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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精選20篇)

責任書4.65K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1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精選20篇)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中國小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衞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鋭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__、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__0”、“__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週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保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20__年8月31止。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____X學校

二〇__年九月一日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2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並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靜,剋制情緒,不得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侵犯學校、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合法權益,應當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的調解,達成諒解,取得問題的圓滿解決。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學期第一課應是“安全法制教育課”。用《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來規範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於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 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 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

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私安電器、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准許、籤條後方可出門,並在門衞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四方簽字之日生效至學生畢業終止(有學校保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 班主任:

學生姓名: 學生家長(簽字):

二0__ 年 月 日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3

為了營造學校教育教學良好的內部和外部環境,為使學生健康成長,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省、市、縣關於安全工作有關規定,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一、教師應當對學生進行校園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存在隱患。

二、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教師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並及時通知家長。

三、家長應教育和管理學生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一般不準到校,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四、家長應及時瞭解學校作息時間,督促學生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上學或放學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五、學生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上課,家長主動、及時告知班主任。

六、學生之間違紀造成的傷害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七、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遭受侵害,教師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八、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九、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家長應及時告知教師,教師不知道或難於知道而造成的傷害,教師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十一、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二、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准許、籤條後方可出門,並在門衞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十三、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十四、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五、傳染病流行期間,嚴禁學生外出和與疫區人員接觸,並教給學生預防知識和飲食衞生常識性知識,並積極採取防患措施。

十六、教育學生按照學校及老師的要求做好自我防護工作,形成“珍惜生命,忽忘安全和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的意識。

十七、家長有責任適時適地給學生傳授安全防護和自救等常識性知識,以防萬一,否則家長應對發生的事故負責。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學生在校期間一至六年級有效。

班 級: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老師簽名:

孟津縣白鶴鎮中心國小

二0__年九月六日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4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總責,學校教師應教育學生遵守學校各項制度,學生家長是學生第一責任人。

2.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用《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國小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4.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5.嚴禁教師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6.學生不準駕駛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7.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8.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亂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9.嚴禁學生擅自到水溝、河裏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10.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違法和工作失誤,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責任。

1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12. 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3.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鋭刃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4. 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5. 學生應嚴格遵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6. 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保學生)

17. 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教師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東馬學校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5

尊敬的各位家長:

為確保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學校在切實履行自身安全管理職責的基礎上,與各位學生家長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如下:

一、學生家長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負責學生在校正常學習時間以外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學校《學生安全管理規定》,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家長應把安全教育列為家庭教育的重要內容,經常性地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

二、家長應瞭解學生遵守學校常規要求情況,做到家校結合,齊抓共管。

三、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學校安全常規:

1、教育學生不在上學、放學路上逗留,不與陌生人説話,按時回家。

2、教育學生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爬籃球架、牆壁、樓梯扶手等。

3、教育學生不要在無家長監護下去游泳池或河溝內洗澡。

4、教育學生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不玩火,不放鞭炮,不看淫穢書籍、圖片、影視等。

5、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12週歲以下不得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騎自行車的要遵守交通規則,不得載人。在公路上走人行道,不橫穿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鬧。不能邊走路邊看書。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不得乘坐“三無”車輛。

6、教育學生不私自帶小刀、鐵釘、打火機、火柴等危險物品到學校。

7、教育學生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追逐、打鬧,不打架鬥毆。

8、教育學生注意食品衞生,不吃零食,不吃腐爛變質的食物,不吸煙,不喝酒,不吸毒,防止食物中毒,防止流行性傳染疾病等。

9、教育學生不進電子遊戲廳和網吧打遊戲或網上聊天。

10、請學生遵守作息時間,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或離開學校,不允許提前,也不允許遲到。以避免因無監護而發生安全事故。教育學生在門口等候區不打鬧,不做危險遊戲,放學後,必須徑直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

11、教育學生記住以下電話,發生事故和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

(1)被盜、被搶劫:110(2)火災:119

(3)事故:122(4)急救:120

教育學生對以上電話號碼不要隨便撥打,以免造成不良影響。

四、上述要求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

學校:周恩來紅軍國小(西校區)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6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2、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3、學校在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5、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6、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7、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8、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鞭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9、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私安電器、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0、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准許、籤條後方可出門,並在門衞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1、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非上課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2、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3、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以上諸條望學校、家庭、學生共同遵守,確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樂成長。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7

20xx年元旦假期來臨,今年元旦放假時間為20xx年1月1日。為確保學生安全,讓每名同學過一個平安、愉快的假期,請同學們嚴格做到以下幾點:

1、森林防火安全。冬季乾燥,學生不私自進入山林,不帶火種上山、不玩火、不縱火,保護森林資源,違反規定造成火災將受到法律制裁。

2、交通安全。行車、走路時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拖拉機、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不乘“三無”的車輛及其它違規車輛,學生不得駕駛摩托車、汽車等機動車輛。

3、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時須小心謹慎,應在家長的帶領下燃放,遠離人羣及居住區。

4、人身安全。學生外出應由家長陪同,未經同意不得私自外出、走親訪友、外宿或遠遊,防止誘拐、綁架等惡性事件發生。

5、飲食衞生安全。注意飲食衞生,不食用過期、變質食品和無證攤點食品,不暴飲暴食。注意個人衞生,經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防止各種傳染病發生。

6、不進網吧等不適宜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學生上網應在家長監護下進行。

7、防溺水安全。不到溝渠、河塘、水庫等冰上玩耍,防止溺水事故發生。

8、遵紀守法。學生自覺遵紀守法、禮貌待人,做一個遵守法律法規和道德規範的好公民。

各班主任放假前開好班會,強調以上安全問題。以上規定,希望各位同學嚴格執行,如因不按規定執行,造成安全事故,應由學生及家人負全責。

班級: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政教處

20xx年12月31日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8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從完小到各分校,全體教職員工和廣大家長必須牢固樹立高度的安全防範意識和工作責任感,把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範工作放在首位,堅持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工作常抓不懈,讓全校師生每天都能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現將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範工作責任公佈如下,望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認真履行相關責任。

第一條: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及防範工作實行校長負總責,親自抓,分管校長具體抓,一層抓一層,層層落實,形成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人人都參與並認認真真抓好抓落實的工作管理體系。

第二條:安全管理防範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認真抓好每一天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範工作,及時處理好,有關突發性事故和日常性工作。否則,出現失職造成事故後果的將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第三條:門衞或值班人員必須做到二十四小時不離崗,教學時間內嚴鎖校門,嚴禁外來人員自由進出,嚴禁外校學生進入校內。未到放學時間,不允許學生走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出校的學生必須有家長在場。否則,出現學生走失或被拐被騙,門衞、值班人員或相關教師將承擔主要責任。

第四條:門衞或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校護校工作條例,管好用好有關治安防範器械。

第五條:從完小到各分校,必須嚴格實行學前班幼兒接送卡。凡未持卡到校接孩子的不許放行。否則,出現學生被拐被騙或走失,將由有關教師負全部責任。如果家長不主動配合辦理接送卡的,出現學生放學走失現象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家長要求不辦接送卡的,必須向學校寫出承擔責任的責任書。

第六條:從家庭到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管理,認真做好防水、防火、防電、防高、防盜、防拐、防騙、防走、防兇、防易燃易爆等工作,並重點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嚴禁學生攀越圍牆或騎坐陽台,嚴禁攀爬樹木和有危險的高處,嚴禁學生打架鬥毆,嚴禁家長、學生和外來人員攜帶匕首、三稜刀、牛角刀、彈簧刀、彈繃、西瓜刀、彈子槍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校園,嚴禁家長將車輛(包括摩托車)開進學校接送孩子,如有上述現象發生,值班人員、巡防人員和保安應立急制止停車,收繳有關兇器或危險品並及時報送學校處理。

第七條:校園周邊如果出現打架鬥毆或發生盜竊、搶劫、傷害等重大事故的,值班人員、巡防人員和保安應及時報告學校和華西派出所(分校同時報告各村治安聯防隊),並立即制止事態的發展。全校教職工要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學生髮現壞人壞事應立即報告學校或就近的治安值班室。

第八條:後勤有關人員要經常檢查校園建築設施有無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的應急時向學校報告。同時,認真檢查校園內各種用電設備是否老化,如發現有老化現象的應及時更換,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九條:值日教師或各班教師,在離校前應對電燈、門窗進行檢查,是否關好。因未關好門窗而造成財產損失的將等額處罰有關責任人。

第十條:每天上學放學時,教師和家長應提醒學生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橫穿馬路時要時刻牢記“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在道上跑和玩”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戴好安全小黃帽。

第十一條:學生上下樓道時,必須按標誌去左來右分向行走,嚴禁一湧而下或一湧而上。集合解散時,應組織有序上樓。否則,出現嚴重後果的將追查直接責任班級的相關教師。

第十二條:凡由學校組織學生外出舉行重大活動(如:春遊、秋遊、掃墓、上街參加公益勞動等)時,必須做到統一集合,各班教師對學生進行點名,統一出發,統一行動。回校時仍實行集合、點名、統一回校。凡出現教師失職造成嚴重事故的將對有關責任人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三條:凡組織學生乘車到郊外旅遊或舉行其它活動時,必須報請學校校長審批同意後方可舉行。否則,出現不良後果的將將由組織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學校規定,學生下午到校的時間為1:50,此前的時間段由家長負責管理並按規定時間返校,如不按規定的時間返校,1:50以前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同時,1:50進校後,由於各校的活動場地狹窄,嚴禁學生互相追逐玩耍(包括課間時間),嚴禁帶有危險性質的玩具進行遊戲活動,否則出現後果的將由有關責任學生的家長負主要責任。雙方玩耍意外受傷等由雙方家長承擔主要責任,學校協助解決。

第十五條:以上制度,請全教職員工和廣大家長嚴格遵守執行,確保校園安定,師生平安,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9

為加強對學生校外畢業實習管理,確保學生安全而有效的完成畢業實習,就實習安全事宜達成以下意見:

一、學生應服從實習指導教師的安排,接受安全教育,認真學習學校制定的《普通高等教育教學實踐活動工作條例》、《師範專業學生教育實習細則》、《非師範專業學生畢業實習細則》、《實習生安全管理規定》等文件,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二、學生應注意人身財產安全,配合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遵守交通規則,不得無證駕車;不得擅自到江、河、湖、海等水域游泳;講究飲食衞生,預防疾病傳播。

三、學生應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相關規章制度,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

四、學生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單位,確因特殊原因必須離開單位的,應向實習指導教師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開。

五、學生必須嚴格按照系安排的實習點和內容進行實習,不得隨意變更實習單位,不做與實習無關且有安全隱患的活動。

六、學生在實習期間應妥善保管自身財物,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大額錢財存入銀行,要愛惜公共物品和實習設施,如因個人原因損壞公務,本人要照價賠償。

七、學生在實習期間必須按時住宿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留宿它處。凡違反上述規定的實習學生,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或經濟損失的,由學生個人負責。造成集體和國家損失的,是情節輕重,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學生:

年月日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10

城關二國小生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的安全網絡,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學期安全責任狀:

1、學校、教師、家長、社會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切實抓好學校的安全工作。

2、學校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對子女的安全負責,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學生要自覺遵守學校和班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做任何有損集體、他人的事,按時上學,放學要準時回家,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必須請假,放學後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否則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4、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爬在樓道欄杆上向上或向下張望,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拉,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6、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教師不承擔責任。

7、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要履行請假手續,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9、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上街走人行道,過馬路走斑馬線,不追車、不爬車。如不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學生駕駛摩托車;嚴禁在校園內騎自行車、玩滑板車,否則出現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嚴禁學生玩火和在教室內點蠟燭、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物,不準亂接亂拉電線線路,如出現不良後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11、學生不準攀登高空和爬樹木,不準坐在走廊涼台上,不到危險地段玩耍。不準在走廊欄杆上和窗台上放置物品,不準在旗杆下玩耍。否則,造成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2、嚴禁學生到溝塘、河流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以及在校外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6、學校和教師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溺水活動,家長和學校要對學生進行自我防範和應變能力的教育;要記住火警電話“119”、匪警電話“110”、交通事故報警“122”、醫療急救“120”(沒事別亂打否則屬違法,要嚴肅處理)。

17、不吃“三無”產品(即無產家地址電話、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和腐爛變質的水果、食物。不到農家田地和果園偷摘果實吃。否則,學校不承擔責任。

18、教師組織班級開展各項娛樂活動首先要考慮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否則就不準開展,不聽勸阻擅自開展造成不良後果,由該班教師負責。

19、師生在外遇到校外人員擾亂校園、衝擊校園的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值班老師、學校領導及派出所。

20、不準坐無證或證件不全的車、船或農用車、報廢車船,不聽勸阻擅自搭車,造成不良後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21、本責任狀自雙方簽字後執行,時效至本學期結束為止。

2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城關二小(蓋章) 家 長(簽字):

班 主 任(簽字): 學 生(簽字):

X年9月2日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11

在寒假期間,為了更好地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請家長們注意督促孩子增強意識,學會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為此,我校與學生家長、學生、班主任簽訂如下責任:

一、教育子女增強“安全第一”意識,學會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二、嚴禁學生到機井、河、池、水庫中滑冰或玩耍。

三、任何時間在家在外不準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燭,不準放鞭炮,不能在田間放火,防止引發火災。

四、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應有家長陪同,行走或乘車應請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橫穿馬路要從斑馬線通過,交叉路口、轉彎路口、陡坡注意來往車輛。不要乘坐無牌、無證的車輛,不準私自騎自行車外出。

五、要防止壞人的侵害。不要單獨外出遊玩,購物要有家長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車,不接受陌生人的錢財、玩具、禮物或食物。不讓陌生人進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財富,以免招致麻煩。不管壞人以任何方式威脅,千萬不能開門。要學會使用“110”、“119”“120”等報警電話,但切忌隨意撥打,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六、要注意防止觸電。不讓孩子隨意觸摸電器、插座等有電源性物品,不讓孩子使用熱得快燒水,不用電熱毯取暖,不用各種用電器充電,不私自使用各種電器。

七、防食物中毒。不隨便吃腐爛、變質的飯菜、瓜果。不要隨意吃不衞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八、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粒、雜物、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開玩笑,不準攀爬大樹和各種建築物。

九、室內用煤球爐取暖應該注意:保證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煤氣中毒。掌握正確使用液化氣常識,不單獨開液化氣爐灶。

總之,寒假期間學生的安全監護工作已由學校轉入家庭,希望家長搞好學生的監護工作,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讓學生度過一個安全、祥和、平安的新春佳節!

X年XX月XX日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12

為切實加強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個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長和學校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項措施的落實到位;營造安全、文明、和諧、健康的育人氛圍;確保家校聯繫渠道的暢通,現由學校和個位家長簽訂本協議並遵照以下條款嚴格執行。

一、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家長要時時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學、放學途中騎車、步行注意事項。

二、按照我國交通法規規定,嚴禁不滿12週歲的兒童在道路上騎車;嚴禁沒有車閘、沒有安全保障的自行車上路。

三、家長有責任教育孩子騎車應注意以下幾點:

1、儘量早起,吃早飯,要留給孩子充足的騎車、步行的上學時間。

2、無論騎車還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規。特別要注意要靠右行。

3、騎車轉彎時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時,不要與其靠得太近。騎車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騎車;不要雙手離開車把騎車;不要兩人騎一輛車;不要曲折行駛;不要相互競賽騎車;不要兩車以上並排行駛。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擠抹追逐;不要騎一輛車,再牽引一輛車。

4、不要緊隨機動車後追趕或騎車行駛;不要手扒機動車奔跑或騎車。

5、不再河邊或有危險的地方逗留、玩耍。

6、不在野外玩火玩危險的遊戲;注意安全用電等教育。

四、加強孩子的行為規範教育使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學習習慣,在學校做個好學生,在家做個好孩子。

五、發現孩子不良現象應及時給於教育、糾正;不縱容不溺愛。

為加強安全教育與防患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和思想認識,牢固樹立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 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深、抓實、抓出成效。以上幾點必須共同遵守。如有違者,發生意外事故一切後果由孩子的監護人承擔。

第一國小

學生: 家長:

主管人: 班主任:

年 月 日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13

為切實保障全體參加大學聯考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學校與班主任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協議:

1、按照學校統一安排,乘坐往返車輛,嚴禁帶隊老師或學生中途上下車,上下車只能在考點規定區域和二中水泥球場。

2、要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教育,嚴禁下河下塘洗澡,嚴禁打架鬥毆,嚴禁乘坐摩托車、電動車和自行車到考點,嚴禁購買攤點食品及不潔飲水。

3、做好學生考試期間的心理輔導工作,防止因情緒過激而發生安全事故。

4、處處關心學生,發現學生生病,要及時送往醫院醫治,並及時通知家長。

5、大學聯考結束後,所有學生必須回教室,聽候班主任老師安排。

6、加強安全意識,認真備考,做到責任到人,責任到崗,做到萬無一失。嚴禁送考老師離開考點,嚴禁走親訪友、從事娛樂等與大學聯考無關的事。若因工作失職導致不良後果,學校將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7、此責任狀一式兩份,班主任自存一份,交政教處一份存檔。

隆回二中(蓋章)xx班班主任(簽字)

20xx年5月30日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14

城關二國小生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的安全網絡,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學期安全責任狀:

1、學校、教師、家長、社會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切實抓好學校的安全工作。

2、學校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對子女的安全負責,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學生要自覺遵守學校和班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做任何有損集體、他人的事,按時上學,放學要準時回家,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必須請假,放學後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否則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4、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爬在樓道欄杆上向上或向下張望,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拉,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6、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教師不承擔責任。

7、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要履行請假手續,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9、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上街走人行道,過馬路走斑馬線,不追車、不爬車。如不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學生駕駛摩托車;嚴禁在校園內騎自行車、玩滑板車,否則出現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嚴禁學生玩火和在教室內點蠟燭、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物,不準亂接亂拉電線線路,如出現不良後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11、學生不準攀登高空和爬樹木,不準坐在走廊涼台上,不到危險地段玩耍。不準在走廊欄杆上和窗台上放置物品,不準在旗杆下玩耍。否則,造成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2、嚴禁學生到溝塘、河流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以及在校外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6、學校和教師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溺水活動,家長和學校要對學生進行自我防範和應變能力的教育;要記住火警電話“119”、匪警電話“110”、交通事故報警“122”、醫療急救“120”(沒事別亂打否則屬違法,要嚴肅處理)。

17、不吃“三無”產品(即無產家地址電話、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和腐爛變質的水果、食物。不到農家田地和果園偷摘果實吃。否則,學校不承擔責任。

18、教師組織班級開展各項娛樂活動首先要考慮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否則就不準開展,不聽勸阻擅自開展造成不良後果,由該班教師負責。

19、師生在外遇到校外人員擾亂校園、衝擊校園的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值班老師、學校領導及派出所。

20、不準坐無證或證件不全的車、船或農用車、報廢車船,不聽勸阻擅自搭車,造成不良後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21、本責任狀自雙方簽字後執行,時效至本學期結束為止。

2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城關二小(蓋章) 家 長(簽字):

班 主 任(簽字): 學 生(簽字):

X年XX月XX日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15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確學校、家長、房東的責任,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新安邊中心國小校外寄宿生安全責任書。

一、原則上在我校上學的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況確實要寄宿的,要告知學校詳細情況並簽訂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房東必須保證租房者的生命財產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電等生活設施要保證安全,否則房東不得給學生及家長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學生必須要有家長或委託人陪同看護管理,委託人必須是身心健康,能夠履行看護責任的直系親屬,否則不允許在校外寄宿。

四、家長或委託人要定期檢查租住房屋安全情況,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房東解決並向學校告知情況。

五、家長要經常教育孩子:不參加低級庸俗或有危險的活動;避免與房東及周邊羣眾發生矛盾;注意租房用電、用火安全,嚴禁私接電源,貯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學後及時回住處,不東遊西轉,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時治療,有事及時與家人聯繫,有困難向房東、老師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況及時向房東或學校報告,採取其他有效的保護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錢財與物品,按時作息,照顧好自己。

六、房東要定期檢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解決。否則,嚴禁對有各種隱患的處所出租給學生及家長。

七、房東有義務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盜、防火、防煤氣中毒;不要聚眾吸煙、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隨意進入住宅,房東有義務在學生有病或出現意外事件時,盡力幫助學生,並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和學校。

八、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長(監護人)、招宿人要全面負責。

十、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出現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及招宿人負全部責任,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以學期為限,一式三份,家長、招宿人、學校各一份,家長(監護人)要認真履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招宿人簽字:

校長簽字:

新安邊中心國小

20xx年8月20日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16

為使學校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製得到全面落實,促進社會、家庭、學校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重視,依法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的實際,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各班級、各位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宣傳政府關於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貫徹“安全第一”、“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按照“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教育,健全安全措施,減少傷亡事故”的要求,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責任制,確保師生安全和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家長應配合學校教育學生嚴格遵守本責任狀,關注子女在家與在校的活動,不得允許學生參加有礙身心健康和不安全的活動。

三、學生應自覺服從學校教育管理,尊重家長教誨,自覺履行下列各項規定,關愛自身與他人的安全,做到自愛、自律、自理、自強。

(1)學生不得私自到水庫、溪流、池塘等地游泳、戲水。

(2)學生在公路上行走,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準騎自行車,嚴禁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的車輛和農用車輛。

(3)禁止學生持有管制刀具、打架鬥毆、偷竊他人財物、破壞公共財物。嚴禁學生帶鞭炮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4)學生不得帶明火進入校園,不得在宿舍使用火籠、蠟燭等。

(5)家長要對學生進行食品衞生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買“三無”食品,不吃過期、變質、不衞生的食物,杜絕食品中毒事故發生。

(6)學生不得進入遊戲機室、網吧等不宜涉足的營業性娛樂性的場所。

(7)在校園內不追逐、嬉鬧,上下樓梯、樓道不擁擠,應自覺維護秩序,不爭先恐後。

四、學生因不遵守學校各項制度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學生自行負責。

本責任狀由學生、班主任、學生家長、學校簽字(蓋章),有效期一學年。

學校簽章:班主任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學生簽名: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17

尊敬的家長:

根據鎮教體辦《關於全鎮中國小元旦放假的通知》,xx國小放假的時間為20xx年1月1日(星期三)至1月3日(星期五),20xx年1月4日(星期六)正式開學。元旦假期雖然短暫,但是各位家長必須把學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為了讓學生度過一個健康、愉快、文明、安全的假期,各位家長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嚴格要求學生:

1、學生在無大人的帶領下不得私自去爬山或外出遊玩,以防事故發生。嚴禁學生到水庫、河壩、池塘等地方滑冰玩耍,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2、家長對參加户外活動的學生切實加強安全教育,要求學生自覺遵守上級有關野外用火的規定,不燒荒、不燒堤堰、不焚燒秸稈、不帶火柴、不帶打火機等進入林區,注意所在林區設立的警示牌、入山須知等永久性宣傳標語。嚴禁學生上山,由家長負責監督管理學生,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3、節日期間,嚴禁學生到馬路上騎自行車,追車,在馬路上玩耍追逐打鬧,以防發生交通事故。不得讓學生乘坐“三無”車輛及三輪摩托車。

5、在節日期間家長要教育孩子防煤氣中毒,防觸電,防騙,防火,防溺水;不要隨意與陌生人交往,增強自我防護意識。

6、不要放鬆對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做到講究衞生,如發現不適要及時診治。要注意學生的飲食衞生,預防食物中毒。

希望各位家長以身作則,為孩子做榜樣,主動配合學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

自本責任書籤訂之日起,如出現事故,屬於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學生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年月日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18

為加強學校的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不受侵害,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共建和諧校園,確保學校安全。學校校長與學校保衞(值班)教師簽定《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學校保衞(值日)教師必須具備較高的思想覺悟,護校、愛校、以校為家。

二、採用24小時值班制,兩人可採取短期輪換值班。

三、保證學校財產不受任何人為破壞和丟失,特殊情況(嚴重的自然災害等)除外。

四、在值班期間,由於玩忽職守,學校財產受到人為破壞、丟損,值班教師應付主要責任。

五、實行外來人員來校簽名制,嚴防壞人、神經病患者入校。

六、校長及學校安全檢查小組不定期對學校保衞工作進行安全查崗,根據查崗情況,酌情給予加分或減分,並及時提出表揚或批評。對不負責任者應限期改正,否則立即調換崗位。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校中學生安全責任書篇3

為了進一步推動我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的發展,營造平安、穩定、和諧、有序的教學工作環境,學校特與各班班主任簽定學校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項目

1、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學校綜合治理和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進一步明確各班班主任為班級綜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班班主任對所轄班級的綜治、安全工作負領導和管理責任,要切實履行職責。

2、建立健全班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並根據季節變化做好班級安全工作預警。

3、建立《班級安全管理日誌》制度,要對照《班級安全管理日誌》內容,逐日檢查填寫,存檔備案。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自身無法解決的要迅速上報學校解決。

4、加強班級安全管理的監控,做好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防範和保衞工作。定期檢查班級消防設施,加強對各種容易引起火災的部位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嚴禁學生在教室內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存放。根據季節、氣候變化確定各班安全工作的重點,做好汛期、火災多發期、傳染病高發期和春季交通安全瀕發等特殊時期的宣傳、監控和安全防範工作。

5、各班班主任嚴禁學生到學校周邊小賣部購買早餐、課間餐、

方便零食、飲品等,加強學生飲食衞生教育。

6、做好學生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工作。加強校內外活動安全教育,針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出明確的要求和注意事項,把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

7、做好學生安全和法制教育工作。利用週會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培訓,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深入開展每月14日的“安全警示日”、每年3月最後一週星期一的“全國中國小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的“安全教育月”、每年11月的“安全教育排查月”等主題活動,切實提高安全教育的實際效果。深入持久地開展法制教育,增強學生守法意識,提高學生法制觀念。

8、協同學校搞好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積極主動配合學校大力整頓學校周邊的交通及治安秩序,督促學生、家長搞好子女離校期間的安全監護與教育工作。

9、嚴禁學生進入娛樂性遊戲廳、網吧、翻看淫穢、色情小説、漫畫、錄像等,搞好《未成年人保護法》宣傳教育,及時發現及時教育。

10、有住宿學生的班級,各班主任要教育本班住宿生,注意遵守校規、校紀,節約用水、用電、愛護公物、講究衞生、與人為善、和睦相處,共同提高。

11、各班要注意培養學生養成教育,良好的行為習慣教育,及時化解各種矛盾,關心學生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注意傾聽學生的意見和建議,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做好説服和溝通的工作,妥善處理班級內部熱點問題和突發事件,把影響班級穩定的苗頭消除在班內,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無羣體鬥毆打架事件的發生。

二、獎懲

本責任書的執行情況,由學校綜治領導組負責檢查,考評,並對考評結果進行通報,考核成績優秀的給予獎勵,凡未對上述條款進行落實或因工作疏忽而發生不安全,不穩定事件的,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班主任和當事人的責任,與年終考核,晉級、評模掛鈎。

三、領導簽字:

學校校長:

各班班主任:

x年x月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19

(一)領導小組成員:

1、所有參加活動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明確任務、職責、精力充沛、自始至終參與活動的全過程。

2、小組成員自帶手機,換好、帶好電板,活動中隨時待機,保證信息暢通無誤。服從統一部署和指揮。

3、學生過馬路時,帶隊教師要在馬路中間指揮交通、確保所有學生安全過馬路。

(二)班主任及跟班教師:

1、所有參加活動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明確任務、職責、精力充沛、自始至終參與活動的全過程。按分配的任務全程跟班帶生。

2、班主任應提前向學生做好注意事項所列的各種教育,同時做好各方面組織工作,包括隨班教師的所帶的(學生人數),做到責任到每一個教師,管理到每一個學生。班主任同時選好小助手,配合教師做好管理。

3、組織帶好學生,保證學生的安全,做到去、回、集合等時候清點(掌握)的人數相符。

4、在車輛往返途中,帶隊教師有責任制止本車司機超速行駛行為,如有情況應及時報告校領導。

5、提高認識,隨時隨地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不能放鬆警惕。到目的地要視察周邊環境,如有施工場地、山坡、河道水池、凡學生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要分頭站崗,並注意學生動態,不允許學生出入危險場地。

6、學生過馬路要走人行道,並時時提醒注意交通安全,注意來往車輛,確保學生安全過馬路。

如遇突發事件不慌張,各位教師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處理羣體性事件的原則: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小事自己處理,大事立即上報領導小組。

7、自始自終,活動中不得請假、不得中途私自離開學生,不得飲酒,保證本次活動順利進行。

8、出現特殊情況,不能隨隊進行活動的學生,由責任配班教師統一帶回車隊休息。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校學生安全崗位責任書 篇20

為了確保學生的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杜絕危險事故發生,請貴家長、班主任和學校密切配合,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確責任,學校制定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學生自入學校上學、上課期間,應在校內活動,嚴禁私自出校門。要求住宿生與中午在校內就餐的學生,禁止吃飯時間(包括早、中、晚)出校門。如果因私自外出(包括夜間私自出校門),出現事故,責任自我承擔。

二、要求全體學生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的規定,嚴禁校內違紀現象發生(如打架、上網),禁止學生外出。如果勾引校外人員造成事故,學校將根據《重大違紀現象的處理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三、嚴格請假制度。學生因事、因病確需出校門,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①住宿生:由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師簽字假條,一式四份(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師、政教處、大門各一份)。

②走讀生:班主任簽字假條,一式三份(班主任、政教處、大門各一份)。同時,學生應通知家長在學校門口接,才能離開學校;嚴禁學生放學後在校外逗留;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應及時同班主任取得聯繫,嚴禁學生私自離開家門。

四、在飯空和課餘期間要教育學生嚴禁打架鬥毆、吵鬧、起鬨及與校外人員非正常聯繫,滋事生非。

五、禁止學生亂拉電線、動插座等帶電物品,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六、嚴禁到校外各種水庫、水塘、大口井洗澡和溜冰,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七、要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安全規則,加強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飲食衞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預防自然災害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外活動安全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是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緊急情景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安全保護、防拐騙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學生的防範事故的本事和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本事。

八、學生上學和放學回家的路上,學生安全管理,由家長負責。

九、嚴禁學生在上學期間乘座“三無”車輛上學和回家,如因乘車上學和回家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十、嚴禁學生出門帶火種;嚴禁學生在防火期內上山;學生節假日、雙休日及其他非在校時間,由家長負責監督管理學生的護林防火工作。

十一、自本責任書籤訂之日起,如出現事故,屬於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學生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開學後第一天由班主任組織簽訂完畢,交學校政教處統一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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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