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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銷售合同(精選13篇)

房地產銷售合同 篇1

出賣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房地產銷售合同(精選13篇)

購買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執行 。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

房屋____棟____間,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付款 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於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交款日期以匯款時間為準)。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____元;其餘_____ 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税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它税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甲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共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產管理局、____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簽名)代表:____(簽名)

地址: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__年__月__日

房地產銷售合同 篇2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 棟 間,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

2、

第四條 甲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税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税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產管理局、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銷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開發的位於*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獨家策劃代理工作,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委託策劃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本項目前期策劃、營銷策劃、廣告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託策劃代理工作期限

委託期限由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交付使用後三個月止。

第三部分 委託策劃代理工作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策劃代理之部分為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商鋪、住宅等可銷售物業,可銷售面積約為40000平方米。

第四部分 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項目所有相關證明文件及策劃代理過程中所需的資料,並確保一切資料的及時性、有效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二、甲方負責本項目策劃代理過程中營銷推廣所需費用,其中包括但不僅是所列部分:

(一)各種廣告推廣、銷售道具、建築景觀及户型效果圖及有關銷售資料的製作、派發及發佈等費用。

(二)各類公關活動所需的展示場地(包括售樓部、展示會等)及有關設備的租用、佈置、水電費、電話費等費用,以及視項目需要赴外地進行營銷活動所需的費用。

(三)廣告製作費:本項目的廣告製作由甲方直接與製作公司簽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製作方付款。

(四)廣告發布費:本項目的廣告發布由甲方與媒體單位直接簽署發佈合同,由甲方直接向發佈方付款。

三、全案廣告推廣費用控制在本項目可銷售總額的1%左右,分期投入。詳細廣告計劃及費用由乙方分階段提交,在徵得甲方確認後執行。

四、甲方負責收取定金、購房款,負責合同的登記備案、銀行按揭審批手續及辦理產權。

五、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策劃代理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策劃代理活動進行全程監控,對策劃案享有獨家使用權。

七、若乙方違約或不能按時完成本項目的策劃代理工作,甲方有權按約終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乙方按項目實際進展進行相關的策劃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僅是所列部分或視項目 實際情況進行增減:

一、前期策劃

(一)市場調研

1、**縣房地產市場現狀分析。

2、**縣主要路段商業狀況。

3、消費型商業業態分析。

4、現有商城營運現狀分析。

5、典型業態經營現狀分析。

6、住宅市場情況。

7、潛在客户市場調查分析。

(二)項目定位

1、項目所在地塊的優劣勢、機會點與威脅點分析。

2、項目產品定位。

3、項目概念定位

4、目標客户市場定位

5、項目定價範圍建議

(三)產品優化建議

1、參與項目總平規劃討論。

2、參與建築風格方案討論及建議。

3、參與户型平面方案討論及建議。

4、參與配套設施方案討論及建議。

二、營銷策劃

(一)項目營銷總體策略;

(二)項目階段性營銷計劃;

(三)入市時機選擇;

(四)銷售分期控制;

(五)價格定位及策略;

三、廣告策劃

(一)項目推廣口號

(二)項目賣點整合包裝

(三)整體廣告計劃

(四)廣告預算及媒體組合

(五)項目形象策劃

1、項目基本形象設計:

(1)標誌

(2)標準字

(3)標準色彩

(4)標準組合

2、項目標誌形象應用設計:

(1)內部應用:名片、信封、信籤、識別卡、文件袋、賀卡、水杯、手提袋;

(2)銷售中心:裝修建議及展板設計;

(3)户外應用:工地圍牆、引導旗、車體、廣告牌等

(六)傳播工具的創意與設計:

1、樓書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2、摺頁及海報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3、報廣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4、廣播、電視稿文案等

四、銷售代理

(一)建立銷售隊伍,依合同授權範圍內執行銷售行為

(二)銷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訂

(三)銷售道具使用

(四)銷售人員培訓

(五)制訂銷控計劃

(六)銷售執行的內部協調程序

(七)客户資源庫的建立

(八)售後服務機制建立

(九)定期報送各項統計報表

五、乙方針對本項目成立項目組,並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項目各階段策劃、計劃、文案、創意由乙方本部負責,項目經理主持本項目具體運作和計劃實施。項目組人員構成:項目經理(兼現場經理)壹名、策劃壹名、文案壹名、平面設計壹名、現場主管壹名、文檔管理專員壹名、置業顧問數名。除策劃、文案、平面設計外,其他人員長駐項目所在地,並根據項目需要,適時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員到協助工作。乙方自行負責項目組的辦公費用及其人員工資等各項開支。

六、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銷售情況統計分析。

七、乙方獨家享有本項目的“”策劃代理的署名權。

八、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劃代理費。

第六部分 本項目正式開盤銷售的基本條件

甲方取得本項目的預售許可證及相關法律文件,且整體銷售準備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策劃代理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策劃代理收費標準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項目商鋪、住宅等可銷售總額的百分之二(2%)收取策劃代理費。成交金額以客户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金額為準。除物業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銷售成交都列入計算策劃代理費的金額。

二、策劃代理費計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同意在每月30日先按人民幣10000元/月的標準預付給乙方,直至本項目開盤正式銷售當月止,期間所產生的預付款從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劃代理費中扣除。

(二)本項目正式開盤銷售後,乙方策劃代理費按月結算。在購房者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支付定金,即視為乙方銷售代理成功,並計入銷售目標考核業績。在甲方收到購房者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不低於合同總額的30%)時,即可進行策劃代理費的結算,其結算金額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總價金額進行計算。

(三)乙方總體銷售目標是本項目可銷售面積(不含二層商鋪)的90%以上,策劃代理費的提取比例與銷售業績掛鈎:

1、乙方銷售目標表(按可售面積計算,不含二層商鋪):

階 段 時 間 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 項目開盤後45天內 可售面積的30%

第二階段 項目結構封頂30天內 可售面積的50%

第三階段 項目交付使用後90天內 可售面積的90%

2、 乙方策劃代理費的提取比例:

階 段 完成的銷售面積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階段 可售面積的50%前 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60%

第二階段 可售面積的51-89% 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90%

第三階段 可售面積的90%以上 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100%

(四)二層商業部分不列入銷售目標考核,甲方按實際銷售合同金額的2%向乙方支付策劃代理費。

(五)策劃代理費付款時間:策劃代理費每月結算一次。在每月的30日,雙方結算當月的款項,在次月的5日前雙方予以確認,在確認結算單後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應付策劃代理費。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户違約,其定金由甲方沒收,甲方應將沒收總額的50%作為乙方該次的策劃代理費(同時不重複計算該次成交的按2%提取的策劃代理佣金)。

三、溢價款(不含二層部分)的結算、分成比例、提取時間的約定

(一)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定價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銷售底價表,經甲、乙雙方確認後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更改,並作為計算溢價款的依據。

(二)本項目之成交金額須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上。若因特殊情況,甲方認可以低於底價出售,可視為底價銷售,統計溢價部分時的銷售金額以底價計算。

(三)本項目實際成交總額超出雙方確認的以銷售底價表計算的總額部分(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未售部分的單元以底價表金額視為實際成交金額)視為溢價。

(四)本項目之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8:2比例分配。

(五)溢價款的結算及支付時間: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的五個工作日內,雙方進行溢價款的結算,在結算後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應得溢價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八部分 雙方工作原則

一、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策劃代理計劃,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的許可下不 得變更,否則產生的責任由變更方負責。若需修改已確認的文件,需事先徵得對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二、甲方指定項目負責人為 ,乙方指定項目負責人為 。甲、乙雙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項目負責人簽字,雙方負責人對遞交的文件負責。雙方項目負責人若有更改,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分階段向甲方提交 “項目工作計劃”,“項目工作計劃”將確定每一階段的執行項目計劃。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對乙方提交之“項目工作計劃”進行核准確認,並由本項目負責人簽字後送交乙方。乙方依據甲方負責人簽署的“項目工作計劃” 開展工作。

四、在委託期限內,甲、乙雙方收到對方提供的意見及文件時,應在要求期限內就對方意見做出答覆。若因對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提交書面答覆,致使本項目工作產生延誤,並造成實際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

五、甲、乙雙方對本項目的策劃代理方案均負有對外保密責任。

第九部分 違約責任及合同終止

一、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受權利與承擔義務,任何一方違約均要承擔違約責任。

二、若甲方未按規定的建築標準、質量及交房日期將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三、如因甲方與發佈、製作單位產生糾紛而導致媒體發佈及廣告工具製作不能按計劃完成,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不得委託其它公司或個人從事本項目的策劃代理活動。

五、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策劃代理工作無法進行或完成,甲方應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給乙方作為補償金。若因乙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給甲方作為補償金。

六、甲方應如期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及時間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劃費用超過10個工作日,甲方應按應付款額的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七、在策劃代理期間,若乙方連續兩期未能完成預定的銷售目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由於乙方在策劃過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糾紛概由乙方負責。

九、合同期限內,乙方享有獨佔、排它的本項目廣告媒體上的策劃代理署名權。非經甲、乙雙方許可,其它任何個人或單位不得冠以“策劃代理”等有關或同類字樣。

十、委託期的延續或終止在委託期限完結前14天內決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條件成熟時,本項目的總平圖、建材設備及配套設施表、工程進度表、銷售底價表由雙方加蓋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三、本合同正文共6頁,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房地產銷售合同 篇4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為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協商一致,於__年___月__日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以下稱“該合同”),並同意根據該合同之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以補充該合同未盡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據《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第____號將在____市區____路____號的____單元____層____號的商品房(以下稱“該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該________之建築材料及設備以附錄________為標準。

4.甲、乙雙方同意按附錄所列之該商品房售價及付款辦法付款。對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據附錄____之規定期限依時交付樓價款者,由滯付之日起計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須按該合同第____條向甲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之滯納金。同時甲方還可以書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時支付樓價欠款及/或滯納金,甲方有權視乙方違約而作中途退房處理並有權終止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並報知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機關備案後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樓價款由甲方按該合同第八條之規定扣除違約金及/或滯納金,並於甲方將該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時,賠償甲方因轉售引致的損失後,退回乙方。轉售如有盈餘,則歸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樓價款不足以支付違約金及損失賠償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之權利。

6.乙方應於甲方發出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及方式付清樓價餘款(若有)、滯納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該合同及本協議下應繳的款項,並接受甲方移交鎖匙;否則甲方將有權根據本協議第5條收取滯納金及/或違約金並安排處理該商品房,乙方不得對此提出任何異議。乙方並須向甲方負責因乙方逾期收摟而引致的任何損失及費用。收樓前如該商品房有未妥善之處,乙方不得藉此拒絕收樓。

7.乙方繳清本協議第6條的款項後,應即辦理領取該商品房鎖匙的手續,甲方向乙方移交鎖匙當天即視為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之日。如乙方於繳清該款項後十天內仍未辦理該手續,視為乙方已實際收樓。

8.在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後如該商品房被他人佔用或遭受損毀或物業內部的設備、設施被破壞,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無須根據該合同所訂定之日期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並可延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金及/或滯納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誤;

(5)市政府配套設施及安裝之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文件之批准;

(7)圖紙之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時政府的法規而引致的延誤;

(10)供水、供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室內外的水電設施。

甲方應將延期原因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預見的情況下,甲方須再度延期支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則須出示承建商有關文件及得到有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據該合同或本協議之規定有權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該合同或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或經延期屆滿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須按該合同第_______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的滯納金。但如果由該合同期限或依本協議第9條款經延期後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後,甲方仍未能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視為甲方違約。屆時乙方有權在三十天內單方面以書面提出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並報___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備案。甲方應將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項、上述滯納金及該合同第_______條規定的違約金在接獲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税費概不獲退還),但乙方將不得要求其他賠償。如乙方在三十天內未以書面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則甲方每月應照以上方法,支付滯納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權更改該商品房之圖紙,如更改後該商品房面積不多於或不少於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不得提出異議,但該商品房售價則因面積多少而增減。如少於或多於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可選擇接受新面積,而售價亦因面積多少而增減或在收到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後七天內以書面提出取消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將在收到通知書後十四天內將乙方所交樓價款無息追還(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税費概不獲退還),甲方亦可以將該商品房另賣予別人。有關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建築設計、裝修規格以及設備均以房產執照載明為準。該商品房之圖紙及規劃如有更改,以有關部門批准之圖紙及規劃為標準,不再通知。乙方不可提出異議。

12.《房產執照》詳列之面積與出售面積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負2%內時,互不補/退差價,超過正負2%之部分,甲、乙雙方應當互相返補。

13.甲方須根據該合同第五條款負責保修該商品房,但對因任何不可抗力或由乙方過失或其他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或改動或在保修期滿後出現的問題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保修之義務。如該商品房經乙方裝修改變原狀,甲方亦無須負保修之義務。

14.乙方除按時繳付該合同及本協議規定之樓價款外,並同意在簽訂本協議及在接收該商品房之前,按政府部門和甲方及大廈管理公司之要求繳清契税、交易費及管理費、保證金等應付之費用。

15.乙方在接收該商品房後,須承擔該商品房的一切風險及負責支付該商品房的一切税費及/或其他費用。

16.乙方使用該商品房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乙方所購商品房只可作附錄所列用途使用,並確認和遵守該大廈管理公約。乙方在使用期間未得該大廈的管理人及責制市有關的建設和房地產管理部門批准,不得擅自:

(1)改變該商品房的外觀及結構;

(2)改變使用功能;

(3)設置工場;

(4)儲存任何違禁品;

(5)在該商品房內加建任何部分和上蓋。

如確需改變,乙方應取得設計之有關部門和房產管理之有關部門的同意,並辦理相應的手續,且該商品房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因裝修而影響該大廈的整體觀瞻,甲方有權提議改變或終止乙方裝修。因乙方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外觀及/或結構而損害了他人利益或者造成嚴重後果,所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擔。

17.自本協議簽訂日起,乙方或其承讓人應按政府有關規定繳納該商品房土地使用費及其他一切應繳之費用及税項。

18.該商品房建成後乙方享有該商品房之房產權及相當於該商品房建築面積佔大廈總面積比例的土地使用權,該大廈除甲方已售出的房屋外全屬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保留以下絕對權利而不需得到乙方同意:

(1)按政府的規定製定大廈管理公約,決定大廈管理人、管理費用的分攤及管理人的酬金;

(2)將該大廈任何部分(除該商品房及其他已賣出的單位外)改變為該大廈之公共部分,及隨時收回該部分歸甲方所有;

(3)將該大廈任何部分(除該商品房及其他已賣出的單位外)賣出或交還政府;

(4)有權更改該大廈或其中任何部分之名稱及編號,無須向業主負責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損失、費用或開支。

19.乙方在轉讓該商品房時,應於有關轉讓文件簽署之日起立即就使用變化情況以書面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未收到通知前乙方要負責該商品房應支付的管理費用)。

20.該商品房於交付後,由甲方委託之公司負責及實行統一管理。乙方理解並同意由甲方擬訂的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為該合同及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乙方必須在簽署該合同及本協議之同時,與甲方簽署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的承諾書。乙方的承讓人必須簽署該大廈管理公約之承諾書,同意無條件嚴格遵守所有該大廈管理公約之條款、規定及分擔與管理該大廈有關的一切費用和税項而不得提出異議。

21.乙方出租、轉讓、繼承或抵押該商品房時,必須向房管部門辦妥合法手續。出租、轉讓、繼承及/或抵押合約中必須載明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抵押權人應當無條件接受大廈管理公約。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必須在和該大廈管理人簽訂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的承諾書後,方可佔用該商品房。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向管理人簽訂承諾書之前的一切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2.乙方及其承讓人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當地有關的法律及政令按時繳交應繳付的地税及其他市政通訊、水、電費用。同時乙方及其承讓人於入住時必須償還甲方代墊付之水、電力、煤氣、電話等之開户費、按金、表費等支出。

23.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以書面通知甲方。

24.甲方根據該合同及/或本協議發出通知書予乙方(包括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根據其記錄之乙方最後通訊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往乙方,在寄出48小時後,甲方可當作乙方已收到通知書處理。

25.本協議為該合同的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協議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及訴訟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7.本協議的附錄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書寫及印刷之文字均具同等效力。

28.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直接向有管轄權之人民法院起訴。

29.該合同及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所在地房地產交易市場登記機關一份、公證機關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房地產銷售合同 篇5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藍盛琪(香港)商業管理集團公司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河南省信陽市淮濱商貿城項目的營銷策劃設計、樓盤銷售指導、招商指導、商業運營、物業管理顧問的策劃諮詢工作。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項目情況

項目名稱:淮濱商貿城

面 積:__________

項目地點:河南省信陽市淮濱縣南大街中段

項目類型:商業房地產商鋪銷售

合作方式:銷售策劃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作為本項目的開發商,有權決定項目經營的大政方針。

2、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本項目有關的各種資料。

3、 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支付乙方的各種費用及提成。

4、 甲方在整個項目工作進行中,有責任按照既定的方案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具體各項工作,使乙方的方案得以充分的發揮。

5、 甲方承擔各種媒體發佈的費用和活動實施費用,整體的廣告宣傳投入不低於40萬元(人民幣)。

6、 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辦公場所、辦公設備、辦公用品、話費補助。

7、 乙方派出人員在甲方項目地(淮濱)執行工作期間食宿及生活配套設施費用由甲方全權負責(可與甲方員工相同)。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 乙方為甲方項目開展營銷策劃、商業運營管理工作。 在合同期間,乙方派出的人員負責營銷策劃設計、樓盤銷售指導、招商指導、商業運營、物業管理顧問諮詢等工作。

3、 乙方在甲方預付款到帳個工作日內提供項目的工作計劃書、策略執行案和部分廣告案大綱。

4、 乙方有權在市場變化中經與甲方協商認可後,不斷修正工作方案,已達到最佳的工作效果。

6、 如果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付款,乙方有權利停止工作。 乙方在工作方案得到確定後,負責具體指導、監督和實施各項工作。

7、 乙方人員應參與當擔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

四、乙方的主要工作內容

1、 方案的策略研究與設計工作

A. 關於項目所在市場的定量、定性研究與分析

B. 營銷策略擬定及項目概念的設計與開發(概念包裝)

C. 營銷廣告策略的擬定

2、 前期方案策略設計、實施工作

A. 營銷推廣策略、階段性銷售策略及具體營銷工作中的執行方案。

B. 招商策略及政策的制定、商業業態的規劃設計、根據業態規劃設計針對性的招商。

C. 銷售文本的擬定,包括樓書、宣傳單頁、宣傳手冊、認購書、售樓程序説明書、價格表等各種售樓所需的文本資料(以上工作在具體執行中完成)

D. 項目地的包裝設計,包括施工現場、售樓部、招商部等對外視覺形象的設計工作(以上工作在具體執行中完成)

3、 中期方案策略修改、補充、實施工作

A. 細化具體營銷工作中的執行方案,根據前階段的反饋及時修正營銷策略。

B. 招商策略及政策的修正、補充,持續的補充招商。

C. 宣傳廣告戰術的實施,各種媒體的投放,企業活動的策劃推廣,企業形象的塑造,品牌的打造及延伸。(以上工作在具體執行中完成)

4、 開業前期方案策略完善、實施工作,商業運營管理工作的開展物業管理的介入

A. 後期的尾盤的營銷策略。

B. 招商策略的完善,引導商户入場及簽定各項經營合同。

C. 市場的整體包裝方案,商業氛圍的營造。

D. 商業管理工作的開展,“親商扶商”的具體工作,商業管理模式的擬定,租賃管理模塊的建立。

E. 物業管理的前期介入,物業管理模塊的建立。

F. 企業機構,組織框架的形成,員工培訓,文件彙編,檔案建立。

G. 企業形象的塑造,品牌的打造及延伸。

H. 企業文化的建立,經營活動的宣導,商户活動的開展。

五、費用的估算及銷售提成付款方式

1、 前期調研、營銷、策劃方案的設計、宣傳設計、媒體執行、活動的組織實施、市場整體包裝、商業氛圍營造費用為30萬元整,

A. 合同簽定(即萬元)派出人員做詳盡的調研工作。

B. 在個工作日方案設計完成後,一次性支付剩餘款項。(即萬元)

C. 在方案執行期逐步完成項目全部的宣傳設計、媒體執行、活動的組織實施、市場整體包裝設計、商業氛圍的設計。

2、 銷售提成辦法:

A. 商鋪合同銷售金額萬元),乙方提成為1%。

B. 商鋪合同銷售金額萬元-元),乙方提成為1.5%。

C. 商鋪合同銷售金額萬元-元),乙方提成為2%。

D. 商鋪合同銷售金額乙方提成為

E. 合同銷售金額累計每達到定辦法結算(達到合同規定金額4日內完成結算)後3天內付清乙方銷售提成款。

3、 招商指導、商業運營、物業管理諮詢提成辦法:

A. 招入商户所繳納的租金(或相當於租金的費用)的方所有。

B. 累計招入商户簽約並繳納保證金達到甲方按合同約定辦法結算(達到合同規定金額算)後3日內付清乙方招商提成。

C. 商業運營、物業管理諮詢進入時間為商鋪交房前兩個月工作3個月至開業前結束。(定於進入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

D. 商業運營、物業管理諮詢按月收取費用,每月為萬元。

E. 商業運營、物業管理人員進入時間前應提前支付一月費用。

F. 以後為每完成當月工作支付當月費用。

六、乙方保證不泄漏甲方商業機密:包括

1、 淮濱縣政府及各有關部門針對商貿城的各類合同、紀要、批覆等所有文件。

2、 乙方為甲方本項目所做的全程營銷策劃方案、招商方案、運營方案、物業管理及相關具體執行方案、工作內容。

3、 甲方涉及本項目的運作情況和相關數據。

4、 如以後乙方在對外宣傳中以本項目為案例進行書面宣傳,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乙方保證不在淮濱縣範圍內涉及其他房地產項目或業務。

八、本合同自加意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失效後,不影響提成辦法的提成。

九、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十、雙方產生爭執可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可由當地法院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時 間: 時 間:

房地產銷售合同 篇6

委 託 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物業代理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現委託乙方為其旗下 物業獨家全程銷售代理商,雙方協議內容如下:

項目名稱 :

項目地理位置 :

項目佔地面積 : 畝

項目總建築面積 : 平方米

1、 關於項目代理保證金

1.1 為表達雙方合作之誠意,乙方於簽署本合同書之日,向甲方支付本項目銷售代理保證金:人民 壹拾伍 萬元(¥ 150000 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中的金額:人民幣壹拾 萬元整(¥ 100000 元);剩餘款項共計人民幣 伍 萬元整(¥ 50000 元),在雙方代理合同結束時,由甲方返還予乙方。

2、銷售代理部分

2.1 本合同有效期限: 20xx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委託期結束,雙方可以協商續約或者終止合作;甲方應於代理期屆滿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續約條件或終止合作決定。

2.2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成立由策劃及銷售精英組成的項目小組,為發展商提供貫穿整個項

目的策劃及銷售整體服務;同時派出銷售隊伍,提供銷售全過程的優質及高效服務,從開發客户、接待客户、追蹤客户至安排相關認購手續,及售後追蹤服務等(銷售工作詳見合同附件)。

2.3 在委託期內,對於所有可供銷售(住宅/商鋪/車位)面積,成功出售本項目之每一個單位後,甲方須按成交單位之合同金額總價的 3 % 支付予乙方作為銷售代理佣金;由於甲方自行聯繫成交的團購業務,經雙方確認之後,按成交單位之合同金額總價的 1 % 由甲方支付予乙方作為銷售代理佣金。

2.4 在委託期內若買家已交付定金並簽署【購房認購書】後悔約或已交付臨時定金後擬訂,該定金將由甲方沒收,並即時由甲乙雙方均分。

2.5 在委託期內,若買家已交付定金並簽署【購房認購書】或已交付臨時定金,即使本 合同書之有效日期已過,該交易仍然屬於“成功出售”,甲方須按實際銷售收入金額和2.3、

2.4條款支付銷售代理佣金予乙方。

2.6 在委託期內若買家於簽署【正式買賣合同】並交付首期款或促證金後悔約,該交易仍然屬於「成功出售」,甲方仍須按實際銷售收入金額和2.3、2.4條款支付銷售代理佣金予乙方。

2.7 租賃代理佣金的計算方法:

在委託代理期內,在本項目未出售部分成功完成的每一宗住宅、商鋪或車位租賃交易,甲方均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約定的一個月月租金金額的代理佣金。同時,乙方保留向承租客户收取首月租金額作佣金的權利。

2.8 代理佣金的支付方法:

2.8.1 在上述條款中所規定的由甲方支付的銷售佣金、租賃佣金及均分的違約補償金,均採取月結方式結算;乙方每月25號與甲方財務結算人員進行核對,甲方於次月3號前支付乙方上月應付佣金;

2.8.2 如甲方未能在合約所定限期內付款,則甲方除支付應付代理佣金金額外,每逾期一天須向乙方支付應付佣金的3‰作為滯納金。

3、甲方責任

3.1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須儘快向乙方提供有關本項目的詳細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投資許可證、開發公司資質審查、工商營業執照等(複印件)、《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等售房文件

3.2甲方承諾本項目的產權及相關文件及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產權所致瑕疵(包括但不限於抵押擔保等)及合同產生之一切後果,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在銷售房屋過程中如發生房屋產權及所屬糾紛時,甲方負全部責任;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3.4 在收到乙方提供之意見或建議時,須儘快作出答覆,不得拖延;

3.5 甲方在對項目所作任何形式之宣傳時(包括所有的宣傳冊、DM單、平面廣告以及户外廣告等),須在相應位置顯示乙方為本項目之全程營銷代理商,並接受及維護乙方本身形象之規範,按照其原有商標設計之使用方式;

3.6 負責確認所有有關本項目之推廣方案及支付推廣費用,包括售樓部設計施工、樣板間的設計施工、日常運營費用(不包括乙方銷售人員的工資、交通、以及其他福利待遇)、項目廣告設計、廣告投放、建築模型製作、示範單位設計及施工、展銷會、新聞發佈會等。

3.7甲方每月必須蓋章確認由乙方提交的已(租/售)單位清單及佣金之明細;

3.8 甲方應開設專用收款帳户,並派遣專人在現場收取售樓房款、定金和相關代收費用。

4、乙方責任

4.1 乙方須從項目前期的市場分析、項目定位、建築設計顧問、銷售建議、銷售方案、銷售管理等,向甲方提供完善和高效的專業服務;

4.2 乙方承擔銷售現場銷售管理人員及置業顧問的全部費用(包括員工工資、銷售提成、交通、生活費、工傷、福利等);

4.3 成立由策劃及銷售精英組成的項目小組,為發展商提供貫穿整項目的策劃及銷售整體服務(包括從開發客户、接待客户、追蹤客户至安排相關認購手續,及售後追蹤服務等);

4.4 提出關於規劃、設計的專業意見;

4.5 利用乙方現有客户資料庫存進行本項目的宣傳;

4.6 派出從業經驗豐富的管理人員,全面統籌相關工作;

4.7 主持並出席相關例會;

4.8 負責統籌、協助及安排宣傳工作;

4.9 協助發展商監督廣告設計及製作進度;

4.10 提供售樓場地佈置的專業意見;

4.11 每日、周提交銷售報告及定期遞交市場狀況報告;

4.12乙方負責協助甲方與購房業主簽定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

4.13在正式銷售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交詳細銷售計劃書,並經雙方簽字認可後方可執行銷售。

4.14 乙方在銷售過程中,不能向客户作出虛假承諾或宣傳,如有發生甲方保留對乙方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5、合同的解除

5.1 根據合同雙方約定代理期限自動解除合同;

5.2 乙方員工的行為、言語嚴重損害發展商信譽及利益(明確定義另行商議)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代理合同,只須在正式解除合同前清付本合同規定應該支付的佣金,而無須支付任何賠償;

5.3 甲方出現以下情況時,乙方有權解除代理合同,則甲方須於乙方提出解約後七日內, 付清合同規定的所有應付佣金及其他費用:

5.3.1 工期延誤超過三個月(不可抗力情況除外);

5.3.2 協助推廣的措施未能兑現,如售樓部及樣板間工期無故延誤、已應諾的廣告投入無故

延誤或取消等;

5.3.3 對乙方提交的推廣或銷售方案無故拖延,決策不及時;

5.3.4員工的行為、言語嚴重損害代理商信譽及利益(明確定義另行商議)。

5.4 如約定雙方其中一方未能履行職責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中止此合約。屆時乙方仍可收取包括在此期間內已出售/出租單位之代理佣金,按本合同第2.8條之約定執行。

6、其他

6.1 乙方同意在簽署本合同書後立刻籌備策劃銷售工作,而甲方亦同意於簽署本協議書後立即履行第3條中甲方責任的條款,以使乙方能儘快開展銷售;

6.2 乙方派出的參與本項目相關工作所有人員,其管理權在乙方,其管理工作屬乙方的內部事務,甲方不得干預。若甲方發現乙方人員出現有損甲方或本項目形象、利益等行為,可直接向乙方委派的負責人提出,乙方必須作出合理解釋及補救措施。

6.3 甲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及代理期屆滿後十八個月內,不可聘用曾參與本項目工作的所有乙方的在職或離職人員。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必須按本項目未售出部分總銷售額的0.8%對乙方作出賠償。

6.4 甲乙雙方均同意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及蓋章後生效,若在執行協議中發現未盡善事宜,可經由雙方協商,並經雙方同意後予以補充或修改;

6.5 若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守約方可依照本協議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中國境內向違約方索取損失賠償;

6.6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並受其管轄;

6.7 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 受託方:重慶鋼運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銷售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興建的___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___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 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___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户;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户購買的____________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户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銷售合同 篇8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銷售合同 篇9

甲方:乙方:

為了實現項目經營協作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項目名稱廣告平面設計等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平面廣告設計。

二、合作期限

合同期限暫定一年,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取費方式

設計費、文案年總計為:3萬人民幣(大寫:叁萬元整),其中包括文案與設計費用。(設計明目詳見附表,具體根據甲方實際情況確定詳細設計物料明目)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委託設計總費用的20%即人民幣¥元整(大寫:),讓乙方積極開展設計工作及廣告文案的撰寫。

2、到設計中期即完成50%,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餘款的50%,即人民幣¥元整(大寫:)。

3、設計後期甲方需付清餘款30%,即人民幣¥元整(大寫:)。

四、乙方的任務

(一)該項目平面設計有關的內容均屬於乙方任務,(後附詳細的設計清單,如需增減,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雙方自行協商),乙方有義務及時認真地完成。

(二)甲方給乙方下工作任務單下達設計任務(因時間問題電話通知的,事後也要補發設計任務單,詳見附件1),乙方應積極響應。

(三)乙方設計時必須認真思考前後設計風格與項目風格一致,並且保證設計思想所表達的內容明確化和藝術化。

(四)乙方設計的作品必須被甲方認可,甲方有權對設計提出參考意見和修改意見,直到設計作品雙方滿意。

五、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設計作品不按甲方要求而簡單敷衍,甲方有權給予乙方100—200元/次的罰款。

(二)若甲方付款不及時,乙方除有權追回欠款外,從欠款的第三十一個工作日起,甲方每天賠償欠款本金的千分之三。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需要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銷售合同 篇10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地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己的房屋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房屋座落在山西省絳縣振興東街山西金甲藥業有限公司大門外,房屋為磚混結構商品房,房屋在第 層,面積為 平方米,佈局結構為 。

第二條 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為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第三條 房屋配套附屬設施水、電、暖由甲方負責,室內裝飾統一為水泥地面,牆壁為防水白色塗料,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情況已充分了解,自願購買上述房地產。

第四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將房款付給甲方。具體時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交付貳萬元;20xx年1月30日前付伍萬元;其餘在產權轉移時全部交清。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於20xx年4月30日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乙方(以房產證交付為標誌)。

第六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地有關規定繳納税、費。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電訊費等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第八條 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乙方對該房地產有關聯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設施使用享有相應的權益承擔相應的義務,並應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確認上述受讓房地產的業主公約,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後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一、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逾期30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一處理。

一、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份,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銷售合同 篇11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__諮詢公司

為了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互相配合、講求實效、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完成的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書。

一、策劃(諮詢)項目

1.

二、委託項目進度

策劃工作分為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策劃市場調查,包括商圈調查、目標人羣調查、目標市場調查、產業鏈調查和競爭對手調查5個內容,並對整體項目進行初步定位,雙方溝通達成共識後進入第二階段,本階段完成供雙方溝通用的的中期彙報演示文本,限期為自合同書生效之日起至個工作日。

2.第二階段:在甲方認可乙方對項目得出的定位主體的前提下,對定位策劃有關內容作出進一步完善,完成,限期為至個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順延,總體累計時間不超過個工作日。

三、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策劃諮詢費用為元人民幣(元)。

1)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的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元(元)。

2)乙方完成項目一整體策劃方案後,通過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當場做出演示講解,甲方認可後日內,甲方足額支付策劃費餘款人民幣元(元),乙方方能將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去往甲方處進行策劃(諮詢)工作,往返路費甲方承擔,在甲方處調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須指派專人(須書面制定),作為聯絡人,負責與乙方聯絡並協助乙方工作;

2.為乙方工作及時提供所需的背景資料和信息;

3.為乙方各階段成果提出建議性要求,並在審定通過後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4.及時向乙方支付報酬;

5.如果就委託項目內容、期限做出原則性改變的決策,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採取適當措施,便於乙方及時調整工作。

五、乙方責任與權利

1.由擔任專家組總負責人,指派專人擔任專門聯絡人;

2.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質量,及時與甲方溝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導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階段策劃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保密內容。

六、成果歸屬與冠名宣傳

1.成果歸屬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項目相關商業機密的前提下,對成果有冠名宣傳的權利。

七、違約責任

由於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中斷,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當期款項;

八、合同終止

1.本合同履行完畢自動終止;

2.一方違約並承擔責任後自動終止;

3.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要求中止。待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終止協議。

4.甲、乙雙方同意終止時須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合同爭議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以補充協議形式載明,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僅視為達成策劃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筆款項__萬元到達乙方賬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址:省市區街(路)號郵編:

電話: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址:郵編:

開户行:賬號:

電話:

簽約地:年月

房地產銷售合同 篇12

編號: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賣方代理人:            買方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

工商註冊號:

備案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宗買賣房產狀況

1、房屋座落:甲方房產座落於福州市    區

2、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積:      、共有面積     、附屬間面積    )。(詳見榕房權證     字第       號)(土地使用證      字第        號)

3、成交價格: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買賣價格為     (幣種)(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其中:房產買賣價為       (幣種)(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轉讓價為        (幣種)(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4、成交細目:

(1)、配套:

(2)、家電:

(3)、傢俱:

(4)、其他: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衞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應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條 中介服務方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合同外其他服務)。

第三條 委託中介服務事項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買賣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2、丙方應甲、乙雙方的需求,為其提供房產成交後代理服務。

第四條 中介服務範圍

選擇下列第[                 ]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及房產轉讓協議並促成交易成功;

3、房產行銷推介;

4、為當事人代辦房產評估手續;

5、代辦權屬過户手續;

6、為乙方辦理         (注:填寫①商業銀行按揭貸款、②公積金貸款、③商業銀行和公積金組合貸款)手續;

7、代辦房地產公證、見證手續;

8、協助甲、乙雙方收集過户資料和為其房地產買賣契約代書;

9、協助辦理相關配套事宜,如水、電、管道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及物業交接過户手續;

10、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移交;

11、其他

第五條 中介服務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之日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結束;

2、丙方提供的相關房產成交後的代理服務至甲、乙雙方辦結各項交易、過户、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條 中介服務費(包含中介服務佣金和相關代理服務費)

1、中介服務佣金: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a、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

b、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佣金為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

2、交易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有關款項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成交後代理服務費。

a、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務費      (幣種)(大寫)    仟   佰  拾     元(¥    )。

b、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務費     (幣種)(大寫)    仟    佰  拾     元(¥   )。

3、按揭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六款約定,本合同成立後,丙方為乙方提供按揭服務。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務費     (幣種)(大寫)   仟  佰   拾    元(¥        )。

第七條 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1、丙方承諾按交易程序(另定補充協議)規定的工作日為甲、乙雙方妥善辦理有關事項。甲、乙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交易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並按時向丙方交付有關資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相關事宜。若因甲、乙方雙方提供的資料原因造成手續辦理的延誤或無法辦理,丙方無過錯的,由資料提供的延誤方承擔責任,丙方的工作日相應順延;

2、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 中介權益説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備案證》等,房地產經紀人應出示《經紀人資格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方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信息進行現場勘察和積極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以及配套設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進行房地產交易涉及的税費及其他當事人應承擔的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手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並督促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和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轉讓信息;

2、甲方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身份證複印件;

房屋權屬證書;

土地使用權證;

其它相關資料:                         。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4、甲方應配合乙、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户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與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對上述房產現狀作充分了解,願意購買上述房產;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向丙方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材料;

3、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户的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定金

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支付定金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給甲方(定金可抵作購房款)。

如果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選擇下列[     ]種方式確保交易安全:

1、暫時將全部定金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蓋企業公章的收據;

2、暫時將部分定金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其餘定金直接交與甲方,丙甲兩方分別按照收取定金數額出具收據;

3、                             。

第十三條 費用承擔方式

1、交易税費由    方承擔;

2、土地證費:辦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    承擔,過户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    承擔;

3、配套設施過户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户費用由    承擔;

4、原始費用的結清:甲方應結清移交前的水、電、物業管理、     等的費用。乙方在接收該房產時須驗收上述約定的各項交付細目,交接確認後甲方不再負責;

5、                               。

第十四條 購房款及其他費用支付方式。

按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本合同簽定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乙方違約的其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丙方違約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的服務費用並支付違約金給甲、乙雙方,違約金數額                ;

2、甲乙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房屋轉讓協議、補充協議所約定交易程序規定的期限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成交價日萬分之   );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成交價日萬分之   );

4、丙方作為居間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丙方作為甲、乙雙方授權的代管方,對所代管的資金及權屬資料的安全負責,若因丙方責任造成資金損失或資料遺失、損毀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在甲、乙雙方未改變上述交易條件,交易程序正常執行的情況下,丙方保證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該房產。因丙方工作不盡責,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收到房產過户的,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違約處理時限

自發生違約行為之日起超過10日,丙方即向違約方發出掛號信促其履約,寄出郵戳即日起超過15日仍未回覆並履約的,依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第十七條 本合同解除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的,當事人可以單方依法解除合同,並書面告知相關當事人(本合同解除時,房屋轉讓等補充協議同時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                              。

第十八條 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在三方具結後,丙方將監管的房產權屬資料交還甲方,將監管的定金及購房款交還乙方,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     ]項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其它事項:  (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郵編:               郵編:

丙方(中介服務方):

簽約代表:

經紀人資格證號碼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號碼:

聯繫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房地產銷售合同 篇13

聘用單位(簡稱甲方):

地 址:

郵 編: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聘用人(簡稱乙方): 因甲方業務開展的需要,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的房地產估價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誠信、互利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並共同嚴格遵守。

一、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的註冊房地產估價師,乙方按照國家法律以及行業規定規範執業。

二、聘用期限

____年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聘用期限為 叁 年。

三、聘用報酬

1、甲方支付乙方報酬為: 第一年人民幣年淨 整(¥ 元);第二年人民幣年淨 整(¥ 元);第三年人民幣年淨 整(¥ 元)。

2、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採用將費用匯進乙方指定銀行卡方式支付。第一年,在合同簽訂當日預付報酬人民幣五千元整,其餘報酬在證書交接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二年和第三年報酬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合同期間乙方房地產估價師繼續教育由甲方負責,合同期內必須完成每年度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甲方承擔繼續教育產生的培訓費、差旅費用(培訓期間正常的交通、食宿和資料費)等其他相關合理費用。

2、合同期屆滿雙方未續約或協商終止本合同的,甲方在合同終止期日後15日內為乙方辦理房地產估價師變更註冊相關手續,並返還乙方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繼續教育證書。

3、合同期間,乙方不負責對甲方出具的房地產評估報告進行審核。乙方對用其姓名簽署的房地產評估報告書所產生的法律後果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法律責任均有甲方承擔。

4、合同期間,乙方不坐班。

(二)乙方的義務

乙方的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房地產估價師註冊證書由甲方保管,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

五、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違約,則須付違約金壹萬元整(¥10000元)給乙方。

六、合同變更、終止

(一)合同變更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二)合同終止

1合同條款雙方再協商簽訂新合同。

2、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5日內,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的書面證明。

3、因政策規定性變更而終止合同的,甲方應在得知事項一週內書面告知乙方。

七、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