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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姓名申請書(通用5篇)

申請書1.24W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1

___ 派出所:

變更姓名申請書(通用5篇)

本人女兒現用名___,女,漢族,20__年 5 月 6 日出生於 __ 市婦幼保健院婦產科 (附《出生證》__ 婦幼[20__]產 2892號影印件) 。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 女兒姓名為梅芷洋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 1 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 由本人或者父母、 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 登記。

申請人:

年 月 日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2

一、標題:改名申請書,要居中

二、對方稱謂

三、寫清改名原因、目的,以及希望怎樣

四、落款:申請人的姓名以及申請時間

注意:申請書的用詞不要太口語化,最好是要正式一點。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3

__派出所:

本人現用名__,__,漢族,__年__月__日出生,出生於__,身份證號:__,__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文件、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户籍室辦理,户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户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在認真學習和研究了姓名權的有關法律規定後,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現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錢紅桃更改為:錢思雅,請予以更改望同意為!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

___年_月_日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4

_____指揮部:

我單位投標資格預審楊__,由於該項目經理證原件送交建設部更換新證,無法提供該證原件,特申請更換李__為該工程的.項目經理。

由楊__更換為李__。

請審批!

中國__集團有限公司

20__ 年 __ 月 __ 日

變更姓名申請書 篇5

企業名稱: (加蓋企業印章)

注 冊 號:

登記機關:

敬 告

1、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證件應當是原件或提交加蓋公章的文件、證件複印件。

2、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證明應當使用A4紙。

3、申請人應當使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工整地填寫表格或簽字。

工商行政管理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