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勞動合同(通用14篇)
正規勞動合同 篇1
使 用 説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
使 用 説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20 年 月 日
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20 年 月 日
正規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_________至_________週歲,並具有_________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______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香港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工種_________;人數_________;每人月工資_________(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 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 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税法執行。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_________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香港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 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3、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______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為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第八條 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正規勞動合同 篇3
私營企業僱工勞動合同書甲方: 乙方: 甲方(僱用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僱職工) 性別: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編碼 家庭住址 所屬省(____市)地區 縣(街道辦事處) 文化程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月。本合同至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____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徵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版00%的工資。
第七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照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在國家和____市職工工作保險規定未出台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十四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剋扣或者無幫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以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
第十六條規定解除乙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支付相當乙主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不低乙方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會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蓋章) 簽訂日期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之用。
二、企業與職私營企業僱工勞動合同書工利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的,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空格內;需要告知的事項,在空欄內填寫清楚告辭乙方。
三、本合同中甲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等應同身份證一致,不得有誤。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在本合同書“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一欄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條某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本欄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並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塗改。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加附紙。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正規勞動合同 篇4
甲方(使用部門)名稱: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二)項為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
(二)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從 ________年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 工作完成時止。
本合同試用期限為 / ______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建築施工有關的工作。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變動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
2、乙方同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及特殊保護等規定,對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勞動保護用品。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業務技術及有關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甲方人員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
四、工作報酬。 因乙方工資計算繁瑣,現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實行下列工資分配形式:
1、甲方按乙方的工作工時核算乙方工資,工資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日為____________元。
2按雙方商定的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費用。
五、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1、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如有違法違紀行為,按有關法規、規章處理。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及甲方委託人(代班人員)和工地管理人員指揮。必須服從工作安排,不得無故缺席,如有事必須向代班人員請假,如不聽從代班人員的合理調動,甲方有權對乙方做適當的經濟處罰或開除處理。
3、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嚴禁打架、賭博、偷盜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做開除處理並罰款,且送交執法部門追究其相應責任。工資餘額______年終結清。
六、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使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使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乙方在聘期內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使用期內,甲方未支付工資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七、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八、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正規勞動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現暫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日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擔任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經營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能力(專業、技能)和工作表現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上崗後應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量和質量指標或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具體在崗位職責中約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六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甲方次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含住房、午餐、養老、醫療保險等福利費用),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協議中約定(如果調崗,工資分配見崗位協議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現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元 。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經營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薪酬,乙方未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量和質量指標將不予加薪。其它獎金、過節費等生活福利,視公司發展具體情況而定。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到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4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違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承擔賠償責任。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例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福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 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條款的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執行。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八條 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蓋章):乙方:
代表人(簽字):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年月日
正規勞動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一、合同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固定期限合同_)。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個月,首次簽約試用期為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試用期結束前,甲方將與乙方確認轉正的時間。
1. 在試用期內,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
2. 在試用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乙方的試用情況解除合同或延長試用期(延長試用期的時間在法律規定範圍內)。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聘用乙方在出任 一職,具體的工作職責詳見《年度目標責任書》。
第四條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技能和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工作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第六條 乙方根據國家規定及乙方工作性質,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不定時工時制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勞動報酬。根據甲方薪酬政策實行月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乙方月基本工資:_________,績效工資標準為:_________,甲方根據乙方工作績效情況進行調整支付。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乙方上月薪資。
第七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繳納國家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第八條 乙方因打架、鬥毆、酗酒、鬧事等個人行為而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個人承擔,不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
第九條 乙方應遵紀守法,服從合理的分配和調動,做好本職工作,按照甲方的指示及工作規則履行職責,並遵守甲方的所有規章制度和政策。
第十條 乙方也同意對公司的管理方法、客户資料、產品價格、促銷計劃、服務方式、經營狀況等資料嚴加保密,未經甲方允許,不以任何形式向其它單位或個人提供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技術資料____市場信息。
第十一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1、 試用期內不符合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
2、 就工作申請表或任何其他文件作出虛假聲明或提供虛假資料的;
3、 違反勞動紀律、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或不執行上級主管合理指示的;
4、 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5、 違反甲方有關保密規定或擅自利用、公開傳播屬於甲方非公開資料的;
6、 行為不端損害甲方名譽的;
7、 不勝任被指派的工作,又不服從甲方另行合理安排的工作任務或崗位變動,並在甲方簽發調動通知書後仍不執行的;
8、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9、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0、 乙方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1
1、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
2、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因患嚴重疾病或有某種慢性病、傳染性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或未能通過衞生防疫部門所要求進行的健康體檢,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或不接受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 乙方不能勝任被指派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被指派的工作;
3、 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仍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4、 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5、 甲方因生產經營或技術條件發生變化欲緊縮人員;
6、 甲方宣告終止經營或解散。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的;
2、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4、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5、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7、 在本合同期內(不含試用期),乙方向甲方提出辭職,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的;
8、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3、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 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無論因何種原因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均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若由於乙方的原因致使交接工作不能及時完成而給甲方造成經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當月工資在辦完工作交接後甲方予以支付。
第十九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培訓,而又因乙方的原因在培訓協議中規定的任職期限內離職的(包括自願離職或因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解除合同的),均應按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協議,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賠償相應的金額。
第二十條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提出辭職或被解除合同後,均由乙方自行解生計及重新就業問題。
第二十一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期內直接或間接地為其他機構服務或由此接受任何方面、任何形式之報酬或獎勵(包括借款),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對乙方不再負有合同任何義務,並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及離職後,未經甲方同意,不向任何人提供、透露或討論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户資料、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信息),或其他一切屬甲方擁有的資料,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必須歸還其保存的一切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財物,並不得利用有關的商業祕密與甲方競爭或利用有關的商業祕密作出任何有損於甲方利益的行為;在乙方參與的商業談判或項目尚未結束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勞動合同,否則,甲方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予以追究。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經濟責任,乙方將承擔不低於甲方損失金額的50%的賠償金,情節嚴重,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甲方將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若問題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也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八條
第七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若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調解決;協調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在該爭議發生之日起之法定期限內,向甲方註冊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解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 、 其 它
第二十六條 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及甲乙雙方簽訂的其它協議(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人事制度、工作説明書、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目標責任書、內部管理文件等)均做為本合同的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合同如有塗改屬無效,本勞動合同為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
第二十九條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 《競業限制協議》、《目標責任書》)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當 事 人 約 定 的 其 它 內 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蓋 章)_________
乙 方 (籤 章)_________
正規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 1 頁 共 1 頁
第一條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一):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乙方
性別 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二)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
2、其他形式:
。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____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社會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____省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____省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____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____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3.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____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其他需要約定的事宜: 。
第 3 頁 共 3 頁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 4 頁 共 4 頁
正規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標準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標準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勞動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名擔任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乙方每月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____月____元。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範本《標準勞動合同》。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日期:日期:
正規勞動合同 篇9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統一簡稱為《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
第三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四、社會保險
第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一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十八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正規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使用部門)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二)項為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年。
(二)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工作完成時止。
本合同試用期限為__________/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建築施工有關的工作。
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變動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
2、乙方同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及特殊保護等規定,對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勞動保護用品。
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業務技術及有關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甲方人員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
四、工作報酬
因乙方工資計算繁瑣,現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實行下列工資分配形式: 甲方按乙方的工作工時核算乙方工資,工資以貨幣形式支付。
乙方工資每日為__________元。按雙方商定的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費用。
五、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1、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如有違法違紀行為,按有關法規、規章處理。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及甲方委託人(代班人員)和工地管理人員指揮。
必須服從工作安排,不得無故缺席,如有事必須向代班人員請假,如不聽從代班人員的合理調動,甲方有權對乙方做適當的經濟處罰或開除處理。
3、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嚴禁打架、賭博、嫖娼、偷盜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做開除處理並罰款,且送交執法部門追究其相應責任。
工資餘額年終結清。
六、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使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使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在聘期內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使用期內,甲方未支付工資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七、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八、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正規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現住址及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碼: 勞動手冊編號: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技術等級:
外來人員就業證編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實行勞動合同制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共同認真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位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使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本單位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管理、生產)崗位從事工種(工作),並履行崗位職責。
三、勞動保護的勞動條件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衞生健康、職業病防治等方面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並按國家規定配給乙方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甲方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告知乙方如下:對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穿好工作衣,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員必須遵照安全規範進行操作。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不定時工作制)。
2、實行每日不超過12小時,每週不超過8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單位,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3小時。保證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等超過36小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蝦類標準支付高於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正常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的50%的工資報酬;
3、合同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單位的規定發給乙方工資、獎金及國家規定的其他福利待遇,甲方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實行(月、日)工資制,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的十五日,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為:把80%工資存入員工工資卡,其餘年底結算。
五、勞動紀律
1、甲方規矩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和完善各項勞動保證規章制度,並認真貫徹落實。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與管理,積極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省、市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登記,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乙方繳納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並負責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個人承擔部分的社會保險費用,並由甲方代為繳納。
2、甲方應當創造條件,努力改善機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職業培訓
1、甲方應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
2、對從事技術工種的人員,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先培訓,後就業”、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
3、乙方應積極參加職業培訓,刻苦鑽研技術,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做到持證上崗。
八、勞動合同的種子、續訂、變更和解除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種子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30天便利續訂手續。逾期未辦理而雙方仍維持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訂、並應及時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
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①應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②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④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6、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
②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③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④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⑤ 依法服兵役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脱產學習的;
8、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等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①有甲方出自脱產培訓三個月以上(包括送大中專、技校學習);乙方沒有達到雙方約定的服務期限的;(如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按以下比例退還甲方培訓費)
②乙方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尚未完成的。
九、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後,甲方應依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停保或轉移手續。如果乙方未履行應盡義務而導致政府和甲方規定的手續無法按期辦理,應由乙方完全負責。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都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另一方可以向違約方要求支付違約金,具體的辦法和標準時:當乙方半路自動離崗不幹,工資餘額全部扣除(無論是工作幾個月)。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圖案和責任,按有關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一、合同鑑證與倒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簽訂後,按照《山西省企業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實施辦法》的規定,由甲方負責自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仲裁機構鑑證。經鑑證後的勞動合同變更內容的,應重新鑑證。甲乙雙方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在法定的時效內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本可同一式兩份,乙方留存一份,檔案存一份。
十四、本勞動合同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正規勞動合同 篇12
正規勞動合同模板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 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 ,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能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 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5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正規勞動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 甲方: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第三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本人自願加入空港國際中心項目部,並同意服從、遵守項目部各項管理規定。
一、合同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如需變動,需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
____
從事 工作。乙方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採用不定時工作制,具體按照甲方安排,每日以考勤表的形式確定。
四、勞動報酬 每月工資報酬總額按考勤統計以工日形式計算,每工單價: 元工日,具體以工資單結算為準。
五、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規範、安全及項目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甲方可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800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七、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當事人應向_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它約定 乙方加入項目期間所發生的因自身原因所致的傷殘、死亡以及因違反國家法律受到公安機關的處罰和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為乙方介紹進入甲方的第三方要為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確保乙方履行上述條款並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連附件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勞動合同 篇14
目的
1.1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市勞動合同規定》,規範和加強人力管理,達到合法用工的要求,勞動合同制實施細則。
1.2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1.3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即按平等競爭、擇優上崗的原則,實行崗位聘任。 2適用範圍
2.1凡本公司的在冊員工均應與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2.2公司法定代表人與總公司負責人簽訂勞動合同。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
a)制定勞動合同制實施的相關規程
b)具體執行勞動合同制實施全過程; C)歸檔勞動合同制實施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相關記錄;
3.2職代會審議並通過勞動合同實施細則及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3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審批勞動合同制實施細則。 4工作程序
4.1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書面協議。公司為甲方,員工為乙方。勞動合同由勞動合同書及附件組成。
4.2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
4.
2.1勞動合同期限;
4.
2.2工作內容;
4.
2.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
2.4勞動報酬;
4.
2.5保險福利待遇;
4.
2.6勞動紀律;
4.
2.7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4.
2.8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4.
2.9經濟補償與賠償;
4.
2.10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4.
2.11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4.3勞動合同期限及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4.
3.1勞動合同期限
4.
3.
1.1有固定期限合同,分X年、X年、X年三個期限;
4.
3.
1.2無固定期限合同。
4.
3.2下列人員簽訂X年期勞動合同:
4.
3.
2.1新招聘員工和新調入員工;
4.
3.
2.2屬公司骨幹,但因一般性過失受處分未滿X年的員工。
4.
3.3公司中層及中層以上人員,原則上籤訂X年期限勞動合同。
4.
3.4除按
4.
3.2、
4.
3.3條款規定簽訂各期限勞動合同外的其他員工簽訂X年期勞動合同。
4.
3.5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X年以上,雙方協商同意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
3.6凡新招員工及新調入員工首籤X年勞動合同時含1個月試用期。 公司接收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首籤勞動合同時可根據需要適當延長合同期限,其中含X年見習期。
4.
3.7在下列情況下,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簽訂專項協議書,約定在特定條件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原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權利和義務暫時中止執行:
4.
3.
7.1經合同醫院診斷證明確需病休的員工,應簽訂《醫療期協議書》;
4.
3.
7.2經公司同意脱產學習或出國培訓的員工簽訂《脱產學習協議書》;
4.
3.
7.3被借用的員工,經甲、乙、丙三方協商簽訂《借用協議書》。
4.
3.8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法律、政策和本實施細則的規定。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4.
3.9勞動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填寫《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其中,因公司需要或因員工不能勝任工作而變更、調整工作崗位,屬於公司的自主權。
4.
3.10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4.
3.
10.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當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續簽的;
4.
3.
10.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4.
3.
10.3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的;
4.
3.
10.4在已簽訂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4.
3.
10.5員工退休、退職、去世的。
4.
3.11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待經濟損失處理完畢或其它問題審查清楚後,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4.
3.12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
3.1
2.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4.
3.1
2.2有以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之一的:
4.
3.1
2.
2.1工作態度消極,因個人原因三個月不完成本職崗位工作任務的;
4.
3.1
2.
2.2嚴重違反考勤制度,三個月內累計遲到、早退15次以上的;
4.
3.1
2.
2.3違反保密制度,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
3.1
2.
2.4直接或間接從事第二職業的;
4.
3.1
2.
2.5、盜竊、賭博等因嚴重影響社會秩序而受公安機關拘留,尚不夠刑事處分的;
4.
3.1
2.
2.6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合同範本《勞動合同制實施細則》。
4.
3.1
2.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4.
3.1
2.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3.13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如果公司違反法律、法規或勞動合同,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員工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4.
3.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4.
3.1
4.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
3.1
4.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
3.1
4.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
3.15公司違反《勞動法》規定,剋扣和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或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4.
3.16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4.
3.1
6.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力的;
4.
3.1
6.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3.1
6.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3.1
6.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
3.17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或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提前通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員工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者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得依據前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4.
3.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4.
3.1
8.1在試用期內;
4.
3.1
8.2公司以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39;;
4.
3.1
8.3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必要勞動條件的。
4.4員工在合同期內保險、福利待遇的規定
4.
4.1員工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和公司規定的各種補貼和福利,公司和員工按國家規定比例交納養老、失業、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4.
4.2公司為駕駛員投人身意外保險;為公司員工投家庭財產保險。金歸公司所有。
4.
4.3員工在合同期內,因個人原因下崗待業期間的有關待遇按國家和公司規定執行。
4.
4.4 員工正常退休、退職,按國家政策辦理,內退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
4.5工作時間和節假日期間的報酬,按《勞動法》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4.5醫療期規定
4.
5.1員工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相關政策,憑公司指定的醫院證明,享受相應的醫療期待遇。醫療期的計算方法按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4.
5.2員工身患難以治療的疾病,其醫療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國家和公司規定的醫療期範圍內作適當延長。
4.
5.3公司員工非因工緻殘或經醫院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治療完畢,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對其勞動能力進行鑑定。凡符合退休、退職條件的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4.
5.4 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者,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
5.5 醫療期將滿,員工要求上班,需提前10天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醫療期結束,憑指定醫院診斷證明,須試工二個月,半日工作的試工期為四個月。其工作崗位按公司需要重新安排。試工期滿後如又因病休息,其前後病假合併累計計算醫療期。有關待遇按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
5.6 醫療期內的員工看病,必須在本公司指定的醫院就診,並按要求定期交病假證明。
4.6違約責任
4.
6.1依照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條款,在勞動合同期限未滿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按違約處理。
4.
6.
1.1公司違約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4.
6.
1.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以下規定向對方交付一次性違約金。 違約金上年月平均總收入215;合同期未滿月數(月平均總收入為月崗位工資與月均效益獎金之和) 未定崗位工資的每月按上年____市平均工資計算。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交付違約金的時間按X年合同期限減服務期限計算。
4.
6.2公司新招收、調入的人員及當年接收的中專以上應屆畢業生,自招收之日起,在公司的服務期為X年。服務期未滿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要向公司交納違約金外,還需交納賠償金。賠償金項目及標準為:
4.
6.
2.1公司為招、接收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4.
6.
2.2公司接收員工後為培訓員工所支付的培訓費。 在公司服務每滿X年,違約金和賠償金各減百分之二十。
4.
6.3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員工造成損害的,應當支付賠償金:
4.
6.
3.1公司招用員工未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後存在勞動關係而未續訂勞動合同的;
4.
6.
3.2 由於公司的原因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
4.
6.
3.3 公司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侵害女員工合法權益的。 賠償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
6.4員工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員工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4.
6.
4.1公司招收錄用為其支付的費用;
4.
6.
4.2公司為其支付的培訓費,雙方另有約定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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