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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病案管理制度(通用6篇)

醫院病案管理制度 篇1

1、醫院病案室負責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統計和保管工作

醫院病案管理制度(通用6篇)

2、住院病員應有完整的病案,病員出院(死亡)時,由醫師按規定的格式書寫,病案室應定期回收並注意檢查首頁各欄是否完整,同時要填好分類卡片,依序整理,裝訂成冊,並按序號排列後上架存檔;

3、本院醫師借閲病案,要辦理借閲手續,閲後按期歸還。對借用的病案,應妥善保管和愛護,不得塗改、轉借、拆散和丟失,病案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時,須持有介紹信,經業務副院長批准,可以摘錄病歷,但不得整份複製。

4、上級醫院的特殊檢驗報告單,病人可複印保留,但原件須隨住院病歷一起存檔;

5、享受公費醫療的學生離校須將門診病歷由財會室收回後送交病案室管理,否則不得辦理離校手續;

6、各種健康檢查資料,預防保健科按時送交病案室管理。

醫院病案管理制度 篇2

一、病案室病歷管理規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時後的病案都應回收到病案室,複印病歷有關資料必須在病歷歸檔後到病案室辦理。

(二)只允許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保險機構、公安和司法機關,持有效證件複印病歷的有關資料。

(三)要求複印者需出具有效證件,到病案室按章辦理複印有關資料事宜。

(四)複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時,應當有病案室工作人員和申請者在場,複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後,需加蓋病案室證明印章方視為有效。

(五)嚴禁任何人塗改、偽造、隱匿、銷燬、搶奪、竊取病歷資料。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閲患者的病歷,外單位因科研、教學需要查閲病歷時,需經醫務科批准後方可在病案室查閲。

(六)病案只限於本院臨牀、教學、科研人員借閲,且不得隨意帶出病案室。如必須借出時,需辦理借閲手續,並在2周內歸還,過期歸還者按違規處罰。

(七)為科研或教學大批量借閲病案時,須事先與病案室約定時間,由病案室按時提供,每次借閲不得超過三十份,並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櫃內,一個月後歸檔。

(八)病案室受理複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完畢後,可以按照省物價部門規定向申請者收取工本費,並出據發票。

二、病房病歷管理規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時後的病案都應回收到病案室,複印病歷有關資料必須在病歷歸檔後到病案室辦理。特殊情況由醫務科及時辦理。

(二)患者的住院病歷應由所在病區負責集中、統一保管。病區應當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等檢查結果後24小時內歸入住院病歷;病歷已回病案室的結果檢查單,要到病案室補貼。

(三)住院病歷因醫療活動需要帶離病區時,應當由病區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攜帶和保管;病人轉科時,病歷不得交病人或家屬轉送;病人轉院時,病歷不得借出。

(四)病區醫務人員應當嚴格病歷管理,嚴禁任何人塗改、偽造、隱匿、銷燬、搶奪、竊取病歷資料。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外,病人或家屬不得擅自查閲病歷,採用非法手段(如偷竊、搶奪)獲取的病歷資料視為無效。

(五)因醫療、科研、教學需要查閲病歷的,必須是醫院醫護人員持簽名的借閲單,到病案室登記查閲,閲後立即歸還,不得隨意帶出病案室。如必須借出時,需辦理借閲手續,並在2周內歸還,過期歸還者按違規處罰。

(六)嚴禁我院醫務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幫助患者複印或者複製病歷的有關資料,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其造成的不良後果自負。

(七)病歷封存的處理程序:

封存病歷原件者—醫患雙方在場—雙方簽字封存(病案室留複印件)。

醫院病案管理制度 篇3

1、在病案管理科主任負責下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2、負責出院病人病案的回收、整理、查核、登記、索引編目、裝訂以及保管工作,在與病房交接病歷時,逐一登記住院號、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並在每次交接登記處由交接雙方簽字。

3、切實做好病案儲藏室的安全和對病案內容的適當保密工作。

4、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科長期統一保管,負責各種資料收集、整理、分類、統計、登記、順號上架,不得丟失和破損,要保持清潔,妥善保管。並準確及時的供應醫療、教學、科研所需要的資料,以及接待外來查訪和持有批准手續的借閲、抄錄病歷等。

5、病案科工作人員應認真檢查病歷質量和內容是否系統、完整,從中提出存在問題,不斷提出改進辦法。

6、科研分析用的病案,應在病案科內閲畢歸檔,必須借出時,須經病案管理科批准,辦理借閲手續,方可借出,兩週內歸還。逾期不能歸還者,應到病案科續期,但不得超過一個月。

7、院外和本院非醫務人員,不得查閲病案,進修醫生查閲病案,須經科主任批准,但不得借出病案科。

8、本院醫生不允許查閲與本專業無關的病歷。特殊原因需要,須經病案管理科簽字。

9、任何科室及個人在病案科內討論、查閲病案必須辦理手續。

10、病人及其陪護人員不得翻閲病案。病案在院內各部門間的流動,應由有關工作人員傳遞,不要讓病人或其陪護人員攜帶。

11、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潔、整齊、通風、乾燥、防止病案黴爛、蟲蛀和火災。

醫院病案管理制度 篇4

1、病案室負責全院病案的收回、整理、歸檔和病案分類、索引、編目提供利用等工作。

2、住院病案由病案室集中長期保存,不得散失或銷燬。

3、每位病人住院一次,啟用一個新的住院號。

4、經常清查借閲病案,及時催還。病案架半年清查一次,及時糾正和修復插錯、漏檔、破損的病案。

5、臨牀醫師借閲再入院病人的病案時,必須向病案室辦理借閲手續,進修實習醫師、護士借閲,須持有上級醫師、護士長簽名的錯條。

6、因臨牀教學和科研等工作需要,借閲10份以下的少量病案,借閲者可當即提借。如需借閲大批量(不能超過30份)的病案,應預先聯繫約定時間,借閲者可分期分批量提借,凡借閲的病案,原則上應在病案室閲覽,未經允許不得將病案帶出室外。

7、病案借閲期限為兩週,若不及時歸還,不得再借閲其它病案。

8、借閲病案丟失要及時上報病案室,並寫檢查一份,停止借閲病案半年。

9、醫師護士調離本院,需經病案室確認借閲病案已歸還,並由病案室負責人簽字。

醫院病案管理制度 篇5

1、住院病案是醫院重要的文書檔案,同時也是統計信息的重要數據來源,必須設立病案室專門負責全院住院病案的回收、整理、裝訂、歸檔和保管工作。

2、病案歸檔前必須經專職質控醫師審核簽字,並由專職電腦錄入員將病案首頁內容輸入電腦。

3、負責出院病案的登記,做好姓名索引卡、疾病索引卡、手術索引卡以及疾病分類icd—10編碼工作。

4、負責再入院病案的借閲和為醫院醫療、教學、科研提供有關病案資料。

5、病案室工作人員每月應清理催收一次,各種借用病案應堅持借閲制度。病案送回時要進行檢查,發現有丟失、缺面、污損、塗改要及時指出、追回、糾正並要報告病案室負責人。

6、認真做好病案保管工作。保持病案的清潔整齊、乾燥、通風、做好防火、防潮、防黴、防蛀工作。

7、對封存病案需專人負責保存,封存病案需經信息科長(或病案室主任)和醫務科長共同簽字方可索取與借出,借出時間不得超過兩週。超過兩週時,專管人員負責向借出人追回病案。

醫院病案管理制度 篇6

1、病案管理

1)病案室在醫務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住院一天以上的病員應有完整的病案。病員出院(死亡)時,由醫生按規定的格式填寫,病案室應定期回收並注意檢查首頁各欄是否完整,同時填好分類卡片,依次整理,裝訂成冊並按號排列後上架存檔。

3)本院醫師因工作需要一般只限於病案室閲覽。對借用的病案,應妥善保管和愛護,不得塗改、轉借、拆借、拆散和丟失。病案原則上不予外借,必需二人以上持有介紹信,經醫務科批准,可以在病案室借閲和摘錄病史。

4)住院病案原則上應永久保存。

2、病案編目

1)凡出院病案一律由編目人員按病案分級編目。

2)每月整理所編目錄一次,每年進行一次總編目,並作好統計工作。

3)嚴格遵守登記和目錄組織規劃,編目前要核對病案資料,編目後要核對登記資料,防止差錯,使差錯率降低到最低限度,病案號登記差錯率為零。疑難問題不得盲目編目,應重新審定病案或請責任醫師負責解釋。

4)凡登記過的條目和病案在封面上做標記,防止漏編和重編,做到漏編率和重排率為零。

5)做好目錄查閲登記工作。

3、病案資料管理、借閲、登記

1)病案必須由病案室實行統一管理,必須及時有序地入檔保存,以備臨牀及其他方面調用。

2)病案借閲原則上須在辦公時間內辦理,其他時間除住院、急診病人臨診使用外不辦理借閲手續,未經醫務科許可不得從病案室或其它環節拿走病案。

3)病案的使用權屬於院內有關人員,如負責臨牀、教學、科研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醫技科室的人員、管理人員等。非以上人員借閲須經醫務科領導許可或病案室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在病案室內借閲。

4)進修生借用病案,須經所屬科室帶教醫師簽字同意,病案室核准後方可在病案室內借閲,不得借出病案室。

5)研究分析病案、填寫未完成的病案記錄以及一般使用的.病案,須來病案室使用,病案不得借出病案室。

6)如有下列幾種用途,病案可借出病案室,但不得攜出院外,且必須於當日歸還,用途指:臨牀病案討論會;*射線診斷討論會;屍體檢查及特批者。但需醫務科、病案室負責人批准。

7)使用病案過程中應小心愛護,保持整潔,病案內各種記錄、報告單、相片等資料,不得自行塗改、拆散、撕毀或遺失。用後放回指定地點,由病案室專人上架,不得轉借他人或轉移新地點。

8)新出院或死亡病人的病案,須經病案整理裝訂後方可借用,不得從病案室或其他環節直接拿走。

9)病人住院時,其病歷由病區護理部負責統一保管(最好指定護士負責管理),醫生只有使用權。

10)出院病歷移送病案室前,須先由科主任審查評分後再行移交病案室,一般於出院三日內由病案室收回。病區護士必須將出院病案整理好放置固定地方,以便病案室及時收回。

11)病案室內建立的目錄體系(卡片式、書體)及統計資料等可以參閲,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12)原始病案系醫院的內部資料,具有保密性,必須由院內工作人員傳達。在任何情況下,不許將病案交給病人或利用病人、院外人員傳送病案,以免病案丟失或發生其他問題。

4、病案質量檢查

1)病案質量檢查:病案移送病案室前,先由科主任審查評分,移交後由病案室再核查,病案管理委員會定期抽查並開展評比活動。檢查人員要認真、仔細。不循私情,嚴格把關,不合格的病案一律不準上架。

2)病案質量檢查應以江西省《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試用)》為標準,凡不符合規範標準的應及時通知責任醫師來病案室補記,直到符合標準為止。

3)臨牀各科應按事先規定的時間定期來病案室複核病案質量。

4)病案質量檢查後應進行質量評定,劃分等級,並進行登記,定期把檢查結果分析總結後向醫院管理部門彙報。

5、病案室管理、防火安全和計算機使用、管理

1)嚴禁在病案庫、計算機房內吸煙和使用一切明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進入病案室。

2)庫房內無人把守時要把門鎖好,下班時必須檢查門、窗、水、電安全情況。

3)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工作及防火設備的檢查,節日前尤應做好水、電的安全檢查。

4)教育宣傳重視安全防火工作,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非本室人員不得私自進入病案庫,進入病案庫要衣帽整潔,穿軟底鞋,着工作服。

6)定期打掃病案庫衞生,保持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