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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技術合同(精選3篇)

廣州市技術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廣州市技術合同(精選3篇)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

1.總則

根據《民法典》中合同簽訂相關管理規定,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服務項目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服務內容及方式

2.1服務內容: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缺陷管理系統》軟件一套。

2.2服務方式:1、現場技術支持;2、電話技術支持、電子郵件技術支持;3、網絡遠程技術支持;4、系統運行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軟件免費升級。

2.3技術服務達到的技術要求及考核驗收指標/標準:按甲乙雙方確認的《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規範書》為依據驗收。

3.服務期限、地點及進度安排

3.1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後六十天內。

3.2服務地點:甲方信息中心。

4.資料的提供

4.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組織機構圖、人員名單、工作表格及工作流程、工作規範管理文檔等。

4.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

《設備缺陷管理系統》軟件一套及相關的產品使用手冊。

5.驗收時間、地點和方式

5.1甲方在乙方服務時間內安裝調試結束後,經過一個月的試運行(雙方無修改意見後),三個工作日內在甲方中心機房進行驗收項目成果,驗收根據按甲乙雙方確認的《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規範書》為依據驗收。

5.2甲方驗收後出具驗收報告,作為驗收結果的書面材料。

5.3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壹年,自項目通過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保證期間如發現服務質量有缺陷的,乙方應負責無償修正、返工。

6.費用及支付

6.1本項目技術服務費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本項目技術服務費由甲方承擔,依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

6.2合同簽訂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軟件預付款(合同總款的30%)即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

6.3項目實施完成,通過甲方驗收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全款的50%,即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驗收後滿一年質保期軟件運行穩定,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餘款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7.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7.1甲方權利

7.1.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交技術服務成果;

7.1.2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7.1.3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7.1.4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7.2甲方義務

7.2.1在合同生效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本合同4.1中列明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未及時提供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7.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保證軟件安裝調試有效網絡平台;

7.2.3在接到乙方關於要求改進或更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的通知後三天內,及時做出答覆,未及時答覆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7.2.4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7.2.5按約定驗收項目成果。

7.3乙方權利

7.3.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

7.3.2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後獲得報酬;

7.4乙方的義務

7.4.1乙方應按約定親自完成技術服務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委託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拒付報酬並單方解除本合同;

7.4.2乙方在進入甲方工作場所時,須遵守甲方廠規廠紀,如因違反甲方廠規廠紀造成乙方損失,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7.4.3項目驗收後,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爭、地震、颶風、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2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採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十五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8.3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或任一方未積極採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後,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實現,雙方應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關執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9.違約責任

9.1甲方違約責任:

9.1.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導致乙方無法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項目的,應當承擔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

9.1.2甲方遲延支付項目報酬的超過十個工作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9.1.4其他約定:

9.2乙方違約責任

9.2.1乙方不能完成服務項目,應當承擔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獨解除合同;

9.2.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應繼續履行,逾期三十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9.2.3乙方未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項目的,乙方應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一定期限作為補救期。在補救期內,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合同直至工

作成果符合約定標準。乙方如在約定的補救期到期後仍未能按標準完成服務,或甲方不同意給予乙方補救期的,甲方有權在補救期到期後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後,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服務費用。雖經乙方補救完成工作,但已構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應按9.2.2支付逾期違約金。

9.2.4在合同服務期間,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或工作條件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未按本合同7.3.3款約定期限書面通知甲方,造成技術服務工作停滯、延誤或不能履行的,應承擔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

9.2.5其他約定:無。

10.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其它約定

11.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執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報告及其一些通訊信件,均以書面形式有效並以書面形式傳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廣州市技術合同 篇2

受讓人:某某(甲方)

讓於人:某某(乙方)

簽訂日期:

有效期限:

依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合同雙方就某某項目的技術轉讓經協商一致,簽訂本技術轉讓合同。

1、技術祕密的內容和要求

2、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天內,在某某地點,以某某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3、本項目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4、技術祕密的使用範圍及權屬

5、驗收標準和方法

6、經費及其支付或結算方式

轉讓費用(大寫)10000元。

其中技術交易額500元。

7、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式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照《民法典》有關條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第4條約定,違約方方應當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2)違反本合同第3條約定,違約方方應當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8、技術指導的內容(含地點、方式及費用)

9、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本合同所稱的後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後續改進由某方完成,後續改進成果屬於某方。

10、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當事人雙方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採用以下第一種方式解決。

1、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約定人民法院管轄。

①被告住所地 ②合同履行地 ③合同簽訂地 ④原告住所地 ⑤標的物所地

12、其它

技術轉讓民法典,技術轉讓合同注意事項

(1)技術民法典

(2)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祕密轉讓所訂立的合同,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技術祕密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等4種類型。

(3)技術轉讓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技術轉讓合同是一類較複雜的合同,涉及專利、技術祕密等的知識產權問題,容易發生糾紛。採用書面形式,一方面有利於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的明確,避免糾紛的發生;另一方面也有利於糾紛發生後的解決。

(4)技術轉讓合同特徵:標的的特定性、標的完整性、標的的權屬性、轉讓的法定性。

轉讓方(甲方):某某

受讓方(乙方):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廣州市技術合同 篇3

商業技術保密協議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在商業和技術合作中涉及的專有信息(如本協議第一款所定義的內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定義:

1.1 專有信息的定義:

1.1.1 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商業祕密、技術祕密、通信或與該產品相關的其他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儀器設備和其它信息。

1.2 “接收方”:本協議所稱的“接收方”是指接收專有信息的一方。

1.3 “透露方”:本協議所稱的“透露方”是指透露專有信息的一方。

2.權利保證:

“透露方”保證其向“接受方”透露的專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權益。

3.保密義務:

3.1 “接收方”同意嚴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專有信息,保護的程度不能低於“接收方”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但無論如何,“接收方”對該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不能低於一個管理良好的技術企業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

3.2 “接收方”保證採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透露方”提供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於)執行和堅持令人滿意的作業程序來避免非授權透露、使用或複製專有信息。

3.3 “接收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或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4.例外情況:

4.1 “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義務不適用於下列專有信息:

4.1.1 有書面材料證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公開透露的信息;

4.1.2 有書面材料證明,在未進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況下已經擁有的專有信息;

4.1.3 有書面材料證明,該專有信息已經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開;

4.1.4 有書面材料證明,“接收方”通過合法手段從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況下獲得該專有信息。

4.2 如果“接收方”的律師通過書面意見證明“接收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於法律、法規、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而發生的,“接收方”應當事先儘快通知“透露方”,同時,“接收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幫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該專有信息的透露。

5.否認許可:

除非“透露方”明確地授權,“接收方”不能認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該專有信息的任何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它的知識產權。

6.補救方法:

6.1 雙方承認並同意如下內容:

6.1.1 “透露方”透露的專有信息是有價值的商業祕密;

6.1.2 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於保護專有信息的祕密是有必要的;

6.1.3 所有違約對該專有信息進行未被授權的透露或使用將對“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續的損害。

6.2 如果發生“接收方”違約,雙方同意如下內容:

6.2.1 “接收方”應當按照“透露方”的指示採取有效的方法對該專有信息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接收方”承擔;

6.2.2 “接收方”應當賠償“透露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法院訴訟的費用、合理的律師酬金和費用、所有損失或損害等等。

7.保密期限:

7.1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

7.2 除非“透露方”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説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專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8.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9.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經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解決。

10.生效及其它事項:

10.1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10.2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於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於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10.3 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10.4 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