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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商鋪租賃合同

在城市建築設計中商業店鋪佔了極大的比例,是一種普遍的建築類型。隨着社會經濟發展,城鎮化建設速度的加快,房屋拆遷以及可移動商鋪使用的興起,需要尋求適應可移動臨時商鋪的要求及綠色環保的新型建築。簽訂商鋪租賃合同需要注意幾點,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武漢商鋪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武漢商鋪租賃合同
武漢商鋪租賃合同範文一

出租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編號: 聯繫方式: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華潤置地(武漢)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武漢市江岸區沿江大道69號長航大廈21樓 王印

420xx0400000875 027-88862988

營業執照編號/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繫電話: 鑑於:

乙方願意租用甲方武漢華潤置地中央公園商業街(以下簡稱“商業街”) A102號鋪位(下稱“該商鋪”)開展商業經營活動,甲方同意將該場地出租給乙方進行商業經營。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商鋪位於湖北省武漢市中央公園商業街 號,以本合同所附華潤置地中央公園商業街實測圖(以下簡稱“附件一”)中紅色標明的位置為準;所租用鋪位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租期

1. 本租賃合同租期為 5 年,自 年 月 日(以下簡稱該日為“起租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後願意繼續合作,應於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對續租事宜進行協商,如能達成協議,雙方應於租期屆滿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第三條 商鋪的移交

1. 雙方於 年 月 日前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2. 在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的同時,雙方共同確認該商鋪內的固定附着物及設備的清單,此清單為商鋪交付標準(以下簡稱“附件二” )。

第四條 租金及免租期

1. 租金

乙方每月租金為:(按套內面積計算)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

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應繳物業服務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税費及其它所有費用(如水、電、氣等)。 2. 免租期免租期為起租日起至_ _年 月 日。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租金,但須支付本合同第五條所述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 其他費用

乙方每月除支付租金外,還需根據使用情況支付如下費用:

1. 乙方自交付日起應向華潤置地(武漢)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公司”)繳納物業服務費,每月 5 元/平米(按建築面積計算)。該費用用於對商業街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設備設施運行、綠化、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

2.所租鋪位使用的水、電、氣等產生的費用。乙方應按照單獨的計量表記錄讀 數,並結合政府有關部門規定按物業公司方制定的標準支付水、電、氣等費用。

第六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的支付

1.租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須於每月5日前繳付下月租金。

2.租賃期的第一筆租金和物業服務費應根據當月實際租用的天數按比例支付。租期內的最後一筆租金和物業服務費應根據該月租期尚存的天數按比例支付。水、電、氣等費用根據使用情況據實結算。

第七條 租賃保證金

1、租賃保證金按租期第一年的兩個月租金(不計算免租期)計算收取,共計人民幣 元。

2、合同履行期滿或者解除合同後90日內,甲方確認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欠 繳費用後將租賃保證金退還給乙方(無息)。

第八條 用途

1.所租商業街鋪位僅限於經營 之用途。

2.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營業執照或許可證。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營業執照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乙方如需變更經營項目,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經營項目。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九條 裝修管理

1.乙方應在起租日起3個月內完成裝修布展並正常營業。否則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2.乙方開始裝修工作之前,必須提前五日向甲方提交全部的工作計劃、工程方案、設計圖紙和外觀等,經甲方批准後(如有必要還需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可按甲方批准的方案自行組織施工,並承擔其費用。未經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增設、更改或拆除場地內部或外部既有的固定設施與設備。

3.在裝修過程中,乙方不遵守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裝修圖紙和規定要求及條件而引起的任何後果,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且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商業街屋頂、天花板、牆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雨陽蓬或其他安裝物、附屬物。乙方在裝修過程中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財產或人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讓任何人或任何組織根據其認為合適的條款和條件,在商業街的公共區域及其任何部分舉行展覽或商品展銷等其他活動。

2.甲方享有變更華潤置地中央公園商業街名稱、通訊地址的權利,而無需徵得乙方同意,並無需對乙方做任何補償。甲方變更該商業街名稱、通訊地址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郵政部門和其他相關的政府機構。

3.甲方有權在商業街建築物的房頂、室外等空間設置廣告並獲取利益。 4、為保持整個商業街格調統一,乙方招牌的設計、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內容等均應經甲方事先審核同意。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在店鋪外懸掛、張貼、擺放任何指示牌、廣告燈箱、海報、標貼、模型等,否則甲方有權隨時予以撤除並向乙方收取撤除費用。乙方確需在店鋪範圍外擺設指示牌、廣告燈箱、樣品及張貼海報等,須向甲方書面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並視情況向甲方繳納一定費用後按甲方同意之內容依指定位置、指定時段內擺放。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商鋪外及其他公共區域堆放物品或其他物件。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或其他應付的費用或者未遵守和履行本協議中的條款或條件,甲方有權切斷該商鋪的水、電、空調,但必須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甲方因切斷水、電、空調以及再接通水、電、空調而引起的費用將由乙方支付,甲方可向乙方索回此款或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或其它費用,乙方則需支付違約金,即自約定的支付期限屆滿之第二日起至乙方實際支付止,每逾期一日,支付應付款項的1%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2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支付甲方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同時租賃保證金不予退回。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轉租、轉借、交換該商鋪全部權益或者部分權益,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返還,如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還應當予以賠償。

第十三條 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如果一方在租期內要求解除本合同,應提前至少60天向另一方發出提前解約的書面申請,另一方將根據租期剩餘的時間收取補償金。具體金額為:剩餘租期超過6個月,收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補償金;剩餘租期少於6個月,多於3個月的,收取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補償金;剩餘租期少於3個月的,收取相當於一個月租金的補償金。

若是甲方提前要求解除合同,如上述補償金不足以補償乙方不可拆除的裝修殘值(扣除折舊),甲方還應增加補償金數額直至補償金總額與乙方不可拆除的裝修之殘值相等。

第十四條 租期屆滿移交

1.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將該商鋪交還給甲方。

2.乙方對於該商鋪裝修所增設的所有固定設備、裝置、鋪位鑰匙以及其他附加設備所有權歸甲方,乙方不得要求補償並應當使這些設備、裝置保持良好、清潔、可租和可使用狀態交付甲方,但自然損耗除外。

3.如果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日前將該商鋪移交給甲方,乙方應根據實際延長天數按合同租金的5倍向甲方支付使用費。

第十五條 通知的送達

任何應送達的通知,如果是送交乙方,在寫明乙方的姓名、地址並以預付郵資的郵寄方式寄送乙方或送達乙方所租本合同所述商業街鋪位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如果該商鋪及任何部分由於地震、戰爭、暴亂、政府原因(如市政建設)等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向租賃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租賃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在乙方向甲方繳納了全部租賃保證金,並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司印章之後方可生效。未經補充修訂,不得擅自更改。

2、本合同以中文書寫,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附件

1)武漢華潤置地中央公園商業街實測圖 2)武漢華潤置地中央公園商業街商鋪交付標準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華潤置地(武漢)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武漢商鋪租賃合同範文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自願、平等、公平的原則下,甲方和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鋪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商鋪的基本情況

1、商鋪的基本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商鋪。

2、商鋪的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商鋪租賃用途

1、乙方承租商鋪用於經營(商品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改房屋。其中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期間的時間,甲方同意同意該段時間作為乙方籌備和裝修時間,不計入正式租期。

2、本合同租期為期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如甲方在租期滿後仍要對外出租該房屋的,在同等租賃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四、商鋪租金

1、雙方約定商鋪租金為: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為______________;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根當據年周邊出租商鋪的租賃價格另行約定。

2、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暖氣、房屋租憑税均由乙方繳納,甲方概不負責。

五、商鋪租金的支付方式:

本着先付租金後使用的原則,第一年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提前30天交房租,一年一次性交清,不然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該鋪面及固定裝修設施,並扣除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六、履約保證金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當日須向甲方支付以下的金額作為乙方履約的保證金和水、電等其他費用的押金,合計人民幣伍仟元整,小寫(¥5000元)。

2、乙方若在租憑期內拖欠甲方租金本協議項下其他乙方應繳之費用,或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相應的款項和費用,並可要求乙方在甲方抵扣後10天內補足履約保證金。租憑期滿後,若乙方無拖欠款項或未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將全額無息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七、租憑期間費用歸屬

1、租憑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房屋和設備日常維修由乙方承擔。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房屋日常費用指房屋日常發生的小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包括燈、門、水電、燃氣設施以及其他屬於甲方的設施。房屋出現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由甲方承擔,包括牆體裂縫、基礎下沉、房屋漏雨滲水等。

2、雙方同意由乙方負責辦理本房房屋的意外商業保險事宜,並承擔保險費用保險收益人為甲乙雙方。保險範圍包括:甲方擁有產權的本房屋、設施、傢俱和電器;乙方擁有的傢俱和電器設備。若因發生意外情況如火災等造成成雙主的財產損失,由雙方共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獲償金按照所保險合同中所保險的內容由雙方分享。

八、商鋪的交還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當日內返還該房屋,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再相互結清各自應承擔的費用。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2倍向甲方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2、乙方在撤離商鋪前應當結清所有對甲方的應付款項或費用,否則,甲方有權依法阻止乙方撤離其財產;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設備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牆、窗、燈具、門及設施,卸後會損壞室內狀況的情況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壞室內的裝修狀況。(或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協商處理)

4、因乙方原因導致其未能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內完成撤離,並將符合約定條件的商鋪交還甲方的,由此造成出租方與第三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租賃物管理

乙方作為獨立的承租方,對自身的經營及財產,人身安全負有全部責任。

十、免責任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 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一、合同生效

1、同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已在簽定合同時進行了充分的協商和討論,雙方簽字和蓋章即視為雙方已充分理解並願意接受合同條款的約束。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武漢商鋪租賃合同範文三

出租方: (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 (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為了發展特區的經濟建設,提高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租賃合同,其合同條款如下:

一、 甲方將其座落於 出租給乙方經營。

二、 租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乙方在籤合約時,本公司將先收回部分租金,並從以後每月租金中扣除平均分攤額後在承租期間乙方每月應向甲方實交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並於當月五日前交清。

四、 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 個月計人民幣 元(大寫),合同期滿後乙方如無違約,履約保證金則經雙方清算完畢後,由甲方不計息退還給乙方。

五、 乙方必須在每月五號前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拖欠租金額3%加收滯納金或隨時採取停水停電措施,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與損失由乙方自負,如拖欠租金達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隨時收回房屋,履約保證金及其他一切預繳租金費用不退,同時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 租賃期間,為維護經營秩序保證衞生,乙方在經營時不得超越紅線擺放貨物,否則做沒收處理。乙方應服從當地有關管理部門及甲方管理,自覺遵守有關管理的法律、法規。

七、 乙方自承租之日起即成為該物業防火、安全責任人,承擔相應的防火責任,為確保該產業的消防安全,乙方不得從外單位管拉線供水供電,並不得私自改動水電線路及相關消防設施,否則,甲方有權採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直至解除合同,並對造成的一切後果要求乙方承擔責任。

八、 乙方對自己承租的那部分產業如要進行內部裝修的,先必須報經甲方並由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由乙方自己負責一切內部裝修事項,但內部裝修不得隨意更改原有水電及消防設施,並不得危害房屋結構的安全,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九、 合同期滿或因乙方違約被解除合同及乙方自己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的,乙方原投資裝修的不動產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故意毀壞,否則,乙方必須進行賠償。

十、乙方承租期內,要把其承租的產業部分轉給他人經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可隨時終止合同,收回經營權,所交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且裝修的一切不動產均無償歸甲方所有。

十、 乙方應負責其承租的物業及配套設施的正常維修,也可委託甲方代為維修,若乙方拖欠維修或不委託甲方代為維修造成房屋及配套設施毀投的,乙方負責賠償一切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要合法經營的,不得擅自做違法經營項目,否則由此而造成的後果,責任自負。並且,乙方所經營的項目必須按甲方所規定的項目進行,不得隨意更改(乙方轉給他人經營時也遵照此規定),否則是,甲方可隨時終止合同,收回經營權,所交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內部裝修的一切不動產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的損失由其自己負責。

十二、 租賃期間,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並且乙方自負如工商管理費、營業税及水電費、管理費等一切費用。並且,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公證租賃合同但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税費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同時負責辦理自己經營所需的一切證照。

十三、 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毀損或政府徵用等導致本合同實際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各自承擔其自己的損失。

十四、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不得藉故解除合同。若乙方中途解除合同,視為違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十五、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以及其它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十六、 全同期滿,乙方應如期將物業及裝修等不動產保持完好的狀態交還甲方,繼續承租的,若該樓未改作其它用途,則提前三個朋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租用。

十七、 對任何一方的違約處罰,本合同有規定;按本合同規定執行,本合同未有規定的,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有關內容執行。

十八、 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知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人民法院起訴。

十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同具同等效力,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條款執行。

二十、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簽章):

乙方:

代表(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