位的領導同意並報局辦公室。

(三)局屬各有車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車輛管理,並按車輛管理制度的要求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教育,督促平時的車輛檢查和維護保管。同時做好駕駛員的油料領發等考核工作。

(四)車輛原則上實行定人定車管理,以加強車輛的保管維護,如需臨時調配應進行詳細的交接手續。

(五)凡車輛轉增、轉調或報廢處理應按局固定資產手續辦理。

第5條:車輛調度

(一)局屬各有車單位(含局機關),編制有汽車班的均應有專職或兼職汽車調度員。無汽車班車輛少的單位,由單位負責人指定人負責車輛管理調度。

(二)局屬各單位的車輛派出(包括單位領導屬兼職駕駛員),一律通過調度憑《用車申請表》,無調度單出車視作私自駕車(特殊情況事故搶修外,但事後應補單)。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為確保安全行車,在無法保證行車安全的危險路段,駕駛員有權拒絕行駛,任何人不得強制駕駛員執行。調度員因公或休假不在時,由單位領導臨時指定調度員。

(三)申請用車部門無特殊情況,應提前一天填寫用車申請單,以便調度員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用車的車型、用途、任務緩急,合理調配車輛。調度員應科學靈活地調派車輛,遇車輛緊張,任務繁重時,除事故搶修用車外,一般性的任務可根據車輛裝載情況,同方向路線2個或多個任務綜合兼併利用,以提高車輛的利用率。

(四)駕駛員應服從調度員的安排,不斷提高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

(五)駕駛員在上班(值班)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做到隨叫隨到。每天資執行任務回場後,應按《用車申請表》填寫行車日記,向調度員報告車輛技術狀況及行車安全情況,按月累計行車裏程和耗油量。

(六)車輛在外執行任務,除當天不能回庫外,一律不得在外過夜停放。如特殊情況在外停放,須經單位(或部門)領導批准,並辦理好保管手續。

(七)平時(或節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車須單位領導批准,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章年度審驗

第6條:車輛審驗

(一)全局的機動車輛年檢審工作由各有車單位的調度員或車管人員做出計劃,然後交主管領導審批後進行。

(二)車輛年檢審工作應按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要求按時組織實施。檢驗前應做到隨車設備齊全,各部機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車容整潔,標誌清晰,各種x齊全,合符年審檢驗的要求。

(三)非因生產工作關係或車輛因缺件維修待料等客觀原因影響車輛超時年審,被公安交警部門罰款支出部分,由有關責任人負責,單位不作報銷。

第7條:駕駛員審驗

(四)全局機動車駕駛員每年的年審工作(必須是單位認可的專、兼職駕駛員),各駕駛員自行到當地公安交警部門辦理年審後,由局辦公室審核報銷。

(五)駕駛員在年審前要根據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規定,接受思想作風、紀律、技術和身體等方面的全面檢查。

(六)凡屬單位認可的專、兼職駕駛員,每年的年審費用可作報銷。因年審不合格或非因工作關係,違章吊證等的造成延時、超時年審,被公安交警部門罰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負責。

第四章駕駛員培訓管理

第8條:因工作需要,學習駕駛機動車,應由局屬各單位或部門領導提出申請,經局領導批准後方可進行。第9條:全局專、兼職駕駛員必須報局主管部門經局領導審定發文認可。具體規定和要求如下:

(一)專、兼職駕駛員,平時應加強車輛業務和駕駛技術的學習訓練,熟悉交通法規。做到思想作風,技術過碣,具有適應各種路面,複雜交通環境駕駛能力和具有處理一般性車輛故障的能力。能較好地單獨完成任務,確保行車安全。

(二)經局領導批准選送學習駕駛技術人員,經培訓學校考試合格,各使用單位應安排經驗豐富,駕駛技術過硬功夫並具有單獨駕駛經歷三年以上的專職駕駛員帶駕,時限一般不得少於100天資。待新駕駛員具有單獨駕駛技能後,由帶駕專職駕駛員提出,經使用單位領導同意,技術人員鑑定後方可單獨駕車。

(三)自費學習的駕駛員因工作需要,經局領導同意轉為局專、兼職駕駛員,須經一定程序的技術鑑定,方可單獨駕車。對不具備單獨駕車,仍需帶駕的按本制度第9條第二點實施。

(四)自費學習的駕駛員轉為局專、兼駕駛員後,原學習費用不作報銷,其每年駕駛員年審費用可作報銷。

(五)自費學習或增駕的駕駛員,需用單位名稱(公章)證明者,須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其本人在學習期間不準駕駛本局的車輛,在局外駕車發生事故均由本人負責。

(六)復員退伍軍人駕駛員,如被局吸收錄用,除參加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復考外,服務單位應安排專職駕駛員對其帶駕。(具體參照本制度第9條第二點實施)

第五章

借車、租車

第10條:全局車輛是為本局生產、工作服務,原則上外單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確因特殊情況,必須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前提下,須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並按規定辦理手續。

(一)局內部單位之間車輛的調配借用,須經雙方單位領導同意。借用單位應負責車輛的油料及有關費用,並辦理好交接手續。借用期間一旦發生車輛損壞或造成交通事故,責任由借用單位負責,事後應將車輛修復交還。

(二)外單位或本局職工借用,租用車輛原則上應由本局專、兼職駕駛員駕車。特殊情況經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由外單位借車司機駕車,一旦發生車輛損壞或造成交通事故,責任由借、租用單位或個人負責。

(三)借、租用車單位或個人要按申請時所填的用途、路線、地點使用,不得隨意改變,否則,駕駛員有權拒絕執行。如果用於非法運輸和違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規定,駕駛員應堅決拒絕。若造成嚴重後果將追究用車人和駕駛員的責任。

第六章新車提運及車輛維修、保養

第11條:各車輛使用單位購買新車,必須作出計劃申請局領導審批,按國家乘座標準及使用規定辦理好車輛定編等許可手續,方可購買。

新車驗審和提運要有專人負責,派出技術人員和司機對車輛的性能及各部技術狀況,全面的技術標準進行檢驗鑑定,並進行試車。驗收合格後按物資堤運的要求辦理好接收手續。購新車所有的票據必須有主管領導、購買人、證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簽名。

第12條:車輛維修、保養

(一)各有車單位的車輛由各單位負責檢修、保養。凡安排車輛的大修項目均應作出計劃向局辦公室早報,待批准後方可進行,平時的一般性保養、小修、中修由調度員或班長作計劃向主管領導早報,同意後實施。

(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輪胎換位,車輛清潔應由駕駛員本人完成。需要送外修理時,應選擇修理質量好、收費合理的修理廠家,並相應固定,以確保維護質量,節約費用。車輛修復出廠時,駕駛員應對車輛的修理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和試車,並在修車後付單上簽名確認。

(三)車輛的保養、維修內容分為:

①車輛修理分三種:即小修、中修、大修。

②車輛保養分四種:即例行保養(又稱日常保養)、一級、二級、走合期的保養。

③車輛保養是定期強制執行的,必須堅持“保修並重”和以“預防為主”的原則,要有計劃地安排,以達到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

④定期保養週期

第七章

車輛檔案

第13條:車輛技術檔案管理

(一)各有車單位的車輛技術、維修、保養必須逐台建立檔案。從購買空賣空新車起逐年、逐項進行登記立檔。原有或現有車輛檔案不齊全或未建檔的應逐一跟蹤完善。

(二)凡局內部車輛的調撥,轉移使用,調出單位必須向調入單位移交車輛檔案。否則,調入單位可不予接收。

(三)車輛的檔案內容

①新車購買時車價發票複印件,行駛證及其它x複印件。

②每輛車的技術數據,説明書等。

③每年的行車記錄、年審記錄。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養,二級保養記錄。 ⑤歷任駕駛員駕駛該車記錄、里程等。

第八章

安全制度措施

第14條:安全制度

(一)各有車單位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認真抓好機動車駕駛同的安全知識,交通法規,事故通報等方面為內容的學習。提高全體駕駛員的安全觀念,切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行車安全。

(二)堅持以班為單位每週半天的安全學習和安全分析,及時總結經驗教訓。

(三)各有車單位應堅持每組織一次全體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學習,分析安全形勢,解決存在的問題。如遇發生車輛事故應及時開分析會。

(四)結合每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動,積極開展安全宣傳,做好安全檢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隱患。大力表揚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認可的機動車駕駛員,不準駕駛本局的車輛,違者將按局有半規定對交車人和駕車人分別給予嚴肅處理。

第15條:安全措施

(一)駕駛員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令”履行駕駛員應該具備的職責。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調度,按駕駛技術規範,安全規程,集中精力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二)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的油、水、氣是否充足,車況是否良好,隨國情工具及x是否齊全,貨物是否牢固。

(三)行駛中注意發現車輛是否有異常現象,定時進行途中檢查車輛及貨物裝載情況,發生問題及時處理。

(四)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服從交通警察指揮和檢查。遵守車輛裝載標準,不得超載、濫載和超速行駛。

(五)嚴禁飲酒後駕車,車輛帶故障行車。

(六)途中停車或在外過夜車輛停放,應辦理保管手續,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車輛和物資的安全。

(七)車輛執行完任務回場(庫)後,做好回場後的車輛檢查、清潔工作,發現車輛有故障應及時排除。

(八)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注意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者,並迅速報告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和單位的安監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第九章

油料定額管理第16科:各有車單位的機動車燃油應建立領發登記,逐台車建立領用帳薄,實行單車考核,嚴格管理。

第7條:開展節約用油,降耗評比競賽活動,各有車單位每季或半年公佈各台車的節耗情況,開展獎節罰超耗活動。防止油料流失。

各種車型的百公里油耗應按產品廠定額標準為依據參考考核,具體定額標準可參照本制度《各種車型油耗定額表》。

第十章

獎罰

第18條:對下列情況之一者分別給予獎或罰

(一)各有車單位對邊疆安全行車十週年、二十週年直至以上,無大、小事故,技術熟練,愛車守紀,完成任務好的駕駛員,可給予大力表彰宣傳,並給予適當地物質獎勵。

(二)對單車考核節約油料者,按定額標準節約部分的15%撮取獎勵,對超耗定額20%者給予扣發月獎。

(三)專職駕駛員在帶駕期間,因工作不負責任,發生交通事故,屬專職駕駛員駕車肇事,責任按交警栽決,由本人負責。屬實習駕駛員駕駛,如帶駕專職駕駛員採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專職加強員應負交警載決後70%責任,實習駕駛員應負30%責任。如肇事前專職駕駛員先有預見提示,而實習駕駛員不聽或採取措施不力,則應由實習駕駛員負70%責任,專職駕駛員負30%責任處理。按損失情況扣獎。

(四)兼職駕駛員在單獨駕車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承擔責任同專職駕駛員同等。

(五)未經領導同意,非因工作車輛夜間不歸庫者,按私自駕車在外停放處理。第一次給予個別批評教育;第二次給予通報批評;第三次給予當事人扣發一個月月獎。造成車輛損壞或被盜,當事人應全額賠償,並按局有半規定處理。

第19條:除本制度標明的獎罰,其它的獎罰制度參照《政府機關供電局安全獎罰規定執行》。

第20條:本制度自xx年五月一日起試行。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8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二、車隊要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不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三、客户服務部安全教育例會每月不得少於一次,每月對送貨駕駛員的安全情況進行一次講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四、安全教育活動檔案不在局(公司)的駕駛員要自覺參加所在地交警中隊舉辦的安全教育活動。

五、車隊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六、根據上級要求並結合局(公司)實際,辦公室(車隊)每年要組織駕駛員進行業務培訓,並進行道路交通法規和安全行車常識測試,對多次測試不合格的駕駛員要及時向領導彙報,並提出整改處理意見。

七、局(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車隊要嚴格考勤。

八、定期組織駕駛員開展業務技能比武競賽,對優勝者給予一定幅度的物質獎勵。

九、每年邀請市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的領導進行實例教育,着力提高駕駛員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十、車隊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台帳記錄,以便備查。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19

為了規範駕駛員的行為,以便駕駛員更好地為公司服務,公司先就制定該制度,供駕駛員遵照執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駕駛員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項按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三、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

四、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批准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五、上班時間不出車時,駕駛員必須在辦公室等候,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人事部請假。

六、有駕駛任務的駕駛員,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七、駕駛員請事假,必須經人事部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專車駕駛員須經領導同意後,方可請假。

八、開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專車的駕駛員,相關人員公事外出或外地學習開會期間,駕駛員工作由車管員負責安排。

九、所有駕駛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駕駛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十、晚間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十一、車輛實行誰駕駛誰負責保管的原則。

十二、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駕駛員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十三、駕駛員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十四、駕駛員應經常檢查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

十五、公務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六、嚴禁在車內賭博播放黃色錄像帶和走私,一經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報治安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十七、駕駛員下班後,車輛需回庫(不配駕駛員的高層管理人員除外)。

違者,批評教育並罰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處罰,車輛附件一切損失均由駕駛員負責,如車輛失竊,駕駛員須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十八、離開車輛時,駕駛員應注意以下兩件事項。

1、駕駛員需要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死車門。

2、車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資料,駕駛員又必須離開時,應將它們放於後行李廂內並加鎖。

十九、出發前,駕駛員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後,做好相關工作。在出發前,應確認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二十、所開車輛必須經綜合部及相關領導同意並辦理手續後,才能進行車輛大修理。車輛修理完後,應認真做好確認工作。

二十一、出現事故時,駕駛員應能迅速報警,並向綜合部和公司領導報告。

第三章、禮儀規範

二十二、駕駛員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衞生。

2、注意頭髮手足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要遵照規定規範駕駛。

二十三、駕駛員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説話應文明。

1、駕駛員應執行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2、駕駛員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

3、當乘車人上車後,駕駛員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駕駛員等候時不得有任何不耐煩的表示,應選擇好地形將車停好等候。等候時,不準遠離車輛,不得翻閲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駕駛員應予以幫助。

二十四、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二十五、駕駛員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者講話的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二十六、接送公司的客人時,駕駛員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及時開啟車門,關車門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

二十七、行車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應徵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四章、車輛保護規範二十

八、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車。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二十九、駕駛員每天抽一定的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打蠟擦亮,做到晴天停車後無灰塵,雨雪停車後無泥點。前後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土。

三十、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三十一、出車前,注意車容車貌,車外要抹洗乾淨,打蠟擦亮,車輛也要勤打掃,保持車內的整潔美觀。

三十二、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汽車處於良好安全狀態。

三十三、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燃料滑潤油料電液、冷卻、液制動器和離合器總泵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及輪胎堅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路單票證是否齊全,檢查隨車工具是否齊備。

三十四、按照車輛技術規程啟動引擎,聽聲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裝置堅固情況,查看有無漏油漏水漏氣。如有故障應予排除並報車管部門。

三十五、出車前嚴禁喝酒,行駛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嚴禁抽煙談笑及做其他有礙駕駛的`動作。

三十六、行車過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車行人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通過十字路口繁雜地段轉彎拐角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遇到對方車輛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生事故。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三十七、違反交通規則,因駕駛員故意或本人重大過失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由當事人承擔。

三十八、在執行公務過程中,除認定是駕駛員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違章停車,證件不全,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人負擔全額罰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害時,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範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但在保險範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保險金額差額的二分之一。

3、當公司車輛交通違章次數超出安全委員會限定的指標時,對公司的罰款由當事人負擔。

三十九、酒後開車損壞車輛者,由駕駛員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四十、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事故現場,駕駛員應做到:

1、迅速與公司聯繫,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將傷者迅速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3、應記錄下對方車輛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號,做好事故報告單。

4、從對方駕駛證上,記錄下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

5、儘量取得對方的名片,以便事後聯繫相關事宜。

6、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與程度條件許可時,可利用手機照相機拍下現場實景。

7、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聯繫電話等資料。

8、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得隨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六章、考核與獎懲

四十一、駕駛員考核依綜合部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四十二、對於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處理。

第七章、其他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諮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閲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四十三、駕駛員入職時要提供有效證件進行登記,並履行報告義務。單位在駕駛員入職後的一個月內要與駕駛簽訂勞動合同;駕駛員辭職的,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

四十四、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20

1、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統一安排工作。

2、認真學習、貫徹有關的技術標準、規範和操作規程,熟練地操作儀器和設備。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樣品的標識、檢測和記錄工作,做到及時準確。

3、認真學習和執行有關的規範、標準,提高業務水平,嚴格按規範、標準從事檢測試驗工作,不斷提高檢測水平。

4、按要求認真填寫原始記錄和試驗報告。檢測數據計算要準確,原材料進廠驗收要做到及時,保證試驗項目檢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5、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試驗儀器設備,隨時做好試驗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並認真填寫使用運轉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保證儀器設備處於正常的運行狀態。

6、負責混凝土配合比的正確使用和複核,負責對混凝土生產環節及施工現場的質量控制和監督。

7、負責混凝土試塊的取樣、標識、養護、試驗檢測並做好質量記錄,確定試驗狀態以及狀態標識的保護工作。

8、隨時保持試驗環境、試驗設備清潔衞生,用具擺放整齊,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不得帶入工作場所。

9、工作要做到實事求是,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不得逃避與隱瞞。

10、負責保持公共區域環境衞生。

11、配合完成公司賦予的其它工作任務。

郵政駕駛員管理制度 篇21

1、不服從工作安排

駕駛員屬配送中心員工,在上崗期間,使用車輛和工作內容由車輛調度合理調配,如對所指派的工作任務或車輛存在異議的,除工作能力不能做到(指所持駕照不能駕駛國家規定的車輛車型),應先執行工作安排,後向車輛調度或配送中心經理室提出意見。如有先提異議後執行或拒不執行的情況,按違規處理。

2、擅自帶貨回來

駕駛員在送貨前對工作任務應有合理判斷,如有實際困難的可以向調度人員反映,但以調度的意見為準,在實際送貨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或任務較多不能對部分客户完成配送任務時,應以電話形式與調度人員溝通,調度人員給予明確答覆後,遵照執行,調度人員對通話內容和結果有記錄,可查詢。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3、無特殊情況一週內不得有兩天修車,修車時駕駛員必須在場。

駕駛員對車輛應有正常的性能判斷,儘量提前做出維修申請,調度人員對申請內容進行審核後,試情況的嚴重性,儘量避開用車高峯時間,及時安排車輛維修;如無其他工作安排,駕駛員不能離開維修車輛,便於監督和檢查維修質量,無突發情況車輛維修一週不得超過一次,一個月不能高於兩次。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4、在規定區域的點數內,無特殊情況須在規定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規定區域內的`常規線路,常規點數的情況下,駕駛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如:市內上午必須回來。如遇特殊情況客户送貨時間較長或路上擁堵影響及時回來,在行車記錄上應有明確記錄,並電話通知調度人員備案,調度人員應有明確記錄,可以查詢。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5、出車記錄填寫規範,夠三次差評調離崗位,記錄必須當天上交,如有違反,第一次提醒、第二次違規。

出車記錄填寫必須規範工整,如出車時間、出車前公里數、到達客户的時間和公里數,客户的送貨數量包括離開客户的時間和跟車人員的姓名以及加油呵過路費的情況等都屬於必填項目,應該填寫仔細,字跡清楚,便於識別。

6、中午裝車必須在現場。

駕駛員在接到派車任務以後,應及時將車輛倒上貨台,配合送貨員完成裝車;在裝車任務完成後應儘快駛離貨台,開始配送任務。

7、車輛事故主責以上扣除考核獎金150元、同責扣除考核獎金100元、次責以下扣除考核獎金50元,因車輛事故造成車輛停用的每停車一天,扣除考核獎金的10%、

8、駕駛組設立安全獎勵,以年度為考核週期,獎金額度為600—1200元之間,在考核週期內沒有任何安全事故出現可以獲得安全獎勵。

9、連續計算一年內出現兩次同責以上安全事故的,調離駕駛員崗位,具體事故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判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