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混結構私人住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2篇)
磚混結構私人住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塬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甲方準備在沿河路新建一棟磚混結構的私人住宅。經與乙方接觸、洽談、協商,決定將其房屋建築工程(房屋從主體結構開始到粉刷完畢)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建設,工程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動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承包方式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紅磚、河砂、碎石、水泥、鋼材等。乙方提供勞務、建築技術、必要的'勞務工具生活用具等;承建項目: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台階砼墊層;室內粗粉刷、前向外牆貼瓷磚、後向牆和側牆面粉水泥砂漿,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2、採取費用包乾的方式。乙方負責房屋建築時所需的設施,甲方負責材料的供應;工程開工,從協議簽定之日開始,農曆_______天內完成;房屋建築總面積以實際做的面積為主,按每平方_______元計算。
二、安全問題
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包括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文明施工,講究職業道德,講究清潔衞生。
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_______年__月_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磚混結構私人住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2
鑑於業主為修建(公路項目名稱)並接受了承包人對該項工程___合同段(或大橋)的投標書,現由(業主全稱)(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和(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承包人”為另一方於__年__月__日共同達成並簽訂本協議如下:
1、第__合同段由K__+__至K__+__,長約__km,技術標準__級,__路面。有__立交__處;大中橋__座,計長__m;隧道__座,計長__m以及其他構造物工程等。
2、下列文件應視為構成並作為閲讀和理解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即:
⑴本合同協議書及附件(含合同談判中澄清文件);
⑵中標通知書;
⑶投標書及投標書附錄(含承包人在評標期間遞交和確認並經業主同意的對有關問題的補充資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⑷合同專用條款(含數據表和招標文件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如果有;)
⑸合同通用條款;
⑹技術規範(含招標文件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如果有);
⑺圖紙(含招標文件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如果有);
⑻投標的工程量清單;
⑼投標書附表(輔助資料表);
⑽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3、上述文件將互相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上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4、根據工程量清單所列的預計數量和單價或總額價計算的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____元)。
5、由於業主按本協議書第6條所述給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承包人在此立約:保證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工程的實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復。
6、作為對本合同工程的實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復的報酬,業主在此立約:保證按照合同文件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7、承包人應在監理工程師發出開工令之後,在投標書附錄中寫明的開工期限內開工。本合同工程工期為__個月,工期從上述開工期的最後一天算起。開工令應在簽訂合同協議書以後,在投標書附錄中寫明的發開工通知書期限內發出。
8、本協議書在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後經交工驗收合格、缺陷責任期滿及保修期終止分別簽發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及保修期終止證書後失效。
9、本協議書正本二份、副本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磚混結構私人住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3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方(建築單位)和承包方(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為完成某建築工程而確立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國際工程承包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點:
1.具有國際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合同的當事人是屬於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公司、法人;二是承包人須在外國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分合同義務,即合同的履行地是在承包人所屬國以外的其它國家或地區,故涉及到複雜的法律適用問題。
2.需要鉅額資金,故合同標的常常很大,交易中通常都需要各種各樣的銀行擔保。
3.履約期長。
4.風險較大。為減少風險,合同中除預訂有貨幣條款和不可抗力條款外,通常還含有價格調整條款、艱難情勢條款等。
對外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可以分為總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固定總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以下列舉的是一個總承包合同:
土木工程建築承包合同
第一章 一般條款
定義和釋義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義者外,下列詞語應解釋如下:
“業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僱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權利合法繼承人,但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標書已被業主接受的某個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繼承人和業經認可的受讓人。
“工程師”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師,或由業主隨時任命且書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師履行合同職責的其它工程師。
“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或由業主或工程師隨時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職責的任何工程現場監督,其權限上工程師書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條款、技術規範、圖紙、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還可指標書、接受證書以及承包協議(如已完成)。
“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本合同以下條款規定增減。
“建築設備”指工程施工和維修中或有關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或物品,不論任何性質,但不包括旨在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臨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維修或有關工程施工或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技術規範”指 在標書或任何標書更改中提及的規範,或由工程師隨時可能增加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圖紙”指技術規範中規定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對此種圖紙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同的其他圖紙。
“工地”指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過部分,以及由業主所提供的用作臨時儲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場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規定構成工地的組成部分。
“業經認可”指已經經書面認可,包括過後對口頭認可的書面確認,“認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規定在內。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單數含義的單詞也可據有複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一樣。
1.3合同條款的標題和邊注不得視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於考慮解釋條款或合同。
1.4“費用”一詞應視為含工地上或以外發生的間接費用。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2.1工程師必須按合同明文規定,履行作決斷、頒發證書和發出指令等職責。如業主簽發的工程師任命書中規定其某些職責的履行得經業主專門認可,其要件應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規定。
2.2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職權,但必須將所有此種授權書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和業主。在授權範圍內,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令或認可(僅限於此)對承包人和業主具有與工程師的指令或認可同樣的效力。以下規定屬於例外:
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認,不得影響工程師此後否認以及命令拆毀、移動或拆除此種工程或材料的權力。
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決定不滿意,其有權將此決定提交工程師確認、取消或更改。
轉讓和分包
3.未經業主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規定或依合同而產生的任何收益轉讓,向承包人的開户銀行支付按本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款項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轉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工程師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種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擔的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或義務,他必須對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僱員或工人的行為、不履行和過失負完全責任,如同這些行為、不履行或過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僱員或工人所為。以計件方式提供勞力不得視為是本條所 規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規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以及用哪個國家的法律解釋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種以上語言作成,用以解釋合同的語言也必須在第二部分中規定,且將被定為“主體語言”。
5.2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條款規定優於其它任何構成合同的文件的規定。以上述規定為準,構成合同的數個文件可視為能互相解釋,如意思含糊或不一致時,由工程師解釋和處理,並由此向承包人發出指令。如工程師認為,服從此種指令會使承包人發生額外費用,而此種費用是承包人由於上述意思含糊或不一致而按理無法預見的,工程師應予以證明,業主必須支付相應的額外款額以補償此種費用。
6.1圖紙由工程師獨自保管,但須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兩份副本,承包人所需的其餘副本由他自己製作並承擔費用。合同履行後,承包人須將全部合同圖紙歸還工程師。
6.2承包人必須將按上述規定所提交的一份圖紙副本留在工地,讓工程師及其代理,或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在所有合理的時間內查閲使用。
6.3如工程師不在適當時間內再提供圖紙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認可,工程計劃或進展便可能被延誤或中斷時,承包人必須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書中應詳細説明所需的圖紙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不及時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誤和中斷。
6.4如承包人按本條第3款規定索要圖紙或命令,由於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從而導致承包人誤工和/或承擔費用,工程師必須考慮此種延誤,以決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條規定延長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擔的此種費用必須得到補償。
磚混結構私人住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
住址: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責任人:
住址: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_______型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6、工程期限:
(1)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計劃完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總共_________日曆天。
(2)開工前_________天,乙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二、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2)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三、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乙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4、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_____,_____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四、工程檢查驗收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3、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4、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乙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5、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不得動用,若甲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乙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_____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5)其它_________。
3、價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期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乙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七、施工準備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徵地拆遷;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2、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現場平面佈置,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八、安全施工與檢查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九、甲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1)開工條件:_________________;
(2)完成時間:________年___月___日。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1)時間:
(2)地點:
(3)供應要求: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__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_____分
4、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
十、乙方工作
1、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2、成品保護的要求:_________
3、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_________
4、施工場地整體衞生的要求:_________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因甲方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甲方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甲方應當採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4)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5)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償付乙方賠償金。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合同解除
1、甲方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過_________天,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________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十一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6、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與終止
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2、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甲方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十五、附則
1、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別保存________份。
2、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代表人: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乙方:
代表人: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磚混結構私人住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5
招標編號(________)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
遵照《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規定》要求,經工程項目報建和市招標辦備案,甲、乙雙方對本工程項目進行了商議。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定協議如下。
一、工程項目的綜合説明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規模:_________________
4、結構及層數:_________________
5、發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6、發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
7、年月天。
8、質量要求。
二、工程造價
1、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定本承包協議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2、價格計算依據:
(1)標定的定額為:_________________
(2)標定的取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_
(3)政策性調價文件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三、材料採購供應材料採購、運輸、保管的責任和計價依據:對材料質量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在合同簽署後,開工前%作為工程付款。
2、甲方按工程月進度向乙方準時付款。
3、按天津市有關文件規定,工程竣工後甲方向乙方撥付工程款至總造價的%;留%做維修款,待工程竣工維修期滿後一個月內全部付清。
4、施工期允許調整的內容和依據: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基礎的處理和重大設計變更費用的計取
1、施工過程三通一平由甲方負責,其費用不含在總價內。
2、基礎墊層以下的地基處理有乙方負責,其費用不含在總價內,待竣工結算時按實際發生給與調整。
3、結構、規模、標準等重大設計變更由該工程圖紙設計部門出變更圖紙或變更説明,並由乙方負責施工,其費用不含在總價內。待竣工結算時按實際發生給予調整。
六、工程保修本工程保修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執行。
七、遇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另訂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以上協議經雙方單位蓋章、負責人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磚混結構私人住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1.2承包範圍:酒店內第 層所有內裝飾裝修,包括:出入通道梯道、大廳、休閒區域、自助餐廳、包房、客房、廚房、衞生間、吧枱及其涉及到的天花、立面、地面的裝飾裝修工程及水、電的安裝施工工程等;除消防、中央空調、水療系統之外的設施設備用品的安裝;
1.3負責消防、中央空調、水療設備等其它項目的配合工作。
1.4 承包方式:在乙方確保質量達到優質標準、材料實行定額管理和現場管理及施工隊伍構成(現場有專門的項目經理及泥木水電油漆大工種的主管,除了必要的小工、雜工之外保證不拉街頭游擊隊伍參入本工程)、約定工期目標的前提下,實行單位面積工價包乾制。雙方商定每平方米(現狀的使用面積)工價為人民幣 。
1.5工期:(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總日曆工期天數: 天。
1.6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相關行業規定質量達到優質標準。
第二條 甲方代表 :
甲方代表姓名:
第三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該裝飾工程合同約定的內容,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3.1 合同開工日期時,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場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等管道線路,
3.2 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3.3 在進行單項目工程招標(石材加工、消防、中央空調、鍋爐、水療設備等)施工中,甲方應協調施工交叉作業及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順利施工;
3.4 合同開工日期前,組織雙方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第四條 乙方項目經理及駐工地代表:
4.1乙方項目經理:
4. 2 乙方任命的項目經理及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對工程質量、工期、材料管理、現場管理、乙方員工管理擔負具體責任; 2、負責與甲方的業務聯繫、溝通 3、負責應由其負責的其它事宜。
第五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5.1 施工期間負責質量、材料、工期等各項工作,負責消防、中央空調、鍋爐、水療設備、石材加工等外包項目的配合工作;
5.2 向甲方代表提供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工程事故報告;
5.3 負責乙方施工場地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確保施工安全,教育員工規範操作,嚴防人身事故的發生;每天必須安排專人負責清場,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其承擔全部責任,不得牽連到甲方。
5.4 遵守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衞生、安全管理等管理規定,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承擔自己員工的安全、治安、計生、外來人口管理等項管理責任和費用。
5.5 按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工程質量保證
6.1乙方承諾工程質量保證達到符合國家相關行業規定質量的優質標準。
6.2關鍵工序或項目甲方簽字繼續制度: 1、水暖安裝方面:各個管件的空間位置包括出牆尺寸;水管試壓; 2、 電路安裝方面:強弱電的整卷電線電纜使用前的乙方自檢自測工作; 3、涉及到防水工程方面:牆面的塗刷防水塗料和地面的48小時的浸水試驗;4、天花封板之前;5、上乳膠漆和貼牆紙之前。 上述的甲方簽字制度只是雙方商議的一項必要的工作流程,而不能作為乙方影響工程質量、工期、材料等的任何理由或藉口。
第七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規範按照設計公司設計的施工圖和效果圖的標準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人工和材料損失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返工的全部費用,並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
第八條 質量等級
8.1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簽約時乙方承諾的保證達到符合相關國家行業規定質量優質等級標準。
8.2 工程質量不符合規範、標準和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8.3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按照職能分工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裁決。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9.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後,於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經驗收合格,甲方代表簽字後即可進行隱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後24小時內未到場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甲方必須補籤驗收手續。
9.2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十條 工程款支付
10.1 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應於次日正式全面開工,甲方按以下程序履行工程包工款支付義務:
10.1.1乙方正常、全面開工後,甲方每10天按乙方工程施工進度的70%支付本工程的包工款。
10.1.2乙方正常、全面順利完工並驗收合格後,甲方按每10天未結算的30%包工款應一次性給乙方結算其中20%的包工款。
10.1.3剩餘10%的包工款作為本工程的質量保脩金,交付正常使用滿六個月後一次性付給乙方質保金其中的5%,滿一年後給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剩餘的5%質保金。
第十一條 材料合理使用與定額管理
11.1雙方事前約定:為了防止浪費,合理地利用材料,本着“定額管理、超標自負”的原則,來進行本項工程的材料管理。
11.2按照雙方事前約定,納入定額管理的主要材料目錄有:木工:板材(木芯板、各種膠合板、石膏板、飾面板),龍骨,木方; 水電:各類電纜電線,電器(開關插座的底盒、面板、空氣開關、接觸器、門鈴、燈具、電話機、換氣扇等),水管,三通、直接、彎頭、閥門、水龍頭; 油漆:油漆、牆紙、漿粉膠水、泥水:牆磚、地磚、馬賽克、潔具、 安裝:五金件等以及所有需要定額管理的材料。
11.3為了共同搞好工程及材料管理,根據材料的分類,雙方都分別指定專人予以交接驗收,(根據材料的分類,分別準備幾個記錄本,每次交接都必須有甲乙雙方的責任人簽字;定期予以統計並反饋相關信息;該項統計數據對雙方均具有同等效力。)
11.4乙方造成的材料定額以外的材料損失及材料浪費,必須由其承擔全部責任。其將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二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資料、驗收報告、竣工圖。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應在三天內聯繫組織建設所在地行業主管部門主持進行驗收,並在驗收3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全部費用。
第十三條 保修
13.1 保修責任範圍:除甲方使用過程人為損失、原設計錯誤隱患、自然災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外,凡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及驗收後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範圍各部位、部件、整體或單體、整體或單件的損壞、脱落、變質、丟失、開裂等,均屬乙方保修責任範圍。
13.2 保修期限:以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兩年。
第十四條 爭議
14.1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14.2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五條 違約
15.1 甲方不能及時給出必要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不能保證乙方施工用材料供應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而發生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相應順延工期,並支付合同價款10 %的違約金給乙方,同時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5.2 乙方不能嚴格履行合同(包括合同附件)條款,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不能達到雙方認可的裝飾工程質量優質標準,不能執行材料定額管理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合同價款10 %的違約金給甲方,同時應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5.3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15.4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天內做出答覆,超過3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安全施工
乙方應按國家勞動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與費用。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由甲方承擔,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乙方人員的傷亡及安全事故的責任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包括附件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即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工程款,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本合同附件2份,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磚混結構私人住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7
一、把原房屋樓面混凝土預製板結構設計更改為全現繞混凝土結構,因此房屋結構更改為全框架結構。
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按質按量安全施工。
三、乙方在施工過程中:
1、是混凝土標號要達標和攪拌均勻;
2、是鋼筋及捆筋,要嚴格按國家建築要求規定施工;
3、是混凝土震動均勻,確保密實,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照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四、乙方不履行施工合同責任時,或施工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終止全部合同,乙方的工程投入無條件歸甲方所有,甲方另行安排施工人員進行施工。
五、每施工完一層樓面時,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該層合同的70%。
六、乙方必須嚴格安全施工,若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經濟和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和建議。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即生效,工程款結清後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磚混結構私人住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其他約定
1、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2、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磚混結構私人住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全稱)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全稱)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智能家居設備、安裝、綜合弱電佈線等全部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國家驗收規範合格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每平方米總價___元)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通用條款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5、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款。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磚混結構私人住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建設方: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原有一層因現須要加建二層,以包工給乙方施工,為了保質保量的完成本工程,經雙方協商成達協議如下:
一、甲方供應原材料,乙方負責從主體到裝修的全部工程施工,設計方面乙方應聽從甲方的意見執行。
二、單價,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為壹佰叁拾伍元付給乙方(包水電安裝在內)。
三、質量要求:主體二層上下垂直誤差應在2公分之內,不能超過2公分,砂漿應飽滿,裝修抹灰要求中級,偏差度應按施工規範實行必須粘結牢固,無脱層空鼓,面層無爆灰和裂縫,地板磚、無空鼓、歪斜、缺欏、掉角,其它裝修應符合施工規範。
四、主體結構要求,板麪筋布150150,扎筋應按建築施工強制性要求滿扎、立柱、挑樑、圈樑、次樑應按物理學性能的製作,混凝土澆灌要求,立柱樓板、樑所有澆築混凝土標號20,立柱,樑無空洞和露筋,樓面平整無裂縫。
五、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做好安全防護設施,保證安全第一,質量第一,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自身傷亡和第三者傷亡事故,一切後果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付款辦法:乙方在施工中途要求付款,甲乙雙方協商支付,待工程全部完成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望雙方共同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磚混結構私人住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一、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
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 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方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釋。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和解釋、説明。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
施工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專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以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 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磚混結構私人住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人民幣): 萬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投標書、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
6、施工圖紙
7、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技術要求
8、工程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意見:
經辦人: 鑑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此部分採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範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不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3.2.1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3.2.2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和法規不限於上述明示的法律法規。本合同訂立時國家及相應部門頒佈的其它法律法規同樣適用。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4.2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4.3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駛的職權:
5.2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5.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職權:
7.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證號: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⑵將施工所需的水、電、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⑷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⑸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⑹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⑺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⑻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⑼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
8.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⑵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⑶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⑷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⑸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衞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⑹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⑺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⑻施工場地清潔衞生的要求:
⑼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方審核的時間:
10.2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四、質量與驗收
16.工程驗收:由招標人或招標人委託的單位,組織各相關部門按施工圖紙要求及國家頒佈的有關工程驗收規範進行驗收。
16.1本工程質量要求達到 標準。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現場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擔。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採用 方式確定。
⑴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⑵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⑴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⑵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⑶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
⑷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⑸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⑹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
⑺工程開工前根據施工組織方案、施工進度計劃,及時報送甲供材供應時間計劃表及要求。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八、工程變更
1、發包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工程變更要求,作為變更依據,通知監理和承包人,變更需經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承包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工程變更意見,經發包方、監理簽署確認意見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工期違約):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37.爭議
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採取第 種方式解決。
⑴請雙方主管部門調解;
⑵約定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
40.保險
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⑴發包人投保內容:
⑵承包人投保內容:
41.擔保
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⑴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作為本合同附件。
⑵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作為本合同附件。
⑶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正副本份數:
47.補充條款:
第四部分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 (工程名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屋面防水工程為 年;
3、裝修工程為 年;
4、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 年;
5、供熱及供冷系統為 個採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 年;
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託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脩金內扣除。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漏氣、燃氣漏氣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發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後一個月內,將剩餘保脩金無息返還承包人。
四、質量保脩金的支付
工程質量保脩金一般不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5%,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脩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 。
五、質量保脩金的返還
發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後一個月內,將剩餘保脩金無息返還承包人。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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