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位置:首頁 > 文祕 > 規章制度

注塑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通用3篇)

注塑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篇1

為規範車間員工行為,保證車間秩序和生產的順利進行,嚴肅工作秩序和紀律,提高車間生產效率和物料節約,制定本制度

注塑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通用3篇)

1.按時上.下班,換班的接班者未到,不能私自離開崗位,遲到.早退者按考勤制度執行。

2.如有事不能上班,應提前1個班向主管請假,待批准落實好頂班人員方准假,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每班罰50元。

3.禁止在上班時間看書.報,吃零食,玩手機(包括接.打),更不允許無故離崗.串崗,閒聊和嬉戲,違者罰款10-20元。

4.禁止上班會客,車間內嚴禁吸煙,違者罰款10-20元。

5.保持所屬工作區清潔衞生,現場整理規範(如料頭.產品掉落應及時撿起,交接班的衞生工作,裝半成品框放置等)違者罰款10-20元。

6.保質保量,產品按規定操作,對不符合要求,無計酬勞返工。

7.拌料.碎料工應積極主動了解各機台的用料情況,及時準備材料,規範操作和運輸,防止原料灑落地面,回料應及時運至倉庫,分類存放,違者每次罰款5-10元。

8.拌料應依據訂單量,生產速度和生產能力的要求,按需要拌料。拌料場地應規範作業,防止原料灑落地面,保持現場的清潔和規範的擺放。

9.碎料工應按流程碎料,在正常情況下,當天物料及時碎完,碎料應檢查清楚,對含有灰塵,油污的回料,應規範處理,並向主管反映,杜絕生產中出現黑點,雜質等不良因素,違者每次罰款10-20元。

10.拌料應按規定操作,杜絕色差出現,違者每次罰款10-20元。

11.當班期間,嚴禁睡覺,嚴禁影響生產的正常運行,違者罰款20-50元。

12.所有車間人員應嚴格遵守設備操作規範,未經授權,不得操作非本工種設備和機台,違者罰款5-50元。如因違規作業,造成人力和設備事故,將按損失賠償,違者負全責。

13.領班模具更換,應通知員工對現場進行清理,機械保險一定要起作用,換下的模具應運送到模具存放處,不得留放在車間現場,違者罰款10-20元。

14.領班換模後,對該產品的要求與操作方式,要耐心細緻對員工做好引導工作,主動了解機台運轉和產品質量情況,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設備和工藝問題,嚴禁以粗暴的態度處理員工的協作要求,違者每次罰款10-50元。

15.領班在生產過程中,應充分發揮主動作用,掌握機台設備基礎知識,做到一般故障能自行排除,設備應定時保養上油,12小時加二次,發現故障超過本人維修能力時,應及時上報主管人員。

16.領班應規範車間衞生,加料後的袋子整齊堆放,工具用後按指定地點存放,對用後工具亂扔者,罰款每次5-10元。

17.領班在正常生產中,每隔1小時巡視一次產品質量,及時處理不良問題,對產品出現2小時以上不合格產品,罰款10-20元。

18.領班應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應以前15分鐘到崗,檢查與溝通各項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保證無任何遺留問題得不到監督和解決。

19.車間主管對新員工,應做好上崗引導工作,主要是對該工種的工作流程,操作技能問題處理方式及周邊環境的培訓,新工上崗後,應從多方面進行輔導,重點關注其產品的質量和操作熟練程度,定期輔導新員工(三天).老員工(七天)一會。

20.車間管理人員有責任確保車間生產,勞動紀律符合規定要求,嚴禁無關人員進出車間,對車間現場應規劃工器具和物料流轉的區域,做好定置管理,保證現場整潔規範。

21.沒有徵得主管.領班同意,不允許私自調班和找人代班,違者罰款10-20元。

22、服從檢驗人員的判定和要求,凡有任何違規現象,檢驗人員可向車間領班或.管理人員反映,除質量問題按質量管理規定執行外,另處罰10-50元

23、遵守現場工作紀律和作業要求,在生產過程中無條件服從主管.領班的管理,對現場管理有任何異議,均可在下班後向上級管理投訴,在現場工作中,不得因故頂撞和謾罵,違者罰款50-100元。

25、有義務做好清潔車間,每星期一次,違者罰款50元。

26、本制度20xx年08月01日盛示

注塑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出勤

1、每天正常時間為:

上午8:00-12:00

下午1:30-6:00

2、午休為12:00-1:30之間,需加班時另計加班費,但按正常上班時間記錄考勤。晚上如需加班時另計加班費,時間為晚上7:00開始,需按正常上班時間記考勤。

3、考勤記錄: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由車間主管做記錄(共計每日4次)。上班員工應親自到主管處簽到,幫助他人和接受他人幫助簽到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

4、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車間主管同意後,方便可生效出行。出差、事假等需事提前一天得到車間主管批准。

5、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車間主管事前批准,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車間主管否則以曠工計。

二、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1、全勤獎:每月$xx元,以考勤為準.

2、遲到、早退:

上班15分鐘以後到達,視為遲到,提前下班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裏,允許二次遲到,但累計不得超過30分鐘,給員工應急時使用,累計超過30分鐘的,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3、遲到細則:在一個自然月份裏,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1)上班後遲到或早退每次,扣款個人月工資元

2)上班後遲到或早退6次以上按曠工1天計。

注:若上班後30分鐘內致電直接車間主管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4、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准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並交出"辭退處分報告"。

在30天內未經批准缺勤總計3天者被視為曠工,並予以辭退。

當月因累計多次遲到計算曠工2天者,予以辭退。

説明:

本規定從公佈之日起生效。

本規定為試行制度,有需要時需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主管職責、主編職責、乘務員職責

書記員職責、書記職責、事業部職責

注塑車間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篇3

考勤規定

1、實行指紋卡制,每日員工本人到指紋機處打卡上下班;

2、打卡時間:上班:7:30下班:17:30

3、不假而別者或請假手續不全者視為曠工,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五天者(包括安排加班時間)作自動離職處理;

4、因出差或其他原因於公司場所外工作,導致不易計算工時者,考勤以小時計出勤;

5、辭退或辭工人員,辭工當天上班不計算工資;

6、遲到或早退以打卡時間為準;

7、遲到、早退

①從上班起始時間至20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②提前20分鐘以內下班者為早退

③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另扣除積分2分。

8、曠工

①未請假而且未上班

②請假未允許而擅自不上班

③委託他人口頭請假而不上班(特殊原因除外)

④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

⑤曠工半天罰款50元,另扣除積分10分。

請假規定

1、請假人先向部門索取請假條,並如實填寫;

2、交直屬主管按權限審批;

3、若遇生病等原因不能及時請假者,須於當日委託他人辦理請假手續,事後出示醫院證明,否則作曠工論處;

4、請假核准權限

①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車間主管批准,1天以上由經理批准;

②領班級以上人員請假由經理批准;

5、任何人請假,須辦好工作交接手續,並寫明交接人;

6、上班過程中原則上不得請假,特殊情況需請假者,一律按半天計算;

7、請假一律不得讓人代請,如屬生病住院等特殊情況,事後須出具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8、超假、續假

①員工請假後,不能按時上班者,應以電話等形式通知主管,説明原因,得到批准後回廠時補辦請假手續;

②超假3天及以上者,且未提前與主管説明原因或續假未批准者作自動離廠處理。

離職規定

離職種類

1、自動離職:因不夠辭職條件和辭退條件,自願離職者;或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達五天者(包括晚上加班),稱為自動離職;

2、辭退:結算當月工資

a)嚴重違反部門規定和勞動紀律者

b)嚴重干擾車間正常生產者

c)拒絕服從管理員安排、消極怠工者

d)偷盜公司財物、打架鬥毆(屬情節嚴重)

3、辭職:結算所有工資

a)試用期內員工工作技術表現不能令工廠滿意者

b)因裁員,而予以辭退者

c)經市級醫院證明的嚴重病患者

d)經部門經理認可的其他特殊原因

離職手續

先填寫離職申請書,員工提前一週,領班及以上提前一月。並移交所有屬於公司的財產,經核准後方可正式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