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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通用14篇)

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 篇1

甲方廣州市交通運輸職業學校(以下簡稱甲方)

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通用14篇)

乙方廣州市煜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一、 20xx年6月1日甲乙雙方簽訂了三年物業管理承包合同,合同期從20xx年6月1日-20xx年5月31日止,合同履行至今,經甲方認真考核,認為乙方在承包物業管理期間能認真的履行承包合同條款,緊密配合甲方,積極完成的承包後勤工作,受到學校師生的好評;乙方在20xx年12月30日書面向甲方提出終止承包或者變更相應合同條款的請示,乙方提出終止承包或者變更相應合同條款的原因有以下方面;

1、 由於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整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乙方要補充員工(衞生工)低位的工資標準,乙方每年差額為23040元;

2、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20xx年企業提導線的文件精神,乙方要求按新企業工資指導11%增加員工工資,其(水電、物業維修)員工工資增加為43699.92元/年,以上兩項增加費用的税金為6340.26元,共計增加金額(含税金)73080.2元,乙方表示由於上述原因,在經營上出現了 經營危機,因此提出請甲方終止承包或者變更相應的合同條款;

二、 根據乙方的提議經雙方協商,甲方物業後勤管理部分仍然由乙方繼續承包管理;另外甲乙雙方達成以下的合同條款變更協議;

1、 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參照廣州市新調整的員工工資標準的規定,增加乙方

(衞生工)的工資為33010.00元/年;

2、 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參照廣州市新調整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低位線的文件增加乙方其他員工工資11%的標準,其增加工資為43699.92元/年;

3、 甲方同意在承包合同中給予乙方上述兩項增加工資費用的支出形成的税金為6340.29元/年(按9.5%的税率計算);以上合同條款變更後費用增減相抵,甲方實際給予乙方增加承包費用為73080.21元,承包費用由原來的1225415.96元/年增加至1298496.17元/年(大寫:壹佰貳拾玖萬捌仟肆佰玖拾陸元玖角貳分),月平均費用為108208.02元/月;

三、補充協議的有效期:

補充協議條款從20xx年1月1日起生效於20xx年5月31日終止;

四、付款方式:

承包費用採用月轉賬或支票結算方式,甲方每月5號前支付承包管理費108008.00元給乙方,餘額2496.24元在承包期最後一個月結算,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交相應費用的正式發票;

五、協議附件:、

1、 本次補充協議在20xx年6月1號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書同時執行,補充協議主要調整乙方承包員工工資費用,承包項目及服務質量不變;

2、 補充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法人代表簽名: 乙方法人代表簽名:

日期 : 日期:

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與乙方經充分協商,於 年 月 日簽訂了位於 的集體所有石山荒地《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生效後,由於在乙方剛開始實施經營時即受到甲方部分羣眾(以該承包土地其有使用權為由)的阻止,致使乙方被迫停止承包經營活動,嚴重影響和削弱了原承包合同乙方的有效使用期限,給乙方的經營帶來了較大的的困難。為了維護原承包合同的嚴肅性和充實原合同內容的完整性,確保乙方的權利和經濟不受損失,經甲乙雙方進一步協商,特簽訂以下補充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原合同的義務儘快解決羣眾阻撓乙方經營活動的行為,以便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能順利進行,維護原承包合同的嚴肅性。

二、乙方交納承包金第一期的期限延期到甲方完成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工作並經雙方書面確認後十天內交清,後各交納期期限均按阻撓擔誤的時間順延,總承包截止期同時相應順延。

三、今後甲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和本補充協議的義務,防止阻撓、刁難乙方經營活動或侵佔乙方利益等行為的發生。如再發生類似上述等影響乙方經營使用和使乙方受經濟損失的行為,甲方首先按合同承擔全部責任,並以乙方經濟損失總額的伍拾倍賠償給乙方。除非乙方提出終止合同,否則,交納承包金期限及總承包截止期按本協議辦法順延,延長期限合法有效。

四、本補充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與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村委):(蓋章)

法人代表:

乙方: 地址: 年2 日 月

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 篇3

建設單位: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已經就甲方的X項目簽訂了總承包合同。經過雙方的友好協商,在此,就總承包合同內的綠化工程的具體工作內容作出以下約定,雙方共同遵守之:

一. 工程項目內容及範圍:綠化、景觀,大門前綠化。

二. 工程圖紙設計:由甲方提供設計和設計深化圖紙以及施工圖紙。

三. 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四. 工程開工日期:x年xx月xx日或收到甲方的正式圖紙之日開始。

五. 工期:總承包工程工期為xx個月。

六. 工程造價和結算:

1. 本工程的合同金額為可調價格,目前暫定人民幣(大寫)整;

2. 工程結算依據XX省最新頒佈的園林預算定額上浮%公司給予乙方費率XX個點包括税金,同時按照園林工程標準取費,定額人工按照XX省XX市最新頒佈的定額人工金額取費,另外人工補差120元/工日;材料價格依據XX省XX市工程造價部門公佈的當月信息價;材料無參考信息價的,由雙方依據市場價格自行確定。

七. 工程款的支付:

1. 本工程無預付款;

2. 在每月的25日之前,乙方將當月完成的工程量上報甲方;甲方在下個月的5日之前支付乙方相當於完成工程量的65%的工程進度款;

3. 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支付工程款至95%;

4. 工程質量保證金為雙方確定的審計價格的5%,在保修期(一年)滿後的第7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八. 甲方負責的其他事項:

1. 甲方負責辦理土地徵用、青苗補償等一切外圍政策性配套工作,保證乙方能夠按照正常的施工條件進行施工。如因建設單位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乙方的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 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臨時水、電接入點。

九. 其他:

本補充協議中的內容與總承包合同內容有衝突時,以本補充協議為準,其他的參照總承包合同內容。

十. 協議生效:

在總承包合同生效的情況下,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簽字和蓋章後生效。

以下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蓋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公司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日期:

乙方(蓋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公司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日期:

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名稱及地點:

2、工程承包內容及範圍:

(1)變電站一般土建工程:施工圖設計中變電站站址範圍內的基礎及電纜溝開挖、基礎混凝土的澆築、道路平整、站內綠化工作。

(2)變電站建築工程:主控樓、高壓配電間、辦公樓等主要建築物的土建工作及裝飾工作;變電站圍牆、大門的土建工作。

(3)變電站輔助設施工程:全站照明、給排水、通風、空調、消防、防雷接地等輔助設施建築及安裝工作。

(4)變電站安裝工程:變電站主輔設備的安裝、設備交接試驗、單體調試、系統調試。

(5)線路工程:至送電線路架設;全線基杆塔組裝及附件安裝;全線基杆塔基礎開挖及澆築;杆塔接地;線路參數測試等工作。(線路全長公里)

(6)通信工程至光纖通信線路架設工程。(線路全長公里)

(7)系統試運行。

(8)用於工程實體的設備、裝置性材料、消耗性材料的採購。

以上工程內容的細項最終以甲方審定的概算書或工程量清單相對應的條目為準。

3、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進行施工總承包。

4、工程合同金額:人民幣整。(項目建設所需的備品備件購置、管理車輛購置、工器具辦公生產生活傢俱購置以及甲方生產職工培訓及提前進場費用等均未包含在此合同價格內。)

5、工程質量要求:單位工程合格率100%,整體工程達到優良標準。

6、工程工期要求:開工日期為年月日,竣工日期為年月日,合同工期天。

7、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8、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9、本合同包括: (1)協議書 (2)專用條款 (3)通用條款

10、本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合同訂立地點:。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名並分別加蓋本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11、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陸份,雙方各執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本項目的工程的勞務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力與義務,特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與地點

該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與要求

該工程甲方採取分工種,單價組合成總價的形式,以包税、包工、包食宿方式承包給乙方。要求承包隊伍具備勞務承包資質,主要工種要有上崗證書,並且編制人員花名冊交甲方存檔備查。

三、工程承包單價與資料

經雙方協商,該工程按______元/(m2、m3、t)的承包單價由乙方進行承包,其承包單價包括以下資料:完成建設方帶給的全套施工圖紙、交底紀要、變更的有關施工的全部資料;現場規整與清理;200米範圍內地面水平運輸;製作設備的維護、保養;材料的節約;與其他隊伍配合等資料。

四、工程質量與安全

根據業主要求,該工程質量要求到達優良,因此單項承包務必確保優良,如本工程質量被評定為優良工程,甲方適當給予獎勵,如承包單項評定為不合格,由乙方進行返工修理直至合格,其返工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從乙方勞務結算中扣回。

乙方施工人員務必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務必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為使工人增強安全意識,帶隊及班組負責人每一天安排工作量,要進行安全交底教育,強調安全操作,帶好安全帽,裝好安全網繫好安全帶,做好各項安全防護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法律職責。

五、禮貌施工與獎罰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務必遵守禮貌施工手冊,在自己承包的範圍內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嚴格把好材料節約關,不準亂鋸、亂丟、浪費材料,如發此刻分清職責後給予罰款。同時,乙方負責人務必管好自己的隊伍,______市以外的人員,進入現場前,辦好暫住證,嚴禁有非典疑似病人進入施工現場,嚴格遵守治安管理條例,違者予以罰款,乙方人員務必服從管理人員指揮,遵守工地一切規章制度。將身份證、計劃生育證報甲方。未滿法定年齡,不得來工地做工。如所有違反規定者,參照項目部相關規定處罰。

六、付款方式與工期

該工程乙方隊伍進場後,其先期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根據工程進展狀況借給乙方必須數量的生活費,主體封頂付至勞務費的50%。工程竣工付至勞務費的70%。辦完工程結算付至勞務費的90%。留10%待保修期滿後一個月內付清。由於該工程工期緊,而且業主獎罰嚴勵,為確保工程按工期竣工竣工,故乙方進場須交納工期保證金______萬元。乙方在施工現場務必按照甲方確定的工期控制點,認真組織,精心施工,保證工期目標的實現,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除扣工期保證金外,將根據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給予處罰。

七、雙方權力與義務

(一)甲方: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資格審查,對乙方違反合同條款資料實施處罰,經濟賠償及辭退的權力。

2、甲方根據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實施工程承包資料,乙方應無條件遵照執行。

3、甲方帶給給乙方儘可能方便的施工條件,並按勞務合同約定和業主付款狀況支付勞務費。

4、甲方對乙方帶給來的施工作業人員實行實名制,建立健康狀況檔案,對有殘疾及智力障礙的作業人員一律清退,不得入場施工。

(二)乙方

1、乙方務必向甲方提交貼合承包資質並有權對甲方提出合法要求,主動承擔合同資料的全部工作,確保工程質量。

2、乙主務必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安全生產、乙方不得擅自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對於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出現的人身傷害及死亡事故,乙方務必承擔全部職責,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貼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指令,並提出自己的見解,供甲方參考。

4、乙方不得使用殘疾及智力障礙的作業人員,不得瞞報,私自使用。同時乙方應帶給人員名單、身份證。

5、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隊伍,不得在工地及之外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如賭博、賣淫、等。一旦造成的犯罪的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6、為確保工期,乙方務必按甲方要求,保證工程足夠的勞動力,不得消極怠工。

八、違約職責與其他

1、以上條款雙方務必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違反或造成工程停工,務必追究違約方職責。

2、如因乙方原因損害公司信譽、現場設備及對工程造成必須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並從承包勞務費中扣除。

3、屬於乙方自備設備,自帶工具用具等,乙方務必自己保管,不得因此對甲方提出其他要求,更不得找藉口影響開程質量和進度,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為加快施工進度,保證建築工程質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建築工程共計房屋 ㎡、水泥路面 的建築工程發包給乙方。

二、工程造價:房屋建築面積 元/㎡,水泥路面 ㎡,工程總造價壹佰肆拾萬元(140萬元)。

三、付款辦法:工程開工後,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款的 %,待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給剩餘款項。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一切徵地使用手續,乙方負責辦理施工許可手續。

2、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只承擔工程造價款。

3、甲方應協助乙方搞好社會治安,保證施工正常工作秩序,乙方應依法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建築圖紙進行施工。乙方無權進行修改或偷工減料。

5、工程質量以縣建設局監理站驗收合格為準。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收並拒付工程款。

6、所有工程必須於 結束。

五、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一方違約,必須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六、其它事宜

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七、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 月

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 篇7

發包方_X醫院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X勞動人才公司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公司項目管理實施細則及四分公司和項目部實際情況和特點,甲方將分部分項土建包清工工程委託乙方施工。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原招標等有關文件基礎上,簽訂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作範圍和內容

1.義烏中心醫院醫技樓工程中砼分部工程及承包範圍外零星用工如行政用工等。

2.按浙江省九四預算定額砼工程中所有內容及施工人員現場技術,安全質量交底中明確的作業內容。

3.搞好落手清工作,如泵管支撐架清理堆放,砼拌和機及水泥桶清理等。每天必須經甲方施工員簽字認可,否則月終不予結帳。

二承包單價和結算方式

1.按泵送15.0元/m3,非泵送20.0元/m3(此價格為優質工程價)。點清工技工按5元/小時,普工按3元/小時(包括夜班、節假日)。單價包括人工費、超高費、住宿費、進退場車旅費、勞動保護費(安全帽、手套、工作服、絕緣鞋)、小型工具(手拉車、水管、木蟹、括尺、鐵鍬、抹刀)、小型設備(振動機、振動棒、平板振動器)、泵管支撐搭拆、泵管清洗堆放、砼機械設備清洗,餘料利用。五證(暫住證、計生證、就業證、特殊工種作業證、上崗證)的管理費與手續費用、砼施工縫的清理、鑿毛、鋼筋表面清理,砼的養護不少於七天(包括麻袋鋪面)、牆、柱立面不得脱水及採取相應措施(塑料薄膜保護),以及個人調節税等。

2.每月25日按施工員認可工程量,交核算員複核結帳,待各有關部門審核後,下月10日前支付工作量的80%,餘款20%到年底時(農曆)再支付10%,剩餘10%作為安全質量保證金,待工程交工驗收後,各有關部門結帳付清尾款。

三勞務人員工資發放辦法

1.乙方每月須編制一份有關勞務人工費發配方法,特別是年終勞務費用分配細則(須落實到個人)在每次結帳後付款前交甲方財務人員。

四乙方須編制每月用料計劃

提前一個月報甲方有關人員審核後,共同制定供料計劃合理安排材料進場時間。嚴格按施工有關部門制定的材料損耗表控制節超,並採取相應獎罰措施。

五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全面負責現場施工的月、季生產計劃和勞動計劃的編制,安排協調工作,保證該任務能連續、合理均衡的施工。

2.負責現場施工技術問題的指導和質量監督,及時用書面形式傳達作業指導書、安全交底書、施工圖紙等技術有關資料。

3.負責向乙方提供離開作業面40米內,水平或垂直距離的水電源(隨機電箱或水龍頭),並保障作業班組施工道路通暢和垂直運輸設施要求。

4.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保障作業班組施工現場安全設施齊全和機械設備安全的要求,並根據作業班組申請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設施。

5.應負責及時辦理應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賠償費用手續和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的處罰手續。

6.負責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進度完成情況和綜合管理情況的檢查與考核工作,並有權隨時對乙方管理資料進行審查。

7.負責向乙方提供住宿及用膳設施的條件,並進行有償管理與服務。每月房租費120元/間,水電費按每月50元/間計。

8.負責組織乙方參加四分公司黨政工團組織的雙文明競賽等各項活動。

9.甲方有權勒令違法、違章經教育無效的乙方作業人員在24小時內離開本項目部。

10.甲方必須向乙方辦理機具使用轉交手續。

(二)乙方職責

1.乙方應嚴格信守合同、招標文件及詢標記錄中乙方承諾的各項管理目標(質量、安全、施工計劃、綜合管理等)。

2.負責作業人員的政治思想、技術培訓、職業道德、教育工作。

3.按照合同精神及時向甲方書面申報勞務結算書和各項考核報表。

4.負責對甲方提供的機械、機具、工具的保養、養護、維修工作,嚴格按甲方要求實行限額領料。

5.負責對進場施工的勞務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三級教育和考核工作,並應將該工作的書面資料及時報送四分公司質量安全技術監督科。

6.乙方應委派代表人駐點現場,負責管理勞務作業人員,並協調和檢查、考核各勞務作業班組的各項工作和完成情況並按時參加項目部的月計劃會議和工作協調會議。

7.方必須正確及時辦理務工作業人員的暫住證、計生證、就業證、特殊工種作業證、上崗證、務工合同手續,並隨時接受上級機關、地方政府部門、甲方的檢查,且應對不符合要求的迅速整改。否則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8.乙方作業人員在本項目部施工期間,應嚴格執行公司各項制度和四分公司及項目部下達的各項管理規定。

9.乙方勞務作業班組應建立“二長六大員”管理機制,且在作業班組中從事該工種工作時間一年以上的技術骨幹總人數達60%以上。

10.按要求配置個人勞動保護設施。

六質量安全管理

1.適用的標準、規範為GBJ301—88、施工圖、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義烏市監理程序、公司質保手冊,安全管理執行國家安全操作規範且雙方應執行公司質量安全獎罰條例。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並服從四級質量安全檢查管理程序(自檢、企業檢、監理檢、地方質檢3.質量目標為分項工程質量等級必須達到合格(80分以上),且分項工程質量優良率90%以上,分項工程質量如達不到80分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進行返工,所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40%,甲方不得組織下道工序施工。砼澆搗時必須認真細緻,杜絕露震,也不得超振,確保砼外光內實。砼表面進行二次壓光,控制砼樓面的厚度、平整度。杜絕蜂窩、露筋現象,及時對柱插筋表面,下層校驗的餘漿清理。砼養護不小於7天。

4.安全目標為杜絕重傷事故,輕傷事故頻率小於千分之一,如發生安全事故直接經濟責任由責任方承擔5.標化管理目標為省級標化達標工地。

七考核與獎罰

使本工程達到安全、優質、快速、高效之目標,雙方商定以下獎罰條款:

1.工期獎罰:如乙方達到經雙方確認的計劃書工期要求不獎不罰,如提前一天甲方獎勵乙方200元/天,如乙方責任滯後一天,甲方處罰乙方400元/天(提前或延誤期應疊加計算獎罰金),如乙方責任未實現項目部協調會議精神之要求,甲方處罰乙方200元/次。

2.質量獎罰:如乙方責任工程質量未達到優良要求時(甲方自檢90分以上),乙方決算單價下調30%(即決算單價_0.7),如乙方責任工程質量未達到合格品要求時,乙方單價下調100%.3.安全獎罰:如乙方責任發生輕傷事故,甲方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罰款,如乙方責任發生重傷事故,甲方對乙方處以10000元/人次的罰款;如乙方未發生重傷事故,甲方給予乙方5000元的獎勵,如乙方輕傷事故小於千分之一,甲方給予乙方3000元的獎勵。

4.標化管理獎罰:如乙方責任發生違反省級標化工地管理規定的`行為,甲方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罰款,如該工程工地被評為省級標化工地,甲方給予乙方1500元獎勵。

5.技術進步獎勵:如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且被甲方採納實施後獲得成果,甲方給予乙方200—1000元的獎勵。

6.材料節超獎罰:甲方依據有關經濟資料,視限額領料制度執行狀況和效果,可結合有關具體事項給予乙方一定的獎罰。

7.綜合治理獎罰:如乙方人員在本項目部工作期間發生違法違紀事件,甲方有權給予作業班組處以100—1000元的罰款(重點是不得發生賭博等)。

八其它

1.決算審核程序:乙方申請→施工員審核工程量→質量員確認質量等級→項目核算員審核單價與工程量→材料員會籤→項目副經理審批→項目經理批准(項目經理有權對有依據的量進行增減)。

2.招標文件、報價書、中標通知書及有關交底內容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限: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自工程開工到工程交工後、結清帳款後失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五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鑑證方:

代表:代表:代表:

簽定日期年月日

七 考核與獎罰使本工程達到安全、優質、快速、高效之目標,雙方商定以下獎罰條款:

1.工期獎罰:如乙方達到經雙方確認的計劃書工期要求不獎不罰,如提前一天甲方獎勵乙方200元/天,如乙方責任滯後一天,甲方處罰乙方400元/天(提前或延誤期應疊加計算獎罰金),如乙方責任未實現項目部協調會議精神之要求,甲方處罰乙方200元/次。

2.質量獎罰:如乙方責任工程質量未達到優良要求時(甲方自檢90分以上),乙方決算單價下調30%(即決算單價_0.7),如乙方責任工程質量未達到合格品要求時,乙方單價下調100%.3.安全獎罰:如乙方責任發生輕傷事故,甲方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罰款,如乙方責任發生重傷事故,甲方對乙方處以10000元/人次的罰款;如乙方未發生重傷事故,甲方給予乙方5000元的獎勵,如乙方輕傷事故小於千分之一,甲方給予乙方3000元的獎勵。

4.標化管理獎罰:如乙方責任發生違反省級標化工地管理規定的`行為,甲方對乙方處以500元/次的罰款,如該工程工地被評為省級標化工地,甲方給予乙方1500元獎勵。

5. 技術進步獎勵:如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且被甲方採納實施後獲得成果,甲方給予乙方200—1000元的獎勵。

6. 材料節超獎罰:甲方依據有關經濟資料,視限額領料制度執行狀況和效果,可結合有關具體事項給予乙方一定的獎罰。

7.綜合治理獎罰:如乙方人員在本項目部工作期間發生違法違紀事件,甲方有權給予作業班組處以100—1000元的罰款(重點是不得發生賭博、嫖娼、鬥毆、行賄等)。

八 其它

1.決算審核程序:乙方申請→施工員審核工程量→質量員確認質量等級→項目核算員審核單價與工程量→材料員會籤→項目副經理審批→項目經理批准(項目經理有權對有依據的量進行增減)。

2. 招標文件、報價書、中標通知書及有關交底內容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合同期限: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自工程開工到工程交工後、結清帳款後失效。

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5.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五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鑑證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 篇8

(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 )為實施 (項目名稱),己接受 (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 )對該項目施工的投標。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l)中標通知書;

(2)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己標價工程量清單;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3.固定合同價:人民幣(大寫) 元(¥ 萬元)。

4. 工程範圍:

5.承包人項目經理:

6.工程質量符合國家現行所有強制性建築條文,其他安裝、市政、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和評定標準以及其他工程建設方面的規範。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開工前提供發包人制定和發佈的相關標準。

7.承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

8.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9.承包人應按照監理人指示開工,施工總工期 個月。

10.本協議書一式拾貳份,發包人柒份,承包人伍份。

1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 篇9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________ )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後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_______ 

工商註冊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註冊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1條 一般規定

1.1 定義與解釋

1.1.1 通用條款,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工程總承包合同過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條款,由本文件第1條至第20條組成。

1.1.2 專用條款,指根據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實際,對通用條款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並同意共同遵守的條款。

1.1.3 工程總承包,指承包人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採購、施工(含竣工試驗)、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設計與其他階段的工程承包。

1.1.4 發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稱為發包人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務的,並具有相應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7 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監理人,指發包人委託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

1.1.9 工程總監,指由監理人授權、負責履行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

1.1.10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任命的負責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設計、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或)試運行考核並交付發包人進行生產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單項工程,指專用條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項獨立功能的工程單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組成部分。

1.1.13 臨時性工程,指為實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補任何質量缺陷,在現場所需搭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不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工程。

1.1.14 現場或場地,指合同約定的用於承包人現場辦公、居住、設備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機具、設施存放和工程實施的任何地點。

1.1.15 項目基礎資料,指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經有關部門對項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報告(選廠報告、資源報告、勘察報告)、資料(氣象、水文、地質)、協議(燃料、水、電、氣、運輸)和有關數據等,設計所須的基礎資料。

1.1.16 現場障礙資料,指發包人為承包人完成設計、進行現場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築物、構築物、須受保護的古建築、古樹木等座標方位、數據和其他情況的資料。

1.1.17 設計階段,指規劃設計、總體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階段。

1.1.18 工程物資,設計文件規定的並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設備、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後試驗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設計文件轉化為工程的過程,包括土建、安裝和竣工試驗等作業。

1.1.20 竣工試驗,指工程的土建、安裝完工後,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被業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負責進行的試驗。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約定和設計要求完成土建、安裝,並通過竣工試驗。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後,為使發包人的操作人員、使用人員進入崗位進行竣工後試驗、試運行準備,由承包人與發包人進行工程交接,並由發包人頒發接收證書的過程。

1.1.23 竣工後試驗,指工程被髮包人接收後,按合同約定由發包人自行組織的試驗、或在發包人組織領導下並由承包人指導進行工程的功能試驗。

1.1.24 試運行考核,指根據合同約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試驗後,由發包人自行或在發包人的組織領導下由承包人指導下進行的包括合同目標考核驗收在內的全部試驗。

1.1.25 考核驗收證書,指試運行考核的全部試驗完成並被驗收後,由發包人簽發的驗收證書。

1.1.26 工程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驗收證書、完成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並按合同約定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結算資料,由發包人組織的工程結算與驗收。

1.1.27 項目進度計劃,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實施階段(包括: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工程接收、竣工後試驗至試運行考核各階段的)或合同約定的若干實施階段的時間計劃安排。

1.1.28 施工開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現場施工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試驗)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包括按合同約定的任何延長日期。

1.1.30 變更,指發包人書面通知或書面批准的,對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合同價格,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進行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服務等工作的價款。

1.1.32 合同價格調整,指依據合同約定需要增減的費用而對合同價格進行的相應調整。

1.1.33 合同總價,指根據合同約定,經調整後的合同價格。

1.1.34 預付款,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由發包人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

1.1.35 工程進度款,指發包人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內容、支付條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設計、採購和施工的進度款,及竣工後試驗的服務費等款項。

1.1.36 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書,指依據有關質量保修的法律規定,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質量保修責任書。

1.1.3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數據電文包括: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1.1.3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須承擔的責任。

1.1.39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40 根據本合同工程的特點,補充約定的其他定義。

1.1.41 條款標題不能作為合同解釋的依據。

1.2 合同文件

1.2.1 合同文件的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

(8)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通知、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指令、傳真、電子郵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2 當合同文件的條款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並且不能依據合同約定的解釋順序闡述清楚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採納監理人的解釋。當事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不接受監理人的解釋的,根據16.3款關於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1.2.3 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閲讀方便,不作為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依據。

1.2.4 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間的起點均指相應事件發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時間的

起算是以某一期間屆滿為條件,則起算點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間的到期日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當日。工作日指除中國法定節假日之外的其他公曆日。

1.3 語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國的漢語簡體語言文字編寫、解釋和説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主導語言。

在少數民族地區,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編寫、解釋和説明本合同文件。

1.4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體適用法律的名稱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 標準、規範

1.5.1 適用於本工程的國家標準規範、或(和)行業標準規範、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標準規範、或(和)企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或編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2 發包人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並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提供的標準、規範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5.3 沒有相應成文規定的標準、規範時,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列明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技術要求提出實施方法,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承包人需要對實施方法進行研發試驗的,或須對施工人員進行特殊培訓的,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5.4 遵守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進行設計、採購、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國家強制性標準規範的規定。

1.5.5 發包人有權按照合同和適用法律規定的標準規範,對承包人的設計、實施提出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方面的建議、修改和變更。

1.6 遵守法律

1.6.1 在履行合同期間,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發包人辦理並取得立項、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批文、土地使用許可、開工批准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他許可、執照、證件、批件等,發包人負責協調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關係。因此造成承包人的開工延誤、暫停、費用增加、進度延誤時,發包人按承包人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1.6.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間遵守適用法律、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進行設

計、採購、加工、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承包人須辦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辦理的各種許可、執照、批文和手續等,保證發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損失。並因此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按發包人的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1.6.3 承包人按時向所僱傭人員發放工資,為其辦理人身保險,並繳納相關税費。

1.7 保密事項

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須予以提供。當事人認為必要時,可簽訂保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2條 發包人

2.1 發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2.1.1 負責辦理項目的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取得項目用地的使用權,完成拆遷補償工作,使項目具備法律規定的開工條件。

2.1.2 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合同價格調整、付款、竣工結算義務。

2.1.3 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及國家法律對安全、質量、標準、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等強制性規定,對承包人的設計、採購、施工等實施工作提出建議、修改和變更。

2.1.4 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對因承包人原因給發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和損害,提出賠償。

2.1.5 發包人認為必要時,有權發出書面形式的暫停通知。該類暫停給承包人造成的費用增加時,由發包人承擔。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2.1.6 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發包人委託的權利,履行發包人義務。發包人代表依據本合同並在其授權範圍內履行其職責。發包人代表根據合同約定的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其本人簽字後送交項目經理。

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和職責在專用條款約定。發包人決定替換其代表時,將新任代表的姓名、職務、職權和任命時間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

2.3 監理人

2.3.1 發包人對工程實行監理的,監理人的名稱、工程總監、監理範圍、內容、職權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寫明。

監理人按發包人委託監理的範圍、內容、職權和權限,代表發包人對承包人實施監督。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工程總監簽字後送交項目經理。

2.3.2 工程總監的職權與發包人代表的職權相重疊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協調並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 除專用條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工程總監無權改變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2.3.4 發包人更換工程總監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並將替換者的姓名、職務、職權、權限和任命時間通知承包人。

2.4 安全保證

2.4.1 發包人負責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地上已有設施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文物及墳墓等的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現場周圍的正常秩序,並承擔相關費用。承包人接受發包人對前述某事項的委託時,另行簽訂委託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2.4.2 發包人負責工程現場臨近正在使用、生產或運行的建築物、構築物、生產裝置、設施、設備等,要設置隔離設施,豎立禁止入內、禁止動火的明顯標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須遵守的安全規定和位置範圍。因發包人的原因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由發包人負責。

2.4.3 本合同未作約定,而在工程主體結構或工程主要裝置完成後,發包人要求進行涉及建築主體及承重結構變動、或涉及重大工藝變化的裝修工程時,雙方另行簽訂委託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設計方案,方能施工。

發包人自行決定此類裝修或發包人與第三方簽訂委託合同,由發包人或發包人另行委託的第三方提出設計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損害由發包人負責。

2.4.4 發包人對其代表、僱員、監理人及其委託的其他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因上述人員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發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由發包人負責。

2.4.5 發包人、發包人代表、僱員、監理人及其委託的其他人員,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相關約定。

2.5 保安責任

2.5.1 發包人負責與工程當地有關治安部門的聯繫、溝通和協調,並承擔相關費用。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實行歸口領導。

2.5.2 發包人與承包人商定工程實施階段及區域的保安責任劃分,並編制各自的相關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作為合同附件。

2.5.3 發包人按合同約定佔用的區域、接收的單項工程和工程,由發包人承擔相關保安工作,及因此產生的費用、損害和責任。

第3條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3.1.1 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工程的功能、規模、考核目標和竣工日期,來完成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是承包人的義務。

3.1.2 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自費修復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設計、文件、設備、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存在的缺陷。

3.1.3 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提交相關報表。報表的類別、內容、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1.4 發包人通知暫停的,承包人有權根據2.1.5款的約定提出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長。

3.1.5 對因發包人原因給承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損害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賠償或(和)延長竣工日期。

3.2 項目經理

3.2.1 項目經理經授權並代表承包人負責履行本合同。項目經理的姓名、職責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需離開項目現場須事先取得發包人同意,並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臨時代行其職責。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按照本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2 項目經理按合同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並按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項目實施。在緊急情況下,且無法與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取得聯繫時,項目經理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人身、工程和財產的安全,但須在事後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送交書面報告。

3.2.3 承包人需更換項目經理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的同意。繼任的項目經理須繼續履行第3.2.1款約定的職責和權限。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按3.2.1款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4 發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換通知後的15日內向發包人提出書面的改進報告。此後,發包人仍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時,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換通知後的30日內更換,並將新任命的項目經理的姓名、簡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新任的項目經理繼續履行第

3.2.1款約定的權限。

3.3 工程質量保證

3.3.1 質量保證體系。承包人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保持持續有效,並建立本合同項下的質量保證體系。

3.3.2 實施過程的質量保證。承包人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規範,確保設計、採購、加工製造、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考核驗收的質量。並遵照國家有關質量保修責任的規定,對工程進行保修。

3.4 安全保證

3.4.1 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約定,並遵照建設工程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規定,進行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 現場安全施工和環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5 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保證

3.5.1 工程設計。承包人按合同約定,並遵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的環境保護設計及職業健康保護設計,保證工程符合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的法律規定。

3.5.2 現場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6 進度保證

承包人按4.1款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合理有序地組織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需要的各類資源,採用有效的實施方法和組織方法,保證項目進度計劃的實現。

3.7 現場保安

承包人承擔其進入現場、施工開工至發包人接收單項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現場保安責任(含承包人的預製加工場地、辦公及生活營區)。並負責編制相關的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提交給發包人。

3.8 分包

3.8.1 分包約定。承包人只能對專用條款約定列出的分包事項(含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等)及其分包人的長名單中,進行分包招標。

本專用條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項和分包人的長名單,承包人可在工程實施階段分期提交,發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項和分包人長名單後的15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見。發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見的,承包人有權在提交該工作事項和分包名單後的第16日開始,將提出的擬分包事項對外分包。

3.8.2 分包人資質。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企業資質等級的分包人,方能選擇為分包人。

3.8.3 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將承包的全部工程對外分包,也不得將承包的工程全部轉包。

3.8.4 分包人不得將其分包的設計、施工和貨物採購對外轉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採購分包中的整裝單元設備,電氣儀表的成套設備除外)。

3.8.5 對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分包人進度款。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項。

3.8.6 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因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過錯導致工程質量出現缺陷,給發包人造成損失或導致竣工日期延誤的,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4條 進度計劃、延誤和暫停

4.1 項目進度計劃

4.1.1 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編制的項目進度計劃,其中施工期限須符合合同協議書的約定。經發包人批准後實施。發包人的批准並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承包人提交項目進度計劃的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約定。

4.1.2 自費趕上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實際進度明顯落後於項目進度計劃時,承包人有義務、發包人也有權利要求承包人自費採取措施,趕上項目進度計劃。

4.1.3 項目進度計劃的調整。出現下列情況,竣工日期相應順延,並對項目進度計劃進行調整:

(1)發包人根據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或未能按14.3.1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和14.3.2款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導致4.3.2款約定的設計開工日期延誤,或4.4.2款約定的採購開始日期延誤,或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

(2)根據4.2.4款第2項的約定,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某個設計階段審核會

議時間的延誤。

(3)根據4.2.4款第3項的約定,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准時間較合同約定的時間延長的。

(4)根據合同約定的其他延長竣工日期的情況。

4.1.4 發包人的趕工要求。合同實施過程中發包人書面提出加快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的趕工要求,並被承包人接受時,承包人提交趕工方案。因趕工引起的費用增加,按13.2.5款的變更約定執行。

4.2 設計進度計劃

4.2.1 設計進度計劃。承包人根據批准的項目進度計劃和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發包人組織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編制設計進度計劃。設計進度計劃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的認可並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4.2.2 設計開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及14.3.2款的預付款後的第1天,作為設計開工日期。

4.2.3 設計開工日期延誤。因發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約定提供設計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等相關資料,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設計開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按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4.2.4 設計階段審查日期的延誤

(1)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其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提交相關階段的設計文件、或提交的相關設計文件不符合相關審核階段的設計深度時,造成設計審查會議延誤的,依據4.1.2款的約定,承包人自費採取措施並趕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誤,並給發包人造成審核會議準備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2) 因發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約定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造成某個設計階段審查會議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承包人帶來的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3) 政府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准時間較合同約定時間延長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各方帶來的費用增加,由各自承擔。

4.3 採購進度計劃

4.3.1 採購進度計劃。承包人的採購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並與設計、施工、和(或)竣工試驗及竣工後試驗的進度計劃相銜接。

4.3.2 採購開始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4.3.3 採購進度延誤。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採購延誤,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和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採購延誤,給承包人造成

的停工、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 施工進度計劃

4.4.1 施工進度計劃。承包人在現場施工開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進度計劃在內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並與設計、採購、竣工試驗進度計劃相銜接。發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關鍵單項工程或(和)關鍵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4.2 施工開工日期延誤。根據下列約定,確定竣工日期的延長:

(1)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的,需説明正當理由,自費採取措施及早開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3 竣工日期

1、承包範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9.1款工程接收的專用條款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單項工程中最後一項竣工試驗通過的日期,為該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2、承包範圍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9.1款工程接收的專用條款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單項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業,並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全部施工作業,且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為竣工試驗、或竣工後試驗預留的施工部位、或發包人要求的施工預留部位、不影響發包人實質操作使用的零星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不影響竣工日期的確定。

4.5 誤期賠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承擔誤期賠償。每日延誤的賠償金額,及按日累計的最高賠償金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有權從工程進度款、或竣工結算款、或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中扣除賠償金額。

4.6 暫停

4.6.1 發包人的暫停。發包人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暫停工程實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暫停日期及預計暫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執行此項暫停而遭受的費用增加,或因復工而增加的合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6.2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暫停。根據17.1款不可抗力發生的義務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後果的條款約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 暫停時承包人的工作。當4.6.1款發包人的暫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暫停發生時,承包人立即停止現場的實施工作。並在暫停期間,根據合同約定,由承包人負責照料、保護、監管的人員、工程、物資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盡到照料、保護和監管責任,造成損壞、變質等,使發包人的費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4 承包人的復工要求。根據4.6.1款發包人通知的暫停,承包人有權在暫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復工。不能復工時,承包人有權根據13.2.5款調減部分工程的約定,以變更方式調減受暫停影響的部分工程。

發包人的暫停超過45天且暫停影響到整個工程,或發包人的暫停超過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暫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包人有權根據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約定,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 發包人的復工。發包人發出復工通知後,發包人有權組織承包人對受暫停影響的工程、設備、材料、部件進行檢查,承包人將檢查結果及需要恢復、修復的內容和估算通知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後,所發生的恢復、修復價款由發包人承擔。因恢復、修復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4.6.6 因承包人原因的暫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暫停,所發生的損失、損害及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7 工程暫停時的付款。發生發包人的暫停時,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約定付款外,發包人須賠償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經濟損失,並按下述約定進行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的付款:_______

(1)承包人負責採購並構成工程實體的,但尚未能按採購進度款付款的設備、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將該款項單獨列入14.6款按月工程進度申請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計劃表申請付款的報表中,發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時間安排支付;

(2)承包人負責採購並運抵現場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尚未驗收付款的部分,雙方需進行驗收交接。對其中有缺陷的設備、材料和部件,承包

人自費修復。修復合格並經發包人驗收後,根據14.4.1款工程進度款的約定,支付其中的採購進度款。

(3)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為永久性工程訂購的、尚未運抵現場的設備、材料和部件的相應款項。

(4)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對已訂貨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進行退貨時,其供應商、製造廠要求的補償、賠償等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5條 技術與設計

5.1 生產工藝技術、建築藝術造型

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

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含建築設計)時,承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製造指導書和其他資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及其結構設計負責。

承包人對本專用條款約定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説明負責。該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説明,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的評價依據。根據工程特點,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的説明。

5.1.2 發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

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含建築設計)時,發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製造指導書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資料、發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築藝術造型的要求負責。

發包人有義務指導、審查由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進行的生產工藝設計或(和)建築設計文件,並予以確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試運行考核的各項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説明中各自承擔的責任,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和考核責任的評價依據。

5.2 設計

5.2.1 發包人的義務

(1) 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向承包人提供設計需要的項目基礎資料,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有不真實、不準確或不齊全時,有義務按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進一步補充資料。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有專利商提供的技術或工藝包,或是獨立建築師提供的建築藝術造型等,發包人有義務組織專利商或獨立建築師與承包人進行數據、條件和資料的交換、協調和交接。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提供項目基礎資料及其補充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或發包人的計劃變更,造成承包人的設計停工、返工或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 提供現場障礙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和適用法律規定,在設計開始前,提供與設計、施工有關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築物、構築物等現場障礙資料,並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因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造成的設計停工、返工和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提供項目障礙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 承包人無法核實發包人所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的數據、條件和資料的,發包人有義務給予進一步確認。

5.2.2 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與發包人(及其專利商)以書面形式交接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提供的設計項目基礎資料、第2項提供的與設計有關的現場障礙資料。對這些資料中的短缺、遺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後15日內有義務向發包人提出進一步的補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時間內提出補充要求而發生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2)承包人有義務按照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和行政法規規定的設計深度開展設計。並對其設計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環境保護、職業健康的標準,設備材料的質量、工程質量和完成時間負責。因承包人設計的原因,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5.2.3 遵守標準、規範

(1)1.5款約定的標準、規範,適用於發包人按單項工程接收或(和)整個工程接收。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國家頒佈了新的標準或規範時,承包人有義務向發包人提交有關新標準、新規範的建議書。對其中的強制性標準、規範,皆須遵守,並作為變更處理;對於非強制性及推薦性的標準、規範,發包人可決定採用或不採用,決定採用時,作為變更處理。

(3)依據適用法規和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所完成的設計圖紙、設計文件中的技術數據和技術條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部件採購質量、施工質

量及竣工試驗質量的依據。

5.2.4 操作維修手冊。由承包人指導竣工後試驗和試運行考核試驗,並編制操作維修手冊的,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第二段的約定,責令其專利商或發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冊,並對其資料的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除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發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冊,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維修手冊的份數、提交期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5.2.5 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提交的份數和時間。

5.3.6 設計缺陷的自費修復,自費趕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文件中的遺漏、錯誤、缺陷和不足,自費修復。使設計進度延誤時,自費採取措施趕上。

5.3 設計階段審查

5.3.1 設計審查階段及審查會議時間。本工程的設計階段、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約定。審查會議和發包人上級單位及政府有關部門參加審查會議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3.2 承包人根據5.3.1款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設計文件,並符合行政法規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的深度規定。承包人有義務自費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會議、向審查者介紹、解答、解釋,並自費提供審查過程中需提供的補充資料。

5.3.3 發包人有義務向承包人提供根據5.3.2款設計審查會議的批准文件和紀要。承包人有義務按相關審查階段批准的文件和紀要,並依據合同約定及相關設計法規的規定,對相關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3.4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完整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致使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會議無法進行或無法按期進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窩工損失,或發包人組織會議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3.5 發包人有權在5.3.1款約定的各設計審查階段之前,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提出建議、審查和確認,發包人的任何建議、審查和確認,並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和合同義務。

5.4 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對發包人的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另行簽訂培訓委託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識產權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雙方(含一方或雙方相關的專利商、獨立建築師)的技術專利、建築藝術造型、專有技術、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簽訂有關知識產權及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6條 免責條件

6.1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2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情形:

(1)自然災害:如颱風、洪水、冰雹等;

(2)政府行為(國家政策調整):如徵收、徵用等;

(3)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等。

第7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承包方執______份,發包方執______份,____________執______份。

第8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 篇10

發包方:

承包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範圍:的設計、採購、施工總承包。

承包方式:概算下浮(包含調整概算)

1.2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總日曆工期天數:天

1.3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億元

第2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2.合同條件;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一致的,按第33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3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合同語言:漢語。

3.2適用標準、規範: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

3.3適用法律、法規: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規定。

第4條圖紙

4.1圖紙提供日期:**年**月**日

4.2圖紙提供套數:8套

4.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填寫有保密要求或“不採用”

第5條甲方代表

5.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姓名:職務:

5.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

第6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姓名:職務:

第7條甲方工作

7.1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開工前施工現場所有障礙清理完畢,並具備施工條件

7.2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繫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開工前完成

7.3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係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開工前完成(內容根據雙方約定填寫)

7.4造假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開工前應辦理完施工所需全部證件和批文手續。

7.5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乙方接到施工圖紙七日內。

7.6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根據提供的設施內容填寫。

第8條乙方工作

8.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和要求:開工前完成

8.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報告及下月計劃報表各一份(小型工程雙方商定)

8.3施工保護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的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8.4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8.5施工場地整潔衞生的要求: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8.6保護建築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設備的措施:由乙方保護

8.7建築成品保護的措施:由乙方保護

第9條進度計劃

9.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開工前15日提供

9.2甲方代表批准進度計劃的時間:收到後15日

第10條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工期延誤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工期提前按雙方約定填寫

第14條工程樣板

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15條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6條工程質量等級

16.1工程質量等級:優良(或者合格)

16.2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按山西省朔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16.3質量評定部門名稱:按現行規定執行(不能填寫質檢站)

第17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按現行工程工程驗收規範執行

第18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復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19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價格加風險係數合同、可調價格合同等):按概算下浮%總價承包(包含概算調整)

19.2調整的方式:除政策性調整外,其他不予調整

第20條工程預付款

20.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本月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報告4份,並由發包方、承包方、監理三方確認

第22條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銀行轉帳支票(現金)

22.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按經三方確認的已完工程量付款,每月20日前付至70%止。

22.3甲方違約的責任: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7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8天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23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24條乙方採購材料設備:乙方採購的品種

第25條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第26條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27條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分享。

第28條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29條確定變更價款:乙方在變更發生後7日內向甲方提交變更價款書面報告,經由發包方、承包方、監理三方確認

第30條竣工驗收

30.1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甲方所需的全部竣工資料

30.2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和份數:竣工驗收前15天提交8份

第31條竣工結算

31.1結算方式:銀行轉帳支票

31.2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竣工後28天內

31.3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結算報告送達後56天內

31.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報告批准後14天內

第32條保修

32.1保修內容、範圍:乙方施工範圍

32.2保修期限:執行國家及省建築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32.3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執行國家及省建築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32.4保脩金利息:執行國家及省建築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第33條爭議

33.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34條違約

34.1違約的處理: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4.2違約金的數額:按工程總造價3%以下雙方約定

34.3損失的計算方法:按實際發生核算

34.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按人民銀行現行貸款利率(與本工程同期)及滯納金,工期順延

第35條索賠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2。索賠事件發生14天內,向甲方發出索賠通知;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4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36條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敷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保護措施費用。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7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按雙方約定填寫

第38條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按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為準

第39條保險

施工人員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辦理(其它險種自願)

第40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1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41.1合同生效日期: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

41.2合同終止日期:保修期滿工程款全部結清,本合同條款即告終止。

第42條合同份數

42.1合同副本份數:×份(根據實際份數填寫,正副本不應少於八份)

42.2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各自

42.3合同制訂費用:乙方負責

第43條合同備案、鑑證

43.1合同備案、鑑證承辦人:(現場簽字)

發包方: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身份證號碼:

附加條款: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另行簽訂的書面協議或文件必須與國家的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相一致。

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公司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在____________公司下屬______號井硐鉛鋅礦山開挖施工承包給乙方打硐開採施工,特訂立本合同,希雙方遵守約定。

一、協議內容

甲方有____________公司______號井鉛鋅礦硐承包給乙方打硐開採,由乙方負責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按人工掘挖井硐和人工開採方式及所有附屬工程。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承包給乙方施工,甲方按噸位和礦硐進尺m計算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按月計價支付全部施工打硐採礦款。

二、承包範圍

甲方在____________公司所承包的所有範圍內,如出現區域山林權屬糾紛,造成一切投資損失由甲方全權負責賠償給乙方。

三、勞務費單價和結算

1、掘井打洞按米計價:施工工序,打眼放炮,裝運棄出到棄土場,每米單價含出洞口運距40米內,在每月底對當月施工量進行收方計價,次月5日內付清。如甲方不按時付清工程計價款項或延遲收方計價付款時間,造成乙方損失,乙方有權停工並向甲方索賠所有損失。此單價在鉛鋅每米噸______萬至______萬元內,以後隨着物價,隨行就市,雙方協商漲跌調價。

3、甲乙雙方計價依據,以雙方現場派住的管理人員簽字為依據計價。

四、管理方法

1、甲方負責協調周邊關係,處理協調一切糾紛和地方人、畜、路、自然和諧安全,配合好乙方全面施工工作。乙方負責全面施工生產工作,教育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在生產過程中乙方的上崗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應當高度注意安全事故存在的隱患,出現隱患及時排除。乙方進入礦山打眼放炮人員,必須由熟練人員進行,不得聘請無技術的人員進行打眼炮工作。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排除危石,仔細觀察地質構造情況,及時排除可能出現的嘣塌事故,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如出現工傷安全事故的責任,由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賠償和處理工傷事故的費用。

3、開採所需的爆破物品和所有機械設備和材料,由甲方負責採購提供給乙方使用,為了不影響乙方生產,甲方保證按時提供爆破物品給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的炸材按實際使用的數量在工程款中扣回支付甲方。其它由甲方負責。

4、甲方作為礦山業主,對提供給乙方勞務承包開採範圍的礦點具備礦開採的合法手續,並負責保證乙方進入礦區的三通一平工作。為乙方生產提供方便。

5、因甲方造成乙方施工時停工待料和甲方協調不力,出現停工待班,造成的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每個人停班務工費按______元/天和賠償其它所有損失。

五、因開挖時損害山林、草、樹木植被,環保、自然災害、泥石流等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六、搭建各種設施,由甲方協調佔用。如因協調不力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承包期滿後,乙方與甲方繼續延續合同。

八、甲方必須保持本硐區域的完整性,不得再轉包給其它方。

九、違約責任:

希雙方都遵從協議,履行約定條款。不能違約,若違約,違約方賠償守約方一切損失,並處罰違約金______萬元補償給守約方。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定補充協議。如協商解決未果,訴訟到合同簽訂地或乙方居住地法院裁決。

十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 篇12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招標文件、詢標紀要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範圍:

3.1 中試車間區域,裝飾施工圖紙範圍內的全部工程。

3.2 本工程確定的承包範圍,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變更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工程量(提前通知),注:如因工程量的 變更而造成合同造價變更,支付工程進度款也相應增減。

4、房屋結構:框框剪結構。

5、承包形式:包工包料(甲方材料除外)包工期、包質量、包施工安全的形式承包。

二、合同工期

1、施工總工期為____ 日曆天(包含甲供材料安裝工期),開工日期為____ 年__月___日,竣工日期為_____年___月___日。

2、在施工中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不可抗拒力除外)按______天延期罰款_____元/天、_____天延期罰款_____元/天,____天以上延期罰款______元/天。

三、合同工程造價、工程結算造價方法及履約保證金

1、本工程合同一次性包乾造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萬元整。乙方在收到中標函後合同簽定前七天內繳納給甲方。本工程履約保證金中質量保證金佔___;工期履約保證金佔___;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證金佔____;人員到位保證金佔____,該履約保證金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一個月後根據考核情況予以退還,履約保證金在甲方持有效期間內不計利息。乙方如在履約合同中違反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項目班組的規定均按詢標紀要已約定的條款處理,違約金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3、如有增減部分按投標文件價格折算並出具雙方確認聯繫單。

4、上述總價已包含下列項目的費率:差別利潤、超高增加費、二次搬運費、成品保護費、遠地工程增加費、優良工程增加費、趕工技術措施費、提前竣工增加費、文明施工增加費、勞動保險增加費、檢驗試驗費、税金等一切費率。

四、工程進度款支付方式

1、合同簽定後乙方按甲方開工報告約定的日期正式進場十天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20%,即 萬元作為工程預付款,工程量完成到50%時,甲方憑現場工程量簽證報告單再支付總價的10%,即 萬元,工程量完成到70%時,甲方憑現場工程量簽證報告單再付合同總價的30%,即 萬元,工程完工後,支付合同總價的10%即 萬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移交全部存檔資料、送審資料後再支付合同總價的10%,即 萬元,審計審核驗收完成後在一個月內支付至工程90%,餘款10%將作為保修滯留金,保修滯留金在甲方持有期內不計利息,保修期為二年,保證期滿後無質量問題,在一個月內付清餘款。

2、甲方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乙方必須提供合法的税務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工程款支付。

五、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在工程中使用仿冒品牌等假、次材料、配件的,經查實作以一罰五處罰並返工(調換)。

2、本工程質量要求一次性驗收合格,具有優質高級裝飾並創建“湘湖杯”質量。工程竣工後如經三方主體(包括建設方、施工方、設計方、監理方)驗收不能達到質量合格等級,則作違約論處,建設單位有權全部沒收施工方履約保證金中的工程質量保證金,並要求施工方承擔相應的返工費用。

3、對隱蔽工程,將由建設單位或工地代表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方需填報隱蔽 工程驗收單並附圖,或施工現場照片等)。

4.除甲供材料(見清單)外的工程所需材料由施工單位自行組織採購。施工單位自行採購的材料必須有質保書和合格證,並符合施工圖和規範要求及建設單位和設計師的要求,所有資料作為竣工技術資料,由中標人按規定收集整理、提交。

5.工程竣工後,施工單位必須提交所有完整技術資料及竣工圖四套,其內容必須符合存檔要求,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六、工程施工材料的約定

1.甲供材料詳見附件1(甲供材料清單),其具體數量、到位時間由乙方提供,但在實際施工中,甲方可根據工程需要有權對任何一項乙供材料變更為甲供(提前通知)。甲供材料的乙方取費標準按投標函及補充協議所述的執行。

2.乙供材料的所有主材甲方有權指定生產廠家、品牌、規格,並按市場最低價確定價格。

3.乙供所有的簽證材料必須提前十天提供樣板供甲方和設計師確認並簽證封樣。

4.乙供主材在大批進場時,必須通知甲方進行報驗,並填寫報驗單,經甲方簽字確定後方可進場。

5.本工程內所有由乙方供應的各種材料、成品、半成品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產品標準和工程技術規範的規定,同時需提供原出廠證明、環保證明和質量證書等資料。特殊材料在使用前還須進行材料報驗制、試驗檢驗、試驗檢驗合格方能使用,試驗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使用後發現乙方供應材料不符合標準、規範設計要求,仍由

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七、保修約定

本工程免費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次日起2年,在2年保修期內因非甲方因素而出現的工程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應按以下約定時間進行修復:機電方面質量問題應在一天內;裝飾方面質量問題在3天內(特殊情況除外)。維修方案及時間需徵詢甲方同意,乙方如不能按上述要求履行的,則由甲方自行或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復,所發生的費用在乙方的質量保脩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涉及重大質量問題或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八、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1甲方現場負責人1.2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須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設計施工圖紙2套,並組織乙方及設計等單位進行圖紙會審、設計交底。

1.3幫助協調乙方施工進場所需水、電接駁等事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1.4及時協調好乙方與施工場地內各專業施工單位的關係,提供便利的施工條件和環境。

1.5接到乙方申驗報告後及時組織各項工序及竣工驗收,並簽署驗收結論。

1.6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應工程進度款。

1.7按附件1(甲供材料清單)所列的材料及時有序的分批到位,並承擔甲供材料產品質量責任。

2.乙方責任

2.1乙方現場負責人2.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操作程序,完善安全施工措施,工地必須達到區級標化工地,施工垃圾有清運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施工現場垃圾當日清運),同時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單位承擔一切責任及費用(另籤施工安全協議)。

2.3凡涉及治安、綜合執法、城建、消防、安監、環境、交通、環保、計劃生育、場內其他各施工班組夜間施工及所在地村民關係協調等發生的問題產生的費用均由施工單位負責解決並承擔經濟支出。

2.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安全生產、工程質量、文明施工檢查中受到通報批評的,甲方將扣除相應的履約保證金。

2.5乙方中標後,如需要在當地政府辦理各種施工手續及費用均由施工單位負責和承擔,建設方積極配合。

2.6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在各工程配合施工中,或對甲方提供的施工圖中如有不合理或有異議的,乙方必須有預見性的提出建議,減少不必要的返工和損失。如確因乙方單位在施工會考慮不周全,又沒有預見性的書面提醒業主,從而使配合工程或甲方返工和損失,乙方單位需要承擔相應損失費用。

2.7乙方單位需服從建設單位的管理;特別在施工過程中,有較大的噪聲的工作必須按照甲方的時間段施工。

2.8本工程所有的成員傢俱及甲供材料由施工方現場安裝,乙方在施工安裝中必須按照説明書要求安裝,如沒有按規範施工,一切損失由施工方承擔。

2.9在實際裝修施工過程匯中,各項運輸由乙方自行解決。

2.10乙方施工竣工後,清理現場(包括建築材料、垃圾、生產和生活用臨時設施拆除),做好施工工程承包範圍內的所有衞生工作(門、窗、玻璃、地面、衞生潔具擦掃乾淨)並承擔有關費用。

2.11乙方施工竣工未交給甲方之前,乙方必須做好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則由乙方自行及時修復和賠償。

2.12做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竣工圖紙等施工技術資料的彙集工作並及時移交甲方。

2.13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個月內,按《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範》的要求,將本工程的所有工程資料等文件源件及竣工圖等一式四套交付甲方。

九、合同終止或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1合同履行期間累計違約金超過本合同總價工程造價的15%。

1.2乙方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質資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工程一部分或者全部轉讓有其他承包商。

1.3乙方不能依照規定日期開工達二十日以上。

1.4乙方對本工程施工進度落後較預訂進度達10%以上,或者明顯不能如期完工,或工作草率,不聽從甲方之指令改正者。

十、本合同有約定不明確或沒有約定的事項,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並及時出具工程聯繫單。

2、當發生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故解除合同的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追究違約責任,有違約方承擔總工程造價的10%違約金,當違約金不足彌補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時,還當支付賠償金。

3本合同全部附件作為合同的共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詢標承諾及招標諾幹答疑等均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有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如糾紛發生在施工過程中,除以下情況之一外,雙方仍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持續:

5.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5.2雙方協議一致停止施工。

5.3法院裁定停止施工。

十一、附則

1、本合同一式 分,雙方各執 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3、附件

(1)甲方材料品名。規格清單

(2)其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 篇13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工程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

2. 工程地址:

3. 居室規格: 。

4.工程內容:施工圖。

5.工程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竣工,工程總天數: 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大寫 (¥ 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3. 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 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

2、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第七條:工程驗收

1. 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第八條:其它

1. 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承包合同補充協議 篇14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概況及要求

1、施工地點:

2、施工內容:

3、承包方式:

4、總價款:(人民幣)

5、施工期限:自年至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二、工程質量及驗收:

1、本工程執行DBJ08-62-97《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三、工程付款及結算:

四、違約責任:

由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順延。由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解決糾紛方式: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築裝飾協會裝飾委員會商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法律機關申請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