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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通用22篇)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通用22篇)

委託人:

行紀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其(買入/賣出)以下委託物: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委託物名稱 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質量標準 包裝要求 價款 單價 總 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第二條 行紀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四條 行紀人(買入/賣出)具有市場定價的委託物,行紀人(是/否)可以作為(買受人/出賣人)。

第五條 委託人將委託賣出的委託物交付行紀人的時間、地點、方式:

第六條 行紀人將買入的委託物交付委託人的時間、地點、方式:

第七條 行紀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 等費用,由 承擔。

第八條 結算價款的方式及期限:

第九條 報酬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行紀人以(高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賣出委託物/低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買入委託物)時,報酬的計算方法:

第十條 委託人未向行紀人支付報酬的,行紀人(是/否)可以留置委託物。

第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委託人或者行紀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委託人違約責任:行紀人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委託人(章): 住所: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電話: 傳真:開户銀行:

賬號:税號: 郵政編碼: 行 紀 人 行紀人(章):

住所: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電話: 傳真:開户銀行:

賬號:税號: 郵政編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行紀人: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委託人委託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其(買入/賣出)以下委託物:(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委託物名稱

_____

規格型號

生產廠級

計量單位

數量

質量標準

包裝要求

價款

單價

總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行紀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三條?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四條?行紀人(買入/賣出)具有市場定價的委託物,行紀人(是/否)可以作為(買受人/出賣人)。

第五條?委託人將委託賣出的委託物交付行紀人的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行紀人將買入的委託物交付委託人的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行紀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等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八條?結算價款的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報酬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行紀人以(高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賣出委託物/低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買入委託物)時,報酬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

第十條?委託人未向行紀人支付報酬的,行紀人(是/否)可以留置委託物。

第十一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委託人或者行紀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委託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行紀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

委?託?人(章):住所:

營業執照號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傳真:

開户銀行:賬號:

税號:編碼:

行?紀?人

行?紀?人(章):住所:

營業執照號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傳真:

開户銀行:賬號:

税號:編碼: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3

委託人: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行紀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其(買入/賣出)以下委託物:(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委託物名稱

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級

計量單位

數量

質量標準

包裝要求

價款

單價

總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第二條 行紀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四條 行紀人(買入/賣出)具有市場定價的委託物,行紀人(是/否)可以作為(買受人/出賣人)。

第五條 委託人將委託賣出的委託物交付行紀人的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行紀人將買入的委託物交付委託人的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行紀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等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八條 結算價款的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報酬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行紀人以(高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賣出委託物/低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買入委託物)時,報酬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

第十條 委託人未向行紀人支付報酬的,行紀人(是/否)可以留置委託物。

第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委託人或者行紀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委託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行紀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託 人

委 託 人(章):     住所: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賬號:

税號:      郵政編碼:

行 紀 人

行 紀 人(章):      住所: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賬號:

税號:      郵政編碼: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4

委託人:

行紀人: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其(買入/賣出)以下委託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第二條 行紀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四條 行紀人(買入/賣出)具有市場定價的委託物,行紀人(是/否)可以作為(買受人/出賣人)。

第五條 委託人將委託賣出的委託物交付行紀人的時間、地點、方式:。

第六條 行紀人將買入的委託物交付委託人的時間、地點、方式:。

第七條 行紀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等費用,由承擔。

第八條 結算價款的方式及期限:          。

第九條 報酬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            。  行紀人以(高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賣出委託物/低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買入委託物)時,報酬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委託人未向行紀人支付報酬的,行紀人(是/否)可以留置委託物。

第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委託人或者行紀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委託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紀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

┌────────────────────┬────────────────────┐

│        委 託 人        │        行 紀 人        │

│  委託人(章):      住所:   │  行紀人(章):     住所:    │

│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

│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

│  電話:          傳真:   │  電話:         傳真:    │

│  開户銀行:        賬號:   │  開户銀行:       賬號:    │

│  税號:          郵政編碼: │  税號:         郵政編碼:  │

│                    │                    │

└────────────────────┴────────────────────┘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行紀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其(買入/賣出)以下委託物: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

│     │  │     │生產│計量│  │質量│包裝│  報 酬 │

│委託物名稱│商標│ 規格型號 │  │  │數量│  │  ├──┬──┤

│     │  │     │廠家│單位│  │標準│要求│單價│總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

└───────────────────────────────────┘

第二條 行紀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四條 行紀人(買入/賣出)具有市場定價的委託物,行紀人(是/否)可以作為(買受人/出賣人)。

第五條 委託人將委託賣出的委託物交付行紀人的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 行紀人將買入的委託物交付委託人的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 行紀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八條 結算價款的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第九條 報酬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_________。

行紀人以(高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賣出委託物/低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買入委託物)時,報酬的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十條 委託人未向行紀人支付報酬的,行紀人(是/否)可以留置委託物。

第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委託人或者行紀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委託人違約責任:_________。

行紀人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

│                 │                 │

│      委  託  人     │       行  紀 人     │

│                 │                 │

│委託人(章):   住所:     │ 行紀人(章):   住所:    │

│                 │                 │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

│                 │                 │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

│                 │                 │

│電話:       傳真:     │ 電話:       傳真:    │

│                 │                 │

│開户銀行:     帳號:     │ 開户銀行:     帳號:    │

│                 │                 │

│税號:       郵政編碼:   │ 税號:       郵政編碼:  │

│                 │                 │

└─────────────────┴─────────────────┘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行紀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其(買入/賣出)以下委託物:(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委託物名稱商標規格型號生產廠級計量單位數量質量標準包裝要求價款

單價總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第二條 行紀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四條 行紀人(買入/賣出)具有市場定價的委託物,行紀人(是/否)可以作為(買受人/出賣人)。

第五條 委託人將委託賣出的委託物交付行紀人的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行紀人將買入的委託物交付委託人的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行紀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等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八條 結算價款的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報酬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行紀人以(高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賣出委託物/低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買入委託物)時,報酬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

第十條 委託人未向行紀人支付報酬的,行紀人(是/否)可以留置委託物。

第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委託人或者行紀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委託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行紀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

委託人(章):     

住所: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賬號:

税號:                 

郵政編碼:

行紀人                            

行紀人(章):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賬號:

税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行紀人: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其(買入/賣出)以下委託物:(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行紀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四條 行紀人(買入/賣出)具有市場定價的委託物,行紀人(是/否)可以作為(買受人/出賣人)。

第五條 委託人將委託賣出的委託物交付行紀人的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行紀人將買入的委託物交付委託人的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行紀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等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八條 結算價款的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報酬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行紀人以(高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賣出委託物/低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買入委託物)時,報酬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

第十條 委託人未向行紀人支付報酬的,行紀人(是/否)可以留置委託物。

第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委託人或者行紀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委託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行紀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8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合同編號:

委託人:                        

行紀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其(買入/賣出)以下委託物:(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行紀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四條 行紀人(買入/賣出)具有市場定價的委託物,行紀人(是/否)可以作為(買受人/出賣人)。

第五條 委託人將委託賣出的委託物交付行紀人的時間、地點、方式:

第六條 行紀人將買入的委託物交付委託人的時間、地點、方式:

第七條 行紀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等費用,由承擔。

第八條 結算價款的方式及期限:          。

第九條 報酬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            。  

行紀人以(高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賣出委託物/低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買入委託物)時,報酬的計算方法:                                          。

第十條 委託人未向行紀人支付報酬的,行紀人(是/否)可以留置委託物。

第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委託人或者行紀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委託人違約責任:               。  

行紀人違約責任:                                。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

委 託 人           行 紀 人        

委託人(章):           住所: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賬號:      

税號:          郵政編碼: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9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可另附表格)

名稱

品種

養殖地

日齡

數量

單位

單價

金額

交貨時間

合計金額:大寫:小寫:

第二條質量標準

1.交付的肉禽應符合以下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應提供縣級以上動物衞生監督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價款支付

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支付價款。

1.即時結清。

2.乙方應於肉禽交付之日起________日內付清。

3.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肉禽交付後______日內付清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返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方式:以下列第_______方式交貨。

(1)由甲方送貨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由乙方自行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貨。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運費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以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驗收。

(1)交貨時在交貨地驗收:由乙方抽檢______%肉禽,並開具驗收單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途損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式

1.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肉禽的品種、數量、質量、日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在_____天內向甲方提出異議。

2.甲方在接到乙方異議後,應在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肉禽品種、日齡、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並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甲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付肉禽價款的每日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天,致使乙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價款的,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每日_______%支付違約金。

4.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北京市食品(成品)買賣合同

第一條 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單位:元/

第二條 出賣人應提供的相關證件:初次交易的,為:《營業執照》 《商標註冊證明》 《税務登記證》 《組織機構代碼》 《開户許可證》 《生產許可證》 《衞生許可證》 《代理銷售授權書》 《檢疫證明》  其他               ;

再次交易的,為:《食品檢驗報告》  其他               。

第三條 食品備案:已辦理備案的,出賣人應提供備案編號;尚未備案的,備案手續由(出賣人/買受人)辦理。

第四條 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

第五條 食品驗收方法:                                        。

第六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

第七條 合同解除:出賣人提供的食品經國家認證的檢測機構檢測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且屬於出賣人責任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追回責任:買受人按照有關規定對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實施追回及無害化處理,屬於出賣人責任的,有權就由此受到的損失向出賣人提出賠償。

第九條 買受人違約責任:                                   。

出賣人違約責任:                                       。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法規、政策對食品安全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電話:           傳真: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

賣方:

買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農作物種子的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二、種子生產許可證號:

種子經營許可證號:

種子檢疫證書號:

三、主要栽培技術要求: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五、結算方式、期限:

六、買賣批量種子,當事人(是)(否)取樣封存,封存期限為

七、違約責任:

1.買方應當按照種子主要栽培技術要求種植,因買方過錯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賣方不承擔責任。

2.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損失或者可能造成損失的,買方應當及時通知賣方,併到有關部門申報,否則造成無法勘驗損失程度或者造成損失擴大的,賣方不承擔責任。

3.賣方保證提供合格種子,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的,由賣方承擔責任。

4.在發生爭議時,賣方應當及時協助買方到有關部門解決。

八、爭議解決方式:

(1)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

(3)由        仲裁解決;

(4)訴訟解決。

九、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聯,雙方各執一聯。

買方(蓋章)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12

賣方: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的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作?物?種?類

品?種?名?稱

數?量

計量單位

質量(%)

單價

(元)

總金額

(元)

純度

淨度

發芽率

水分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萬?仟?佰?拾?元?角?分

二、種子生產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種子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種子檢疫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主要栽培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結算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買賣批量種子,當事人(是)(否)取樣封存,封存期限為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買方應當按照種子主要栽培技術要求種植,因買方過錯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賣方不承擔責任。

2.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損失或者可能造成損失的,買方應當及時通知賣方,併到有關部門申報,否則造成無法勘驗損失程度或者造成損失擴大的,賣方不承擔責任。

3.賣方保證提供合格種子,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的,由賣方承擔責任。

4.在發生爭議時,賣方應當及時協助買方到有關部門解決。

八、爭議解決方式

(1)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

(3)由_____________________解決;

(4)訴訟解決。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兩聯,雙方各執一聯。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農業局制定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13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房產一事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聲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經依法取得北京市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證書證號為字第號,房屋結構為,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以產權證上登記的建築面積為準)。

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查封、無債務糾紛,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户、税務登記、貸款申請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

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規定。甲方對違反國家及北京市關於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條乙方聲明,乙方購買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承擔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佰拾萬仟佰拾__元整(¥)

第四條付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即支付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採用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

.乙方為非貸款客户,應在簽定本合同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全部房款;

.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户,應在評估報告出具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除乙方貸款申請額之外的剩餘房款,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銀行貸款部分的房款按銀行規定支付;

.乙方為公積金貸款客户,首付款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交付,且不得遲於對交易房屋進行評估,乙方首付款應為除其貸款額度以外的其他購房款項總和,甲方應向乙方及貸款審核機構出具首付款收到證明。貸款部分的房款按貸款機構規定支付;

3、乙方經審批所獲貸款數額不足申請額,乙方應於銀行審批貸款額度通過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補足購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請的貸款未獲批准,乙方應於銀行不予批准貸款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補足剩餘房款。

4、甲乙雙方交易資金劃轉結算方式以雙方簽署的《居間服務合同》或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第五條產權過户

.乙方為非貸款客户的,甲乙雙方應當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户登記手續;

.乙方為商業銀行貸款客户或公積金貸款客户的,甲乙雙方應在貸款機構簽發的乙方貸款審批通過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共同配合辦理完畢產權過户登記手續

第六條房屋交付

1、房屋交驗在雙方到主管機關辦理完權屬過户登記手續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甲、乙雙方均應親自到場,辦理水、電、煤氣、物業、供暖、户口遷移等相關事宜,確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產生的水、電、煤氣、供暖、物業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後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雙方應簽署《物業交驗單》。

2、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並結清物業、供暖等手續。房屋設定抵押登記的,已通知抵押權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保證所售房屋建築面積同產權證記載相符;並提供齊全辦理權屬變更的全部手續;

4、甲方存有公共維修基金的,根據北京市規定,在房產過户之後公共維修基金歸乙方繼續使用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上市批准及房屋買賣權屬過户相關手續,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税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書面約定辦理,沒有書面約定的,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第八條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後,雙方依據民法典定金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悔約應當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乙方悔約定金不予返還。同時,甲乙雙方如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導致合同履行遲延或無法履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他方造成的損失。因遲延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每逾期一日應賠償相當於成交價格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九條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14

賣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的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二、種子生產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種子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種子檢疫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主要栽培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結算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買賣批量種子,當事人(是)(否)取樣封存,封存期限為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買方應當按照種子主要栽培技術要求種植,因買方過錯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賣方不承擔責任。

2.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損失或者可能造成損失的,買方應當及時通知賣方,併到有關部門申報,否則造成無法勘驗損失程度或者造成損失擴大的,賣方不承擔責任。

3.賣方保證提供合格種子,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的,由賣方承擔責任。

4.在發生爭議時,賣方應當及時協助買方到有關部門解決。

八、爭議解決方式

(1)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

(3)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解決;

(4)訴訟解決。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兩聯,雙方各執一聯。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舊貨名稱、貨款 編號

舊貨名稱

規格型號

外觀特徵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總價(元)

備註

貨款總額(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寫)¥:

二、舊貨要求:贓物、走私物品、來歷不明物品及抵押中的物品或者有贓物、走私嫌疑的物品、法律行政法規明令禁止經營和特許經營的其他物品不得從事交易。

三、質量要求:雙方約定舊貨質量應符合第_______項要求。

1.舊貨應符合《舊貨品質鑑定標準》(SB/T10398),確保原有基本使用功能。

2.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要求。

四、交貨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買方自提;(_________)賣方送貨,送貨費用由_________承擔。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舊貨所有權自(交付/_________)時起轉移,舊貨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所有權轉移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六、驗收標準:辨明舊貨品質,符合第三條的質量要求。

七、付款方式、時間:雙方約定以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貨款。

1.買受人驗收後當場支付全部貨款。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出賣人出售的舊貨違反第二條或第三條規定的,應對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出賣人未按約定的時間、地點交貨,或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時間、方式支付貨款,應每日按遲延部分貨款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按下列方式解決:(一)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二)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只能選擇一種)

十、售後服務約定:保修期______日;保換期______日;保退期______日。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

住所: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16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訂時間: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的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二、種子生產許可證號:

種子經營許可證號:

種子檢疫證書號:

三、主要栽培技術要求: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五、結算方式、期限:

六、買賣批量種子,當事人(是)(否)取樣封存,封存期限為

七、違約責任:

1.買方應當按照種子主要栽培技術要求種植,因買方過錯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賣方不承擔責任。

2.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損失或者可能造成損失的,買方應當及時通知賣方,併到有關部門申報,否則造成無法勘驗損失程度或者造成損失擴大的,賣方不承擔責任。

3.賣方保證提供合格種子,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的,由賣方承擔責任。

4.在發生爭議時,賣方應當及時協助買方到有關部門解決。

八、爭議解決方式:

(1)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

(3)由         仲裁解決;

(4)訴訟解決。

九、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聯,雙方各執一聯。

簽訂地點:

賣方:簽字                  買方:簽字

蓋章                     蓋章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

買方:賣方:

提示:請仔細確認您所選擇的建材,並認真閲讀本合同各項條款。請您向賣方索取有關建材安裝使用注意事項的書面資料,如有不明之處,務請當面問清。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應儘可能採用書面形式,並儘可能保留同一批次未使用的牆地磚若干以備因質量爭議而進行的專業質量檢驗之需。

根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單位:元/

建材名稱產地品牌規格型號顏色標號材質批次數量單價總價

合計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元

第二條 質量標準:《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國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 / 買方取貨);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安裝:安裝方式為 (賣方安裝 / 買方自裝);選擇賣方安裝的,安裝標準為 □《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北京市高級建築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裝費用由 _____ 承擔,買方應為賣方提供必要的安裝條件。

第五條 驗收:對於牆地磚的數量、規格、顏色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後 _____ 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選擇賣方安裝的,雙方應在安裝完畢後 _____ 日內共同驗收安裝質量,經驗收未達到約定安裝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返工。

第六條 換貨:交貨驗收完畢後買方因對牆地磚的規格、顏色等需求發生變化而提出換貨要求的,在包裝完好且沒有損傷、泡水、沾灰等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買方可憑本合同在交貨之日起 _____ 日內辦理換貨手續,換貨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七條 餘貨處理:安裝後的剩餘牆地磚,在包裝完好且沒有損壞、泡水、沾灰等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買方可憑本合同在交貨之日起 日內辦理退貨手續,退貨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八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 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訂本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 / 預付款) _____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後一次性支付餘款;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牆地磚經專業檢測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對於其他質量問題,包修期限為 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_____ %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 _____ 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_____ %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 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買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18

賣方: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 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的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質量(%)

單價│總金額│

作物種類│品種名稱│數量│

單位│純度│淨度│發芽率│水分│(元)│ (元) │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 種子生產許可證號:_________

種子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

種子檢疫證書 號:_________

三、主要栽培技術要求:_________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_________

五、結算方式、期限:_________

六、買賣批量種子,當事人(是) (否)取樣封存,封存期限為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買方應當按照種子主要栽培技術要求種植,因買 方過錯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賣方不承擔責任。

2.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損失或者可能造成損失的,買方應當及時通知賣方,併到有關部門申報,否則 造成無法勘驗損失程度或者造成損失擴大的,賣方不承擔責任。

3.賣方保證提供合格種子,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的,由賣方承擔責任。

4. 在發生爭議時,賣方應當及時協助買方到有關部門解決。

八、爭議解決方式:

(1)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

(3)由 _________仲裁解決;

(4)訴訟解決。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兩聯,雙方各執一聯。

簽訂地點: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19

出賣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買受方(乙方):

公司代表:

地  址:

電 話:

抵押人(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

1、甲方擁有北京市_____四合院的合法產權並有權轉讓該四合院;

2、甲方承諾在符合北京市政府規劃要求的前提下(即不建地上二層且地面建築的容積率不高於0.7、外觀為仿古建築且仍為四合院的外形)可以獲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批准以翻建該四合院;

3、甲方承諾可以將該四合院門前的附屬房產過户至乙方名下並負責該房產的拆遷工作;

4、乙方欲購買該四合院和四合院前的附屬房產並翻建一座新的四合院;

現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各條,以便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協議另有其它明確説明,本協議中下述詞語的含義均按本條的約定理解:

1.1 四合院

在本協議中,四合院指甲方擁有合法產權的、位於_____的四合院(四合院現狀詳見附件一),不包括該四合院門前的附屬房產。

該四合院的具體面積以政府測繪部門實測並記入過户後的四合院產權證的面積為準。

1.2 附屬房產

在本協議中,附屬房產指上述四合院門前的、產權人為_____的小房,該房產的門牌號為_____,該房產估計佔地面積約120平方米,具體面積以最後政府測繪部門實測並記載於過户後的產權證的佔地面積為準。

1.3 佔地面積

在本協議中,如果沒有特殊説明,佔地面積均指最後政府測繪部門實測並記載於過户後的四合院或附屬房產的產權證的地面佔地面積,不包括地下室的面積。

第二條 標的

2.1乙方計劃購買的房產包括四合院及附屬房產整體,而不是單一的四合院或者附屬房產;

2.2甲方僅擁有四合院的合法產權,但甲方承諾已與附屬房產的產權人協商並可以將附屬房產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過户到乙方名下;

第三條 價款及支付方式

3.1本合同價款按照房產過户後政府測繪部門實測並寫入產權證的佔地面積計算(該面積包括過户到乙方名下的附屬房產的實測佔地面積,不含地下面積),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元整)。

3.2該合同價款包括乙方購買四合院的價款以及甲方負責將附屬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的價款和一切費用(包括拆遷費等)。

除按照法律規定向政府部門交納相關税費外,乙方無需就購買該四合院和附屬房產向甲方或附屬房產的原產權人支付任何其它費用或價款。

3.3支付方式:

3.3.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乙方將第一筆購房款人民幣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元整)劃入甲方賬户中;

3.3.2自雙方正式向房屋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四合院過户登記並提交房屋管理部門要求的完整資料後十日內,乙方將第二筆購房款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元整)劃入甲方賬户中;

3.3.3自甲方辦理完附屬房產的拆遷工作並協助乙方與附屬房產的產權人一起到房屋管理部門申請過户之日起十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三筆購房款:其具體金額為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元整)(注:第三筆購房款不得超過以本合同估計的附屬房產佔地面積計算的價款,且性質為支付附屬房產的購房款)。

3.3.4自甲方辦完附屬房產原產權人的拆遷手續並協助乙方與附屬房產的產權人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完畢附屬房產的過户申請手續、且房屋管理部門辦理完四合院的過户手續並將過户後的四合院的產權證發放給乙方後十日內,由甲乙雙方根據四合院產權證記載的佔地面積進行結算並支付第四筆購房款,該筆價款的數額為:依據四合院佔地面積計算的四合院總價款,減去已經支付的第一筆購房款和第二筆購房款、超額支出的土地出讓金(若有)、預留購房款尾款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元整)後的餘額。

3.3.5自乙方取得過户之後的附屬房產的產權證之後十日內,雙方按照附屬房產產權證登記的佔地面積進行整個附屬房產和四合院的購房款結算。

乙方已付價款總額多於結算總價的,甲方在結算後十個工作日內將超額付款退還乙方;乙方已付購房款少於結算總價的,乙方在結算後十日內將餘款劃入甲方賬户。

第四條 土地出讓金和税費

4.1轉讓四合院及附屬房產的土地出讓金由乙方承擔,由乙方按照政府相關部門的要求籤署土地出讓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繳納土地出讓金。

但該土地出讓金最高不得超過人民幣_____元每平方米(以政府部門實測的佔地面積為準),超過部分由甲方承擔,由雙方在最後結算房價款時從總價款中扣除;若土地出讓金標準低於人民幣_____元每平方米,則差額部分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4.2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税收法律、法規各自繳納辦理該房屋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各項税費,其中契税由乙方承擔,印花税、交易手續費等由甲、乙雙方各自依法承擔。

4.3該房屋的水、電、燃氣、供暖、通訊等費用,自實際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擔,此日期前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辦理交接之前結清。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5.1甲方權利義務

5.1.1甲方負責辦理該四合院及其附屬房產轉讓過户的相關手續;

5.1.2甲方負責在四合院過户之後免費以乙方名義、按照乙方的設計要求辦理四合院和附屬房產翻建的規劃報批手續,但政府部門審批該規劃的相關收費由乙方承擔;

5.1.3甲方負責與附屬房產的產權人協商並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將附屬房產過户至乙方名下,並負責附屬房產的拆遷和騰空工作。

5.1.4甲方在每次收到乙方的購房款時向乙方開出合法有效的發票。

乙方以外匯方式支付購房款的,甲方還應向乙方提供購房款的結匯證明。

5.1.5甲方負責協調該四合院北邊緊鄰四合院的產權人和實際使用人,以確保其不再利用該四合院進出且不向乙方要求任何補償;

5.2乙方權利義務

5.2.1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價款;

5.2.2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該房產的過户手續;

5.2.3乙方應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繳納與轉讓該房產相關的税費;

5.2.4向政府相關部門要求的期限和標準繳納規劃審批需繳納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 擔保

6.1為保證甲方能夠全面履行本合同並於本合同解除時能夠及時返還乙方的已付款,丙方同意以其擁有的位於     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並於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與乙方一起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甲方為乙方辦理完成四合院的重新規劃手續為止。

若房屋管理部門不予辦理該房產的抵押登記,則丙方同意在上述期限屆滿後 日內配合乙方辦理該抵押合同的公正手續。

丙方承諾抵押房產不存在任何抵押,且其抵押行為已經獲得抵押物共有人和租賃人的同意,並且在獲得四合院的規劃批文之前不得就該房產設定其他任何形式的抵押。

6.2該房產抵押所擔保的範圍包括:乙方依據本合同有權向甲方追索的一切費用,包括:本合同解除後甲方應返還乙方的全部已付款、違約金和賠償金;因甲方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和違約金、賠償金;追索上述款項的費用等。

6.3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追索相關款項或費用時,乙方有權以抵押財產轉讓或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七條 交接

7.1甲方最遲應在年 月 日之前將該四合院和附屬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以乙方取得新的產權證為準),並於過户完成且乙方提供設計文件之後最遲3個月內以乙方名義獲得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劃批准。

7.2甲方於年 月 日之前將該四合院騰空並實際交付給乙方;同時甲方保證自附屬房產辦理過户申請之日內,乙方實際佔有該附屬房產。

7.3本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甲方必須負責將四合院內的原有住户全部遷走並騰空上述房產;乙方與附屬房產的產權人申請辦理附屬房產的過户登記之前,甲方必須負責將附屬房產內的原有住户全部遷走並騰空上述房產。

第八條 聲明與保證

8.1甲方保證其擁有四合院的合法產權,保證該四合院和附屬房產不存在抵押或其它債權債務糾紛。

因甲方原因造成該四合院和附屬房產不能辦理產權變更登記,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退還全部已付款,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而四合院和附屬房產過户之前發生的與其有關的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或者乙方在代為解決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8.2甲方保證未在四合院和附屬房產上設定任何抵押,若設定由甲方負責在甲乙雙方向房屋管理部門申請過户之前予以完全解除,否則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8.3 甲方保證四合院和附屬房產在產權變更後進行翻建時,水電、排污及電話、通訊等市政工程管線暢通,並在必要時協助乙方辦理其接入、接通手續。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9.1 出現如下情形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9.1.1四合院和附屬房產過户之後,甲方在符合本合同鑑於條款約定的規劃要求的前提下仍無法按本合同約定期限重新獲得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劃批准或施工許可;

9.1.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無法將附屬房產完成拆遷並過户至乙方名下。

9.2 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的書面解約通知之日起解除。

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內,甲方將已付款和相應的賠償金、違約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9.3 出現本條第1款情形時,乙方可以給與甲方一定的寬展期,但此僅僅為乙方出於履行本合同的誠意而行使的權利,不能免除甲方的違約責任,更不構成乙方的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若乙方遲延支付價款,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貳的違約金;

10.2若甲方遲延辦理完成四合院和附屬房產的過户手續或重新報批手續或遲延騰空交付四合院和附屬房產,則自本合同約定的截止日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完成之日止,甲方每項逾期事宜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萬分之貳的違約金;

10.3若出現本合同第9.1條的情形導致乙方被迫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一次性應向乙方支付已付款2%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已付款利息、乙方為購買該房產已支付的設計、規劃報批、契税、其它政府收費等一切費用);

10.4若甲方關於水電等市政工程管線的保證與實際不符,視為甲方重大違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其它

11.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首先應當通過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1.2通知

11.2.1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應由專人交付或以掛號郵遞方式按照下列地址發出。

發出的通知如由專人交付,為交付當日視為送達;以掛號郵遞方式發出,以郵局出具的掛號投送接收人簽收的收據為有效送達證明。

11.2.2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通知的有效地址如下: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

11.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等同的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11.5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持有 份,乙方各有 份,報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壹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20

出賣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買受方:

公司代表:

地址:

電話:

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鑑於:

1、甲方擁有北京市四合院的合法產權並有權轉讓該四合院

2、甲方承諾在符合北京市政府規劃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獲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批准以翻建該四合院

3、甲方承諾可以將該四合院門前的附屬房產過户至乙方名下並負責該房產的拆遷工作

4、乙方欲購買該四合院和四合院前的附屬房產並翻建一座新的四合院

現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各條,以便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定義

除非本協議另有其它明確説明,本協議中下述詞語的含義均按本條的約定理解:

1.1四合院

在本協議中,四合院指甲方擁有合法產權的、位於四合院,不包括該四合院門前的附屬房產。該四合院的具體面積以政府測繪部門實測並記入過户後的四合院產權證的面積為準。

1.2附屬房產

在本協議中,附屬房產指上述四合院門前的、產權人為小房,該房產的門牌號為,該房產估計佔地面積約120平方米,具體面積以最後政府測繪部門實測並記載於過户後的產權證的佔地面積為準。

1.3佔地面積

在本協議中,如果沒有特殊説明,佔地面積均指最後政府測繪部門實測並記載於過户後的四合院或附屬房產的產權證的地面佔地面積,不包括地下室的面積。

第二條標的

2.1乙方計劃購買的房產包括四合院及附屬房產整體,而不是單一的四合院或者附屬房產

2.2甲方僅擁有四合院的合法產權,但甲方承諾已與附屬房產的產權人協商並可以將附屬房產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過户到乙方名下

第三條價款及支付方式

3.1本合同價款按照房產過户後政府測繪部門實測並寫入產權證的佔地面積計算,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整。

3.2該合同價款包括乙方購買四合院的價款以及甲方負責將附屬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的價款和一切費用。除按照法律規定向政府部門交納相關税費外,乙方無需就購買該四合院和附屬房產向甲方或附屬房產的原產權人支付任何其它費用或價款。

3.3支付方式:

3.3.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乙方將第一筆購房款人民幣劃入甲方賬户中

3.3.2自雙方正式向房屋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四合院過户登記並提交房屋管理部門要求的完整資料後十日內,乙方將第二筆購房款人民幣×元整劃入甲方賬户中

3.3.3自甲方辦理完附屬房產的拆遷工作並協助乙方與附屬房產的產權人一起到房屋管理部門申請過户之日起十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三筆購房款:其具體金額為人民幣×元整。

3.3.4自甲方辦完附屬房產原產權人的拆遷手續並協助乙方與附屬房產的產權人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完畢附屬房產的過户申請手續、且房屋管理部門辦理完四合院的過户手續並將過户後的四合院的產權證發放給乙方後十日內,由甲乙雙方根據四合院產權證記載的佔地面積進行結算並支付第四筆購房款,該筆價款的數額為:依據四合院佔地面積計算的四合院總價款,減去已經支付的第一筆購房款和第二筆購房款、超額支出的土地出讓金、預留購房款尾款人民幣×元整後的餘額。

3.3.5自乙方取得過户之後的附屬房產的產權證之後十日內,雙方按照附屬房產產權證登記的佔地面積進行整個附屬房產和四合院的購房款結算。乙方已付價款總額多於結算總價的,甲方在結算後十個工作日內將超額付款退還乙方乙方已付購房款少於結算總價的,乙方在結算後十日內將餘款劃入甲方賬户。

第四條土地出讓金和税費

4.1轉讓四合院及附屬房產的土地出讓金由乙方承擔,由乙方按照政府相關部門的要求籤署土地出讓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繳納土地出讓金。但該土地出讓金最高不得超過人民幣×元每平方米,超過部分由甲方承擔,由雙方在最後結算房價款時從總價款中扣除若土地出讓金標準低於人民幣×元每平方米,則差額部分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4.2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税收法律、法規各自繳納辦理該房屋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各項税費,其中契税由乙方承擔,印花税、交易手續費等由甲、乙雙方各自依法承擔。

4.3該房屋的水、電、燃氣、供暖、通訊等費用,自實際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擔,此日期前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辦理交接之前結清。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5.1甲方權利義務

5.1.1甲方負責辦理該四合院及其附屬房產轉讓過户的相關手續

5.1.2甲方負責在四合院過户之後免費以乙方名義、按照乙方的設計要求辦理四合院和附屬房產翻建的規劃報批手續,但政府部門審批該規劃的相關收費由乙方承擔

5.1.3甲方負責與附屬房產的產權人協商並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將附屬房產過户至乙方名下,並負責附屬房產的拆遷和騰空工作。

5.1.4甲方在每次收到乙方的購房款時向乙方開出合法有效的發票。乙方以外匯方式支付購房款的,甲方還應向乙方提供購房款的結匯證明。

5.1.5甲方負責協調該四合院北邊緊鄰四合院的產權人和實際使用人,以確保其不再利用該四合院進出且不向乙方要求任何補償

5.2乙方權利義務

5.2.1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價款

5.2.2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該房產的過户手續

5.2.3乙方應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繳納與轉讓該房產相關的税費

5.2.4向政府相關部門要求的期限和標準繳納規劃審批需繳納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擔保

6.1為保證甲方能夠全面履行本合同並於本合同解除時能夠及時返還乙方的已付款,丙方同意以其擁有的位於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並於本合同生效後日內與乙方一起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甲方為乙方辦理完成四合院的重新規劃手續為止。若房屋管理部門不予辦理該房產的抵押登記,則丙方同意在上述期限屆滿後日內配合乙方辦理該抵押合同的公正手續。丙方承諾抵押房產不存在任何抵押,且其抵押行為已經獲得抵押物共有人和租賃人的同意,並且在獲得四合院的規劃批文之前不得就該房產設定其他任何形式的抵押。

共2頁:

本協議由下列各方於年月日在北京簽訂:出賣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買受方:公司代表:地址:電話:抵押人:身份證號碼:鑑於:1、甲方擁有北京市四合院的合法產權並有權轉讓該四合院2、甲方承諾在符合北京

6.2該房產抵押所擔保的範圍包括:乙方依據本合同有權向甲方追索的一切費用,包括:本合同解除後甲方應返還乙方的全部已付款、違約金和賠償金因甲方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和違約金、賠償金追索上述款項的費用等。

6.3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追索相關款項或費用時,乙方有權以抵押財產轉讓或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七條交接

7.1甲方最遲應在20__年月日之前將該四合院和附屬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並於過户完成且乙方提供設計文件之後最遲3個月內以乙方名義獲得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劃批准。

7.2甲方於20__年月日之前將該四合院騰空並實際交付給乙方同時甲方保證自附屬房產辦理過户申請之日內,乙方實際佔有該附屬房產。

7.3本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甲方必須負責將四合院內的原有住户全部遷走並騰空上述房產乙方與附屬房產的產權人申請辦理附屬房產的過户登記之前,甲方必須負責將附屬房產內的原有住户全部遷走並騰空上述房產。

第八條聲明與保證

8.1甲方保證其擁有四合院的合法產權,保證該四合院和附屬房產不存在抵押或其它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四合院和附屬房產不能辦理產權變更登記,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退還全部已付款,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而四合院和附屬房產過户之前發生的與其有關的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或者乙方在代為解決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8.2甲方保證未在四合院和附屬房產上設定任何抵押,若設定由甲方負責在甲乙雙方向房屋管理部門申請過户之前予以完全解除,否則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8.3甲方保證四合院和附屬房產在產權變更後進行翻建時,水電、排污及電話、通訊等市政工程管線暢通,並在必要時協助乙方辦理其接入、接通手續。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9.1出現如下情形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9.1.1四合院和附屬房產過户之後,甲方在符合本合同鑑於條款約定的規劃要求的前提下仍無法按本合同約定期限重新獲得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劃批准或施工許可

9.1.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無法將附屬房產完成拆遷並過户至乙方名下。

9.2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的書面解約通知之日起解除。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內,甲方將已付款和相應的賠償金、違約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9.3出現本條第1款情形時,乙方可以給與甲方一定的寬展期,但此僅僅為乙方出於履行本合同的誠意而行使的權利,不能免除甲方的違約責任,更不構成乙方的義務。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若乙方遲延支付價款,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貳的違約金

10.2若甲方遲延辦理完成四合院和附屬房產的過户手續或重新報批手續或遲延騰空交付四合院和附屬房產,則自本合同約定的截止日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完成之日止,甲方每項逾期事宜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萬分之貳的違約金

10.3若出現本合同第9.1條的情形導致乙方被迫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一次性應向乙方支付已付款2%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10.4若甲方關於水電等市政工程管線的保證與實際不符,視為甲方重大違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其它

11.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首先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1.2通知

11.2.1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應由專人交付或以掛號郵遞方式按照下列地址發出。發出的通知如由專人交付,為交付當日視為送達以掛號郵遞方式發出,以郵局出具的掛號投送接收人簽收的收據為有效送達證明。

11.2.2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通知的有效地址如下: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

11.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等同的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11.5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持有份,乙方各有份,報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壹份,。

甲方:乙方: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第一條 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單位:____元/____

第二條 出賣人應提供的相關證件:初次交易的,為:□《營業執照》 □《商標註冊證明》 □《税務登記證》 □《組織機構代碼》 □《開户許可證》 □《生產許可證》 □《衞生許可證》 □《代理銷售授權書》 □《檢疫證明》 □ 其他__________;再次交易的,為:□《食品檢驗報告》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食品備案:已辦理備案的,出賣人應提供備案編號;尚未備案的,備案手續由(出賣人/買受人)辦理。

第四條 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食品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解除:出賣人提供的食品經國家認證的檢測機構檢測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且屬於出賣人責任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追回責任:買受人按照有關規定對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實施追回及無害化處理,屬於出賣人責任的,有權就由此受到的損失向出賣人提出賠償。

第九條 買受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規、政策對食品安全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北京市買賣行紀合同 篇22

出賣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買受方(乙方):

公司代表:

地  址:

電 話:

抵押人(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

1、 甲方擁有北京市四合院的合法產權並有權轉讓該四合院;

2、 甲方承諾在符合北京市政府規劃要求的前提下(即不建地上二層且地面建築的容積率不高於0.7、外觀為仿古建築且仍為四合院的外形)可以獲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批准以翻建該四合院;

3、 甲方承諾可以將該四合院門前的附屬房產過户至乙方名下並負責該房產的拆遷工作;

4、 乙方欲購買該四合院和四合院前的附屬房產並翻建一座新的四合院;

現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各條,以便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協議另有其它明確説明,本協議中下述詞語的含義均按本條的約定理解:

1.1  四合院

在本協議中,四合院指甲方擁有合法產權的、位於四合院(四合院現狀詳見附件一),不包括該四合院門前的附屬房產。該四合院的具體面積以政府測繪部門實測並記入過户後的四合院產權證的面積為準。

1.2  附屬房產

在本協議中,附屬房產指上述四合院門前的、產權人為小房,該房產的門牌號為,該房產估計佔地面積約120平方米,具體面積以最後政府測繪部門實測並記載於過户後的產權證的佔地面積為準。

1.3  佔地面積

在本協議中,如果沒有特殊説明,佔地面積均指最後政府測繪部門實測並記載於過户後的四合院或附屬房產的產權證的地面佔地面積,不包括地下室的面積。

第二條 標的

2.1 乙方計劃購買的房產包括四合院及附屬房產整體,而不是單一的四合院或者附屬房產;

2.2 甲方僅擁有四合院的合法產權,但甲方承諾已與附屬房產的產權人協商並可以將附屬房產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過户到乙方名下;

第三條 價款及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價款按照房產過户後政府測繪部門實測並寫入產權證的佔地面積計算(該面積包括過户到乙方名下的附屬房產的實測佔地面積,不含地下面積),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整(大寫人民幣×元整)。

3.2 該合同價款包括乙方購買四合院的價款以及甲方負責將附屬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的價款和一切費用(包括拆遷費等)。除按照法律規定向政府部門交納相關税費外,乙方無需就購買該四合院和附屬房產向甲方或附屬房產的原產權人支付任何其它費用或價款。

3.3 支付方式:

3.3.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乙方將第一筆購房款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元整)劃入甲方賬户中;

3.3.2 自雙方正式向房屋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四合院過户登記並提交房屋管理部門要求的完整資料後十日內,乙方將第二筆購房款人民幣×元整(大寫×元整)劃入甲方賬户中;

3.3.3 自甲方辦理完附屬房產的拆遷工作並協助乙方與附屬房產的產權人一起到房屋管理部門申請過户之日起十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三筆購房款:其具體金額為人民幣×元整(大寫人民幣×元整)(注:第三筆購房款不得超過以本合同估計的附屬房產佔地面積計算的價款,且性質為支付附屬房產的購房款)。

3.3.4 自甲方辦完附屬房產原產權人的拆遷手續並協助乙方與附屬房產的產權人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完畢附屬房產的過户申請手續、且房屋管理部門辦理完四合院的過户手續並將過户後的四合院的產權證發放給乙方後十日內,由甲乙雙方根據四合院產權證記載的佔地面積進行結算並支付第四筆購房款,該筆價款的數額為:依據四合院佔地面積計算的四合院總價款,減去已經支付的第一筆購房款和第二筆購房款、超額支出的土地出讓金(若有)、預留購房款尾款人民幣×元整(大寫人民幣×元整)後的餘額。

3.3.5 自乙方取得過户之後的附屬房產的產權證之後十日內,雙方按照附屬房產產權證登記的佔地面積進行整個附屬房產和四合院的購房款結算。乙方已付價款總額多於結算總價的,甲方在結算後十個工作日內將超額付款退還乙方;乙方已付購房款少於結算總價的,乙方在結算後十日內將餘款劃入甲方賬户。

第四條 土地出讓金和税費

4.1 轉讓四合院及附屬房產的土地出讓金由乙方承擔,由乙方按照政府相關部門的要求籤署土地出讓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繳納土地出讓金。但該土地出讓金最高不得超過人民幣×元每平方米(以政府部門實測的佔地面積為準),超過部分由甲方承擔,由雙方在最後結算房價款時從總價款中扣除;若土地出讓金標準低於人民幣×元每平方米,則差額部分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4.2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税收法律、法規各自繳納辦理該房屋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各項税費,其中契税由乙方承擔,印花税、交易手續費等由甲、乙雙方各自依法承擔。

4.3 該房屋的水、電、燃氣、供暖、通訊等費用,自實際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擔,此日期前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辦理交接之前結清。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5.1 甲方權利義務

5.1.1 甲方負責辦理該四合院及其附屬房產轉讓過户的相關手續;

5.1.2 甲方負責在四合院過户之後免費以乙方名義、按照乙方的設計要求辦理四合院和附屬房產翻建的規劃報批手續,但政府部門審批該規劃的相關收費由乙方承擔;

5.1.3 甲方負責與附屬房產的產權人協商並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將附屬房產過户至乙方名下,並負責附屬房產的拆遷和騰空工作。

5.1.4 甲方在每次收到乙方的購房款時向乙方開出合法有效的發票。乙方以外匯方式支付購房款的,甲方還應向乙方提供購房款的結匯證明。

5.1.5 甲方負責協調該四合院北邊緊鄰四合院的產權人和實際使用人,以確保其不再利用該四合院進出且不向乙方要求任何補償;

5.2 乙方權利義務

5.2.1 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價款;

5.2.2 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該房產的過户手續;

5.2.3 乙方應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繳納與轉讓該房產相關的税費;

5.2.4 向政府相關部門要求的期限和標準繳納規劃審批需繳納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 擔保

6.1 為保證甲方能夠全面履行本合同並於本合同解除時能夠及時返還乙方的已付款,丙方同意以其擁有的位於     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並於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與乙方一起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甲方為乙方辦理完成四合院的重新規劃手續為止。若房屋管理部門不予辦理該房產的抵押登記,則丙方同意在上述期限屆滿後 日內配合乙方辦理該抵押合同的公正手續。丙方承諾抵押房產不存在任何抵押,且其抵押行為已經獲得抵押物共有人和租賃人的同意,並且在獲得四合院的規劃批文之前不得就該房產設定其他任何形式的抵押。

本協議由下列各方於 年 月 日在北京簽訂:出賣方(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買受方(乙方):公司代表:地 址:電 話:抵押人(丙方):身份證號碼:鑑於:1、 甲方擁有北京市四合院的合法產權並有權轉讓該四合院; 2、 甲方承諾在符合北京

6.2 該房產抵押所擔保的範圍包括:乙方依據本合同有權向甲方追索的一切費用,包括:本合同解除後甲方應返還乙方的全部已付款、違約金和賠償金;因甲方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和違約金、賠償金;追索上述款項的費用等。

6.3 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追索相關款項或費用時,乙方有權以抵押財產轉讓或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七條 交接

7.1 甲方最遲應在20__年 月 日之前將該四合院和附屬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以乙方取得新的產權證為準),並於過户完成且乙方提供設計文件之後最遲3個月內以乙方名義獲得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劃批准。

7.2 甲方於20__年 月 日之前將該四合院騰空並實際交付給乙方;同時甲方保證自附屬房產辦理過户申請之日內,乙方實際佔有該附屬房產。

7.3 本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甲方必須負責將四合院內的原有住户全部遷走並騰空上述房產;乙方與附屬房產的產權人申請辦理附屬房產的過户登記之前,甲方必須負責將附屬房產內的原有住户全部遷走並騰空上述房產。

第八條 聲明與保證

8.1 甲方保證其擁有四合院的合法產權,保證該四合院和附屬房產不存在抵押或其它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四合院和附屬房產不能辦理產權變更登記,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退還全部已付款,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而四合院和附屬房產過户之前發生的與其有關的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或者乙方在代為解決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8.2 甲方保證未在四合院和附屬房產上設定任何抵押,若設定由甲方負責在甲乙雙方向房屋管理部門申請過户之前予以完全解除,否則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8.3 甲方保證四合院和附屬房產在產權變更後進行翻建時,水電、排污及電話、通訊等市政工程管線暢通,並在必要時協助乙方辦理其接入、接通手續。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9.1 出現如下情形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9.1.1 四合院和附屬房產過户之後,甲方在符合本合同鑑於條款約定的規劃要求的前提下仍無法按本合同約定期限重新獲得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劃批准或施工許可;

9.1.2 甲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無法將附屬房產完成拆遷並過户至乙方名下。

9.2 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的書面解約通知之日起解除。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內,甲方將已付款和相應的賠償金、違約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9.3 出現本條第1款情形時,乙方可以給與甲方一定的寬展期,但此僅僅為乙方出於履行本合同的誠意而行使的權利,不能免除甲方的違約責任,更不構成乙方的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若乙方遲延支付價款,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貳的違約金;

10.2 若甲方遲延辦理完成四合院和附屬房產的過户手續或重新報批手續或遲延騰空交付四合院和附屬房產,則自本合同約定的截止日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完成之日止,甲方每項逾期事宜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萬分之貳的違約金;

10.3 若出現本合同第9.1條的情形導致乙方被迫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一次性應向乙方支付已付款2%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已付款利息、乙方為購買該房產已支付的設計、規劃報批、契税、其它政府收費等一切費用);

10.4 若甲方關於水電等市政工程管線的保證與實際不符,視為甲方重大違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其它

11.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首先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1.2 通知

11.2.1 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應由專人交付或以掛號郵遞方式按照下列地址發出。發出的通知如由專人交付,為交付當日視為送達;以掛號郵遞方式發出,以郵局出具的掛號投送接收人簽收的收據為有效送達證明。

11.2.2 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通知的有效地址如下: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

11.3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等同的法律效力。

11.4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11.5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持有 份,乙方各有 份,報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壹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