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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計算機管理辦法(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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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計算機管理辦法 篇1

為進一步加強對各部門電腦使用的管理規定,提高其使用效能,確保公司電腦的運行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辦公計算機管理辦法(精選5篇)

一、各部門電腦由公司統一配置並定位,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公司同意不允許私自挪用、調換、外借和移動電腦。

二、各部門每台電腦都要由專人負責保管,電腦硬件及其配置由設備管理部登記存擋。

三、電腦損壞保管人應以報告形式將損壞原因及情況上報公司領導,不允許將私人配件用於公司電腦。

四、電腦發生故障時應通知設備管理部檢修,不允許私自打開電腦主機箱操作。

五、全體員工應愛惜電腦,按照正常程序操作,如因違規操作使電腦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使用人承擔相應損失的賠償責任

六、公司電腦只能用於辦公學習,嚴禁在工作時間內利用電腦幹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經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

七、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網絡製作、複製、查閲和傳播宣傳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內容。

八、電腦使用人下班時必須將電腦關閉,如人為責任造成的損壞,由責任人負責。

九、本規定從二0xx年六月四日起執行。

辦公計算機管理辦法 篇2

1、學校根據教學和管理工作需要,將公司統一配發的 電腦交給工作,教學保存與使用。

2、辦公用電腦除指定保存使用人外,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電腦,偷看他人資料;因教學任務變更、教室辦公室調整,按照“機隨人走”的原則,由使用保存人帶電腦搬移。

3、非指定使用人一律不準隨意動用辦公用電腦,特殊原因需使用者必須經保存使用人在場並同意方可。如違反,處以指定使用人和動用人每次罰款50元。

4、指定保存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和維護所配用的電腦,設備丟失或人為損壞,保存使用人要負全部責任並照價賠付。

5、機箱後有封條,指定保存使用人不得擅自拆開機箱。如機器出現故障或需要添加新硬件須向行政部網絡管理中心報告,由網絡中心處理,否則造成的後果自負。

6、辦公用電腦用於教學、管理等工作使用,不得利用電腦上網聊天、遊戲或瀏覽不正當網站。除工作需要查資料、發郵件外不得隨便上網。

7、不準用學校電腦、打印機打印私人資料,不準將學校資料外傳,一經發現,罰款200元。涉及學校保密資料另作處理。

8、如因工作或個人原因辭職、離職,須將電腦交回公司或照價付款後自行帶走。

保存使用人認同簽字:

學習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辦公計算機管理辦法 篇3

為了更加有效、充分地發揮和利用辦公室電腦及網絡資源,延長電腦的使用壽命,保證隊內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也為了使隊員更加放心的使用電腦,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電腦使用規定

1、 辦公室電腦設備是隊內很多信息集散的平台,每一位隊員都有使用電腦的權利,也有維護其處於良好工作狀態的義務。

2、 私人文件未經允許禁止存入電腦,工作文件除文本文檔可存於電腦桌面外,其餘類型文件存入D盤或已分類文件夾內。

3、 任何人不得擅自刪改電腦內文件,刪改文件必須由電腦維護人員或文件創建人完成。

4、 除電腦維護人員,任何人禁止私自安裝軟件,禁止卸載電腦內已有軟件。

5、 如需使用移動設備,務必先進行病毒檢測,提示無病毒後方可繼續操作。

6、 辦公室電腦用於隊內相關工作順利進行,必要時候可聯網蒐集資料,但禁止下載與工作無關的東西。

7、 電腦使用結束後應及時關機,並在確定電腦完全關閉後拔下電源插頭,節約用電。

8、 任何人使用辦公室電腦都需嚴格執行上述規定,對於違反規定造成電腦故障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因非人為因素造成電腦故障,應及時通知祕書處以便更快的得到維修。

二、電腦維護規定

1、 愛護電腦設備,任何人不得隨意撥弄、拆卸、搬動計算機設備;工作人員必須定期清潔電腦設備。

2、 為了使隊員更方便的找到所需文件,先由維護人員創建分類文件夾,此後使用者根據實際情況不斷更新分類。

3、 除由維護人員安裝好殺毒軟件進行定期掃描外,任何使用者也需根據使用情況進行病毒查殺,保證電腦運行環境的安全。

4、 若有軟件需要升級,在確定必要的情況下,使用者可自行進行升級操作。

5、 電腦維護工作人員每週必須進行至少一次日常維護工作。

6、 電腦維護工作由祕書處策劃組承擔,全體值勤隊員參與。

學生文明值勤隊

20xx年4月18日

辦公計算機管理辦法 篇4

緩衝區是為協調省際間、矛盾突出地區間的用水關係、銜接內河功能區與海洋功能區、保護區與開發利用區水質目標劃定的水域。

緩衝區應當嚴格管理各類涉水活動,防止對相鄰水功能區造成不利影響。在省界緩衝區內從事可能不利於水功能區保護的各類涉水活動,應當事先向流域管理機構通報。

辦公計算機管理辦法 篇5

1、成立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幼兒園園長與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工作人員、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隨車管理教師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工作職責,按照規定對駕駛員和師生定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3、幼兒園與有關學生家長簽訂《學生乘坐接送學生車輛安全責任書》,明確學校、學生、家長、車主單位等各方責任。

4、幼兒園建立防範接送學生車輛交通事故、惡劣天氣的制度、措施和應急預案。建立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管理制度,進入學校區域時,在指定的地點停放,停放地點設有明顯標誌。

5、幼兒園應加強對學生及家長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發現接送學生車輛的違規行為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6、幼兒園實行接送學生車輛“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駕駛員、隨車管理教師)、定車(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學生座位)、定檢(定時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檢測維護)、定線路(固定接送線路)、定時間(固定接送時間)。幼兒園應加強對學生上下學的組織管理,科學調整上下學時間,合理安排學生接送車輛數量,杜絕超員現象。

7、 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遵守交通規則, 不疲勞駕車,不違章駕車,不飲酒駕車,駕車時不接打電話, 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8、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人數;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乘車線路的,家長鬚提前通知幼兒園,並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説明,以免遺漏;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車、下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園長簽名交辦公室備案。跟車教師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及時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坐穩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