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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區物業寬帶合作協議(通用3篇)

住宅小區物業寬帶合作協議 篇1

甲方:

住宅小區物業寬帶合作協議(通用3篇)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為建設信息化社區、促進數字家庭建設,改善居民上網品質,甲乙雙方經協商,在平等互利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內容

1、合作項目:

(1)項目名稱:

(2)覆蓋户數:_____户

2、合作內容:甲同意乙方在以上小區建設社區寬帶網絡,包括市場推廣活動、公共關係活動等保持信息溝通和協作。

二、合作方式

1、項目建設

(1)乙方承擔信息化社區的網絡工程建設的投資、設計、施工等相關工作

(2)甲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2、寬帶網絡推廣

甲方應協助乙方向社區住户宣傳寬帶網絡服務,關於寬帶網絡服務的具體內容、收費方式的宣傳由乙方制定。

3、網絡運行與維護

工程建設結束後由乙方負責社區寬帶網絡運行,包括:提供用户信息服務、網絡設備維護和技術改造。

4、無線網絡覆蓋

乙方在合作小區運營期間,為甲方小區提供無線網絡覆蓋。

三、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本社區內負責並投資建設光纖接入線路、網絡設備等。乙方設計、施工、經營要符合國家有關電信、網絡管理方面的規定。

2、乙方有權無償使用本社區內自行投資的網絡線路,設備;如使用其他單位投資的線路、設備必須向甲方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並自行負責協調、承擔相關責任

3、乙方承諾對建設完成的網絡系統負責維護,對用户提供技術支持與服務。

4、乙方負責社區寬帶網絡的運營、運維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對寬帶網絡的宣傳、對用户的簽約收費以及社區內寬帶網絡的日常維護工作。

5、網絡接入及使用用電由乙方負責。

6、乙方承諾:社區寬帶網絡建成並驗收合格後____個月內開通社區網絡服務。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社區住户推廣介紹乙方提供的寬帶網絡服務。

2、無線網絡覆蓋設備所需用電由甲方負責。

五、入場管理費______。

六、產權歸屬

1、網絡工程內的設備、線路根據雙方投資劃分各自所有權,彼此不得侵犯對方財產。

2、乙方擁有自行投資的社區內信息網絡的使用、經營權。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取消本協議。

2、乙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承諾的,本協議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免責條款

1、協議雙方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履行本協議時,本協議的有效期將自動延長。延長的期限將根據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有關書面證明進行確認、補充,並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而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2、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各項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互相不承擔違約責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____日內將情況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關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3、因小區住户、社區管理委員會、開發區城管等政府部門要求不得施工或不同意寬帶網絡接入小區的,甲乙雙方應首先與對方進行溝通,如實在無法達成協議的,可以放棄局部區域的施工;如因小區住户、社區管理委員會、開發區城管等政府部門強烈不同意施工的,本協議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應在____個工作日內退還涉及小區乙方已交納的入場管理費。

4、如因甲方退出上述約定小區的物業服務工作,本協議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通知

通知的形式應是中文書面形式,可以通過專人遞交、電子郵件或圖文傳真等方式。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遞交於收件人之日視為送達。

2、以電子郵件、傳真發送的通知在顯示“傳送成功”信號後第一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十、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的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的任何修訂、補充和變更,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補充事項

1、合作期限。合作期限____年。本協議簽訂後一年內乙方要完成上述小區的網絡設計、施工工作,並開通網絡服務。

2、爭議解決。合作期間發生一切爭議,在______人民法院辦理。

3、協議保密。本協議條款約定事項對外保密,如因泄露造成損失的,由泄露方賠償受害方損失。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小區物業寬帶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為實現小區物業管理專業化,根據相關規定,就小區物業零星維修由乙方承攬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服務地點:

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服務時間:

乙方每週休息1天,除乙方休息日外,乙方應保證為清水灣小區正常提供維修服務。

四、費用:

乙方每人每月元承攬費用,乙方共兩人合計元費用包乾,甲方不再承擔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權利義務

1、保障小區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2、計劃和審定小區物業維修項目。

3、監督乙方的維修業務,評價維修服務質量。

4、測評乙方維修工作,達不到要求的監督乙方整改,直到達到要求。

5、提供維修所需的原材料,監督乙方合理使用。

6、按期支付維修承攬費。

六、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甲方的要求負責小區物業的維修。

2、主動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提請甲方制定維修計劃以便執行。

3、合理使用原材料,提高物品利用率,儘可能節約成本。

4、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5、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完不成目標要求,接受甲方處理。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__年 月 日 __年 月 日

住宅小區物業寬帶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

乙方是指:

前期物業服務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止的物業服務。

根據國家《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物業服務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物業的坐落、面積

1、坐落位置: (項目名稱) 棟 號鋪面,建築面積為  ㎡。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雙方所簽訂的服務合同及相關協議;

3、不得在居民休息時間(中午12時至15時、晚上22時至翌日7時)製造發出過大的聲響(如敲擊、高音響、按喇叭等);

4、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垃圾處理費;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遵守《水電代收代繳協議》,按時向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繳納水電費用;

7、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8、轉讓商鋪時,應事先通知乙方,告之受讓方與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9、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租賃合同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10、商鋪的招牌安裝,應取得按開發建設單位規定的統一標準安裝。

11、服從乙方的日常管理,實行門前“三包”,講究衞生,保持門前及周圍清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治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修、服務與管理。

2、建立建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本合同行為;

4、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和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垃圾處理費;

6、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告之甲方,並與甲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7、與甲方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8、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 、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消防設施、監控系統、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環境衞生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樓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樓梯、大廳、樓宇外牆等部位環境衞生管理;

2、物業區域的公共場所,包括小區內的道路、綠化地帶、公共停車場、公共娛樂場所等所有公共場所的環境衞生管理;

3、生活廢棄物的清理。

四、秩序維護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治安協管員實行24小時巡邏制度,定時定路線巡查;

3、對本物業區域內的車輛管理;

4、與甲方簽訂《消防責任書》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對小區的機動車停放與出入實行統一管理。

2、維護小區的交通秩序。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1、消防要求:翡翠園小區商鋪的消防施工方案須報消防主管部門審批,消防設施(噴淋、温感、煙感)等由業主在裝修時自理,必須接入小區噴淋管網和消防報警系統,並符合消防管理部門驗收要求後方可投入使用。

2、根據開發商文件要求,因商鋪未安裝排煙管道不允許經營餐飲店。

3、特殊行業要求:經營特殊行業的,需要按特殊行業相關要求並辦理好相關手續後方可投入使用。

4、簽訂《商鋪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七、用水用電管理:雙方另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房屋外觀(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潔;外牆、公共樓梯間面磚、扶手等無明顯污跡、無破損、無亂張亂貼、亂塗亂畫、亂懸掛現象;

2、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及時勸説、阻止,並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空調安裝位置統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絲等用不鏽鋼材料、無鏽蝕,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設備運行:

1、設備運行正常,維護良好,無事故隱患;

2、定時對設備進行檢查,應設有設備台帳、運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

3、對設備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措施、處理記錄;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路燈等公用照明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各設備及公共場所、場地、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誌和防範措施。

四、環境衞生:

1、小區公共部位乾淨、整潔、無雜物垃圾、無異味、無亂張貼、無亂堆放、扶手無塵,清潔率95%以上;

2、小區內的道路完好、無積水、泥沙、公共場所無雜物垃圾,環衞設施設備完好無損;

3、實行垃圾分類收集,做到日產日清,垃圾桶、果皮箱無溢滿現象;

4、垃圾中轉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乾淨無異味;

5、實行定期消殺,有效控制蠅、蚊、鼠等害蟲孽生。

五、 綠化:

1、草坪應及時修剪,保持平整,並清除雜草,控制雜草孽生;

2、花草樹木長勢良好,無枯死,適時組織灌溉、施肥、鬆土,預防蟲害;

3、根據樹木品種科和生長情況,及時修剪整形、觀賞效果良好;

4、綠化地設愛護綠化温馨提示牌。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商鋪前道路暢通、交通秩序良好,無亂停車現象。行人、車輛各行其道;

2、室內停車場二十四小時定時巡邏。

七、消防:

1、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小區火災發生率在1%以下。

八、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小修和急修:

(一)小修

1、做到水、電、氣等公用設施小修不過夜。

2、房屋共用部位的土建小修三日內有結果。

(二)急修

3、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的急修要求維修人員三十分鐘內到達現場,並開始組織搶修。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一、乙方收取服務費標準為:

(一)物業服務費按     元/平方米/月計收;

(二)城市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

1、餐飲娛樂業以外的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    元/店.月收取;

(2)面積30平方米以上按    元/平方米.月收取;

2、餐飲娛樂業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     /店.月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     元/店.月收取;

(3)面積50平方米以上參照以上標準方雙方協商;

(三)繳納水電週轉金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    元/間一次性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     元/間一次性收取;

3、經營面積50平方米以上按     元/平方米一次性收取;

二、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物業物業服務費的,以欠費金額的2﹪支付每月利息,直至全部清償欠費時止。

三、甲方必須按時繳納當月的物業服務費、垃圾處理費、水電費等費用。

第六條 水電費用

1、甲乙每月實際使用的水電度數由乙方雙方派代表共同確認,且在規定期限內自行到業主服務中心繳納。

2、水電費按如下方法計算:

水電費收取方法:每月水電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公攤+損耗)×單價,以上水電費單價按市供電局、自來水公司核定經營性收費標準收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協議,使乙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違反協議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

四、甲方違反協議的,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的,乙方將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務。

第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採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 本協議內容各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如協商或調解無效,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共7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