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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股東合作協議(精選15篇)

多股東合作協議 篇1

1.格式合夥協議書

多股東合作協議(精選15篇)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市(縣)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___號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出

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

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多股東合作協議 篇2

第一章

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對《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出資和公司所有股東參與公司的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股東各方以第二章為準)

㈡合作基礎

公司名稱及性質:

①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於___年___月___日,屬合夥經營企業;

②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④本協議生效後,原公司《股東合作協議》中的股東權益和義務僅對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協議生效後,所有簽訂各方均為公司的股東之一,原《股東合作協議》作為本協議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協議為基準;

⑥本協議經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全票通過;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資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RMB_________);

第七條本協議生效後各股東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合作各方各自的資金、場地和技術優勢,合法經營,取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

第九條公司經營範圍是:_____產品的生產、銷售、技術支持、技術培訓,專利轉讓;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和《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

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各方承諾,在規定時限內將

各自出資金額匯入公司統一賬户。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按照規定,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成為公司管理人員的權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八)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並按持股比例承擔公司責任;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經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財產為他人或自己的債務設置抵押、質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義為他人出具擔保書;

(五)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資金、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公司事務經股東會會議表決後,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表決同意的,不違反法律法規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法人代表;

(三)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四)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五)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八)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九)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決定公司管理人員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半年召開-次。

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股東會會議由懂事或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他股東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經所有股東同意,暫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只設執行懂事和監事。

第一節執行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之一。

第二十二條公司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

第二十三條執行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_______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執行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執行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的合法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八章總經理

(一)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儲存;

(二)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三)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

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

餘任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

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餘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為公開信息。

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税。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

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

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二)會議期限;(三)事由及議題;(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董事會決議採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

董事會作出的決

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並作出決議,並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

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託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説明性記載。

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託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並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

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

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

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

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

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

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監事會。

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

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

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公司因前條第

(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

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後,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

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税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

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税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

(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多股東合作協議 篇3

合夥人:甲(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多股東合作協議 篇4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縣_______配送超市,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營宗旨

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名稱:_______縣_______配送超市,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縣_______路______________棟門面。經營項目:_______產品配送、_______產品提供。

第三條、合夥期限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

三合夥人平均每人出資_____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作為租賃房屋、添置設備設施、門面裝修及前期經營費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各_______為依據,按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原則上不吸收新合夥人合夥;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所有原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一方合夥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以_______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即法人代表)。

幾方合夥人同意由_______安排_______為合夥門店的財務會計師。幾方合夥人同意由_______安排_______為合夥門店的財務出納員。幾方合夥人同意由_______安排_______為合夥門店的前台收銀員。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後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負責人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或其財產份額出質(即作為擔保、抵押)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户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_份。

(四)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多股東合作協議 篇5

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1】

甲方:丙方:

住址:住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乙方:住址: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註冊資本:_____元

5、經營範圍: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元,

包括啟動資金與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2)乙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3)丙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6)甲、乙、丙三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註冊資金(本)_____元

(1)甲乙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4)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於公司賬户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與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2)檢查公司財務;(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與投資計劃;(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與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與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與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與承擔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與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蔘於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與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丙方(簽章):

簽訂時間:年月日

股東投資合作協議書範本【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與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與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與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與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多股東合作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相關信息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5、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股東出資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出資期限

甲方

乙方

丙方

三、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時間:_____________

(2)分紅數額:_____________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3、如公司發展需要,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也可不分紅,全部利潤作為公司發展資金。

四、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

1、公司成立後,協議三方可自由轉讓股權,對外轉讓股權的,應當經過半數股權的股東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公司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

2公司需要增資擴股的,各股東可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也可引入外部投資人。

五、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丙三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虧損。

六、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30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七、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多股東合作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______縣________商務酒店所佔百分之五十股份轉讓給乙方,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協議:

一、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______縣海雲間商務酒店甲方所佔百分之五十股東轉讓金_______________萬元整。甲方退出股東,不再擁有________商務酒店的任何權利。

二、甲方將原始股東協議交還給乙方,同時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乙雙方所籤股東協議廢除。

三、因甲乙雙方合夥經營期間,甲方為隱名股東,對外經營均以乙方名義,故甲乙雙方協議結束後,如出現甲方單方對外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多股東合作協議 篇8

甲方:住所:聯繫電話:乙方:住所:聯繫電話:丙方:住所:聯繫電話: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丙(以下簡稱三方)共同成立________公司,共同開拓開________市場,自願簽訂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並在________工商局正式註冊成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三方以現金或實物方式出資入股,公司股份分配如下:甲方佔________%、乙方佔________%、丙方佔________%。公司收益按年核算分配。

二、甲方責任以及權利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甲方以________方式作為出資,保證其出資到位。負責公司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際關係各種資源為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並瞭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佔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____%負擔公司費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三、乙方責任以及權利乙方以________作為出資,負責公司具體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技術力量等各種資源為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並瞭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佔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____%負擔公司費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四、丙方責任以及權利丙方以________作為出資,保證其出資到位。負責公司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際關係各種資源為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並瞭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佔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____%負擔公司費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五、三方之間的合作以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為基礎,本着開誠、團結合作的原則,公司經營及發展涉及問題以三方商談確定。

六、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自三方本人簽字之後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決定中途退出,另外雙方有優先接受其股份的權力,如果無法接受其退出的股份,決定退出的一方可以再另找尋其股份接受方並經股東會同意通過。如果決定退出的一方無法找到其股份的接受方,則不能退出。合同到期後,若公司繼續經營,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________年。甲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股東合作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 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________止。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①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②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③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①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②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③三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_____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託顧問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夥期間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夥實體餐廳之運營中。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夥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夥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經營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在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夥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夥。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⑨合夥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後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 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夥第一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夥或合夥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違約處理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協商儘量達成共識,如協商不成時,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股東合作協議 篇10

合夥投資人1: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合夥投資人2: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合夥投資人3: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合夥投資人4: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四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投資宗旨

第二條 合夥投資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投資期限

合夥投資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1、合夥投資人1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合夥投資人2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合夥投資人3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合夥投資人4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5、合夥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6、本合夥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佔總份額百分之____________,另百分之____________為活動股,具體支配根據股東商議後一致分配,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7、資金增減由決定,並報請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8、財產為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投資債務先由合夥投資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並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投資債務。

2、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①參與合夥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投資賬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投資重大事項。

3、經營管理: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一致通過的原則。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___擔任,常務副總經理兼祕書長一人,由____________擔任,市場開發副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___擔任,配送保障副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___擔任,任期____________年。分別主管:①網絡運用與維護。②行政管理與財務。③市場開發與宣傳。④市場配送與人事,各屬其職,相互監督。

第八條 禁止行為及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夥投資。

4、禁止合夥投資人與本合夥投資簽訂合同。

5、如合夥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為: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投資期屆滿。②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③合夥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公司留底備案一份。

合夥投資人1: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投資人2: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投資人3: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投資人4: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多股東合作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魚台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為了合理有效利用魚台縣特有的土地資源,帶領農民致富,推動種水稻種植產業的形成和發展,經全體社員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並在上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下,經營範圍以水稻種植、銷售為主的魚台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於20 年12月22日在老砦鎮邊莊村正式成立。經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備入股的條件,同時乙方自願入股,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帶動當地村民致富為目的,堅持入股自願、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民主管理、按股分紅的原則成立。

第二條 、入股形式

乙方以户為單位,以入社申請表為依據,加入魚台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擁有的股數金額自願入股,共計 股,金額為 元。

第三條 、入股 期限和退股

乙方與合作社簽訂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內,必須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發揚相互協作精神,積極開展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社員一切以合作社利益為中心及帶動村民共同發展為目的。

社員要求退社必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長提出書面申請,方可辦理退社手續。退股社員的社員資格於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社員須分攤終止前本合作社虧損及債務。在會計年度決算後30日內,退還該社員賬户內出資和公積金的份額。如本社經營盈餘,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餘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第四條、損害合作社利益

如果有社員給本社名譽和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社員,經成員大會批評教育無效,由成員大會討論決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員簽字要求該社員退出,合作社辦理該社員退社手續。(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餘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合作社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五條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即為合作社股東。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字)生效後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簽章):

乙方(簽字):

多股東合作協議 篇12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目的,投資設立了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地協商的基礎上,根據《_____》,《公司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達成了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___________元

5、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______%;

(2)乙方出資_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______%;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2、註冊資金(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户開立之日起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_____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户或公司賬户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____%,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_____%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_____%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_____%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_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股東合作協議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註冊資本:_____元

5、經營範圍: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元,

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 (2)乙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 (3)丙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6)甲、乙、丙三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註冊資金(本)_____ 元

(1)甲乙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4)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於公司賬户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蔘於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多股東合作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________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託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夥關係,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①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②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③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後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①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②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③三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實體店鋪設立前_____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並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_____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並享有其所有權。

2、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並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製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製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後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合夥期間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後,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夥實體餐廳之運營中。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夥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夥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經營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夥期限內在與合夥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夥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後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夥。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⑨合夥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範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夥第一年內退夥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夥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夥或合夥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違約處理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糾紛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協商儘量達成共識,如協商不成時,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多股東合作協議 篇15

合夥人:甲 ,男,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合夥人:乙 ,男,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合夥人:丙 ,男,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合夥人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幫助、相互扶持、共同創業、共同致富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 (項目名稱),總投資為 萬元,其中 甲出資 萬元,佔 %股份;

乙出資 萬元,佔 %股份;

丙出資 萬元,佔 %股份。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若後期需要辦理工商登記,由甲負責。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相關手續,但必須召開股東會議,舉手表決。

第四條所有合夥人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經營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組織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不得歧視他人或隨意脱離組織、出賣組織,如發現有故意危害集體利益行為者,視為自動放棄股份。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必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合夥人在合作期內不得在經營狀況不好或虧損時提出退股,若提出則視為自動放棄股權;任何合夥人不得不經所有合夥人同意擅自與他人合夥經營與本組織相競爭的業務,如發現視為自動放棄股權。放棄股權者其名下股份將均分給其他合夥人即股東。

第七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 合夥人不得向他人透露集體資金狀況。

第九條 任何成員不得聘請其親戚和家庭成員負責公司(集體內)重要職務,如財務、人事等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協議中未提到的約定,全部按照《合夥企業法》最新辦執行。

其它事項:

1、違約與責任 :甲乙丙方宣誓恪守各項條款,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要依法向守約方賠償

經濟損失,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丙雙方本着互諒互讓、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解決

不成時,則由經濟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3、本合同文本為中文。

4、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三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6、本合同有效期為合夥經營期限。

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20__年 月 日

標籤:精選 協議 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