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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軍官職業化制度

隨着我軍機械化和信息化的複合發展,技術構成日益複雜,各類人才熟練掌握作戰專業的能力和技能需要更長時間積累,建立軍官職業化制度越來越迫切.應以提高軍事專業能力為取向,探索建立以專業分類為前提的分期分類服役制度;建立以軍銜為主導的內部競爭晉升制度;建立基於職業發展規劃的培訓交流制度;建立以服役年限為基準的退役保障制度.

解析軍官職業化制度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關於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的部分中明確指出,以建立軍官職業化制度為牽引,逐步形成科學規範的軍隊幹部制度體系。顯然,建立軍官職業化制度將是軍事人力資源政策制度調整改革的“重頭戲”。

第一,優化軍官隊伍的規模結構。經過1985年、1997年和XX年的3次大的精簡調整,我軍官兵比例進一步趨向合理,但與實行職業化軍官制度的西方發達國家軍隊相比仍然偏高,再加上軍隊基數大,造成軍官隊伍人數龐大,軍費開支及轉業安置壓力也較大。目前這種情況下實行軍官職業化制度,不僅國家財力難以承受,也不符合未來信息化戰爭的現實要求。因此,建立軍官職業化制度,首先需要壓縮軍官規模,降低官兵比例,確定規模適度、科學合理的軍官總員額。同時,要注重優化軍官隊伍自身結構,合理確定不同銜級軍官比例、不同年齡軍官比例、機關基層軍官比例、軍兵種軍官比例,將現行軍官比較粗放的“大進大出”調整為精確設計的“小進小出”。

第二,建立健全軍官選拔晉升、考核評價、崗位交流、教育培訓等制度體系。建立軍官職位任職資格制度,規定各職各類軍官職位所必須具備的能力、學歷、經歷、年齡、身體等素質標準,嚴格按照任職資格選人。建立軍官任期制度,進一步明確規定軍官服役的最低和最高年限,以及各銜級軍官的最高任職年限和年齡,便於軍官設計自身職業發展,同時保證軍官隊伍的流通順暢。完善軍官崗位輪換制度,加大軍官在部隊、院校、機關、艱苦地區等崗位之間的輪換,並將其作為任職資格的一個重要指標,幫助軍官在不同崗位任職中開闊視野、增長才幹、積累經驗,全面提高軍官的整體素質。健全軍官職業教育培訓制度,建立由基礎學歷教育、專業軍事職業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三位一體”的軍官職業繼續教育體系。

第三,改革軍官工資福利制度和退役保障制度。儘管各國軍隊的軍官職業化制度不盡相同,但在軍官薪酬制度上都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徵,如基本工資較高、津貼補貼較多、福利待遇優厚,收入水平在社會成員中處於較高的水平。因此,應該建立與軍官職業化相符合的工資福利制度,形成科學的增資和保障機制,創造軍官成長的優良環境,並吸引社會優秀人才從事軍官職業。同時,改革幹部轉業制度,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人才配置規律相適應的軍官退役與安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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