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位置:首頁 > 合同 > 合同樣本

民爆品安全補充協議(精選3篇)

民爆品安全補充協議 篇1

為進一步加強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針對我標段的實際情況,經項目經理部研究決定,對各爆破作業隊領、用民爆物品方面做如下補充規定:

民爆品安全補充協議(精選3篇)

一、各爆破作業隊,在領取民爆物品時,須持本隊伍爆破員證前來領取。因對同一爆破員雷管每日發放數量有限,若日需雷管數量較多,則需準備兩張爆破員卡,以便順利發放。

二、各爆破作業隊需要領取民爆物品時,需要提前填報計劃,以便審批人員合理安排發放情況。申請時應根據本隊/班組次日施工情況,預算民爆物品需求量,嚴禁多報、亂報。

三、爆破作業隊領用民爆物品時,需填寫民爆物品領用申請表,經項目經理部相關人員簽字審批,安全部門人員因事沒有簽到字,必須有項目主要領導簽字或者加蓋公章後方可生效到庫房出庫。申請表壹式叁份,物資部、庫管員、申請班組各執一份。

四、各爆破作業隊領取民爆物品後,需將所領用的民爆物品放置在現場臨時儲存的鐵質櫃內(大小由民爆物品用量而定,注意雷管與炸藥一定要分開放置),隨用隨領。為防止爆破作業隊在爆破過程中出現炸材遺失等惡劣情況發生,臨時儲存炸材的鐵質櫃子需安排專人看管,各作業隊負責人務必高度重視。

五、若當日領取的民爆物品沒有用完,要及時進行清理退庫,由庫管員對所剩餘的炸材進行入庫處理,粘貼相應隊伍的標籤,以便該作業隊下次領出使用。嚴禁作業隊私留炸材,若發現某個作業隊有私留不退現象,則開會對其進行通報批評,甚至做出一定金額的處罰,情節惡劣將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六、經理部民爆物品相關管理人員將不定期對爆破作業隊進行抽查,如有不按規範要求違規操作的隊伍,經理部管理人員有權利、有必要責令該隊進行整改。若該隊不服從管理,視情節嚴重與否,輕者給予伍佰至壹仟元不等的罰款,對於重者處以同等的罰款並做停藥三天處理。

七、若因作業隊違規操作,導致我標段炸藥庫房被停用數日,因此造成的工程延誤及給其它施工班組帶來的一切損失等,均由該違規作業隊進行負責賠償。

八、本着對工程項目、施工作業隊及所有施工人員負責,望各施工隊伍負責人對此引起高度重視,嚴格管理,規範作業,對本作業隊不足的方面儘快進行整改。經理部與各施工隊伍間及時溝通、相互理解、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民爆物品這一方面的工作,確保我標段工程建設順利安全高效。

九、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 項目經理部 乙方: 施工隊/班組

代表:

年 月 日

民爆品安全補充協議 篇2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履行民爆設施及民爆物品使用安全事宜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

一、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內容:______________

三、項目開工及完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建設項目安全管理的原則:

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縣公安局有關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等、甲方、業主方、監理方下發的有關民爆設施及民爆物品使用規定、共同管理民爆物品使用的安全工作。

五、建設項目安全目標:

(一)、“八定”定採購、定車運、定人管、定人取、定人放、定人查、定量存、定量用;

(二)、“八不準”不準無關人員入庫、不準超量儲存、不準雷管炸藥混裝混運、不準私自留存、不準無證人員上崗、不準違章作業、不準轉借轉送和挪作他用、不準徇情辦理;

(三)、“四檢”月檢、周檢、日檢、次檢;

(四)、“四籤”籤批、籤領、簽發、簽收;

六、甲方責任

1.按照“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原則,由隧洞項目部安全部行使工程爆破器材庫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2.制定和發佈項目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原則。

3.按照隧洞工程施工總體規劃的要求,為安全、文明施工創造基礎條件與外部環境。

4.協助或組織對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5.組織制定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和措施,按期組織民爆安全檢查,檢查各項責任制度的落實情況,落實整改措施。督查項目部各管理層,履行民爆安全管理職責的情況,組織召開項目部安全工作會議及民爆安全管理專題會議。安全部部長樑-軍負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檢查監督制度,進行安全教育及時糾正違規使用、操作行為、跟蹤及涉爆人員,對爆炸物品的購買、運輸、保管、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四員”的上崗資格審查,特別嚴禁無證人員上崗、及代崗、換崗。

七、乙方責任

1.認真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之規定和項目部所制定的民爆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和管理,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若疏於監督、檢查和管理,致使違規使用、違規操作行為而導至各類事故發生的,將依照責任倒查制的規定,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2.負責民爆設施及物品管理的安全,接受國家勞動部門、公安機關、安全監察、監理單位和甲方安全部的監督管理。

3.項目部必須配備庫管員、安全員、爆破員。定期上報火工品需求量月計劃。

4.領用、運輸、使用、退庫爆炸物品時,必須按照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認真作好民爆物品領用、退庫登記記錄。

5.在使用爆炸物品時,必須依照規定領用、運輸、使用、退庫。不得私拿、私用、私藏、贈送、轉讓、轉借及買賣爆破器材。

6.爆破物品必須專人看護,嚴防丟失,被盜。如發生被盜或丟失,必須立即向項目部報告或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7.要認真做好編碼雷管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工業雷管編碼信息隨箱(盒)登記表》,建立健全編碼雷管的登記、回告制度。凡由於登記、造冊失誤導致民爆器材丟失,項目部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8.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從事爆破作業活動。

9.必須建立嚴格的領取、清退制度。當班剩餘爆破器材必須及時退庫。

10.由於乙方責任發生民爆設施及物品使用安全事故,導致地方相關部門追究的責任及經濟處罰,由乙方承擔;且甲方將給予乙方雙倍的經濟處罰。

11.乙方做出上述安排和措施仍不能免除其他有關民爆物品的條例、法律和規定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如因本協議發生糾紛,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九、合同有效期:此工程完工合同自動失效。

十、本合同正副本各兩份,雙方各執正副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民爆品安全補充協議 篇3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甲乙雙方就履行民爆設施及民爆物品使用安全事宜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

一、 工程項目名稱: 水電站擴機工程

二、工程項目內容:立井及出口調壓井石方爆破

三、項目開工及完工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建設項目安全管理的原則:

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阿勒泰地區民爆物品管理暫行規定》、《富藴縣人民政府民爆物品管理實施辦法》和《縣公安局有關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等、甲方、業主方、監理方下發的有關民爆設施及民爆物品使用規定、共同管理民爆物品使用的安全工作。

五、建設項目安全目標:

(一)、“八定” 定採購、定車運、定人管、定人取、定人放、定人查、定量存、定量用;

(二)、“八不準”不準無關人員入庫、不準超量儲存、不準雷管炸藥混裝混運、不準私自留存、不準無證人員上崗、不準違章作業、不準轉借轉送和挪作他用、不準徇情辦理;

(三)、“四檢”月檢、周檢、日檢、次檢;

(四)、“四籤”籤批、籤領、簽發、簽收;

六、甲方責任

1、按照“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原則,由隧洞項目部安全部行使工程爆破器材庫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2、制定和發佈項目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原則。

3、按照可可托海引水隧洞工程施工總體規劃的要求,為安全、文明施工創造基礎條件與外部環境。

4、協助或組織對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5、組織制定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和措施,按期組織民爆安全檢查,檢查各項責任制度的落實情況,落實整改措施。督查項目部各管理層,履行民爆安全管理職責的情況,組織召開項目部安全工作會議及民爆安全管理專題會議。安全部部長樑軍負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檢查監督制度,進行安全教育及時糾正違規使用、操作行為、跟蹤及涉爆人員,對爆炸物品的購買、運輸、保管、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四員”的上崗資格審查,特別嚴禁無證人員上崗、及代崗、換崗。

七、乙方責任

1、認真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阿勒泰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暫行規定》、《富藴縣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實施辦法》之規定和項目部所制定的民爆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和管理,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若疏於監督、檢查和管理,致使違規使用、違規操作行為而導至各類事故發生的,將依照責任倒查制的規定,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2、負責民爆設施及物品管理的安全,接受國家勞動部門、公安機關、安全監察、監理單位和甲方安全部的監督管理。

3、項目部必須配備庫管員、安全員、爆破員。定期上報火工品需求量月計劃。

4、領用、運輸、使用、退庫爆炸物品時,必須按照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認真作好民爆物品領用、退庫登記記錄。

5、在使用爆炸物品時,必須依照規定領用、運輸、使用、退庫。不得私拿、私用、私藏、贈送、轉讓、轉借及買賣爆破器材。

6、爆破物品必須專人看護,嚴防丟失,被盜。如發生被盜或丟失,必須立即向項目部報告或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7、要認真做好編碼雷管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工業雷管編碼信息隨箱(盒)登記表》,建立健全編碼雷管的登記、回告制度。凡由於登記、造冊失誤導致民爆器材丟失,項目部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8、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從事爆破作業活動。

9、必須建立嚴格的領取、清退制度。當班剩餘爆破器材必須及時退庫。

10、由於乙方責任發生民爆設施及物品使用安全事故,導致地方相關部門追究的責任及經濟處罰,由乙方承擔;且甲方將給予乙方雙倍的經濟處罰。

11、乙方做出上述安排和措施仍不能免除其他有關民爆物品的條例、法律和規定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如因本協議發生糾紛,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九、合同有效期:此工程完工合同自動失效。

十、本合同正副本各兩份,雙方各執正副本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