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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施工合同(精選22篇)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最新版施工合同(精選22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總長度____________公里)施工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承包該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實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備材料,乙方只負責施工。

二、承包費用:____________元/m。

三、支付方式:施工隊進場預付______元,5天后再付______元,經驗收合格後付______元,剩餘款項待工程款撥付後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工期:乙方應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全部施工任務。

五、其他約定:

1、乙方自行準備工具、聘請人員,自行負責施工安全,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質量不合格行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材料損失、人工損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工傷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2、乙方不得浪費、挪用甲方的材料,否則按______元/次予以處罰,並需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全部施工任務,每延期一天按照______元/天予以處罰。

4、水電由甲方負責、

5、保修期內乙方應該及時負責為甲方免費維修。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xx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上海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1.3 承包範圍: 。

1.4 承包內容: 。

1.5 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餘項目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對業主的所有承諾及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乾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係。

第二條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後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於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個日曆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

天,按本工程總價的 計算,按天累計。

2.4 如遇不可抗力影響,經甲方同意並報業主書面簽字蓋章認可後,可考慮工期延長。

2.5 發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責任積極組織搶補措施並相應調整計

劃,盡一切可能保證工期。

2.6 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均不得延長工期和要求增加費用,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7 對不可抗力的解釋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包括對不可抗力的處理辦法。同時進一步明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費用損失,除業主明確承擔的部分外,其餘部分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質量

3.1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

3.2 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為 。

3.3 乙方必須嚴格按經設計院、業主認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説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

3.4 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的質量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過程中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對乙方的罰款通知,須説明罰款理由並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並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第四條 環境安全標化

4.1 本工程乙方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認證並達到 標準要求,並承擔安全貫標、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4.2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安全標化標準,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全由乙方全額承擔。且乙方願意接受達不到安全標化標準的甲方罰款,罰款金額為總結算金額的 %,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也由乙方全額承擔。

4.3 乙方應識別施工過程中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並採取措施對其進行控制,防止環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

4.4 乙方嚴格執行jgj59-99、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80-91高空作業、dbj08-903-98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等各級政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對安全和標化管理的有關要求,並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對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相關費用。

4.5 乙方應編制現場臨時用電施工方案,腳手架搭設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專項施工方案,經甲方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4.6 乙方必須根據施工規範搭設和配置各種安全設施和安全勞防用品,應在甲方允許的供應商中採購上述物資,且必須加強進場驗收和搭設後的使用前驗收。

4.7 乙方應對乙方的施工人員及乙方的專業分包施工隊伍進行分部分項和專項安全交底。

4.8 在施工期間,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統一按甲方提供的服裝着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4.9 乙方應派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持雙證(建委、安監局)協助甲方作好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施工過程中做好班組上崗記錄工作。

4.10 發生安全或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監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排除事故或搶救人員提供幫助。

4.11 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進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甲方將根據管理制度的規定,在巡查過程中如發現問題將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罰款通知,甲方須説明罰款理由並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並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4.12 雙方約定工地保安人員由甲方提供,每個崗點安排四名保安人員,保安人員的工資及技防設施費用由乙方分攤。

第五條 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暫定為人民幣 元整。

5.2 本工程計價方式為: 。

5.3 上述計價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 如本工程計價方式含税金,則由甲方實施代扣代繳。

5.5 本工程結算由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8天內編制完畢,並遞交甲方進行結算審核,審核無誤後由甲方提交業主單位,經業主及審計單位確認後形成正式的工程結算書作為價款結算的依據。

第六條 圖紙及工程資料

6.1 甲方應在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及有關地質水

文資料和地下管線圖等工程資料 套,並進行設計交底。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由乙方自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6.2 甲方負責提供歸檔資料樣本及歸檔資料編制要求。

6.3 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後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乙方施工範圍內的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圖紙 套,竣工原圖由 方提供。編制要求按上海市建委、市檔案局,市政局和甲方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同時滿足 合同標段竣工資料的編制要求,費用由乙方自理。竣工資料編制保證金為本分包合同造價的 %,竣工資料和竣工圖提交每推遲一個月扣除保證金 %,依次類推,扣完為止。

6.4 乙方竣工資料的編制應與工程進度同步進行,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 由甲方供應的材料品種和單價有:

?

7.2 甲方在提供甲供材料前,乙方應出具乙方單位收料確認章和收料責任人的書面證明。

7.3 甲方供應的材料,乙方應派收料責任人接料、清點、驗收,經甲、乙雙方確認後由乙方收料責任人在送料單位送料單據上籤認規格、數量並加蓋收料章,乙方妥善保管並承擔相應保管職責。乙方必須在原材料接收後,在甲方試驗工程師的協調下,對原材料按規定進行復試,複試合格後方可使用。所發生的相關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7.4 乙方要料計劃及數量須按甲方要求每月 日按時上報,該計劃及數量經甲方審核後,由甲方按已審核的計劃及數量供料。

7.5 甲方供應的主要材料,乙方每月 日與供貨單位和甲方核對一次數量、規格及金額,經核對無誤後填制《甲供材料月度供料彙總表》並由乙方簽字蓋章,否則當月甲供料數量以甲方調撥單為準。

7.6 按圖示數量超用部分的甲供料,如供料當月的市場價高於合同甲供料單價,超用部分按供料當月的市場價在結算時扣除;反之則按甲供料單價在結算時扣除。

7.7 上述甲供材料以外的材料可由乙方供應,單價由乙方與供應商洽談確定。但所選的供應商必須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錄內,並符合國家和政府的備案證和許可證制度,且應事先收集該供應商的相關資料(經營執照、產品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明、質量保證書、產品防偽標誌、複試報告和備用證等),報甲方審核批准後方可實施採購。由於材料質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8 國家和政府明確需進交易的材料還必須辦理交易。(附表《建設工程材料驗證、交易種類(範圍)》)

附表:建設工程材料驗證、交易種類(範圍)

序號

產 品

備案證明防偽複印件

許可證複印件

進場交易

1

商品混凝土

2

混凝土砌塊

(含混凝土多孔磚)

3

水泥

4

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給水管、電工套管等)

5

防水塗料

6

商品粉煤灰

7

砂石料

8

燒結磚

9

內外牆塗料

10

門窗

11

防水卷材

12

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

13

粒化高爐礦渣粉

14

商品砂漿

15

混凝土外加劑

16

混凝土泵送劑

17

預製混凝土構件

18

牆面板

19

夾層玻璃

20

鋼化玻璃

21

建築飾面石材

22

複合地板

23

人造板(飾面人造板)

24

膠粘劑

25

門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26

鋁合金建築型材

27

建築幕牆

28

瀝青混凝土

29

三渣混合料

★ 表示已發證產品 ☆ 表示已列入計劃目前尚未發證產品 ◆ 表示應進場進行交易的產品

查詢已辦理《備案證明》的生產企業,可登錄上海市建築材料質量監督站網站。

網址:

第八條 預付款擔保及履約擔保

8.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對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乙方履行合同進行擔保,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供預付款銀行擔保、分包履約擔保書。

8.1.1 預付款銀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與預付款同等金額即 萬元的預付款銀行保函給甲方,預付款銀行保函的期限為從預付款支付前開始到預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為止。

8.1.2 履約保函:在合同簽訂後 天內,並在第一筆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額的 %計 萬元的銀行保函給甲方,履約保函期限從本合同內容開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規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

8.1.3 提交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約後 天內,乙方須提交合

同金額的 %的履約保證金 萬元於甲方的指定銀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返回保證金。

8.1.4 分包工程款抵衝履約保證金:從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開始,扣合同總價的 %工程款 萬元作為履約保證,扣款期數從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開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結束,共分 期扣完,並必須在分包工作量達到50%合同總價前暫扣完畢,等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開始釋放暫扣工程款部分。

8.1.5 履約擔保的其他約定方式: 。

8.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合同全部義務(除保修義

務外)或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損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質量、工期、安全標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罰款和承擔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業主方)的罰款外,還同意將該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及賠償之費用。

第九條 工程款的支付

9.1 工程款支付方式:月度工程進度款隔月支付。乙方每月 日將當月實際完成工作量上報甲方審核,核定後的工作量作為付款依據。

9.2 月度實際付款計算公式為:甲方審核工作量×(1-下浮率 %)-履約保證金 %-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 %-缺陷責任期的質量保脩金 %-竣工資料編制保證金 %-甲供材料-甲方其他代付款和各類罰款。

9.3 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竣工結算後預留工程保脩金 %,待工程保修期滿及業主將保脩金餘額返還後 天內,甲方與乙方結清保脩金。在保修期內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內容不能得到及時響應,則甲方有權使用工程保脩金對本工程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維修,如工程保脩金尚不足於承擔全部維修費用的,乙方承諾不足部分繼續由乙方承擔。

9.4 在合同簽約時,乙方對本工程的資金情況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業主資金到位情況給予工程款的支付,並共同承擔資金風險。當業主工程款暫不到位時,乙方不得因此延誤工期,並應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催討工程款;同時,因業主不及時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為造成甲方不能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承諾決不向甲方追究責任和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10.1 甲方任命 同志為甲方駐工地代表(甲方代表)。

10.2 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權力和承擔甲方的全部職責;乙方應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範圍內所發出的工程指令,均應視為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10.3 甲方代表發出指令,以《工程聯繫單》形式送達乙方,乙方應予以執行。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8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作出執行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以執行。

10.4 甲方代表有權對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職責的乙方管理人員提出更換要求,但應出示書面通知,且具備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的一週內替換人員要到崗就位。

10.5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約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提前一週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10.6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時對進場人員進行總交底,交底的內容為:

a)本工程的質量目標、環境安全文明施工目標、其他創建目標;

b)涉及到甲方的現場施工的相關管理制度(如一體化管理體系的要求等);

c)與本工程施工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和技術標準、規範要求;

d)本工程的關鍵工序、特殊過程、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總合同有關主要條款。

10.7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前,組織對乙方隊伍人員資質、機械設備、週轉設備和計量設備進行驗證、驗收,並做好相應台帳。

10.8甲方代表應負責施工現場內各分包作業單位之間的工程協調,便於乙方的正常施工。

10.9 甲方代表應指導、督促乙方按甲方對現場管理的各項標準

組織施工,全面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指導、督促乙方執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規定的工程項目主要資料歸檔要求、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要求、現場安全文明標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標準。

第十一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11.1 乙方任命 同志為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代表);另委派 同志負責現場施工, 同志負責工程施工質量, 同志負責工程施工安全, 同志負責施工技術, 同志負責預結算工作。

11.2 上述乙方代表行使乙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範圍內所發出的書面資料,均以視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11.3 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員易人,乙方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工作

12.1 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經監理複核後的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

12.2 甲方負責提供水源、電源,根據工程實際情況交付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12.3 甲方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業主進行各類施工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並做好會議記錄。

12.4 開工(施工)前甲方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審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

12.5 及時傳達上級單位和業主的有關指令、要求。

12.6 甲方提供工程總進度計劃及提出具體的節點進度要求。

12.7 協助乙方向業主辦理乙方提出合理的工程簽證。

12.8 當乙方在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不能滿足甲

方已明確要求,而乙方又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工期完成,無力按質量、安全、文明等標準返修或改進者,甲方有權責成乙方停止施工直至退場,並由甲方另行組織隊伍進行施工。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 乙方工作

13.1 乙方辦理臨時土地佔用手續,清理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物等工作,使施工場區具備施工條件,並在施工中繼續承擔以上事項處理的責任。

13.2 乙方負責辦理施工所需水電源、電訊線路的申請。水電源由甲方提供,安裝計量表頭後供乙方使用,並將水電從施工場地外部接駁至施工現場,水電費由乙方負擔。現場水電管線佈置須符合甲方施工部署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費用由乙方自理。

13.3 乙方按甲方施工大綱的要求,開通施工現場便道與城鄉公共道路,保證下水管道通道的暢通,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確保施工期間的暢通,並承擔相應費用。

13.4 乙方按甲方施工大綱要求,組建施工所必須的生產基地和辦公基地,並符合上海建工集團及市政局的要求,並承擔相應費用。

13.5 乙方負責承擔施工場地及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並承擔保護費用,如發生損壞,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13.6 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文明施工的交底會議。

13.7 乙方應在開工前7天內,提交4份符合監理工程師要求的工程進度計劃,以及完成該計劃而採用的實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説明。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經甲方批准,並構成合同的一部分。對擅自改變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全由乙方全額承擔。但甲方批准施工組織設計不能免除乙方承擔施工的責任。乙方並應在分階段工程施工前14天按甲方平衡後的要求向甲方申報分階段施工進度計劃,以後每月 日向甲方提供下月度的施工進度計劃、材料及勞動力計劃。每週四向甲方提供下週的施工計劃,每月 日向甲方提供當月完成實物量的驗工月報。

13.8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之前,必須先向甲方指派的現場專管人員遞交本施工隊伍資質“三證”複印件及安排進場人員的花名冊、身份證、就業證、暫住證、上崗資格證、特殊工種(電工、機操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車司機、吊車指揮等)操作證等複印件,並按規定及時辦理健康證及隊伍進場開工報告等手續。

13.9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工程需要變動生產人員,必須事先得到甲方專管人員的同意,並補交變動人員花名冊及有關證件複印件。

13.10 乙方用工必須遵守上海政府有關規定,乙方的現場操

作人員不得使用不滿18週歲未成年工及55週歲以上老年工,由於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質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責任。

13.11 乙方施工隊伍應組建相應的工會組織,進場後一個月內

應明確項目工會負責人,並及時報甲方項目工會組織員,參加工地工會聯席會議。

13.12 乙方須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須明確勞動報酬等內容,勞動報酬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保障線,並嚴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額支付工資等勞動報酬;對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須優先用於支付工人勞動報酬。乙方施工人員包括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每月須定時上報工地工會聯席會議。

13.13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在民工宿舍內應配備電扇等防暑降温設備、工人須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如鋼筋工手套、電焊工服裝、電焊工眼鏡、電工絕緣鞋等)。

13.14乙方應按時交納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如甲方代乙方交納該費用的,乙方同意該費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3.15 甲方供應的材料、乙方要料計劃及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和要求可按合同第七條執行,或由雙方另行簽訂材料、設備採購供應協議書明確。

13.16 在施工中,如乙方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向甲方通報並以書面形式詳細報告,一般事故應在1天內將詳細情況報告甲方,並承擔事故責任及相關費用。

13.17 乙方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環保等管理的規定。因乙方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13.18 乙方應做好對工地內的材料、設備、設施等的防火、防盜、保護工作。

13.19 乙方應按規定對水準點引測、軸線標高、預留洞、預埋件位置、沉降點觀測、皮數杆設置等進行技術複核。

13.20 乙方應遵守標化工地、文明施工規定(上海市政局標準化規定),按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jgj59-99標準安排好施工現場的機械、材料堆放、設施佈置,使施工現場達到市建委及市政局規定的文明施工的要求,並在工程竣工交付前按要求對施工範圍進行清理、退場。

13.21 在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須負責已完工程的產品(包括業主指定分包部分產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的損壞,乙方負責予以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

13.22 施工現場,乙方必須按要求配置在數量及規格上滿足工程需要的檢測儀器及試驗設備,並設置標準試驗室及養護室,各類檢測儀器及試驗設備進場前向甲方報驗,並將進場報審表交付甲方和監理審核。

13.23 乙方應按規定製作混凝土試塊、砂漿試塊,正確養護,按時送試,對需送試驗的過程產品(如鋼筋焊接件等)應及時送試。

13.24 乙方進場的各種機械設備、週轉設備材料、腳手架設施、工地用各類表箱必須要滿足政府有關法規或規定的要求,還須要滿足甲方和監理的管理要求。並在進場前須向甲方報驗,將機械設備、週轉設備材料、腳手架設施、工地用各類表箱的進場報審表和驗收合格證交付甲方和監理審核。對不滿足上述報審報驗的機械、設備、物資和設施,甲方有權提出整改、更換直至清退指令,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整改、更換、清退費用由乙方承擔。設備標誌必須是甲方全稱。

13.25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統一着裝,所需工作衣帽由甲方統一定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13.26 工程保險由甲方統一辦理,費用從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3.27 交通設施配合要按交通管理的要求佈置各類交通警示標誌,保持道路暢通,費用由乙方承擔。

13.28 乙方有責任根據交底的施工圖紙和文件,及時發現並提出施工圖和文件的遺漏或不一致之處,否則乙方應對上述原因引起的任何返工自行負責。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應承擔所產生的相關經濟支出,並賠償甲方所受損失。

13.29 由於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部門以及違反業主、監理、甲方的各項規定,連帶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包括內部罰款)乙方應給予賠償,賠償金額為甲方的實際損失的120%的費用。

13.30 乙方在本工程履約中對甲方負完全責任,同時對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約負連帶責任,在任何情況下,這種連帶責任不會被免除。

13.31 乙方的要求、請求或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蓋章及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後生效。13.32 乙方人員,凡監理或業主或甲方按下述規定提出,經甲方代表確認同意,則必須在24小時內調離本工程範圍,否則每人次乙方支付違約金500元;同時,乙方應在3天內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員代替上述調離的任何人員。

① 甲方有證據確認無法勝任工作者,包括: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及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負有責任的施工人員、不熟悉本專業工作的施工人員等;

② 不能積極配合監理、業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違反甲方工地現場管理規定者;

④ 無證上崗者(適用於按規定必須有上崗證);

⑤ 與乙方進場人員花名冊不符者;

⑥ 與本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

13.33 根據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工程建設有關專業分包/材料採購必須進當地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辦理交易手續並付清相應的費用。乙方須委託甲方與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直接簽訂交易合同辦理交易憑證手續,以及乙方需直接委託甲方實施採購(如鋼材、商品砼)和發包的,每委託甲方簽訂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須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書面委託申請報告,經甲方批准後甲方直接與分包商/供應商簽訂交易合同並辦理交易憑證。乙方承諾但不限於如下內容:

根據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由甲方代付的與該合同發生的相關

的一切費用(如交易費、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擔;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並從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後,再由甲方支付給專業分包商/供應商。

③每次專業分包商/供應商提出付款要求後,乙方須先認真複核應付金額數後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經甲方複核後甲方給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給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損失情況均由乙方承擔。

④甲方與該交易合同所發生的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為乙方所有

的權利和義務,甲方與與分包商/供應商直接簽訂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對該合同的責任。

⑤該交易合同的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違約和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和疏忽。

⑥該交易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導致甲方受到處罰以及甲方的聲譽、品牌、形象受到損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無形的損失全由乙方承擔;

⑦該交易合同最終結算價由乙方與合同的另一方決算,甲方憑乙方提供的該合同的最終決算書原件按合同規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結算,或故意拖延結算時間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與該合同的另一方進行決算,乙方承諾承認該決算的結果。

13.34 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好施工噪聲、揚塵對周圍環境影響,遵照甲方現行的一體化管理體系程序文件規定組織施工,並承擔對乙方職工的教育責任,實現施工範圍內的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達到規定要求。並承擔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13.35 乙方在工程建設中採用不正當的手段拉攏甲方人員,損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清退出場,乙方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甲方損失。

13.36 合同規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會議紀要約定內容以及設計變更等),如乙方拒絕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單位完成,所發生的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以120%額扣回,影響工期的責任仍由乙方負責。

13.37 乙方對自身施工現場兩瓶倉庫、材料間、經理室等重點要害部位必須安裝技術防範設施,該設施必須由甲方認可的專業隊伍負責安裝、維修和保養,費用由乙方承擔。

13.38 乙方對施工現場應配備足量的消防設施,制定消防應急預案,落實消防責任制,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第十四條 設計變更及索償

14.1 甲方有權發出指示要求作出設計變更或修改,乙方不能擅自作設計變更或修改。如甲方要求的變更或修改遲後而導致乙方損失的,乙方須在甲方發出書面要求後14天內書面呈交甲方審核,逾期提出或遲交的索償將不獲考慮。

14.2 索償的計算資料必須包括套用單價的詳細分析,如有關項目與原合同項目相同或相似的,則按原合同單價計算;若出現索償項目在原合同內無相關項目單價套用時,則該索償項目的單價按照乙方承諾書中約定的原則計算。

第十五條 工程驗收及保修

15.1 工程施工質量的評定按cjj2-90《市政橋樑工程質量檢驗

評定標準》、上海市頒發的相關質量評定標準、市政工程驗收規範和設計要求。

15.2 工程具備覆蓋條件或達到合同約定的分部、分項驗收要求,乙方自檢合格後,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組織驗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質量評定表等內容、以及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整改重新驗收。

15.3 嚴格執行隱蔽工程質量驗收制度,即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有關人員、施工現場監理人員的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15.4 竣工日期為乙方完成所有合同工程內容,並經甲方、業主、監理等各方驗收通過簽字的日期。承包內容中任何一項分部分項工程未完工或經各方組織的驗收,經整改後評定仍未通過的延誤,均視為工期延誤。

15.5 保修期限:自整體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 年。

15.6 在保修期限內,乙方對施工質量問題負責維修。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書後7天內派人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保修期限內非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或業主支付費用。

第十六條 保險及保證金

16.1 乙方須對參與本工程的所有職工進行綜合保險,每月 日前提交職工名冊,由甲方統一辦理綜合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每月工程款中扣除。有關本工程進行期間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費用均在綜合保險中支付,乙方須保障甲方免負該等責任。

16.2 合同簽訂後,乙方須在1個月內提供合同總價 %的《履約保證金》、 %《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 %《缺陷質任期的質保金》、 %《竣工資料編制保證金》給甲方,否則以第9.2條的方式在月度工程款中抵扣。其中《履約保證金》和《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有效期限至合同內容全部完成後結束。

第十七條 工程停建和緩建

工程停建和緩建約定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包括對工程停建和緩建的解釋及相應的處理辦法。同時,進一步明確因工程停建和緩建造成的損失,除業主明確承擔的部分外,其他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八條 總承包合同終止

18.1 總承包合同終止:如總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規定完全履行其義務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終止,則總承包方應在此後的任何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終止分包合同所規定的僱傭關係,分包方必須無條件接受。此時,分包方應儘快從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機械和設備財產並撤離其人員。

18.2 總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終止引起分包方的僱傭關係一旦終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條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權獲得按照分包合同內所列的費率或價格計算合同終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項(該價款或款項至今為止未得到總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總承包方根據本項規定向分包方支付該款項的義務僅在總承包方收到總承包合同項下有關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後生效。

18.3 如由於分包方違反分包合同而導致業主終止總承包合同,那麼前述18.2條有關付款的規定不適用,且分包方須賠償由於自身違反分包合同導致總承包合同終止而引起的總承包單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單位的損失。

第十九條 分包合同生效與終止

19.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業主使用、結算完畢、甲方支付完畢(不包括保脩金)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19.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屬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①乙方擅自將本工程項目進行轉包或將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進行分包。

②工期延誤或施工質量達不到規範要求或出現重大質量事故,而乙方又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無力按質量標準返修者。

③乙方由於非甲方或業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全面履行合同的行為。

④乙方沒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組織體系,進入現場的項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擔合同約定的承包內容,甲方的聲譽面臨嚴重威脅。

⑤乙方已無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約,尤其是甲方對業主的承諾面臨不能兑現。

⑥乙方有損害甲方聲譽的嚴重行為,如發生嚴重質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員不服從甲方的管理並嚴重危及甲方的品牌聲譽。

19.3發生上述19.2款情形時,甲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進入本工程的人員、物資、設備應在48小時內撤離施工現場,且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追索違約賠償的權利。

第二十條 附則

20.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並應形成書面補充合同,才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20.2 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

能達成一致的,向合同簽約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20.3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正本 份,副本 份。

20.4 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產協議書》(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協議書》(附件二)

③《工程建設項目廉政責任書》(附件三)

合同簽訂單位: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xx公司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

家政服務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

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河提建設施工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1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20__年08月01日起至20__年07月31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止,期限為天。

2、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

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期限為___天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用工之日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在公章名稱工作地點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

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並達到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1種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__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三通一平,場地須保證樁機作業的條件及順利進出場。

2、乙周邊關係的處理及因樁機施工造成的周邊居民的.損壞由甲方處理,乙方概不負責.

3、派施工員一名參與現場質量管理及數量簽證,並負責放樣及抽鑑工作。

4、施壓由甲方負責,協調各相關單位之間和周邊的關係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根據地質資料及現場出現異常,應及時通知監理及甲方等待處理。

2 、施工作業時聽從甲方指揮,按時填寫記錄,並保證施工安全。

3、乙方工程完工後,負責向申方提供現場打樁記錄。

三、工程款的支付

1、此工程為包工包料,打樁單價PHC-300×75A樁,單價為 元/米,如需配送8米以下(含8米)短樁,按實際配置的短樁工程量加10%的短樁費,此單價不含樁尖,不含税,不開發票。

2、如需送樁,只計取送樁費30元/米計算。

3、冒樁計算:如超過1米,歸乙方負責。如未超過,則由甲方負責。

4、進場付10萬元,打完20__米付清80%,樁打完全部付清。

5、樁基驗收的檢測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協助施壓、測壓。

6、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地停工,超過三天,則由甲方負責工人的生活費和工資500元/天。

四、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的糾紛,雙方可通過協商或協調解決,協商或協調不成的,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字)

電話:

乙方: (簽字)

電話:

日期: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為確保宰能村扣香公路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路建設路線及工期要求:

1、公路建設路線為宰勇大寨至扣香自然寨。

2、工期要求是--年3月10日至--年12月30日。

二、公路建設的內容:

公路路基開挖工程。

三、公路建設技術要求:

1、土石方開挖有效路基直線段為4.5米,彎道地段為6.1米;每公里設置4個錯車道,錯車道有效寬度為6.1米。

2、線型要求滿足行車順適,特殊地段最大縱坡不得大於10%,縱坡長度不得大於80米,彎道最小半徑不得小於15米。

3、土質邊坡按1:0.5-1:0.75,堅石邊坡按1:0.2,軟石邊坡按1:0.3的標準進行開挖。

四、工程驗收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全部完成公路路基開挖工程後,由鄉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

2、工程承包經費為每公里2.75萬元,乙方進場並完成500米的路基開挖後,甲方再按工程進度工程款的30%預付給乙方作工程建設費用;整個工程按時按按量完工,經鄉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施工安全責任: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妥善處理好施工安全措施,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乙方無論任何時候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六、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公路建設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技術要求一次開挖到位,未完成整條線路的工程或不按合同工期完工的,甲方拒絕支付費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必須搞好公路經過的山林田土、房屋、墳墓等的協調和搬遷工作,如因未搞好協調和搬遷造成乙方工程誤工的,從第3天算起,每天按1000元計支付乙方的誤工費。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的機械燃油由乙方自行負責運輸。

4、甲方必須派員協助乙方進行施工。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人民政府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代表: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和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包樁基施工工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協議項下的規定嚴格執行,確保工程的順利完工。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廣東省汕頭市馬浦鎮1#高架橋樁基工程

2、工程基本情況:樁基總量1500根,孔深35m至60m,工程單價280元/m。

二、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本施工工程所需的吊車、下籠、三通一平,並應當提供施工工人住房,本施工工程水、電費由甲方負責。

2、合同簽訂後,乙方應該儘快組織機械設備進場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而遲遲不能進場施工,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甲方應該在乙方機械設備進場後5日內提供好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所規定的內容,超過5日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甲方應該為乙方的施工提供良好條件,包括工作面、徵地等,保證乙方按照正常的工期進行施工,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暫停或者不能施工等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保證按照相關的質量標準進行施工,保證工程的施工質量,如甲方認為乙方的工程施工質量不合格,其應該向乙方提供標準的工程質量報告,否則即視為工程施工質量合格。

6、如工程出現施工質量問題,乙方有義務組織修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7、合同簽訂後,如因工程施工難度增加、質量標準提高等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成本增加的,增加部分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工程結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的1日至3日向乙方支付上月工程總量80%的工程款,結算依據為上月工程總量和本合同第一條第2款規定的工程單價,否則甲方應該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本工程全部竣工完成後3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餘下的工程款,否則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第3款、第4款的規定,應該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工程款%的違約金,如甲方繼續違約,致使乙方無法施工的,甲方在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後,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的,應向乙方承擔該月施工工程款%的違約金,累計數月未結算的,總違約金由各月違約金相加計算,超過3個月未按照要求結算工程款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2款的規定,應向乙方承擔未結算工程款%的違約金,並同時向乙方承擔同期銀行貸款利率4倍的利息。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規定的,應向甲方承擔合同總額%的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7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A區一期1#~6#樓、20#樓、8#樓、9#樓、26號樓圓弧窗,窗台板做防水。

工程地點:路交叉口

工程內容:窗台板做防水。

二、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工程量以實際施工為準。施工工藝為:

1、底層縫隙用堵漏材料塗刷一層。

2、A用防紫外線的防水塗膜塗刷一遍

B附加層一遍(起到抗拉強度的作用) C再次塗刷防紫外線的防水塗膜二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時間: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

四、暫定價:單價按延長米計算,每一延長米34元,定總價17萬元,結算按實際工程量計算。

五、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不是人為破壞,乙方包修一年,從窗框、空調板、牆面磚、小陽台漏水與本次維修無關,如需要維修另行計費。

六、付款方式和結算方式

防水工程完工後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總額的95%,預留5%的保證金,保修期滿後一週內付清,並開具正式的發票。

七、設備採購及設備安裝要求

1、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應滿足驗收的要求。

2、承包人負責自身安全及第三人安全,承包人,產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和甲方無關,乙方應遵守發包人制定的施工現場管理辦法,並與其它工種配合施工。對承包人在現場存在破壞、損壞、偷盜等行為時,發包人有權按現場管理制度處罰。

3、甲方應協調承包方的用水、用電、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八、驗收標準、方法:保證窗台沒有開裂、漏水現象產生。

九、保修期:保修期一年。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承包人在合同簽字後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或放棄合,承包人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扣罰承包人已完工程量的5%的工程造價。因發包方原因延遲開工,工期順延。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解決地為xx市xx區人民法院。

甲方簽字:負責人:年 月日

乙方簽字:負責人: 年 月 日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研究,甲方同意將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外牆

2、工程內容:

3、工程地點:

第二條:工程工期

按效果圖施工,包括教學樓及樓梯外牆塗料、廁所內外牆塗料等裝飾裝修全部工程,保證竣工驗收。

工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三條: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資料、包施工材料、生活費、住宿自理。施工所有工具、用具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本工程的工期、質量、安全等全部責任和風險。

第四條、承包單價

合同綜合單價:外牆xx元/㎡綜合單價(以實際外牆裝修面積為準);

第五條、工程質量標準

1、本工程整體施工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範規定及甲方施工技術交底的要求,如驗收不合格,必須無條件返工,損失由乙方承擔。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規範,顏色選用按設計圖紙為依據,材料選用市場一線品牌,如等。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高度注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及時清理落地灰,做到工完場清,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如乙方不按要求清理,甲方有權安排其它班組人員清理,人工工資按200元/日扣除。

4、服從甲方的安全、文明生產的統一管理。服從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不文明行為和盜搶事件的發生,如果發生則按甲方的處罰制度嚴格執行。

5、自身施工作業面、材料堆放地及堆放地至工作面通道內的文明施工,必修做到工完場清。

6、乙方應認真按照圖紙、施工質量檢驗標準、規範以及甲方技術交底、工程部要求、地方驗收標準和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組織施工,並對工程的施工技術、質量標準、工期進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全面負責,確保各項指標的.實現。

第六條、結算方式

竣工驗收後x個月內付清,由乙方開具正規發票報賬,税費由乙方自理。

第七條、雙方責任

1、甲方每月向乙方下達施工作業計劃,並督促其進度計劃如期完成。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質量安全監督,對違反管理制度、擾亂現場施工秩序,經教育不改者,甲方有權勒令乙方予以辭退。

3、乙方施工所用工具全部自理。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

5、乙方因自身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工料損失概由乙方承擔,延誤工期的損失亦由乙方承擔並擔負違約責任。

6、乙方保證不可僱用童工、年老體弱、負案人員、違法違紀人員,如有發現,立即清出現場。

7、乙方必須為進場的有關人員辦理第三方高空作業保險及意外傷害險,費用由甲方負擔。__________第八條、其它

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部門調解,和解與調解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規定與本合同一樣具備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結清尾款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將成都酒翁酒業有限公司白酒生產基地一期工程的屋面防水(天溝、衞生間等)分項工程承包給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並遵循自願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成都酒翁酒業有限公司白酒生產基地建設項目防水工程

二、工程地點:邛崍市卧龍鎮酒源大道30、32號

三、承包施工範圍:屋面防水分項工程(包工完成整體工程),按雙方預先測量確認屋面施工面積進行施工。

四、工程內容、施工單價及金額、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內容:清掃基層;刷冷底子油;細部處理;燒熔化滿粘貼卷材;蓄水試驗無滲漏等內容。

2、工程價格及金額:

(1)施工費、輔料費(不含冷底子油)及管理費按?元/㎡計算(按實際施工面積計算);

(2)一期工程施工面積約4萬㎡,折算金額約?萬元。

3、工程量以實施工面積計算.

4、工程款的支付:按工程進度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每月按實際施工量的80 %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結束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到總工程款的95 % ;剩餘5 %的工程款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限達到後無任何質量問題即支付質保金。

5、如需乙方開據建安發票,税率按%計算。

五、施工期限:按一般防水施工進度進行正常施工,進度由甲乙雙方根據現場實

六、防水卷材質量和施工質量要求:

1、防水卷材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卷材及冷底子油,並有出廠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抽檢合格。

2、施工質量要求:屋面防水要求達到GB50207-20__規範要求,地下防水達到GB50208-20規範要求,必須嚴格按屋面卷材防水施工操作程序要求施工。泛水部分(包括排水、排氣、女兒牆根部等)處理的卷材必須上翻足夠尺寸(見施工圖紙要求)。卷材鋪設搭接寬度要足夠、嚴密、滿足國家防水施工規範要求;火烤熔化恰當,不得有漏烤和燒焦現象出現。防水層必須滿粘、並粘接牢固,接縫密實,四周及管道、下水口等周圍應密封嚴實,在24小時蓄水條件下無滲漏現象出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國家規範的搭接率不低於10%,搭接和損耗率不得超過15%,超出部分材料消耗由乙方承擔。

3、質保期限: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年限(五年)承擔保修責任。在保修期內因乙方施工質量出現問題由乙方免費保修,若非施工質量因素(如甲方在防水層上安裝、打洞、接管等)出現滲漏,乙方不承擔保修責任,但可協助甲方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在保修期間,發生任何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24小時內進行維修,否則甲方有權自行修復,所產生的費用(費用金額無需乙方同意,以甲方確認的為準)甲方有權直接在乙方工程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索。

七、安全文明施工:

1、甲、乙雙方認真的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法律、法規及建設部、成都市政府、市建委頒發的有關規定。

2、對乙方使用的各類機械、腳手架及防護措施,雙方由指定的負責人做好交接工作,並做好記錄工作。

3、施工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代乙方購買建安意外傷害險。

4、派駐現場代表:甲方:,乙方:

八、施工注意事項:

1、乙方施工人員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施工操作程序;嚴禁高空拋物,嚴禁違章作業;嚴禁在高空女兒牆壓頂部位上打跳、翻坐、騎坐、走動;若因違反安全生產操作程序、違章作業和違反施工現場相關規定等原因所造成的人身傷害(包括傷、殘、亡事故)及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2、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現場統一管理,用水用電及材料堆放等服從甲方的安排。乙方應文明施工,規範管理,服從甲方的工作區域管理,不擅自進入甲方車間、辦公、住宿等非施工區域;愛護公物,不毀損盜竊甲方財物。施工期間發生違紀行為,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環境或第三人造成損害時,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4、竣工驗收前乙方退場時,必須清理現場,否則,甲方有權委託其它單位清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圖紙或設計變更材料一份;

2、負責提供符合規範要求的防水施工基面,如局部基面需要處理,提供基面處理材料(水泥、砂等);

3、負責提供場地或庫房、施工照明、電、水等配套設施,甲方不得收取乙方任何費用;

4、負責施工安排、進度控制、質量檢查、組織竣工驗收;

5、配合乙方對排水施工完成的工作面進行保護;

6、乙方工人進駐甲方施工現場後,甲方參與乙方對其職工進行遵紀守法、安全消防、社會治安及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傳達,並進行監督、檢查;

7、在施工過程中因為甲方施工原因或人為破壞等因素所造成的防水質量隱患需修復的,甲方應支付乙方所修復的全部人工、材料費用。

十、乙方責任:

1、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2、嚴格按設計圖紙規範要求和《施工方案》以及合同規定組織人員進行施工和交工;

3、《施工方案》由乙方提供給甲方有關單位審批;

4、提供甲方所需材料的相關資料;

5、做好對防水施工完成的工作面的保護;

6、做好蓄水試驗及驗收工作。

7、負責保管甲方提供的防水材料,如有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一、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因違反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應給予賠償;

2、甲方未按合同的要求支付工程進度款,須向乙方賠償合同總金額?%的違約金,乙方有權停工,因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延誤工期均由甲方負責;

3、乙方不按“施工方案”和甲方要求的施工進度,造成工期延誤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並向甲方賠償合同總金額?%的違約金。

十二、合同爭議:

1、出現本協議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而給工程本身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自身責任範圍內的一切經濟損失。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具體經辦人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賬款結清及合同所約定的條款完成(保修期滿)後,本合同終止作廢。

甲方(章):

乙方(章):

日期: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10

工程承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用的原則,鑑於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施工圖範圍內的清包工。

二、分包工期: 開工, 竣工,總工期 天,每推遲一天罰款壹百元(雨天順延),提前一天獎勵壹佰元,獎懲兑現。

三、工程質量標準及進度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現場規範施工,執行現行建築安裝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等級。

乙方必須保證充足的勞動力並按照甲方進度計劃施工,確保工期。

四、承包價格及結算方式、付款方式

土建部分人工、機械、工具、鐵絲、釘、扎絲、腳手架、電碴壓力焊對接、植筋錨固、抽排水、基槽開挖及回填夯實(不含電費、外運土及土源),按每平方米 元計算,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總價元。 場地內的所有材料裝卸、堆放、轉運、模板、支撐、方木、施工機械的租用、進退場、安裝、拆卸、維修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安裝、裝飾另附分包價款)。 結算方式: 首付工程款 萬元,第一層頂柱樑板砼澆築完畢付 萬元;第二層頂柱樑板砼澆築完畢付 萬元;餘下的 萬元經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月內付清(如拖欠工程款除按超過銀行存款利息付款外,乙方有權投訴)。

五、獎懲措施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否則處以工程承包價格10%的罰款。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節點考核,不按時完成,每推遲一天,罰款100元。工程滯後三天或者進度節點工期滯後一週的.,甲方有權無條件更換施工隊伍,並不再支付本期的人工費(節點工期另附,見施工進度橫道圖)。 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造成因工程質量返工事故處理等導致工期延誤時,施工工期不順延。施工過程中間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因乙方所做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要求,造成的費用及工期延誤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相應的施工圖紙一套,編寫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完成各項報表。

2、檢查驗收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施工進度。

3、按時提供施工材料。

4、甲方在檢查工程質量時如發現達不到驗收標準時,有權加以制止,並責令其整改,嚴重者令返工重做,由此發生的材料浪費及人工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甲方管理、指揮及文明施工方面違反操作規程的,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對乙方處以100-200元的罰款,並從本月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6、甲方應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將材料採購到位,保證乙方不出現窩工現象,如發現因材料不到位所造成誤工,經甲方確認給予誤工補助。同時,乙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供應材料,否則不予補助。

7、甲方要對各主要工序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8、甲方人員經常深入工地,加強對安全、質量、材料及施工過程的監督檢查和控制,指導施工工作。

9、完成竣工驗收資料,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竣工決算。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有關工程質量評定標準、規範。

2、施工時必須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落地材料及時回收利用,不另計人工費,杜絕材料浪費,如材料用量超過定額用量時,超出部分材料自負,費用從工程款中扣除。

3、現場施工員和班組長必須現場負責,如遇特殊情況,須經項目負責人同意,並委託他人負責,否則處罰100元/人次。

4、不得無故停工,如發現無故停工現象,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清退出場,並拒付已完成的工程量款。

5、乙方要保持與甲方的良好溝通,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積極配合甲方。

6、必須保證現場施工人員遵守項目部各項規章制度。

7、乙方自備手頭工具,如鍬、銑、瓦刀、灰鬥、棉線等。

八、其它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做臨時性調整,乙方應積極配合。

2、圍牆以內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須遵照要求作到活盡場清,不另計人工。

3、返工:由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補償。

4、變更部分按照原承包價格中的定額預算有關相應子目計算(增加或減少)。

5、現場質量、安全管理、材料管理有相應的懲罰措施。

6、施工單位的各項制度、質量、安全條例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款付清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屋主):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

甲方僱傭乙方裝修甲方位於市區路號小區內號房屋,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裝修項目及價格

(一)水電安裝

水路:包括兩個衞生間、廚房、陽台的水路、燃氣管路的敷設安裝。

電路:由甲方指定增設的室內開關、插座以及燈具的安裝。

價格:水電安裝費用總價為_____________元整(含人工費、沙子水泥材料費以及建築垃圾倒放費等)。

(二)地面、牆面貼磚

1、地面客廳、餐廳、兩個衞生間、廚房、陽台以及過道等,單價為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漿、輔料,不含主材磚)。

2、牆面:兩個衞生間、廚房、三個房間飄窗以及廚衞門窗包封等,單價為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漿、輔料,不含主材磚)。

3、碰角:所貼牆面直角對接處,單價為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米(含人工、水泥砂漿、輔料,不含主材磚)。

4、踢腳線:餐廳、客廳以及過道處等,單價為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米(含人工、水泥砂漿、輔料,不含主材磚)。

5、其他:貼磚所遇到水電管路等的接頭、底盒需要鑽洞、開槽時,不發生費用;三根管道的包封、批灰以及廚房門洞、大門旁鞋架洞的批灰共_____________元;門窗包封時按實際碰角長度計算(即單價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漿、輔料,不含主材磚)。

(三)砌灶台

灶台總長度約米(以實際尺寸為準),灶枱面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米,混磚結構。單價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漿、鋼筋、輔料、貼磚、枱面貼石材,不含主材磚及櫃門)。

(四)陽台封窗

陽台封窗採用鋁合金窗,厚度_____________mm的南南鋁材,厚度_____________mm的玻璃,南面白色透明六扇、西面花色三扇、北面花色兩扇。

單價為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平方米(含安裝費、材料費)。

(五)地面找平

三個房間用水泥砂漿找平,與客廳貼磚後高度相對找平。單價為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漿、輔料)。

二、具體要求

(一)乙方自己準備專業工具和人員。乙方人員在裝修過程中,要遵守小區物業管理,不得佔用甲方房屋生活、起居,並注意人身安全。如果因乙方自己的過失和錯誤,造成人身和財產的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二)裝修前,乙方事先確認既有裝修設施的狀況;材料使用前,確認材料無質量問題,否則驗收時所發現的新生缺陷和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

(三)乙方在裝修過程中必須按標準的工藝和程序進行,不得偷工減料,不得污損、毀壞甲方屋內(包括地面、牆面)和周圍環境的任何設施,如果造成不可復原的損壞,乙方要承擔賠償和修復的全部費用。

(四)乙方:帶貼磚施工用的水泥、砂子、工具施工,在完工時清理乾淨施工場所因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到指定位置。

三、施工期限: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將處罰金_____________圓。

四、質量標準:

施工質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裝修質量不得低於同一施工類型的裝修標準,雙方認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_____________個月內因乙方施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維修。

五、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項目和設計要求,_____________天內付清乙方費用_____________%。為確保工程質量,暫扣_____________0%押金,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無任何問題,將餘額支付乙方。

六、其它問題: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效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經甲方對乙方承建專業資格的考核,同意將公司防水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地點及材料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材料:根據公司工程聯繫單位通知要求,屋面、室內防水工程採取用B4.0厚施工。

二、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保進度等總包方式。

三、工程造價:按每平方米元計算。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應提前提出施工計劃,並將工作面整理達到防水施工標準提交乙方施工。

(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順延。

(3)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交乙方限時整改。

2、乙方責任;

(1)聽候甲方通知,即時將防水材料進場。材料運輸、安裝乙方自理。

(2)配合公司整體進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計劃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為拖延。

(3)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為,否則接受甲方各種形式的處罰。

(4)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範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並對工程保修_____年。

五、付款方式:

2棟樓完成付已完工程量80%,驗收合格付工程總造價的85%,審計結算後付總造價的95%,剩餘5%為保脩金,按國家規定保修期為______年,保修期滿一次性付清。

六、其它:

本通用版合同式二份,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交納定金後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日期: 日期: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13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責任

1、負責三通一平,場地須保證樁機作業的條件及順利進出場。

2、乙周邊關係的處理及因樁機施工造成的周邊居民的損壞由甲方處理,乙方概不負責.

3、派施工員一名參與現場質量管理及數量簽證,並負責放樣及抽鑑工作。

4、施壓由甲方負責,協調各相關單位之間和周邊的關係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地質資料及現場出現異常,應及時通知監理及甲方等待處理。

2、施工作業時聽從甲方指揮,按時填寫記錄,並保證施工安全。

3、乙方工程完工後,負責向申方提供現場打樁記錄。

三、工程款的支付

1、此工程為包工包料,打樁單價PHC-300×75A樁,單價為_________元/米,如需配送8米以下(含8米)短樁,按實際配置的短樁工程量加10%的短樁費,此單價不含樁尖,不含税,不開發票。

2、如需送樁,只計取送樁費30元/米計算。

3、冒樁計算:如超過1米,歸乙方負責。如未超過,則由甲方負責。

4、進場付10萬元,打完20__米付清80%,樁打完全部付清。

5、樁基驗收的檢測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協助施壓、測壓。

6、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地停工,超過三天,則由甲方負責工人的生活費和工資500元/天。

四、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的`糾紛,雙方可通過協商或協調解決,協商或協調不成的,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14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範要求,並達到合格標準。

1、本工程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市政工程施工及驗收規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等有關標準和規範。

2、本工程按現行《市政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等達到合格等級。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4、圖紙

5、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八、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15

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建築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城市守信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等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項目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工作內容

必須按照圖紙要求施工,圖紙上如沒有説明需按照國家規範要求施工,按規範要求驗收合格為準。

2.1、承包方式:

(1)包工、施工用水電由甲方負責。包工人工資及福利、包安全、包工期、包質量、包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

第二條:承包方式及承包單價

2.2承包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乙方實際完成及驗收合格的工程量按實結算。

第三條:合同期

3.1、本合同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付款方式

4.1、合同款的支付: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經設計、監理驗收合格後,甲方需支付70%進度款給乙方,餘款30%待竣工驗收後一次性付清。乙方每次收取工程款必須出具在崗工作人員確認的工資表。

第五條:甲乙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1)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給乙方

(2)負責安排相關人員解決施工中的問題及確認工程量。

5.2乙方責任

(1)負責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管理,承擔承包範圍內的質量、進度、成本、安全生產、施工風險、文明施工等相關的責任,保證施工安全。若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質量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責任以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材料進、退場運輸工程中,發和聚眾鬧事等的一工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崗工人必須維護工地治安秩序。嚴禁盜竊、賭博、打架鬥毆。如有以上情況甲方有權清退乙方,剩餘工程款不予結算;如有違法行為發生將送公安機關處理,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安全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有關施工質量、進度、安全等合理的管理。

(5)施工期間,乙方人員的工傷、病患、傷亡、意外事故等乙方全部負責。

(6)乙方須按規定做好必要的安全生產的防護措施,給工人配套安全帽、安全帶、以及做好防護措施,為工人提供必要的勞保用品。如以上安全措施達不到規範要求,甲方有權按人次罰款100元;如達到10次以上,甲方有權清退乙方,且不結算剩餘工程款。

(7)乙方所有工人必須有合法的上崗操作證件,並提供每名工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8)乙方必須為所有工人購買相應的保險。

(9)保證按甲方要求按排足夠的工人進行施工,如達不以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另請施工隊伍進行施工,正常開工後乙方必須有40名以上的工人現場施工。

(10)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完工場清,如果羣眾投訴每次罰款100元人民幣。

第六條:爭議解決

6.1、合同生產爭議或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合同。

6.2、如協議不成,提交廣州市仲載委員會或在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合同份數及生效

7.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驗收合格,並付清款後,雙方履行所有義務後自然失效。

7.3、技術要求: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16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工程立項批准或核准、備案文號:

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二、工程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月 * 日

竣工日期:*年**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合同價款:

(大寫):(人民幣) 元;

(小寫): 元。

其中: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大寫): 元;

(小寫): *元。

其它約定: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和第三部分專用條款的第2.1款賦予的規定一致。

七、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八、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本合同訂立地點:

雙方約定本合同 生效。

十、合同備案

本合同生效後必須送 備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17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議,本工程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_______________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和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的大包乾式承包。

3、園林綠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種、數量、規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預算書。

二、工程造價:

乙方按工程施工範圍、施工圖紙提交一份工程預算書,按園林建築、綠化____類工程標準取費,人工、材料、機械調差按施工期間有關文件執行,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簽訂合同後,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的______%給乙方作為工程預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驗合格後付款項______%,餘款待保養期滿(三個月)甲方驗收合格後十天內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天(日曆從開工之日算起)。

2、開工日期______。

3、竣工日期______。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施工報建手續,領取建築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2、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辦理結算。

(二)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2、承擔綠化工程完工後的保養責任,保證綠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養期內補種苗木的保養順延1個月。

3、工程竣工後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18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

4.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_________________

(1)安全文明施工費: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暫列金額: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_________________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並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並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_________份,承包人執_______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1.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與解釋

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中的下列詞語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_________________

1.1.1合同

合同:_________________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當事人約定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構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協議書:_________________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簽署的稱為“合同協議書”的書面文件。

中標通知書:_________________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標的書面文件。

投標函:_________________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寫並簽署的用於投標的稱為“投標函”的文件。

投標函附錄:_________________是指構成合同的附在投標函後的稱為“投標函附錄”的文件。

技術標準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是指構成合同的施工應當遵守的或指導施工的國家、行業或地方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圖紙:_________________是指構成合同的圖紙,包括由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或經發包人批准的設計文件、施工圖、鳥瞰圖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圖紙文件。圖紙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審查合格。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_________________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規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寫並標明價格的工程量清單,包括説明和表格。

預算書:_________________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發包人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編制的工程預算文件。

其他合同文件:_________________是指經合同當事人約定的與工程施工有關的具有合同約束力的文件或書面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進行約定。

1.1.2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合同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是指發包人和(或)承包人。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是指與承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具有相應工程施工承包資質的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是指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受發包人委託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監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是指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的,受發包人委託負責工程設計並具備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是指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並與承包人簽訂分包合同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法人。

發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是指由發包人任命並派駐施工現場在發包人授權範圍內行使發包人權利的人。

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是指由承包人任命並派駐施工現場,在承包人授權範圍內負責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規定具有相應資格的項目負責人。

總監理工程師:_________________是指由監理人任命並派駐施工現場進行工程監理的總負責人。

1.1.3工程和設備

工程:_________________是指與合同協議書中工程承包範圍對應的永久工程和(或)臨時工程。

永久工程:_________________是指按合同約定建造並移交給發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臨時工程:_________________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類臨時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單位工程:_________________是指在合同協議書中指明的,具備獨立施工條件並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工程設備:_________________是指構成永久工程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及其他類似的設備和裝置。

施工設備:_________________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施工現場:_________________是指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作為施工場所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永久佔地和臨時佔地。

臨時設施:_________________是指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所服務的臨時性生產和生活設施。

永久佔地:_________________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工程需永久佔用的土地。

臨時佔地:_________________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工程需要臨時佔用的土地。

1.1.4日期和期限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包括計劃開工日期和實際開工日期。計劃開工日期是指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實際開工日期是指監理人按照第7.3.2項〔開工通知〕約定發出的符合法律規定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包括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計劃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實際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項〔竣工日期〕的約定確定。

工期:_________________是指在合同協議書約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約定所作的期限變更。

缺陷責任期:_________________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缺陷修復義務,且發包人預留質量保證金的期限,自工程實際竣工日期起計算。

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承擔保修責任的期限,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基準日期:_________________招標發包的工程以投標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為基準日期,直接發包的工程以合同簽訂日前28天的日期為基準日期。

天:_________________除特別指明外,均指日曆天。合同中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期限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天24:_________________00時。

1.1.5合同價格和費用

簽約合同價:_________________是指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確定的總金額,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費、暫估價及暫列金額等。

合同價格:_________________是指發包人用於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作的金額,包括合同履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發生的價格變化。

費用:_________________是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所有必需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暫估價:_________________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提供的用於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專業工程以及服務工作的金額。

暫列金額:_________________是指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暫定幷包括在合同價格中的一筆款項,用於工程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工程設備、服務的採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合同價格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計日工:_________________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完成發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採用計日工計價的變更工作時,按合同中約定的單價計價的一種方式。

質量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是指按照第15.3款〔質量保證金〕約定承包人用於保證其在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修補義務的擔保。

總價項目:_________________是指在現行國家、行業以及地方的計量規則中無工程量計算規則,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以總價或以費率形式計算的項目。

1.1.6其他

書面形式:_________________是指合同文件、信函、電報、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語言文字

合同以中國的漢語簡體文字編寫、解釋和説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使用兩種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説明合同的語言。

1.3法律

合同所稱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

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適用的其他規範性文件。

1.4標準和規範

1.4.1適用於工程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標準,以及相應的規範、規程等,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4.2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發包人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並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提供標準規範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4.3發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功能要求高於或嚴於現行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的,應當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明確。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視為承包人在簽訂合同前已充分預見前述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複雜程度,簽約合同價中已包含由此產生的費用。

1.5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3)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4)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並根據其性質確定優先解釋順序。

1.6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6.1圖紙的提供和交底

發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數量和內容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並組織承包人、監理人和設計人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發包人至遲不得晚於第7.3.2項〔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圖紙。

因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導致承包人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的,按照第7.5.1項〔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約定辦理。

1.6.2圖紙的錯誤

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後,發現圖紙存在差錯、遺漏或缺陷的,應及時通知監理人。監理人接到該通知後,應附具相關意見並立即報送發包人,發包人應在收到監理人報送的通知後的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合理時間是指發包人在收到監理人的報送通知後,盡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圖紙修改補充所需的時間。

1.6.3圖紙的修改和補充

圖紙需要修改和補充的,應經圖紙原設計人及審批部門同意,並由監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應部位施工前將修改後的圖紙或補充圖紙提交給承包人,承包人應按修改或補充後的圖紙施工。

1.6.4承包人文件

承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提供應當由其編制的與工程施工有關的文件,並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數量和形式提交監理人,並由監理人報送發包人。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監理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後7天內審查完畢,監理人對承包人文件有異議的,承包人應予以修改,並重新報送監理人。監理人的審查並不減輕或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責任。

1.6.5圖紙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圖紙和承包人文件,供發包人、監理人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1.7聯絡

1.7.1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准、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並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

1.7.2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達地點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3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及時簽收另一方送達至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拒不簽收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拒絕接收一方承擔。

1.8嚴禁賄賂

合同當事人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非法利益或損害對方權益。因一方合同當事人的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包人不得與監理人或發包人聘請的第三方串通損害發包人利益。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監理人提供合同約定以外的通訊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1.9化石、文物

在施工現場發掘的所有文物、古蹟以及具有地質研究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蹟、化石、錢幣或物品屬於國家所有。一旦發現上述文物,承包人應採取合理有效的保護措施,防止任何人員移動或損壞上述物品,並立即報告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同時通知監理人。

發包人、監理人和承包人應按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要求採取妥善的保護措施,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發包人承擔。

承包人發現文物後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致使文物丟失或損壞的,應賠償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0交通運輸

1.10.1出入現場的權利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根據施工需要,負責取得出入施工現場所需的批准手續和全部權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橋樑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的權利,並承擔相關手續費用和建設費用。承包人應協助發包人辦理修建場內外道路、橋樑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的手續。

承包人應在訂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現場,並根據工程規模及技術參數合理預見工程施工所需的進出施工現場的方式、手段、路徑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預見所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1.10.2場外交通

發包人應提供場外交通設施的技術參數和具體條件,承包人應遵守有關交通法規,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樑的限制荷載行駛,執行有關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載的規定,並配合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場外交通設施無法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發包人負責完善並承擔相關費用。

1.10.3場內交通

發包人應提供場內交通設施的技術參數和具體條件,並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免費提供滿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設施損壞的,承包人負責修復並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除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人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發包人和監理人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

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由承包人負責運輸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應由承包人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發包人給予協助。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樑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但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除外。

1.10.5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責任

因承包人運輸造成施工場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樑損壞的,由承包人承擔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賠償。

1.10.6水路和航空運輸

本款前述各項的內容適用於水路運輸和航空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包括河道、航線、船閘、機場、碼頭、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運輸中其他相似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包括船舶和飛機等。

1.11知識產權

1.11.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託編制的技術規範以及反映發包人要求的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屬於發包人,承包人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而複製、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於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複製、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1.11.2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文件,除署名權以外的著作權屬於發包人,承包人可因實施工程的運行、調試、維修、改造等目的而複製、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於與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複製、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1.11.3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或採用施工工藝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承包人承擔;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設備、工程設備或施工工藝導致侵權的,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1.11.4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採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祕密的使用費已包含在簽約合同價中。

1.12保密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圖紙、文件以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承包人提供的技術祕密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應被認為是準確的和完整的。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發包人應予以修正,並相應調整合同價格: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量清單存在缺項、漏項的;

(2)工程量清單偏差超出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工程量偏差範圍的;

(3)未按照國家現行計量規範強制性規定計量的。

2.發包人

2.1許可或批准

發包人應遵守法律,並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准或備案,包括但不限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佔用土地等許可和批准。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因發包人原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准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2.2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其派駐施工現場的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及授權範圍等事項。發包人代表在發包人的授權範圍內,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發包人有關的具體事宜。發包人代表在授權範圍內的行為由發包人承擔法律責任。發包人更換髮包人代表的,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承包人。

發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並導致合同無法繼續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發包人撤換髮包人代表。

不屬於法定必須監理的工程,監理人的職權可以由發包人代表或發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員行使。

2.3發包人人員

發包人應要求在施工現場的發包人人員遵守法律及有關安全、質量、環境保護、文明施工等規定,並保障承包人免於承受因發包人人員未遵守上述要求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責任。

發包人人員包括髮包人代表及其他由發包人派駐施工現場的人員。

2.4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現場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最遲於開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現場。

2.4.2提供施工條件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負責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條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將施工用水、電力、通訊線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條件接至施工現場內;

(2)保證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進入施工現場的交通條件;

(3)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4)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應提供的其他設施和條件。

2.4.3提供基礎資料

發包人應當在移交施工現場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現場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地質勘察資料,相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工程等有關基礎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按照法律規定確需在開工後方能提供的基礎資料,發包人應盡其努力及時地在相應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內提供,合理期限應以不影響承包人的正常施工為限。

2.4.4逾期提供的責任

因發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基礎資料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2.5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書面通知後28天內,向承包人提供能夠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相應資金來源證明。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發包人應當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支付擔保可以採用銀行保函或擔保公司擔保等形式,具體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2.6支付合同價款

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及時支付合同價款。

2.7組織竣工驗收

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

2.8現場統一管理協議

發包人應與承包人、由發包人直接發包的專業工程的承包人簽訂施工現場統一管理協議,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施工現場統一管理協議作為專用合同條款的附件。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設標準規範,並履行以下義務:_________________

辦理法律規定應由承包人辦理的許可和批准,並將辦理結果書面報送發包人留存;

(2)按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完成工程,並在保修期內承擔保修義務;

(3)按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採取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措施,辦理工傷保險,確保工程及人員、材料、設備和設施的安全;

(4)按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和施工進度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措施計劃,並對所有施工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性和安全可靠性負責;

(5)在進行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時,不得侵害發包人與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網等公共設施的權利,避免對鄰近的公共設施產生干擾。承包人佔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場地,影響他人作業或生活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6)按照第6.3款〔環境保護〕約定負責施工場地及其周邊環境與生態的保護工作;

(7)按第6.1款〔安全文明施工〕約定採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及其人員、材料、設備和設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8)將發包人按合同約定支付的各項價款專用於合同工程,且應及時支付其僱用人員工資,並及時向分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9)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編制竣工資料,完成竣工資料立卷及歸檔,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竣工資料的套數、內容、時間等要求移交發包人;

(10)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3.2項目經理

3.2.1項目經理應為合同當事人所確認的人選,並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註冊執業證書編號、聯繫方式及授權範圍等事項,項目經理經承包人授權後代表承包人負責履行合同。項目經理應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員工,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項目經理與承包人之間的勞動合同,以及承包人為項目經理繳納社會保險的有效證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項目經理無權履行職責,發包人有權要求更換項目經理,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項目經理應常駐施工現場,且每月在施工現場時間不得少於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天數。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確需離開施工現場時,應事先通知監理人,並取得發包人的書面同意。項目經理的通知中應當載明臨時代行其職責的人員的註冊執業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該人員應具備履行相應職責的能力。

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2項目經理按合同約定組織工程實施。在緊急情況下為確保施工安全和人員安全,在無法與發包人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及時取得聯繫時,項目經理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與工程有關的人身、財產和工程的安全,但應在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書面報告。

3.2.3承包人需要更換項目經理的,應提前14天書面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並徵得發包人書面同意。通知中應當載明繼任項目經理的註冊執業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繼任項目經理繼續履行第3.2.1項約定的職責。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4發包人有權書面通知承包人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通知中應當載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承包人應在接到更換通知後14天內向發包人提出書面的改進報告。發包人收到改進報告後仍要求更換的,承包人應在接到第二次更換通知的28天內進行更換,並將新任命的項目經理的註冊執業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書面通知發包人。繼任項目經理繼續履行第3.2.1項約定的職責。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經理的,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5項目經理因特殊情況授權其下屬人員履行其某項工作職責的,該下屬人員應具備履行相應職責的能力,並應提前7天將上述人員的姓名和授權範圍書面通知監理人,並徵得發包人書面同意。

3.3承包人人員

3.3.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後7天內,向監理人提交承包人項目管理機構及施工現場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術、材料、質量、安全、財務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員名單及其崗位、註冊執業資格等,以及各工種技術工人的安排情況,並同時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員與承包人之間的勞動關係證明和繳納社會保險的有效證明。

3.3.2承包人派駐到施工現場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施工過程中如有變動,承包人應及時向監理人提交施工現場人員變動情況的報告。承包人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時,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監理人,並徵得發包人書面同意。通知中應當載明繼任人員的註冊執業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均應持有相應的資格證明,監理人可以隨時檢查。

3.3.3發包人對於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資格或能力有異議的,承包人應提供資料證明被質疑人員有能力完成其崗位工作或不存在發包人所質疑的情形。發包人要求撤換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職責及義務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承包人應當撤換。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撤換的,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3.4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員離開施工現場每月累計不超過5天的,應報監理人同意;離開施工現場每月累計超過5天的,應通知監理人,並徵得發包人書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員離開施工現場前應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臨時代行其職責,該人員應具備履行相應職責的資格和能力,且應徵得監理人或發包人的同意。

3.3.5承包人擅自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或前述人員未經監理人或發包人同意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4承包人現場查勘

承包人應對基於發包人按照第2.4.3項〔提供基礎資料〕提交的基礎資料所做出的解釋和推斷負責,但因基礎資料存在錯誤、遺漏導致承包人解釋或推斷失實的,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承包人應對施工現場和施工條件進行查勘,並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氣象條件、交通條件、風俗習慣以及其他與完成合同工作有關的其他資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瞭解前述情況或未能充分估計前述情況所可能產生後果的,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約定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轉包給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將工程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及專用合同條款中禁止分包的專業工程分包給第三人,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的範圍由合同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明確。

承包人不得以勞務分包的名義轉包或違法分包工程。

3.5.2分包的確定

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進行分包,確定分包人。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給定暫估價的專業工程,按照第10.7款〔暫估價〕確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分包的,承包人應確保分包人具有相應的資質和能力。工程分包不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責任和義務,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在分包合同簽訂後7天內向發包人和監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3.5.3分包管理

承包人應向監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員表,並對分包人的施工人員進行實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於進出場管理、登記造冊以及各種證照的辦理。

3.5.4分包合同價款

(1)除本項第(2)目約定的情況或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分包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結算,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價款;

(2)生效法律文書要求發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價款的,發包人有權從應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該部分款項。

3.5.5分包合同權益的轉讓

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項下的義務持續到缺陷責任期屆滿以後的,發包人有權在缺陷責任期屆滿前,要求承包人將其在分包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發包人,承包人應當轉讓。除轉讓合同另有約定外,轉讓合同生效後,由分包人向發包人履行義務。

3.6工程照管與成品、半成品保護

(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自發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現場之日起,承包人應負責照管工程及工程相關的材料、工程設備,直到頒發工程接收證書之日止。

(2)在承包人負責照管期間,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設備損壞的,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或更換,並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3)對合同內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前,由承包人承擔保護責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損壞的,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或更換,並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3.7履約擔保

發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履約擔保的方式、金額及期限等。履約擔保可以採用銀行保函或擔保公司擔保等形式,具體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長的,繼續提供履約擔保所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非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長的,繼續提供履約擔保所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8聯合體

3.8.1聯合體各方應共同與發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聯合體各方應為履行合同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2聯合體協議經發包人確認後作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聯合體協議。

3.8.3聯合體牽頭人負責與發包人和監理人聯繫,並接受指示,負責組織聯合體各成員全面履行合同。

4.監理人

4.1監理人的一般規定

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監理人的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等事項。監理人應當根據發包人授權及法律規定,代表發包人對工程施工相關事項進行檢查、查驗、審核、驗收,並簽發相關指示,但監理人無權修改合同,且無權減輕或免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責任與義務。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監理人在施工現場的辦公場所、生活場所由承包人提供,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2監理人員

發包人授予監理人對工程實施監理的權利由監理人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人員行使,監理人員包括總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監理人應將授權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及授權範圍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承包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的,監理人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承包人;更換其他監理人員,監理人應提前48小時書面通知承包人。

4.3監理人的指示

監理人應按照發包人的授權發出監理指示。監理人的指示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經其授權的監理人員簽字。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損,監理人員可以口頭形式發出指示,該指示與書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須在發出口頭指示後24小時內補發書面監理指示,補發的書面監理指示應與口頭指示一致。

監理人發出的指示應送達承包人項目經理或經項目經理授權接收的人員。因監理人未能按合同約定發出指示、指示延誤或發出了錯誤指示而導致承包人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的,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總監理工程師不應將第4.4款〔商定或確定〕約定應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確定的權力授權或委託給其他監理人員。

承包人對監理人發出的指示有疑問的,應向監理人提出書面異議,監理人應在48小時內對該指示予以確認、更改或撤銷,監理人逾期未回覆的,承包人有權拒絕執行上述指示。

監理人對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採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未在約定的或合理期限內提出意見的,視為批准,但不免除或減輕承包人對該工作、工程、材料、工程設備等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4.4商定或確定

合同當事人進行商定或確定時,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會同合同當事人儘量通過協商達成一致,不能達成一致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按照合同約定審慎做出公正的確定。

總監理工程師應將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和承包人,並附詳細依據。合同當事人對總監理工程師的確定沒有異議的,按照總監理工程師的確定執行。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有異議,按照第20條〔爭議解決〕約定處理。爭議解決前,合同當事人暫按總監理工程師的確定執行;爭議解決後,爭議解決的結果與總監理工程師的確定不一致的,按照爭議解決的結果執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5.工程質量

5.1質量要求

5.1.1工程質量標準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和標準的要求。有關工程質量的特殊標準或要求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5.1.2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5.1.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並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5.2質量保證措施

5.2.1發包人的質量管理

發包人應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完成與工程質量有關的各項工作。

5.2.2承包人的質量管理

承包人按照第7.1款〔施工組織設計〕約定向發包人和監理人提交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及措施文件,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查制度,並提交相應的工程質量文件。對於發包人和監理人違反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的錯誤指示,承包人有權拒絕實施。

承包人應對施工人員進行質量教育和技術培訓,定期考核施工人員的勞動技能,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和操作規程。

承包人應按照法律規定和發包人的要求,對材料、工程設備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和檢驗,並作詳細記錄,編制工程質量報表,報送監理人審查。此外,承包人還應按照法律規定和發包人的要求,進行施工現場取樣試驗、工程複核測量和設備性能檢測,提供試驗樣品、提交試驗報告和測量成果以及其他工作。

5.2.3監理人的質量檢查和檢驗

監理人按照法律規定和發包人授權對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和檢驗。承包人應為監理人的檢查和檢驗提供方便,包括監理人到施工現場,或製造、加工地點,或合同約定的其他地方進行察看和查閲施工原始記錄。監理人為此進行的檢查和檢驗,不免除或減輕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人的檢查和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監理人的檢查和檢驗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且經檢查檢驗不合格的,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予順延;經檢查檢驗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發包人承擔。

5.3隱蔽工程檢查

5.3.1承包人自檢

承包人應當對工程隱蔽部位進行自檢,並經自檢確認是否具備覆蓋條件。

5.3.2檢查程序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工程隱蔽部位經承包人自檢確認具備覆蓋條件的,承包人應在共同檢查前48小時書面通知監理人檢查,通知中應載明隱蔽檢查的內容、時間和地點,並應附有自檢記錄和必要的檢查資料。

監理人應按時到場並對隱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藝、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經監理人檢查確認質量符合隱蔽要求,並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才能進行覆蓋。經監理人檢查質量不合格的,承包人應在監理人指示的時間內完成修復,並由監理人重新檢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檢查的,應在檢查前24小時向承包人提交書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由此導致工期延誤的,工期應予以順延。監理人未按時進行檢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視為隱蔽工程檢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蓋工作,並作相應記錄報送監理人,監理人應簽字確認。監理人事後對檢查記錄有疑問的,可按第5.3.3項〔重新檢查〕的約定重新檢查。

5.3.3重新檢查

承包人覆蓋工程隱蔽部位後,發包人或監理人對質量有疑問的,可要求承包人對已覆蓋的部位進行鑽孔探測或揭開重新檢查,承包人應遵照執行,並在檢查後重新覆蓋恢復原狀。經檢查證明工程質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經檢查證明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5.3.4承包人私自覆蓋

承包人未通知監理人到場檢查,私自將工程隱蔽部位覆蓋的,監理人有權指示承包人鑽孔探測或揭開檢查,無論工程隱蔽部位質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擔。

5.4不合格工程的處理

5.4.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發包人有權隨時要求承包人採取補救措施,直至達到合同要求的質量標準,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無法補救的,按照第13.2.4項〔拒絕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約定執行。

5.4.2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發包人承擔,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5.5質量爭議檢測

合同當事人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的,由雙方協商確定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由此產生的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合同當事人均有責任的,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合同當事人無法達成一致的,按照第4.4款〔商定或確定〕執行。

6.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安全生產要求

合同履行期間,合同當事人均應當遵守國家和工程所在地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承包人有權拒絕發包人及監理人強令承包人違章作業、冒險施工的任何指示。

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突發的地質變動、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礙等影響施工安全的緊急情況,承包人應及時報告監理人和發包人,發包人應當及時下令停工並報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採取應急措施。

因安全生產需要暫停施工的,按照第7.8款〔暫停施工〕的約定執行。

6.1.2安全生產保證措施

承包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治安保衞制度及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並按安全生產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履行安全職責,如實編制工程安全生產的有關記錄,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及政府安全監督部門的檢查與監督。

6.1.3特別安全生產事項

承包人應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施工,開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施工過程中做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承包人為實施合同而僱用的特殊工種的人員應受過專門的培訓並已取得政府有關管理機構頒發的上崗證書。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發包人和監理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人認可後實施。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7天以書面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並報送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人認可後實施。

需單獨編制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專項工程施工方案的,及要求進行專家論證的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承包人應及時編制和組織論證。

6.1.4治安保衞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與當地公安部門協商,在現場建立治安管理機構或聯防組織,統一管理施工場地的治安保衞事項,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衞職責。

發包人和承包人除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或聯防組織維護施工場地的社會治安外,還應做好包括生活區在內的各自管轄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工程開工後7天內共同編制施工場地治安管理計劃,並制定應對突發治安事件的緊急預案。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暴亂、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羣毆、械鬥等羣體性突發治安事件的,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報告。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積極協助當地有關部門採取措施平息事態,防止事態擴大,儘量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1.5文明施工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間,應當採取措施保持施工現場平整,物料堆放整齊。工程所在地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執行。合同當事人對文明施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

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應當從施工現場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設備、多餘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並保持施工現場清潔整齊。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可在發包人指定的地點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內的各項義務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

6.1.6安全文明施工費

安全文明施工費由發包人承擔,發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減該部分費用。因基準日期後合同所適用的法律或政府有關規定發生變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費由發包人承擔。

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採取合同約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產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未經發包人同意的,如果該措施避免了發包人的損失,則發包人在避免損失的額度內承擔該措施費。如果該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該措施費。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開工後28天內預付安全文明施工費總額的50%,其餘部分與進度款同期支付。發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超過7天的,承包人有權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催告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7天內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權暫停施工,並按第16.1.1項〔發包人違約的情形〕執行。

承包人對安全文明施工費應專款專用,承包人應在財務賬目中單獨列項備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則發包人有權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責令其暫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6.1.7緊急情況處理

在工程實施期間或缺陷責任期內發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監理人通知承包人進行搶救,承包人聲明無能力或不願立即執行的,發包人有權僱傭其他人員進行搶救。此類搶救按合同約定屬於承包人義務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6.1.8事故處理

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的,承包人應立即通知監理人,監理人應立即通知發包人。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立即組織人員和設備進行緊急搶救和搶修,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並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作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發包人和承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的情況,以及正在採取的緊急措施等。

6.1.9安全生產責任

發包人的安全責任

發包人應負責賠償以下各種情況造成的損失: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對土地的佔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財產損失;

(2)由於發包人原因在施工場地及其毗鄰地帶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3)由於發包人原因對承包人、監理人造成的人員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4)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的發包人自身人員的人身傷害以及財產損失。

承包人的安全責任

由於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場地內及其毗鄰地帶造成的發包人、監理人以及第三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6.2職業健康

6.2.1勞動保護

承包人應按照法律規定安排現場施工人員的勞動和休息時間,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時間,並支付合理的報酬和費用。承包人應依法為其履行合同所僱用的人員辦理必要的證件、許可、保險和註冊等,承包人應督促其分包人為分包人所僱用的人員辦理必要的證件、許可、保險和註冊等。

承包人應按照法律規定保障現場施工人員的勞動安全,並提供勞動保護,並應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採取有效的防止粉塵、降低噪聲、控制有害氣體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業安全等勞動保護措施。承包人僱傭人員在施工中受到傷害的,承包人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和治療。

承包人應按法律規定安排工作時間,保證其僱傭人員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權利。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佔用休假日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不超過法律規定的限度,並按法律規定給予補休或付酬。

6.2.2生活條件

承包人應為其履行合同所僱用的人員提供必要的膳宿條件和生活環境;承包人應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傳染病,保證施工人員的健康,並定期對施工現場、施工人員生活基地和工程進行防疫和衞生的專業檢查和處理,在遠離城鎮的施工場地,還應配備必要的傷病防治和急救的醫務人員與醫療設施。

6.3環境保護

承包人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列明環境保護的具體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間,承包人應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施工現場環境。對施工作業過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氣、水、噪音以及固體廢物污染採取具體可行的防範措施。

承包人應當承擔因其原因引起的環境污染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因上述環境污染引起糾紛而導致暫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7.工期和進度

7.1施工組織設計

7.1.1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

施工組織設計應包含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方案;

(2)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

(3)施工進度計劃和保證措施;

(4)勞動力及材料供應計劃;

(5)施工機械設備的選用;

(6)質量保證體系及措施;

(7)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

(8)環境保護、成本控制措施;

(9)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7.1.2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和修改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後14天內,但至遲不得晚於第7.3.2項〔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前7天,向監理人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並由監理人報送發包人。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和監理人應在監理人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對發包人和監理人提出的合理意見和要求,承包人應自費修改完善。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需要修改施工組織設計的,承包人應向發包人和監理人提交修改後的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進度計劃的編制和修改按照第7.2款〔施工進度計劃〕執行。

7.2施工進度計劃

7.2.1施工進度計劃的編制

承包人應按照第7.1款〔施工組織設計〕約定提交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施工進度計劃的編制應當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一般工程實踐慣例,施工進度計劃經發包人批准後實施。施工進度計劃是控制工程進度的依據,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檢查工程進度情況。

7.2.2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

施工進度計劃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與工程的實際進度不一致的,承包人應向監理人提交修訂的施工進度計劃,並附具有關措施和相關資料,由監理人報送發包人。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和監理人應在收到修訂的施工進度計劃後7天內完成審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和監理人對承包人提交的施工進度計劃的確認,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

7.3開工

7.3.1開工準備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按照第7.1款〔施工組織設計〕約定的期限,向監理人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經監理人報發包人批准後執行。開工報審表應詳細説明按施工進度計劃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臨時設施、材料、工程設備、施工設備、施工人員等落實情況以及工程的進度安排。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當事人應按約定完成開工準備工作。

7.3.2開工通知

發包人應按照法律規定獲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許可。經發包人同意後,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應符合法律規定。監理人應在計劃開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發出開工通知,工期自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起算。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監理人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90天內發出開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價格調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發包人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潤。

7.4測量放線

7.4.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至遲不得晚於第7.3.2項〔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前7天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發包人應對其提供的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承包人發現發包人提供的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存在錯誤或疏漏的,應及時通知監理人。監理人應及時報告發包人,並會同發包人和承包人予以核實。發包人應就如何處理和是否繼續施工作出決定,並通知監理人和承包人。

7.4.2承包人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全部施工測量放線工作,並配置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合格的儀器、設備和其他物品。承包人應矯正工程的位置、標高、尺寸或準線中出現的任何差錯,並對工程各部分的定位負責。

施工過程中對施工現場內水準點等測量標誌物的保護工作由承包人負責。

7.5工期延誤

7.5.1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下列情況導致工期延誤和(或)費用增加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延誤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費用,且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_________________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或所提供圖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基礎資料、許可、批准等開工條件的;

(3)發包人提供的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存在錯誤或疏漏的;

(4)發包人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7天內同意下達開工通知的;

(5)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或竣工結算款的;

(6)監理人未按合同約定發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情形。

因發包人原因未按計劃開工日期開工的,發包人應按實際開工日期順延竣工日期,確保實際工期不低於合同約定的工期總日曆天數。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需要修訂施工進度計劃的,按照第7.2.2項〔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執行。

7.5.2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和逾期竣工違約金的上限。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違約金後,不免除承包人繼續完成工程及修補缺陷的義務。

7.6不利物質條件

不利物質條件是指有經驗的承包人在施工現場遇到的不可預見的自然物質條件、非自然的物質障礙和污染物,包括地表以下物質條件和水文條件以及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情形,但不包括氣候條件。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質條件時,應採取克服不利物質條件的合理措施繼續施工,並及時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通知應載明不利物質條件的內容以及承包人認為不可預見的理由。監理人經發包人同意後應當及時發出指示,指示構成變更的,按第10條〔變更〕約定執行。承包人因採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發包人承擔。

7.7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是指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的,有經驗的承包人在簽訂合同時不可預見的,對合同履行造成實質性影響的,但尚未構成不可抗力事件的惡劣氣候條件。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的具體情形。

承包人應採取克服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的合理措施繼續施工,並及時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監理人經發包人同意後應當及時發出指示,指示構成變更的,按第10條〔變更〕約定辦理。承包人因採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發包人承擔。

7.8暫停施工

7.8.1發包人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

因發包人原因引起暫停施工的,監理人經發包人同意後,應及時下達暫停施工指示。情況緊急且監理人未及時下達暫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7.8.4項〔緊急情況下的暫停施工〕執行。

因發包人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7.8.2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承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且承包人在收到監理人復工指示後84天內仍未復工的,視為第16.2.1項〔承包人違約的情形〕第(7)目約定的承包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情形。

7.8.3指示暫停施工

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並經發包人批准後,可向承包人作出暫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應按監理人指示暫停施工。

7.8.4緊急情況下的暫停施工

因緊急情況需暫停施工,且監理人未及時下達暫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暫停施工,並及時通知監理人。監理人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發出指示,逾期未發出指示,視為同意承包人暫停施工。監理人不同意承包人暫停施工的,應説明理由,承包人對監理人的答覆有異議,按照第20條〔爭議解決〕約定處理。

7.8.5暫停施工後的復工

暫停施工後,發包人和承包人應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消除暫停施工的影響。在工程復工前,監理人會同發包人和承包人確定因暫停施工造成的損失,並確定工程復工條件。當工程具備復工條件時,監理人應經發包人批准後向承包人發出復工通知,承包人應按照復工通知要求復工。

承包人無故拖延和拒絕復工的,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因發包人原因無法按時復工的,按照第7.5.1項〔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約定辦理。

7.8.6暫停施工持續56天以上

監理人發出暫停施工指示後56天內未向承包人發出復工通知,除該項停工屬於第7.8.2項〔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及第17條〔不可抗力〕約定的情形外,承包人可向發包人提交書面通知,要求發包人在收到書面通知後28天內准許已暫停施工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繼續施工。發包人逾期不予批准的,則承包人可以通知發包人,將工程受影響的部分視為按第10.1款〔變更的範圍〕第(2)項的可取消工作。

暫停施工持續84天以上不復工的,且不屬於第7.8.2項〔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及第17條〔不可抗力〕約定的情形,並影響到整個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實現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價格調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按照第16.1.3項〔因發包人違約解除合同〕執行。

7.8.7暫停施工期間的工程照管

暫停施工期間,承包人應負責妥善照管工程並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7.8.8暫停施工的措施

暫停施工期間,發包人和承包人均應採取必要的措施確保工程質量及安全,防止因暫停施工擴大損失。

7.9提前竣工

7.9.1發包人要求承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19

發包方:

施工方:

為明確甲、乙、丙三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君悦學府項目二期14#、15#樓樁基工程

工程地點:宿州市金海三路和迎賓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裝、包安全、包驗收通過的一攬子承包方式承攬本工程。

工程承包範圍:14#、15#樓樁基圖紙範圍內的樁基工程施工的全部工序。

第二條 工程工期

開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所發開工通知為準。工程工期為45天日曆天數。

第三條 工程質量標準

乙方嚴格按照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文件及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測評定標準的合格等級,工程樁的合格率為100%,如質量達不到合格,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材料供應

乙方在預應力混凝土管樁進場的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甲方代表驗收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作為支付材料款的依據。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產品的出廠合格證、混凝土構件的強度報告及其彙總表和有關材料的檢測報告等一切有關材料的證明資料,同時應按工程所在地建築材料質量監督站所規定的要求執行。

第五條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及單價

1)本項目工程量約:8310米(本工程總根數為277跟,樁長暫按30米)。

2)預應力高強混凝土管樁(PHC),採用徐州管樁,用錘擊法或靜壓法施工,PHC—500(125)AB—C80:綜合單價按194元/米;此綜合單價包含材料費、人工費、輔助費、機械設備費、檢測費用、截樁費,小型機具,配件費用、臨時設施費、缺陷修復費、送樁費、物質的運輸、裝修、堆放,領用、保管、二次搬運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環境保護費、趕工措施費、冬雨季施工費、夜間施工費、水電費、損耗、管理費、利潤、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配合費用、風險費用等與樁基工程施工相關的一切費用。

3)本項目樁基工程的綜合單價不含樁基檢測費用,樁基檢測費用為10萬元(小寫:100000元),計入竣工結算。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工程款支付,樁基成功後施工完畢後,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至已完工程量的50%,工程樁靜載、動力測試合格,資料齊全,通過主管部門審查合格,竣工結算完成後甲方付至結算價的95%,餘5%作為質保金,待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15日內付餘下工程款(不計利息)。

3)工程款支付時,優先用君悦學府一套商品房作為工程款抵扣給乙方。

第六條 竣工驗收及工程資料

1)打樁完畢後,乙方應儘快做好竣工驗收的一切準備工作,隨時接受甲方、監理單位及建設主管部門的竣工驗收。基坑開挖後3個日曆天內,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資料給甲方。

2)竣工資料乙方自行負責,按本工程所在地所管轄的質監站有關規定進行編制,並需符合本工程所在地檔案管理部門的整理要求和分數要求(不得少於三份,其中原件一份,複印件二份)。

第七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應在施工前確保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負責辦理施工所需的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並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勘探報告等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應在施工前提供圖紙一份,並組織乙方、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3)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4)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協調處理好施工現場周邊的羣眾關係,解決施工現場周圍羣眾阻撓施工問題。

5)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進場

2、乙方責任

1)按施工圖紙要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且如若施工過程中,由於施工不當造成的爆樁或樁身破碎,由此造成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服從甲方、監理單位的管理,時刻注意本機組人員的安全,在PHC管樁運輸過程中及到施工現場後的卸樁期間和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人身、機械、安全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3)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統一管理、安排。按甲方要求的人員、設備、進場日期進場,每延期一天罰款20__元,並視工程情況有權清退出場。保證機械的正常運轉,從人員到設備合理組織,不影響工程的正常施工。

4)乙方應嚴格按照標準、規定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人員及委派人員的檢查,把好質量關。乙方加工的管樁送到施工現場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供這批管樁的出場合格證、混凝土構件的強度報告及其彙總表和有關材料的檢測報告等一切有關材料的證明資料,同時應按工程所在地建築材料質量監督站所規定的要求執行。

5)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為止,質量問題在未解決前,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款項,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工程損失等一切費用。未經報驗的工程質量及工程量不予任何。

6)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每天上報預應力混凝土管樁的施工進度。

7)乙方應遵守國家、行業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接受各方監督,預防環境破壞,不斷改善施工環境。

8)樁基檢測中,若存在不合格樁,乙方需補樁處理及承擔相應的費用。因乙方原因樁在施工中出現超送現象,導致基礎變深或其他基礎處理費用,根據設計院處理意見及設計變更單,由甲方、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出具處理意見,以簽證形式通知,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原因,由甲方、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經濟簽證處理。

9)乙方在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後,應當無條件3天內退場並及時清理場地內的垃圾及臨設施,保持工程現場清潔,不得影響甲方下一步施工。否則乙方要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樁基中間驗收

1)工程覆蓋前,如樁焊接質量、樁入土前的實際位移、樁垂直度等,乙方自行檢驗後立即通知甲方和監理單位參加驗收,經甲方代表和監理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繼續施工,甲方代表和監理實行旁站跟蹤施工監督管理。

2)乙方必須按設計圖紙施工,在施工壓樁過程中若出現樁身斷裂及補樁,乙方必須在樁基未離開樁位前通知甲方和監理單位,並保持現場狀態,因乙方機械設備原因或工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斷樁偏樁及爆樁,乙方則承擔該爆樁的樁費(如樁偏位超出規範範圍需變更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停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並應當無條件七日內退場,雙方於乙方退場後按驗收合格工程造價的80%結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2)工期延誤或出現大質量事故,而乙方又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工期完

成,或無力按質量標準返修者,甲方有權責成乙方停止施工並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質量事故、工期延誤等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逾期開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義務的,每逾期一日,均應當向甲方承擔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逾期達十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對乙方故意或疏忽導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藝不符合技術規範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無論工程是否已驗收合格、交付,均自甲方或使用人知道之日起兩年內享有對乙方的索賠追償權利。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本工程發生的所有經濟簽證須在發生之日起3天內報送完畢,逾期報送的經濟簽證均視為無效簽證。

2)本合同的未盡事項,必要時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經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4)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

出賣人(下稱甲方): 簽訂地點: 買受人(下稱乙方):簽訂時間:20--年月日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現就乙方為了生產經營需要,特向甲方挖掘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金額:

備註:上表淨機總價款為乙方共應支付給甲方的貨款,不包括運費、逾期產生的利息、保險費、等其他所需的費用。

第二條 交貨時間: ;交(提)貨方式、地點: 。

第三條 質量標準: 按生產廠家(日立)出廠標準(詳見產品合格證)。

第四條 產品驗收:乙方在提機時應對標的物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核對標的物的型號規格及隨機品(如合格證、使用維護説明書、保修卡等),如有異議應當在驗收的同時提出,否則視為甲方提供的標的物數量、質量符合雙方約定。

第五條 貨款支付方式、時間及地點:乙方簽定本合同並提機時一次性付清購機款

第六條標的物保修:整機保修期限自乙方提機之日起按廠家標準(詳見“維修信譽卡”)保修一年或標的物使用20--小時(以先到為準);標的物裝用破碎錘的,整機保修應遵守《關於使用液壓破碎錘的責任規定》而減半保修期限;保修期限包含生產廠家或特約維修中心對標的物進行正常合理的保養、維護、維修故障的時間;如果保修期限內標的物出現故障或質量問題時,生產廠家或特約維修中心認為應能通過維護修復的,乙方不得拒絕和阻礙;同時在保修中所耗費的合理時間,乙方不得主張誤工等要求;因乙方故意或過失或操作、保養不當導致故障的維修費用及有關損失由乙方承擔;超出保修期限後,乙方不再享有保修權利,但甲方可以視情況提供有償售後服務,配件、運輸、人工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期限支付貨款,應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及滯納金,計算方法以全部未清償貨款為本金,每逾期10天以內,按月息1%計算;每逾期10天以上(含10天),按月息2%計算;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全部未清償貨款的20%作為違約金。(2)乙方承諾:如乙方違約,甲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所有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4).乙方償還甲方的貨款時所產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5).如乙方要求甲方為標的物投保的,險種必須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投保,如乙方不同意投保不計免賠、玻璃險的,則按保險公司定損後金額的80℅進行賠付。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各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2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民法典】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的權力、義務和責任,就乙方承攬甲方工程等事宜,制定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德安縣楊橋工業園

工程內容:貼地面牆面磚、防水、衞生間地面牆面磚蹲坑安裝門、樓梯踏步等。

二、結算單價:

1、工程造價按600x600地面磚每平方米15元,地腳線每米3元,樓梯踏步每步40元包括三角,衞生間每個800元,公衞按地面平方350元/平方。灶台每組80元,廚房牆面磚每平方20元。

2、工程完成後付總工程款的.80%,剩餘工程款驗收合格後兩個月內付清。

三、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

2、工程質量標準: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規定。經甲方和有關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3、甲方可以隨時對工程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乙方施工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要求或有關技術規定,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

四、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範施工,如出現安全事故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五、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程結算,負責現場施工協調指揮,派出技術人員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2、乙方責任:

服從甲方現場質量、安全、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胡全部工作內容並交付使用,如出現漏水現象,經檢查後是乙方技術問題,乙方應負全責。

六、爭議解決

如雙方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訂立補充條款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版施工合同 篇22

甲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總工期:_________天。

合同工期日曆天數以實際乙方進場開始施工之日起計算,因不可抗力自然因素,及甲方單方面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完成,合同工期順延,不計算在合同規定施工工期內。

五、工程單項承包單價(單包工不包料)種類規格安裝費(元)備註包含由進場施工合格標準、驗收、退場等,所需要的高路堅及檔土牆按設計要求____元/m3全部費用甲方不再因市場變化政府政策因素,不在調整價格,此價格為全費用包乾價注:以上工程包驗收合格,若不合格返工費用原材料損耗由乙方負責。

六、工程質量技術要求:

乙方嚴格按照現行施工規範和驗收標準要求施工,必須達到砂漿飽滿、大面平整、順直、縫寬均勻、標高、符合設計要求,以及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發出的指令施工,質量達不到規範標準要求的,甲方現場管理人員一經發現,乙方應立即拆除和重新施工,其中耗材的相關費用及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由乙方獨立承擔相關責任及費用,乙方不服從管理的應立刻清退出場並中止合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七、現場管理施工現場使用機械及工具由乙方負責,部分材料在30米之外甲方用機械轉到施工現場,領出去的物件因施工班單方面造成損耗及丟失,施工方應負責修復和照價賠償。

八、現場處罰制度承包必須服從發包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的管理,由於措施不當造成質量事故及原材料損耗時,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有權進行現場處罰處罰金(50-200元),乙方拒不簽字時,由甲方做施工記錄為準,結算時在工程結算款中予以扣除。

因乙方單方面造成工期延誤時,處以每天____元罰金,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九、安全施工與檢查乙方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安全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承包方及其勞務人員所有安全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全部承擔,發包方不與承擔任何連帶責任。施工現場必須帶安全帽,嚴禁穿拖鞋,一經發現由發包方現場施工發包方處以個人罰款50元。

十、工程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款,承包方進場施工之日起,每施工30天后,按確認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承包方,施工完成後,由發包方工程師組織驗收,合格後30天支付剩餘款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

十一、質量標準及驗收

1、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__________等級。

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 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並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的違約金。

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5、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三、爭議的解決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及因施工現場額外產生的費用,雙方協商擬定不納入合同範圍內。本合同一式___份,至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