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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書合同

委託書是指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簽訂這個委託書需要注意幾點,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委託書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委託書合同
委託書合同範文一

委託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複印件附後)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複印件附後)

性 別: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委託________代理我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法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由我方負責執行,承擔責任。

授予代理權如下:

代理我方進行合同談判,商定合同內容,作為我方代理人在合同上簽字;

本委託書有效期限至____________止。

委託人:______

年 月 日

委託書合同範文二

今委託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為 的代理人,全權代表我司負責我司所生產大桶水桶身廣告業務,我司對代理人依法辦理的事宜均承擔法律責任。

委託書自簽訂之日起,截止20xx年12月31日,為避免重複,我司承諾在此期間,未經代理人同意情況下,不再委託或安排第二方辦理此項業務,否則代理人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代理人承諾,以月為單位,辦理廣告所獲得收入,除去運營成本等必要開支外,所獲盈餘支付一半與我司作為租金,具體金額以發票和廣告發布合同金額為準,否則委託書自動失效! 此委託書一式兩份,亦為租賃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

委託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簽章):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書合同範文三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現甲方因經營需要,委託乙方進行會計代賬。乙方為武漢市工商局、武漢市財政局核准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正規公司,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本着誠實信用、平等合作的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時間及業務範圍:

(1)乙方接受委託為甲方代賬,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為便於賬本的銜接與完整,合同最短期限暫定為一年)

(2)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1、建賬;2、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簿);3、財務管理諮詢;4、税務登記;5、國、地税報到;6、銀行交税;7、出具財務税務報表;8、地税報税;9、國税報税;10、代表甲方參加各種税務會議;11、協助甲方接受税務檢查;12、協助甲方公司年檢;13、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健全規範賬目;14、承辦其他委託服務。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及時為乙方代理記帳、代理納税申報服務提供所需的各種真實的原始資料,包括:開出的發票入帳聯、開進發票的抵扣聯、發票聯、銀行對帳單、支票頭、貸記憑證、銀行進帳單、電匯單、現金收支發票等各種單據。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果由於甲方提供資料不全、不實而導致工商、税務處罰,由甲方負責。

(2)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並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據相核對,支持乙方人員對其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驗收和操作。

(3)及時準確將收到税務部門的信函、電話等內容轉交(傳達)給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員參加。如傳達不到位,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按本協定先付費後代理方式及時足額交納代理服務費。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及武漢市各項税收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保證帳務處理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

(2)按有關財務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用電腦財務軟件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並做好原始憑證的裝訂、代理納税申報,同時向税務機關報送財務報表。

(3)在執業過程中,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相關資料並嚴加保密甲方的商業祕密。

(4)代理記帳、代理納税申報服務的資料年度終了後全部交於甲方保管。

四、收費及收費方式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甲方以現金或支票的方式付清約定期限的代理費用;

(2)本次協定按收費標準執行,每月標準 元,按每季度□、半年□、全年□,收費 元。

(3) 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 元/年的帳簿、帳冊、報表、憑證、財務軟件費、税務彙算清繳材料等財務會計用品費用。

(4)上門取送票據交通費: 元/年(按距離遠近,雙方協商)。

(5) 如代理記帳、代理納税申報服務中,因甲方業務擴大,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增大,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增加代理費用。

五、其他約定事宜

六、其他事項

(1)自簽約之日,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合同期滿日,無論是否繼續簽合同,都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出現不可預見情況,影響工作完成,需變更約定事項的,事先須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

(4)本約定書有限期自簽定之日起至本約定事項全部完成日為止。本約定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聯繫人: 聯繫人:劉會計,

地 址:

電 話:

地 址:區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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