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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公寓管理制度(精選3篇)

宿舍公寓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教師宿舍管理,創造文明、舒適、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宿舍公寓管理制度(精選3篇)

1、教師宿舍的分配由學校總務處負責協調安排,落實到位。教師不得自行調整宿舍位置。要服從學校管理,自覺遵守執行本制度,創造文明、舒適、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

2、宿舍樓內的設施、設備和學校配備的電器、辦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設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職工應愛護使用,不得自行出讓、轉移、轉借、贈予他人。

3、保持室內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整齊,起牀後應將牀上用品整理好,放學或離室時關好門窗。

4、自覺維護宿舍的清潔衞生。宿舍衞生每天打掃,室內必須做到地面潔淨,門窗玻璃明亮,牆壁無蛛網,無塗損,不亂釘、亂拉線、亂掛衣物,地面無積水、無髒物,房內無異味。

5、愛護宿舍物品,凡宿舍內的設施、設備、用具發生正常破損和故障,應即時向總務處報修,故意損壞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賠償。

6、不準在宿舍內惹事生非,尋釁滋事,留宿外人,大聲吼叫,酗酒,賭博等影響宿舍區正常生活和學習秩序。

7、禁止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教師宿舍禁止使用電爐、電熱器等大功率電熱器具、白天禁止使用電熱毯、以免因用電負荷過大損壞電路和控制設備。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學校取暖規定製度,加強防煤煙防火事項。宿舍內嚴禁點蠟燭。不準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電,同時做到節約用電、用水。凡在宿舍內違反國家治安、消防條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關條例處理。

10、住校教師應相互尊敬、和睦相處、禮貌往來、互相監督,發生糾紛或發現問題及時制止並向有關部門彙報。

11、新分配或調入人員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排住宿。

12、調離本單位的教職工向總務處交清學校財產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宿舍公寓管理制度 篇2

為加強教職工公寓的規範化管理和教師人身財產安全,營造良好的生活與休息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入住條件

距離學校2公里之外的單身未婚教職工。已婚職工確需入住需經學校研究同意。

第二條 申請入住手續

本人向學校申請,經學校研究同意繳納50元押金後安排住宿,職工在入住之前要清點好室內配置物品及設施並簽字存檔。

第三條 辦理退宿手續

本人提出申請,學校派人清點室內物品確認無損後發還押金,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四條 管理規定

1.本公寓為單身未婚職工公寓,凡履行結婚登記手續的職工需在2周內搬離該公寓。

2.本公寓為雙人標準間,如有一人搬離,學校有權調配職工住宿。

3.職工必須按所分配的房間、牀位居住,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宿舍只限職工本人使用,不得轉讓他人或帶外來人員住宿。

4.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樓道內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嚴禁在房間內聚眾喝酒、賭博。嚴禁從事違法亂紀的活動。

5.自覺愛護公物,愛護室內設施和用具,不得私自改動和拆毀,不得私自加裝或調換門鎖,不得在室內牆壁上打洞、亂釘、亂寫、亂畫,不得亂拉亂扯電線、網線、繩索等,丟失損壞公物者應賠償。

6.嚴格遵守用電制度,宿舍內禁止使用電水壺、電褥子、熱得快、電爐子、電暖器等電器。

7.嚴格落實學校的各項要求,晚8:00以前必須返校,22:00熄燈就寢。

8.保持公共場所的衞生清潔,嚴禁向公共場所(樓道、樓梯口、窗外等處)亂扔垃圾。走道、走廊等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擺放灶具或做飯。

9.各樓層負責人要管轄好樓層的安全、衞生工作,安排好每天的衞生值日。

10.同志之間要相敬互助,和睦相處,提高防盜防火和自我保護意識,發現異常要同舟共濟,一致對外,並及時報警。

11.妥善保管個人物品,注意防火、防盜,出入要及時關好門窗。

12.節約用水用電,按時交納水電等費用。

13. 居住朝陽面和陰面房間的職工,每年寒假開學前對調一次。

14. 不得將學生帶入公寓。

宿舍公寓管理制度 篇3

為確保公司和員工財產安全,創造一個文明舒適的休息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要求入住公司宿舍的員工,必須親自到辦公室申報,經辦公室批准後開具“住宿安排通知單”,由後勤主管安排到指定的房間住宿;如未登記,擅自入住的罰款30元。公司現有住房可以滿足公司現階段員工居住,因此公司規定不在公司居住人員暫不實施房補。

二、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單人間的人員有:部門部長、車間主任、夫妻工,其餘人員一律不在其列,特殊人員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三、住單人間宿舍的人員若妻子或丈夫不在公司任職卻長期居住在公司的,公司按照一定的標準收取房租費。

四、員工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就寢,不得擅自更換房間,如確有需要,必須向辦公室申請經同意後方可調換,否則除水電費雙倍扣除外並處20元罰款;員工搬離宿舍也必通知辦公室,否則水電費照扣。

五、員工宿舍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報經辦公室批准備案後方可留宿,違者處50元罰款;

六、除經安排的夫妻員工外,不得男女同居,更不得男女混居,違者處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嚴禁在宿舍區內堆放雜物、亂倒垃圾、亂扔瓜殼果皮、亂潑污水,垃圾紙屑等必須倒入垃圾桶內,違者處以30元罰款;向窗外亂扔雜物,違者處100元罰款,並且所造成一切責任事故全部由本人承擔,情節嚴重者移送公安機關。

八、住宿員工必須注意消防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使用電爐、電熱水器、電炒鍋、電飯堡等高耗能電器,違者除沒收電器及炊具外並處罰款20元;嚴禁在宿舍內做飯、燒菜,違者處罰款50元。不準在牀上吸煙,嚴禁在宿舍內燃放煙花爆竹,違者罰款20元;

九、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取鬧,嚴禁將錄音機或電視機等音量開大而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晚上21:00分後,早上6:30分以前播放音樂,若有投訴,情況屬實處罰款20元/次。

十、員工離開宿舍應關閉所有電器開關,違者該宿舍每人罰款10元/次。

十一、嚴禁損壞、侵佔、宿舍公共財物、設施,如有損壞,除照價賠償外並處20元罰款;特別是牀板、牀架,不得因暫時無人居住,就擅自拆除,一經發現,處50元罰款,如無法確認責任人,同宿舍人員各罰款30元。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違者罰款10元;

十二、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打架、吸毒,違者處以200元罰款,嚴重者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三、嚴禁在宿舍區內亂塗亂畫,違者罰款10元;

十四、員工用廁所後要自覺沖洗乾淨,保持衞生,違者處罰款10元。

十五、為了保證良好的衞生環境,後勤部組織聯合執法小組每月對員工宿舍衞生、安全、秩序大檢查,宿舍衞生較差的,宿舍每人處10元罰款。

十六、員工離職出廠時應主動要求辦公室檢查行李及公司財物,經確認完好無誤後交回房間鑰匙,方能結算工資。

十七、水電費的計算:

1、每個房間每月限用電量夏季(5-10月)為25度,其餘月份為15度;每人每月限用生活用水夏秋季1m,春冬季0.5m,由公司承擔水電費。超過限用量的水電費,按該房間入住人數平均分攤:每個房間每月超用電量15度(含15度)以內,按每度0.50元計算電費,超15度以上,按每度0.80元計算電費;超限生活用水,按每立方5元計收水費;

2、嚴禁員工到食堂取水(開水除外)或開啟他人水龍頭取水,違者每次罰款50元。若有離職人員的水龍頭暫時沒鎖,因此有人到此取水,所有水量的費用由同層樓的居住人員平攤,希各位員工互相監督,自覺到規定水龍頭取水。

後勤主管每月末28日---30日抄各宿舍水電用量報辦公室計算並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