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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考試承諾書範文

承諾書2.72W

事業單位考試誠信承諾書

誠信考試承諾書範文

我已仔細閲讀尋甸縣事業單位招聘報名公告,清楚並理解其內容。在此我鄭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本招聘考試工作的相關規定。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

二、真實、準確地提供本人證明資料、證件等相關材料;同時準確填寫及核對有效的電子郵箱,並保證在考試及錄用期間通訊暢通。

三、對於報名系統自動生成並提供給個人信息(如報名序號)及報考人員自己設定的密碼及e-mail賬號,自行妥善保管。

四、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不使用假證明、假照片、假證書。

五、不故意浪費考試資源。

六、保證符合招聘公告及招聘計劃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後果,本人自願承擔相應責任。

附文:

對違反有關規定已報名參加考試人員的相關處理措施

一、本人對本人所設之密碼或e-mail賬户泄露產生的後果自負。

二、參加本次招聘考試所有考生的誠信記錄將與全國考試的誠信記錄聯網。

三、招聘公告中規定“不得報名”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參與報名、考試的,將從最近一次報名的時間計算禁考年限,全部調整為2年;

四、對個人信息弄虛作假,或偽造、變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假照片的,將採取以下措施:

(1)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證明材料不實但未偽造、變造證明材料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2)報考者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資料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2年內不得報考我局事業單位任何崗位。

惡意註冊報名信息的行為包括:使用他人身份證報名的行為、同一身份證號換用不同姓名報名並交費的行為、使用他人電子照片報名並交費的行為、使用與本人身份證號所載姓名與號碼不一致的信息報名並交費的行為(包括在姓名或身份證號上做微小改動進行重複報名並交費的行為)或者其他類似違紀行為。

擾亂報名秩序的行為包括: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報名條件而報名(包括在讀學生報名)的行為、上傳虛假照片的行為及其他可以被公認的擾亂報名秩序的行為。

(3)涉及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其他法律的行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五、通過資格複審但未參加面試、參與面試但未參與後續考察或體檢環節、未按規定到招錄單位報到等故意浪費考錄資源的行為,視同為擾亂報名秩序的行為,取消本次報考或錄用資格且2年內不得報考全國範圍內的相關考試。

承諾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大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範文

為了在同學們中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充分發揮高校進行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響應校團委的號召,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鑽研;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作業,不抄襲、剽竊他人作業、文章和論文。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應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得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並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不在試卷上故意款他人姓名、考號的;在評卷中被認定為雷同卷的。

五、不交換答案的,強搶他人答卷,有意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或有其它嚴重舞弊行為的。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

我們鄭重承諾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如有違反願意接受學校處理

承諾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