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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通用30篇)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1

甲方: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通用30篇)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過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甲方準備在XX縣XX街新建三層樓帶尖子的房屋一棟。經與乙方接觸、洽談、協商,決定將其房屋交由乙方承建,具體如下: 1、房屋主體結構施工,內牆粉刷,外牆施工(按城建局圖紙),一樓地板磚鋪設,衞生間(包括一、二、三、四樓衞生間)瓷磚鋪設。

2、乙方按照甲方的圖紙保質保期來進行施工,工程從20xx年 月 日開始動工,至20xx年 月 日竣工。房屋主體結構施工必須於20xx年6月10日前完工。

3、甲方負責建築所需的鋼筋、水泥、沙子、磚、地板磚、瓷磚。

4、施工期間甲方自願將自有的攪拌機一台,抽水機一台、刨牀機一台、膠輪車兩部等物品借與乙方使用,設備維護由乙方負責,施工完畢後歸還甲方。

5、房屋施工所需如:腳手架、跳板、模板等建築材料由乙方負責。

二、費用結算

1、房屋建設採用費用包乾的方式。

2、房屋建築總面積以最後實際修建面積為準,按每平方240元計算。

3、付款方式:

①乙方完成的工程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按月向乙方按工程完工的70%支付工程款。

②全部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付清工程的餘下款項。

三、質量要求:

1、工程驗收標準,甲方按照下面的規定執行。

2、施工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主體結構建設時,牆體要垂直、整體平整,所有的門及門窗的安放與牆體成一條線;粉刷時牆體厚度均勻,無裂縫,內牆面達到整體水平、平整、無裂縫,門及門窗與牆接觸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縫隙,天面要達到厚度均勻,無裂縫,一樓地板磚樓及衞生間的瓷磚要平整完好的粘貼,達到水平;陰陽角與牆體成一條線,與牆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進行雨水排除的處理,待工程全部結束後,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四、法律責任:

1、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2、乙方不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延期完工或者質量不合格,乙方須對甲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需要説明: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20xx年_ _月 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字蓋章) 乙 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雙方證明人(簽字蓋章)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2

甲方:鶴峯縣桃山煤業有限公司

乙方:易宗申 (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的原則,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桃山煤礦生產、生活用水蓄水池建設工程交乙方承攬,現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範圍及工程價格

1、工程範圍:蓄水池的土石方開挖和修築。

2、工程價格:基礎開挖土石方每立方米30元,澆灌混凝土每立方米110元;漿砌毛石牆每立方米80元,裝模、撤模每平方米10元;製作鋼筋每公斤3元,片石墊層每平方米4元,抹面每平方米4元。 以上價格均包括所有工程項目場地內人工費用。

二、工程規格、質量

(一)規格

1、開挖蓄水池基坑直徑8米,見硬底。

2、池底用片石墊層,厚度20公分,在此之上倒鋼筋混凝土厚度10公分,抹面;安裝污水管處低20公分,清水管比污水管高20公分。

3、牆體用片石混凝土澆灌,地表層以下厚度50公分,地表層以上20 公分,水池內徑7米,池淨高3米,池內牆裝模,外牆出土面用毛石漿砌,漿砌的厚度不能超過30 公分。

4、池蓋用鋼筋混凝土澆築,板厚10公分,用2030公分的十字樑將板托起,蓋口5050公分,用鋼筋混凝土澆築的蓋子蓋上。

5、布筋:池底主、副筋用直徑12mm螺紋鋼,間距20公分;牆體每增高1米用直徑⒍5mm圓鋼打箍,每道箍兩根;蓋子主、副筋用直徑⒍5mm圓鋼,間距15公分;樑的主筋直徑14mm4根,箍筋直徑⒍5mm,間距20公分。砂漿均用c30標號。其它預埋件由甲方現場質監人員指導施工。

(二)質量

1、毛石牆漿砌用擠漿法,石料周圍必須有砂漿,無空隙;用小石頭嵌入砂漿中擠滿。

2、混凝土必須用振動棒搗固密實,不得有滲水現象。

3、蓋板和十字樑必須震動密實。

4、池底面和牆面、板面必須用水泥砂漿磨平,不允許有縫窩麻面現象。

5、砂漿必須用攪拌機拌勻,砂漿搗固要及時、均衡、密實,養護期間要經常保持濕潤。

三、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建築法和安監部門的要求,配帶齊全,設施到位,措施得力。有技術指導人員現場指導。

2、乙方必須加強施工隊人員的安全管理和自我保護的意識,搞好團結協作,服從公司技術管理人員監督和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護好公司的各種生產設施和安全設施,損壞趙佳賠償。

3、乙方必須搞好施工人員的傷害意外保險,在施工過程中的應急措施,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結算方式

1、乙方按合同完工,甲方與乙方一同驗收無質量瑕疵,扣回借支和質保金後(質保金為應付工程總價款10%),餘額一次性支付。(乙方必須提供工程總價款的建安營業税發票)。

2、質保金額和支付方法:質保金為應付工程價款的百分之十,一年後無質量問題一次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應給乙方提供必要施工環境,搞好協調服務,確保乙方施工;

2、甲方必須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超期必須按月息5%支付給乙方;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質量問題返工的材料、工資由乙方自己負責,與甲方無關,不服從甲方(公司)人員的監督管理,強行施工或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各種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己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以上條款甲、乙雙方供同遵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本合同一式三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工程完工終止。

甲方:鶴峯縣桃山煤業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3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工程分承包合作事項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工程概況、承包內容及方式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結構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內容及方式

1、 承包工作內容及範圍:基礎砼(包括放線,鋼筋安裝,釘板、打混凝土到成品);主體工程:框架造型和斜板、砌磚牆,甲方提供三通一平。

2、 承包方式:包工,施工機具由乙方提供。

三、工期

1、 開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 增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給予乙方工期順延,乙方要會同項目經理辦理延誤手續,因乙方原因照成的工期延誤,甲方不予工期延誤。

四、合同價款

1、本合同單價為固定價格,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在杜絕一定的風險範圍合同價款不再調整,按建築板面積計算,其中基礎工程砼___________元/立方米,主體工程以板面平方__________元計標,斜板以板面平方計標含砌磚。

2、所有造形用到鐵模費用由甲方自付,

3、無包安裝石窗、門,外架,碰焊。

五、 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間不得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部門頒佈的有關安全生產的事故,特別是人身傷亡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給所有現場施工人員購買保險。、

六、工程質量標準、驗收

1、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合格,乙方必須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和約定標準,進行施工。

2、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的質量標準按期完成全部施工項目。

3、乙方未達到質量要求、未按圖紙設計要求,甲方有權加以處罰,情節嚴重的不予結算工程款或移交相關部門解決。

七、付款方式

甲方應按進度支付每板的進度款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款必須在驗收後付清。

八、本合同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4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和其它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

1、工程名稱:  

1.

2、工程地點:  

1.

3、承包範圍:  

1.

4、承包方式:  

1.

5、工期:____天,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

6、工程質量:  

1.

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甲方工作  

2.

1、開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或部分房屋,消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X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了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

2、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

3、委託 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份。  

2.

4、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

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問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

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 乙方工作  

3.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

2、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有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

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

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等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清運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3.

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

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

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

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

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73-9

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30-8

8)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現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

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_________標準。  

5.

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

4、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

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

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____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

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____種:  (

1) 固定價格。  (

2) 固定價格加____%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____________內容。  (

3) 以可調價格:按照____市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

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____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撥款分____次進行,撥款____%金額  

6.

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____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____天內,  結清尾款。  第7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的約定  

7.

1、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

2、凡由乙方採購的村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

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

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

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

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大,按付款額的____%支付滯納金。  

9.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為獎勵。  

9.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熱門合同.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為獎勵。  

9.

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X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

5、甲方未辦理裝修的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

7、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10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5

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將中市辦二期16號樓粉刷工程勞務工作分包給乙方。為使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承包方式和承包範圍

1.1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以固定包工單價承包給乙方,河北建工集團提供原材料、外架及施工電梯,甲方提供灰桶、灰盆、鐵鍬、攪拌機、小推車、水平儀、五線儀、電鎬等工具。乙方提供除此之外的所需其他工具。施工驗收完畢後,甲方補助乙方1000元工具補貼費用。

1.2 承包範圍:

①內牆粉刷:包括天棚抹灰、室內砌體抹灰。

②外牆粉刷:包括陽台、窗台、雨棚、挑檐等抹灰。

二、工程結算

2.1 本合同採用固定價格按大包乾,結算單價按施工面積人民幣12 元/m²。門算一半(如入户門、電梯門、單元門等)窗户滿算。另無論任何情況不予以調整。

2.2 付款方式:

16# 樓粉刷工程,每月20日付完成工程量的70%。期間不預支任何費用。粉刷全部完工後,經驗收合格付至總工程款的90%。

2.3質保金:甲方保留乙方總工程款10%的質保金,在保修期內乙方隨時響應甲方的維修要求,如乙方不能在指定的時間內到達進行維修,甲方有權另行安排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並從質保金內扣除。質保期後如無質量問題,甲方在質保期後兩個月內無息支付給乙方質保金(無息)

三、工期要求

3.1 甲方根據總工期要求,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在此基礎上,乙方編制詳細的周計劃,月計劃。40天完成一至十層,計劃不周,組織不力,技術力量不足,造成工期延誤,使甲方蒙受的損失,甲方保留索賠的權利。若達不到規定進度要求,甲方有權安排其它班組施工,所幹工作量從乙方結算中扣除給其它班組。

3.2 工期要求:按甲方總進度計劃,只准提前,不得拖延

四、權利和義務

4.1.1 甲方有權審查乙方隊伍組成的合理性,當甲方發現乙方隊伍中有不適合本工程的工作人員,有提議撤換的權利。

4.1.2 對乙方施工的項目進行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指令整改,其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監管方包括項目部、監理單位及甲方陳明軍

4.1.3 當甲方發現乙方不能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以及違反上述各條款時,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乙方不得藉故拖延,按完成工作量的60%接清帳目,限在5天內離開工地。

4.1.4 若未經甲方允許,乙方無故中途退場,則視為違約,甲方一律不予結帳。

4.1.5甲方作為本合同代表對本合同工作內容、質量、進度、安全、成本、配合等條款負責。

4.2 甲方義務

4.2.1 施工期間,甲方幫助尋找所須的食宿,但食宿不屬於甲方管理範圍,一切相關事宜有乙方承擔。提供相應的施工工具、設備,乙方應安排專人檢查施工工具,如有問題可拒絕使用,如使用則認可無問題,如損壞視為乙方責任,如造成人員傷亡均有乙方全權承擔。

4.2.2 施工完畢,經各方驗收合格,對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結算並按約定付款。

4.3乙方權利

4.3.1 要求甲方提供施工必須的相應工具、設備。

4.3.2 施工完畢,經驗收合格,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結算付款。

4.4 乙方義務

4.4.1 乙方負責組建政治素質、技術素質合格的職工隊伍,並將花名冊及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呈報甲方及項目部備案。每個職工簽好上崗協議書,方可上崗作業。並在河北建工集團安全部做好三級安全教育。

4.4.2 乙方在施工期間,用料必須注意節約,不得浪費。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各項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4.4.3 人走場清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滿足工地要求。甲方提供的一切生產工具,乙方均應加倍愛護,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4.4.4 乙方必須制訂出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乙方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施工前自行檢查施工器具,有隱患必須彙報,不得施工違者後果自負。

4.4.5乙方工人不得私拉電線電源、燒電爐、熱得快等類似電器。

4.4.6 乙方在施工全過程中必須加強對自己隊伍的管理教育。所有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條例,決不允許酗酒、賭博、偷盜、打架鬥毆。如有上述現象發生,將視情節輕重,接受各部門處罰,直至清除出工地並交當地公安部門處理。

4.4.7 乙方選派施工人員必須是適合從事體力勞動的50週歲以下、身體健康無任何傳染病、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症等疾病。

五、乙方工作內容要求事項

5.1 主體結構驗收前線槽、穿木工孔洞的嵌補,粉刷灰餅的設置

5.2 不同材料交接處加強網固定,砼基層表面粘結處理(鑿毛或甩漿 處理)。

5.3 分格條滴水線的鑲貼、基層清理、澆水。

5.4 材料過篩,砂漿拌制及施工區域內材料的水平、垂直運輸。

5.5 粉刷高度3.6M以內腳手架的搭設。

5.6 抹灰層按規範要求分層趕平成活、養護。

5.7 清掃落地灰。及其他甲方另行安排的任務。

六、質量要求

抹灰工程施工質量逐層評定,必須符合現行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要求,質量等級為優良。

6.1 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各層必須粘結牢固,抹灰層應無脱層、空鼓,面層應無爆灰和裂縫。

6.2 抹灰表面應光滑、潔淨,顏色均勻,無抹紋,分格縫和灰線應清晰美觀。

6.3 護角、孔洞、槽、盒周圍的抹灰表面應整齊、光滑,管道表面的抹灰表面應平整。

6.4 抹灰分格縫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寬度和深度應均勻,表面光滑,稜角整齊。

6.5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應做滴水線(槽)。滴水線(槽)應整齊順直,滴水線應內高外低,滴水線槽的寬度和深度均不應小於10㎜。

6.6 牆面垂直度≤3mm,平整度≤3mm陰陽角方正≤3mm,分格條(縫)直線度≤3mm。牆裙、勒腳上口直線度≤3mm。

6.7 滿足項目技術交底要求。(以項目部交接為準)

七、獎罰措施

7.1 乙方必須服從總進度計劃的要求,只能提前不能逾期, 該分項工程施工工期為 40 天,從合同簽訂之日起算。如由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工期拖延,甲方將處 500元/天罰款。

7.2 因乙方操作不當,造成粉刷層空鼓、開裂或粉刷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等級,乙方無條件返工,其材料費、人工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此而延誤工期,接受項目部處罰。

7.3 乙方人員如有上班不戴好安全帽、穿拖鞋、硬底鞋、赤腳、赤膊及其他違規行為的,甲方將按規定予以200 元/次處罰。

7.4因粉刷施工得到項目部的獎勵甲方全部返還乙方並增加50%獎勵。

八、其他

8.1 本協議書未及事宜,經甲乙雙方商定後再行簽訂補充協議。

8.2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帳目結清後作廢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6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以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務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1);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2);

本工程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工程投資(見附件3)

第二條 設計資料、設計階段及設計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設計依次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週期,並考慮甲方對該項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如下:

1.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文件與設計資料:

序號

文件

內容或名稱

文件提交日期

備註

提交設計文件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為準,超出部分另行收費。

2.乙方按約定的時間提交下列設計文件:

序號

設計文件名稱

份數

交付日期

備註

3.設計文件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合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

第三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甲方要求設計單位超出規定設計週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設計單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的三分之一的趕工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商定。

2.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件3“委託設計項目表”。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設計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設計費。

3.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4.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按設計概算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5.對採用先進技術而節約投資、縮短工期或在建成後有顯著經濟效益的設計,經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後,可適當增收工程設計費。增收金額按北京市有關標準執行,未定具體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6.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設計收費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已定的設計收費額應按新標準重新核定,並按核定後的設計收費額進行結算。

第四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並負責將報批結果正式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現場設計或派駐現場設計代表時,應向乙方正式發出邀請書,並且負責乙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5.本工程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6.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採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乙方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甲方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並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 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全部屬乙方所有,甲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設計造型、設計文件、及有關數據進行修改、複製、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為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資料等,給乙方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實際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費用,每日按_________元計算。如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執行,結清應付設計費,結束本合同關係並重新簽訂合同。

2.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_%償付違約金。

3.由於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償付違約金的要求,違約金額為甲方向乙方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並承擔違反政府有關規定及法律的責任。

4.由於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違約金。

5.由於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6.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七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並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相應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第二款辦理,結束本工程甲乙雙方合同關係。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

建設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填寫合同須知

一、凡在北京地區承擔建設工程設計任務的單位,統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寫本合同時,必須使用正楷,字跡工整清晰,填寫內容準確齊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託設計項目表”,由設計單位根據工程特點列表填寫,附於合同後,雙方加蓋合同章和騎縫章;

四、本合同不適用外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設計項目;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設計管理處統一單位編號;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任何單位不得自行翻印。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7

甲方:___

乙方: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範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於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 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 工程驗收

第十一條 決算

第十二條 保修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

乙方:___

年月日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8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傳真:________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傳真:________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國家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攬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簽訂本合同並願忠實履行如後條款:

第一條:工程名稱:________(下稱“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條:工程地點:________

第三條:工程範圍:________

第四條:工程期限:本工程的開工日期為年月日(下稱“開工日”),並自開工日起計6、0個日曆天內完成並通過甲方驗收。

第五條:工程總價:________人民幣

第六條:付款辦法

1、乙方銀行賬户:________

户名: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

賬號:________

2、本合同總貨款按下列約定支付:

簽訂合同,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30%,即人民幣;

熱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40%,即人民幣;

工程全部完工在驗收之前,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15%,即人民幣

工程全部完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同時乙方辦妥保修證並簽署保證書予甲方後,甲方應支付乙方工程總價之12%,即人民幣。

3、保脩金條款

本工程不需要繳納保脩金。

乙方同意工程總價之3%作為保脩金。該保脩金待保修期滿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義務時,乙方可向甲方申請無息領回。

本工程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應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內履行保修義務的,乙方在未繳納保脩金或領回全部保脩金後仍需履行保修義務,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經乙方申請,甲方應當於收到申請3日內核對本工程進度款,七日內核對保脩金,並於核對完畢後20日內撥付到乙方銀行賬户,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響之工期予以順延。

5、乙方請領各項工程款應付全額合法發票,並經甲方指定的監理工程師(下稱“監理工程師”)會簽證明。

第七條:工程價款

1、本合同第五條工程總價包括但不限於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設備成本、機具、運費、各種應付税款、搬運費、工資、安裝費、一般支出費、利潤、保險費、管理費、保修費、工程查驗費,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試驗所需各項費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各項成本與費用,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繳納的一切相關費用除外。

2、乙方確認並同意本合同工程總價系屬確定價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應品及設備價格的漲跌,或因與本合同施工有關的工資率及其它成本費用的增加為理由而要求調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調整工程價款或請求額外補償。

第八條:圖説附件

1、本合同附件、議價紀錄表、圖樣、估價單、施工説明書、工程項目書、工程進度表和乙方的執行計劃,暨甲方提供的各項工程圖説及規格(下統稱“圖説附件”),經甲方認可者均為本合同的內容,對雙方具有法律上約束力。

2、乙方已詳細審閲、瞭解本合同及其圖説附件,並經檢視工程地點,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現狀及地質等,並已研判可能影響本工程的各項情況後,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按甲方核准的圖説附件,提送執行計劃,包括工程質量管理計劃和品質保證計劃等,並提供各項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監督、物料、供應品與設備,以完成本工程並提供其它各項服務。

3、如遇圖説附件均未載明,而按相關政策、同行業技術標準及國家強制性規定為應做的工作的,乙方應按照甲方或監理工程師通知施工,不得藉故推諉或要求加價。

4、乙方應依本合同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本工程,並負責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證照交付予甲方。

5、圖説附件和執行計劃的提供日期:甲方將於合同訂立時或約定日期,交付其圖説附件予乙方。乙方應於合同訂立日後三日內交付本工程執行計劃予甲方。

6、圖説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圖説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條款規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瞭解的有關甲方的商業信息為甲方商業祕密,乙方應維持其祕密性,並採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給任何第三人。

7、第1款所述的所有相關數據,乙方應妥善保存,工程執行階段甲方及監理工程師若有需要,乙方均應隨時提供。

本條中關於圖書附件的約定要注意:

1、認真核實工程範圍,核算工程量,特別注意工程範圍是否在圖紙上有明確的標註和説明;

2、甲方提供的圖書附件(尤其是標註工程範圍的圖紙)應為甲方簽章的原件(必須有甲方簽章並註明附件一字樣,請注意1中“經甲方認可者均為本合同內容”),該原件應在簽約同時作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條:工程及材料監理

1、乙方依本合同執行的一切工程,應隨時與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協調,並接受其指導監督與管理,同時應避免本合同與乙方其它進行中的工程相互牴觸而影響本工程的執行。甲方可決定與本工程施工及進度有關的事宜,包括圖書附件、規格及相關文件的解釋。監理工程師所做成的裁定與解釋不得違反本合同的規定。

2、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應經甲方檢查合格後方準使用,如甲方認為不合格,乙方應在監理工程師見證下取樣送交雙方共同認可之檢驗機構或實體檢驗,如檢驗結果為不合格,乙方應立刻調換,因此而發生之搬運、損耗及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如材料品質或等級不甚明瞭時,悉依甲方解釋為準。

3、甲方可指定監理工程師負責監督本工程執行並具有指示乙方的權利。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甲方得隨時對本工程作業進度及質量進行檢查。

4、乙方與甲方間的一切函件的正本應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監理工程師。

第十條:工程變更

1、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盡載於圖説附件內,但為工程技術或施工慣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應照做,此並非工程變更,乙方絕對不得要求變更本合同工程總價。

2、甲方認為工程有變更的必要時,一經通知乙方,乙方應即辦理工程變更。該工程變更致工程數量之增減者,其變更工程之價款的計算,仍以原定單價為準;但如系新增項目,則由雙方協議新單價。倘因甲方變更計劃,乙方需廢棄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訂製並製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為甲方變更計劃所及的合格材料時,由甲方核定驗收後,參照本合同所定單價或比照合同簽定時市場料價計算之。

3、乙方於工程開始執行後,應定期自我檢討其執行成效。若有變更應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變更。

第十一條:履行進度

1、乙方應於第四條開工日前,以大圖樣與樣品提交甲方核定。

2、乙方應在第四條開工日前三日內,提交甲方核定與本工程各項工作與目標有關的詳細工程進度時間表,顯示每一細部工程項目的預計開工日與竣工期,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履約,定期由甲方驗收,且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圖説附件所述的每項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3、乙方應於每週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週報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項工作的最新進度時間表,敍明每項工作的現狀、完工率、預計完工日期,以及如有遲延者,其遲延原因與乙方趕工計劃。

4、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無法如期施工,乙方應無條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趕工彌補,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延長或逾期,且甲方得視需要,隨時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數及設備趕工,乙方不得拒絕。

(此條約定過於苛刻,如確實因氣候、停水停電,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我方應有權要求工期順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窩工、停工損失的權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趕工時,應考慮勞動法對於加工工資方面的約定。建議與對方就此條提出協商,儘量減輕我方責任和成本)

第十二條:施工管理

1、乙方應於工程地點明顯位置,日間設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裝置,夜間設置照明裝置,或加防護設施;對於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財產的安全均應預為防範,工程進行期間如有損及公私建築、路面、溝渠、街道上下的水電及通訊管線、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財產者,統歸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應派富有工程經驗的監工人員常駐於工地,依照工程施工進度時間表,切實執行並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圖施工;甲方或監理工程師認為乙所派監工人員不能勝任時,得要求乙方更換之,乙方應立即撤換,並不得藉故向甲方要求賠償。

3、乙方所僱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聽指揮或不守秩序,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後,乙方應於二十四小時之內,予以撤換,且不得再用,並不得以撤換工人為理由,向甲方要求賠償。

4、乙方負責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勞動保護、保險及給養,如有違規行為或侵害他人權益者,概由乙方負責;如工人遇有意外或傷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與甲方無涉。

5、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機具設備,甲方得於進場時檢查之,且經認可的一切在場機具設備和新舊材料,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點。

6、本工程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監理工程師,查有與圖説附件不符之處,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規定者,乙方應立即拆除,並依照規定圖説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規定為止。所有時間及金錢之損失概歸乙方負擔。

7、凡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其它工程及臨時設施,經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辦理時,乙方與該承包商,有互相協調合作的義務;如因工作不能協調,而致發生錯誤、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損失乙方願接受甲方裁決,並負責賠償。

8、本工程在未經甲方驗收並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於工地的機具、材料,概由乙方負責保管與防護。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預防,或意外損壞,皆由乙方完全負責。

(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的,甲方應在7、日內作出迴應並安排驗收,超過15日甲方未作出迴應或安排驗收的,視為工程驗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時視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擔保管及防護責任)

9、乙方或其人員因施工之過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員身體或財產上的損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0、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則之規定。

11、乙方應保證其施工人員應遵守甲方廠區的規定。如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廠區的規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換該人員。

12、乙方保證施工隊使用的區域,應維持環境清潔,並負保安責任。

13、乙方各項施工應符合本合同約定,如有未約定者,則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施工,如地方部門有更為具體且有利甲方的規定者,則照地方規定施工。

14、如涉及隱蔽工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未於法規規定時間內驗收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打開隱蔽工程驗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規定者,打開隱蔽工程及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無問題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驗收,自行隱蔽工程者,甲方得隨時要求乙方打開隱蔽工程驗收,由此產生一切費用,含打開隱蔽工程、驗收費用等,由乙方承擔。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方可繼續進行其餘工程的施工。

15、乙方不得基於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進場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設備主張任何抵押權、質權及留置權。

16、乙方應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工程驗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應將所有設備,一律遷移工地外,並清掃工地始得申請甲方驗收。工程驗收時,如甲方認為有開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檢驗者,乙方不得推諉,並負責修復,涉及之費用比照第十二條、第十四條規定執行。乙方應保證工程完工質量符合施工圖説附件、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標準及其與工程質量相關的文件標準。如工程或工作須經政府有關部門檢驗的,應當由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工程驗收時如有與圖説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者,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期限內無償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條“整改”),該工程經過整改後,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除依第十五條規定給付甲方違約金外,並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對該工程的無償整改,乙方如有任何遲延,甲方可將該工程的整改另行委託其它施工方承擔,乙方不得有異議,乙方除承擔該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費用外,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該整改工程費用和違約金及賠償甲方的損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領工程款內扣除,乙方不得有異議,如有不足,乙方仍應負責清償。

第十四條:品質條款

11、乙方應當保證有承包本工程之資質,並取得所有相關許可證照。

12、乙方必須實施工程品質管理制度,符合國家工程品質管理標準及各地區相關部門相應的建築施工標準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其它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13、乙方應設專門負責的工程品質管理組織,其負責人須具有品質工程師訓練合格及相關權利範圍。

14、乙方於每一細部工程完成後應由其品質管理組織自主檢查後,方得根據工程進度表及圖説附件等相關數據,提請甲方及其監理工程師審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限期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內未完成,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解除或終止合同。

15、乙方應保證工程品質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標準。

16、乙方應每年辦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自然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第十五條:違約罰款

乙方如違反第四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或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期限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工程總價仟分之壹計算,給付甲方違約金,此項違約金,甲方得在乙方未領工程款內扣除,如有不足,乙方仍應負責清償。

(1、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之任何付款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工程總價仟分之壹計算,給付乙方違約金,此項違約金如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乙方仍應負責清償;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窩工、停工、待工的,甲方應按每日元向乙方計付損失費用;

(如甲方變更或增加工程範圍、工程量的,甲乙雙方除另行協商變更或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計價方式外,對於該部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也應另行協商確定,甲方如延遲支付的,按照上述第1條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保修期限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簽訂保修協議,乙方應按照保修協議提供保修服務。如未另行簽訂保修協議,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甲方正式驗收合格之日起為期貳年,另關於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的保修期為貳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貳個採暖期、供冷期,工程屋面漏水、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滲漏的保修期為伍年。於保修期限如本工程一部分或全部漏水、走動、裂損、坍塌或發生其它損壞時,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期限內按照圖説附件,負責無償修復,如有遲延,依第十五條的規定給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工程保險

乙方應依法為其從事危險作業的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自付保險費,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交付該保險的保險單複印件予甲方存查。另關於本工程的保險約定如下:

本工程未約定保險條款。

本工程由甲方向國內保險公司辦理工程一切險及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出險時,乙方需保護現場、拍照留存、及時通知甲方;並應協助甲方申請保險、查勘取證、提供相關證明和單證,全力配合甲方處理理賠事宜。

第十八條:税捐條款

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税款,由甲乙雙方依法律規定自行負擔。

第十九條:解約條款

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甲方得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

1、乙方有破產之虞、進行破產或破產和解的程序。

2、乙方有轉移資產、抽逃資金、工人及設備數據不足及其它喪失履約能力之情形者。

3、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規定,經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4、工作草率、偷工減料或不聽從甲方的指示者。

5、乙方違反其它任何條款或圖説附件説明,甲方認為其不能履約者。

2、如本合同經甲方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停工,負責遣散工人,清理現場,並於甲方通知後,五日內撤離工地。且任憑甲方以任何方式,將全部或劃出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攬或施工,對此乙方不得異議,且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工程報建等相關項目的變更登記手續。

3、如本合同經甲方解除或終止時,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損失,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期限內負責賠償。

(如因甲方延遲支付任何應支付款項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並可以撤回已運至工地之材料和設備及人員,由此造成本工程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因此所受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條:不得轉讓條款

1、乙方在本工程正式完成交接予甲方前,無論已完或未完工程,或已運入工地的工程材料均不得轉賣、轉讓或貸與第三者,或以供抵押及其它擔保,但經甲方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乙方對本合同、本工程及由本合同所生的權利,除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將本合同及本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予第三者:

3、由甲方指定之一部份專門工作,或必須持有某種機具使能完成施工的工程。

4、一部份專門工程轉包後顯然對工程有利者。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依第十六條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止。在本合同期限內所生的權益,於合同屆滿日或解除或終止後,仍為有效。

第二十二條:管轄條款

甲乙雙方同意由本合同所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以甲方營業所在地的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如甲方營業所在地不在本地的,此條款不能接受)

第二十三條:通知條款

1、雙方通知可以電話、電報、傳真、電子郵件、EDI、信差、掛號或快遞等形式進行。各方書面委派的工地代表可為簽收通知之受送達人。

2、接收通知地址以合同前述所列地址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地址為準。以郵寄方式通知的,自通知交郵第三日即視為已送達併發生送達之效力。

3、本合同壹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________

有權簽字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有權簽字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9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即____天(日曆日)內竣工並移交整個工程。

4.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第11條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5.除非另外達成協議並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6.我方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與本投標書同時遞交。

投標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10

發包人(全稱):______(簡稱發包人)

承包人(全稱):(簡稱承包人)

依照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二期項目

工程地點:大武86號

工程內容:廠房及倉庫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臨發改證[20]49號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施工圖內除合同約定的發包人分包項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裝工程和預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勞務、材料、設備、施工機械和服務等全部內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鋼結構由發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計劃年月日(實際開工日期以發包人、監理人下達開工令為準)

竣工日期:開工令日期加本合同總日曆天數,計劃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合格(其中主體為優質結構)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預算價約計萬元

六、組成合同文件

本合同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5.圖紙;

6.確定基準價款和材料供應數量的工程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它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______年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滿足雙方簽訂的《工程質量保修書》各項條款之規定並無任何糾紛後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部分

本合同協議通用條款除在專用條款中另有説明外,以國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的通用條款為準。

第三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1.本合同協議書;2.本合同通用條款;3.本合同專用條款;4.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5.圖紙;6確定基準價款和材料供應數量的工程預算書;7.______項目施工的補充協議。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2.1本合同語言僅適用漢語。

2.2適用法律及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2.3適用標準、規範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執行國家建築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築部分)及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規範和驗收標準及建設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無。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執行本合同通用條款及市、地質監部門的有關規定。

3、圖紙

3.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開工前7天內提供施工圖三套,工程竣工後3天內向發包人返回竣工圖一套。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收到的施工圖僅用於本工程施工,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工程師

4.1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職務:工程師職權:依照本合同,全面負責工程的協調事宜。

在本合同範圍內,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築工程監理規範50319-20》以及發包人的合理要求對本工程的質量、進度、投資進行全面管理及項目內部各方面關係的協調。

具體為:1)初步確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2)監督工程施工進度;

3)負責對工程質量的檢查和隱蔽工程的驗收;4)對入場材料和設備的質量進行確認;5)負責對現場安全進行管理和控制;6)初步審核工程款的支付;7)初步審核設計變更;8)組織工程例會;9)主持有關協作單位的協調配合;10)發包人在監理合同中授予的其他職權。

4.2發包人派駐工程師

姓名:,職務:職權:依照本合同,全面負責工程的協調事宜。

在本合同範圍內,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築工程監理規範50319-20》以及發包人的合理要求對本工程的質量、進度、投資進行全面管理及項目內部各方面關係的協調。

具體為:1)設計變更、工程簽證的確認;2)審核工程款的撥付;3)對入場材料和設備的質量進行確認;4落實開工條件,審批開工報告;5)確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6)負責對工程質量的檢查和隱蔽工程的驗收;7)負責對現場安全進行管理和控制;8)組織工程例會;9)主持有關協作單位的協調配合;10)發包人賦予的其他職權。

5、項目經理

姓名:,職務:項目經理(附證書複印件)

6、發包人工作

6.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和完成時間:開工前施工現場完成“三通一平”,具備開工條件。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開工前將施工所需水、電線路接至單位工程中心50米範圍內,並確保施工

八、模版按使用説明使用,週轉4次,質量按國家標準,起層、脱膠率3%,如超出3%,貨到

工地後,30日內免費更換,過期不負責.如乙方人為損壞,甲方概不負責.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

九、乙方指定收料員名單: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法律效益,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簽字蓋章

經手人:聯繫電話:

乙方單位簽字蓋章:

經手人:聯繫電話:

年月日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為加強文明施工現場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根據《自治區建設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規定》,結合本工程的特點,經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本協議書作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雙方應認真貫徹“建設單位負責,施工單位實施,地方政府監督”的文明施工原則,建立由業主方項目經理牽頭,總包、分包共同參與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組,負責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協調工作,共創文明工地。

三、甲方應經常聽取地方政府、業主方意見,嚴格按照自治區、市縣有關文明施工的規定、辦法,加強對勞務乙方日常文明施工狀況的檢查、督促,發現問題及時指出,限期整改,嚴格獎懲制度;乙方應加強文明施工管理,教育和督促全體職工牢記“方便人民生活,有利生產發展,維護市容整潔和環境衞生”的宗旨,遵紀守法,文明施工。

四、分包範圍內的文明施工由分包方項目經理負責,主動接受地方政府、業主方及甲方的監督,自覺實施整改措施。並根據施工總平面佈置圖和甲方的要求,合理使用場地。施工材料要分類碼放整齊;施工通道、水電煤管線嚴格按操作規程設置,場地內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等標誌牌,溝槽開挖後及時設置標準的警示燈、警示牌、護欄和人行步梯。施工竣工後,認真清理施工現場雜物,拆除臨時設施,並將垃圾棄至指定地點,做到工完場清。

五、乙方施工應重視市容保潔。施工場內、運輸車輛及道路有保潔措施。如果施工中對周邊單位、居民造成堵路、積水,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及時負責做好工作。

六、貫徹甲方檢查督促下的乙方負責制原則,嚴格注意環境和飲食衞生,並制定相應的制度,實行專人負責保潔,定期進行大掃除,保持生活設施和周圍環境整潔衞生。

七、愛護城市公共設施和綠化景觀,注意節約用水、用電,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保護好施工區域地下管線、周圍綠化及建築物。發現地下不明管線應採取保護措施,並通知有關方面,做好防患工作。

八、乙方應遵守和執行甲方項目經理部的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相關規定處罰。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據有關法規、規章處理,法規、規章等沒有明確規定的,經雙方協商處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12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  甲方擬建房屋一座,位置在___縣__鎮__村__組,由乙方負責承攬建設。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平等協商,雙方自願簽訂本加工承攬合同。  

一、雙方權利義務  ⒈甲方負責提供石灰、磚、水泥、沙子、水源、鋼材等建築材料。根據施工進度,乙方應提前___天通知甲方購買所需材料。  ⒉乙方具有從事農村房屋建設的成熟經驗,負責施工建設並交付建房成果。當事人明確,雙方不存在僱傭關係。  ⒊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腳手架等所有勞動工具由乙方自帶,費用由乙方自理。  ⒋工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建設,工期為___天。如發生下雨、停電、地震等影響施工的不可抗力情況的,可順延工期。  

①乙方加強對其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安全施工。由於乙方人員的故意或過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②乙方所屬人員的工資報酬由乙方負責支付,與甲方無關。  

二、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本着保質保量的原則,按照圖紙施工,加強質量管理。  重要施工過程:如地基、澆鑄須經甲方驗收後方能進行下一工序。  甲方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偷工減料、工作不負責影響房屋質量等行為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房屋建成後________年內,甲方發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必須進行維修。  

三、付款方式  工程款結算方式:以建房面積計算,每平方米人民幣___元。  付款時間:

第一次付款在施工開始後___天內,

第二次付款在___,

第三次付款在___,

第四次付款在房屋峻工並經甲方檢驗後____天內給付。  

四、違約責任  由於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的,乙方要進行修理、重作;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因乙方原因導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應承擔違約金___元,並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乙方若無視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採取消極怠工和延誤工期等做法為難甲方,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金___元。  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應當承擔違約金___元(或每日承擔違約金____元)。  

五、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  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將爭議提交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擔保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14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人):  法人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承包人):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行業准入證號碼:  工程設計師:  身份證號:  施工負責人:  身份證號:  丙方:  社團登記證號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10號令)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特點,三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裝飾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施工地點:。  

1.2 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記備案為準):。  

1.4 施工內容及做法(見附件1:《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項目確認表》、附件2:《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及附件3:《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圖紙》)。  

1.5 工程承包方式,經商定採取下列第種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件4:《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設備明細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發包人)提供其餘部分材料(見附件4及附件5:《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發包人提供材料、設備明細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發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見附件

5)。  

1.6 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元,金額大寫:____(見附件6:《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報價單》)。  若變更施工內容或材料等,變更部份對應的工程款按實際發生另計。  

第二條 工程質量標準  

2.1 本工程質量執行國家標準GB50096-1999《住宅設計規範》、GB50327-20《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210-20《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等相關國家和行業標準。  

2.2 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應嚴格執行GB50325-20《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等相關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2.3 其它約定標準(在;是;或;否;對應的;□;中打;√;或填寫其它標準):  

(1)GB18883-20《室內空氣質量標準》□是□否執行;  

(2)。  

第三條 丙方的責任  

3.1 根據甲方的需要,負責組織不少於傢俱備資質的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單位為甲方進行工程方案的設計與工程報價,供甲方擇優選擇;若甲方對以上丙方組織的設計和施工單位均不滿意時,丙方有義務再次組織新的設計和施工單位與甲方接洽。在甲方與設計施工單位接洽過程中,丙方可向甲方提供中立的諮詢服務,以協助甲方挑選實用、符合甲方需求的設計和施工方案,並在可能的情況下,爭取設計施工單位的設計。甲方亦可另尋設計單位或自帶設計方案。由甲方與設計單位簽訂《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託設計合同》,約定具體事宜。  

3.2 根據甲方的需要,組織材料供應商為甲方配售建築裝飾材料,同時組織具備資質的檢測實驗室對以上材料進行驗收,確保達到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選購材料,並選擇丙方組織的檢測實驗室進行有償驗收。  材料驗收單位為,具體可參見《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材料委託驗收合同》(合同編號:)。  

3.3 根據甲方的需要,組織具備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有償為甲方作工程投資、質量、進度等方面的監理和驗收服務。由監理單位與甲方簽訂《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約定具體事宜。  工程監理單位為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15

國際土木建築工程合同

僱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工

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 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説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説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 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 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説的轉包。

合同的範圍

第五條 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説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於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並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製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説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僱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衞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衞、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

這種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説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於説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2)僱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保險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並非由於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

(2)此項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於由於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僱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並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保險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僱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並應在他僱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對於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僱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僱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項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並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並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僱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承包人應在各個方面遵守可適用於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規、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規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並就對於違反任何此類法規、法令和法律、規章條例或細則的一切罰款和各種賠償責任,給僱主以補償。但是,凡經工程師證明為正當應付並由承包人支付的關於此類費用的一切款項,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税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2)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設備機械或預製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樑,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樑,除非對公路或橋樑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樑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樑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後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並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僱主付給承包人。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後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樑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後,僱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並支付一切應付款項,並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於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於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僱主。

水路運輸

(4)如果由於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採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繫的其它建築物,而“車輛”則包括船隻,並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為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衞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7)承包人應隨時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為的妨害。

分包人遵守事項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説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打開,並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後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並經認為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打開、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僱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僱主有權僱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並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後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為“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為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後,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於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後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並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文件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僱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佔有的現場各部分的範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於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僱主將隨着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並將隨着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如果由於僱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佔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准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並證明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僱主支付。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説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為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一俟工程師認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並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後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於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後,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並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為僱主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為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説明。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僱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於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僱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於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僱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於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為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對於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僱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設備(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設備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為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後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於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設備(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由於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並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准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設備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僱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3)除本文件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僱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設備的再輸出

(4)對於承包人為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設備,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後,僱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設備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海關放行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税或其它進口税、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並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蔘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為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為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並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並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後,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後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後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為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説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測量淨值。

臨時金額和直接成本金額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築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並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於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佔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直接成本項目

(2)建築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佔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於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為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築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於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於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於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於上述實際價格高於或低於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但是,對於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築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項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為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臨時和應急項目的使用

(3)在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為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提供證明等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項目或直接成本項目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現金折扣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僱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為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僱主。

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後的任何時候應僱主的請求並由僱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僱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僱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築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築工程清單或説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並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為是承包人所僱用的分包人,並在下文稱之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僱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有義務僱用任何不願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

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為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僱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並將就此並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於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僱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並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對指定的分包人的支付

(2)工程師在根據本文件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

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説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並且

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僱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並從僱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僱主為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

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僱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為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僱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證書和支付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

對施工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僱主應就施工設備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用外幣支付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設備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於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並向僱主遞交維護證書,説明本工程業已竣工並使他滿意以後,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後的維護期屆滿)後28天,或在其後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並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僱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佔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僱主責任的終止

(2)僱主對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未履行的義務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僱主對於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並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範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補救方法和權力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佈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清理(並非為合併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僱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僱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①已放棄本合同,或

②在接到工程師關於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後,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

③在接到工程師關於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並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後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

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

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於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僱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並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並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僱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僱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僱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僱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為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為合適的部分,僱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並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沒收之日的估價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後儘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瞭解情況以後,或在進行他認為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後,確定並證明在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於其根據本合同已於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於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設備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沒收的支付

(3)如果僱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後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僱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並證明其金額之前,僱主並無責任由於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並扣除上述金額之後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向僱主支付,並應被認為是承包人對僱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於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於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為為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願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僱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師認為僱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僱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僱主,或可由僱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後,應合理地儘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特別風險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於直接或間接地由於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為“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僱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僱主應就此並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並應對由於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於或打算用於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由於特別風險對工程等造成的損害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後者使用的)由於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於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僱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為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發射彈藥等情況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於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為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後果。

由於特別風險所增加的費用

(4)任何歸因於或由於產生於或以任何方式有關於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於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文件第39條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戰爭爆發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為止,但是,僱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後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於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為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在終止時撤離設備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設備,並應為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合同終止後的支付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僱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項目而言)對於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並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

①對於任何預備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於任何這類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

②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並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僱主付款即成為僱主所有的財產)。

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④根據本條第(1)、(2)、(4)款規定任何另外的應付金額。

⑤根據本條第(6)款撤離設備和(如經承包人要求)從現場運返至承包人在其企業註冊國的主要工廠場地或運至不需要更高費用的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費用。

⑥本合同終止時承包人在本工程或有關本工程所僱用的一切職員和工人遣返的合理費用。

但是,僱主有權將承包人對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的任何未償結欠金額和僱主就進行本工程事先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記入貸方,抵付僱主根據本款規定應付的任何款項。

落空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於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僱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文件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爭端的解決

67.爭端的解決——仲裁

如果在僱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於或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後,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後)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後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於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為止,並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僱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而僱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後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後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僱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僱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於該決定的通知後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後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為終局的並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後解決。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於向仲裁員提出為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為證人傳訊並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除非有僱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

(i)對於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於工程師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文件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

(ii)根據本文件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為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通知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把通知送達僱主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僱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僱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僱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僱主違約

69.僱主違約

(1)如果僱主:

①對於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後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

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

③處於破產或(作為一家公司)並非由於改組或合併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僱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後,承包人應(儘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設備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僱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僱主還應按承包人由於或有關或因為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於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並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後,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於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於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僱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於或由於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納税

第七十二條 納税其他。

第七十三條 其他約定。

最後條款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依據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二部分 專用條件

(下述各條,意在作為一份備忘錄,供擬訂將按考慮到本工程的環境和所在地的必要而變動的條款時使用。這些必須專門擬訂以適應每個特定合同的可變動條款,應包括下述事宜和任何適用的其它內容)

第一條 定義

僱主:僱主是_____

工程師:工程師是_____任何其它所需要的定義。

第六條 文件相互解釋

語言:語言是________主要語言是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勞動力

(9)、(10)等款:進口勞力許可證、管理、保健、工作時數和條件、工資等級、遵守勞動法。

第四十七(三)條 獎金

提前竣工的獎金(如果有的話)。如果沒有,則在投標書的附錄中寫上“無”。

第四十九條 臨時修復

在永久性修復工作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有關情況下,應對第四十九條再另外加上一款,以寫明在臨時修復為進行工程而佔用的任何公路時修補所有凹陷等,以及對截止維護期結束時止,或直到為進行永久性修復工作而佔用場地為止的期間,因此而產生的損壞和傷害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供本工程等專用的設備等

(6)、(7)等:設備的租用;設備的出售和處理;支付或減免關税或其它進口税、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任何其它影響設備的條件。

第六十條 證書和支付

對於所製作的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這種預付款及其償還的條件;每月對所進行的工作的權利主張和工程師出具的關於當月所進行的永久性工程和建築工程清單上所列的臨時工程應給承包人的金額的證書以及在如果沒有材料和設備的預付款的情況下,經工程師證明的用於現場永久性工程的材料的金額;保留金的支付次數;證書的改正和扣留;支付地點;支付次數;用以支付的外幣、比例、匯率及對之適用的條件。

第七十條 費用的增減

在有關情況下,本條應包括下列內容:

由於工資率和應付給工人的當地職員的津貼的變化而造成的合同價格的調整;工人和當地職員僱用條件的改變;永久性或臨時工程的材料費用或消費品備用品費用、燃料費和電費的變動;運費和保險費的變化;關税和其它進口税;任何法律、法規等的實施。

第七十二條 納税

承包人及其職員支付或減免當地所得税或其他税。

第七十三條 其它

(在某些情況下,也可加入一些包含下列內容的條款)

1.管理進口和使用爆破炸藥的規章條例;

2.賄賂和貪污;

3.本工程圖片和廣告;

4.關於對祕密情報保密的義務;

5.合同的任何其它特殊內容。

最後條款 合同所依據的法律

本條款應講明合同應受何國法律的支配和將依據何國法律進行解釋。

注意:這類條款一般應放在第二部分的末尾,並相應編號)

協議書

本協議書於__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的_____(下稱“僱主”)為一方與_____的___(下稱“承包人”)為另一方共同擬定。

鑑於僱主想要建造某項工程,也就是_____並且已接受了承包人對本工程___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進行的投標,茲立本協議為證如下:

1.本協議中的詞和用語均應具有下文提到的合同條件中為其分別指定的含義。

2.下述文件應被認為是構成並作為和理解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即:

(a)上述投標;

(b)圖紙;

(c)合同條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d)説明書;

(e)建築工程清單;

(f)費率和價格表(如果有的話)。

3.作為對下述僱主應給承包人的付款和對價,承包人特此與僱主立約保證,完全依照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4.僱主特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作為對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的報酬。

本協議立約雙方,為在上面文首寫明的年月和日期在本協議上加蓋各自的公章(或各自親自簽字蓋章),以資證明,茲在此加蓋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公章。

在場的有:______或由上述________________親自簽字蓋章並交付在場的有:________________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16

致:_________

經研究上述指定工程施工的圖紙、合同條件、説明書和建築工程清單之後,

1.我們作為簽署人願按照上述圖紙、合同條件、説明書和建築工程清單,按_________(英鎊)的金額,或按上述條件所確定的任何其它金額,承擔上述整個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2.我們保證,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將在接到工程師的開工命令後的_________天內開始本工程施工,並從上述本工程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算起,在_________天內,建成並交付使用本合同中規定的整個工程。

3.如果我們的投標被接受,如有需要,我們將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須經你們認可),同我們一起負有連帶責任地承擔義務,按不超過上述指定金額10%的金額,根據須經你們認可的保證書條件,擔保照章履行合同。

4.我們同意在從規定的收到投標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將始終對我們具有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5.直到制訂並簽署了一項正式協議為止,本投標連同你們對其的書面接受,將成為我們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並無義務必須接受你們所收到的價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標。

簽名:_________

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被擔保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本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為了確保乙方與_________(下稱承包商)簽署合同編號為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建築合同項下乙方支付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擔保經營權願意為乙方向業主提供保證責任。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方在對建築合同的條款已做明確瞭解的情況下,願意按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商簽訂的建築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 甲方在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項或數項反擔保:  

(1)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簽發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  

(2)以財產抵押(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債務的擔保。雙方另訂“抵(質)押合同”。其中抵(質)押物的有關內容見合同附件。  

(3)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反擔保措施。  

2.同意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證責任的債務,甲方有權處分以上抵(質)押物。  

第四條 當承包商按保證責任規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定,甲方出於履行擔保義務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條 甲方有權自代償乙方收費外,還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償之日起,按代償金額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實際代償天數的補償金。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追債通知後的____日內,無條件地向甲方償清全部款項、費用及應付補償金。  

第六條 擔保條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擔保函內容時,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銀行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乙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甲方的保障,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請。  

第七條 擔保費用。  甲方在與乙方簽署擔保合同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具體見收費通知單):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年率_________%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其它費用:  甲方因開具擔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甲方在對乙方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約保證金:  部分委託人在申請甲方為其擔保前,需要向合作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主要用於債務到期後,乙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產生的履約費用,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提供,數額為提供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當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後,由甲方通知銀行直接將本息劃回乙方賬户。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合同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未履行義務,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甲方。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承包商與建築主管部門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18

建築工程投標書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即____天(日曆日)內竣工並移交整個工程。

2.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第11條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3.除非另外達成協議並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4.我方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與本投標書同時遞交。

投標單位:(蓋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編碼:

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户行地址:

電 話: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19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範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及戰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覆,逾期不予答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工程總價:人民幣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元整(¥元);

2、工程施工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人民幣元整(¥元);

3、工程驗收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付清全部餘款,即人民幣元整(¥元)。

六、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並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指派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係。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審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後一週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4)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並準備竣工技術圖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竣工資料應滿足甲方要求。

(5)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九、服務條款無。

十、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由於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3、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4、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合同簽訂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以及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雙方均應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阻止損失的擴大。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3天內給予答覆,逾期未答覆視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的期限達到60日的,乙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達到12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甲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達到60日的,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整個工程延期的期限達到12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乙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5、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終止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其他條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合同簽定地: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無正文甲方:

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20

甲方:(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發包方)

乙方:(寫明名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承包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名稱、地點、內容、承包的範圍、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第二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的法律(本條主要是用於涉外方面的)

第三條 圖紙(寫明圖紙提供的日期、套數、保密要求以及圖紙的解釋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在單位中的職務)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基礎工作

第六條 工程進度計劃

第七條 工程監督(包括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等)

第八條 人事同價款及其調整

第九條 工程預付款及工程價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十條 工程驗收第

十一條 決算第

十二條 保修第

十三條 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當事人各執__份。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寫明生效的時間或者條件)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2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班組: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本着願、公平、公正的原則,甲方將 工程 樓、樓棟外地下室、商鋪的泥工工作內容全部發包給乙方,經雙方多次協商,達成以下條款,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工作內容:

1、設計圖紙內(包括地下室部分及業主的建築工程統一做法及經驗做法)的泥工全部工作內容、程序及步驟按定額執行。

2、施工前的設計變更因不要返工包括在承包人的工作內容內施工之前的設計變更因要返工,按市場價計算人工費。

(1)、材料運輸輸所有磚、砌塊、水泥、砂、砂漿等材料場內運輸或特殊情況下二次運轉。

(2)、牆體砌築:本工程設計圖紙範圍內的所有牆體砌築工程(含過橋板的製作安裝),包括地下室基礎磚胎模的砌築及抹灰。

(3)、牆體及頂棚抹灰工程:室內牆面抹灰,公共部分牆面抹灰,樓梯間牆面抹灰,女兒境內側抹灰,管道井、風井內抹灰,地下室牆面抹灰,地下室砼牆面局部需要的抹灰修補,室內頂棚的局部抹灰修補;抹灰工程包括砼和加氣砼牆面噴漿、接頭處布鋼絲網等工作。

(4)、樓地面及找平工程:地下室砼地面施工(採用機動翻斗車運輸、機械磨漿)及集水井、排水溝施工;地下室頂板、屋面、衞生間(除防水外)、樓梯間地面及樓梯踏步的找平、抹灰、貼磚、外牆面磚鋪貼。

3、屋面找平、保温、找坡以及瓦的鋪貼全部泥工工作量(包括地下室外牆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的粘貼)。

4、踢腳線外凸線條及內凹線條、泛水等工作。

5、外牆水泥砂粉刷及第二次搓平(包含刷專用界面處理劑)。外牆保温及鋪貼鋼絲網、鑽洞、釘螺絲等均包括打內;灰漿調劑及垂直運輸(按圖紙要求施工)。

6、內牆所有粉刷按圖施工(包括鋪鋼絲網,刷專用界面處理劑)。

7、樓梯踏步粉刷找平、抹光面;水平及垂直運輸等工作。

8、所有磚牆砌築及砂漿調製,水平及垂直運輸等工作。

9、砼澆築、找平、鋪薄膜、養護等工作(包括室內沉箱填陶粒砼、砼過樑、構件預製等);地下室樑柱、砼牆如不需粉刷不另外扣除公價

10、3.6米以內內架搭設。

11、女兒牆、外牆陰陽角、滴水線、分隔線、雨篷、勒腳、檐口、門窗洞口、收口等工作均包括在內。

12、泥工使用的一切工具、機具(如振動棒、攪拌機、砂漿機、翻斗車、泥桶、錘子、鑿子、照明燈具及電線、水管、掃帚圓盤收漿機、三級配電箱後自用電纜、自用砌築及粉刷工具等所有泥工需要用的東西)。

13、本工程所用的臨時用房的砌築及粉刷、臨時水池砌築及粉刷、臨時道路及洗車平台的澆築收漿、基礎土方整平及清理、基礎中存在接樁的土方、清理、回填及砼澆築,塔吊、人貨電梯、施工的用水池、化糞池等沉井澆築;上述一切費用全部在內,不另計費用。

14、乙方自備雨具、泥工用的碘鎢燈及電線等;安全帽由甲方統一代購,乙方簽字領用,購買費用在乙方第一次領款時扣回,竣工後甲方按乙方返還數量照價返款。

15、樁頭清洗,配合挖土方抽水機砌粉磚胎膜、澆築前的抽水,毎層木工拆除樑板模後必須及時將該層掉落在樓面上及外架上的混凝土清理乾淨牆體砌筑前,樓面需清掃乾淨內牆粉刷前,磚渣等垃圾需清掃乾淨;移交精裝修前,必須用機械扒渣一遍並清掃乾淨否則,甲方有權派人清掃,所需費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6、其他工作;

(1)、砌牆、抹灰前須派專人配合甲方施工員放線、彈線。

(2)、砌牆、抹灰工序後的樓層整體清理砌牆抹灰之後露面的鑿打清理和缺陷修補(負責交付精裝單位)。

(3)、各種預留洞口的封堵修復室內外排水溝砌築及粉飾、散水等。.,,',、

(4)、業主或上級檢查時現場衞生工作。

(5)、施工機械的清理、簡單維護及堆放指定地點等。

(6)、甲方技術人員做好砂漿試塊製作工作。

(7)、竣工驗收階段與泥工相關的整改工作及垃圾清理、衞生打掃等工作。

(8)、安全文明施1一等相關工作。

(9)、每道工序前後的垃圾清理工作,做好工完料清;牆柱根部的砂漿護腳所有試水地方的圍堰,'電梯井口擋水的砌築拆除。

17、服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否則,現場施工員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每棟樓必須有一名帶班人員,否則甲方聘請人員,乙方承擔費用。

二、發包單價計算及其他

1、發包單價計算:

(1)、地下室部分按地下室建築面積(以設計圖紙中數量為準)每平方米 元計算,一次性包乾;單價項目如下表(該表僅作節點付款,不做結算依據,結算按地下室建築面積 元/㎡計算一次性包乾)。

(2)、地下室以上按土0.00以上建築面積(以設計圖紙中數量為準)每平方米 元計算,一次性包乾;單價項目如下表:(該表僅作節點付款使用、不做結算依據。±0.00以上按 元/㎡計算一次包乾)。

2、本綜合單價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人工、材料、機械及所有相關費用(如趕工費、加班費、安全文明明施工、冬雨季施工、勞保用品等)。

(2)、高層建築增加費、單層層高超高增加費及零星部位增加費用。

(3) 、本工種措施費、管理費、施工配合費、利潤。

(4) 、本工種範圍內的配合整個工期間的測量、放線。

(5) 、所有材料的場內運輸二次轉運、碼堆、裝卸車費用。

(6)、履約期間發生的所有窩工及因氣候等原因造成的無法施工時,乙方必須根據工程實際情況並徵得甲方同意後可調劑人員,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均已包括在合同綜合單價內。

(7)、施工期間工完場清的清掃用工(樓面及樓梯的鋸末等)、迎接突擊檢查發生的用工、配合各工作面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用工。

(8)、為保證施工而引起的必要施工技術安全措施而發生的用。

(9)、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維修費用及在合同期間規定的保養保修費用。

(10)、其他分項工程與之配合發的配合費用,自身施工範圍內的成品保護用工。

(11)、因乙方失誤造成的返工,乙方除承擔返工費用外,甲方追究因乙方失誤返工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對乙方進行處罰。因甲方原因停工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按實際賠償。

(12)、本綜合単價為一次性包乾價,不得因出現虧損、二日期緊等任何原因要求調高價款。

(14)、工程整改期及工程保修期內發生的以及在工程交驗是自身施工範圍內所有配合用工。

(15)、現場用電由甲方提供二級配電箱,配電箱以後的電纜、電線由乙方提供。

(16)、該單價己包含局部塔吊不能覆蓋區域的材料二次轉運費,不另外增加費用。

3、合同範圍外點工按 元/工作日計算(工作時間不少於9小時)。

三、付款方法

1、必須按照甲方進度要求完成工作內容,每月結算一次在結算時按節點支付完成工程量總價的80%,每個工程的節點如下:

(1)、有地下室:

完成地下室結構頂板工程後支付一次工程款

(2)、無地下室:

A.按單位工程施工至±0.00支付一次進度款款

(3)土0.00以_結構及地下室結構樓板工程按每個單位工程每完成5層申報二次進度,最後二期結構工程進度不足層的可在毎個單位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全部完成乙含屋面及其上部建築物、構築物等)後支付工程款,主體完工後每月結算一次,每個單位工程每層相同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全部施工完畢後才能申報工程量,按完成節點工程量的總價支付80%,剩餘樓面與屋面造型完成為一個節點,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全部完成伺至已完工程量的90%,餘款待竣工驗收後叁個月內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須扣除3‰。勞務管理費)。

公建(商鋪、綜合樓)

(1)有地下室

A.完成地下室結構底板工程後支付一次進度款

B.完成地下室結構頂板工程後支付一次進度款

(2)無地下室

A. 按單位工程施工至±0.00支付一次進度款;

(3)±0.00以上紬構及地下室結構樓板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全部完成(含屋面及其上部建築物、構築物等)後支付工程款,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全部完成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0%,餘款待竣工驗收後叁個月內一次性付清(毎次付款須扣除3%。勞務管理費)。

樓棟外地下室(樓棟外地下室)

(1)完成地下室結構底板工程後支付一次進度款,完成地下室結構頂板工程後支付一次進度款,主體完工後每月結算一次,每個單位工程每層相同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全部施工完畢後才能咋報工程量,按完成節點工程量的總價支付80%,剩餘樓面與屋面造型完成為一個節點,付至已完工程量的瀘,全部完成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0%,餘款待竣工驗收後叁個月內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須扣除3%。勞務管理費)。

四、施工工期要求

1、砼工程每層一天澆築完成。

2、砌體工程應根據現場框架完成情況及時砌築完成。

3、內外粉刷、外貼根據甲方要求時間進行施工,不得延誤工期;如有延誤罰款20__元/每棟每天。

4、如乙方確實完不成甲方進度計劃,或對承包範圍事項不做,甲方有權決定乙方中途退場,此時乙方結賬按所完成工程量的50%計算,或甲方調劑人員協助乙方趕進度,其人工費從乙方進度款中扣除(按每人每日400元計算)。

5、農忙(包括雙搶、秋收)時乙方必須保證進度,甲方不得提供任何補助費用,如乙方有人回去農忙,每人每天罰款400元。

五、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省優標準。

2、混泥土振搗必須密實,切勿漏振、欠振;蜂窩麻面罰款500元/處。

3、所有牆體砌築及粉刷工程,均應符合國家驗收規範標準,做到一次性驗收合格率達100%,內外牆體必須勾縫。

4、內牆粉刷確保不空鼓、不開裂;砼表面滿刮砂漿,加氣砼砌塊表面灑水濕透;不同材質質牆體要貼30公分鋼絲網;否則,返工費用(包含材料費)均由乙方承擔,曱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如乙方責任,所產生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責任被業主罰款,甲方將加倍處罰乙方。

六、安全文明施工

1、臨時住宿必須每間住10-12人

2、上班必須戴安全帽,否則罰款50元/人次嚴禁把模板、方料等材料放到外腳手架上。

3、上班時嚴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嚴禁赤膊,否則罰款50元/人次。

4、乙方工作期間不得酗酒,一經發現除責令停工處理外,給以罰款1000元/人次。

5、工地嚴禁打架鬥毆事件,否則後果自負,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且每次罰款5000元整。

6、嚴禁在施工現場大便,否則每次罰款500元並負責清理。

7、嚴禁兒童、老人及有疾病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如發生按每人次罰款100元,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8、每週二次生產會必須準時參加,否則每次罰款200元。

9、乙方必須節約甲方的材料,如有浪費甲方有權加倍進行處罰。

10、塔吊使用必須服從施工員統一指揮,不得因與其它工種爭搶塔吊擅自拉閘斷電,一經發生項目部可視情況給予5000元/次以上的罰款。

11、安全事故費用處理原則為

a、事故費用在一萬元以內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b、事故費用在一萬元至10萬元之間的部分甲乙雙方分攤(比列6:4)

c、事故在10萬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擔。

10、乙方必須節約甲方的材料,如有浪費甲方有權加倍進行處罰。

七、合同履約保證金:

1.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 元。

2、合同履約保證金所含內容應包括本合同內所定的各項批標規定的承諾條件,如:人員統計管理、工期、質量、安全、環境保護、文明施工、施工高峯期所到位人員數,農忙季節的人員數量,支付農民工資,遵紀守法等。若達不到以上內容所規定的要求,則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額若發生嚴重違約或給甲方造成無法挽回損失的,沒收全部保證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後果,乙方無異議。

3、本工程完工後,乙方按雙方所簽訂合同的內容完成,經有關部門驗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要求。

4、履約保證金待地下室完工一個月後不計息退還。

5、乙方嚴重拖欠民工工資,導致民工因欠薪鬧事,同意由甲方直接代為支到民工工資,並在下期進度款中扣除,不足抵扣的在履約保證金中抵扣。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增加補充協議。

九、本合共正本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22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共同簽訂如下合同,並商定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自有的工程機械一台,機身號為________,發動機編號為________,生產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已工作時間為________小時,價格為________元,轉讓給乙方所有,歸乙方使用支配。

二、甲方出售的該工程機械轉讓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甲方保證其所轉讓的工程機械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轉讓後,乙方所有債權債務糾紛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甲乙雙方一經簽訂本合同乙方就將總購機款的%計元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給甲方,同時甲方也將機械型號為,發動機編號為,機身編號為的工程機械一台交付給乙方,甲方交付工程機械的同時交付原始購機發票、合格證、説明書、購機資料、隨車附件等物品給乙方,方負責聯繫合法運輸車輛將該工程機械運輸到目的地,運輸費用元由方承擔,工程機械到達目的地後,乙方於日內將一餘下的%購機款元支付給甲方。

四、甲方必須保證本機屬於合法擁有,如屬於盜竊等贓車,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甲方必須保證本機的生產日期、工作小時、原始購機發票等資料是真實有效的,本工程機械沒有進行翻新、更換機身銘牌、修改工作時間表、改換生產日期等等虛假欺騙行為。

五、甲乙雙方如有違約必須賠償對方的所有損失,並支付20%的違約金;如合同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正式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23

發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施工:

一、承包項目概況及名稱:

1、建設單位:永州市九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古丈縣分公司

2、項目名稱:古丈縣太陽城藍庭國際竹溪苑4#商住樓

3、建設地點:古丈縣太陽城

二、承包方式:分項包工

1、外牆抹灰3單元按外牆面積不除洞按每平方米計算單價18元/m不包放線、打灰、定點、上料、拉網。只粉天溝之外以下的。

2、粉完1跑結80%,2跑按100%,以次類推,全部完工以後,5天內全部付清以上工程款。

3、質量問題,橫平豎直、陰陽角垂直,當場施工員看好為準,過後概不負責。

①立面垂直度誤差每10米超過5毫米。

②表面平整度誤差每10米不超過5毫米。

③陰陽角方正誤差每10米不超過5毫米。

4、乙方按照甲方已定好的點放好的線施工,否則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不負責任。

5、滴水線(槽)、外檐、門窗、洞口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應做滴水線(槽 )、窗台板,空調板。

6、人員進場按每人每天100元計算,3天一次預支伙食費。

7、如中途預支工程款不到位,乙方有權停工,後果甲方自負。

8、乙方人員到位後甲方付乙方人員來時車費(每人100元)按排住宿。

9工地使用的所有工具都由甲方提供(鋁合金、鐵鍬、鈀子、斗車、夾板、沙板、灰桶、鐵錘、鑿子。)

10、乙方不負責施工洞及其它掃尾工程能做的必須做。牆壁開鑿和補磚乙方不負責。

11、完工後,乙方不負責清掃場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24

發包方:福建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區財政局綜合業務大樓項目部)  承包方:____市____區民安人防設備經營部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____市____區財政局綜合業務大樓

人防工程防護設備與安裝  

2、 工程地點:登高中路與溪南西北角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含在施工中的一切所需機械、工具)。  

4、 結算方式:按圖紙內容包乾計算。  

5、 合同總價款(人民幣)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  人防防護、通風設備(詳見乙方報價清單)  

第三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 質量標準:按照國家人防辦、建設建設部圖集生產,產品達到合格標準。  

2、 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做法説明、設計變更、《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____省人防辦關於結合地下室修建人防工程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3、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人防產品達到人防驗收標準。生產廠家必須是經____市人防辦審定註冊允許使用的廠家,並提供各項產品的質保書。  

第四條 承包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 乙方應按甲、乙雙方協定的和所有圖紙設計中所需所有的人防產品(可分期)根據甲方的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進度所需入場安裝。乙方應負責場內外所有的運輸、安裝、保管等責任工作。為確保工程進度,乙方應積極配合做好各項的本職工作,並負責安裝到位、驗收合格為準。乙方在施工中的一切所需開支和驗收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各項產品進場後應及時將該產品的合格證、説明書等(質保書)交付甲方,以便認產品、品牌。  

2、 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①乙方進場人員應自行辦好外來人員各種證件(如暫住證、婚育證、勞務證等),不滿十八週歲的人員不許上崗操作,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項法規、法令,違法的經濟處罰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施工期間應遵守建築法及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凡發生盜竊、酗酒、隨地大小便以及家屬帶小孩進入工地等現象,均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重罰,所造成的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在工地凡動手打架、鬥毆者每人次罰款500元整。  

②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所有進場人員應無條件地接受公司“三級”安全教育,施工前應進行技術交底,不接受教育、違章作業,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違章未造成損失,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施工所需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行解決。  

③乙方班組人員在施工時應注意安全,若因乙方自行造成的事故,  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條 工程結算及付款辦法:  按實際工程量結算,甲方按業主的來款和甲方公司的付款規定分期付給乙方(有關甲方向乙方提取管理費、配套費等,按總造價的18%從各次轉款中按比例提取)。工程竣工驗收後三個月內付清尾款,乙方應按工程款的70%税票提供給甲方。  

第六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 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 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本着真誠解決糾紛的原則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則提交仲裁機構仲裁,不服仲裁,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雙方均應服從人民法院的判決。  

第七條 雙方責任  

1、 為保證安裝拆卸和保養的需要,乙方應在施工過程中應於頂板預埋安裝所需的預埋件和吊環,費用由乙方負責。  

2、 甲方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各期工程款。  

3、 甲方提供相關地下室人防部分施工圖紙和人防辦審核意見書及技術材料(經人防部門審核認可的圖紙),如乙方未按甲方提供經人防辦審核認可的圖紙施工,由此造成工程未通過驗收,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由此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責任。  

4、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接口。  

5、 乙方在施工中配合甲方工地做好安全及質量監督工作。  

6、 工程完工後,乙方須提供全部施工及技術資料,並負責本工程通過人防主管部門的驗收工作。  

7、 乙方門扇到場之前,甲方需提供乙方門扇順利進場的運輸  通道。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3、 施工過程中如有增減項目,竣工驗收結算應按實際相應增減;即原圖紙中已有的項目價格按照合同單價,圖紙中沒有的項目另行經監理、業主簽證確認後結算。  補充條款: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電話: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區財政局綜合業務大樓工地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25

甲方:農業委員會

乙方:XX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擬委託(以下簡稱乙方)安裝辦公樓亮化輪廓燈,為明確責任,保證質量,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一、 規格:材質採用104顆粒非透明外管黃色、白色護欄管對其辦公大樓進行亮化,主線路採用國標6平方防老化線,支線分別採用4平方、2.5平方國標銅線。另在新樓二三層窗户下安裝彩色燈管。  

二、 工程造價為58586元,後附預算明細及安裝圖,完工後由甲方後按實際測量結果及明細價格進行結算。  

三、 製作期限:自簽訂之日日起,於________年元月____日止完工;若乙方逾期,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四、 質量保證:安裝時,乙方不得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同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 甲方義務及權利:乙須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大樓亮化工程並交付甲方。經甲方驗收無誤後;由乙方開具正式票據結算。甲方應一次性付清貨款,不得拖欠;  

六、 乙方義務及權利: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首先要確保安全,同時按照本協約要求採用優質材料製作,因乙方違規操作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乙方施工完畢後,應及時報請甲方驗收;  

七、 本工程完工之日起________年內由乙方負責保修、更換配件,如出現短路、色澤暗淡、燈管損毀,由乙方全面承擔責任;________年後,如故障,乙方須在第一時間內提供免工時費服務;  

八、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應。  甲方:農業委員會(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XX公司(章)  開户行: 賬户:  負責人簽字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26

總包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

二、工程地點:____

三、工程編號: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營業執照號:____

四、分包工程範圍及工程量(附預算書)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費用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種及人數 人。

第二條 工程結算

按分包工程項目,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合同人數每人15元計算,下月結算時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驗收合格工程量預結(幅度不得超過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後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予以結算。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説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職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用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原則上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後,食宿問題由甲方提供住宿條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鍋、籠屜、吹風機、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備,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糧食、油類,由乙方自理,甲方應在醫療、衞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經其負責人簽字同意,可在甲方就醫,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按月付清。

第六條 分包工程人工費單價

一、單位工程分包,每預算工日為 元。實行單方平方人工費包乾,每平方米 元。

二、單項內檐抹灰分包,達到優質的每預算工日為 元。達到合格的每預算工日為 元。實行分項人工費包乾每平米 元。

三、單項分包砼、土方工程的每預算工日為 元。

四、清工每工日為 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電,清工工日為 元。

六、水、電、暖、衞工程,每預算工日(按幢號分包)為 元。

七、冬季施工期間(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單價為 元。

八、分包工程費用明細表(一~七項均可列表)。

第七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設專人向甲方辦理水泥、鋼材、商品構件、五金、油氈、瀝青及水、電、暖、衞等專項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應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戰日清,活完料淨,保持現場整潔。

第八條 施工機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負責,保證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機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備,一台機械一般配備一名司機,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準擅自操作設備(自帶機械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衞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違反現場管理制度和不法行為,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誌,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範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視損失情況,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安排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2‰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雙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報送 備案。

三、要求鑑證(公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或到公證處公證。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1.

2.

3.

4.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發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承包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水電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a承包人包工包料;

3、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4、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若要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工程造價按實計算。

第二條:關於材料供給的約定

1、本工程由________________負責供應的材料應為符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有差異,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書面提出,乙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20__和《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20__並參照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於乙方技術差及不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3、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驗收,並辦理驗收手續。

4、本工程由甲方設計施工方案。

第四條:關於安全生產各防火的現場治理的約定

1、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保證裝飾裝修現場整齊,竣工前做好衞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4、乙方應協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閒雜人員進入現場。

5、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方提供的裝修材料出門,一經發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第五條: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內容、結算的約定

1、合同簽訂日起,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50%款項給乙方,乙方好安排材料進場,佈局開槽完工後,支付工程款的30%給乙方,水電完工後支付工程款的15%,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5%。

2、本工程保修期伍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簽定《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保修期內如因甲方供應的材料不合格或出現問題,乙方不承擔維修和保修,如需保修維修,維修費用雙方協定。

3、雙方款項住來均應出具收據。

4、所有水電施工過程的垃圾現場整理裝袋;水電施工穿牆、打孔、切割;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糾紛處理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意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按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全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約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施工前,一方要終止全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按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擔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主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其它約定

1、因氣候、停電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雙方確認後可以順延。

3、保修期內由於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維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後48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由於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購主材產品質量異議或不可遇見原因造成的問題,甲方應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乙方維修費用。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

5、工程保修期伍年,過了保修期乙方來維護甲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甲方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28

最新建築工程技術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_______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諮詢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__建築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政府部門批文、委託書以及建築安裝工程的建築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淨高等資料提交乙方。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____建築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築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後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於____年____月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計委頒發試行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承付乙方諮詢費____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____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後____日內,再付給乙方____元。

第四條 為本諮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的時間。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諮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支付違約金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斷諮詢請求,乙方諮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諮詢費;諮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諮詢費的___%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遲延一天,按總諮詢費金額數罰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斷諮詢,應按總諮詢費向甲方交付罰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因質量缺陷或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人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一經簽訂後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別交建築工程主管部門、建委、____等單位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2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建築安裝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範圍和內容:(詳見附表)

四、工程總造價:

五、質量等級:

六、開工日期: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第二條 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取下列第

1、按施工圖預算加簽證、加政策性調整結算;

2、包工不包料;

3、按實結算;

4、其他。

如採取全部包乾金額,一般不得調整。但遇設計變更或政策性調整引起設備、材料價格的調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調整合同工程價格。

第三條 價款支付與結算

一、開工前,發包方應按建築工程量的 %預付工程備料款;

二、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工程工資及費用總金額 %預付;

三、工程進度款雙方按協議,但工程竣工時應按工程總價的%,其餘 %尾款,待工程竣工後結算;

四、由於工程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價款按變更協議簽證手續,其中增減費用,於竣工時結算並報送經辦銀行;

五、結算依據:

第四條 工程變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設計。如確需變更時,應由建設單位報原設計單位簽發變更通知(文字、圖),雙方簽證協議後通知有關單位,方可變更,變更時必須在該工程施工前進行。

第五條 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工程施工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圖紙及説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甲方必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方可使用。

第六條 保修條件及期限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乙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執行。

第七條 雙方責任

甲方:

一、工程開工前,應交給乙方施工圖紙 份,地質勘察報告 份,並組織原設計單位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

二、做好施工區域內“三通一平”(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電路及其他障礙物的清理遷移工作;

三、依照城市規劃及有關規定辦理施工應辦的手續;

四、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和要求供應材料、設備;

1、包工不包料工程,甲方應負責把材料運至現場,按乙方指定位置堆放。並按照協議約定的材料設備各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其產品合格證明。如施工材料供應不及時,應在 天前通知乙方,否則應承擔停工待料損失,並順延工期。

2、包工包料工程,經雙方協議應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詳見附表二)。

乙方:

一、根據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設工程、文件、圖紙、資料和有關規定等,及時編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二、負責施工現場佈置,指定電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三、及時向甲方提出開工通知書、施工進度計劃表、施工平面佈置圖、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提供月份作業施工計劃、月份施工統計報表、工程事故報告以及提供應由甲方供應的材料、配件、設備的供應計劃。

四、嚴格按照施工圖和技術説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並交付驗收;

五、工程竣工後,乙方應提供施工過程中一整套資料交給甲方;

六、已完工的房屋、建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現場。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將付使用的,按本合同中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甲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構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乙方驗收通知書送達3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規定的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 償付乙方賠償金。

第九條 獎罰規定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 付給甲方違約金。

二、由於甲方要求提前竣工,而乙方又採取措施提前完工的,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 獎勵。特殊要求的要單獨會包乾措施費 元;

三、本工程質量的獎罰幅度,質量評定合格不獎不罰,符合優良工程標準評定,按工程造價 %罰款。

四、在建設中以提交設計施工圖開始,甲乙雙方或第三方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同意採納後,從節約投資金額中提取 %獎勵建議方;

五、各種應付款項,甲方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如逾期不付除償付銀行利息外,責任方每天按未付款總額萬分之 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六、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十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果甲方不能按時組織驗收,必須提前通知乙方另訂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如無故不按時參加驗收,所造成的管理費用和各項損失由甲方承擔,另每天按工程合同造價萬分之 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如按乙方通知驗收甲方組織驗收時,乙方尚未完成合同規定全部內容按上述同樣標準付給甲方違約金。

七、其他獎罰,甲方雙方另行補充。

第十條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和有關費用。

乙方應文明施工,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施工順利進行。

第十一條 附則

一、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建築設計變更文件、洽談記錄、會議紀要、以及資料圖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 為工地代表

乙方指定 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競爭力;

四、本合同須當地建築管理部門審查簽章;由建築所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後生效;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查解:協商或調查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⑴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⑵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分送甲乙雙方各有部門備案。

發包發(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承包方(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承攬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範本 篇30

1、建築工程保險一般條款

1.建築工程一切險投保單保單號本投保單由投保人如實地、儘可能詳細地填寫並簽章後作為向本公司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依據。本投保單為該工程保險單的組成部分。1.工程關係方的名稱和地址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工程分包人其他關係方

2.被保險人名稱和地址:

3.被保險工程名稱

4.被保險工程地點

5.被保險項目、保險金額/賠償限額及每次事故*免賠額

5.1物質損失項目投保金額每次事故免賠額

建築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所用材料)

(1)工程承包價

(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設備安裝項目

每次事故指不論一次事故或一個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施工用機具及設備(詳見所附清單):清除殘骸費用,滅火費用,專業費用,其他費用,總保險金額

5.2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險種類賠償限額(不超過保額80%)

地震、海嘯、洪水、風暴、暴雨每次事故免賠額(不低於損失的20%)

5.3費率

5.4總保險費

6.保險期限

6.1建築期:______個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試用期

6.2有限責任保證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須與工程合同規定的保證期一致)

7.否投保第三者責任如是,請列明:___________

7.1每次事故賠償限額

7.2累計賠償限額

7.3每次事故物質損失免賠額

7.4費率及保險費

8.工程詳細情況

8.1建築面積、高度、地下施工深度、跨度、層數、建築結構、建築材料

施工用機具及設備(詳見所附清單):清除殘骸費用、滅火費用、專業費用、其他費用、總保險金額

9.工程關係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與本工程有關的保險

保險公司____________保險種類____________保險金額____________

10.特別條款

11.備註

請隨同本投保單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2)承保金額明細表

(3)工程設計書

(4)工程進度表

(5)工程地質報告

(6)工地概圖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茲聲明所填上述內容屬實,對貴公司就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及附加內容(包括責任免除部分)的説明已經瞭解,同意按照該條款和附加內容投保安裝工程一切險。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簽章)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經辦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核保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國保險公司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

一、第一部分物質損失

(一)責任範圍

1.在本保險期限內,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分項列明的保險財產在列明的工地範圍內,因本保險單除外責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按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2.對經本保險單列明的因發生上述損失所產生的有關費用,本公司亦可負責賠償。

3.本公司對每一保險項目的賠償責任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分項保險金額以及本保險單特別條款或批單中規定的其他適用的賠償限額。但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承擔的對物質損失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總保險金額。定義自然災害:指地震、海嘯、雷電、颶風、颱風、龍捲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發、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環力強大的自然現象。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並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和爆炸。

(二)除外責任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因設計錯誤、鑄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保險財產本身的損失以及為換置、修理或矯正這些缺點錯誤所支付的費用;

2.由於超負荷、超電壓、碰線、電譁漏電、短路、大氣放電及其他電氣原因造成電氣設備或電氣用具本身的損失;

3.施工用機具、設備、機器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

4.自然磨損、內在或潛在缺陷、物質本身變化、自燃、自熱、氧化、鏽蝕、滲漏、鼠咬、蟲蛀、大氣(氣候或氣温)變化、正常水位變化或其他漸變原因造成的保險財產自身的損失和費用;

5.維修保養或正常檢修的費用;

6.檔案、文件、帳簿、票據、現金、各種有價證券、圖表資料及包裝物料的損失;

7.盤點時發現的短缺;

8.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險予以保障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

9.除非另有約定,在保險工程開始以前已經存在或形成的位於工地範圍內或其周圍的屬於被保險人的財產的損失;

10.除非另有約定,在本保險單保險期限終止以前,保險財產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實際佔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二、第二部分第三者責任險

(一)責任範圍

1.在本保險期限內,因發生與本保險單所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內及鄰近區域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本公司按下列條款的規定負責賠償。

2.對被保險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費用,本公司亦負責賠償。

3.本公司對每次事故引起的賠償金額以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現行法律裁定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金額為準。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在本保險期限內,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對上述經濟賠償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二)除外責任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本保險單物質損失項下或本應在該項下予以負責的損失及各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