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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氣瓶安全管理協議書(精選12篇)

工業氣瓶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

工業氣瓶安全管理協議書(精選12篇)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中石油關於氣瓶運輸、使用的HSE相關規定,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等文件要求及精神,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是指甲方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氬氣瓶、二氧化碳氣瓶等。

二、乙方所提供氣瓶的顏色要求:

序號氣瓶名稱化學式外表面顏色字樣字樣顏色色環

1氧O2天藍氧黑P150不加色環,P200白色環一道,P300白色環二道

2乙炔C2H2白乙炔紅正面寫“不可近火”

3二氧化碳CO2鋁白液化二氧化碳黑P150不加色環,P200黑色環一道

4氬Ar灰氬綠P150不加色環

注:表中P系氣瓶設計壓力,單位kgf/cm2

三、乙方所提供氣瓶在甲方管轄區運輸的安全要求

序號名稱安全要求

1裝車固定橫向放置,頭朝一方,旋緊瓶帽。備齊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塊等卡牢,裝車不超高,高壓氣瓶堆放不應超過五層。

2分類裝運氧氣、強氧化劑氣瓶不得與易燃品、油脂和帶油污的物品同車混裝;所裝介質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混裝

3輕裝輕卸不拋、不滑、不碰、不撞、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

4禁止煙火禁止吸煙,不得接觸明火

5遮陽防曬夏季要有遮陽和防雨設施,防止日光曝曬,防止雨淋

6滅火防毒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7安全標誌車前應懸掛黃底黑字“危險品”字樣的三角形標誌

四、乙方所提供氣瓶的其他相關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是經國家指定檢驗機構檢測,並在使用有效期內的合格氣瓶。

2、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貼有充裝單位的合格證。

3、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配有防震圈、瓶帽、瓶閥等安全裝置,並確保其完整、安全、有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日期: 日期:

工業氣瓶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保證學生乘車安全,甲乙雙方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足額發放乙方工資,年終績效考核甲方將乙方作合格等次對待,如因工作失誤,造成一定的影響,則年終績效工資考核甲方將乙方作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對待。

二、乙方因工作失誤引發事故者,則按紀按法處理。

三、乙方每天按時到崗,如遇特殊情況需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請假,經同意後方可不跟車,甲方安排他人替換。

四、學生上車時要幫助維持好秩序,清點本車次學生人數,如有漏載或超載,應拒絕駕駛員發車,等學生全部上車後,最後一個上車,到達站點後,要第一個下車,保護學生安全下車。

五、車輛行駛途中,督促學生不許離開座位,不允許打鬧,不允許將頭、手伸出窗外。

六、監督駕駛人員按操作規程行車。

七、此協議每學年簽訂,一式兩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工業氣瓶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

工程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分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施工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工程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工程分包合同》,雙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1 工程分包人基本情況

營業執照號碼: 有效期止:

資質證書號碼: 有效期止:

安全生產許可證號碼: 有效期止:

2 責任範圍: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設施及環境的安全。

3 雙方的義務

3.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2 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3.3 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3.4 發生事故,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5 施工現場各自必須配備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監督管理。

4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負責對乙方進行總分包安全技術交底,督促乙方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4.2 負責向監理單位申報乙方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並督促實施。

4.3負責協調同一施工現場乙方與其他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

4.4 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落實情況和安全措施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4.5有權審查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對無證上崗的,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改正。

4.6有權對乙方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為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停工整改。

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和經批准的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當地政府、監理、建設等單位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違章或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2 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實施施工、操作人員入場前、定期和經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訓;保證操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避險措施,並督促施工人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應當書面告知本單位危險崗位人員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5.3 根據所承擔工程的特點,負責制定、實施所施工工程和區域的安全施工措施、專項方案,並針對分項工程和作業環境實際,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作業班組、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説明。指導、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作業。

5.4 負責為本單位從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膠鞋等)和勞動防護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制止違章行為。

5.5 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落實資源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或設置障礙。

5.6 接受甲方比照內部管理規定,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5.7 負責為本單位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併為從事危險作業(如登高作業等)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承擔保險義務。

加強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非工作期間的安全管理,並對非工作時間和施工現場以外發生的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全部費用。

5.8 對本單位施工、操作人員所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應當按照規定立即報告甲方和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配合甲方等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做好家屬的安撫、事故善後處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9 不能僱用未成年人進行施工作業。

5.10所有參工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規定和公司的各項管理

規定,不得在工地、宿舍和工地以外打架鬥毆或參與外部違法事件,若發現違法事件,應及時與當地派出所或公司保衞處及時取得聯繫,並控制事態的發展,對違法者及時送公安部門處理。

5.11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工地的治安工作檢查,乙方應經常對工地進行檢查,工地宿舍各處嚴禁有賭博、賣淫、淫娼,禁止隨便留宿外來人員。

5.12乙方人員在校內外發生的各種違法事件,由乙方負責。

5.13對工地使用的民工要做到人數清,情況明,禁止男女混住。

6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書作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工程分包合同》同時生效、同時終止。

7 協議的份數及資料性附件

7.1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7.2 本協議書的附件(由乙方提供)

7.2.1 分包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複印件加蓋乙方公章。

7.2.2 派駐現場項目經理的法人委託書,加蓋乙方公章。

7.2.3 派駐現場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考核合格證書複印件,加蓋乙方公章。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業氣瓶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4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 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各類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1999)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貫徹落實國家、地方、行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

2、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二級配電箱,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審閲乙方臨時用電申請,並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4、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

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6、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由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落實情況。

二、乙方責任

1、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所屬地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發生觸電事故時,要立即向甲方及乙方上級報告。

2、進場前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愛護施工現場的一切配電設施及線路,非專業電工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專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並在甲方備案。

3、乙方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在甲方指定的配電箱接用;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4、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5、保證二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符合國家、地方,行業及甲方相關文件規定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安全用電標準。

5、乙方自備的配電箱、流動式開關箱、各種電線、燈具和電器設備必須符合規範要求,裝拆、接用由乙方現場專業電工負責,禁止使用插板和塑膠線。自備的電焊機必須裝設二次側觸電保護器後方可投入使用。由於違反規定在自管施工區域內和管轄的設備設施上發生的各類用電事故,責

任由乙方自負。

6、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一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經主管部門鑑定屬於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並承擔甲方連帶損失的賠償責任。

8、乙方施工現場內禁止使用一切非生產用的各種電熱器具,如經發現當場沒收並根據規定處理。

9、乙方用電費用按實際發生數量交付甲方或執行經濟合同及其它約定。

三、爭議

當甲、乙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工程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的結果執行。

四、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各保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六、本協議與經濟合同等效力,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終止。

總包單位:(蓋章) 分包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業氣瓶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工業氣瓶安全使用、運輸和存儲,確保人身、設備安全,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租用氣瓶安全協議如下:

一、保證措施:

1.乙方必須提供其安全資質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相關安全資質證明等;

2.乙方必須提供準確的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材料安全數據表(MSDS),對於進口化學品必須用中文説明;

3.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體,必須有準確的中文產品説明書(或安全標籤),並張貼在外包裝上或放置在易於查找的位置,該説明書(或安全標籤)包括化學品名稱、分子式、組分含量和名稱(混合物)、合格證(產品等級)、生產日期、危險標識、危險説明、禁忌物等;

4.包裝:

(1)氣瓶必須在檢驗有效期範圍之內。

(2)對瓶裝介質主要危險性及次要危險特性的確定由乙方根據(GB16163-1996)及各種氣體相關標準確定,確定後應在氣瓶上粘貼氣瓶警示標籤,標籤必須符合《氣瓶警示標籤》(GB16804-1997)的規定。

(3)對充裝氣體的氣瓶(工作壓力不大於30Mpa、公稱容積不大於1000L、移動式可重複使用的氣瓶)必須其充裝氣體與氣瓶顏色相對應。氣瓶顏色、氣瓶的字樣和色環應符合《氣瓶顏色標誌》(GB7144-1999)規定。

(4)對氣瓶瓶體上的鋼印標記和檢驗色標應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質技監局鍋發[20__]2250號附錄17-1)規定。

5.運輸安全

(1)乙方負責工業氣瓶的運輸安全,直至乙方運至指定位置,並協助妥善入庫;

(2)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工業氣瓶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3)乙方對工業氣瓶的運輸,必須使用專用車輛,應具有相應的運輸資質,且在手動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

(5)對於相互起劇烈化學反應的工業氣體,不允許同時運輸,必須分開運輸;

6.特種氣體的驗收入庫要按照《特種氣體運輸、存儲管理規程》《特種氣體安全檢驗標準》執行。

二、責任範圍

1.甲方負責對乙方所提供的各類工業氣瓶進行入廠檢驗,檢驗不合格的退還給乙方,乙方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

2.甲方因工業氣瓶存在安全、質量問題或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錯誤,退回給乙方的,乙方必須在 7天之內取走,在此期間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3.如果因工業氣瓶非人為原因損壞或缺少警示標識、説明,而發生的氣體泄露、燃燒、中毒、爆炸等事故,並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乙方應賠償全部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及其它損失),甲方將終止同乙方的一切業務往來,後果嚴重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果沒有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甲方可視情節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1000—5000元。

4.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5.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甲、乙雙方供貨合同確認起,供求關係結束之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業氣瓶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6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安全施工,本着“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乙方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服從公司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乙方對施工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安全裝備,制訂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

三、乙方進入工作場地後要落實好安全措施,確保不發生各類傷亡事故。

四、乙方人員進入生產區施工作業,只能去規定的作業區域進行施工活動,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危險區域和場所,若發生事故,後果自負。

五、高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用電設備要採用安全電壓,要有漏電保護設置,要有防雨防潮設施,嚴禁亂接亂設電源,進入受限空間必須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必須有安全監護人,方可進入作業。

六、生產中的車輛要做到安全駕駛,進入工作現場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在指定的區域內進行作業,司機要隨時注意周圍的地質環境,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作業,由於違章作業造成的損失及事故由乙方承擔。

七、由於乙方違章作業,造成公司財產和人員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調查處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事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調查處理。

甲方責任人簽字:

乙方責任人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工業氣瓶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7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工業氣瓶安全使用、運輸和存儲,確保人身、設備安全,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租用氣瓶安全協議如下:

一、保證措施:

1.乙方必須提供其安全資質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相關安全資質證明等;

2.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體,必須有準確的中文產品説明書(或安全標籤),安全標籤張貼在外包裝上或放置在易於查找的位置,該説明書(或安全標籤)包括化學品名稱、分子式、組分含量和名稱(混合物)、合格證(產品等級)、生產日期、危險標識、危險説明、禁忌物等;

3. 所提供的匯流排、供氣管路、閥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必須保證我公司的使用安全;

4.包裝:

(1)氣瓶必須在檢驗有效期範圍之內。

(2)對瓶裝介質主要危險性及次要危險特性的確定由乙方根據(GB16163-1996)及各種氣體相關標準確定,確定後應在氣瓶上粘貼氣瓶警示標籤,標籤必須符合《氣瓶警示標籤》(GB16804-1997)的規定。

(3)對充裝氣體的氣瓶(工作壓力不大於30Mpa、公稱容積不大於1000L、移動式可重複使用的氣瓶)必須其充裝氣體與氣瓶顏色相對應。氣瓶顏色、氣瓶的字樣和色環應符合《氣瓶顏色標誌》(GB7144-1999)規定。

(4)對氣瓶瓶體上的鋼印標記和檢驗色標應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質技監局鍋發[20__]2250號附錄17-1)規定。

5.運輸安全

(1)乙方負責工業氣瓶的運輸安全,直至乙方運至指定位置,並協助妥善入庫;

(2)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工業氣瓶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3)乙方對工業氣瓶的運輸,必須使用專用車輛,應具有相應的運輸資質,且在手動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

(4)對於相互起劇烈化學反應的工業氣體,不允許同時運輸,必須分開運輸;

6.特種氣體的驗收入庫要按照《特種氣體運輸、存儲管理規程》《特種氣體安全檢驗標準》執行。

二、責任範圍

1.甲方負責對乙方所提供的各類工業氣瓶進行入廠檢驗,檢驗不合格的退還給乙方,乙方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

2.甲方因工業氣瓶存在安全、質量問題或乙方提供的產品錯誤,退回給乙方的,乙方必須在7天之內取走,在此期間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在使用氣體過程中,對氣體的使用、更換、保管要安排專人負責;公司應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加強管理,保證氣體的安全使用;

4.如果因工業氣瓶及匯流排、管路系統非人為原因損壞或缺少警示標識、説明,而發生的氣體泄露、燃燒、中毒、爆炸等事故,並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乙方應賠償全部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及其它損失);

5. 如果沒有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甲方積極配合並給乙方整改創造條件;

6. 甲方因自行配套設施不全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同時,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也要負責賠償。

7.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不能解決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8.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甲、乙雙方供貨合同確認起,供求關係結束之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業氣瓶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8

(甲方)單位: ;

(乙方)單位: ;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規定,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一、 工程項目:

1. 工程承包範圍:造型線3#底坑26個蓋板,天井集塵器照明、塗裝、平台製作。

2. 工程地點: 小松(山東)鑄鋼有限公司廠區內

3. 承包方式:

二、安全管理協議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協議內容: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省、市安全生產主觀部門的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 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主觀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兼職的安全擔當,應當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的責任、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3. 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 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體計劃和全局設想;

(2) 工程項目應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計劃,並經甲方同意。

(3) 工程施工中乙方需使用的設備有 ;

接觸到甲方設備有 。

(4) 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 ;

針對不安全因素應採取的安全措施有: 。

4. 甲乙雙方的有關部門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加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5. 施工前,甲方可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製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強化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執行。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負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成立消防組織, 對消防器材的使用進行訓練; 甲方指派 負責聯繫、檢查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與工程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6.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等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7. 在施工及操作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並確保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8. 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9. 原則上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在施工中使用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爬梯、起重機械等設施,但在特殊情況下經甲方有關部門同意借用後,乙方首先要對所借用的設備進行安全自檢,在確認安全性能良好的情況下方可使用,一旦乙方在自檢中發現不安全因素而不可使用時,及時通知甲方,在不安全因素排除後才能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有乙方負責。由乙方自行帶入的設施設備或自行搭建的登高設施安全性由乙方負責,但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10.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確實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甲乙雙方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單位負責。

11.特種設備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操作證;起重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必須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暑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13.乙方成立的消防組織,消防負責人: 成員: 。

14.乙方如需甲方提供電源、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使用甲方設備造成後果的,均由乙方負責。

15.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6.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有關部門聯絡,採取保護措施。

17.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家及山東省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後的二十四小時內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勞動行政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18.本協議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議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法規不符合按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19.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件,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傷、亡事故,有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本協議由雙方各執一份,必要時送市、區勞動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工業氣瓶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9

總包單位: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電梯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護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一系列標準規程,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雙方應共同遵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部標準JGJ59—99《建築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湖北省、武漢市地方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特鑑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第一條 分包基本情況

1.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2.分包內容(範圍):電梯安裝施工

甲方所承建 工程的 電梯安裝施工 (作業項目)由乙方負責施工,

3.工期:

工程項目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雙方共同遵守的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湖北省、武漢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和規定。

2、甲方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乾部,應有安全操作規程。

3、根據工程項目內容和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並有交底的書面材料。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史國保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及其它工作; 甲方指派 週五兵 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及施工過程;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4、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錄、制度和法規。

第三條 甲方的負責和義務

1.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宣傳、貫徹企業和上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動保護等方面的制度與規定。

2.各級安全部門和人員對安全實行監督檢查。遇有重大危險隱患有權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對違章者、事故責任者有處罰權。

3.公司各級工程管理部門,對不服從安全管理或連續發生事故的分包單位,有權終止勞務合同,其損失由分包單位負責。

4.負責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盲目施工和損失安全設施的進行教育或處罰,直至清退。

第四條 乙方的負責和義務

1.乙方在簽訂安全協議後,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並向 江岸 區(縣)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2.乙方應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證明和前三年因工傷亡事故記錄的安全資質證明資料。

3.乙方應明確本單位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專職或兼職安全員(50人以上設專職安全員至少1人,5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至少1人),認真履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4.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5.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6.乙方要組織施工班組積極開展班組周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勞動保護技能,保證所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7.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項目部安全員同意後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8.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20__)要求正確用電。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電源正確使用,且應嚴格按照三相五線制(TN—S)的規定用電,不得違反“三級配電、三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

9.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工人連續作業太長時間,並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10.對甲方人員違章指揮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的指揮,乙方有權拒絕。

11.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2.進場人員須符合用工條件及總包方使用要求,所報人員名冊應與實際相符,不得擅自更換。人員需調換時,應提前通知總包方,經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嚴禁私招亂僱。

1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並依據作業環境進行有針對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14.服從總包方管理,對違章和隱患問題接受經濟處罰,按時交納罰金,並根據問題的具體情況採取整改措施。

15.對總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權拒絕,在危及人生及設備安全時,有權採取停工措施,要求總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產的條件和安全措施。

第五條 安全管理交底

1、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託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檢查、指導,雙方應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2、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分包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在施工過程中,乙方需要甲方派員協助施工,應向甲方提交申請報告,經甲方批准後派員協助,乙方對甲方派出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後,才能允其上崗,並對安全負責。

3、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均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實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部門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5、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以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擅自方負責。

6、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施工作業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施工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由施工方負責。甲方應協助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積極協助處理突發事故和保護現場,做好善後工作,

第六條 安全事故處理

1.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按事故調查組的責任認定進行處理。屬分包責任或工人違章操作等非總包方原因所發生的事故,均由分包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及對其傷者和家屬按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

2.分包方發生傷亡事故後,不分負責屬於哪一方,其傷者的具體善後工作均由分包方負責安排和處理。

3.發生死亡、重傷事故,無論其責任屬於哪一方,均由總包單位統一報告。

第七條 爭議

在本協議執行期內,若發生爭議或糾紛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時在工程所在地勞動管理部門申請仲裁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直至最高人民法院。

第八條 其它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損失。

甲方代表: 簽字( 蓋章 ) 乙方代表: 簽字( 蓋章 )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業氣瓶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項目經理部):_______ 乙方(勞務公司):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遵守國家及本地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雙方在簽訂勞務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1.因工死亡、重傷率為零;

2.輕傷頻率控制在 ‰以內;

3.特種工人持證率100%,實施施工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100%;

4.創文明、標化工地。

二、責任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職責:

1.依據國家、本地區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包括總包)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環境/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幫助乙方提高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工人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2.施工前須對乙方的工人進行安全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並根據本工種的特點及乙方的施工內容,對乙方進行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3.對乙方有督促、監督、檢查的權利,嚴禁違章指揮;對乙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逾期未整改完,甲方有權依據項目的處罰條款進行處罰。

4.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安全生產的手續。

四、乙方職責:

1.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學習甲方的安全教育內容。

2.特殊作業工種持有效證件上崗率必須達到100%。

3.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積極配合甲方的安全工作;有權利拒絕違章作業;對於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時,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該認真整改。

4.施工期間,每日開展班前安全活動,根據當日施工任務,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作業場所和機械(具)等安全環境狀況,落實注意事項,作好詳細記錄,以供甲方檢查。

5.督促工人保管好自己的防護用品,施工時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6.不得擅自拆除、改動施工現場腳手架,以及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如確實需要拆除改動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的,必須經甲方工地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同意,並採取了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擅自拆除,責任自負。

7.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必須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做它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甲方同意,並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指派專人值班。

8.必須積極配合甲方開展安全標化、文明施工創優活動,要求班組作好工完場清工作,保持場容場貌,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維持現場文明施工。

9.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由乙方自備或向甲方租賃。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直接責任;未經甲方許可,擅自私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乙方負直接責任。

10.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及本地區有關事故報告規定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五、其它

本協議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業氣瓶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員工家屬及小孩在公司居住期間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家屬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本着對員工家屬及小孩在公司生活區內健康、安全負責的原則,依據公司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特製並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甲方責任:

1. 負責在生活區域無水域地方。

2. 負責員工和家屬及小孩對生活區的安全相關要求的告知。

3. 負責生活區域所有雨水井蓋和各個排水溝無隱患,保證完好無損。

4. 負責員工家屬及小孩到工廠居住協議的簽訂。

乙方責任:

父母家長是孩子成長道路上的法定監護人,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長,必須切實履行對孩子教育、監護、管理的法律義務和責任。

1. 所有員工家屬帶孩子進廠時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批准,嚴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2. 要掌握公司的相關安全和管理規定,加強對孩子在公司期間的交通、活動、餐飲、用電、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 員工家屬和小孩嚴謹進入公司生產區域、施工區域及非生活區域。

4. 未成年人在公司生活區活動,要有成年人陪同、監護,嚴禁私自活動,造成隱患。

5. 嚴禁家屬及孩子到公司水塘邊、井口邊、臨時建築物附件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活動。

6.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等物品進入公司。

7. 嚴禁隨便動用和損壞公司的設施、設備及物品。

8. 嚴格遵守公司相關的管理制度。

9. 所有員工家屬及小孩進入公司居住,都要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10.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以及因自身監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責任由當事員工自己負責。

以上條款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各司其責。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家屬及小孩搬離廠區時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員工或小孩家屬):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業氣瓶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監護人)

為進一步加強廣元制樑場生產區和宿舍區的安全管理,加強職工家屬在樑場期間職工未成年子女的安全管理,確保樑場安全生產順利進行,防止事故發生,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職工未成年子女在廣元制樑場的安全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監護人)對子女在廣元制樑場期間負有全權監護責任。

二、乙方(監護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廣元制樑場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嚴禁子女進入施工作業區,如私自進入施工區,樑場一經發現,將立即對其清理出場,並對其監護人進行經濟處罰,如發生事故與制樑場無任何關係。

三、乙方(監護人)管理好子女不玩危險物品,不做危險性遊戲。不玩火,遠離火源,安全使用蚊香,避免火災發生。

四、乙方(監護人)管理好子女安全用電,不私拉亂接電源線。

五、乙方(監護人)管理好子女不爬高,不到河邊、水塘、消防池等地玩耍、游泳。

六、乙方(監護人)管理好子女,不打架鬥毆、不與社會上不良青年來往,不參與違法犯罪行為。

七、做好監護人的職責,全力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八、乙方如違反廣元制樑場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拒絕其繼續居住。乙方對發生的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九、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協議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點:

甲方:  (章)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