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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辯論賽主持詞推薦三篇

辯論賽7.16K

辯論賽能很好地鍛鍊人們的思維邏輯能力。下面小編為你整理辯論賽主持詞,希望能幫到你。

關於辯論賽主持詞推薦三篇

辯論賽搞笑主持詞範文

尊敬的各位來賓,親愛的辯論愛好者們:

非常榮幸來參加今天晚上辯論賽的開幕式,簡單聊一聊我自己對於辯論的一些拙見,感覺有些微不足道,因為我是在高中的時候參加過辯論賽,以後就參加的很少了,在這裏簡單談一談自己的一點看法,希望對大家有益。

在座的各位,可能咱們中的有些參加過辯論,有些可能從未涉足,但滿懷興趣。無論如何,我個人覺得大家之所以來參加這個辯論。無外乎有一個想法:有收穫,自己的付出能有所回報,那麼回報是什麼

首先,各門類知識的積澱。簡單個大家列幾個曾經在我們人類社會中出現過的辯題:嫁給文科生幸福還是嫁給理科生幸福、女性和男性哪個更需要關懷、曹操和劉備哪個更適合做中國足球主教練……面對這樣詭異甚至變態的辯題,你怎麼辦?什麼是幸福,什麼是關懷,三國的知識你瞭解多少,人類學的知識你瞭解多少,哲學,心理學的知識你瞭解多少,當對方辯友拋出一個歷史上的典故,流行的音樂,甚至馬航的最新進展時,你瞭解多少面對我們主辦方精心設計的出題陷阱,面對對方辯友的據理力爭和巧舌如簧,你面紅耳赤而你手足無措,你甘心嗎?這就要求我們要有足夠的知識量的儲備,政治、經濟、軍事、文學、哲學、天文、宗教,甚至流行、時尚都要有所涉獵。然後一遍又一遍的修改修改、整理、推敲、痛並快樂着,因為痛,所以快樂。

其次,辯證的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從前我看到一則信息,説有個美國大學的校長到中國訪問,談起我們中國的學生在美國求學經歷時,談到你們中國的學生真厲害,辯論賽上從來沒輸過,因為你們中國的學生懂辯證法,當美國學生堅持一個觀點時,中國學生總是同於句話,任何時候都有兩面性,我承認對方辯友説的….讓我們再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一下這個問題…..真厲害,真棒,在美國人眼裏這個世界非黑即白,非對即錯,什麼什麼的,而辯證法是我們中國的老祖宗在我們每個人出生之前都已經內化在我們每個人內心深處的,這是我們中國人的財富,有時候我會想,什麼時候我們中國人的最佳辯手去競選美國的總統肯定可以凱旋。任何時候認可對方才能更加地證明自己,哈哈。但在不知不覺之中,在這種思維邏輯訓練下,我們慢慢發現我們看這個問題的角度改變了,比如這兩天馬航失蹤了,新聞上每天都播,煩死了我,基本都是發現碎片了,印度拒絕了,美國參與了,黑匣子在哪了其實在我們看找到沒找到説一聲不就完了唄,這也是我們大多數人最關注的。但是如果你有辯論的經歷,你可能還會主意到這樣的細節,259個乘客,154箇中國人啊,會不會是中國的恐怖分子乾的,他為什麼會這麼幹?為什麼所有的國家都給予衞星支援,偏偏印度一再的不願意,金胖子究竟是怎麼想的?這些問題現在還沒有答案,但遲早會揭曉……有了辯論的經歷,我們就會把很多問題放在一個歷史區間中來看,因為愛所以愛,就如同這個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因為愛所以愛,因為恨所以恨,以後對追女朋友也有不小的幫助,是吧。

其次,練就自己強大的內心承受能力。我們在大學最主要的能力之一就是練就一顆超級強大的內心,我是搞體育的,在體育界有這樣一件事,一個運動員運動水平越高,他的心臟直徑越大,被稱為“運動員心臟“,剛開始時候大家不理解為什麼會這樣,後來見得多了也知道了,那是因為人家的水平高而已。在一個運動員的運動生涯中,他除了每天苦練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顆強大的內心承受能力。在體育界我們知道王勵勤水平非常高,他拿了很多的世界冠軍,但從來沒有拿過奧運會的冠軍,最後他的隊友都拿了冠軍,甚至做了他的教練,他依然是隊員,為什麼就是心理素質不行。同樣在我們身邊,在大學知識類的所有競賽中,只有辯論賽是最鄰近真實戰場的,我們世界的第一號強國美國的總統在上任之前都要進行3場辯論,金戈鐵馬,硝煙四起,引領世界風雲。尤其我們現在這樣的辯論賽,咱們這麼多班級,最後進入決賽的只有那麼幾個,先是各班的輪迴賽,接下來是季後賽“你成功或是失敗都是轉眼之間”一句話讓人笑,一句話讓人挑,一句話興邦,一句話誤國。這樣千春百鍊先來相信每個同學都會有各科更加堅強的內心,比心理抗壓能力,誰都比不過我們。

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演萬種色,閲萬人友,成就一個真自我。我希望咱們再這個辯論賽上都能辨出風度,辨出風采,辨出風格,收穫知識,收穫友誼,收穫新的自我,預祝咱們本屆的辯論賽圓滿成功。謝謝大家!

辯論賽搞笑主持詞

請大家保持現場安靜,我們的辯論賽就要開始了。

(安靜下來)

大家好,這裏是XXXX(主題)辯論賽的現場,歡迎各位。

本場辯論賽主題是“XXXXXXXXXX”。

下面由我來為大家介紹本場到場的評委,他們分別是----

接下來為大家介紹的是本場辯論賽的雙方辯手,

正方辯手是由XX系組成的代表。。。。,他們分別是正方一辯XXX,正方二辯---(具體介紹如果是非正規大型比賽可以忽略介紹,按具體上級要求),他們所持的觀點是----

反方同上

下面我宣佈,XX學校第幾屆XX辯論賽第X場正式開始。

下面進入第一個階段:(接下來按照底下説就好了,時間按你們的大綱要求安排)

(一) 開場陳述階段

下面請正方一辯發言,時間2分30秒[示意正方一辯發言]

[發言完再説]下面請反方一辯發言,時間2分30秒

(二) 攻辯階段(公辯時間6分鐘,每隊各3分鐘)[具體流程同上,注意攻辯,自由辯論,觀眾提問環節要先念規則,再進行辯論。]

1、正方二辯選擇反方二辯或三辯進行一對一公辯1分30秒

2.反方二辯選擇正方二辯或三辯進行一對一公辯1分30秒

3、正方三辯選擇反方二辯或三辯進行一對一公辯1分30秒

4、反方三辯選擇正方二辯或三辯進行一對一公辯1分30秒

5、正方一辯攻辯小結1分30秒

6、反方一辯攻辯小結1分30秒

攻辯規則:

①質詢者控制質詢時間,可以提出與題目有關的合理而清晰的問題,並可以隨時停止答辯者之回答。

②攻辯時間內,質詢者應詢問問題,不得自行申論或就質詢所獲之結果進行引申,否則視為違規。質詢者自行申論或引申發言時,答辯者有權要求其停止。

③答辯者應回答質詢者所提之任何問題,但問題明顯不合理時,答辯者得説明理由,拒絕回答。

④答辯者可以要求質詢者重述其質詢,但不得惡意為之,否則視為違規。

⑤答辯者不得對質詢者提出詢問,否則視為違規。

⑥答辯者提出反質詢時,質詢者得要求其停止,並拒絕回答

(三) 自由辯論階段〔反方先開始〕(辯論時間8分鐘,每隊各累計時間4分鐘)

1、 反方累計用時4分鐘

2、 正方累計用時4分鐘

自由辯論規則:

①自由辯論時間總共為8分鐘,每隊各4分鐘。

②自由辯論必須交替進行。當自由辯論開始時,先由反方任何一名隊員起立發言。完畢後,正方的任何一位隊員應立即發言,雙方依次輪流發言,直到雙方時間用完為止。

③在自由辯論時間裏,每一位辯手的發言次序、次數和時間均不受限制。

④當一隊的發言時間剩30秒鐘時,將有一聲哨聲提示,當該隊的發言時間用完時,會有兩聲哨聲提示,該隊應立即停止發言。

⑤如果一隊的發言時間已經用盡,不能發言,另一隊還有剩餘時間,則該隊的辯手可以繼續發言,直到該隊的時間用完為止。

⑥自由辯論是檢驗一個隊整體配合能力以及每一位辯手實力的重要階段。辯手應充分利用這段時間,簡潔明瞭地加強自己的論點,機智有力地反駁對方的論點,如果只是空洞無物的攻擊或有意迴避對方的質詢及發言觀點,或者出現語誤、空場等情形,都將影響該隊的成績。

(四) 總結陳述階段

反方四辯做總結陳詞3分鐘

正方四辯做總結陳詞3分鐘

(五) 觀眾提問

1、每隊可以被3個觀眾提問,每個觀眾只能提問1個問題

2、觀眾提出的問題必須與題目有關,合情合理的問題

3、當問題不合理時答辯方可拒絕回答,此觀眾取消提問資格,但是此次提問機會仍然繼續,此機會留給其他觀眾

(六)評委統計結果,點評

(七)主持人公佈比賽結果

(八)主持人宣佈比賽結束

安樂死辯論賽主持詞

1、立論陳述階段;下面請正方一辯開篇立論,4分鐘;正方一辯:;丁燦:在法律不斷健全的當今社會,人的權利不斷受到;首先就讓我們來明確一下安樂死的定義;";在我國對安樂死的定義為: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狀;如果一個人已患絕症,生存已沒有希望,只是承受着心;因此我方觀點認為:安樂死應該合法化,符合人道主義;1.從個人的角度看,安樂死是最大限度地展示出病痛

1、 立論陳述階段

下面請正方一辯開篇立論,4分鐘

正方一辯:

丁燦:在法律不斷健全的當今社會,人的權利不斷受到重視--生存備受關注,死亡也越來越發人深思.那麼今天我們就將對"安樂死是否應該合法"的問題展開一場辯論.

首先就讓我們來明確一下安樂死的定義;"安樂死"一詞源於希臘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兩層含義,一是無痛苦的死亡;二是無痛致死術;

在我國對安樂死的定義為: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狀態下,由於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親友的要求下經醫生認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中結束生命過程。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人身自由與人格尊嚴有不受侵犯的權利。也就是説公民個人有權選擇生存的方式,在特定條件下也有權選擇死亡的方式。

如果一個人已患絕症,生存已沒有希望,只是承受着心靈和肉體上的痛苦,讓他安靜祥和地離去又有什麼不應該呢

因此我方觀點認為:安樂死應該合法化,符合人道主義精神,理由有以下幾點:

1. 從個人的角度看,安樂死是最大限度地展示出病痛,生命垂危,死亡這一生命過程的應有尊嚴。它保證了個人在生命最後一刻所做出的對生命的自主和自決的權利。

2. 從經濟的角度看,安樂死是是阻止成本無限擴張的有效方式。當死亡過程逐漸展開,生存的成本逐漸放大,對經濟,心理,家庭和社會成本都是不斷的加大。而安樂死可以減少這種浪費的支出,是實行者對這家庭成員愛的考慮。

3. 安樂死能夠解除人的不幸和痛苦,是對人權的保護。

因此我方認為安樂死應該合法化,符合現代人道主義精神,謝謝

下面請反方一辯開篇立論,4分鐘

反方一辯:

張麗清:還記得古希臘醫生西博拉底的誓言嗎:我將盡我的全力去輔助病人而決不損害他們!兩千多年的這條訓戒成為醫生們的最高信條!而安樂死做為一個醫學概念被提出時醫生就被至於進退兩難的境地!一種法律的確立要有利於社會的進步!要保證公民的生存權,財產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力!安樂死的立法將對法理,道德,倫理進行挑戰甚置是顛覆!沒有甚重的態度,盡憑着對病人的一腔憐憫是不能成為立法的理由的!

讓我們回到醫學的領域!對於病人的病痛我們非常同情!但估惜治療,臨終關懷等等手段能夠部分甚至全部為患者帶來生的尊嚴!為何非要一死了之,為何不能面朝大海等待春暖花開! 安樂死從技術上來講是沒有什麼錯的!錯就錯在要立法使所有的人都這樣去做!這是對向死神抗爭人們的打擊呀!

花兒美嗎?是插在安樂而死的親人墳前還是用它來撫慰生者更加眩爛!河山美嗎?是與親人周遊過後留下美好的記憶,還是撒下安樂而死親人的骨灰留下遺憾!藍天美嗎?是否要在雲間回憶親人的音容笑貌!時而歎惜生命的短暫!

死去的人走了,他們去了哪裏現在過的好嗎!我們都不知道,但是如果他們泉下有知一定希望生者能夠活的更好!

因此,我方觀點認為:安樂死不應該合法化,不符合人道主義精神。謝謝!

2、答辯反駁階段

(1)下面請反方二辯根據正方立論反駁,2分鐘

趙鑫:正方辯友説安樂死應該合法化,符合現代人道主義精神,但是,安樂死本身是一種逃避行為,有悖道德倫理,安樂死會客觀上縱容醫學上的懈怠。從倫理方面講,公民在遭遇非常的不可逆的身體疾病痛苦,自願要求結束自 己生命的條件下實施“安樂死”,本身也是合乎道德的。有學者認為,在這方面 法律應該體現人性化。但是,“安樂死”沒有被確認事出有因。首先,在現有的 法律條件下,“安樂死”可能引致“故意殺人”。患者自殺不會影響別人,但是 ,如果他本人想結束生命,醫護人員及家屬協助滿足其請求,在《刑法》中是“ 幫助自殺”行為,涉嫌故意殺人罪。其二,“安樂死”如果以法律形式確認下來 ,可能會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另外,在人類對疾病的認識 還十分有限的情況下,未經法律許可而結束他人生命,有悖於生存權利的道德準 則。使人無痛苦地死去的做法,是一個長期爭論的倫理學、法學、社會學與人類 學的問題。所以,我方認為,安樂死不應該合法化,不符合現代人道主義精神 ,謝謝大家

(2)下面請正方二辯根據反方立論反駁,2分鐘

劉冬:反方辯友強調安樂死不應該合法化,不符合現代人道主義精神。那麼請大家看一下安樂死的條件:①從現代醫學知識和技術上看,病人患不治之症並已臨近死期;②病人極端痛苦,不堪忍受;③必須是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為親屬、國家、社會利益而實施;④必須有病人神志清醒時的真誠囑託或同意;這就體現了安樂死是由接受者自願結束生命以結束承受的痛苦,中國有古話説,:長痛不如短痛,人即有權利結束自己的生命,更有權利把自己從痛苦的深淵裏解脱出來。我認為,對方辯友説那有悖於人的生存權利,那麼現在按照安樂死實施的規則來講,是由接受者自己來選擇的,那麼,我倒認為是強行把人留在這個世界上接受病痛的折磨是否更有悖於人的生存權利。安樂死的實施者是瀕臨死亡承受痛苦的人。另外 ,安樂死無論現在是否意境合法化,但已經存在了,為什麼不將其合法化並制定相關規定使其更加完善呢?所以,我方認為安樂死應該合法化,並且符合現代人道主義精神!謝謝大家

3、質辯盤問階段

(1)下面請正方三辯向反方一,二,四辯提問

正方三辯問:

鄭鑫:首先,就如對方辯友所説的,生存是人的權利.

那麼,請問,死亡是不是人的權利?

反方一辯回答:

張麗清:我們是不能選擇出生的!即然我們不能選擇出生,那我們選擇死亡的權利又是

從哪裏來的呢?

正方三辯問:

鄭鑫:對方辯友,請您正面回答,

生存是不是人的權利~?

反方二辯回答:

趙鑫:生存當然是人的權利!所以我們不能輕意剝奪人的生存權!所以安樂死不應該合

法化!

正方三辯問:

鄭鑫:權利和義務的區別就在於,權利是可以放棄的.對不對?

反方四辯回答:

唐棟:其實對方辯友,我們很明白人是有生存權的。但是權力並不都是相對化的,有生

存權並不代表你就有選擇死亡的權力。

(2)下面請反方三辯向正方一,二,四辯進行提問

反方三辯問:

葛登超:對方辯友,我想請問您知不知道什麼是“放棄治療”?

正方一辯回答:

丁慘:我方只想説人對自己的生命是有權利的 包括的生存和死亡

其二,放棄治療是對沒有挽救生命希望時的一種放棄生命的選擇

反方三辯問:

葛登超:那我想請問了,國家對於放棄治療的一系列標準當中為什麼就恰恰沒有“以病人個人意願為準”這一説法呢?

正方二辯回答:

劉冬:對方辯友,你只是在告訴我們 國家現在沒有對安樂死合法化

可是我們説的是應不應該

實然和應然可不要混淆哦

請問,如果沒有治癒的希望,為何不能安樂死?

反方三辯問:

葛登超:對方辯友!難道死才唯一的方法嗎?請問對方;安樂死有弊端嗎?

正方四辯回答:

孫能燁:我們已經説得很清楚了

安樂死的對象是沒有治癒希望的病人,相信對方也認同這一前提

當死亡是唯一的結果的時候,所以我們才要好好的死

任何事物都有弊端的

我們恰恰正是把垂危病人的 生死弊端 減少到最低

(3)下面請正方三辯質辯小結,2分鐘。

鄭鑫:法律作為一種規範社會的工具,是應順應社會要求的。二戰以來,安樂死合法化 的呼聲越來越高。安樂死作為人的權利在世界範圍都具有普遍意義,其立法工作也勢在必行。隨着時間的推移,安樂死在我國已成為一個新的社會問題,已成為社會 需要的強烈表現。而我國通常認為實施安樂死是一種犯罪,這種“一棒子打死”的做法已不符合社會需求,因此,在我國制定一部有關安樂死的法律來完善對生命權保護的法律體系,加大對生命保護的力度,不但具有理論上的可行性,也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謝謝!!

(4)下面請反方三辯質辯小結,2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