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位置:首頁 > 合同 > 施工合同

安全施工協議(精選13篇)

安全施工協議 篇1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安全施工協議(精選13篇)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施工項目:

二、施工地點:

三、施工時間:

四、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五、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六、協議內容:

(一)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採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應有驗收記錄。

2、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並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置相關安全標誌牌,並設專人巡查。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特殊工程施工項目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或設立臨時救助站。

7、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杆、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施工現場各周邊洞口,必須有符合安全規範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後,立即恢復。

13、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牆和外懸挑板等建築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井架吊籃禁止乘人。

15、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齡未滿18週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於高空作業的病症者嚴禁從事外牆施工作業。

17、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牆施工應暫停作業。

18、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後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濕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由機械員進行。

(二)用電要求

1、配電箱的箱櫃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配電裝置均應配鎖,並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後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並上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並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6、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用電設備的保護接地線應並聯接地,並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9、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操作。

10、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接,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採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後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後方可施焊。

5、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無鉻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經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放庫房並設置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製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瞭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並立出明顯標誌,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屬一、二、三級防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室外吊籃施工要求

1、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杆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鏽,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鏽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並正確佩帶安全帶,並與鋼絲繩穩固連接。

3、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塗料等不得多於2桶,並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鈎固定在吊籃上。

4、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吊籃底部必須採用建築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紮牢固。

7、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並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並固定於籃身上。

(六)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後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並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7、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七)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置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築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採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採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採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並採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八)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計劃所要求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結算總價的5‰向甲方支付罰金。

八、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後,據實返還(質保時間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可延長或縮短,可另行約定)。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範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十、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門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除質保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

項目負責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

項目負責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施工協議 篇2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為規範公司工程項目外委施工的安全管理,使其生產組織、安全管理與公司協調一致,確保公司工程項目安全施工、合理施工,根據《工程項目外委施工安全管理規定》文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現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三)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乙方施工時是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乙方負責為施工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並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乙方應對現場施工安全完全負責,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各項安全防護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第五條施工現場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二)班前不得喝酒,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三)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未經批准,不得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

(五)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確保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施工現場做好安全防火,重點防火區域動火施工需開動火工作票。

(七)嚴禁高空拋物,不得在高處臨邊沿口處一米範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八)高處需堆放物料時,所有堆放物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十)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説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一)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二)不應疲勞作業,不得在操作面上及樓層上睡覺。

第六條違約處罰

(一)發生重傷和死亡事故,應由甲方主管部門牽頭,雙方參加,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並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二)由於乙方沒有盡到自身安全責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和相關責任者已觸及刑律的,報檢察院或勞動監督部門處理。

(三)乙方施工人員違章違紀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並由乙方事故責任者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

(四)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導致重大傷亡的,相關賠償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如因乙方或乙方施工人員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將相關損失賠償款進行抵扣。

(六)工程開工施工現場工具、構件、材料要堆放有序,合理規劃施工現場,施工現場堆料佈置必須經過甲方同意,且經過建設單位相關部門審核無異後按品種、規格擺放,並設置明顯標牌。施工現場的六牌兩圖,項目部的管理體系及各種規章制度上牆。

(七)嚴格材料計劃的申報工作,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施工方按圖紙及時報送材料計劃,同一次來的圖紙經審核計算後上報材料計劃不得漏報、少報,常用材料可以多報,但最終報送材料(同一規格)不得超過工程竣工結算量的5%。否則超出量按供應價的1。5倍扣回。

(八)上報材料計劃一經報送,不得變更。特殊情況下由於計算材料量出現的偏差經甲方、監理核定後且確實施工急需的可以補報追加計劃,但不允許出現不經過甲方審核招標私自與材料供應商溝通解決追加或減少材料計劃。否則出現一次甲方將對計劃外的材料概不負責,並追加罰款施工方500______元。材料計劃報送要明確型號、規格、要求,否則因計劃材料報送要求不明確造成的工期影響、材料採購或核價材料不符,由施工方自行承擔。

(九)材料一經進場,必須由甲方、監理、施工方共同驗收並附有書面驗收單。由施工方自行購買的材料每批(次)必須經過甲方、監理驗收,購買材料必須同核價材相符,否則不予驗收或按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場。驗收後,由施工方將材料合格證等相關資證提供甲方監理以及公司審計作為備案。

(十)不合格的材料禁止使用,3日內必須清離現場,違者罰款1000______元。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施工規範施工,違者罰款20____________元。用於檢測的構件、材料取樣必須按照施工規範要求留置,材料取樣必須由甲方、監理現場見證取樣。工程材料檢測不合格的嚴禁施工中使用。

(十一)工程開工必須備有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工程必須有施工方案,使用的模板必須滿足澆灌後的砼外觀甲方要求,工器具以及機械設施必須符合標準要求,無質量及安全隱患。

(十二)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每______月由甲方組織,由監理、施工方項目部的主要領導,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大檢查,檢查出現的安全問題及隱患,當場下安全整改單處以50—500______元的罰款,並限期整改,限期內整改不徹底的進行加罰,拒不整改將按停工處理,並根據問題嚴重性給予300——20____________元罰款。

(十三)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不繫帽系的為不戴安全帽,違者罰現金50______元。高空作業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帶,不許穿拖鞋,嚴禁高空拋物,違者罰款200______元。

(十四)嚴禁酒後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200______元。施工現場嚴禁吸煙,違者罰款50______元。嚴禁施工人員在施工範圍以外的生產現場區域溜達遊動,違者罰款50______元/人。

(十五)施工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執行。嚴禁亂扯亂掛和以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違者罰款500______元。

(十六)施工現場應文明施工,確保施工現場清潔衞生無雜物、垃圾等。施工工地、宿舍、辦公室等場所必須每日清掃、清理垃圾,垃圾應傾倒到指定地點。根據季節不同,及時噴灑滅蚊蠅藥並定期消毒。不符合要求的一處罰款50______元,重複出現的問題將加倍。

(十七)“四口”的防護必須按照《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規定執行,設置防護欄杆、防護網和警示牌,臨邊作業、洞口作業、攀登作業、懸空作業和交叉作業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和安全措施方可作業。違者每項罰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欄杆、防護網500______元,警示牌200______元。

(十八)嚴禁打架鬥毆,違者罰款200______元,觸犯法律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違者罰款200______元,並把特種作業人員證件複印件上報甲方及監理單位審查。

(二十)加強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現場各重點部位按規定合理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施工現場有重大易燃易爆危險源的地點不得隨意動用明火,凡操作明火必須在使用前報項目建設單位同意,辦理批准動火證手續,並有專人監護,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木工車間(棚)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應及時清理刨花、木屑、鋸末,做到工完場清。不得在棚內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物資倉庫、易燃物品存放庫房要設專人負責,並在庫房門口標明,專職人員下班前應斷電、關窗、鎖門。施工現場道路為消防通道必須暢通無阻。現場必須設臨時消防器材,並設有明顯標誌,周圍三米內不得堆放材料和其他物品,不準埋壓、圈佔、挖溝、堆土,嚴禁隨便動用或損壞各種消防器材。施工和生活區為了冬季取暖設置保温火爐時,必須有專人看管。施工使用或倉庫庫存的氧氣瓶和乙炔瓶,必須按規範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應分開存放。以上不執行每次罰款______元。火爐的安裝要求按有關冬施防火規定執行。違反以上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罰款_____元。

(二十一)塔吊的按拆必須是具有資質的專業隊伍進行安裝和拆除,腳手架的搭設嚴格按規範搭設,設置剪刀撐,掛水平網,設置連牆杆。不符合規範的,每次罰款______元。

(二十二)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施工進度要求編排施工計劃,並報甲方、監理審核。嚴肅執行工程進度計劃,工程分部計劃要同總計劃吻合。每週每______月都要有明晰的工程進度計劃安排,如每週、______月計劃施工安排沒能完成,經甲方、監理核查無異的,完不成將按如下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周計劃一項不完成的罰款______元。______月計劃一項不能完成的罰款_____元。如實際工程總計劃沒按合同規定完成的,將按合同約定執行。

(二十三)隱蔽工程驗收報驗申請必須提前報驗,施工單位必須嚴格自檢,自檢合格後方可上報,報驗必須為書面形式。如甲方、監理髮現明顯的質量檢查不合格,將視為沒有自檢,檢查一次沒自檢的罰款______元。驗收時需三方同時到現場組織驗收,並報公司審計部一份備案。

(二十四)每______月完成的工程量要及時辦理簽證,每______月監理和甲方審核的工程量以辦理完成的工程隱蔽簽證為依據審核,沒有辦理簽證的,不作為工程量計算依據。

(二十五)嚴格按設計及施工規範施工,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的,每檢查出一項將視工程部位及重要性情況罰款______元,嚴重的必須返工處理。

以上考核從“安全質量進度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施工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吉林省燃氣管理條例》、《吉林市燃氣管理辦法》、《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583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磐石市城區內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叁方協商,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將城建檔案部門出具的地下綜合管線查詢結果,及位於磐石市工程的施工單位(乙方)、施工範圍、內容、工期以及建設紅線總平面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並委派專人負責與丙方具體聯絡事宜。

第二條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後,核准施工範圍及影響區域內地下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並在三個工作日內,到現場向甲方、乙方確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條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位置應以現場探查核實為準。施工前甲方應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進行人工斷面開挖,以確定施工現場燃氣管道的實際具體位置。在確認燃氣管線及設施準確位置後,三方共同填寫《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並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

第四條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範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範圍內的區域。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範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至6米範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至50米範圍內的區域。

第五條乙方在工程開工前,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將燃氣設施保護工作落實到人。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由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並由乙方報丙方備案,便於丙方監督。對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產生爭議的,由市建設局組織專家論證後協調解決。

第六條乙方應在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範圍內設置“燃氣管道,注意保護”等安全警示標語標識,在現場懸掛丙方搶險電話。

第七條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負總責,對乙方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情況進行監督,確保保護方案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第八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遇到複雜、特殊情況,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乙方會同甲方,重新制定保護方案。

第九條丙方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周圍燃氣設施的巡查工作,如發現隱患問題,有權及時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對不能制止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建設佔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

2.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

3.對方物品或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

4.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種植深根植物;

5.進行機械開挖爆破等作業;

6.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會同乙方制定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經與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和安全控制範圍內,敷設管道,從事打樁、挖掘、頂進作業。

2.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範圍內,進行爆破作業。

(三)不得擅自移動、覆蓋、塗改、拆除、破壞燃氣設施及安全警示標誌;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埋設相應的標誌樁;

(四)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不得停留載重車、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五)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淨距應大於2米;

(六)當現場對天然氣管道進行開挖等施工時,管溝必須採用人工開挖,現場所有大型施工機械作業必須遠離管溝邊緣一米以上;

(七)當現場施工時需要將天然氣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時,必須採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護方式,對暴露的天然氣管道進行臨時性遮蓋防護,以規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

(八)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一條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並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並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負全部責任,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違反本保護協議或因施工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破壞,發生燃氣泄漏或燃氣爆炸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叁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至該建設工程完工後自動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氣辦,由燃氣辦存檔備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磐石市XX公司(簽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磐石市福安街道新建村

聯繫人及緊急事件聯繫人:_______

24小時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施工協議 篇4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_____》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施工項目:

二、施工地點:

三、施工時間:

四、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_____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五、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_____。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六、協議內容:

(一)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採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應有驗收記錄。

2、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_____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並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置相關安全標誌牌,並設專人巡查。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特殊工程施工項目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或設立臨時救助站。

7、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杆、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施工現場各周邊洞口,必須有符合安全規範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後,立即恢復。

13、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牆和外懸挑板等建築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井架吊籃禁止乘人。

15、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齡未滿18週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於高空作業的病症者嚴禁從事外牆施工作業。

17、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牆施工應暫停作業。

18、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後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濕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由機械員進行。

(二)用電要求

1、配電箱的箱櫃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配電裝置均應配鎖,並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後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並上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並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6、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用電設備的保護接地線應並聯接地,並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9、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操作。

10、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接,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採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後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後方可施焊。

5、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無鉻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經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放庫房並設置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製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瞭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並立出明顯標誌,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屬一、二、_____防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室外吊籃施工要求

1、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杆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鏽,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鏽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並正確佩帶安全帶,並與鋼絲繩穩固連接。

3、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塗料等不得多於2桶,並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鈎固定在吊籃上。

4、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吊籃底部必須採用建築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紮牢固。

7、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並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並固定於籃身上。

(六)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後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並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7、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七)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置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築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採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採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採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並採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八)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計劃所要求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結算總價的5‰向甲方支付罰金。

八、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後,據實返還(質保時間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可延長或縮短,可另行約定)。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甲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

項目負責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

項目負責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施工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本地電話網用户線路工程設計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夠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通信建設安全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確保線路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條根據業務發展需求乙方需進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與甲方線路的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長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在以上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採取如下安全措施來保證甲方線路的安全。

1.架空電纜、光纜與原有線路跨越的,與原有線路的交越隔距必須達到0.6m的最小淨距,不達標的必須整改;

2.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

第四條責任劃分

甲乙雙方線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況下,發生下述情況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1.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新建一方線路和電力線路交越時因沒有進行安全保護,發生強電侵入,導致原有杆路出現線路故障及經濟損失,由新建方承擔責任;

2.新建方杆路與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若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已建杆路損壞電路中斷的,新建方負責賠償損失;若原有杆路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新建杆路損壞的,雙方各自承擔損失費用。

第五條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在發現對方的線路發生問題時具有告知對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權利

甲乙雙方對由於對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均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法律、法規。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 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進行協調,_________省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行政決定,涉及技術性的問題,要邀請相關專家論證,並做出仲裁。以上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執行本協議未涉爭議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安全施工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和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艦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程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已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特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其授權的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施工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施工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

乙方自願參加甲方的工民建工程施工,變電站的新建、擴建、改造工程的施工等。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義務:

1、向工程派出甲方代表,在變電站內施工;

2、監督乙方進行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學習培訓,並檢查安全培訓的結果;

3、工作前對乙方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4、在有危險的電力設施區域內作業,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並配合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

5、在開工前要向乙方收取安全施工保證金,按工程規模的大小收______元。

6、有權制止任何影響安全生產的行為,開展查禁違章工作,罰金從安全施工保證金中扣除;

7、有義務給乙方提供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的工作環境。

8、做好安全措施,設監護人(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許可手續。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義務:

1、認真學習、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有關規定,必須組織嚴格的統一考試,考試內容須經甲方認可,合格後方能持證上崗工作,並建立健全施工人員相應的檔案。

2、開工前必須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較底,讓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3、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程規定》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及《建築業安全規定》等的有關規定和甲方安全生產的規定;

4、自覺接受甲方單位的監督和指導,對甲方單位安監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人身事故或危機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報告甲方單位。

5、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有權拒絕能對本人身心造成嚴重傷害潛在危險的作業;

6、施工中要做到“遵章守法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努力追求“零傷害、零損失、零事故”

7、有義務通過自己的工作努力確保甲方的安全生產;

8、自身的條件不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時,向甲方書面説明。

三、違約責任:

1、執行合同中有關違約處理的規定;

2、拒絕無潛在危險作業的行為視為違約;

3、發生違章事件,執行甲方規定,進行相應處罰;

4、對違章施工造成的各種事故負完全責任,並承擔全部損失。

四、執行規程:

1、雙方在履行合同時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及省集團公司、龍南XX公司的安全生產相關規定。

2、本安全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安全施工協議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工程項目名稱:計劃工作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為貫徹

“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不斷規範大修現場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區域內的設備安全和人身安全,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工程在安全的前提下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防止發生事故,雙方就施工安全管理方面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一)甲方在工程項目發包前必須對乙方以下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

1、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法人代表(單位負責人)資格證書或法人代表委託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簡歷和近3年安全施工記錄。

2、施工人員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工作票簽發人、工作票負責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資格,特殊工種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3、施工單位配備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是否滿足安全施工需要。

(二)認真審查、批准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項目的組織、技術和安全措施等。

(三)開工前根據工程項目的內容、特點、環境、危險點、注意事項及文明生產管理制度等對承包方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有完整的記錄或簽名。

在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除了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交底外,還必須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經審查合格後監督並配合實施。

(四)加強現場安全監督,發現乙方違反《安規》和有關規定情況時,有權糾正、考核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五)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適宜。

二、乙方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一)負責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各種資質證書,向甲方報送的工作票簽發人、工作票負責人及其他參與施工的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技能,並經過安全培訓、專業技術培訓和緊急救護法培訓,考試合格。

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方可上崗。

對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證件、資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二)認真編制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和施工方案,經甲方審查批准後實施。

(三)進入甲方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嚴格執行《安規》、《建規》和電力行業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施工)規定的有關部分。

(四)開工前必須自上而下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現場危險點、安全技術措施和注意事項,交底人及所有被交底人要親自簽字備查。

凡未經安全技術交底一律不得施工作業。

(五)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有檢測報告單,並制定使用管理制度。

(六)施工過程中作業人員應佩戴合格的符合安全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七)危險作業區域必須有安全圍欄和警告牌,交叉作業現場必須有隔離設施。

(八)在施工過程中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對甲方提出的意見主動接受並提出整改意見。

(九)發生事故或危及生產安全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緊急處理並立即報告甲方。

(十)合同中規定由乙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適宜。

三、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工程承包合同價款的1%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或甲方指定的整數金額。

違章罰款按規定繳納,如不按規定繳納將從安全施工保證金中加倍扣除。

如安全施工保證金不夠,可從工程款中扣除。

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後退回剩餘安全施工保證金。

四、安全考核

(一)乙方施工作業人員未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規定野蠻施工,不服從管理,對甲方提出的問題不進行整改,除甲方罰款100~300元/次外,並視情節輕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現場或終止合同。

(二)乙方應對屬於乙方責任造成的後果負全部責任,並按照合同承擔經濟處罰。

(三)對於因一方責任發生的事故要全力搶救傷員或設備,保護好現場,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按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補償,並視情節輕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一份,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施工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安裝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雙方現就有關安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進入施工現場後,乙方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交底。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

3、高空作業前,應詳細檢查腳手架、腳手板、跳板、梯子和安全繩等設備的搭設、擱置和綁紮。

4、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經體檢合格後方可上崗,不合格者嚴禁進行高空操作。

5、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繩,穿防滑鞋。

6、禁止高空中上下垂直同時作業。

7、禁止在高空向下擲扔工具及材料。

8、高空作業如遇五級以上大風或雷雨天氣時,應暫停施工。

9、施工過程中應設專人看護,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通報,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施工人員勞動保護齊全、資質齊全。

10、不許動用場內任何機器設備,不許亂碰電器開關,不許進入配電室休息。

11、地面開槽應做好防護措施,防止行人墜落,夜間應有警示照明。

12、施工人員應有相應資質,電氣設備由專人負責看管。

13、施工時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要求,遵守當地企業及社區要求,如因承包方不遵守有關要求造成的損失、後果由乙方負責。

14、施工不能影響企業及居民的生產、生活,必須設置安全的便道供廠區及居民人員通行。

15、如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甲方: 乙方 :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 篇10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勞動保護,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明確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和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的各自職責,特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如下:

1、甲方將 工程的腳手架搭設與拆除分包給乙方施工,工程的具體要求以甲方的施工技術交底為準。

2、乙方進場時,應到甲方相關部門辦理相關進場手續,繳納保證金。配備兼職安全員,明確安全生產內容,監督班組實施,陪同甲方相關部門人員進行檢查驗收,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做好安全記錄。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條例,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

4、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分包給乙方施工,材料的採購、供應、使用、保管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5、乙方所使用的腳手架鋼管、扣件、蜜目網、竹笆片的規格、型號、質量必須符合要求。並配合甲方對鋼管、扣件、蜜目網、竹笆片進行檢查驗收,不合格的構配件不得使用。

6、乙方必須合理安排進場材料的堆放,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7、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配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穿防滑鞋,並應佩戴工具袋,以免工具掉落傷人。架子工必須經過相關部門培訓,持有效證件才能上崗施工。

8、腳手架搭設時的地基土質、墊板、掃地杆、立杆、橫向水平杆、縱向水平杆、拋撐、連牆件、剪刀撐、扣件力矩、竹笆、安全網、檔腳板、鋼絲繩、工字鋼、預埋件、步距等,以及腳手架的拆除都必須嚴格按照“腳手架安全操作規範”及“施工方案”的要求進行。

9、安排施工任務時,認真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行本工種的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10、上班前應對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進行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11、嚴禁酒後上班,嚴禁穿拖鞋及穿硬底鞋上高空進行作業,嚴禁在腳手架上嬉戲耍鬧,嚴禁從高處向下拋擲。

12、開始搭設時,應第隔6跨設置一根拋撐,直至連牆件安裝穩固後,方可根據情況拆除。

13、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牆件以上兩步,並高出建築物上皮高度1.5米。

14、搭、拆腳手架現場必須設警戒區域,張掛醒目的警戒標誌,設專人進行監護,警戒區域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施工。

15、每次收工前,所有上架材料應全部搭設上,不得存留在架子上,以免掉落傷人。清理步層內遺留的材料、物件、垃圾塊,所有清理物應安全運送至地面,不得向下拋擲。

16、腳手架內必須使用電焊氣割工藝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特殊工種的要求,增派專職人員,開動火證,配備接火斗及監護人,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濺落傷人,嚴禁無證動火。

17、乙方應以每層為一分段進行自檢,發現安全隱患應立即進行整改。自檢合格後通知甲方相關部門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雙方確認簽字掛牌,方可交付使用。

18、遇大霧及雨、雪天氣和6級大風時,停止高處作業。雨、雪後採取防滑措施。

19、腳手架應設置接地裝置。

20、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時,立即搶救,及時報告,並保護好故現場。

21、施工中由於乙方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造成的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一切損失及責任由乙方自行負擔,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另行酌情處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22、實施細則:

(1)作業時不戴安全帽者,罰款50元;高空作業人員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帶者,罰款100元。

(2)上崗作業時穿拖鞋及硬底鞋者,罰款50元。

(3)酒後上班者,罰款200元,並立即停止施工。

(4)因不聽從甲方安排及調動而影響施工進度的,罰款500元。

(5)搭設質量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安全規範要求的,罰款1000元。

(6)腳手架搭設或拆除中,拋扔鋼管、扣件、材料等物品,罰款1000元。

(7)腳手架拆除時無警示區域,無警示牌,無專人看管,罰款500元。

嚴格執行公司和項目部制定的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否則項目安全科給予取證,直接開具罰單,進行罰款。

23、補充條款: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結束自行解除。

發包單位(章): 分包單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託代理人: 法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 篇11

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

一、腳手架搭設

1.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2.當腳手架基礎下有設備基礎、管溝時,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不應開挖,否則必須採取加固措施。

3.嚴禁將外徑48㎜與51㎜的鋼管混合使用。

4.腳手板應鋪滿、鋪穩,離開牆面120~150㎜。

5.在拐角、斜道平台口處的腳手板,應與橫向水平可靠連接,防止滑動。

6.自頂層作業層的腳手板往下計,宜每隔12m滿鋪一層腳手板。

二、腳手架拆除:

1.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2.應清除腳手架上雜物及地面障礙物。

3.拆除作業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

4.連牆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牆體整層或數層拆除後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於兩步,如高差大於兩步,應增設連牆件加固。

5.各構配件嚴禁拋擲至地面。

6. 運至地面的構配件應及時檢查、整修與保養,並按品種、規格隨時碼堆存放。

7.酒後及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症的人員,嚴禁參加高空作業。

違章操作後果自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明確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等,根據《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運〔 〕 號)《昆明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昆鐵辦〔 〕 號)《昆明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實施細則》(昆鐵辦〔 〕 號)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 工程。

二、施工方案

㈠加厚樑兩端各三塊橫隔板;樑兩端腹板中間各增設一塊橫向聯結板;跨中腹板上部增設橫向聯結板。

施工時間

㈡施工地段和內容

屬臨近營業線C類施工。

三、雙方遵循的技術、規程和規範

1.施工圖紙;

2樑體跨中橫向自振頻率和橫向振幅滿足《鐵路橋樑檢定 規範》要求;

3儘量控制新增聯結重量,減小加固後梁跨中的恆載彎矩;

4新增聯結按預應力結構考慮,應具有足夠的耐久性;

5加固工程的實施不影響線路的正常運營;

6加固工程採用的機具、設備應小型、輕便。

7採用《鐵路橋涵鋼筋混凝土和預應力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TB10002.3- )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㈠施工安全培訓。

1.開工前乙方應成立專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管控制度和措施,足額配備具有相應資歷的與運輸安全相關專業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開工前,乙方施工、監理單位各級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內蒙古錫多鐵路股份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訓,主要學習鐵道部、集團公司關於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並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3. 入場前,乙方施工防護員必須經過甲方進行鐵路安全知識和臨近營業線鐵路施工安全相關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4. 乙方在施工前,必須對所有施工作業人員進行鐵道部、集通鐵路集團公司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培訓。

㈡安全防範內容、措施

5.乙方開工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後安排現場施工安全監管員到現場進行安全監管。乙方安全、技術人員針此段施工對甲方施工監管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未進行技術交底嚴禁開工。

6.乙方指派的防護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的員工持證上崗。一經任用的防護員不得兼職,但也不能隨意更換。

7.乙方凡在區間,站內營業線或臨近營業線進行各類施工時必須在相鄰車站設駐站聯絡員,施工現場設現場電話防護員和現場施工安全防護員。

8.乙方駐站聯絡員必須攜帶插孔小電話。現場電話防護員防護攜帶信號旗(黃色)、喇叭、手持對講機和插孔小電話。現場防護員攜帶信號旗(黃色)、喇叭、手持對講機。

9.甲方在臨近車站設置駐站聯絡員,施工前,甲方駐站聯絡員利用無線通訊設備與現場監管人員核對當日施工項目、施工里程、施工作業開始和結束時間、防護員數量、其他設備管理單位到場情況。

10.乙方在施工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須根據現場施工情況為乙方配備足夠的施工監管人員。乙方所有施工必須在甲方的施工監管人員的監督下進行施工,甲方施工監管人員不到場禁止施工,如乙方場擅自施工,甲方有權按照集通鐵路集團公司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和安全責任追究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11.乙方駐站聯絡員與現場(電話)防護員要執行3-5min聯繫制度,全面瞭解現場安全和防護情況。如施工現場發生危及行車安全時,現場防護員要立即通知駐站聯絡員,駐站聯絡員立即告知車站值班員,禁止向施工區間放行列車,現場防護員同時設置停車防護。

12.同一區間有兩處以上施工時,乙方駐站聯絡員按照施工地點相對營業線公里標進行編號,當列車由車站開車時,駐站聯絡員通知區間所有防護員,防護員按照遠近依次逐個進行聯控。列車通過施工地點時,該施工點防護員須利用無線通訊設備通知列車運行方向下一個施工點防護員。

13.施工結束後,甲方駐站防護員利用無線通訊設備與現場監管人員逐項核實,確認具備施工結束離場條件後,甲方駐站防護員和乙方駐站聯絡員方可離開行車室。

14.甲方根據乙方的施工範圍、施工地形、施工天氣等情況配備足夠施工監管人員,對施工安全進行全面監管。

15.甲方施工監管領導小組不定期對乙方的施工安全進行巡迴檢查,發現施工單位存在安全隱患時,及時責令糾正,危及行車安全時立即責令其停工,並督促整改。

16.乙方嚴格按照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表施工,絕對不能超出範圍施工,一經甲方檢查發現,責令其停止,不聽勸阻的,進行停工整頓,並按照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責任追究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17.甲方為確保乙方人身安全,不得隨意跨越營業線,上下班和搬運材料時必須設專人防護,在確認無列車通過的情況下,最短的時間通過營業線線路。

18.乙方在上下班或搬運材料時,必須按甲方要求設置防護。搬運大宗材料時,必須提前1日通知甲方施工監管領導小組,甲方根據作業量,合理安排現場施工監管員。

19.乙方在施工作業區段範圍內必須距營業線中心線不少於2.6m處設置安全防護繩,高度距施工線軌面40cm,所有施工作業人員、施工機具和材料禁止超越安全防護繩侵入營業線限界。

20.所有施工人員、現場防護員在作業中或上下班途中絕對禁止走行營業線。

21.甲方施工監管人員應積極配合乙方施工,進行現場施工安全監控指導,確保行車安全。當甲方施工監管人員不到位時,乙方不得施工。

22.施工中,雙方均應配備現場安全監管人員對施工現場全過程監控檢查,避免操作不當和大意造成行車事故,乙方還必須配備施工現場防護員。安全監管和現場防護員應配戴“施工安全監管員”和“施工防護員”標誌牌。

23.乙方在施工中,應確保鐵路設備完好和行車安全。因乙方造成鐵路橋樑、線路涵渠設備損壞、道牀污染、路基坍塌沉陷等均由乙方負責恢復完好,並承擔全部費用。

㈢結合部安全

24.結合部施工時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指揮,嚴格按照《橋隧大維修規則》《線路修理規則》要求辦理,避免兩不管等推諉扯皮的發生,確保結合部的安全。

25.甲方指派專人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如果發現乙方不按設計施工和存在不安全隱患及造成既有線橋涵設備質量降低時,應對乙方下發《施工安全停工整頓通知書》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針對整改的問題進行整改,當危及行車安全時,甲方有權責令停工整改,乙方須無條件執行,並立即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待甲方施工安全領導小組檢查同意復工後方可繼續施工。

26.乙方須嚴格執行“防洪”的有關要求和規定,不得擅自動用防洪設備,不得堵塞排水設備及排洪,防止洪水沖刷或浸泡線路設備,以確保施工地點排水暢通。防洪期間,施工地點前後200m範圍內的線橋設備乙方要執行“三檢制”,確保汛期設備安全穩定。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㈠共同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把確保行車安全放在完成和監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務的首要位置,嚴格執行鐵道部、集通公司營業線施工安全有關制度。

2.雙方成立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甲方主管副段長、乙方項目經理任組長、甲乙雙方施工監管員、安全員任組員,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情況,協調解決涉及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類問題。

3.甲乙雙方定期建立聯合安全檢查和信息聯繫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互通施工安全情況,掌握施工安全動態。

4.當發現危及行車安全隱患、問題時,甲乙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全力參與救援搶修工作,並聯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險情調查分析。

㈡甲方安全職責

1.積極做好監督檢查(配合)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便利條件,對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決的問題,及時予以答覆。

2.向乙方提出有關技術資料,委派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協調配合乙方施工安全監管,同相關單位做好既有設備、設施的核查工作。

3.向施工單位提供相關安全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對施工防護人員進行培訓。

4.根據工程規模和乙方提出的請求,及時委派相關的施工安全監察員(按規定並註明職務、姓名),負責乙方在施工期間的安全監督管理等工作。

5.對乙方責任區段的設備、設施進行巡查,發現不良情況及時向乙方提出,並下發營業線施工整改通知書,督促整改。

6.監督檢查施工單位責任區段,發現設備、設施不良和安全隱患時,立即責令其糾正;危及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其立即停止施工,並填發“施工停工整頓通知書”,督促整改。

7.對轄區內營業線、臨近營業線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法定程序審批擅自施工的,立即責令停工。同時,除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罰外,及時上報情況。

8.甲方監管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攜帶施工監管指導書。

㈢乙方安全職責

1.開工前應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足額配備具有相應資歷的與鐵路施工安全相關專業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認真組織學習並嚴格執行鐵道部、集通鐵路集團公司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

3.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施工計劃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

4.及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和安全信息等,經常保持甲方的聯繫,根據施工項目、內容,主動與設備管理單位聯繫,進行現場調查,特別是對與之相鄰的既有線行車設備的對應里程、位置關係、運輸生產情況及地質、隱蔽設施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調查,正確掌握第一手資料。

5.按規定編制臨近營業線施工方案,所編制的施工方案必須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組織內審,並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籤認,方案中對施工類別進行初步劃分。

6.做好責任區段既有設備、設施的巡養和必要的安全防護工作,對現場作業情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由於乙方未嚴格履行巡養、防護要求,造成行車事故及其他後果,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等問題應立即進行整改,對當時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進行補救,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

8.在施工作業準備期間,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認真落實《鐵路工務安全規則》的各項規定。作業工具必須設置絕緣設施,嚴防聯電事故的發生。作業期間兩線間嚴禁存放工具材料,作業當中來車時必須停止施工,人員機具應撤到安全距離以外。

9.施工期間,各種機具材料均不得侵入限界。施工完畢後,認真對線上遺留的路料、機具進行清理,堆碼牢固、指派專人看守。

10.在施工期間使用大型機械設備時,必須按照甲方的規定設置“一機一人”防護,現場防護員必須站在距離防護機械20m左右瞭望條件好的位置進行防護,來車時停止作業,並不得侵入限界。當客車接近施工地點1600-20__m前,貨車接近施工地段800-1000m前,必須停止作業,並將大型機械停止在距營業線鋼軌頭部外側3m外的地點。

11.在施工期間必須配備足夠的防護備品及通訊設備。

12.計劃內施工,施工監管地點發生變化時,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前6小時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安排人員監管監控。

六、施工計劃的提報

營業線施工月度計劃和臨近營業線施工月度監督計劃提報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內容和提報時間進行提報。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內容

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鐵道部、昆明鐵路局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必須在施工中確保行車安全,保證鐵路設備和人身安全。

八、安全監督和配合費

施工安全保證金和配合費的數額和支付方法,按公司(內集鐵運[20__]342號)和集通鐵路集團公司施工安全責任追究考核辦法》(內集鐵安監﹝20__﹞130號)確定的辦法執行。

九、其它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集通鐵路集團公司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內集鐵安監﹝20__﹞129號)執行或雙方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協議一併執行。

2.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無法解決時,可以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雙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期限結束後自行廢止。

4.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報公司設備主管部門和安監室各一份。

十一、附件:

1. 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卡控措施

(此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 篇13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發生,為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定,特簽訂本協議書:重慶恆濱長慶隴東佳園四標段項目部

一、安全目標:

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發生,確保電梯安裝工作順利完成。

二、甲方責任:

1.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位。

2. 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及公司各項安全法規、規程、標準、條例等,督促乙方實施落實。

3. 加強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4. 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冒險作業。

5. 乙方違章作業,甲方發現後有權令其停工整頓。

6. 乙方向甲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認真接受,並儘快採取措施。

三、乙方責任:

1. 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及公司各項安全法規、規程、標準、條例,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野蠻施工,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2. 嚴格遵守本公司、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 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向甲方提供現場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全體員工的崗位證書、操作證、身份證等複印件。

4. 乙方職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設備安全、生活設施安全、機電設備安全、施工用電安全、施工防火安全及施工環境安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 電梯井道移交乙方後,井道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必須安排安全管理人員對井道防護,作業環境進行全面跟蹤巡查。

6. 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不論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員還是其他人員,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7.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施工人員或其他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

8. 服從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管理,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並及時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協議書有效期:

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專項工程完工退場後失效。

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標籤:施工 精選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