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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實施細則(精選5篇)

細則1.64W

安全警示實施細則 篇1

一、活動主題

安全警示實施細則(精選5篇)

本次安全警示教育的主題是:“汲取教訓、警鐘長鳴、促礦井安全、保平安奧運。”

二、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吸取往年的經驗教訓,做到警鐘長鳴。教育活動面向基層、企業和職工,重點警示我市煤礦近年來發生的傷亡事故,剖析案例,汲取教訓,宣傳安全生產方針,學習安全生產知識,增強幹部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奧運會、殘奧會期間全市煤礦安全穩定。

三、組織領導

為開展好安全警示教育活動,市煤炭局成員由陳增科局長任組長,馬兆騰副局長、張學斌主任、徐德威大隊長為副組長,安全、生產、辦公室、

工會、培訓中心等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科。各煤礦(公司)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制定具體活動方案並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教育活動順利開展。

四、活動時間

本次教育活動時間為8月1日至9月20日,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8月1日至15日為宣傳發動階段,主要是制定方案,收集事故資料,製作警示教育宣傳材料局召開安全警示教育動員會議等。

第二階段:8月16日至9月10日為集中宣傳教育階段,主要是由市煤炭局和各煤礦(公司)分別召開安全警示教育會,組織警示教育報告團,巡迴各企業和培訓中心,進行報告演講,同時配合漫畫展覽、安全警示口號發放、安全知識學習等活動。

第三階段:9月10日至9月20日為抽查、驗收、總結階段,主要是各企業對各自活動進行自查總結,然後由市煤炭局進行評比檢查,同時做好迎接棗莊市煤炭局抽查準備工作

五、活動形式

活動形式主要是召開安全警示教育會議,包括警示教育演講,組織漫畫、黑板報、事故剖析牌版展覽,製作發放安全警示宣傳材料,放映事故警示教育幻燈片,播放安全教育警示教育影視片等。

六、活動內容

1、開展安全生產方針宣傳活動。活動期間各企業要在開展二月份“安全警示教育”和六月份“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基礎上,進一步利用標語、

廣告等宣傳載體,緊緊圍繞活動主題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宣傳各級對安全生產的關心,要利用櫥窗、宣傳欄、畫廊開展安全生產常識、安全漫畫等宣傳活動,營造濃厚的安全警示教育活動氛圍。

2、搞好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知識學習活動。各煤礦(公司)要在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基礎上,開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生產知識競賽、安全技術培訓,區隊班組安全學習、崗位練兵、安全知識演講,舉辦安全講座等豐富多彩的安全生產知識學習活動,使廣大幹部職工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主保安、業務保安能力。

3、組織安全生產事故宣傳牌板展示教育活動。各企業要把自XX年以來發生的具有典型教育意義的一般事故及較大以上事故發生經過、搶救過程、事故現場示意圖、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採取的整改措施等,製成圖片、幻燈片、書面宣傳材料、宣傳牌版(長1.4米,寬1米)等,由局統一組織送棗莊市局按照統一部署,巡迴各煤礦企業展覽,使職工受教育。

4、組織警示教育報告團進行巡迴演講教育,局在各煤礦公司搞好自身演講的基礎上,由演講人員組成報告團,在舉行首場報告會的基礎上,同時各煤礦(公司)要組織好局警示教育巡迴報告團的演講時間安排。通過活動開展要在全系統範圍內形成關注礦工、愛護礦工、關心安全生產的氛圍。

5、搞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活動。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好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搞好安全自查,查處違章違法行為,對不安全的做法迅速整改。

七、活動要求

1、各煤礦(公司)要切實加強領導,明確專人負責,制定活動方案,認真組織協調,周密安排實施,確保活動開展既轟轟烈烈,又紮實有效。

2、各煤礦(公司)要在8月中旬將安全警示教育活動實施方案、製作的宣傳牌版等宣傳資料報局安全科以便上報棗莊市煤炭局。各單位在活動期間要以簡報的形式,及時上報活動信息,並在活動結束後認真進行總結,各企業總結報告於9月上旬前報局,以便作好棗莊市煤炭局檢查準備。

安全警示實施細則 篇2

按照龍煤集團黨委要求,為深刻吸取“11·21”、“11·27”及“3·11”、“3·15”事故沉痛教訓,教育引導廣大幹部員工增強安全意識,確保實現安全生產最佳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全面落實“三個不要”安全發展理念,圍繞“11·21”、“11·27”等事故案例,深入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剖析各類事故成因,深刻吸取事故慘痛教訓,進一步教育引導廣大幹部員工貫徹落實安全理念和要求,始終堅守安全紅線和底線,全面做好黨的xx屆三中全會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為收好今年尾、明年起好步,全力推進企業安全發展爭做貢獻。

二、活動主題

呵護生命,警鐘長鳴。

三、活動時間

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四、活動內容

重點開展五項活動:

1.開展觀看安全警示教育片活動。龍煤集團黨委針對幹部和員工兩個層面,分別組織編制了安全警示教育片。安全警示教育月期間,龍煤集團黨委將組織集中收看活動。11月初,龍煤集團設立主會場,公司及各礦將設立分會場集中播放幹部層面安全警示教育片。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將深入各自安全包保單位,與包保單位幹部一同觀看安全警示教育片;未開通視頻傳輸單位、值班帶班及特殊情況未在崗的班子成員要在日後補看,使全公司副總師以上領導幹部都要接受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安全警示教育月期間,各單位要利用班前或班後,組織井區(車間)幹部、一線員工觀看員工層面安全警示教育片,力爭每天觀看學習1個事故教育案例,每名幹部員工至少將教育片案例觀看一遍。各單位在舉辦新工人培訓、各級安全培訓、各專業工作培訓時,也要組織集中學習觀看,進一步提升員工安全意識、風險識別和自我防護意識。(負責部門及單位:黨委宣傳部、安全監察部、職教部、各基層單位)

2.開展管理幹部安全大反思活動。各單位要結合觀看安全警示教育片,開展一次管理幹部安全大反思活動。召開一個座談會。各單位要分礦(廠)、井區(車間)、班段不同層面,組織召開安全警示教育座談會。各級管理幹部要深刻反思:在安全生產組織調度上有沒有搶產量的思想和行為,有沒有不尊重科技單憑經驗作業的情況,有沒有不按規程冒險作業的行為,有沒有生產未給治理瓦斯讓路現象。撰寫一篇心得體會文章。各單位要組織各級管理幹部圍繞是否深刻吸取教訓、警鐘長鳴,真正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了;是否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係,真正落實“三個不要”等理念;是否真正將治災害、強管理、嚴紀律工作落到了實處等方面撰寫心得體會,進一步澄清模糊認識,擺正安全態度,排查思想隱患,形成強有力的工作措施和辦法,使各級管理幹部真正受教育受觸動。各單位要將不同層面管理幹部的心得體會和反思材料整理後上報公司黨委宣傳部,公司黨委宣傳部將擇優在礦工報、礦區電視台刊播,以便互相交流,深化認識。(負責部門及單位:公司黨委宣傳部、礦工報社、礦區電視台、各基層單位)

3.開展領導幹部進班前上大課活動。安全警示教育月期間,結合公司安全思想教育“三六五”模板化管理相關要求,公司、礦(廠)安全包保組都要深入到井區(車間)班前上安全教育大課。重點是各單位礦(廠)長要親自進到班前講安全大課,並參加一次班前安全教育活動,貼近一線職工傳遞安全思想和信息,拉近礦(廠)長與一線職工的距離。各單位副總師以上領導要排好班,每個井區(車間)班前要有一名副總師以上領導參與班前教育活動。安全大課的內容要講清安全事故的慘痛教訓,講解當前安全形勢和任務,緊緊圍繞龍煤集團、公司主要領導近年來,特別是近一個時期召開的各類會議對安全工作的重點強調、重大部署,緊緊圍繞公司特別是本單位的實際,把“頂層設計”、“安全聲音”傳導到一線員工之中,既要有思想認識,又要有具體措施,思想性與實踐性相結合,在講解中,使廣大員工產生思想共鳴,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自覺性和積極性。(負責部門及單位:公司黨委宣傳部、各基層單位)

4.開展百日安全包保大排查活動。各單位要結合安全生產百日包保活動,針對四季度季節變化、安全管理難度大和各類事故多發的特點,認真研究制定有效的安全生產措施,按照礦(廠)、井區(車間)、段隊、班組四級安全包保責任體系,全面加強全員、全方位和全過程安全管控,堅決杜絕“三違”行為和“三超”現象。各煤礦要加大《總經理令》檢查頻率和檢查力度,突出動態檢查,持續開展《總經理令》落實情況的安全檢查,對發現違反《總經理令》的,一律嚴肅追查處理,確保《總經理令》落到實處;要完善班長抓安全機制,建立小班生產管理、工程質量和安全效果考核評估體系,開展小班安全質量評估,推行安全結構工資,強化小班作業人員安全行為自律、作業環境互檢和安全責任共擔的自主保安意識,提高小班安全生產掌控力;要開展“解剖式”安全排查,進一步加大黨員、網員、崗員和各專業安全上崗的力度,重點加強瓦斯、煤塵、防突、防衝擊地壓、防滅火、機電運輸、防治水等方面安全隱患的治理,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限定整改時間。地面單位要組織開展安全自查自糾活動,消除機械傷害、觸電傷人、車輛運輸、高空墜落等安全隱患,堅決杜絕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各級幹部和管理人員,要堅持值班和下井帶班制度,深入現場,敢抓敢管,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並帶動廣大員工強作風、強管理,打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負責部門及單位:安全監察部、黨委組織部、礦區工會、團委、各基層單位)

5.開展員工安全“八個一”活動。安全警示教育月期間,各單位要針對廣大員工開展安全“八個一”活動,即觀看一部安全教育片、講清一個事故教訓、發現一個安全隱患、提出一條安全合理建議、進行一次安全反思、踐行一個安全承諾、提示同伴一次不良行為、參加一次安全行為演練。各單位井區、車間要制定“八個一”活動考核細則,將活動落實情況與員工月份工資考核掛鈎,確保收到實效。要通過活動使員工從思想到行為真正投入到企業安全生產實踐中,積極主動、自覺自願地做到不安全不生產,保護好自己、保護好別人,確保生命安全。(負責單位:各基層單位)

五、活動要求

1.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各單位要把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動作為強化年底前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高度重視,專題研究、制定具體的活動方案。各單位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副總師以上領導要按要求,帶頭深入包保單位統一觀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帶頭討論反思,帶頭深入包保單位督查,帶頭深入基層上安全大課,推動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動深入開展。為加強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動領導,公司黨委成立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動領導小組:

、生產部、通風部、機電部、地測部、武裝保衞部、安全生產部、職教部、宣傳部、組織部、紀委、工會、團委負責人

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動辦公室設在公司黨委宣傳部,負責日常工作協調組織。

各單位也要成立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動領導小組,做到黨政工青齊抓共管,確保活動開展得紮實有效。

2.結合實際,注重實效。各單位要結合貫徹落實龍煤集團、公司的安全工作部署,結合本單位的實際,規劃、設計和開展好教育活動,積極研究探索廣大幹部員工易於接受、靈活生動的活動形式,有聲有色地開展各類活動,不走形式、不走過場,讓廣大幹部員工切實有收穫、受教育。通過這次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動,讓廣大幹部員工在思想上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力爭黨的xx屆三中全會期間至明年年初,各單位“三違”人員、工傷事故率等指標明顯下降,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

3.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網絡、簡報、電子屏、板報、標語、手機信息平台等宣傳載體,廣泛宣傳安全理念、安全法規、安全知識,營造濃厚安全輿論氛圍。礦工報社、礦區電視台要加大對活動中的亮點工作、特色做法,典型事蹟宣傳報道力度,通過開設專欄、專訪等方式,持續報道幹部員工觀看安全警示教育片的感受,宣傳安全工作反思的成果,跟蹤百日安全包保督查的顯著成效,擴大活動教育效果。

4.加強溝通,全面考核。各單位在11月5日、12月5日前,分別將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動方案、活動總結上報至公司黨委宣傳部。活動期間,公司領導及相關部門將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單位,檢查推進各級管理幹部開展安全反思、領導幹部講安全教育大課及員工安全“八個一”活動開展情況。

安全警示實施細則 篇3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XX大、XX屆X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實施《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完善制度,強化管理,推動全縣旅遊安全生產狀況的持續穩定,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組織機構

成立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活動時間、主要對象及內容

活動時間20xx年6月5日

內容制定了《運輸有限公司“安全警示月”活動方案》,將活動分為準備、實施、總結三個階段,對各階段的活動內容作了詳細安排,主要內容

一,是以科室、班組為單位,各基層單位開展“安全在我心中”簽字承諾儀式;

二,是採取多種形式認真開展安全學習、討論與培訓,學習內容要突出重點;

三,是公司總經理將在“安全警示月”活動中到基層單位講一堂安全課,邀請專家上安全警示教育課;

四,是組織相關部門開展一次專項檢查,全面查找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

五,是採取多種形式加強作業現場和生產場所的監督檢查,加大對違章行為的懲處力度;六是開展安全風險評估標準的修編工作,細化標準,着力強化安全意識、責任心和設備運行等各方面安全風險的查評;

七,是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安全警示實施細則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推進精準扶貧工作,提高精準扶貧工作效率,規範扶貧資金使用流程,細化扶貧資金使用精度,根據《隆安縣精準扶貧項目管理辦法》(隆政辦發〔20xx〕89號)和隆安縣脱貧摘帽第二片區會議精神,結合古潭鄉扶貧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遵循“分級負責、精準識別、規範管理、專款專用”原則,專項精準扶貧資金(以下簡稱為“資金”)必須安排給極端貧困户扶貧項目使用,項目實施原則上必須經過村、鄉兩級領導班子集體民主決策。

第三條 本細則僅適用於貧困户一户一增收項目和住房建設補助項目。

第二章 資金使用對象

第四條 資金使用的對象為我鄉極端貧困户,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一)家中無18週歲至60週歲的有完全勞動行為能力的成員,或有部分家庭成員有部分勞動能力僅可進行簡單勞作;

(二)家庭自我發展產業能力嚴重不足,除國家保障收入外無其他穩定的收入來源;

(三)無穩固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積小於13平方米(含)且沒有自籌建房能力;

(四)經鄉領導班子討論認為符合要求的其他情況。

第五條 資金使用的對象必須擁護黨的領導,積極主動、自力更生,有很強的自我發展意願,不存在“等、靠、要”思想。

第三章 項目申報

第六條 極端貧困户一户一增收項目補助類別和補助標準參照《隆安縣精準扶貧項目管理辦法》執行,每户每年補助總額不超過3萬元;極端貧困户住房建設補助項目每户補助總額不超過5萬元。

第七條 極端貧困户在滿足以下條件的基礎上,提交《隆安縣精準扶貧貧困户自選發展一户一策產業增收項目申報表》,可以申請一户一增收項目補助:

(一)一户一增收項目確實存在;

(二)通過一户一增收項目可以增加家庭收入;

(三)一户一增收項目完成項目初步設計,並簽訂極端貧困户一户一增收項目幫扶合作協議,幫扶合作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社會組織。

(四)一户一增收項目通過村級評議,並提交所在村出具的同意申報極端貧困户一户一增收項目的證明文件。

第八條 極端貧困户向所在村委提出住房建設補助申請,並通過村級評議,提交《隆安縣“有住房保障”未達標農户扶持項目申報表》可以申請住房建設補助項目。

第九條 村級評議由第一書記或村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主持,評議代表9-15人(單數),由駐村幹部、駐村退休幹部、村裏德高望重的老人、老黨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婦女代表、村教師和村兩委幹部、村民小組長、生產隊隊長等了解評議對象户情況的人員組成,評議結果獲得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的通過村級評議。村級評議的內容包括申請人資格、申請合作項目的合法性、可行性。

第十條 對於符合申請條件的極端貧困户因自身原因沒有尋求到合適的幫扶人結對產業幫扶的,貧困户村民委員會有義務統一作為幫扶組織,統一安排合作項目,合作收益除去極端貧困户的分紅外,納入村集體經濟收入。

第四章 項目審核

第十一條 極端貧困户一户一增收和住房建設補助項目通過村級評議後,彙總報鄉鎮人民政府研究審定,報縣人民政府或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備案。

第十二條 極端貧困户一户一增收和住房建設補助項目經鄉鎮人民政府審定並公示3日後,可按照項目啟動後、項目實施完成後兩個階段分兩次填寫《資金撥付申請表》提出補助申請。資金撥付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項目啟動後可先預付應得項目補助總額的80%,項目通過村、鄉、縣三級核查核驗後再撥付餘下的20%。

第十三條 由村民委員會統一幫扶安排的項目,項目啟動後可以預付應得項目補助總額的100%。鄉鎮人民政府組成專門的工作組對項目的實施、進展進行監督,確保項目按照申報計劃進行。

第五章 項目的驗收

第十四條 項目實施完成後,極端貧困户向村委提出驗收申請,村委收到申請後15日內完成村級核查,彙總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在15日內完成鄉鎮核驗並向縣項目主管部門申請縣級核驗。

第十五條 項目合作對象為本村村委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指派第三方進行村級核驗。

第十六條 項目驗收的主要內容:

(一)一户一增收項目核驗相關增收產業,極端貧困户個人銀行賬户、合作方項目台賬等,聽取極端貧困户對產業項目實施的評價,確保極端貧困户達到產業增收;

(二)住房建設補助項目核驗“有住房保障”核驗實體住房穩固性,以及項目結算單、材料單。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細則由古潭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細則未盡事宜按照國家、自治區、南寧市和隆安縣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全縣脱貧摘帽“兩年集中攻堅,一年掃尾鞏固”行動結束時。

安全警示實施細則 篇5

為認真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皖政〔20xx〕83號)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我縣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切實保障城鄉困難羣眾基本生活,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總體要求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主題,以強化責任為主線,堅持託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實現公開、公平、公正、及時。整合救助資源,健全工作機制,嚴格規範管理,加強能力建設,加大資金投入,鼓勵社會參與,實現應保盡保、應助盡助,努力構建體系完善、機制健全、標準科學、高效快捷、城鄉統籌、銜接互補的社會救助新格局。

二、落實相關政策,完善救助體系建設

(一)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各鄉鎮(園區)嚴格按照低保申請審批程序,準確核實申請救助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情況,把好受理、審核、入户調查、民主評議、公示和監督等關口;落實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委會幹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確保低保對象認定準確,堅決杜絕“人情保”、“錯保”以及“拆(並)户保”等問題;按照“定期審核、動態管理”原則,加大低保動態管理,落實低保準入和退出長效機制,全面運用低保信息系統,做到保障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信息數據更新及時,動態管理準確有效。(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二)提升特困人員供養水平。進一步規範特困人員供養的申報、審核、審批程序,加大公示力度,嚴格實行動態管理;各鄉鎮(園區)及時掌握轄區居民生活情況,主動為符合條件人員依法辦理供養;健全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強特困人員供養制度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之間的銜接,確保供養標準不低於上年度當地人均消費性支出的60%,切實保障其基本生活;加強社會福利院、農村五保供養機構等託底保障性養老機構建設,不斷提高服務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和重病兒童生活救助制度。(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三)做好受災人員救助。建立健全統一指揮、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災害應急管理體制和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運行機制;健全自然災害預警預報體系,推進防災減災救災信息管理平台、科技支撐、社會動員、專業人才隊伍和救災裝備等建設;根據自然災害特點、居民人口數量和分佈等情況,按照佈局合理、規模適度的原則,設立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庫;建立健全災情評估制度,完善災情統一發布機制;加強因災倒塌損壞民房恢復重建能力建設,有序推進災後恢復重建,引導建立災害保險機制;完善自然災害救助程序,加強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有效保障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發改委、縣經信委、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規劃建設局、縣水利局、縣農委、縣商務局、縣衞計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科技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四)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部或部分補貼;對救助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後,仍難以承擔的符合規定的基本醫療自負費用,給予救助;對因各種特殊原因未能參加參合參保的救助對象,由所在就醫醫院和城鄉基本醫療保險部門出具合規自負醫療費用證明,給予救助。建立健全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相銜接的醫療費用結算機制,為救助對象提供便捷服務。加快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為急危重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無力支付相關費用的患者提供應急醫療救治。(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衞計委、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五)建立並完善教育救助體系。對各教育階段就學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落實減免相關費用、發放助學金、給予生活補助、安排勤工儉學的具體救助政策。對不能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兒童,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教育救助。進一步健全覆蓋學前教育到高中階段教育各教育階段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鼓勵試行對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給予資助。對義務教育階段農村學生免費提供國家規定課程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提供生活補助。在中等職業教育階段按國家相關規定予以免學費和助學金,實施頂崗實習、校內資助。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國家助學金補助,完善校內資助、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資助政策。(責任單位:縣教體局、縣殘聯、縣財政局、縣民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六)落實住房救助政策。按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的准入條件和保障標準,落實對已通過廉租住房實施住房救助的,確保並軌後救助標準適當、租金水平合理。落實申請審核機制,相關部門要依法分別做好申請對象的住房、收入和財產狀況的審核,加強協調配合。完善輪候制度,對符合規定住房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等城鎮住房救助對象,優先安排解決,依申請做到應保盡保。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重點資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養五保户、低保户、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户,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户解決基本安全住房需求;規範補助對象審核審批程序,嚴格執行建設標準,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實行“一户一檔”檔案管理制度。(責任單位:縣規劃建設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殘聯、縣民政局、縣發改委、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七)加大就業救助力度。健全就業救助制度和工作機制,加強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全面實行實名制管理,免費提供就業崗位信息、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全面落實職業介紹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政策,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加強創業培訓、創業服務,充分利用創業孵化基地、小額擔保貸款及財政貼息、税收優惠政策,支持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大力實施就業促進民生工程,開發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對零就業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並長期處於失業狀態的成員進行託底安置。鼓勵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並處於失業狀態的成員到培訓機構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培訓合格後可按規定申領培訓補貼。就業救助對象可參加免費就業技能培訓,培訓期間可按規定享受適當的生活補助。(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八)落實臨時救助制度。進一步修訂和完善《鳳陽縣城鄉居民臨時救助實施辦法》制度,明確臨時救助對象認定條件,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基本生活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給予應急性、過渡性救助,對低保等困難家庭實施重點救助;根據困難類型和救助項目,合理確定臨時救助標準,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調整;規範臨時救助申請、審核、審批、發放程序,改進審批方式,縮短審批時限,增強救助時效性;加強救助網絡建設,健全完善救助管理信息員(聯絡員)制度和常態化聯動巡查機制,及時發現和掌握本地生活無着落的流浪乞討人員信息,加強監管、早預防和干預,根據其意願實施有效救助;加強臨時救助與其他社會救助制度之間的銜接,形成制度合力,消除救助盲區。(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三、健全工作機制,提升管理水平

(一)健全“救急難”工作機制。以列入全省“救急難”試點縣為契機,不斷健全工作機制。一是全面建立急難對象主動發現機制。各鄉鎮(園區)充分發揮村(居)委會的服務功能作用,建立完善困難羣眾摸底、上報制度,將“發現機制”和主動救助納入村(居)委會職責範圍並落實專人負責。建立縣、鄉鎮、村(居)委會主動發現救助三級管理網絡,健全信息報送機制,各鄉鎮(園區)要對本轄區內的社會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各類隱患進行排查。對特困羣眾參保參合、就業再就業、基本生活保障、災後重建以及住房教育醫療諸方面可能突發各類困難的情況逐一摸底,做到“鄉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項”。對特困羣體情況要做到心中有數,切實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發生。同時,建立重點困難羣體信息台帳,對摸排出來的人和事,各鄉鎮(園區)和村(居、社區)要分類分項建立台帳,實行卡片化管理和動態管理機制,隨時掌握重點困難羣體的情況變化,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救助處置到位。二是全面建立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各鄉鎮以服務大廳為依託,設立“社會救助服務窗口”,建立健全社會救助申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綜合性服務平台,確保困難羣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三是建立急難求助“首問負責制”和“轉介”工作制度,明確部門職責及分辦、轉辦流程和辦理時限,建立化解急難問題的“綠色通道”。各社會救助管理部門加快構建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制定工作流程,明確工作標準和工作時限,落實部門責任,實現救助申請人與相關救助部門高效對接,及時妥善處理羣眾救助申請。(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二)啟動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成立“鳳陽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配備2名專職工作人員,所需編制在現有編制總量內調節。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建立公共信息服務平台,並落實工作經費,構建跨部門、多層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確保社會救助對象準確、高效、公正認定。(責任單位:縣編辦、縣民政局、縣發改委、縣教體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農委、縣衞計委、縣審計局、縣地税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金融辦、國家統計局鳳陽調查隊、縣人行,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三)建立健全社會救助信息共享機制。積極推進信息化建設,不斷提高社會救助管理服務水平,加快建立民政、教體、人社、城建、衞計、殘聯等部門救助信息共享機制。民政部門要及時為其他社會救助管理部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及其他困難羣眾基本信息,為開展教育、住房、就業、疾病應急等救助工作提供支持;教體、人社、城建、衞計、殘聯等部門要及時將救助對象獲取相關救助的基本信息反饋民政部門,為民政部門對接受各項救助之後仍有困難的家庭給予臨時救助提供依據。(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四)落實社會力量參與機制。落實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優惠政策,鼓勵單位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救助工作,形成社會救助與慈善事業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作用,有針對性地開展專業化、人性化救助服務,幫助困境家庭、困境人員調節家庭、社會關係,緩解心理壓力或矯正不良行為,適應和融入社會環境。(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縣委宣傳部、縣國税局、縣地税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四、強化工作保障,確保有效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並落實鳳陽縣社會救助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實現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充分發揮聯席會議議事、協商、決策作用,統籌做好各項救助政策的有效銜接,研究解決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共享等問題,共同推進社會救助工作。(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委宣傳部、縣編辦、縣發改委、縣教體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農委、縣衞計委、縣審計局、縣國税局、縣地税局、縣殘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政府法制辦、縣金融辦、國家統計局鳳陽調查隊、縣人行、縣國土局、縣總工會,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二)落實管理責任。鄉鎮(園區)為本轄區內各類重點困難羣體救助管理的責任主體,對本行政區域社會救助工作負總責,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鄉鎮(園區)負責有關社會救助的申請受理、調查審核,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或者經辦人員承擔。

村(居、社區)的主任是重點困難羣體救助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協助做好有關社會救助工作。

縣民政、衞計、教體、人社、城建、殘聯、農委、財政等部門為主要救助管理部門,擔負着各自職責範圍內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與鄉鎮共同承擔救助責任。縣民政部門做好重點困難羣體救助的牽頭工作,把政策內救助、特殊性救助和臨時性救助有機結合起來。縣衞計部門做好救助對象的基本醫療保障工作,加強對全縣各類醫院的指導和監管,督促其依法合理有序地實施對重點困難羣體的醫療救治,建立健全一整套醫療費用核報機制,逐步形成社會化、綜合化、網絡化的醫療救助大格局。縣教體部門加強對各類中國小生特困羣體的多元化救助,確保不因家庭困難而輟學。縣人社部門加強對特困羣體的就業再就業技能培訓和崗位推介,要全力保證特困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縣城建部門要堅決執行對特困羣體居住條件改善政策,加大對各類特困羣體建房、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政策傾斜力度,確保居住安全。縣殘聯要完善貧困殘疾人生活、就業、康復救治等系列救助措施,促進貧困殘疾人有關救助政策落實到位。縣農委扶貧辦要切實保障各類特困羣體和人員改善基本生活條件,在就業、解困、救難上搞好服務。財政部門及時主動提出預算方案,並按審批結果及時撥付資金。公安等其他相關部門應依法依規履行各自救助管理工作職責。(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縣農委、縣殘聯、縣財政局、縣公安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三)加強能力建設。科學整合基層管理機構和資源,落實《關於建立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加強基層社會救助能力建設的通知》(皖編辦〔20xx〕147號)文件精神,各鄉鎮(園區)要充實基層社會救助工作力量,按照人口數量、保障對象數量、動態管理工作量、工作程序、服務時效和服務半徑等因素科學配備工作人員2-5人。原則上人口在50000人以上的鄉鎮專職人員不低於2人,其他鄉鎮專職人員不低於1人。兼職人員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設置公益崗位、聘用專業社工、吸納志願者、靈活用工等途徑配備,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責任單位:縣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四)加強經費保障。將社會救助資金和社會救助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確保各項社會救助制度有效落實。社會救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擠佔挪用。社會救助資金的支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

(五)加強監督管理。健全社會救助工作績效評價機制,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價指標體系,採取有效方式開展對各鄉鎮的績效評價。落實公開公示制度,及時向社會公佈救助對象、救助金額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落實社會救助投訴、舉報受理機制,完善部門間投訴、舉報處理轉辦流程,及時調查處理並回應社會的關切問題。對落實社會救助工作好的鄉鎮、部門、單位和社會組織以及有關人員,給予表揚和鼓勵。對落實政策不力、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責任人,要依紀依法追究責任。(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規劃建設局、縣衞計委,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開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