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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勞動合同書(通用20篇)

合同書2.96W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

工廠勞動合同書(通用20篇)

地址: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__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能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5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四十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人代表(單位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________年齡:  常住户口地址: 屬於: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 (勞動手冊)號碼: (外來人員就業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業工作,根據國家____省的有關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____省的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 ,保健食品費:_ 。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____省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____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日工作制,每日 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 小時。確需超過,須經乙方及企業工會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月(日) 元。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為 元,休息日為 元,平日為 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用 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 元至 元。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 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甲方每月 號定期足額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從第____日起計算拖欠的天數,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的1%支付給乙方賠償金。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勞動保險規定,向省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養老保險金,乙方負擔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投保時間,其在本單位的工齡可連續計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縣、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醫療期內待遇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的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甲方應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 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________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________年假期為 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應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3、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款規定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縣、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須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  但因本條第3款第

(2)項、

第四款第

(1)、

(2)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如不屬違紀的,應允許其另找工作。  如屬違紀或本人願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須收回(勞動手冊)、外來人員就業證)及(暫住證),並出具證明領回其全部保險金。所交的養老保險金,乙方屬____鎮户口的,保險關係予以保留;農村户口的,除開除、自動離職、勞教、勞改的以外,年投保險在扣除5%的管理費後,一次性全部退還本人作為還鄉補助費,不再享受其它補助金。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國家____省的有關規定給予對方經濟補償。  

第十條 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____日內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____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條款現國家____省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有牴觸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鑑證機關保留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人:(簽章) 簽證機關:(蓋章) 合同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代表人(負責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用工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用工期:甲、乙雙方同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用工期滿,根據本企業生產需要甲、乙雙方同意可續簽用工合同。

二、用工內容和用工地點

1、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3、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經乙方同意。

三、工作和休假時間

1、工作時間,每日工作 小時制,每月工作 天,每週休息 天。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乙方認可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3、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等。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月計酬 元/月(不得低於所轄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3、工資的發放以貨幣現金形式支付;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給乙方。

4、甲方因生產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元/小時;法定假加班應按《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假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免費提供乙方生活住房、膳食(包吃包住)。

3、甲方按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員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從事違法行為和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不予經濟補償乙方。

6、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關停、撤銷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七、調解和仲裁:雙方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申請仲裁。

八、其他

1、乙方因自身行為原因造成傷、亡損害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甲方視情可施行救濟。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雙方另行商議。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協議法》甲乙雙方通過認真討論共同協商。平等自願原則一致同意達成以下聘用條款,共同遵守。

一、 聘用勞動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聘用勞動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二、聘用勞動年限(即20xx年月日止。

三、具體職務: 。

四、勞動報酬: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月工資上不封頂,下不保底,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權職內容和規章制度,班班有記錄,件件有着落。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檢查監督乙方完成的各項工作任務,生產任務,依照法律法規保障乙方的 合法權益。

2.不得無故解除乙方協議。

3.按工作需要提供安全舒適辦公場所及食宿。

4.如乙方不按時按量完成甲方所提出的合理安排和建議,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此協議。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合作社全盤生產、協調工作。

2.負責建立管理制度與工作程序,組織檢查考核。

3.對生產所需人員提出配備方案。

4.對下屬部門的任免提出建議。

5.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組織和指揮生產技術、質量、設備安全、現場管理工作。協調解決生產與技術問題;

6.組織對生產成本進行分析。

7.負責合作社的質量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召開質量工作例會。

9.管理、檢查、考核各部門主管的各項工作計劃執行情況。(月報)

10.保障合作社安全文明生產。加強民族團結。

11.堅守職業道德,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乙方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後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塗改無效。

八、續約

本次續訂勞動協議期限類型為 期限協議,續訂協

議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協議於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5

甲 方_________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性 別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編碼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  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____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____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 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__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 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________乙方(籤 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鑑證員(簽章)________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 (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住址:  聯繫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 個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點從事 工作(崗位)。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變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執行。  

(二)鑑於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後,甲方以下列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內容,註明變更日期,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成立。變更勞動合同,應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  也可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  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不服仲裁裁決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

一、本合同沒有訂明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如與新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用工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用工期:甲、乙雙方同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用工期滿,根據本企業生產需要甲、乙雙方同意可續簽用工合同。

二、用工內容和用工地點

1、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3、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經乙方同意。

三、工作和休假時間

1、工作時間,每日工作 小時制,每月工作 天,每週休息 天。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乙方認可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3、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等。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月計酬 元/月(不得低於所轄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3、工資的發放以貨幣現金形式支付;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給乙方。

4、甲方因生產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元/小時;法定假加班應按《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假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免費提供乙方生活住房、膳食(包吃包住)。

3、甲方按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員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從事違法行為和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不予經濟補償乙方。

6、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關停、撤銷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七、調解和仲裁:雙方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申請仲裁。

八、其他

1、乙方因自身行為原因造成傷、亡損害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甲方視情可施行救濟。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雙方另行商議。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

性質: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性別: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項確定。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之日(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2.本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從事________工作。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甲方根據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必須報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

2.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而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元。

2.乙方相對應的崗位(工種)的月工資為________元。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4.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紀律

甲方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八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3、4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公)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6)甲方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除本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2.乙方在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合同時,甲方可按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____%。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中保守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下達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新的法律法規為準。

4.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籤):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杭州市勞動合同範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性質: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性別: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項確定。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之日(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2.本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從事________工作。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甲方根據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必須報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

2.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而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元。

2.乙方相對應的崗位(工種)的月工資為________元。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4.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紀律

甲方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八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3、4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公)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6)甲方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除本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2.乙方在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合同時,甲方可按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____%。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中保守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下達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新的法律法規為準。

4.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籤):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9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本合同年月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第十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託代理人:

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直至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並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核後擇優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徵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為原則。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項按和辦理。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衞生和勞動保護,並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

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並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並進行政治文件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後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並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着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2.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

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仍享受統一規定的有關津貼,物價補貼、計劃生育、住房補貼、養老保險、獨生子女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定的職工休假等。

2.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

對乙方的停工醫療期按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4.被列入下崗待聘範圍的人員,其各種待遇按照執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法紀、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紀違章行為,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4.在勞動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屬中的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5.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屬中第十六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第十八條規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第十七條規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

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學習、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調動或違約時,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十、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三十日內,按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11

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單位名稱: 姓名:  主要負責人:

性別: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家庭住址: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日________年 ____月日  甲方訂立本合同的前提條件:乙方訂立本合同的前提條件:  

1、須是依法登記註冊的企業、個體經營組織、已經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人員且民辦非企事業單位等組織;

與原單位無約定從業限制義務或其他法律責任,  

2、 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或自由職業者;  

2、非違法在逃人員;  

3、有勞動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特別説明:  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文義,並對全部條款含義理解一致,不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的事由;並且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已閲讀甲方有關勞動紀律及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並自願遵守;簽訂本合同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同意放棄撤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____市頒發的有關勞動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制章的規定,甲方與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一) 種方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試用期內完成業績淨額萬元即可轉正。  

(二)無固定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

時止。 具體工作或項目內容由雙方以附件形式約定。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第四條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崗位,並且自願服從甲方安排;  

1、 因甲方經營管理需要;  

2、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績效考核結果,決定調整乙方崗位;  

3、 乙方因醫療期、產期導致原崗位被其他人取代時;  

4、 其他原因導致確實需要調整崗位的。  雙方特別約定:甲方對乙方崗位或職務進行相應的調整,薪酬隨崗位或職務變化進行上下浮動,乙方對於工作崗位進行調整,可能導致收入增加或減少,乙方對此無異議。  

第五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並不得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兼職;對因工作需要而接觸到甲方商業祕密材料及其他信息必須承擔保密義務,不得私自留存、泄露或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等信息牟取私利。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產假  

第六條 工作時間:乙方實行下列第種工作時間制度。  

1、 定時工作制:(按考勤制度執行)。  

2、 不定時工作制:特殊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制或者計件計酬。  

第七條 乙方享有法定假日(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休假的權利。若甲方在法定假日安排乙方加班,其工資報酬的支付按勞動法規之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執行女職工特殊保護政策。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環境,以保障乙方的身心健康。  

第十一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效益以及乙方崗位、工作業績等,給付乙方不低於地方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具體標準詳見甲方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 雙方關於勞動報酬的特別約定

第十四條 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婚喪假、公司規定的假期休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將依法支付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五條 甲方將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部分以包含在勞動報酬內的方式發放,乙方可自行繳納社會保險。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公司的發展,同步改善集體福利和乙方的個人福利。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系規章制度重要的組成部分,對於乙方違反規定,甲方有權給予警  告、罰款、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十八條 除法律、法規規定外,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欺詐行為,甲方有權主張本勞動合同無效:  

1、 向甲方提供的應聘資料及敍述不真實。包括但不限於:學歷證明、學位證明、資格證書、身份證件、年  齡、婚姻狀況、犯罪記錄、工作履歷、體檢報告等;  

2、 患有傳染性疾病、危及生命的嚴重疾病、有精神病史或因正處於精神病治療期,未向甲方主動如實告知  的或者隱瞞受傷(事故)經歷的;  

3、 虛構工作能力的;  

4、 虛構曾獲得過獎勵、表彰、榮譽稱號的;  

5、 有其他欺詐行為的。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九條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乙方同意甲方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應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覆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3、 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經雙方協商,可通過另行簽訂培訓服務協議的方式,變更本合同服務期限,並約定違約責任;  

4、 發生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同意並接受: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任何違約金和經濟補償金;如乙方違反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及國家法律法規,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例如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形(詳見規章)屬於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  

A、 無故缺勤連續兩天以上;  

B、 不服從公司的正常調動或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崗滿5天;  

C、 在非吸煙區域或帶入明火,擅自動用搬移消防器材,擅自使用電加熱工具,可能導致火災事故的;  

D、 故意不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或指令;  

E、 干擾公司管理人員或考核部門工作,經勸阻無效者;  

F、 教唆、煽動、鼓動、促成其他員工辭職、罷工或消極怠工。  

G、 違反本公司的規章制度或者使用其他營私舞弊的手段,為自己或為自己的親屬、朋友謀求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司經濟損失達人民幣5000元;  、 使用虛假或不符合實際情況的票據向公司財務報銷;  、 乘工作之便,收受回扣或接賂;  、 偷竊、侵佔或挪用公司或同事的資金或財務;  

3、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與其他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係,否則,甲方將解除乙方的勞動關係,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代繳的各種社會保險。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

2、

3、4條情形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在勞動合同、培訓協議等相關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作表現或乙方存在下列事實或情形的,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1、 有本合同

第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2、 非因工傷原因不能正常提供勞動義務的;  

3、 在試用期內,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者被依法行政拘留的;  

4、 不能達到工作目標或工作要求的;  

5、 拒絕完成甲方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的;  

6、 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形。  

第二十三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依法進行重整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第二十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使甲方找到合適的人員接收其工作到熟練為止,並辦理完成交接手續方可結算工資;乙方在試用期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若未按規定報告,甲方不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2、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立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未通知對方終止勞動關係,且雙方沒有簽訂其他有效用工合同或服務期限協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續延三個月的合同期,但雙主連續已經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外。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1、 符合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第

2、

3、

4、5款情形的;  

2、 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同意辦理手續,但甲方不免除乙方違約責任的;  

3、 乙方提前____日書面提出解除合同,但甲方不免除乙方違約責任的;  

4、 損害賠償金額按乙方崗位類別工資乘以未履行約年限計算,不滿________年按________年計損害賠償金標準。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與

第二十七條約定的情形中,甲乙方任何一方不按規定時限解除合同而要求立即解除合同的,每提前一天,應以乙方日工資標準向對方額外支付提前離職補償金。  

十、其它事項  

第三十二條 乙方依法全額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若發生與原單位相關的約定義務或其他法律責任,乙方承諾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賠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請勞動仲裁。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_________鎮(鄉)_________村郵政編碼: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和本市有關招用外地職工的規定,招收乙方。

雙方根據有關勞動管理規定,按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其中頭_________天為試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

二、工作任務和崗位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種)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確需加班加點的必須經乙方和工會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婚喪、女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無故擅自超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執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本市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工資形式、標準:

1.乙方的工資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資標準: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時);

3.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本單位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成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發放工資。

如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1%賠償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給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險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一次性發給其家屬喪葬補助費、撫卹金。

如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計發撫卹金。

(二)乙方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所享受的有關待遇:

1.醫療終結期內,乙方的醫療待遇、工傷生活費等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2.合同期滿,且已醫療終結後,經指定醫院診斷,市、縣(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為殘廢的,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一次性計發相應的殘廢保險待遇。

(三)發給一次性各項工傷保險費後,甲乙雙方工傷保險關係即行終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待遇:

1.停工醫療期限,由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制度確定;

2.醫療期內的醫療待遇,與甲方的合同制職工相同;

3.傷病假期間,由企業酌情發給生活費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統一標準酌情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元和一次性優撫金_________元。

(六)企業應為乙方辦理繳納工傷保險基金手續。

六、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及有關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衞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在不違反本市有關招用外地工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如雙方同意,可以重新簽訂合同。

但各合同期限累計不得超過5年,如乙方屬本市區農業户口人員和市屬縣(市)城鄉户口人員,以及其他從事主要通用技術性工種工作的人員除外。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無正當理由屢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2.乙方非因工傷病醫療期滿,且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違法違紀行為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4.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但須徵求工會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終結前或合同期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仍住院治療的;

3.職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間的;

4.乙方為女職工,且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經濟補償金按國家和廣州市規定執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2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由甲方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

(八)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甲方交給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對方,但在試用期內,以及符合第八條第(三)款3項、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應包括原因、依據及生效時間等內容。

九、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________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日;合同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日。

)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為週期,總工時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____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____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年季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____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____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____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調解與仲裁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14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省勞動與社會保障廳聯合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經過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

第四十五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五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 元。  

第十七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  

②  

③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__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三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八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

第二十八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

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

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五條  十

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三、其 他  

第四十七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X)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X) 鑑證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15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名稱、品牌、規格、數量、單價及交付時間

名稱 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提交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產品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產品標準名稱和編號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 。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

5.現場卸貨由 負責。

6.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雙方商定為 元/ 。在合同期內,如遇交易產品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幅度超過±10%時,雙方協商適當調整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並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已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2.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 户 行: 開 户 行:

帳 號: 帳 號: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16

1.企業存在拖欠工資、規章制度違或法、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保或欺詐、脅迫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等侵害勞動者權利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因此辭職的;

2.企業和勞動者經磋商,雙方都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依然有權要求經濟補償;

3.勞動者患病、非因工負傷或其他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企業單方解除合同;

4.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企業與勞動者協商未能達成一致,企業單方解除合同;

5.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續簽一份待遇條件相比原合同更高(或同等)的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除外);

6.企業破產、解散、被責令關閉等情況。

另外,在實際中,很多企業的解僱程序十分不隨意,容易觸犯法律規定。如果勞動者被解僱,很多情況下都屬於“違法解僱”的情形,勞動者可以要求經濟補償標準兩倍的賠償。建議勞動者被解僱前後,儘早諮詢專業律師。

7.加班要給加班費

如果碰到加班沒有按照法律規定額外支付加班費,勞動者可以通過錄音、錄像或考勤記錄等證據證明加班的發生,在事後(包括離職後)要求支付加班費。

8.加班費的最低標準是:

9.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 .5倍的工資;

10.雙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2倍的工資;

11.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3倍的工資。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17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 負責人電話:

乙方經多方聯絡、考察、洽談,確定位於____市____區__公司作為暑期工工作地點。乙方已向甲方説明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期間、工作待遇、工作要求等,甲方經瞭解、詢問,系自願參加本次務工。本着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現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如下: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履行完相關手續後有權要求乙方為其安排暑期工作。

2.甲方有權按照勞動獲取基本工資、加班報酬及其他在廠期間享有的其他福利。(為900(基薪)100(滿勤獎金)100元(夜班津貼)100元(無塵津貼))150元(績效獎金)(總金額2200-2400元月)工資按月結算。

3.甲方應年滿18歲(要求有身份證,並以身份證的年齡為準),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沒有智力障礙、精神疾病等,能清醒地認識自己的.行為並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且已購買人身保險。進廠後會另購保險。

4.甲方應為身體健康的工作者。如有不宜參加勞動的先天性或易急性發作的心腦類疾病病史或徵兆則不宜參加本次務工。如有隱瞞情況,造成不利後果責任自負。

5.甲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及工廠裏的規章制度、生產技術要求、操作規程等,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的責任。甲方若在非上班時間私自外出、打架鬥毆、犯罪等責任自負。

6.甲方應負擔自己的車費、公司規定需辦理的體檢等及按月給乙方收入20%的聯絡管理費用。(此費用主要用於新手低效和做廢產品的成本,乙方為獲取該信息的信息費,聯絡通訊費、交通費、食宿費,多名駐廠管理員工資以及由於)

7.工作期間為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底。甲方服務時間內,不得擅自離職,如有特殊事情,須提前半個月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離廠。在此約定期間未滿擅自離廠或辭工,按違約計算,賠償乙方500元(B)違約金。(如果是由於不可抗力等特別原因等則除外)

二、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應按照約定為甲方提供工作崗位及保證各項待遇及時發放。 2 乙方確保甲方的工作環境安全、工作內容適當、工作保障到位。 3乙方有權獲取一定的聯絡管理費用。 4 乙方有權隨時解除與違反本協議的甲方的合同。 5 乙方可以追究甲方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責任。 6乙方應保證甲方知情自己的每月工資待遇情況,並不得在已説明的扣款項外亂扣款項。

甲方: 乙方____日期:____日期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1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業務的需要,現特聘用乙方為甲方的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根據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日。  

二、工作崗位甲方安排乙方主要職責如下:  

1、接聽、轉接電話。  

2、負責辦公室的文祕、信息、機要和保密工作,做好辦公室檔案收集、整理工作。  

3、負責傳真的收發,資料送遞工作。  

4、管理好員工的人事檔案材料,建立完善的員工人事檔案。  

5、管理好辦公各種財產,合理使用並提高財產的使用率。  

三、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在必要的情況下,可以安排乙方外出學習和培訓(培訓費由甲方提供)。  

四、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____日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一方的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五、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為 元人民幣(每月____日甲方應準時發放薪金)。績效工資為200元,遲到一次扣5元,請假一次扣30元,二次100元,三次全無。  

2、甲方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公司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六、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銷,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商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立即離崗,即扣除當月工資作為違約金。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19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説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閲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籤筆填寫,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人:

電話: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為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限____個月以上不滿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個月;合同期限在____年以上不滿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個月;____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____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管理和專業技術類/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籤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週工作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____小時,並至少休息____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週至少休息____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____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____小時,每月不得超過____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元/月(元/周);

2、計件工資:____%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為成立);

3、其他形式:。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

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日(或周)。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民法典》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民法典》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民法典》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____份(鑑證時需一式____份,其中鑑證機構留存____份),雙方籤後,甲方必須將其中____份交給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____份交給乙方持有的,視為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不得以已簽訂本合同為由對抗乙方的主張,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廠勞動合同書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縣)______鄉

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應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第七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第九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第十二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五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四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同意終止本合同。

第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