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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別墅房產轉讓協議(精選17篇)

私人別墅房產轉讓協議 篇1

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私人別墅房產轉讓協議(精選17篇)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______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_________房權證第__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磚混結構,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不含柴棚)。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__________縣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於違反國家及__________縣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__________萬元整(含____________)。

第五條付款方式

1、乙方應在簽訂《______________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________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户手續前________年內,支付剩餘房款。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________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________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________‰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________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________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________‰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________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水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第八條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

1、本協議簽訂後,應由甲乙雙方應向當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户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鑑於目前__________暫緩辦理二手房過户手續,待__________啟辦二手房過户手續時,甲方務必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手續,同時,產生的税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2、鑑於甲方目前資金周圍困難,已用現轉讓的房屋產權證在金融部門抵押貸款(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抵押貸款______元整,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甲方必須按時還本付息;抵押期滿由甲方將所抵押的房屋產權證及時交給乙方。

3、在房屋未過户期間,乙方急需資金用已轉讓房屋抵押貸款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到金融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並按乙方授意簽署相關文件。

4、在房屋未過户期間,如遇規劃或政策性拆遷,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到各拆遷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拆遷手續,並按乙方授意簽署相關文件,所有拆遷安置補償費用應歸受讓人即乙方所有。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

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説明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房屋交易管理部門留存________份,見證方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私人別墅房產轉讓協議 篇2

甲方(轉讓方):長治公路分局壺關公路管理段

乙方(受讓方):壺關縣紫壺蜂王食品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有償轉讓甲方原壺關公管理段舊址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土地屬於國家無償劃撥,房產屬於長治公路分局壺關公

路管理段所有,已頒發房產所有權證書,證書號為【壺房權城公 字第00043號】,故房產權屬於甲方。

第二條 甲方對有償轉讓閒置房產的聲明

甲方所有房產價值以有資質的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為依據,甲乙雙方本着公正、公平、合法為原則,經長治公路分局領導研究決定,為扶持國家級貧困縣的農業項目發展,特將閒置的原壺關公路管理段舊址房產有償轉讓給“長治市農業龍頭企業”壺關縣紫壺蜂王食品有限公司,用於生產加工農副產品使用。

第三條 乙方購買聲明

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向甲

方購買原壺關公路管理段舊址房產事宜而訂立本合同。因壺關縣公路管理段土地為國有劃撥性質,依照土地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轉讓、買賣劃撥性質的國有土地,所以不能計入房產轉讓買賣合同之內。

第四條 房產轉讓價值依據

依照現有國家資產評估價值有關規定,雙方同意委託具有合

法資質的長治市佳信評估有限公司對房產進行資產評估,並認可

其資產評估報告。評估報告結論為:現有壺關公路管理段舊址房產總價值,合計人民幣伍拾陸萬陸仟捌佰捌拾玖元(566889.00),[明細見附件資產評估報告:固定資產——建、構築物清查評估明細表]。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房產轉讓合同後,乙方按照評估報告,一次性付給甲方,共計56.6889萬元。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自簽訂合同後,不得隨意違約,如有違約行為,後果由違約方負責。

第七條 生效説明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所在縣土地局一份,公證處一份。未盡事宜,簽訂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私人別墅房產轉讓協議 篇3

賣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一九

國籍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買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一九

國籍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經過友好協商,自願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

個單元座落在深圳市

單元。合計面積

平方米。現自願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為

拾   萬千

元整。(原樓價為

百拾

元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核實,並審閲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後同意交付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願成交。

三、雙方在本合同上籤署時,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的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後,即將上述房產證書及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後,即攜帶房產權徵書到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在交付房產價款後,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並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構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後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

頁,為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深圳市公證處一份,

均具同等效力。

賣方:

買方:

二零

私人別墅房產轉讓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付款時間、方式約定

乙方分三次向甲方用銀行卡轉賬方式支付購房款元整。

第一次:乙方於《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日支付房款陸萬元整;

第二次:支付甲方用於償還其在中信銀行雨花亭支行購買該房屋所借住房按揭貸款本息;

第三次:待甲方執行完《房屋買賣合同》及本協議相關條款當日付清全部餘款。

二、甲、乙雙方在望城辦理房屋登記機構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所需税費由乙方全額繳納。

三、甲方轉讓房屋後,該房屋之附屬從權利相應轉讓給乙方;

乙方即享有該房屋之所有權利,並在全部購房款付清之日,交接鑰匙。

四、甲方保證所轉讓的房屋無任何糾紛,如物業管理費已交清至__年 月等。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解除合同的,責任方須按《房屋買賣合同》及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已付款的 0%賠償對方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乙方 年 月 日

私人別墅房產轉讓協議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_____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號。

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

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杭州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

由於違反國家及杭州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願意在本合同

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元。

(大寫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一)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杭州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____%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户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餘____%房款。

(二)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杭州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_____%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户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

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户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

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税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説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別墅房產轉讓協議 篇6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_______商品房產管理規定》,經過友好協商,自願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_______個單元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第_________座________樓________單元。合計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現自願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為_________元整。(原樓價為_________元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核實,並審閲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後同意交付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願成交。

三、雙方在本合同上籤署時,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的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後,即將上述房產證書及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後,即攜帶房產權證書到_________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在交付房產價款後,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並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後經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_頁,為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別墅房產轉讓協議 篇7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市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鑑於: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交割評估基準日:指為確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依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括於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使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關的經營業務。

6.相關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依據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力。

9.有關物業: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第二條 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義務儘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全接管轉讓資產,並使用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 轉讓資產

1.固定資產:甲乙雙方同意,有關企業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2.流動資產:為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而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製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 產品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的安排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所述的交割日前,對甲方簽署的並已履行交貨義務,但依據合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合同、協議並未有規定),甲方仍處於承諾履行產品的售後安裝或其它售後服務義務期間的銷售合同、協議,自交割日後,應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續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後安裝及銷售合同、協議所約定的其它售後服務。

2.為確保乙方持續履行前款所述的產品的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對交割日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進行審計確認。乙方在依據本協議第七條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時,應自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經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個公曆年度屆滿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對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進行審計,該審計數據為終局數據。如經審計,依據本條上款由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超出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乙方應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的價款返還甲方;如經審計,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不足支付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的價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條 商標的使用許可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使用有關商標的使用許可,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 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後,對於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並與其簽署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待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為準。

第七條 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式

1.根據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基礎。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款所述原則對交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進行調整。經過上述調整後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與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將作為乙方收購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依據下述原則確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1)固定資產: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人民幣為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_年執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為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確定,應參考_________公司於交割評估基準日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及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分別進行審計、確認的數據,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確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償還截止交割日,以甲方為債務人的有關債務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惟上述有關債務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適用)的總額累計應相等於轉讓價格總額扣除依據本協議第四條第2款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有關債務的債權人名單及相關資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

第八條 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為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同意;

(2)甲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保證取得有關物業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築物的權屬證明文件;

(3)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為及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就轉讓的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正式批准;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審批、同意、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文件均獲簽署。

2.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滿意的獨立中國律師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全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該日)後,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全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關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括該日)後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7.在交割日當天,乙方應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償還的有關債務的債權人發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擔有關債務的通知書,甲方應確保上述債務的債權人自收到上述通知書後(包括該日)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如在上述期間內,債權人仍未能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對未能獲得確認的債務部分,乙方不承擔償還義務,直至甲方促使該部分債務的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而甲方應自行承擔自債權人收到通知書後的第十五個工作日(包括該日)至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之日(包括該日)的,該部分債務所產生的利息及一切費用。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相關期間甲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負擔。

第九條 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2.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並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於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後將享有作為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並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並不會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負擔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准,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並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並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別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所有這些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均為有效和具有約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範圍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發生。

4.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署日,以及直至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製造、銷售或以其他方式經營的產品,沒有並將不會侵犯任何專利、設計、版權、商標或類似的知識產權,並無任何人士提出與上述產品有重大關係的權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7.與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經營的業務有重大關係的一切商標、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的工業產權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為維持該等權利所需依法繳納的費用除外)。截止本協議簽署日,該等權利並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許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該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署日均已投保,且該等保單在本協議簽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交割日前不採取任何行為,亦不忽略任何行為,使上述保單成為無效或可能成為無效並保證在交割日後,促使有關保單的保險人同意將保單之投保人、受益人變更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並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並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税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1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1)除已在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的有關企業_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中明確披露者外,甲方並無其他涉及轉讓資產的未償還貸款、或有負債及其他形式的負債;

(2)甲方並無在本協議簽署日前收到任何債權人書面通知,將強制性地處置任何部分的轉讓資產;

(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並無設置任何影響其全部或部分業務或轉讓資產的抵押、保證、質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權益,或其他可能導致前述事件發生的任何協議、安排或承諾;

(4)截至本協議簽署日,並無任何人士就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資產的狀況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爭議。

12.甲方沒有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改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13.於交割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於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並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4.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關的知情人士對有關交割日前的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之商業或技術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透露或基於商業的目的使用上述祕密。

15.在交割日後,甲方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乙方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16.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17.甲方為有關土地使用權及房產所有權的實益擁有人及擁有有關物業妥善的及可在市場上出售的業權。有關物業並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賃、許可權或其他負擔或任何第三方權利、條件、指令規則或其他限制所影響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錢補償,而將會或可能會對上述物業的價值或對有關企業使用、轉讓或出售上述資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後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後,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將繼續有效。

第十條 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經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 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有關企業的商標使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並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後,當發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於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活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同意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損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則甲方同意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 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 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准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

第十八條 税項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税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説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 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式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為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碼後視為送達;如以郵寄方式送達,以寄出日後兩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須簽署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改應在雙方簽字之後報送相關審批機關批准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應視為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並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並應補充現時或日後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力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於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執行關於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並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同意,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7.如甲方在第九條所作出的聲明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二、有關物業資料(略)

三、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對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就轉讓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的確認批文及對資產轉讓行為出具的批文(略)

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略)

六、《勞務安排協議》(略)

私人別墅房產轉讓協議 篇8

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1、轉讓方)股東,分別持有本公司 100% 的股權;

2、本公司擁有位於米的宿舍等建築物的所有權(以下稱“標的房地產”)。

3、受讓方擬通過受讓本公司控股股權的方式,直接取得房地產的所有權益,藉此對標的房地產實施舊宿舍區改造。轉讓方 願意支持受讓方的舊宿舍房改造項目,同意向其轉讓本公司 100% 的股權。

為此,轉讓方、受讓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轉讓目標公司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公司概況

1.1 基本概況

1.1.1本公司於註冊資金為人民幣100萬元,其中,轉讓方出資人民幣 100 萬元,持有股權比例 100 %。

1.1.2 目標公司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1.2 資產及項目狀況

1.3 無房地產抵押及債權債務

1.3.2 本標公司沒有其他未清償的債務。

第二條 轉讓標的

2.1 轉讓方願意將持有本公司100%的股權(以下簡稱“標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

受讓方同意受讓。其中轉讓方轉讓後,受讓方持有本公司100%的股權,轉讓方不再持有目標公司的股權。

2.2 轉讓方和受讓方共同確認,本次股權轉讓後,受讓方取得的本公司100%的股權所對應的權益和風險範圍均由受讓方承擔。轉讓方和受讓方一致同意標的房地產現價值為人民幣 元(¥ 元),該價值系確定本合同標的股權轉讓價款的依據。

2.3 轉讓方和受讓方共同確認,本次股權轉讓後,由轉讓方和本公司按本合同的約定將其予以剝離。轉讓方對標的房地產不再享有權益,也不再承擔義務。

第三條 標的股權的轉讓價款

3.1 股權轉讓價款:根據本公司的資產現狀,轉讓方和受讓方確定本公司100%的標的股權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元(¥ 元)。

3.2 股權轉讓的税費承擔:本次股權轉讓所產生的政府税費全部由受讓方承擔,約定的股權轉讓款為轉讓方淨收價款,不包括本次股權轉讓依法應繳納的政府税費。

第四條 轉讓價款的支付

4.1 本合同訂立後三日內,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首期100%股權轉讓款人民幣元(¥ 元)【其中 (¥ 元)為本合同的履約定金】。

4.2 本合同訂立後七日內,受讓方將餘下股權轉讓款人民幣元(¥ 元)付至雙方共同選定的銀行託管賬户,委託該銀行進行股權交易資金的監管。

4.3 在標的股權轉讓過户登記手續和標的房地產的抵押注銷登記手續辦妥的當日,由監管銀行將託管資金解付至轉讓方指定的賬户。同時,轉讓方向受讓方移交目標公司的印章、財務資料、標的房地產產權證書等文件、資料。

4.4 轉讓方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應向受讓方開具相應數額的股權轉讓款收款收據。

第五條 標的股權的過户登記

5.1 本合同生效後,轉讓方、受讓方均應及時準備辦理本次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過户登記手續所必須的全部文件、資料。

5.2 轉讓方在受讓方向監管銀行的託管賬户支付全額託管資金後五日內,協助本公司向英德市工商登記管理機關遞交股東變更登記申請文件,辦理本次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過户登記手續。

5.3 在辦理股權過户登記手續的同時,受讓方協助一併辦理本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登記。

第六條 轉讓方的承諾和保證

6.1 轉讓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享有完整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被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形式的擔保,沒有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採取查封、凍結或其他權利限制的措施。

6.2 轉讓方保證本公司在股權過户登記前披露的房地產抵押情形外,本公司對外不負有其他任何到期或未到期債務,也沒有為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的債務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6.3 轉讓方承諾,將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配合受讓方辦理標的房地產的所有手續。

第七條 受讓方的承諾與保證

7.1受讓方承諾,本合同簽署後,將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轉讓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並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

7.2 受讓方承諾,將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配合轉讓方辦理標的房地產的所有手續。

第八條 本公司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承擔

8.1本次股權轉讓之前(以工商過户登記為準),本公司所產生的全部債權債務均由轉讓方享有和承擔。

8.2本次股權轉讓之後,本公司所產生的全部債權債務均由受讓方享有和承擔。

第九條 特別約定

9.1 本次股權轉讓後,轉讓方無條件負責將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通過政府招拍掛的方式取得到本公司的名下。

9.2 在本公司通過政府招拍掛的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證後,轉讓方無條負責該項目地塊上的建築物拆遷手續,其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受讓方負責承擔並支付給各住户。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轉讓方違反本合同第6.1條的約定,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向受讓方雙倍返還定金。

10.2 轉讓方違反本合同第6.2條的約定,導致目標公司對外負有未披露的到期或未到期債務(含保證債務),轉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內負責償還,造成受讓方損失的,應予賠償。

10.3 受讓方未按照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時間向轉讓方支付股權轉讓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照應付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向轉讓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如逾期付清股權轉讓款達二十天的,轉讓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受讓方無權要求轉讓方返還履約定金。

10.4 轉讓方未按照本合同第5.2條約定的時間配合目標公司辦理股權過户登記手續及按照本合同第9.1條約定的時間註銷抵押登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照受讓方已付股權轉讓款的萬分之五向受讓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如逾期達二十天的,受讓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轉讓方應向受讓方雙倍返還履約定金。但因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期辦理股權過户登記及抵押注銷登記的除外。

10.5 受讓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未按照轉讓方的要求配合完成標的房地產的手續辦理,導致轉讓方遭受經濟損失的,受讓方應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1.1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名、蓋章後,自受讓方支付首期股權轉讓款之日生效。 11.2 本合同經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通過簽署補充協議的形式對本合同予以變更、修改、補充,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11.3 轉讓方各方與受讓方同意,為辦理本次股權轉讓的工商過户登記手續,各方另行訂立專門用於辦理工商登記手續之用的《股權轉讓合同》,如辦理工商登記手續之用的《股權轉讓合同》與本合同相沖突的,各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約定的為準。

11.4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糾紛,當事人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5 本合同一式份,轉讓方和受讓方各執同等的法律效力。

轉讓方(簽名):

受讓方(簽名):

二○一四年 日 月

私人別墅房產轉讓協議 篇9

出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 房權證( )字第 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磚混結構,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不含柴棚)。

第二條 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 縣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於違反國家及 縣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 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 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 萬元整(含柴棚)。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 乙方應在簽訂《 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三分之一的定金。

2. 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户手續前一年內,支付剩餘房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 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後7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 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 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水費等;

2. 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 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第八條 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

1. 本協議簽訂後,應由甲乙雙方應向當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户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鑑於目前 暫緩辦理二手房過户手續,待 啟辦二手房過户手續時,甲方務必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手續,同時,產生的税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2. 鑑於甲方目前資金周圍困難,已用現轉讓的房屋產權證在金融部門抵押貸款(二○○五年八月五日抵押貸款 元整,貸款期限為叁年,至二○○八年八月五日止),甲方必須按時還本付息;抵押期滿由甲方將所抵押的房屋產權證及時交給乙方。

3. 在房屋未過户期間,乙方急需資金用已轉讓房屋抵押貸款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到金融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並按乙方授意簽署相關文件。

4. 在房屋未過户期間,如遇規劃或政策性拆遷,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到各拆遷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拆遷手續,並按乙方授意簽署相關文件,所有拆遷安置補償費用應歸受讓人即乙方所有。

第九條 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生效説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交易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私人別墅房產轉讓協議 篇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工作單位:

住址: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工作單位:

住址: 身份證號:

見證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兩間兩層的門面房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及咸陽市長武縣昭仁鎮靈風村《開發建設有償使用耕地合同書》的規定,已依法取得咸陽市____長武__縣 昭仁 鎮 靈風 村 八 組開發區的磚混結構兩間兩層門面房所有產權(注:由東向西第41號和第42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

第二條、 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咸陽市長武縣昭仁鎮靈風村《開發建設有償使用耕地合同書》的規定,甲方有權將該房屋所有產權進行轉讓。由於違反國家及咸陽市長武縣昭仁鎮靈風村《開發建設有償使用耕地合同書》規定的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 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 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第41號門面房共計285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 萬 捌 仟 五 百元整人民幣),第42號門面房共計288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 萬捌 仟捌 佰元整人民幣)。總共合計為57300.00元人民幣(大寫:__伍__萬___柒__仟___叁__佰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在簽訂《私人房產轉讓合同》時,一次性支付清總房款,並且一次性支付轉讓費 20xx.00 元整人民幣(大寫: 貳 仟元整人民幣)。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款的雙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縣及村鎮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户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税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甲方有義務與責任協助乙方辦理各種過户手續。

第八條、 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生效説明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別墅房產轉讓協議 篇11

甲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轉讓人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房屋轉讓合同》,約定如下:

一、乙方將其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總層數______________用塗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新檔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轉讓給甲方。

二、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元整。

三、抵押合同與借款合同辦理完之後,才可以辦理房產轉讓合同,本合同是規定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時,甲方可以通過處置抵押房產以收回乙方所欠借款及利息(利息按法律上線規定)。

四、甲、乙雙方同意在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還清本金及利息,如乙方不能還清借款本金及利息時,乙方同意全權委託甲方處置該房產,乙方無條件為甲方名下的房產辦理備案直更手續及相應房地產銷售發票,然後再辦理此房產的轉讓手續,包括交易、更名、過户、代收房款等相關事宜,並在借款之日起就此進行委託公證,房屋所有相關手續由甲方保管。

五、甲方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將抵押房產轉讓款人民幣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給乙方,乙方向甲方出具書面收據。

六、如果乙方在上述約定辦理直更手續的日期之前反悔,不向甲方轉讓該房產,則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足額的違約金,作為對甲方的補償。違約金金額按如下確定:從違約之日起,每經過一日,乙方按照借款的5‰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將借款及違約金全部支付給甲方為止。

七、甲方承諾在________之後如果乙方按期交付利息,甲方不對上述房產辦理直更手續,不對該房產進行處置,如乙方在約定辦理過户手續的日期之前反悔,不向甲方出讓該房產,經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按日足額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對該房產進行處置。

八、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將該房產抵押給甲方,併到瀋陽網進行網上備案手續及開具相應的房地產銷售發票,乙方承擔有關税費用,備案合同及房地產銷售發票由甲方保管,如乙方反悔,在甲方收回全部借款和違約金後,撤銷合同備案相應房產給乙方。

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選擇採取提前收回借款和違約金或選擇通過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按雙方訂立的《房產轉讓合同》的約定,單方處置抵押房產解決。

(1)如果因乙方不能償還借款及利息時。

(2)乙方遇重大疾病、死亡、失蹤。

(3)其他足以導致不能按時履行還款付息義務的

十、如有糾紛,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一、本合同一下列作為附件,只有附件完整提交給甲方並確認真實有效後本合同才發生法律效力:

(1) 房地產五證 (2)現房屋使用者滕房承諾

(3)準住通知單 (4)原房主購房證明

(5)借款用途還款來源(6)抵押合同

(註釋:附件1可為複印件.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受讓人): 乙方(轉讓人及共有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私人別墅房產轉讓協議 篇12

賣方 買方

姓名: 姓名:

性別: 性別: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國籍: 國籍: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經過友好協商,自願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個單元座落在深圳市第 座 樓 單元 。

合計面積 平方米。

現自願將該房產賣給買方。

售價為 幣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原樓價為 幣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核實,並審閲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後同意交付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願成交。

三、雙方在本合同上籤署時,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的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後,即將上述房產證書及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後,即攜帶房產權徵書到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在交付房產價款後,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並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構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後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 頁,為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深圳市公證處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賣方: 買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私人別墅房產轉讓協議 篇13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以上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 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房地產轉讓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房地產的界定:

甲方將其坐落於_    套資產:土 地使用證地號:,房屋所有權證號:開房權證開房字號,用途:商業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產權及土 地使用權全部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人該宗房地產的轉讓總價為人民幣:萬元整(¥元)分三次付款,即第一次付款是乙方在房地產轉讓協議簽署當天支付甲方預付賬房款人民幣:元整(¥元),第二次付款是待乙方到房管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過户變更當天乙方再向甲方支付付人民幣:萬元整(¥元),第三次付款是待乙方到房管局領取變更為乙方的房屋所有權證時再向甲方支付剩餘尾款人民幣:元整(¥)。

三、房地產轉讓税費的承擔:

乙方負責辦理該宗資產《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的.過户變更登記手續,乙方承擔該產權過户變更登記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四、違約責任:

乙方負責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甲方不配合協助視為違約,乙方未按時間支付款項給甲方,視為違約。違約金為房屋總價款的20%。

五、本協議經雙方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開遠晉雲經貿有限公司乙方(簽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私人別墅房產轉讓協議 篇1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並經房屋宅基地所有權人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現甲方自願將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在遼寧省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房屋的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識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始建於______年,房屋結構為框架結構,層高為____層,建築層數地上_____層,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價格

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按套(單元)計算,每套單價______元,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佰 拾萬 仟 佰 拾元整,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購房款(人民幣_____元),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指定賬號。因甲方提供指定賬號錯誤等原因造成甲方購房款無法到賬的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出具銀行劃撥憑證,甲方應開具收款收據或收款證明。

第四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購房款到賬之日起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_‰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費用,並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總款向甲方索賠倍處罰賠償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七條 關於合法、權屬的約定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並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後,如遇政府徵地拆遷,房屋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房產合法繼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購買的房屋及所有權。

第八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

乙方:

私人別墅房產轉讓協議 篇15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協議書: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書,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 棟 間,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第四條 甲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税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税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協議書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協議書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產管理局、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協議書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別墅房產轉讓協議 篇16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法院作出_____________中法執字第_____號《民事裁定書》,將_________(建築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裁定給甲方;

2.甲方擬將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轉讓給乙方。

甲、乙雙方因在建工程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簽署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標的物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標的物為:

位於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

上述標的物以下統稱“房產”。

第二條價款及支付

一、價款

甲方轉讓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支付

1.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甲方已依據《民事裁定書》將房產權屬證書辦至甲方名下;

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正式簽署《商品房購銷合同》,將房產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

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房產過户申請。

房產權屬證書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元。

第三條税費

1.甲方依據《民事裁定書》辦理房產權屬證書所需税費由甲方負擔;

2.甲方將房產轉讓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所需税費按照法律規定由甲方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各自負擔。

第四條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房產權屬證書及過户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具體如下:

甲方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據《民事裁定書》開始辦理房產權屬證書;

甲方依據《民事裁定書》取得房產權屬證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下列事項:

1.與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簽署《商品房購銷合同》;

2.開具售房發票;

3.向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房產過户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乙方義務

1.如期支付房產轉讓款;

2.協助辦理房產權屬證書。

第五條協議變更與解除

一、修改本協議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乙方逾期付款超過120個工作日;

2.乙方未能協助甲方辦理房產證書。

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1.甲方未於本協議規定期限將房產權屬證書及辦至甲方名下;

2.甲方未於本協議規定期限將房產權屬證書及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

3.甲方對房產的權益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於:不具有所有權、行使權利受到限制、無法取得房產權屬證書、無法將房產權屬證書辦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名下;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房產抵押/轉讓/贈與/投資/抵債給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體之外的人。

四、解除協議書面通知到達相對方之日起,本協議即告解除。

五、本協議解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已收取的房產轉讓款退還乙方。

六、本協議的解除不影響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須賠償相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

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

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

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通知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五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私人別墅房產轉讓協議 篇17

賣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國籍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買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國籍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經過友好協商,自願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 個單座落在深圳市 第 座 樓 單元。合計面積 平方,現自願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為 幣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原樓價為 幣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核實,並審閲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後同意交付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願成交。

三、雙方在本合同上籤署時,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的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後,即將上述房產證書及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後,即攜帶房產權徵書到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在交付房產價款後,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並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構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在雙方簽署 後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 頁,為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深圳市公證處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賣方: 買方:

一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