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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成員辭退辦法

辦法1.08W

1.各職能部門根據學生幹部的實際情況,不符合要求的,可給予辭退

學生會成員辭退辦法

2.各部門將不合格的學生幹部退回學生科,學生科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調整部門或責令(勸其)退出學生會組織。

3.學生科欲辭退各職能部門的學生幹部時,需與該職能部門協商。若協商不妥時,需寫明書面材料,報請政教處,在未解決的情況下,該學生幹部正常履行職能。

4.嚴重違紀行為、考核不合格的學生幹部,責令辭退。

5.學生幹部辭職應寫明書面材料,並按學生科要求的手續辦理。

標籤:學生會 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