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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鑑定申請書(精選14篇)

申請書2.94W

造價鑑定申請書(精選14篇)

造價鑑定申請書 篇1

申請人:______,男,漢族,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

住所地:____省____市____縣

代理人:________

律師電話:________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指定專業機構對涉案工程進行造價鑑定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與_____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已訴於貴院,現正在審理過程中。由於被告不認可原告提交的結算報告,原告本着儘快公平解決糾紛的意願,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特申請貴院指定專業機構對涉案工程進行造價鑑定,望予準允。

此致

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造價鑑定申請書 篇2

申請人:_______

住所:______

代表人:_______

職務:總經理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鑑定機構對申請人與廣州市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廣州市___酒店有限公司就金隆酒店改造工程中的現場簽證78614.3元、鋼結構樓梯及附屬工程172933.69元、水電安裝工程277405.25元、通風工程31687.29元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鑑定。

事實和理由:

20____年__月___日,申請人與廣州市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簽訂《___酒店改造工程裝修合同》。合同簽訂後,申請人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了合同約定以及被告增加的合同以外的土建、裝修、水電安裝工程,工程造價也由約定的799000元增加至1338986.45元,但廣州市_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在支付了976552.83元后即拒絕支付剩餘的工程款。申請人認為,現場簽證和增加的鋼結構樓梯及附屬工程、水電安裝工程、通風工程項目是經發包方指示和同意施工的,且有簽證、圖紙、預決算文書等證據證實,原告也交付了勞動成果,被告理應支付該增加部分工程款。

此致

越秀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造價鑑定申請書 篇3

申 請 人:廣州市裝飾設計有限公司 住所:廣州市海珠區東曉南路號 法定代表人:洪 職務:總經理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鑑定機構對申請人與廣州市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廣州市XX酒店有限公司就金隆酒店改造工程中的現場簽證78614.3元、鋼結構樓梯及附屬工程172933.69元、水電安裝工程277405.25元、通風工程31687.29元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鑑定。

事實和理由:

20xx年7月24日,申請人與廣州市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簽訂《XX酒店改造工程裝修合同》。合同簽訂後,申請人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了合同約定以及被告增加的合同以外的土建、裝修、水電安裝工程,工程造價也由約定的799000元增加至1338986.45元,但廣州市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在支付了976552.83元后即拒絕支付剩餘的工程款。申請人認為,現場簽證和增加的鋼結構樓梯及附屬工程、水電安裝工程、通風工程項目是經發包方指示和同意施工的,且有簽證、圖紙、預決算文書等證據證實,原告也交付了勞動成果,被告理應支付該增加部分工程款。

此致

越秀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造價鑑定申請書 篇4

申請人:李英傑 男 漢族 1979年6月10日出生

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淶水縣

代理人:北京王文傑律師

電話: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指定專業機構對涉案工程進行造價鑑定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與李問計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已訴於貴院,現正在審理過程中。由於被告不認可原告提交的結算報告,原告本着儘快公平解決糾紛的意願,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特申請貴院指定專業機構對涉案工程進行造價鑑定,望予準允。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英傑

代理人:王律師

電話:

20xx年9月8日

造價鑑定申請書 篇5

請人: 男 漢族 19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所地:xx省x市x縣

代理人:律師 電話:13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指定專業機構對涉案工程進行造價鑑定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與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已訴於貴院,現正在審理過程中。由於被告不認可原告提交的結算報告,原告本着儘快公平解決糾紛的意願,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特申請貴院指定專業機構對涉案工程進行造價鑑定,望予準允。

此致

x區人民法院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造價鑑定申請書 篇6

保證書(證人、鑑定人出庭作證用)

姓名:朱儁

性別:男

年齡:41歲

民族:漢

職業及工作單位:知北市益豐房地產開發公司總經理

與本案當事人關係:大學同學

我作為本案的'證人(或者鑑定人),保證向法庭如實提供證言(或者説明鑑定結論)。如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或者作虛假鑑定),願負法律責任。

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造價鑑定申請書 篇7

委託鑑定申請書

申請人:寧炳南,男,1985年11月25日出生, 漢族,江西省修水縣馬坳鎮青板橋村八組,身份證號 碼3604248

現住:瑞安市莘塍街道周田村

申請人於20xx年8月應聘至温州好來居裝飾有限 公司瑞安辦事處上班,在工作中不慎從手腳架上摔下, 造成左髕骨骨折,住院治療後,遵醫囑於十八個月後 住院拆除內固定。特申請作“誤工期、護理期、營養 期”三期鑑定,請求法院特批為謝!

此致

瑞安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〇xx年十月十六日

造價鑑定申請書 篇8

申請人:____

____涉嫌____一案,我所接受____的委託指派____律師為本案被告人____的辯護人。現因案件需要對涉案的書證材料上____的簽名是否其本人筆跡進行筆跡鑑定。因____曾於____年因____案件接受貴局調查,在貴局案卷材料中留有其本人簽名,可作為對比檢材,故委託貴局對書證和對比檢材上的簽名是否同一人所籤進行鑑定。

此致

20xx年x月x日

造價鑑定申請書 篇9

致:福保警區

茲有我司待錄用員工性別:身份證號碼:作性質特殊,需證明其本人提供信息真實可靠,特向貴警區申請辦理指紋錄入事項,請予以辦理。

20xx年x月x日

造價鑑定申請書 篇10

申請人:×××,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上海人,現住:××市××街×××號,聯繫電話:×××

訴訟代理人:

申請事項:申請法院委託鑑定機構對××××醫院對陳××的診療行為進行醫療過錯鑑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訴×××醫院一般醫療損害一案現北京市××區人民法院已經立案。

為查明事實,明確職責,現申請人依法申請法院委託鑑定機構對××醫院對××診療行為進行醫療過錯鑑定,請法院依法核。

1、鑑定書認為,××是導致患者死亡原因。事實是,××導致患者的死亡,與××無關。

2、××。因此,鑑定書認為××的結論是錯誤的。

故此,原告再次提出進行醫療過錯職責比例的司法鑑定。請求本案法庭支持原告的上述請求。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造價鑑定申請書 篇11

區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 LY 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罪等案件,經查閲卷宗 材料,並經 LY 父母堅決要求,特向你院提出如下意見

LY 的刑事責任能力問題,業已經過區公安局委託上海市精神衞生鑑定機構作出鑑定: 認定 LY 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但是, 由於該鑑定結論未按照申請人的請求範圍對 LY 進行科學 檢查,其鑑定方法(談話及閲卷)及公正態度(選定方法神祕,結論迅速而草率)均引起 LY 及 其父母(申請人)之強烈懷疑,辯護人深知刑事責任能力及受審受刑能力之確定,系 LY 能否 參與刑事訴訟之必要條件,故此,特向你院提出申請,請依法委託令各方均足以信服之鑑定 機構,採科學之方法,以公正之態度對 LY 作案時的刑事責任能力,和目前之受審能力受刑 能力作出鑑定,從而保障刑事訴訟任務順利進行,並彰顯我國法治的文明進步。

一,親屬的精神病鑑定申請和刑事責任能力鑑定結論

LY 的精神問題,其母在偵查階段已向公安部門提出司法鑑定申請:請求對 LY 的精神病 狀況進行鑑定,目的是為了讓 LY 得到有效的治療。公安部門委託了上海市市精神衞生鑑定 機構對 LY 的刑事責任能力問題做出了結論:LY 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對此結論 LY 親屬有如下意見:1,為什麼不在山東省境內選擇鑑定機構,而跑到上海去 委託。 難道因為在 LY 發案前在山東某精神醫療機構曾住院治療, 從而影響公正性嗎那也可 以在省內選擇其他合法鑑定機構,而沒必要跑那麼遠。更重要的是,該機構是怎麼選出來的 呢2,上海某機構對 LY 的鑑定方法有問題。按鑑定書上陳述的鑑定方法可知,其所謂鑑定 方法包括:(1)看卷,辦案人員提供了一百多頁的卷宗材料;(2)談話,在看守所內,與 LY 進行了二十多分鐘的談話,談話人為三個鑑定人員,在場人為偵查人員,家屬沒有在場。

LY 親屬的上述懷疑是有道理的。偵查機關選定鑑定機構的規則是什麼,在全國多如牛 毛的司法鑑定機構中,偵查機關是如何將上海某機構選定出來的。鑑定人員未對 LY 進行身 體檢查, 未藉助任何儀器, 僅通過談話和看卷的方式就得出 LY 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結論, 該結論是否草率鑑定過程在看守所內,LY 親屬作為申請人,沒有被通知到場,是否合適,其實,LY 發案前即有精神治療史,並有強烈的被害恐懼感,以為很多人都想害他。經 查閲有關精神病資料,可以得知,精神疾病的表現是多種多樣的。精神病患者不見得在所有 方面都表現異常,他們有可能是在某些方面出了問題,LY 的情況就是這樣。他其他方面也 許看上去正常,但他總以為別人害他,這顯然是病態的。

LY 的三個叔叔和一個姑姑都有精神病史, LY 父母稱, 從很小的時候就和別的孩子 據 LY 不一樣,行為方式有異於常人。如病情發作時,夜裏興奮不睡覺,在屋內走來走去。服用精 神類藥物後,才能穩定下來。據其母親介紹,LY 在發案前後曾有如下情況:1,經常懷疑有 人來傷害他,常牽狼狗躲於屋後,其母親證實當時根本無人;2,病情發作後,LY 極其狂躁, 為避免其出意外,LY 父母用鐵鏈將其日夜鎖於家中屋內,後來,LY 趁家中無人之機,砸毀 鎖鏈逃脱。3,有精神病住院治療史;3,被羈押後,懷疑別人害自己,且狂躁不安,在看守 所內有明顯發病跡象,經看守所同意後,LY 親屬定期為 LY 送精神病處方藥,LY 服用後,尚 得安寧。4,公安機關指稱 LY 不服監管的若干表現,足見其狂躁狀況。5,如無精神病之明 顯症狀,看守所內醫生是不會同意 LY 服用精神類藥物的。

二,LY 有無受審能力

LY 親屬提出的是精神病鑑定申請,而鑑定結論僅對刑事責任能力進行了鑑定並做出結 論,這是有一定問題的。

先説刑事責任能力問題。LY 被控的作案時間,從20xx年20xx年,共七年的時間,時間 跨度是非常大的,鑑定結論認為 LY 在七年的時間內都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對每次犯罪 的認知能力都是肯定的。故認定 LY 具有完全刑責。

上述結論的正確與否,屬精神醫學專業問題,我不便妄斷,有待下一步在科學和合法的 基礎上作出進一步認定。

但,我們不能無視 LY 目前的精神狀況,因為,LY 如果目前有精神病,他就不具備參與 刑事訴訟的能力,也就是説,他沒有受審的能力。檢察官不能將一個精神病患者送上法庭, 法庭也不能對一個精神病患者進行審判。

因此,應該對 LY 目前的精神狀況進行鑑定,以確定其是否能夠了解自己在訴訟中所處 的地位和自己行為在訴訟中的意義。

三,精神病患者既無受審能力,更無受刑能力

刑法的意義在於預防, 通過追究行為人刑責以達到矯正其人格、 降低或消除其人身危險, 並警示社會, 以阻止具有同種傾向的人收斂其惡行, 而精神病患者的危險性在於其精神失去 對行為的控制,只有醫學治療方能使其人性迴歸,法律無法達到矯正效果,審判和處罰也不 能實現特殊預防和一般預防之目的。故此,本案除應對 LY 刑事責任能力進行鑑定外,還應 該對 LY 目前的精神健康與否進行鑑定,以確定其是否具有受審能力和受刑能力。否則,刑 事訴訟的目的,將被扭曲。

鑑於上述原因,作為辯護人,我向司法部門提出了對 LY 重新進行精神問題重新進行鑑 定的申請。請予以審核。

此致

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系 LY 的母親

申請人:趙永林 山東嶽首律師事務所律師,系本案 LY 的辯護人

造價鑑定申請書 篇12

一、申請人(單位)

申請人(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人 身份證

二、被鑑定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名稱 房屋地址

原設計用途 建 築 面 積 建造年代

結構類型 層數 產權所有人

產權證編號 備註

三、申請鑑定內容

申請人承諾:本人(單位)已詳知《申請須知》所有內容願按鑑定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按規定承擔所需費用,並保證提供的資料真實可靠,因提供的資料

與房屋實際情況不符,導致鑑定結論與實際不符,本人願意承擔全部責任。

申請人(鑑章):

年 月 日

造價鑑定申請書 篇13

申請人:李平

住址:杭州市西湖區湖畔花園

被申請人: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

申請事項

1、請求貴院依法對(20xx)杭x商初字第100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被申請人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證據《聯保體授信合同》中“李平”的簽名是否為申請人本人所書寫作出鑑定。

2、請求貴院依法對(20xx)杭x商初字第100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被申請人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證據《聯保體授信合同》中“李平”簽名處的指紋是否為申請人本人所捺作出鑑定。

事實和理由

貴院受理的(20xx)杭x商初字第100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被申請人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證據《聯保體授信合同》中“李平”的簽名並非申請人本人所籤、指印也不是申請人所捺,即“李平”的簽名和指印均系他人摹仿、偽造。

鑑於,本案鑑定涉及對關鍵事實的認定,為依法查明案件事實,特向貴院提出上述鑑定申請。

此致

20xx年x月x日

造價鑑定申請書 篇14

某某司法鑑定所接受委託人俞某的委託,對其傷殘等級以及傷後三期作出司法鑑定。某某司法鑑定所於20__年12月17日出具某某司鑑所【20__】臨鑑字第1409號司法鑑定意見書。申請人對其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具體理由如下:

1、鑑定標準適用錯誤導致傷殘等級評定偏高。

本案的鑑定對象俞某受傷後並未申請認定工傷,且本身已經年滿55週歲,與某縣天合膠合板廠之間屬於勞務關係,因此並不符合工傷認定的條件。既然不屬於工傷,則依法不能適用勞動能力鑑定標準即《勞動能力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GB/T16180-20__)》進行鑑定。因此,申請人認為該鑑定意見書的鑑定標準適用錯誤並直接導致傷殘等級評定偏高。

2、鑑定結論超出委託鑑定事項的範圍,違反了《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的相關規定。

該鑑定意見書中第一頁明確列明瞭委託鑑定事項,即工傷傷殘等級評定和傷後誤工損失日、護理期及營養補償期評定。其中並不包含因果關係評定。然後該意見書的第三頁“分析説明”中卻直接作出以下表述,“被鑑定人俞某左眼孔原性視網膜脱離的損傷系20__年12月25日發生的外傷所致,應予認定”。而且又在第四頁的“鑑定意見”中直接評定了外傷的參與度。根據我國《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12條、14條的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接受鑑定委託,應當要求委託人出具授權委託書,並對委託鑑定事項進行審查。顯然,該鑑定意見書中“因果關係認定”這一鑑定事項並沒有相應的委託手續,且鑑定機構也疏於對委託事項進行必要的審查。故申請人認為其鑑定結論超出委託鑑定事項的範圍,違反了《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的相關規定。

3、該鑑定意見書中因果關係認定不僅程序存在異議,在內容上也缺乏相應的事實依據。

本案中,即使要進行因果關係認定,也必須依據相應的檢材,比如膠水成分的檢測報告、視網膜上或者眼睛中確實含有膠水成分的診斷報告、膠水對眼睛視網膜危害程度的檢測報告等,但本案中委託人並沒有提供,鑑定機構已沒有自行收集調查,其出具的因果關係認定結論的真實性可想而知。

綜上三點異議,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特申請人民法院通知某某司法鑑定所鑑定人員俞某某、王某某出庭作證,懇請批准!

此致

某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