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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長期供貨合同(精選3篇)

商品混凝土長期供貨合同 篇1

為確保商品混凝土按質、按量如期供應,明確雙方職責和權利,供需雙方經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原則,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商品混凝土長期供貨合同(精選3篇)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內容

2、混凝土單價

第二條:商品砼質量要求及供貨方式

1、質量與材料要求: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供方保證商品砼達到《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商品混凝土拌合材料:符合相應的國家規範規定要求條款。

2、商品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如塌落度質量達不到現場要求予以退貨。

3、乙方應滿足甲方根據設計、施工方案對商品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大小,抗滲等級以及混凝土拌合材料的要求。

4、商品混凝土運送頻率應保證現場混凝土施工的連續性。

5、商品混凝土出廠,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及有關資料四份交甲方存檔。

6、交貨地點混凝土的試驗工作,由甲乙雙方共同取樣,其試驗結果作為乙方出具技術試驗資料的組成部分。每工作班次,取樣次數及試塊組數應滿足規範及現場要求。乙方負責按規範提供全套預拌砼相關技術資料。

7、乙方按澆築部位分批次交貨。甲方應提前24小時向乙方提交每批次“需貨通知書”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澆築數量、供應時間、特殊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遇特殊情況應提前6小時通知乙方。

8、車泵要求:乙方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的條例汽車不能帶泥、遺撒,不能產生噪聲。對輸送泵要定期檢查以免出現機械事故影響生產或生安全事故。

9、商品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實行單車簽證收方。甲方應指派由本單位書面委託的專人按乙方“發貨單”檢驗每車混凝土方量,現場簽收。

第三條:安全責任條款

供貨期間由於乙方操作人員安全措施不到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及一切機械事故,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所有費用,進入施工現場甲方人員由於操作安全措施不到位給乙方工作人員造成的傷亡及一切機械事故,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所有費用。

第四條:結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1)按現場過磅計量為準折算成方量。

2)每月底根據實際施工進度辦理結算手續。

3)以甲方需貨通知的標號、防凍、抗滲要求為結算依據。

2、付款方式

按當月使用的混凝土數量進行結算,在次月10日前再按上月結算量的80%付款,直至使用方不再用商砼時,雙方進行總體結算,雙方簽字認可後一個月內付至總結算金額的95%,其餘款項待工程審計完2月內付清。

第五條:雙方責任

甲方

1、為乙方提供澆築混凝土的必要條件,施工地點如需通行證出入時,甲方應負責給乙方砼運輸車輛辦理通行證。施工地點如果需要臨時佔道,甲方還應負責為乙方辦理相關佔道證等證明。

2、指派專人驗收送達現場的商品混凝土方量、質量及隨車簽證“發貨單”。

3、給乙方借結構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一套,以便辦理結算,並提供查看建築施工圖的便利;安排專人及時配合乙方預算員辦理結算。

4、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商品砼款必須自停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全部清完。

乙方

1、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大小、送貨時間、數量等,保證商品混凝土及時,連續供應,並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由於乙方的原因,沒有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澆築砼,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在砼的澆築過程中,乙方應保證砼的連續澆築,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砼澆築工作間歇超過兩個小時罰款1000元;因間隔時間過長造成砼出現質量問題時,所有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必須保證商品砼質量,對送達現場的砼有分層、離析現象或礫石粒徑、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簽收,乙方自行承擔經濟損失。

4、按國標、規範要求做好商品砼試驗工作,及時提供資料。

5、指派專人協助甲方做好現場商品混凝土的供應、澆築、服從甲方現場管理。

6、乙方應提前將能滿足施工需要的車泵及相應配件送達甲方現場,並負責鋪設管道。

7、乙方必須滿足甲方砼澆築需要,若出現不能滿足要求,甲方有權更換砼廠家,同時所有剩餘款,待工程結束,結算完畢後一次性付於乙方。

第六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4、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帳清自行終止。

需方單位:供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簽訂合同:

商品混凝土長期供貨合同 篇2

供方:東莞市華升混凝土有限公司 需方:東莞市富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 東莞市嶺南電生產項目 第二條 工程地點: 東莞市東城同沙科技園

第三條 供應總量約 30000 m3(結算時按實際供應數量計算)。

第四條 供貨期限:由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第五條 需方委託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混凝土品種、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等如下表:

第六條 技術標準和要求:

(1)供方選用符合國家建築行業規範標準的原材料製作混凝土。

(2)商品混凝土的質量必須符合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有關國家標準。 (3)現場抽樣檢驗強度的試驗結果評定以GBJ10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作為混凝土質量評定依據。該檢驗委託東莞市質檢站負責。

(4)澆築混凝土前,供方須按需方的實際澆築部位向需方提供相應的混凝土技術質量資料,

包括但不限於混凝土強度報告、抗滲實驗報告、產品出廠合格證、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等技術資料,並按須方要求及時提供原材複試報告及合格證等。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提供或延遲提供上述技術資料,否則由於資料不全無法進行澆築,供方須賠償需方的損失,需方尚未支付給供方的款項不予支付。

第七條 供砼方式:

(1)需方每次訂貨時,必須提前24小時由指定聯繫人通知供方(當一次訂貨量超過300 m3時須提前48小時),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的準備工作及供應混凝土前的準備工作,訂單中應註明澆築時間、混凝土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及所用部位等。遇有臨時變更時,需方須提前4小時通知供方,

(2)需用特殊原材料生產的特種混凝土的計劃預約時間,應由雙方按特殊原材料的訂貨時間確定提前預約的天數。

(3)需方在訂單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時(如施工圖紙發生變更、將混凝土用於訂單以外的地方、地基土層有大孔洞或軟土跑模等),應及時通知供方。

(4)供方送貨單應準確填寫車號、司機姓名、混凝土強度等級、數量、使用部位等相關有效信息。

(5)需方要求供方供應的混凝土每天(每批次)只能有一車不足5 m3,如超出此車數,需方應按每車支付100元的運輸補償費給供方。用斗車打柱子、樁芯、構造柱、圈樑、女兒牆等特殊部位時按公司合同單空載費加收方法執行。

第八條 簽收

1、供方須將混凝土運送到需方指定地點,委派技術人員到現場跟蹤,並負責裝卸。混凝土運抵交貨地點後,需方組織具有資格的檢驗人員按有關標準規定完成坍落度抽樣檢驗:此後將整車混凝土卸清。需方應指定專人籤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送貨單, 結算時供貨數量按簽單數量計算。簽收人為:1、 聯繫電話: ,2、 聯繫電話: 。

2、混凝土的強度質量,以需方按國家規範和標準現場取樣、製作及標養的試件,並以送檢的試件經東莞市質檢站做出的檢測結果作為驗收混凝土的質量依據。檢測不合格,檢驗費由供方負責,需方有權作退貨處理,對該批次混凝土不予簽收和結算,供方還須賠償需方的損失。

3、需方對供方所供混凝土方量有異議,可以採取過磅形式隨時抽驗(三車平均值)。抽驗結果與供方送貨單誤差在±2%以內,雙方不予追究;如抽驗結果與供方送貨單負差在2%以上時,則當日各車均可按此實際負差比例計算。(標準:C10 2350kg/ m3 ;C15 2350 kg / m3 ;C20 2350 kg / m3 ;C25 2355 kg / m3 ;C30 2360 kg / m3 ;C35 2365 kg / m3 ;C40 2370 kg / m3 ;C45 2375 kg / m3 ;C50 2380 kg / m3 )

4、供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需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或者超過技術要求規定的初凝時間,經核實後需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

5、需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供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需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屬於質量事故的,供方除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外,還應對需方做出如下賠償:

第九條 結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雙方憑籤認的送貨單,核對各種類等級的砼供應量並依本合同第五條所列的單價結算貨款額。 1.結算方式: 現金結算預付款:首期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之後每期預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需方須付款至供方指定的銀行賬户。供方指定的賬户為供方在合同中所約定的帳户。 (1)若本合同所訂混凝土供應完成之後需方尚需供應混凝土,則採用預付款方式或雙方另行

商定。

(2)在貨品質量合格且雙方結算確認後,需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供方有權停止供貨,並向需方索還所欠貨款,同時按所欠貨款總額每延期一天加收0.5‰的違約金,直到收回全部貨款為止。

(3)此工地若因需方原因導致停供,需方必須在最後一次供應砼之日起15天內將餘款全部 第十條 供方責任:

(1)供方應在澆築混凝土同時供方技術人員到施工現場負責技術指導,在澆築混凝土之前向需方提供詳細技術資料(包括混凝土澆注、保養操作方法及施工注意事項)。供方不提供上述資料和技術人員施工現場指導,導致混凝土質量缺陷的,須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須賠償損失。

(2)供方在每批混凝土澆築前把所有分析材料檢驗報告單、配合比設計報告單等資料送交需方。供方不提供上述資料的,須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須賠償損失。

(3)若需方需要質檢站出具原材料檢驗報告的,供方提供材料,但檢驗費用需方自理。 (4)供方的質量保證止於現場取樣,如因供方送料錯誤造成需方損失的由供方負責。 (5)因現場抽樣檢驗不合格,當對檢驗結果有異議時,若需方同意再次鑑定,則雙方協商後可再用抽芯、回彈等方法進行鑑定,鑑定費用由供方承擔。

(6)在施工過程中由於供方原因造成供貨中斷,供方承擔由此給需方帶來的損失。 (7)未經需方同意,供方不得無故終止混凝土供貨。如違反此規定,供方應按合同混凝土貨款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金賠償給需方。

第十一條 需方責任:

(1)需方在開始供貨前提供詳細施工進度計劃給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產及運輸,需方如果提供虛假信息給供方,期間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需方負責。

(2)需方每次訂貨前應準確計算混凝土用量,如因計算欠準而造成供方送料超出實際需要時,需方應對此負責,並籤認供方送貨單給予結算。

(3)需方每次訂貨前應儘量精確計算施工時間,遇有時間變更超過4個小時,供方可視需方變更訂貨時間,重新安排生產送貨,需方應為此引起的供貨混亂負責。

(4)混凝土攪拌車到達現場後,需方應在有監理人員見證以及供方技術人員指導的條件下,按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規範要求在20分鐘內派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抽樣檢驗,時間應在每車卸量的1/4至3/4之間採取,並在攪拌車到達現場後40分鐘內完成製作。現場抽樣送檢費用由需方承擔。

(5)需方應保證工地內道路暢順、安全,並對混凝土攪拌車在卸料期間的安全負責,混凝土司機必須聽從工地有關人員的指揮,需方應在交貨地點設立標誌及有專人指揮車輛。若因供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方負責,如因需方原因造成的,由需方負責賠償供方損失。如出現意外事件或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安全事故,則供方人員及財產的損失由供方承擔。

(6)因需方不遵循有關標準規範,不參照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在現場運送、澆注、養護混凝土而造成質量問題事故時,有關損失由需方負責。

(7)需方在混凝土澆注施工過程中不得自行添加任何物料(包括水),否則造成質量問題由需方負責。

(8)混凝土送到工地後,由於需方單方的原因不能在90分鐘內卸完全部混凝土,造成的質量事故及損失由需方負責,需方應籤認供方送貨單並給予結算。

(9)需方須向供方出示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法人授權委託證明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明。

(10)需方指定聯繫人須配合供方人員認真、如實填寫供方送貨單上應填寫的項目。

第十二條 因不可抗力等不屬於供需雙方的因素導致供方不能供應混凝土或需方工程對供方造成重大損失,供需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損害賠償義務及其它責任。

(1)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六級以上的地震、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自然災害、非供需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國家政策調整與本工程有關等等。

(2)上述不可抗力出現,供需雙方必須立即採取措施並向對方通報情況,協商與採取措施。

第十三條 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供貨起至所訂混凝土供貨結果結束並需方向供方付清全部貨款時止。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實事求是地通過協商或調解的方式解決,如協商和調解無效,須在需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十五條 特別約定:

(1)需方指定聯繫人詳見附表《工地施工現場聯繫單》供方指定聯繫人詳見附表:《東莞市華升混凝土有限公司通訊錄》。

(2)甲乙雙方合同約定地址為各方的指定送達地址,須向該地址送達相關文件。變更地址須書面通知對方,未通知不得變更送達地址,各方向合同約定地址送達即視為送達。 (3)合同未盡事宜,或需要變更、補充時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未簽訂前按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無權更改合同內容。本合同沒有約定或者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4)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商品混凝土長期供貨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供 方:

需 方:

供貨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經供需方友好協商,同意就由 承建 的 工程中有關商品混凝土(砼)供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項目地址 。

一、供需雙方協定,供方按下表中的混凝土品種及單價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

序號強度等級澆注方式坍落度

(mm)單 價

(元/m3)説 明

1C10非泵送 1、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數量少於30m3,則增加泵送台班費1000元/次。

2、混凝土坍落度:自卸80~180mm,泵送140~180mm、需大於180mm時單價增加20元/m3。

3、早強混凝土單價增加的30元/ m3、水下混凝土單價增加15元/m3。

4、潤泵砂漿按當次澆築同等級混凝土單價計算。

5、防水混凝土P4單價增加25元m3、P6單價增加35元m3、P8單價增加45元m3、自泵混凝土在非泵的基礎上加收12元/m3。

6、摻加膨脹劑等外加材料的混凝土,若需方提供外加材料的,供方按混凝土數量加收8元/ m3人工費。

7、5~10mm細石混凝土,單價增加30元/ m3。

8、如因原材料價格波動等,價格則相應調整。

9、以上附加説明內單價不參與市場下浮結算。

2C10泵 送

3C15非泵送

4C15泵 送

5C20非泵送

6C20泵 送

7C25非泵送

8C25泵 送

9C30非泵送

10C30泵 送

11C35非泵送

12C35泵 送

13C40非泵送

14C40泵 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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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二、訂貨與發貨方式:

需方每次訂貨時,須提前24小時由負責人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供方(當一次訂貨量超過300 m3時須提前48小時),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的準備工作及供應混凝土前的準備工作。通知中應明確澆築時間、混凝土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和澆築部位等,遇有臨時變更的,需方須提前4個小時通知供方,否則需方應對供方已出貨的混凝土予以籤認和結算。

三、計量及校核簽收:

1.以供方發貨單上標明的經需方人員簽收的數量進行結算;每次供應的最後尾數由需方確定,只能報一次尾數(即只能有一車裝載少於9 m3),超過部份按車收取空載費[(9 m3—實際裝載量)×35元/ m3];

一次訂貨少於混凝土車一車實際容積量時,同樣收取空載費。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和物重量按2400Kg計,

負誤差不超過2%。如需方對供方計量有異議可以當場提出以便雙方校核。否則視為確認,需方也可對任意車次抽檢,抽檢時,供需雙方必須有專人在場,雙方簽字確認,以三車次平均數為計量基數,如供方送貨單與該基數負誤差超過2%時,則當次抽查的視為負誤差,按超出部份折扣減負誤差。

需方授權(或指派)以下人員負責工地收料事宜:

工地總負責人: ,身份證號: ;

核量、簽收人員: ,身份證號: ;

核量、簽收人員: ,身份證號: ;

結算人員: ,身份證號: 。

需方以上人員在《預拌混凝土銷售賬單(代對賬單)》上的簽字,可以作為雙方最終結算的依據。如需方以上人員有所變動,必須及時書面通知供方,否則供方有權拒絕供貨。

四、結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1、需方不能拖延結算時間。

2、30天內無混凝土供貨交易視為工程緩建或停建,從停止澆築混凝土之日起,兩個月內付清所有混凝土貨款。

3、按以下約定支付貨款,分期方式支付貨款:

五、驗收標準及方法:

1、驗收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進行驗收。

2、驗收方法:以現場交貨結果作為判定混凝土質量依據。具體做法為:由需方持證試驗員在交貨地點按照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的要求製作試塊,取樣前通知供方試驗人員到場確認,在攪拌車卸料過程中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間進行,且應在混凝土到達現場40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檢測應在混凝土運到交貨地點時開始20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國標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實測值與規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mm坍落度允許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許偏差±30mm。其試塊要按規範標準養護,抽樣的模具及送檢費用由需方承擔。

3、驗收評定方法:混凝土強度或抗滲評定按GB/T50107-20__的規定進行。如混凝土的試塊評定為不合格,則經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鑑定。已確認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強度或抗滲等級達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和支付鑑定費,屬需方原因由需方負責。供方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資料一式三份。

六、供方混凝土送達施工現場後,需方應按桂建管《20__》10號文中第二十八條規定對混凝土坍落度、強度等級、骨料、和易性、運輸時間、方量等進行確認,如有異議則反饋到供方或作退貨處理;如無異議則應儘快卸出攪拌車,如超3小時仍不能卸出攪拌車,屬需方原因的需方必須簽收,造成混凝土超過初凝時間報廢時,負責安排場地卸出處理;屬供方原因影響的則由供方負責;如未經確認或超時砼用於施工所引起的其他問題責任需方自負。

七、雙方責任:

1、泵送混凝土的,供方負責將混凝土泵送至指定工程部位並負責現場布管及卸管,但布管所需的架子及馬凳由需方負責。固定泵送管的架子由需方架設及加固以滿足混凝土泵送施工要求。

2、需方負責布料及振搗成活,並協助處理每次混凝土澆築完成後泵機剩餘的混凝土。

3、供貨前需方應清理出滿足供方車輛行走的道路,需方辦理相關佔道施工審批手續。做好現場管理

工作,保證工地內道路暢順、安全;水電及照明滿足施工要求;在交貨地點設立標誌,安排專人指揮車輛;需方負責在工地出口處設立洗車平台並配備專人清洗車輛,確保供方車輛輪胎不帶泥沙出工地,否則,承擔由此引發的相關部門對供方車輛等設備的罰款:通知供方進場察看,供方確認以上條件成熟後方能進場。因道路或工作環境不良影響攪拌車通行安全或泵機施工安全時,供方有權拒絕送貨。

4、需方施工現場環境及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及各級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要求。

5、需方在開始供貨前應提供詳細施工進度計劃給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產及運輸。

6、供方每次澆注泵送砼須派出一名專職負責人到場負責交接工作及技術交底並處理供料問題,協助完成砼的現場見證取樣工作,直至本次泵送砼澆注完成方可安排離場,否則出現任何損失由供方負責。

7、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最新《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履行相互責任和義務,按要求提取現場證明資料,否則按此規定執行。

8、需方如發現任何一車商品砼的供貨單與訂單不符或實測塌落度與訂單不符,供方須無條件立即退回此車商品砼,不得耽誤施工進度,相反如訂單下錯由需方負責。

9、供方所提供的商品砼到場,甲乙雙方均有責任配合完成現場見證取樣工作,如因試塊商品砼的強度問題影響工程評優,一切損失由供方負責。(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如發生糾紛,在協調未果的情況下,可向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因需方不按時支付貨款,供方起訴至法院的,需方還須承擔供方支付的律師代理費、訴訟費。

九、違約責任:

1、如供方不能按雙方約定時間供貨(除不可抗力外),每推遲一天,供方按需方當次要求供貨金額的2%向需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最高不超過每天20__元。

2、供方按合同供貨至該工程結束,期間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與其他商品混凝土廠商合作;如有違約,需方每向其他混凝土廠商進貨一次,就須支付20__元違約金給供方。

3、如需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供方有權暫(緩)停供應混凝土。需方每推遲一天付款,則每天按所欠款額的2%向供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最高不超過每天20__元。同時供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需方支付的混凝土款只能匯入本合同約定的以下賬户或供方財務人員指定的蓋有供方公章的其他賬户。如需方不按上述約定方式付款,所導致的損失由需方自行承擔。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工地地址:

簽約人(或工地總負責人)

開户銀行:

帳 號:

電 話: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桂林市鐵騎大道

簽約代表:

開户行及賬號:

1、中國銀行

2、       支行

電 話: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