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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總監的基本職責概述(精選16篇)

法務總監的基本職責概述 篇1

1、負責搭建集團公司法律風險防範體系,並在各業務板塊的經營活動中做到法律風險提示與控制;

法務總監的基本職責概述(精選16篇)

2、參與公司投資項目兼併收購等重大經營決策,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3、負責處理集團及各子公司各類訴訟、糾紛等相關法律事務;

4、審查、修改集團公司及各子公司相關合同、協議,並監督履行;

5、負責集團及子公司重大項目的合同談判並提供法律支持;

6、參與處理各類危機事件,從法律的角度阻止事件的擴大並維護公司權益;

7、負責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公司合同範本體系,起草、審核公司在運營中使用的各種合同、協議等,制定示範合同文本庫;

8、對公司合同的簽署、備案、歸檔、執行監督、風險預警、糾紛處理、銷燬等進行科學的、規範的動態管理。

法務總監的基本職責概述 篇2

職責:

1、為關鍵業務部門提供全流程的法律管理支持,包括審視交易模式、交易架構、起草、審核包括研發協議、技術許可協議、銷售相關協議、投資與融資協議等在內的各種交易文件,協助業務部門進行合同談判,並輔業務部門進行協議履行的監控;

2、參與或負責部門的平台建設,包括制度與流程建設、模板庫等工具建設等;

3、負責所支持的業務部門的業務所產生的糾紛的前期處理。

任職資格:

1、有技術合同審核經驗;

2、半導體通信相關的行業背景;

3、20xx年左右工作經驗;

4、碩士以上學歷;

5、英文口語及寫作能力佳;

法務總監的基本職責概述 篇3

職責:

1. 負責建立和完善集團法務體系,為集團的經營管理和決策提供法律建議;

2. 負責審核各公司規章制度的合法性,審核區域內各公司項目合同、協議,提出法律風險管控意見;

3. 監督並指導各公司推進內部法務工作,並組織開展各項法務風險防控培訓;確保其符合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的規定。

4. 負責集團內投資併購項目運作、架構搭建、資本運作等相關的法律事務及法務風險管控;

任職資格:

1、法律專業碩士以上學歷;

2、有5年以上知名律所或企業法務全職工作經驗;

3、專業基礎紮實,細心、耐心,關注細節,判斷力強;

4、能接受出差,工作主動性和獨立性強,效率高,具有領導力;

5、英語讀寫流利,能審查和修改英文合同者優先;

6、有食品、農牧、工程建設行業以及併購項目、訴訟經驗者優先,通過司法考試優先。

法務總監的基本職責概述 篇4

職責:

1.建立、健全公司法律事務相關規章制度和流程,為公司制訂發展戰略提供法律支持;

2.評估、審核公司經營項目的法律風險和政策風險,控制和防範公司運營中的法律風險

3.起草、審核公司內部合同、法律文件,處理合同、知識產權事務、員工勞資糾紛等法務工作;

4.參與公司兼併、收購、分立、破產、反兼併、租賃、資產轉讓及招投標等重要經濟活動,提出法律意見,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5.接受公司法定代表委託,代理公司參加訴訟和非訴訟活動,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6.參加和配合與公司有關的財務、税收、勞動用工、合同管理等執法檢查,為公司提供法律意見;

7.負責公司投資、融資等法律事務;

8.參與公司重大事故和危機處置活動,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善後處理。

任職資格:

1.國家統招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具有律師資格;

2.5年以上大型企業法務工作經歷和法務實操經驗,精通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公司法、知識產權法、投融資法規及上市公司相關的法律法規等;

3.具有企業法律訴訟工作經歷,熟知司法程序,能夠獨立處理公司的法律糾紛和事務;

4.良好的組織協調能力、判斷與決策能力、商務談判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及文字處理能力;

5.性格成熟穩重,工作踏實認真,責任心強,有團隊合作精神;

6.具有上市公司法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法務總監的基本職責概述 篇5

1、參與、處理公司經營決策,全面負責各項法律事務,提出法律意見;

2、負責組織公司各類合同、業務函件、管理制度與流程的起草、審核、管理,直接參與重大經濟合同的談判、流程設計、起草、審核等;

3、為業務部門提供法律支持;

4、參與項目談判,為規避風險出具法律意見;

5、跟進及配合外部法律顧問,協調公司同法院、仲裁委員會、律師事務所的關係;

6、負責公司合同糾紛、勞動仲裁等訴訟業務分析和的處理,協助外部律師完成相關訴訟工作;

7、協助公司對逾期客户的催收

8、向公司各部門提供法律諮詢,確保各項流程嚴格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維護公司利益。

法務總監的基本職責概述 篇6

1、全面負責公司的法律事務,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2、建立並完善公司法務工作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3、起草、審核、修改公司各類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協議、公函等文本);

4、參與公司重要商務合同的討論和談判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5、對內外訴訟和糾紛等法律事務處理和建議;

6、負責對勞動合同的附件修改完善,規避企業風險,跟蹤並研究中央及地方政府對勞動合同的司法解釋,為人事行政部提供法律支持;

7、提出相關合理化建議以防範公司運作和業務開展所涉及的法律風險;

8、參與集團範圍的投資、融資、租賃、資產轉讓、股改轉讓等涉及企業權益的重要經營活動的準備工作,並處理相關的法律事務;

9、參與公司其他與法律有關的日常事務。

法務總監的基本職責概述 篇7

職責:

1、建立健全集團總部法務管理體系和制度流程,統籌、組織和領導集團法律事務工作;

2、為集團常經營業務和重大決策提供法律諮詢支持,風險分析,為管理層提供決策參考;

3、參與盡職調查、商務談判,起草和審核公司合同、外發函件等各項法律文件,組織制定、完善和實施標準合同;

4、負責重大資本運作項目(IPO與投併購)的方案設計、評估、分析及研究並提供決策支持的專業法律意見;

5、高效識別、評估,主動監測、報告公司新型業務及合作項目的法務風險,提供切實有效的規避風險方案與業務推進建議;

6、主動識別公司日常運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法律風險或缺失的重要流程制度,有效建立特定項目的內部同盟戰線,協調資源主動拿結果。

任職要求:

1、 畢業於國內外知名院校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通過司法考試;

2、 5年以上大型企業法務工作從業經驗,有律所工作經驗、投資併購業務經驗、具備金融背景者優先考慮;

3、 精通公司、合同、投融資、訴訟的政策法規,具有處理複雜或者疑難法律事務的工作能力和實務操作經驗;

4、具備綜合分析判斷能力,風險應對能力,不墨守成規。

法務總監的基本職責概述 篇8

職責:

1. 負責公司現有及新業務所涉及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梳理(不含財務領域),為公司業務開展提供支撐;

2. 通過經營合同的簽署,制度、規定、標準、規範等內容的審查,對公司及分子公司的經營風險進行管控;並對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公司制度所涉及的法律知識進行普及;

3. 參與公司各類合同的起草、審核和修改,完善公司業務合同範本;

4. 協助制定和完善公司的法律工作流程和法律管理體系。

任職要求:

1. 全日制本科,法學類或金融學專業,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優先;

2. 熟悉合同、知識產品、金融等行業法律法規,擁有合同審核、或金融風控,法務崗位工作經驗;

3. 有大型企業法務經驗3年以上,有律師證優先考慮,

4. 對各類辦公軟件使用熟練;

5. 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善於製造機會主動溝通和思考,強烈的團隊服務意識;

6. 較強的學習意識,不斷更新知識技能。

法務總監的基本職責概述 篇9

職責:

1.負責公司法律事務的起草和審核各種業務法律文本,參與公司有關重大決議;

2.參與集團業務的項目調查、項目評估工作,負責集團各項對外業務法務合規事宜;

3.組織制定和執行年度及月度法務相關計劃;

4.制定集團法務工作相關制度、流程、部門員工的績效管理;

5.負責集團法務業務統計、分析、管控。

任職資格:

1. 財務、企業管理、法律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2. 具有8年以上金融機構、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法務工作經驗;

3. 紮實的清收法律知識,注重合規,具有合規意識,通曉金融相關行業法律事務及法規;

4. 嚴謹認真,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和團隊合作精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壓力。

法務總監的基本職責概述 篇10

職責:

1、負責區域及城市公司收併購等法律事務及其他投資拓展業務的支持;

2、負責區域及城市公司非訴法律文件及合同等評估、審核;

3、負責區域及城市公司的訴訟、仲裁等案件處理;

4、建立、健全公司法律事務相關規章制度和流程,為公司發展戰略提供法律支持;

5、參與公司重大事故和危機處置活動,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善後處理。

任職資格:

1、重點院校法學專業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

2、通過司法考試,持有律師執業證;

3、8年以上法律工作經驗,有過大型房地產企業、律師事務所(房地產業務經驗)收併購、訴訟工作經驗優先;

4、思維敏捷,性格沉穩,擅溝通。

法務總監的基本職責概述 篇11

職責:

1、 制定、完善項目公司法務管理體系,組織實施有關工作計劃,防範企業法律風險;

2、 為公司重大事項包括商務談判等提供全程法律支持;

3、 負責各項目公司日常經濟合同、勞動合同、商務談判條款、其他對外文書的審查、指導和管理;

4、 參與項目公司法律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維護相關司法部門關係。

任職資格:

1、 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類相關專業;

2、 企業法律事務管理相關工作經驗,有大型商業綜合體法務工作經驗者優先;

3、 熟悉並掌握法律、審計、企業管理等多學科知識,具有司法職業資格(律師資格)或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優先;

4、 具有較強的計劃組織協調能力,邏輯思維清晰敏鋭,並具有較好的談判技巧、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及人際交往能力。

法務總監的基本職責概述 篇12

職責

1、負責公司法務部管理工作;

2、負責起草、審查和修改公司各類法律文書及合同;

3、為公司審查、擬定各類法律事務文書,出具法律意見書;

4、負責評估、審核公司經營項目的法律風險和政策風險,控制和防範公司運營中的法律風險;

5、參加和配合與公司有關的財務、税收、勞動用工、合同管理等檢查並提供法律意見;

6、參與公司重大事故和危機處置活動,協助領導、有關部門進行善後處理。

任職資格

1、全日制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等相關專業,具有律師執業資格證書並3年以上法律相關工作經驗;

2、熟悉公司法、合同法、著作權法、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3、對工作熱情,積極向上,踏實肯幹,思維敏捷縝密,思路清晰,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強,具備各類法律事務的邏輯判斷和分析能力。

法務總監的基本職責概述 篇13

1.負責為委派公司領導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對公司重大經營決策活動提供法律諮詢建議,處理有關法律事務。

2.負責為公司人員提供法律諮詢指導,協助公司人員解決法律問題。

3.參與起草、審核公司重要規章制度、各類業務合同、協議,有效防範和規避經營風險。

4.負責對公司業務進行法律監督,保證公司經營運作合規合法。

5.整理彙編公司業務需要的各種法律規章和管理制度。

6.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律業務知識的培訓,增強業務人員規範、合理、合法操作的意識。

7.負責公司外聘律師(事務所)的選擇、聘用、聯絡工作。

8.負責審核業務人員提供的貸款資料的合法性和規範性。

9.接受公司委託,代理公司參加訴訟和非訴訟活動,幫助公司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經濟糾紛,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10.負責日常法律文件、合同審核,開展法律審查工作,出具法律意見書。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法務總監的基本職責概述 篇14

職責:

1.戰略規劃:為公司新開拓的重大經營活動提供法律諮詢和評估;

2.風險管控:法務規範、流程、風控體系和證據體系建設;

3.合規管理:製作、審查、及修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內部及業務層面,各類合同、文件、及對外函件等);防範、把控合同法律風險;

4.訴訟仲裁:組織應對公司有關法律事務的談判、訴訟、仲裁、調處;

5.非訴:負責撰寫及審核公司各類對外的法律文書;

6.投融資管理:對投融資項目出具法律可行性分析及風險控制報告並跟蹤關鍵節點;

7.法律諮詢:為公司提供內部法律培訓及法律諮詢;

8.溝通協作:負責與外聘律師、法律顧問的聯絡、配合工作。

任職要求:

1.教育背景:法律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211院校畢業或海外法律碩士學位優先;

2.工作經驗:6年以上法務工作經驗,具備較豐富的相關項目經驗;具備律師事務所執業經驗及團隊管理經驗者優先;

3.技術資格:持有企業法律顧問,律師等相關執業資格證書者優先;

4.具備知識:熟悉合同法,物權法,擔保法,公司法,民事訴訟法等;

5.語言能力:英文流利者優先;

6.個人素質:法律專業基礎紮實,邏輯思維嚴謹,文字表達能力較強,學習能力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優秀的溝通協調能力;

7.工作技能:具有良好的法律文書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PPT,WORD和EXCEL。

法務總監的基本職責概述 篇15

職責:

1、尋找符合公司投資標準的項目資源,對投資項目進行篩選、分析、研究和評估,編制投資可行性報告、框架協議、投資方案;

2、參與標的項目的盡職調查,提供標的項目的調研報告,進行投資分析,財務分析,風險分析等,提供投資方案及投資意見;

3、參與標的項目的合同談判及合同的擬定簽署;

4、協助項目投資、融資、管理、退出等方案的設計;

5、拓展投資行業人脈及渠道資源,發掘項目投資機會,建立合作關係維護機制;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本科以上法律專業,擁有3年以上PE、投行、併購等相關投資工作經驗;

2.熟悉新三板、IPO相關法規政策,具備股權投資相關經驗。

3.有項目負責人經驗,具備獨立的項目操作能力;

4.具備較強的溝通、管理協調能力以及良好的創新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5.善於撰寫商業計劃書等文案,有較強文字功底;

6.有律師資格證書、基金從業資格證者優先。

法務總監的基本職責概述 篇16

1. 法務部門建設與管理,部門工作計劃與考核、費用預算與成本控制;

2. 公司整體法律風險控制體系建設與持續優化;

3. 支持公司法人治理事務,包括股東會及董監高會議決議事項和文書進行合法性審查和提出法律建議;

4. 公司基本規章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規性審核(複核);

5. 為重大交易項目組織和參與盡職調查工作、審定法律意見、參與合同談判和起草、審定交易方案、交易合同;

6. 組織起草、審核己方標準合同文本;

7.複審重大合同;

8. 參與制訂重大合同爭議解決方案和訴訟風險評估;

9.籤批公司對外發出的法務函、律師函發函説明;

10. 制訂公司法律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11.協調法務部與其他部門對接事務;

12.推薦、評價外聘法律服務機構;

13.維持與相關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和中介機構的溝通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