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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參考(精選12篇)

協議書3.15W

保密協議參考 篇1

本共同保密協議由以下雙方於 年 月 日簽署:

保密協議參考(精選12篇)

___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並受其管轄、註冊地址位於 的公司(以下簡稱“提供方”)

___投資基金會,一家根據 法律註冊成立並受其管轄、註冊地址位於 的公司(以下簡稱“接收方”)

以下將上述雙方合稱為“雙方當事人”,單稱為“一方當事人”。

鑑於,雙方當事人為了共同利益,將在“_×_”融資項目中進行合作,交流信息。為此,雙方同意簽署本保密協議並按照本協議的條件和規定對在項目合作過程中所獲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祕密。

第一條 定義

1、保密信息的定義

保密信息指不為公眾所知,又能為其所有者帶來經濟效益的所有信息、數據或技術,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方的與研究、開發、生產、產品、服務、客户、市場有關的軟件、程序、發明、工藝、設計、圖紙、專有技術、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單、合同、價格、成本、研究報告、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祕密、商業模式、公司決議等任何或所有的商業信息、財務信息、技術資料、生產資料以及會議資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書面認定為保密或專有的,又包括口頭給予,隨即被書面確認為保密或專有的。

上述所稱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a) 在不承擔保密義務的情況下,接收方從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曉的;

b) 非因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的為公眾所瞭解的;

c) 從沒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那裏正當取得的,並且以該取得方所應瞭解為限,該第三方不是違法的獲得和披露該保密信息;

d) 提供方向沒有保密義務第三方合法披露並且被該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e) 在沒有接觸保密信息的情況下,接收方獨立開發取得的;

f) 接收方事先徵得提供方書面同意而發佈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獲得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來源方。

第二條 保密義務

1、接收方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樣,對取得的保密信息採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雙方當事人同意只可以給予或傳授給因履行所聘用之職務而必須並且適當地要求瞭解該等保密信息的僱員。雙方當事人應將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記錄存放在一個安全的、保險的地方。任何以電子方式存儲於電腦的保密信息應被譽為有效地防範於任何未經授權的直接或間接通過網絡進行的入侵或使用。

2、雙方當事人相互承認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給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或有關的一切權利,是提供方的專有財產,接受方應考慮提供方的利益妥善保存。

3、雙方當事人同意雙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雙方在“___”項目中的融資合作。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應只限於該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該等保密信息時,提供方另外以書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時指明的使用目的與上述規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則應以披露時指明的使用目的為準。未經披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將保密信息用於其他之目的。雙方在此保證僅在與雙方商定的項目有關時使用從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絕不為與項目無關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雙方當事人承諾,雙方當事人將對其各自及其僱員或代表,在其他一方當事人的營業地點因履行義務而知曉的所有內部商業信息嚴格保守祕密,絕不將該等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此規定特別適用於有關技術、設計、生產、經營或組織機構事宜的所有內部信息。

5、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意圖與第三方簽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該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則該方當事人應事先從另一方當事人得到書面同意。該披露信息之當事人與分包方並應在披露該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與本協議相同的格式簽署一份保密協議。

6、若接收方與第三方合併、被第三方兼併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間接控制,該接收方不得向該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應立即將提供方的保密資料歸還提供方,或根據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銷燬;但如事先獲得提供方的書面同意,接收方可繼續使用該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報,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並且應用盡適用法的所有程序來保護該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費的合理費用由提供方承擔。

第三條 非權利授予

任何保密信息的獲得並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關提供方所有的專利權或版權,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關對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權利,除了接收方有權為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的義務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第四條 知識產權

1、 保密義務同樣適用於有關未經註冊或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的文件和信息。

2、 因對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間接產生的知識產權方面的權利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其歸屬。

第五條 違約和賠償

1、 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的情形,無論故意與過失,應當立即停止侵害,並在第一時間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擴散,盡最大可能消除影響。

2、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3、上述違約金數額並不影響受損害方向違約方要求損害賠償。該等賠償以受損害方實際遭受的損失為限。

第六條 保密文件的歸還

在每一單獨訂立合同的項目終止之後,協議所涉及的由提供方送交給接收方的一切保密信息,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其他具體形式,以及接收方所作的複印件均需立即交還提供方,或者予以銷燬,且有關銷燬憑證應同時送交給對方。

第七條 一般規定

1、對本協議任何條款進行修改,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雙方當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否則無效。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協議任何部分被宣告無效,當事人各方均應友好協商確定替代的規定,該等替代的規定應儘可能與雙方當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提供方無義務保證向接收方所披露保密信息的準確性與完整性,也無義務承擔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後續的、間接的損害或損失,但該方應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會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除外。

4、接收方因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方的訴訟、仲裁、扣押或沒收、賠償或補償請求或其他權利要求,由此給接收方造成的損害和損失,提供方應給予賠償或補償;接收方對第三方任何合理賠償或補償,該提供方應給予補償,但接收方錯誤地使用該保密信息的除外。

5、雙方都承認,如有違本協議,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將難以估量,並承諾:提供方可以向法院或有關的部門申請保護措施,來保護自己的'正當權利,該等權利的行使不影響其繼續享有和行使其他權利和補償權。

6、一方沒有履行本協議的規定或沒有行使協議項下的權利或其他有關權利,並不構成該方將來履行該規定或其他規定、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有關權利的放棄。

7、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獲得對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本協議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協議自本協議文首載明的日期起生效,並持續有效。除非提供方提前九十(90)天發出書面通知給接收方終止本協議,或協議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但是按照本協議之規定對於在本協議終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義務將不受影響,而將繼續有效,繼續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 適用法律和司法管轄

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並按中國法律解釋。任何通過友好協商後不能解決的爭議均應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其他

本協議用中英文寫成,中英文版本各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保密協議參考 篇2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1.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涉及甲方會議中的信息及服務過程中無意聽到的會議信息。

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加強保密工作意識。

(2)嚴格遵守昆明市市級行政中心新區會堂及公司保密制度和相關規定,保證保密措施逐一落實。

(3)在會議服務過程中堅決做到不該説的祕密,絕對不説;不該問的祕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祕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祕密,絕對不記錄。

(4)不得擅自擴大參會人員的範圍,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會場。

(5)因工作需要進入會議現場服務的,服務過程中決不偷看文件、資料。

(6)會議結束後,在收拾會場中發現文件、刊物、信件等物品及時與承辦會議相關人員聯繫並歸還,決不私藏。

(7)凡規定屬於保密會議的,會議服務人員不得記錄,不得攜帶錄音機、錄像機、手機等相關工具進入會場。

(8)不得擅自擴大參會人員的範圍。

(9)會議結束後,得到承辦會議相關人員確認無保存價值的文件、刊物,應認真進行銷燬或碎紙處理,決不擅自出售。

(10)因本人工作失職或管理不善,違反承諾發生泄密事件,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3. 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不適用於如下信息:非由於乙方的原因已經為公眾所知的;由於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獲知的信息;由於法律的適用、法院或其他國家有權機關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甲方代表人(簽名):

單位蓋章

20xx年X月XX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代表人(簽名):

單位蓋章

20xx年X月XX日

保密協議參考 篇3

甲方:

乙方:廣州中大服務器代維工作室

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1.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1) 涉及乙方為甲方維護的所有的系統信息,包括甲方服務器和終端計算機上的數據。

(2) 凡以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2.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責任

(1)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的利益,嚴格遵守本委託方的保密規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資料信息;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牟取私利;

(4)乙方瞭解並承認,甲方會將有具有商業價值的保密信息保存在由乙方維護的服務器上或終端計算機上,並且由於系統維護服務、數據備份服務等原因,乙方有可能在某些情況下訪問這些服務器和終端計算機。乙方同意並承諾,如果這些數據未經甲方許可披露給他人,所造成對甲方的直接損失,並經證實,甲方有權通過法律途徑向乙方索賠。

(5)乙方同意並承諾,對所有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披露給任何其他人士或機構。

(6)乙方同意並承諾,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相關保密信息,通過存儲介質、網絡等途徑,傳播至甲方不可控制區域。

3. 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不適用於如下信息:

非由於乙方的原因已經為公眾所知的;

由於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獲知的信息,這些渠道並不受保密義務的限制;

由於法律的適用、法院或其他國家有權機關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保密協議參考 篇4

甲方:

乙方:_______市_______軟件科技有限公司

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1.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1) 涉及甲方具體的信息,包括甲方使用xtoolscrm保存在乙方服務器上的數據。

(2) 凡以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2.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的利益,嚴格遵守本委託方的保密規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所掌握的商業祕密事項;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牟取私利;

(4)乙方瞭解並承認,通過系統甲方會將有具有商業價值的業績資料(保密信息)保存於xtoolscrm的服務器上,並且由於技術服務等原因,乙方有可能在某些情況下訪問這些數據。乙方承認,如果這些數據未經許可披露給他人,有可能使甲方蒙受損失。

(5)乙方同意並承諾,對所有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披露給任何其他人士或機構。

(6)乙方同意並承諾,無論任何原因,服務終止後,乙方不可恢復地刪除服務器上的任何保密信息,並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時,乙方保證退回甲方保存在乙方服務器上的任何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資料(如有)。

3. 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不適用於如下信息:(i)非由於乙方的原因已經為公眾所知的;(ii)由於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獲知的信息,這些渠道並不受保密義務的限制;(iii)由於法律的適用、法院或其他國家有權機關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此協議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協議參考 篇5

鑑於協議雙方已經或即將形成原材料/設備/服務的採購供應關係,為了進行長期的密切合作,保證雙方的合法利益, (下稱“供應商”)和技術有限公司(下稱“X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1、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間獲得和知曉的對方公司(包括其分支機構、控股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商業祕密及屬於第三方但對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商業祕密包括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其中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工作進度、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雙方洽談的情況、簽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協議、備忘錄、訂單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等。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雙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對方的任何商業祕密,不管這些商業祕密是口頭的或是書面的,還是以磁盤、膠片或電子件等形式存在的。

3、當一方提出收回包含對方商業祕密的有關資料時,另一方應將有關資料及其複製件交還給對方,或應對方的要求將這些資料及其複製件銷燬。

4、在對方公司內活動時,應聽從接待人員的安排和引導。未經對方允許不得進入對方實驗室、辦公室等工作環境,不與對方開發人員進行私下交流。

5、如果供應商的僱員因雙方合作關係而需要在X公司辦公的,則供應商應當保證其前述僱員遵守本保密協議的規定以及X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X公司的管理,同時,對於前述供應商僱員在X公司的一切行為,供應商承擔連帶責任。

6、如果供應商違反上述條款,X公司有權根據違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損害採取以下措施:

(1)重新評估供應商的地位;

(2)終止雙方的合作;

(3)要求賠償損失。

在採取上述措施之前,X公司將給予供應商合理的在先通知。

7、本協議下雙方的保密義務在一方向另一方透露了商業祕密後的5年內保持有效,並且在此期間其效力不受合作關係終止及其它任何期限的屆滿或終結的影響。

8、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將此爭議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技術有限公司 供應商: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保密協議參考 篇6

甲方:

乙方:

註冊地址: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購買甲方海都嘉苑網點,已經知悉甲方的商業價格底線。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防止該商業祕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和山東省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祕密

1、 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乙方購買甲方所開發項目網點的成交價格。乙方對此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公司的商業祕密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 對於甲方的定價政策、財務收據、合同、乙方承擔保密責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

第二條:保密義務人

乙方為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而知悉甲方商業祕密,購買甲方項目網點的客户。

保密義務人同意為甲方公司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甲方的商業定價政策,或向同行業甲方的競爭對手公開其商業定價政策。

第三條:保密義務人的保密義務

1, 保密義務人因其購買甲方開發項目網點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祕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

2, 在甲方開發項目海都嘉苑未全部售盡期間,保密義務人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甲方商業成交價格。

3, 如果發現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四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公司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祕密。

2,甲方開發的此項目海都嘉苑已經全部售出。

第五條:違約責任

1, 保密義務人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10000元違約金。

2, 乙方如將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祕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爭議將提交---仲裁委員會,按該委員會的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七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閲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署: 乙方本人簽署:

保密協議參考 篇7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

鑑於:

1、 甲方已於 年 月 日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聘請甲方擔任 工作;

2、 甲方在擔任乙方 工作期間,將可能知悉或使用乙方的商業祕密,也可能因履行職務

而產生髮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3、 甲方充分意識到,乙方的商業祕密,包括甲方因履行職務而產生的知識產權等均屬乙方之財產,該商業祕密的對外泄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將造成乙方重大經濟損失;

4、 甲方在乙方任職,將獲得乙方支付相應報酬,有義務保守乙方之商業祕密。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商業祕密的範圍

第一條 乙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乙方原有的商業祕密及甲方因履行職務而產生髮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第二條 乙方的商業祕密,主要指如下內容:

1、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推廣計劃、培訓資料、業務報表或數據、財務資料、員工結構、薪資結構、合作渠道、推廣關鍵詞等等。

2、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頁面設計、公司網站運營信息或方法、操作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操作手冊、技術文檔、後台賬户信息、相關的函電等等。

3、如果乙方以口頭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則乙方應在該信息發送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條 上述經營和技術信息,無論乙方是否採取保密措施,均不影響其商業祕密的構成。

第二章 任職期間的保密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第五條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六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商業祕密。

第三章 辦理離職期間的保密

第七條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乙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 僱傭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僱傭合同,雙方選擇按下列規定之一處理保密事務:

一、 在僱傭合同到期前或提出解除僱傭合同後6個月,調整甲方工作崗位,變更僱傭合同的內容;

二、 在解除僱傭合同後2年之內,甲方不得為自己或他人經營與乙方相同或同類的業務。

第四章 離職後的保密

第九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十條 按本合同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離職的甲方,在離職後2年內不得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也不得自己生產與乙方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000 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第十二條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機構提起仲裁。如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乙方註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

第七章 其他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至2年內持續有效。

第十五條第十五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由甲乙雙方簽字的書面補充/修改文件方為有效。

第十七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同前已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 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保密協議參考 篇8

保密協議

本共同保密協議由以下雙方於年月日簽署:

__×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並受其管轄、註冊地址位於的公司(以下簡稱“提供方”)

__×投資基金會,一家根據法律註冊成立並受其管轄、註冊地址位於的公司(以下簡稱“接收方”)

以下將上述雙方合稱為“雙方當事人”,單稱為“一方當事人”。

鑑於,雙方當事人為了共同利益,將在“__×”融資項目中進行合作,交流信息。為此,雙方同意簽署本保密協議並按照本協議的條件和規定對在項目合作過程中所獲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祕密。

第一條定義

1、保密信息的定義

保密信息指不為公眾所知,又能為其所有者帶來經濟效益的所有信息、數據或技術,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方的與研究、開發、生產、產品、服務、客户、市場有關的軟件、程序、發明、工藝、設計、圖紙、專有技術、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單、合同、價格、成本、研究報告、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祕密、商業模式、公司決議等任何或所有的商業信息、財務信息、技術資料、生產資料以及會議資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書面認定為保密或專有的,又包括口頭給予,隨即被書面確認為保密或專有的。

上述所稱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a)在不承擔保密義務的情況下,接收方從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曉的;

b)非因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的為公眾所瞭解的;

c)從沒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那裏正當取得的,並且以該取得方所應瞭解為限,該第三方不是違法的獲得和披露該保密信息;

d)提供方向沒有保密義務第三方合法披露並且被該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e)在沒有接觸保密信息的情況下,接收方獨立開發取得的;

f)接收方事先徵得提供方書面同意而發佈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獲得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來源方。

第二條保密義務

1、接收方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樣,對取得的保密信息採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雙方當事人同意只可以給予或傳授給因履行所聘用之職務而必須並且適當地要求瞭解該等保密信息的僱員。雙方當事人應將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記錄存放在一個安全的、保險的地方。任何以電子方式存儲於電腦的保密信息應被譽為有效地防範於任何未經授權的直接或間接通過網絡進行的入侵或使用。

2、雙方當事人相互承認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給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或有關的一切權利,是提供方的專有財產,接受方應考慮提供方的利益妥善保存。

3、雙方當事人同意雙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雙方在“__×”項目中的融資合作。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應只限於該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該等保密信息時,提供方另外以書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時指明的使用目的與上述規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則應以披露時指明的使用目的為準。未經披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將保密信息用於其他之目的。雙方在此保證僅在與雙方商定的項目有關時使用從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絕不為與項目無關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雙方當事人承諾,雙方當事人將對其各自及其僱員或代表,在其他一方當事人的營業地點因履行義務而知曉的所有內部商業信息嚴格保守祕密,絕不將該等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此規定特別適用於有關技術、設計、生產、經營或組織機構事宜的所有內部信息。

5、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意圖與第三方簽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該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則該方當事人應事先從另一方當事人得到書面同意。該披露信息之當事人與分包方並應在披露該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與本協議相同的格式簽署一份保密協議。

6、若接收方與第三方合併、被第三方兼併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間接控制,該接收方不得向該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應立即將提供方的保密資料歸還提供方,或根據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銷燬;但如事先獲得提供方的書面同意,接收方可繼續使用該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報,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並且應用盡適用法的所有程序來保護該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費的合理費用由提供方承擔。

第三條非權利授予

任何保密信息的獲得並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關提供方所有的專利權或版權,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關對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權利,除了接收方有權為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的義務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第四條知識產權

1、保密義務同樣適用於有關未經註冊或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的文件和信息。

2、因對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間接產生的知識產權方面的權利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其歸屬。

第五條違約和賠償

1、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的情形,無論故意與過失,應當立即停止侵害,並在第一時間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擴散,盡最大可能消除影響。

2、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協

商確定。

3、上述違約金數額並不影響受損害方向違約方要求損害賠償。該等賠償以受損害方實際遭受的損失為限。

第六條保密文件的歸還

在每一單獨訂立合同的項目終止之後,協議所涉及的由提供方送交給接收方的一切保密信息,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其他具體形式,以及接收方所作的複印件均需立即交還提供方,或者予以銷燬,且有關銷燬憑證應同時送交給對方。

第七條一般規定

1、對本協議任何條款進行修改,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雙方當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否則無效。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協議任何部分被宣告無效,當事人各方均應友好協商確定替代的規定,該等替代的規定應儘可能與雙方當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提供方無義務保證向接收方所披露保密信息的準確性與完整性,也無義務承擔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後續的、間接的損害或損失,但該方應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會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除外。

4、接收方因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方的訴訟、仲裁、扣押或沒收、賠償或補償請求或其他權利要求,由此給接收方造成的損害和損失,提供方應給予賠償或補償;接收方對第三方任何合理賠償或補償,該提供方應給予補償,但接收方錯誤地使用該保密信息的除外。

5、雙方都承認,如有違本協議,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將難以估量,並承諾:提供方可以向法院或有關的部門申請保護措施,來保護自己的正當權利,該等權利的行使不影響其繼續享有和行使其他權利和補償權。

6、一方沒有履行本協議的規定或沒有行使協議項下的權利或其他有關權利,並不構成該方將來履行該規定或其他規定、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有關權利的放棄。

7、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獲得對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本協議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協議自本協議文首載明的日期起生效,並持續有效。除非提供方提前九十(90)天發出書面通知給接收方終止本協議,或協議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但是按照本協議之規定對於在本協議終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義務將不受影響,而將繼續有效,繼續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適用法律和司法管轄

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並按中國法律解釋。任何通過友好協商後不能解決的爭議均應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其他

本協議用中英文寫成,中英文版本各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代表公司簽署

簽字:

姓名:

職務:

日期:

代表

簽字:

姓名:

職務:

保密協議參考 篇9

為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加強我所和公司涉密會議的保密管理,z所、z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簽訂以下保密工作協議:

一. 甲方責任

1. 負責進行保密教育,強化保密管理,增強與會人員的保密意識。

2. 負責組織會場的驗證和警衞工作,嚴禁與會無關人員進入會場。

3. 負責對會場的手機信號進行屏蔽,落實涉密會議的技術防範。

4. 負責落實會議祕密載體的管理確保國家祕密安全。

5. 負責會前對會場及場內相關設備進行防竊密、泄密安全檢查。

6. 負責對會議人員涉及場所的保密檢查。

7. 負責對違反保密規定和不接受保密管理的人和事進行批評教育,對會議期間失、泄密事件及時上報,並採取相應的保密防範和控制措施。

二. 乙方責任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法令、法規及各項方針、政策,積極協助甲方做好涉密會議的保密工作。

2. 負責會議服務人員的審查,確保人員在政治上可靠。

3. 負責對會議服務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高服務人員的保密意識。

4. 配合甲方會前對會場及場內相關設備進行防竊密、泄密安全檢查。

5. 配合甲方做好會場驗證和警衞工作,嚴禁與會無關人員進入會場。

6. 對與會人員遺忘在會議涉及場所的文件、資料、筆記本以及寫有文字、數據的紙張,要妥善保管,並及時通報甲方,嚴防泄密。

7. 承擔因服務人員政治上不可靠,會議涉及場所管理不嚴而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法律責任。

三. 本保密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X月XX日

保密協議參考 篇10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現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防止該商業祕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祕密

1,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包括:技術信息、專有技術、經營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辦法》中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乙方對此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公司的商業祕密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術信息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技術數據、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説明書、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信息。

3,專有技術指甲方擁有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信息、技術資料、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並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為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4,經營信息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户名單等銷售和經營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祕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保密義務人

乙方為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而知悉甲方商業祕密,並且在甲方領取報酬或工資的人員。

甲方向保密義務人支付的報酬或工資中已包含保密費,此處不再重複支付。

保密義務人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履行職務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公司商業祕密的行為。

第三條:保密義務人的保密義務

1,保密義務人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祕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義務人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係存續期間,保密義務人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於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祕密、製造再現商業祕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祕密有關的物件;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3,如果發現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4,服務關係結束後,公司保密義務人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設備、試驗材料、客户名單等交還公司。

5,鑑於保密義務人在職期間,獲得或製作的商業祕密(包括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對公司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之後,保密義務人均承認公司因投資、支付勞動報酬而對這些商業祕密的所有權,因此保密義務人同意甲方按下列方式執行:

(1)保密義務人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年內不得自營或為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僱他人或自行從事),並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祕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予以泄露。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2)且,乙方應提前六個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在此期間,甲方有權調動乙方的勞動崗位。

乙方如違反本項規定的,應承擔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公司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祕密。

2,有關的信息、技術等已進入公共領域。

3,乙方是否在職、勞動合同是否履行完畢,均不影響其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保密義務人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有違約行為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人民幣大寫元)。

2,乙方如將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祕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及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或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或侵權行為直接相關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④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因乙方惡意泄露商業祕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司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

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將提交仲裁委員會,按該委員會的規則進行仲裁。

第七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閲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九條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甲方經辦人(簽字):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協議參考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鑑於甲、乙雙方形成的業務合作關係,以及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加強對企業商業祕密的保護,維護雙方經濟交往中的合法權益,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及責任,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保密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該商業祕密既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業祕密,也包括雖屬於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包括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

其中技術包括但不限於:工作進度、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

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雙方的合作情況、簽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協議、備忘錄、訂單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等。

同時包括其他根據行業慣例、公司規定、雙方約定應當保密的重要資料。

第二條據本協議約定,乙方對於本協議中所涉及的所有商業信息、資料的保密期限直到相關的商業祕密消失時為終止。

第三條保密責任和義務

(1)乙方承諾對甲方上述商業祕密,以及所接觸到的與甲方公司有關的其他機密資訊或文件資料保密,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執行有關的保密工作程序。

(2)乙方應採取儘可能的措施對所有來自甲方的信息嚴格保密,包括執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保密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供應的產品的品名、數量、品質要求、供應商評審要求及價格等信息)。

(3)乙方不得通過任何途徑將甲方商業祕密泄漏、私自使用或者允許外部人員或內部非本職工作人員使用,並有義務採取措施確保相關責任方內部相互監督,實行保密義務。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與相關責任方相互承擔連帶責任。

(4)合作終止時,乙方應將所接收的甲方公司的商業祕密資訊、文件資料或職務信息完全移交給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佔有及帶出甲方公司。

(5)乙方在商業祕密泄漏或資料遺失的情況下應立即通知甲方,自行採取適當措施或協助甲方採取措施彌補資訊泄露或資料遺失所造成的損失。

(6)乙方應盡力配合甲方的人員管理和正常的業務流程,不主動與相關業務員進行私下聯繫,給予或許諾給予賄賂或好處,以尋求不正當的商業利益。對此,如果造成甲方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以違約或侵權行為向乙方要求賠償,直至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其刑事責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中所涉任何條款,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失。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由此產生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調查費用等由違約方承擔。

第六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閲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七條 協議的效力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成立並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參考 篇12

甲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工作涉及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源不被泄露,保護甲方的技術祕密,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公司技術祕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已被甲方應用及生產的。

2.乙方在合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5.乙方受聘為甲方工作服務而接觸的各種資料信息均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舉證非屬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內。

二、協議期限

聘用合同期內即解除聘用合同後的三年內。

三、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含有保密費,其獎金和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及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項目研究與研發,並將研究研發的所有資料交予甲方保存。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技術祕密。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者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與甲方存在競爭或合作關係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潛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職),更不得直接或間接將甲方業務推薦或介紹給其他公司。

5.乙方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期間,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也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權指控時,乙方將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同時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三)競業禁止義務

1.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含有職務開發中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的所有文件、記錄、信息、資料、器具、數據、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説明、圖樣、藍圖及綱要(包括但不限於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的複製品),並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的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現、複製或傳遞給任何人。

2.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三年內均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內工作。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或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如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一定數額的罰款。

3.乙方如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甲方所受到的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需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六、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籤:保密 精選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