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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廣告代理合同5篇

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簡單的廣告代理合同5篇範文,歡迎借鑑參考。

簡單的廣告代理合同5篇

簡單的廣告代理合同5篇(一)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訂立,並擬訂客户與廣告公司合作及經營細則: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1. 廣告服務

1.1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的 產品(品牌/服務)在 地區提供廣告服務,包括策略運籌,創作和製作,媒介策劃及購買;

1.2 如有需要,甲方將要求乙方負責其他輔助性服務,例如公關推廣,促銷執行和市場研究;

1.3 此等服務將根據相關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進行。

2. 期限

2.1 本協議由 年 月 日起開始生效;

2.2 在此期間(即正式解除合約前60天)乙方將繼續收取應有的策劃管理費(列於收費細則內)

3. 獨家代理

3.1 在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作為其他同類競爭公司產品的廣告代理商。

4 機密

4.1 乙方同意將所有甲方提供之資料及數據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機密資料於第三者。

5. 服務業務詳述

5.1 策略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1.1 市場諮詢分析報告(每月)——對相關簡報資料進行總結和分析,形成關於甲方產品類別的市場諮詢報告。

5.1.2 競爭廣告創意分析(每月)——對甲方相關產品類別中競爭品牌廣告進行跟蹤和分析,提供廣告樣片、樣稿及分析報告。

5.1.3 競爭廣告媒介分析(每月)——對競爭對手在電視和平面主流媒體內的廣告花費(根據投放報告和估計單價計算)進行彙總,並提供競爭產品媒介策略的分析報告;

5.1.4 零售市場訪查(每季度)——對產品的主要零售市場進行定期訪問,瞭解產品及競爭對手在銷售終端的狀況,並形成分析報告提交客户。

5.1.5 市場資訊分析(每半年)——利用乙方擁有的市場和消費調研資訊,對甲方業務的相關議題進行分析,並提出策略建議;

5.1.6 品牌策略建議書(每年)——綜合對市場、消費者和品牌現狀的瞭解,利用乙方品牌策劃工具,提出全面品牌策略建議,並通過與客户的溝通不斷完善,直至雙方認可;

5.1.7 產品策略建議書(每年)——從品牌策略出發,對產品所屬的具體市場進行深度分析,達到產品層面的策略建議,與客户形成共識;

5.1.8 廣告傳播策略和實施建議書(每年)——基於即定的品牌和產品策略,全面制定廣告傳播和推廣策略,以及廣告傳播和推廣活動的總體安排,形成具實戰意義的建議;

5.1.9 戰術性活動建議書(每年)——根據市場需要和甲方需要提交促銷、公關推廣等活動的建議,特別是整體行銷方面的“新點子”,並儘可能協助甲方進行活動的實施;

5.2 市場調研部分主要包括

5.2.1 調研建議書——根據甲方市場需求,進行調研總體構想和策劃;

5.2.2 調研公司推薦——根據甲方調研項目和具體要求,利用乙方實際經驗,甄選適當的調研公司,與其聯絡溝通,並對其調研計劃進行評估,為甲方作出推薦。

5.2.3 調研監督——

在調研的操作環節中,對調研公司工作作出指導和監督,協助甲方保證調研按計劃實施;

5.2.4 調研結果分析——對調研公司的調研結果報告進行客觀的再分析,並進一步建議調研結果的運用。

5.3 創意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3.1 創意策略提案——根據品牌策略和競爭狀況,提交創意策略和概念;

5.3.2 創意工作指令——根據同意的創意概念,起草供創意人員遵循的工作指令,與甲方確認後即啟動創意工作。

5.3.3 廣告片——根據創意工作指令,發展電視廣告片,向甲方提案;

5.3.4 平面設計——對平面廣告和推廣用品,根據工作指導令發展設計草圖,向甲方提案;

5.3.5 廣播廣告腳本——發展廣播廣告腳本及參考音樂音效資料,向甲方提案;

5.3.6 創意測試——在需要的情況下,協助甲方進行創意測試調研,對調研結果分析,並對創意進行修正。

5.4 製作部分包括:

5.4.1 廣告製作——電視、平面、廣播等廣告的製作。

5.4.2 其他推廣品的製作——按甲方確認的創意進行其他推廣用品的製作;

5.4.3 廣告播出物料製作——根據媒體要求,製作和發送廣告撥出所需的撥出帶和刊出成片;

5.4.4 雜項工作——在乙方業務範圍內的其他活動的計劃實施、物料的設計、製作、採購等;

5.5 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務包括:

5.5.1 媒介狀況的分析——對 地區媒介狀況和消費者媒介習慣進行分析,為客户提供對媒介的準確和最新認識;

5.5.2 市場優良排序分析——根據甲方提供和乙方內部資料,對“市場營銷分配比”和“市場潛力分佈”進行研究,排定市場排序,決定媒介資源的地域性分析。

5.5.3 最佳媒介量度設定——通過有效頻率進行測定,並進一步界定在每一市場所需的最優化廣告到達率和總收視點水平,從而決定廣告投放量的多少;

5.5.4 媒體總計劃——確定媒介策略,包括目標受眾、媒體選擇和分佈、媒介量度目標、廣告戰役媒介流程、預算建議和分佈等;

5.5.5 收視成本和效益分析——對給定目標對象的收視成本進行分析,確定最具效益的投資方式;

5.5.6 媒介最優化排期——使用權威收視率資料進行廣告投放最優化排期組合和分析

5.5.7 媒介月排表——根據最優化組合提供每月廣告投放排期表;

5.5.8 媒介定位——根據甲方確認的排期進行定位,向媒體爭取最大折扣,如實退還給甲方,並安排向媒介付款;

5.5.9 媒介機會——根據媒介品牌策略,主要搜尋媒體機會,並通過評估向甲方作出推薦;

5.5.10 檢測服務(每月)——對甲方委託乙方投放的廣告播出情況進行檢測,並投放檢測報告,即時發現播放和刊出的誤差,並向媒體進行追繳,使甲方獲得補償;

5.5.11 投放後效果分析(每月)——對每一階段的電視廣告投放,利用檢測到的播出情況,與計劃設定的效果進行對照,總結投放中的經驗,用於之後的操作。

5. 6 綜合推廣

5.6.1 推廣方案建議——根據品牌產品策略和整體廣告推廣計劃,利用乙方的

相關經驗和專長,為甲方提供公關、促銷、直效行銷、公共事務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5.6.2 推廣活動根據甲方和乙方在 地區的執行能力,由乙方負責一部分綜合推廣項目的運作,或為甲方提供創意、設計和實施方面的支援。

6. 收費

6.1 策劃管理費——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人民幣 元整,涵蓋乙方提供的策略、創意方面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1。1——5。3。6),甲方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五天內向乙方預付兩個月策劃管理費,即 元整,並從次月出開始每月支付上月策劃管理費;

6.2 製作及雜項代理費——涵蓋製作人員提供的製作和其他雜項服務(即前述的5。4。1——5。4。4)。收取製作費及雜項工作實際外付成本的15%做為代理費,甲方同意於實際執行時一併支付;

6.3 媒介代理費——涵蓋媒介策劃及購買的服務(即前述的項目5。5。1——5。5。10),其中媒介花費毛額的3%為媒介計劃的代理費,媒介花費毛額的2%為媒介購買的代理費甲方同意於媒介購買時一併支付。

6.4 其他收費——綜合推廣方面(即前述項目5。6。1——5。6。2)及其他一些特殊項目的收費視情況而定,原則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15%作為工作報酬,甲方同意於實際執行時一併支付。

方案b(個案合作)

6.1 策劃管理費——策略部分3萬元起;市場研究部分2萬元起;創意部分4萬元起;媒介計劃部分2萬元起;

6.2 其他同上

7. 其他業務原則

7. 1 收費制度有效期為一年,之後雙方可根據運做情況和業務需要進行必要的調整;

7.2 乙方在實際費用發生前,須將報價或媒介排期表提交甲方,獲得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執行;

7.3 以上收費制度應保持透明度,在涉及外付費用的情況下,甲方保留查閲外付款項單據的權利;

7.4 乙方與媒體爭取到的折扣、優惠,應全部歸還給甲方;

7.5 甲方如委託乙方從事媒介購買,需在簽署媒介排期表之後向乙方預付購買涉及的款項,以保證乙方有效的定位購買;

7.6 如遇大型製作工作(如電視廣告片製作),在製作單位要求預付定金的情況下,甲方應按要求的比率提前將定金付給乙方;

7.7 在乙方已進行工作後,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製作或媒介計劃,乙方將所發生的費用或開支連同代理費及税金向甲方收取。

8. 付款

8.1 甲方同意倘若預期付帳給乙方,按銀行規定按日支付滯納金,過期60天后,雙倍支付滯納金;

8.2 甲方同意媒介播出表或報價單必須在工作進行前批核,而款項也必須在媒介定位或製作前支付。

8.3 有關媒介預付款項,當廣告播出後,乙方將原來發票與刊登及播出證明核對,如有多收部分,乙方將會向甲方重新開出發票與原發票更換或由次月發票中扣除差額部分,並退回次月媒介款項中扣除差額部分;

9. 解除和約

9.1 本協議解除後,乙方須將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製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訂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9.2 如雙方合作出現商談無法解決的糾紛而必須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時,雙方將按《合同法》進行裁定。仲裁單位為 仲裁委員會。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簡單的廣告代理合同5篇(二)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項目進行廣告策劃、設計等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房產發展項目進行廣告代理,負責該項目的廣告策劃、創意、設計、製作、發佈、調研、公關活動、監控、廣告效果評估代理事宜。

第二條代理期限

1、合作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期月。

2、本合同所擬合作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經協商同意,雙方可就續簽合作合同具體條款進行協商。合作期滿,若雙方未明示提出終止本合同合作條件,在未能及時續簽合作合同情況下,則繼續按本合同條款執行,直至新合作合同簽訂或任意一方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終止合作為止。

第三條代理內容

(一)代理費用包含的工作內容

1、宣傳推廣的總體策劃思路及具體廣告操作方案(包括前期的市場資料蒐集及與競爭對手優缺點比較、競爭對手近期的推廣策略、營銷狀況、廣告推廣狀況分析);

2、各階段的媒介策略和具體排期計劃、媒介預算建議(包括電視收視率、報紙閲讀率等媒介資料的提供與分析);

3、應項目自身特點,結合市場狀況,提供關於項目整合宣傳策劃方案及銷售建議;

4、報紙廣告創意、撰文、設計、輸出、發佈等事宜(包括創意概念測試);

5、廣播廣告:創意、撰文、製作監控、發佈(包括創意概念測試);

6、户外廣告(含車身廣告、站牌廣告、路牌、燈箱等):創意、撰文、設計等事宜(包括創意概念測試);

7、雜誌廣告、電子媒體等:創意、撰文、製作監控、發佈(包括創意概念測試);

8、公關促銷活動的策劃;

9、針對目標消費羣進行適當的市場調查;

10、負責屬於乙方發佈的媒介的監控。報刊廣告刊出後於5天內提供樣報或於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的樣報;

11、廣告效果評估(包括目標消費羣分析及對廣告主張的接受程度、廣告的到達率和有效接觸率、廣告表現分析、競爭品牌分析、下一步廣告策略建議等);

12、乙方於接受委託項目後,應就此推廣項目設計出一套對項目品牌表達系統元素(風格、色彩、主要版式、字款)所有廣告稿件中之固定元素擺放規範的固定格式,經甲方批准後,貫徹於整個廣告活動中執行,並視需要不斷對這一規範進行補充,且彙編成冊。若是項目原有品牌系統則繼續按原要求使用。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下列事項,需與乙方另行簽訂合同及另行付費

現場包裝方案、樓書、宣傳單張、展板、雜誌廣告、電子媒體等創意、攥文、設計、輸出等事宜(包括創意概念測試);影視廣告的製作、户外廣告的製作、大規模的專項市場調查、公關促銷活動的組織及特別委託印刷等需第三方發生費用的項目。

第四條廣告運作規則

(一)甲方以書面方式委託乙方代理項目廣告。

(二)嚴格按照規範的廣告策劃流程進行。策劃流程的基本順序如下:

簽約立項市場調查策略制定創意構成廣告表現

客户審定正稿製作廣告發布財務結算效果跟蹤

意見反饋等。

簽約後項目即進入具體操作階段,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委託後日內須提供總體策劃案,經甲方修改、審定、簽字確認後,由雙方按照總體策劃方案,嚴格貫徹落實到每一個分項目的實施過程中,並按照經甲方簽字確認的媒介計劃分步實施。為配合市場變化,甲方可隨時提出修改調整總體策劃方案。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於雙方同意的時間內提交修改好的總體策劃方案,並及時更改媒介計劃。

(三)各分項目將圍繞以上基本流程進行,各分項的具體操作程序如下:

1、乙方依本合同中約定的收費或按所附的《設計、製作、發佈收費標準》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項報價單;

2、甲方審定報價單,如無異議,經甲方蓋章確認後作為正式的分項合同;

3、乙方依據彼此簽字蓋章的報價單(即分項合同),開始實際性的工作。

(四)乙方應就甲方委託的項目成立專案小組,並提供專案小組名單經甲方認可,如乙方要調整人員,需提前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認可。甲方與乙方的專案小組人員,每月至少召開兩次工作會議。

(五)每應不少於一次召開雙方高層工作會議,每提交廣告效果評估報告,檢討廣告效果,以指導和調整的廣告策略,乙方應提交一次工作總結

的工作計劃,每年提交一次工作總結和的工作計劃,每年提交一次全年的工作總結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為配合市場變化,甲方可隨時提出修改調整工作計劃,乙方在接到甲方調整通知後個工作日內提交修改過的工作計劃。

第五條限制

乙方於接到甲方的具體項目廣告代理委託後,則乙方不能再代理與甲方委託項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創展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產項目的廣告推廣業務。

第六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並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法律糾紛,其相關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直接責任或連帶責任。

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策劃思路、廣告方案、設計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文件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認可方可定稿,甲方儘量尊重乙方的專業經驗和知識,考慮乙方工作週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關文件後及時、完整地以書面形式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夠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業務。甲方應指定一位全權代表與乙方溝通,以避免多頭決策而導致工作質量、效率下降。

3、在乙方及時提交足夠完整稿件供甲方審定情況下,甲方審定乙方提供的稿件,應在媒體規定的送稿時間之前完成,並留出讓乙方根據甲方意見進行修改的時間。

4、甲方在媒體規定最後送稿時限並預留乙方修改時間前提下,有權利隨時要求對稿件進行修改。但若簽字定稿後,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若因甲方資料提供、審稿、定稿後再次修改所造成的工作延誤,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與損失。乙方根據甲方簽字稿輸出膠片以後,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據修改稿重出膠片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付款,以保證項目的正常進行。

6、甲方在提出各種正式建議與意見時,應採用包括傳真在內的書面方式,以增進溝通之效率,及未來之查證。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承接甲方廣告業務,應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策劃、設計、製作和代理業務,乙方應為甲方的相關資料保密。

2、乙方應主動提前向甲方索要各類工作所需相關資料,在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繳交元的物料保證金。乙方應按甲方確認之正稿進行設計/輸出/印刷/製作/發佈等業務並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經甲方確認之設計稿件、電子文件或膠片。乙方應提供報紙打樣稿給甲方確認顏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緣故導致成品與甲方確認之正稿不一致,從而致使甲方受損,乙方應賠償給甲方相應的損失。

3、乙方所有策劃方案及相關建議文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彙報。

4、乙方需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繫,經常與甲方交流。並應於每個季度推廣階段結束時,免費向甲方提供廣告效果評估(包括目標消費羣對廣告主張的接受程度、廣告的到達率和有效接觸率等);如需作更深層、更廣泛的調查評估,需聘請第三者進行工作的,由乙方提前天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另外支付費用。

5、在實施本合同的過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第三方權利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如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6、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計劃發佈報紙(包括出現錯版、錯時、錯稿等情況),由此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視事故輕重程度,扣罰乙方的代理費、追償相應的投放費用;如屬嚴重事故,甲方除按上述方式處理並有權即時解除合同,並按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執行。

7、乙方有責任為甲方向第三方爭取最優惠的價格與條件,乙方將從第三者中獲得的全部折扣、代理費及獎勵返回給甲方;雙方一起或個別與第三者談判,以任一方談成的最優惠價為準。乙方應按月將媒體提供的折扣證明提交給甲方。

8、在本合同終止或分項項目結束時,乙方須將所有創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膠片及打樣、報紙及其他媒體的輸出內容以及項目圖片設計稿、畫稿、製版、輸出mo、膠片及cd等)交回甲方。

9、具體項目的雙方權利與義務以分項合同為準,分項合同沒有規定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七條代理費

(一)收費範圍與標準

1、乙方按報紙投放刊例價的%收取代理費,此代理費包括合作期間相關的前期市場資料及廣告資料購買、媒介策劃支持資料購買、廣告設計及創意提交、重要的創意概念小範圍測試、一般性製作費用、一般性常規廣告效果評估;乙方應在提交媒體策劃及計劃的同時提供廣告達到率及有效接觸率與預估的比率進行比較,作為公司工作表現的參考。若甲方需要提供大量的數據及深層、廣泛的調查評估,則須聘請第三者執行,由乙方提前天報甲方認可,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其他設計、製作、發佈等費用:見附件《設計、製作、發佈等收費標準》(由乙方出具,經甲方確認通過,每月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

3、外地操作費:乙方因甲方廣告推廣工作需要而發生外地操作費用,如交通費、住宿費等,經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有關差旅標準,提交實際費用單據,送甲方核准後實報實銷。

4、乙方不接受甲方審定的製作費用,甲方有權自行委託第三方完成工作。

5、以上付款,甲方將以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項的同時,應向甲方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等額有效發票,否則甲方可順延付款或扣除相應税金後支付。

(二)結算方式與時間

1、媒介發佈費:甲方與媒介有合同關係的,由甲方向媒介單位直接支付,甲方與媒介結算方面的糾紛與乙方無關,甲方未向媒體支付媒介發佈費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對於甲方與媒介無合同關係的,需經乙方支付媒介發佈費的,必須是甲方在刊前個工作日前將所需媒介費用的%匯至乙方帳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其餘的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有關的樣刊或播出證明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由於甲方不能按時將所需媒介款項匯至乙方帳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導致乙方不能按媒介計劃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完全收到甲方媒介發佈費的情況下,乙方與媒體之間的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未向媒體支付媒介發佈費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代理費:甲方在每月廣告投放完畢,憑乙方提交樣刊、樣報及經甲方簽字確認的當期廣告評估效果、下一階段推廣策略,甲方可修改使用的當月廣告電子文件經甲方確認無誤後於每月日之前將上月媒介代理費付給乙方。

3、其他設計、製作費:甲方必須在報價單得到彼此正式認可,即分項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將分項合同價款的%作為首期款付至乙方帳户或以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尾款%應於乙方移交成品或設計稿件並經甲方驗收合格之後個工作日內,將款項付至乙方帳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或按雙方向第三方爭取到的付款要求和方式將款項匯至乙方賬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唯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移交成品或設計稿件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或提出異議,否則視為甲方默認通過。

4、其他費用:由乙方按期提供有關費用的結算單向甲方收取款項,如外地差旅等,甲方應在收到結算單個工作日內審核無誤後付款,如有異議,應在個工作日內及時知會乙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會原因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的有關報價資料若未經甲方簽字認可,乙方就進行單獨成品製作或媒介發佈,均視為乙方違約,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甲方不作任何補償。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或各分項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應付而未付款項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在合作期內,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之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準確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電子文件、膠片、beta帶等創作成品的,甲方有權按違約當月代理費的%向乙方收取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按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執行。

5、甲方於向乙方退還物料保證金。若乙方未能及時完好歸還甲方提供之物料,甲方有權相應扣除其物料保證金並追究其責任。

6、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在接受甲方的委託後,又代理與甲方委託項目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創展集團及其下屬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產項目之廣告推廣業務,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按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執行。

第九條知識產權

對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經甲方確認之設計稿件,在相關款項結清後,其著作權歸甲方。乙方在經甲方同意後可用其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媒介所組織的競賽評比活動、出版發表。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和解除

(一)因解除而終止本合同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另須按當月代理費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條款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一)款的違約情況(包括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及終止後,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

2、一方違反上述約定導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損失或不利影響的,責任方應按違約當月代理費總額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起訴訟的,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其他

1、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5、其它約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簡單的廣告代理合同5篇(三)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1、廣告服務

1.1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的 產品(品牌/服務)在 地區提供廣告服務,包括策略運籌,創作和製作,媒介策劃及購買;

1.2 如有需要,甲方將要求乙方負責其他輔助性服務,例如公關推廣,促銷執行和市場研究;1.3 此等服務將根據相關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進行。

2、期限

2.1 本協議由 年 月 日起開始生效;

2.2 在此期間(即正式解除合約前60天)乙方將繼續收取應有的策劃管理費(列於收費細則內)

3、獨家代理

3.1 在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作為其他同類競爭公司產品的廣告代理商。

4、機密

4.1 乙方同意將所有甲方提供之資料及數據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泄露機密資料於第三者。

5、服務業務詳述

6、收費

6.1 策劃管理費——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人民幣 元整,涵蓋乙方提供的策略、創意方面的服務,甲方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五天內向乙方預付兩個月策劃管理費,即 元整,並從次月出開始每月支付上月策劃管理費;

6.2 製作及雜項代理費——涵蓋製作人員提供的製作和其他雜項服務。收取製作費及雜項工作實際外付成本的15%做為代理費,甲方同意於實際執行時一併支付;

6.3 媒介代理費——涵蓋媒介策劃及購買的服務,其中媒介花費毛額的3%為媒介計劃的代理費,媒介花費毛額的2%為媒介購買的代理費甲方同意於媒介購買時一併支付。

6.4 其他收費——綜合推廣方面及其他一些特殊項目的收費視情況而定,原則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15%作為工作報酬,甲方同意於實際執行時一併支付。

7、其他業務原則

7.1 收費制度有效期為一年,之後雙方可根據運做情況和業務需要進行必要的調整;

7.2 乙方在實際費用發生前,須將報價或媒介排期表提交甲方,獲得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執行;

7.3 以上收費制度應保持透明度,在涉及外付費用的情況下,甲方保留查閲外付款項單據的權利;

7.4 乙方與媒體爭取到的折扣、優惠,應全部歸還給甲方;

7.5 甲方如委託乙方從事媒介購買,需在簽署媒介排期表之後向乙方預付購買涉及的款項,以保證乙方有效的定位購買;

7.6 如遇大型製作工作(如電視廣告片製作),在製作單位要求預付定金的情況下,甲方應按要求的比率提前將定金付給乙方;

7.7 在乙方已進行工作後,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製作或媒介計劃,乙方將所發生的費用或開支連同代理費及税金向甲方收取。

8、付款

8.1 甲方同意倘若預期付帳給乙方,按銀行規定按日支付滯納金,過期60天后,雙倍支付滯納金;

8.2 甲方同意媒介播出表或報價單必須在工作進行前批核,而款項也必須在媒介定位或製作前支付。

8.3 有關媒介預付款項,當廣告播出後,乙方將原來發票與刊登及播出證明核對,如有多收部分,乙方將會向甲方重新開出發票與原發票更換或由次月發票中扣除差額部分,並退回次月媒介款項中扣除差額部分;

9、解除和約

9.1 本協議解除後,乙方須將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製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訂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9.2 如雙方合作出現商談無法解決的糾紛而必須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時,雙方將按《合同法》進行裁定。仲裁單位為 仲裁委員會。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二、籤代理合同時注意事項

1、資信調查:在簽訂合同之前,首先要考量與之合作的法人或自然人資信情況到底過不過關,符不符合整個企業發展的目標,是否有可能成為將來與之長期合作的夥伴一樣。

2、代理人權限:在合同的履行的過程中,始終明確經辦人的代理權限,在沒有公司蓋章僅有經辦人簽字的書面材料就違背了代理人的代理原則。

3、條款制定:在制定合同的條款上,語言文字的嚴謹對於合同條款風險的規避也同樣具有重要作用,多用簡潔,明朗的短句,切忌用含糊不清的長句子,尤其對於合同中某些關鍵性的詞語進行定義,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範圍,如我們在簽訂保密事項時,總習慣於對於保密事項的內容,範圍,載體,時間進行全方位定義,防止出現不必要法律漏洞。

4、責任承擔:違約責任標準的明確。

5、爭議的解決及管轄:在約定仲裁機構時必須注意明確、唯一的原則,明確是指仲裁爭議的事項要明確、選擇仲裁的方式要明確,唯一是指所選的仲裁機構要唯一;在約定管轄法院時也要儘量作出對我們有利的努力,並且要牢記管轄法院的約定也要做到明確、唯一。

三、合同內容的注意事項

1、如果公司在合同管理及製作方面完善的情況下,可以適當考慮採用格式合同,但對於格式合同要努力揣測其每個條款的準確性,因為一旦引起爭議,風險性較大;

2、對於合同的生效,習慣的做法必須是在簽字蓋章同時具備的情況下才能生效,其實大可不必,因為在法律上蓋章與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國人重蓋章、老外重簽字,所以不妨把它改寫成簽字或蓋章後合同生效;

3、聯繫方式的確認,如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等,這些細節對於文件送達的生效具有重大意義,在合同中約定,文件送達的生效時間即以我方發送至上述聯繫方式為準;

4、今年一場百年難遇的大雪讓我們注意到了不可抗力的重要性,在合同中,該條款很重要;

5、付款方式同樣也應重視,該行為直接關係到企業的經濟利益,是現匯還是承兑匯票,學問很大,相信在座的各位一定比我更瞭解;

簡單的廣告代理合同5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今日宇通廣告有限公司根據《廣告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友好籤訂並共同遵守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廣告,負責向乙方提供發佈廣告的所需文件,並保證相關文件合法有效。

二、乙方願為甲方提供 □廣告設計、 □製作、 □代理髮布服務,有權對廣告內容及表現形式進行審查,並商請甲方作出必要刪改。

三、廣告發布媒體與單位規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廣告編排方式與發佈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廣告採用________________樣稿(樣帶),並作為附件與本合同一併保存。

六、廣告刊價________元,_______費_______元,總計金額________元,扣除優惠______,所需_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 ),甲方於_____年___月___日前全額結清,每逾期一日將按合同金額的5%另向乙方支付滯納金。付款方式為 □ 支票轉帳 □ 銀行電匯 □ 現金 支付。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互發傳真即為生效。如甲方在廣告發布前三個工作日內無故改變或撤銷廣告發布計劃,或因乙方責任未能保證廣告如期發佈,均須按廣告刊價總金額的30%向對方交納違約金;如遇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執行時,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簡單的廣告代理合同5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甲方“______華庭”的廣告服務代理(包括平面創意、撰文、設計、策劃)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 合作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作“_______華庭”項目的廣告服務代理,全權負責本項目的廣告創意、撰文、設計、策劃等代理事宜。

二、 合作期限

委託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本協議所擬合作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雙方可續簽協議。

三、 乙方工作內容

廣告的創意、文案、軟文撰寫、設計、策劃、影視創意等事宜,包括樓盤VI、報紙廣告、夾報、宣傳單張、海報、樓書、房展、展廳、噴畫、廣告摺頁、雜誌廣告、DM、邀請函、賀卡、現場POP、户外廣告等平面設計、影視創意、影視腳本、活動策劃方案、形象策劃方案。

四、 雙方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以第一個月作為合作試點,在完成第一個月合作後,甲、乙雙方都有權對對方的工作情況、合作程度、是否違約等情況進行評判,以作為是否繼續合作的基礎。如甲、乙雙方對對方的合作情況不滿意,均有權解除餘下時間的合作關係。

五、雙方責任與權利

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 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並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的法律糾紛,其相關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2、 甲方有權及時地對乙方所提交的廣告方案、設計稿和其他書面工作文件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認可方可定稿。但甲方應尊重乙方的專業經驗和知識,並應考慮乙方工作週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關文件後,應及時、完整地以書面形式提出明確的意見,以便乙方有足夠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業務。

3、 為避免多頭決策而導致的工作質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_______為其全權代表與乙方溝通,具體負責設計方案的審定,各種方案的確定,同時指定____________為其協助乙方款項的結算。

4、 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付款,以保證項目的正常進行。

5、 甲方在提出各種正式建議與意見時,應採用包括傳真在內的書面方式,以增進溝通之效率及未來之查證。

6、 合作期內,甲方在事先未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另行委託其他公司進行設計,否則視為違約。而在影視、印刷、工程、攝影、策劃執行、媒體監控、市調等方面甲方則有權選擇其他公司負責,但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選擇乙方。

7、 合作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換相關服務人員。

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 乙方為甲方成立項目服務小組,該項目小組由項目總監負責,並且配備足夠數量的優秀設計人員。

2、 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保證交稿時間,所有的交稿數量均以甲方最後的確認稿為準,根據乙方的交稿時間和設計質量來評判乙方的工作完成情況。

3、 乙方承接甲方廣告業務,應委派專人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繫,經常與甲方交流、溝通,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工作,併為甲方資料保密。

4、 乙方必須派出精幹力量為甲方提供設計,甲方拒絕接收毫無創意和設計水平的稿件。

5、 乙方每個月必須提供一份廣告推廣和傳播思路,經過審定後按此思路進行廣告創作和執行。

6、 本項中以上1-5項中,如果有任何一項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則被視為違約。

7、 雙方合作期間由乙方設計的所有廣告在不影響廣告版面的情況下,可以附上乙方的標識。

8、 雙方合作期間,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提供的設計稿,應具有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知識產權的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設計引起糾紛或爭議,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直接或連帶責任。

六、工作時間

各項工作開始前,雙方應協商具體的時間安排,並由乙方做出詳細的工作日進度,雙方遵照執行。

七、收費條例

收費標準:

首個服務月: _____000.00RMB

其他服務月:每月 ______000.00RMB

結算方式與時間:

1、 首個服務月的服務費:簽定本廣告服務代理協議書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先付首個服務月的部分服務費(即______0000.00RMB),首個服務月的服務費餘額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2、 其它服務月的服務費:甲方應嚴格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每月______日前將上月的服務費付請。

3、 所有款項匯至乙方指定帳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滯納金:若甲方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逾期未付款,則須自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時間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額的0.5%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對工作一致推遲,則收款時間相應順延。

5、 違約金:若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每拖遲一天按月服務費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對工作一致推遲,則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八、知識產權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確認之設計稿件,在所有款項結清後,其所有權及使用權、版權歸甲方。但在設計成品發佈後,乙方有權使用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各類組織機構所組織的競賽評比活動和乙方的宣傳品上。

九、違約責任

1、 乙方除自然力、災難、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應按本協議約定之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協議,有權拒付費用,並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損失。

2、 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各項工作,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誤或影響,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乙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合作的權利,並向甲方追討拖欠款項的滯納金。

十、終止合同的條件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予以及時糾正;如違約方不能及時糾正,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十一、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在協商一致的情形下,以補充協議形式補充其他條款,其法律效力與本合同的條款同等。

十二、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有非本協議所規定的業務(影視執行、輸出打樣、印刷、廣告工程、市調、媒體監控、活動執行、公關等方面),可另行簽定項目合同。

十三、如在協議執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簽約地的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簽約日期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託人: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託人: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

網 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廣告代理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