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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承包工程合同(精選20篇)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1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精選20篇)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範圍: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在現場指定區域內進行施工,人工、機械設備及實施組織,土方的開挖及轉運,場內調配及外運,地表清理,平整場地;廢渣垃圾外運至渣場,渣場由乙方自行落實;零星工程:項目場地內開掘道口、協助現場施工、臨時設施搭建、場地回填土、回填種植土等的使用挖掘、運土機械作業的項目以及臨時挖、移、吊、平整,意外應急和護坡搶險等;工程資料的編制,相關試驗;  本合同清X建築廢渣、垃圾工程量約為________________ 3;挖運土方工程量約為________________ 3。  

第二條 工程價款及工期  

(一)合同價款:  本合同採用單價包乾決算,即乙方完成合同約定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內容和工作內容所需要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含機械設備等的進、  出場費)、管理費、保險費、利潤、税金、環衞出渣費以及倒土費、工程周邊社會關係協調等全部費用組成,此單價為固定價格,不隨施工時間、施工次數、施工分層分段、所遇到土石方的類別、施工深度、施工天氣、道路狀況等任何因素而改變。其單價為:  

1、清理外運廢渣垃圾,現場計量總數,按_____元3包乾價執行。  

2、挖掘外運土方,不論運距遠近,按_____元3包乾價執行。  

3、場內回填一般土,按_____元3包乾價執行,回填種植土,按_____元3包乾價執行。  

4、其它若甲方需要向乙方臨時租用機械設備,按市場價計算租金,機械設備台班以甲方指定人員簽證為準。  

(二)工程總造價:經雙方確定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天。若發生了不可預見或不可抗力情形,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條 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  本工程嚴格按照國家現行《建築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建築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進行施工和驗收。同時,本合同約定: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及技術文件進行施工,工程驗收時,嚴格按照圖紙和驗收標準、規範執行。  

2、進場施工前,必須提前5天向甲方分別提交:土石方調配及外運施工方案、護坡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質量保證措施和適當安排搶工、緩工、暫停工等施工節奏工期保證措施。  

3、建築廢渣要求把淺埋的原建築物的基礎部分都挖盡運走,不得遺漏、(禁止)填埋建築碎塊和垃圾,完成後,要求場地標高在原莊點的室外地坪,並及時配合甲方準確測量整個地塊的原室外地坪的原始高程。  

4、土方工程施工完成後要求坑底平整,地基無機械碾壓或外力擾動;表面驗收標高與甲方要求標高的誤差不大於177;5C;邊角齊整且放坡符合要求。並及時配合甲方準確測量完成後的高程。  

5、及時完成工程資料,計量文件、簽證單等,按規範整理歸檔保管, 竣工資料為1式____套。  

第四條 工程價款結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暫定數量,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依據甲、乙雙方現場實測方格網高程及實際計量工程量進行決算,雙方核定籤認後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説明書與實際不符,按實際簽證結算。  

(二) 工程價款結算與撥付辦法:  結算完畢且乙方向甲方完整移交竣工資料後,甲方一次性付至結算總金額的_____%,剩餘尾款_____個月內付清或以甲方所建___________項目的房屋按市場價抵頂工程款。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因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地質勘察資料及地下隱蔽設施(包括鄰近建築物、構築物、文物保護建築、水、電、氣、通訊管道等地下管網設施等)不詳、不及時或與實不符,除工期順延外,還應補償給乙方由此造成的誤工或停工的實際損失;由此造成的

第三方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2、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協調處理影響施工的相關事宜,解決相關的問題。  

3、 甲方負責放線定位,並提供高程基準點。  

4、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甲方應負責機械停置台班費及相應的實際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5、 工程變更:甲方應於三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6、 工程竣工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____日內進行驗收。  

7、 不按合同規定撥付或結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規定的預付或結算工程款外,還應按逾期天數,以每天按逾期款項的______‰支付滯納金。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施工規範進行施工,採取嚴格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如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及其他施工單位造成的一切損失。  

2、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地質勘查資料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並經監理、甲方審批同意後施工,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施  工方案組織施工。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必須組織足夠的機械、人員進場,展開施工。  

3、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行業有關文明施工規範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外運渣土、廢棄物的卸除、堆放和處理,應遵守____市相關城管、交通、市政環衞管理規定,如有違犯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自行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4、 乙方不得轉包分包本工程,若甲方核實乙方有轉包分包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日內必須無條件退場,並承擔本工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5、 乙方應保證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工期每落後一天,甲方罰扣乙方______元。  

6、 乙方對完成的工程先行自檢,自檢合格後提請監理、甲方驗槽,驗槽合格後,以三方實際測量共同認可的工程量(基坑實體積)為準,作為結算依據。  

7、 乙方應嚴格遵守《工程現場管理辦法》,支持配合監理和甲方人員的正當要求,服從統一指揮,按照監理及總包單位的現場管理進行施工,全力配合總包單位和降水、護坡樁基施工等工程施工相關單位的工作。  

第六條 合同糾紛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條 附則  

(一)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雙方履行完畢後自行失效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2

室外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為規範雙方權利義務,加強雙方的協作﹑保證工程順利施工,按照《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1、室外真石漆裝飾,底漆、面漆兩層。外牆牆面單價60元㎡,花瓶柱單價120元,大線條單價50元,小線條單價30元,窗套單價30元。  

2、本工程所有工程量竣工後均按實結算。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採用包工、包料、包製作、包運輸、包安裝、包質量、包税金的方式總承包。  

2、本合同的材料定價在施工期間不受政策及市場因素變化的影響,為包乾單價,不做調整。  五、付款條件及方式  本工程完工之日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六、計算和結算方式  

1、本工程竣工結算方式:以實際為準,按實結算。計算方法為:結算價合同單價215;實際工程量。  七、甲方職責  

1、負責協調提供施工用水、用電等,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發生的一切問題,由甲方承擔。  

3、在施工過程中甲方不對乙方的安全負責。  八、乙方責任  本工程承諾正常使用條件下________年不掉漆,在保修期內該工程出現的一  切故障均由乙方負責保修。  九、違約責任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其它  

1.本合同條款雙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約。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議定。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壹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結算付清所有工程價款。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3

發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將負責施工的________公園市政道路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保證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質量和進度,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就有關_______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方式、範圍和內容  

1、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包機械(含進出場)、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質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範圍為甲方負責施工的_________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具體工程量以建設單位和甲方認定的施工圖、聯繫單和建設單位、甲方認定的市政道路工程量為準。  

3、工程承包內容為_________市政道路工程的材料供應、材料檢驗和施工涉及的內容及施工全過程涉及的全部質量檢驗,全部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彙總成冊和臨電、臨水、臨時設施及工程決算等有關施工內容。  

三、工程造價及計價依據  

1、工程量計算以建設單位和甲方認定的施工圖、聯繫單等為依據,工程價款的結算、支付違約按照_________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和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補充合同有關約定計算工程價款,工程價款結算以甲方和建設單位共同認定的工程價款為準;工程價款的支付和違約處理按建設單位對甲方的支付和違約處理情況,同步執行。乙方按甲方和建設單位共同認定的決算工程總價(不包括税金)再下浮_____%向甲方結算工程價款,工程價款的税金由乙方負責承擔。  乙方根據其工程價款,開具工程材料正式發票和員工工資表給甲方(可衝抵結算工程款發票)。  

2、乙方承包價款已包含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機械、税金、施工和員工工資、獎金、各類津貼、勞保福利及學習培訓、技術措施、趕工費、人員機械進場、安全、文明施工、臨設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費用。  

四、工程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必須在保證工程質量前提下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乙方按甲方指定工期延期2天后,第3天開始每延一天按______元處罰,罰款最多不超過工程造價的5%。  

2、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按監理、業主簽證累計工期順延,乙方發生的增加費用由甲方協助向建設單位簽證。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3天內,就延誤時間、內容和因此發生的增加費用支出向甲方及時提出報告,由甲方轉報建設單位、監理並協助簽證。  

五、工程質量  甲乙雙方約定的市政道路工程質量為按現行有關質量驗收標準驗收(包括材料),必須確保一次性合格,且必須具備優質工程質量驗評要求和甲方企業標準要求,不準出現由於乙方提供的材料或乙方施工質量問題引起對工程評優創杯的質量影響。如由於其材料或施工質量問題,導致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或影響工程質量評優創杯,除乙方無條件返工處理合格和滿足優質工程質量驗評要求外,甲方根據有關管理制度可視情對乙方作出質量處罰,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質量處罰。  

六、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全面履行合同,確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關本工程的技術資料。  

(3)及時協助乙方做好有關簽證工作,對乙方提交的簽證報告在3天內報送建設單位並協助督促建設單位籤復。  

(4)負責辦好施工手續,需乙方協助的工作乙方無條件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向乙方提供堆場、道路、設備作業等場地。  

(7)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佈置臨時設施的場地和臨時用水水源、臨時用電電源,乙方員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電線電纜、開關箱、照明燈具和機具、水費、電費等由乙方負責承擔。  

2、乙方責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嚴格按現行標準、規程、規範和設計要求組織施工,嚴格履行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確保正常施工。  

(2)服從甲方、監理、建設單位的指揮和管理。  

(3)服從甲方現場有關部門和職能人員的監督管理。  

(4)負責其施工機具、設備和人員調配,乙方保證進場的機具設備能滿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需要,人員調配投入計劃必須徵得甲方同意,現場管理力量必須滿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要求。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乙方必須無條件按甲方和甲、乙雙方合同的要求返工至合格,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施工增加費用。  

(6)進場後,按甲方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交甲方(或質監部門)認定為齊全完整有效的相關工程技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7)全力配合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各項檢查和監督管理等。  

(8)工種之間必須友好相處,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諉扯皮。  

(9)乙方施工人員家屬探親,禁止上工地現場,工地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由甲方批准許可,並由本人做好家屬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應由家屬嚴加看管。如發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擔責任和全部費用。  

(10)嚴禁在宿舍內用火燒飯、隨意拉電線和使用電飯煲,一經查實處沒收器具並每次罰款200元。如發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擔責任和全部費用。  (1

1)施工期間發生矛盾,應及時向現場負責人彙報,尋求商量解決,嚴禁聚眾鬥毆,如在施工現場發生聚眾鬥毆事件,不論有無理由每次罰款伍仟元;嚴禁在工地或宿舍內賭博,發現時每次罰款貳仟元,罰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押送公安機關處理,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和經濟費用。  (1

2)乙方還必須和甲方簽訂勞務合同,員工工資按勞務合同要求保證發放到每個員工。乙方勞務人員進入現場施工,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如屬乙方責任,按事故的實際損失由乙方自負外,同時追究相關責任,並視責任輕重採取重罰措施。  (1

3)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並保護好現場,即刻上報甲方,嚴禁隱瞞事故不報。  (1

4)積極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情下達,及時簽訂各級安全責任書,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1

5)乙方本合同經濟責任人,為甲乙雙方約定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帶頭遵紀守法,不準違章指揮,準確把握安全、質量、進度、效益的關係,保證全員安全,施工順利進行。  (1

6)積極配合各項目部組織的安全知識學習,宣傳及業餘上課,並落實到每個職工,真正做到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增強以人為本的現場安全氣氛。  (1

7)乙方必須確保專職技術、質量、安全員的到位,並嚴格履行職責,如不到位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每人每天100元的處罰。  

七、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按甲方要求進行管理,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設置專  職安全員,並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和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費用。乙方負責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和相關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資料。  

八、材料供應  本工程甲乙雙方約定的市政道路施工所用的材料按照甲方與建設單位施工協議的有關約定要求,由乙方按設計、建設單位和有關質量驗收標準要求自行採購,各種材料質量必須由甲方、監理(建設方)按有關質量檢驗標準,會同乙方隨機抽樣且經法定部門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及時做好進場材料台帳資料。  

九、質量驗收  工程具備質量驗收條件,乙方經甲方同意按現行相關標準、規範、規程等要求組織質量驗收,並通知甲方報送有關部門。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資料以及驗收報告後,積極協助乙方進行質量驗收。如甲方在整個工程質量創優中涉及到乙方工作內容,乙方應無條件配合。  

十、工程款支付  1.乙方在訂立合同時自願交納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其中______萬元保證金於乙方正式施工後3個月內返回乙方,另外______萬元保證金於乙方正式施工後6個月內返回乙方,不計任何利息。  

2、乙方市政道路工程價款必須納入甲方財務的統一管理。乙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上報其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價款,甲方應及時審核乙方上報的當月完成的工程價款,並督促建設方及時審核每月工程價款,隨建設單位支付給甲方的工程款情況,按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價款所佔比例,及時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上交完整有效的全部技術資料後,除留存甲方與建設單位施工協議中規定的同比例質量保脩金外,甲方應隨建設單位付款情況按甲乙雙方工程價款所佔比例計算後,及時支付乙方的工程價款。其市政道路工程質量保脩金,待保修期滿後,給予全部結清。  

3、乙方負責其施工的所有市政道路工程的質量保修,保修期限為兩年如甲方工程竣工交付建設單位後,在保修期內甲方通知乙方關於其施工的市政道路工程質量保修,乙方未能在48小時內開展保修工作,或保修未能滿足業主要求,甲方有權另行安排維修,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有權單方面在乙方留存的保脩金中扣回,如乙方留存的保脩金不足以支付甲方代為維修的費用,則甲方可向乙方索賠,並向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乙方對此應無條件接受。  十

一、附則  

1、乙方必須有效組織施工人員、機具、材料、資金,必須滿足本工程的施工進度、質量、安全等需要,嚴禁轉包,一旦發現乙方有轉包現象,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雙方施工合同,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價款應無條件由甲方自行處理。  

2、乙方應服從甲方的指揮和管理,嚴格執行項目部、公司的所有規章制度,自覺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因管理混亂,質量、安全、工期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雙方施工合同,另行安排施工隊伍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款首先應滿足彌補甲方的所有損失後,餘款結算給乙方,對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絕。  3.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協商、調解或調解不成,向工程建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報送甲方公司經營處、分公司各壹份。  

5、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經濟責任人簽字、按手印之日生效,工程款結算之日失效。  甲方經濟責任人(簽字): 乙方經濟責任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手機: 手機: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4

甲:

乙: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關於巨格段26公里基層、面層兩層料運輸有關事項達成如下:

一、甲方將26公里基層、面層兩層料的運輸項目承包給乙方,具體事宜如下:

1、施工位置及範圍:

(1)位置:扎旗巨日河至民主,樁號:K0+000——K26+000共計26km

(2)裝料位置樁號:K6+800

(3)運料位置:26km路線上

2、承包方式:

(1)單價包死0.6元/

(2)計算:承包金額=0.6元×噸數×平均距離 其中:0.6元為單價噸數——運輸車走地稱,機器打印數據的淨重 平均距離——運輸車起點至卸料起點距離+車輛卸料起點至卸料終點/2

(3)支付方式:每五天支付一次完成的工程運輸款。

(4)乙方進場調遷、吃住及安全全部自付。

3、進場時間:

二、甲乙雙方承諾

1、甲方承諾:

(1)負責在甲方工作段K0+000——K26+000施工範圍的交警、路政的協調關係。

(2)每五天及時支付乙方完成的運輸承包費。

(3)積極協調配合乙方施工。

2、乙方承諾:

(1)先進場翻斗車15台,運行過程保證完好12台,確保攤鋪機、拌和機不能因為沒有運輸車而停機。

(2)不管任何理由,不完成甲方的26km黑白兩料的運輸任務絕不退場。如若退場願意承擔因乙方退場而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車輛在裝料運行時,發生故障及時在有效時間內修好,如因車輛不能行走,造成攤鋪料損失,應按價賠償。

(4)車輛工作時間跟隨現場拌和機、攤鋪機運行時間同步,不會影響甲方施工進度,否則自願承擔甲方損失。

(5)對不影響甲方進度,同時也保證車輛及駕駛員安全,每台車配備兩名司機作業。

(6)聽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如未按要求造成灑料或其它事情造成損失,乙方自負。

(7)不打架鬥毆,遵紀守法,有事找甲方負責人協商解決。

(8)乙方進入甲方現場,整個車隊管理自負,包括後勤、用油、安全等方面。

三、甲乙雙方若一方不遵守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由造成方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四、補充內容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合同解除條件為甲方路面攤鋪項目結束時終止。

七、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並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5

第一部分 一般條款

定 義

第一條 (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內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詞定義如下:

(1)“業主”,名稱將在第二部分中具體標明,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或業主的法定繼承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

(2)“承包人”指標書被業主接受的投標人或投標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業主同意的受讓人。

(3)“工程師”指第二部分中確定的工程師人選,或經書面通知承包人,由業主隨時任命的代行工程師職責的工程師人選。

(4)“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師、工程師助手,或由業主或工程師任命履行第二條規定的職責的人選。對工程師代表的授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時性工程。

(6)“合同”包括合同條款、技術規範、圖紙、標價的工程量表、單價或價格表、標書、接受證書和合同協議(如已完成)。

(7)“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合同條款的規定增減。

(8)“建築設備”包括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但不包括構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9)“臨時性工程”指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10)“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11)“技術規範”指在標書或標書修正中確定的規範,也包括由工程師提供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2)“圖紙”包括技術規範中包含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的對圖紙的修正,以及由工程師提供或書面同意的其他圖紙。

(13)“現場”指建築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時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以及業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場所、或其他合同中規定構成現場的部分。

(14)“同意”指書面同意,包括隨後對口頭同意的書面確認。

(二)合同內容需要時,單數表示的詞也包括複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這樣。

(三)合同條款中的標題和邊注不被視作合同的一部分,在解釋合同時不予考慮。

(四)“費用”一詞包括現場內外發生的通常費用開支。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二條 工程師應負責履行發出指令、頒發證書等合同規定的義務。如果在業主對工程師的任命中要求工程師在履行其部分職責時需經業主特殊同意,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規定。

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職權,但應向承包人和業主提交書面授權文件。在授權期間,工程師代表的決定對承包人和業主來説等同於工程師本人的決定。

以下情況如此辦理:

(1)工程師代表未否定的工程、材料,工程師仍有權否定,並決定折除相應的建築。

(2)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決定不滿意,有權提請工程師親自判定。

轉讓和分包

第三條 未經業主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合同,或合同收益(除了向承包人的開户銀行支付到期款項外)轉讓。

第四條 承包人不得分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工程師同意分包,承包人仍將承擔合同義務。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為、失誤、失職將象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為、失誤、失職一樣,由承包人

承擔責任。為某部分工程提供勞力將不被視作分包。

合同文件

第五條 (一)在第二部分將寫明下列條件: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國的法律,按哪國法律解釋;

如果文件用一種以上語言書就,文件按哪種語言解釋,就在第二部分中將其定為以這種語言為準。

(二)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條款比其他條款更具約束力。構成合同的幾個文件可互相解釋,在發生歧義和不一致時,將由工程師向承包人作出解釋。

如果工程師對歧義進行解釋時,導致承包人增加未預見的開支,經工程師證明,業主應支付相應的款額,

第六條 (一)工程圖紙將由工程師保管,但需免費向承包商提供兩份副本。如果承包人需要更多副本,則自已承擔費用。完成合同工程後,承包人將圖紙全部歸還工程師。

(二)承包人將在工程現場保留一份圖紙副本,以便工程師及其代表,或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人士隨時審查。

(三)如果工程師不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圖紙或命令,導致工程延誤或中斷,在此情況下承包人要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中應詳細描述所需圖紙、命令,為什麼需要,何時需要,以及否則可能造成的延誤和停工。

(四)如果因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上述圖紙和命令,而導致承包人誤工和/或增加開支,工程師將決定延長承包人的規定工期。且只要開支合理,承包人將得到補償。

第七條 在工程進行中,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提供正確施工所需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執行且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第八條 (一)根據合同條款,承包人要認真進行工程建設維護工程。只要合同規定需要,為了建設和維護工程承包人應暫時或長期提供勞力、材料、建設機械等。

(二)承包人將對施工現場操作和建築方法的恰當、穩定、安全負全部責任。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決定的永久性和臨時性工程的設計、規格不負責任。

第九條 如果修正需要承包人簽訂並執行的一個合同協議,協議由業主人準備並承擔費用。

第十條 為了執行合同,承包人在標書中應承諾按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和業主共同同意的保險公司、銀行或其它保障機構開出的保函。保函數額不超過驗收證書中所要求的保函數額。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承包人將負擔全部費用。

第十一條 業主應在招標文件中向投標者提供經過考察獲得的有關工程的水文及地層資料。標書正是以這些資料為基礎的,但承包人對自己的理解負責。

承包人被視作在提交標書前,已檢查了工程現場及周圍環境,掌握了關於工程性質的信息,包括地層情況,水文、氣候狀況,完成工程所需材料,到達現場的交通和食宿問題等。總之,承包人被認為已掌握了可能影響投標的一切必要信息,包括風險,偶發事件。

第十二條 承包人被認為在其標書的工程量表和價目表中已規定好價格。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這一價格已被認為包含了其履行合同義務,正確執行合同的全部所需。如果執行合同過程中,承包人遇到一些他認為有經驗的承包人也不能預見的情況或人為障礙(天氣狀況除外),他將向

工程師代表提交書面通知。如果工程師確認其不可預見性,將要求業主支付承包人在這種情況下增加的費用。包括:

(1)為執行工程師相應指示的合理費用;

(2)在沒有工程師特別指示時,採取工程師同意的恰當措施的合理費用。

第十三條 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建設工程,要得到工程師滿意的肯定。無論合同中是否有規定,工程師有關工程的指示承包人必須執行。承包人只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在第二條的情況下接受其代表的指示。

第十四條 (一)承包人中標後,應在第二部分條件中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執行合同的順序計劃,待工程師肯定。承包人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詳細敍述他進行工程安排的書面報告。

(二)一旦工程師發現工程實際進度與上述計劃不符,將要求承包人提供一份修改的計劃,保證在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

(三)承包人向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供這樣的計劃,並不免除他的任何合同責任。

第十五條 承包人在工程進行過程中或在工程師認為履行合同義務必要時,提供監督管理。承包人或其一位經工程師書面同意的全權代表應隨時在現場,並負責監督管理。工程師可隨時撤銷對全權代表的確認,如果這樣,承包商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撤銷對其的授權,不再錄用他,並

提供替代人選。全權代表將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按第二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示。

第十六條 (一)承包人在工程進行中,需在現場僱用如下人選:

(1)在自己的專業範圍內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監管工作的副代理人,工人領班和帶頭人。

(2)為及時妥善地完成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二)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立即解僱其僱用來執行合同的人員,這些人員在工程師看來未履行職責或不稱職。被解僱的人員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再被僱用。被解僱人員的職位應立即由工程師同意的稱職人選接替。

第十七條 承包人負責根據工程師的書面指示正確地開始工程,保證工程位置、面積、水平面及各部分組合的質量,提供工程所需工具、設備和勞力。如果在工程進行中,在這些方面發生錯誤,承包人應負擔改正的費用,直到令工程師或其代表滿意,除非這些錯誤是由工程師或其代理

提供的不準確的書面資料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改正費用由業主承擔。工程師或其代表對開工和任何水平面路線的檢查並不免除承包人保持其正確的義務,承包人應仔細保護保存開工中使用的水準基點、觀測軌道、測標等。

第十八條 如果在工程進行中,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鑽孔或挖深坑,應書面提出要求。除非這一費用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否則這一要求將被視作根據第五十一條提的附加要求。

第十九條 承包人在需要的時間和地點,或應工程師或及代表的要求,或應權威機構的要求,自己承擔費用提供燈光,警衞等來保衞工程,保障公眾的安全和便利。

第二十條 (一)從工程開始到按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竣工證書中規定的日期,承包人負全部責任。如果工程師發出部分永久性工程的竣工證書,則承包人從證書中規定的日期起不再對這部分工程負責,這部分工程的責任轉至業主。承包人要對尚未完成將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部責

任,除了“意外風險”以外任何原因造成的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損害、損失,承包人要負責負擔費用修理好,以確保永久性工程完工時狀態良好,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發生“意外風險”,則承包人按工程師的要求和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修復,費用由業主承擔。承包人在完成

未竣工工程或履行第49、50條合同義務時,操作對工程造成損害,也要負責任。

(二)“意外風險”包括戰爭、敵對(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反叛、革命、騷亂或軍事政變內戰,或在工程進行中,由承包商的僱員、分包人制造的動亂、混亂,或業主使用、佔用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由於工程師工程設計的原因,由核燃料燃燒或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輻射和污染,以及

爆炸引起的各種後果,以音速、超音速飛行的飛行物的聲波壓力,和其他有經驗的承包不能預見的事件,所有這些被稱作“免除風險”。

第二十一條 不限制第二十條規定的責任義務,承包人要以業主和承包人的聯合名義,對按合同條款在第二十條規定的時間內對除免除風險以外的任何損失投保,同時還要對維護期前產生的原因在維護期內造成的損失和承包人為履行第四十九、五十條義務而採取行動引起的損失投保,

應保險:

(1)工程及應放入工程中的材料、設備,或加上第二部分相應條款規定的款額;

(2)承包商購買的替代建築工具和其他物品。

保險人和保險條款均需經業主同意,業主不得無緣由地不同意。承包人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金收據。

第二十二條 (一)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對建設和維護工程中人員傷害、材料損失及財產損失對業主造成的損失和索賠進行補償,及對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進行補償,以下補償和損失除外:

(1)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佔用土地;

(2)業主在任何土地上建設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權利;

(3)為按合同規定建設和維護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員和財產損失;

(4)由業主其代理人、或非承包人僱用的分包人的行為或失職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承包人認為由業主的代理人造成的損失,且可公正的認為是業主的責任,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

(二)業主應對按(一)款規定導致承包人遭受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和開支進行補償。

第二十三條 (一)在開始建築工程前,承包人在不限制其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義務的情況下,應對非第二十二條原因造成的,而由執行工程合同造成的財產(包括業主的)損失或人員(包括業主的僱員)傷害,其所要承擔的責任投保。

(二)保險人和保險條款均需業主的同意,業主不得無緣由的不同意。保險金額不少於標書附件的規定。承包人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費。

(三)應有這樣一個條款,即發生承包人應得到補償的損失時,而該保險受益人為業主,則保險人就這一損失造成的開支、費用對業主進行補償。

第二十四條 (一)業主不對由承包人或再承包人僱用的工人受傷或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害負賠償責任,除非事故或傷害是由業主或其代理人的行為或過失引起的。承包人應補償業主,補償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費用、開支等。

(二)承包人應對發生這樣的事故為自己所負的責任投保。保險人應經業主同意,但業主不得無緣由地不同意。承包人應在僱用工人完成工程的過程中繼續保險,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費收據。如果再承包人已為其僱用的工人投保,且以業主為補償對象

,則承包人的投保義務被視作已履行。承包人需要求再承包人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費收據。

第二十五條 如果承包人未履行第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條的保險義務,或其他合同要求的保險義務,業主將進行相應投保,支付保險金,隨時從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或認作承包人的負債。

第二十六條 (一)承包人應注意所有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章制度及與執行工程合同有關的地方或其他權利機構的規章細則,以及財產和權利將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並交納規定的費用。

(二)承包人將遵守以上法規、制度,如因違反上述法規而使業主受懲罰,將保證業主得到補償。

(三)如果工程師確認承包人應付這樣的費用,則業主應再支付給承包人。

第二十七條 任何在工程現場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物、或文物、建築物和其他具有地質、考古價值的物品均屬業主的財產。承包人應採取恰當的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其他人移走或損壞這些物品,並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然後按代表的指示處理這些物品,費用由業主承擔。

第二十八條 承包人應保證業主不受對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築設備、機械材料方面受保護權利和專利權,設計、商標等侵權行為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並對其所受損害、支付的費用、開支進行補償。除另有規定外,如果要為工程建設需取得石頭、沙子、砂礫、泥土和其他材料,承

包人負責支付噸位費、使用費租金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九條 凡是工程建設所需要的操作,只要符合合同的要求,均可進行,但不應在不恰當的情況下妨礙公眾的便利,不應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佔用,無論財產所有人是業主還是其他人,如果發生承包人負責的這類事件,承包人應保證業主不受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

、損失、費用、開支的損害,並對其進行補償。

第三十條

(一)承包人應採取各種必要的手段,防止與工程現場相通的公路、橋樑由於施工而遭受損害。承包人和再承包人應選擇路線、車輛,限制分散卸貨,使因運輸設備、材料到施工現場增加的運量被限制在合理範圍內,從而避免對公路、橋樑不必要的損害。

(二)如果承包人需要運送貨物經過部分公路、橋樑,包括建築設備、機械,建成的部分工程,而這種運送極有可能損壞公路、橋樑,除非採取特殊保護和加固措施。承包人在運送貨物前應通知工程師或其代表貨物的重量及其他特殊事項,還要告知他打算採取的保護、加固方法。除非

工程師在接到通知14天內指示不必要採取這樣的方法,承包人將採取行動或按工程師的要求實施修改後的方案。除非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包含了保護加固公路、橋樑的任務,保護加固費用由業主向承包人支付。

(三)如果在工程進行中或以後的時間裏,承包人因工程損壞公路、橋樑而被要求索賠,應立即告知工程師。業主將商洽解決辦法並支付索賠款,並對承包人因此受到的索賠、訴訟、損害、費用、開支進行補償。如果工程師認為造成索賠或部分索賠的原因在於承包人未履行其上述(一

)(二)的義務,則經工程師確認的由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補償給業主。

(四)如果工程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運輸,上述條款中的“公路”應包括船閘、碼頭、防波堤或其他有關的水路設施,“運輸工具”應包括船隻,上述條款同樣有效。

第三十一條 對不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和業主簽訂的其他與合同工程有關的輔助合同項目,承包人按業主的要求,為其他業主僱用的承包人及其工人,業主僱用的工人和其他在工程現場可僱用的機構進行工作提供合理的機會。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為其他承包人業主或

其他機構使用他負責維護的路段提供便利,或使用他施工現場的腳手架等其他設備,或提供類似的服務,則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師認為合理的費用。

第三十二條 在工程期間,承包人應保證工程現場沒有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儲存、處置建築設備和多餘的材料,從現場清理走殘餘物、垃圾和其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第三十三條 工程完成後,承包人應把所有建築設備、多餘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從現場清理走,使其整潔,令工程師滿意。

第三十四條 (一)承包人自己安排僱用當地或其他來源的勞工,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

(二)只要按當地情況可行,承包人應向工程現場的人員、工人提供適當飲用水和其他用水,並令工程師代表滿意。

(三)除非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承包人不得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處置任何烈性酒和毒品,也不得允許再承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銷售、贈予和易貨及處置。

(四)承包人不得也不允許向他人給予、易貨,處置任何武器、彈藥。

(五)承包人在處理與僱用工人的關係中,應充分考慮公認的節假日及導致和其他習俗因素。

(六)一旦爆發了傳染病,承包人將遵守並執行政府或地方醫療衞生機構為治療疾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七)承包人應隨時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中發生非法騷亂或混亂行為,並保證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和平。

(八)承包人要對其再承包人遵守上述條款負責。

(九)其他有關勞工和工資的條款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三十四條作出規定。

第三十五條 承包人應工程師的要求,向工程師代表或其辦公室,按要求的格式和時間提交一份詳細報告,報告其在工程現場僱用的監督人員和不同等級工人的情況。如工程師代表要求,還應報告建設設備的情況。

材料和工藝

第三十六條 (一)各種工程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的規定和工程師的指示,且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驗。檢驗可在製造、裝配地、施工現場或合同規定的任何地點。承包人要為檢查、測量、檢驗工程及其質量,或材料的重量、數量提供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如果工

程師要求,承包人應將材料在應用於工程前提供樣品供檢驗。

(二)如果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則提供樣品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否則費用由業主支付。

(三)合同中明確要求的檢驗,其費用由承包人負擔。對於那些貨載檢驗和工程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的檢驗,在合同中均有列舉,承包人可將其費用計入投標價格。

(四)如果是工程師要求的檢驗,而

(1)合同中沒有規定,或

(2)合同中未列舉,或

(3)雖有規定,但工程師指示由獨立的第三人在現場、製造、裝配地以外的地點進行檢驗,當檢驗表明工藝、材料不符合合同條款或工程師指示時,檢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否則,費用由業主負擔。

第三十七條 工程師和他授權的任何人隨時可以去工廠、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製成品、機械的來源地。承包人應為他們獲得這種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幫助。

第三十八條 (一)未經工程師或其代表的同意,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承包人要為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供充分的機會,檢驗將被覆蓋或遮掩的工程,並在永久性工程開始前檢查地基。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工程師代表部分工程或地基待於檢驗。工程師代表不應拖延這樣的檢驗,除非

他認為檢驗沒必要,並通知承包人。

(二)應工程師的指示承包人要隨時打開已覆蓋的工程部分,並負責再次施工至工程師滿意。如果被覆蓋和遮掩的工程部分符合合同的要求,且滿足(一)的條件,則開蓋和再施工費用由業主承擔。否則,所有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第三十九條 (一)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師有權隨時書面要求:

(1)按要求把工程師認為不合適的材料在指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理走;

(2)用合適的材料替換;

(3)無論先前是否檢驗過或已支付中期付款,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合同的材料要換掉,不合格的工藝要重新施工。

(二)如果承包人未執行工程師的上述命令,業主有權僱用其他人完成以上工作。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雜費業主可從承包人處取得,或由業主從該支付給承包商的錢款中扣除。

第四十條 (一)承包人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內,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如有必要在此期間要負責保證工程的完好,承包人按工程師指示這樣做所產生的額外費用,由業主承擔。但以下情況除外:

(1)在合同中規定的停工;或

(2)由承包人的錯誤而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3)由工程現場天氣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4)非由工程師或業主的錯誤引起,或不由第二十條“免除風險”引起的,為正確施工或保證工程安全的停工。

如果承包人不在工程師提出要求後的28天內書面通知工程師其要求,則無權獲得額外的費用。如果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要求是合理的,則由他來決定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和停工時間。

(二)如果按工程師的要求,工程或部分工程停工九十天後仍未得到工程師重新開工的命令,除了上述(一)中(1)(2)(3)(4)的情況外,承包人將向工程師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後二十八天內決定重新開工。如果在此期間仍未得到開工的決定,承包人可書面通

知(但不一定這樣做),視隻影響部分工程的停工為對這部分工程的省略,視影響整個工程的停工為業主放棄合同。

開工時間和延誤

第四十一條 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通知後(除非在工程師命令或認可,或承包人不能控制的情況下),承包人應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開始工程施工,且迅速不拖延。

第四十二條 (一)業主在工程師書面命令開工後,應授權承包人使用部分現場,使承包人能開工和按第十四條規定的進度計劃施工。此後業主按施工計劃的要求,在書面通知工程師後,應授權承包人使用施工所需的其他現場部分。如果業主不能按本條規定授權承包人使用現場,而導

致承包人誤工或增加費用,由工程師決定延長完工期,並確定應由業主承擔的補償承包人的合理費用開支。

(二)承包人將承擔通向施工現場的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費用。承包人將支付為進行工程而在現場外膳宿供應費用。

第四十三條 按合同要求,在整個工程完成前各部分工程要完工,整個工程應在合同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期限從標書附錄中規定的開工期的最後一天算起。可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延期。

第四十四條 非由於承包人的錯誤行為,而由於增加工程量或工程延誤或特別惡劣的天氣原因,或其他可能發生的特殊情況,承包人有權要求工程延期。延長時間由工程師決定,並分別通知業主和承包人。除非承包人在額外工程開始後或特殊情況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代表提交詳細

情況,説明其有權獲得延期,工程師不一定把增加工程量和特殊情況列入考慮。承包人提供的情況要準備接受調查是否屬實。

第四十五條 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規定,未經工程師代表的書面允許,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確認的休息時間一夜間或星期天進行,也不得在其他當地的假日進行。但為挽救生命或財產或維護工程安全需要採取不可避免的行動時,承包商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本條款的規定不適用於

傳統輪作或倒班進行的工作。

第四十六條 如果因承包人無權要求工程延期的原因,工程師認為工程進度太慢,不能確保按規定時間或在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將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要採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師將同意加速工程進度,以便能在規定時間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

無權要求他人為採取這樣的措施多付款。如果因接到工程師這樣的通知,承包人需得到其允許在休息日一夜間或星期日或當地的假日工作,工程師不得無故拒絕。

第四十七條 (一)如果承包人未在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程,將向業主支付合同中規定的違約罰款,此罰款不作為第四十三條規定時間與實際確認完工時間之差的罰款。在不損害其他補救措施的同時,業主可從他手中任何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違約罰款。而這一

切均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義務和合同規定的他的其他義務。

(二)如果在全部工程完工前,部分工程按第四十八條規定已經工程師確認完成,業主已開始使用,且合同中沒有其他條款作相應規定,則應支付的違約罰款按已完成工程佔全部工程價值的比例削減。

(三)如果願在合同中規定有關全部或部分工程完工的獎勵,可在第二部分的第四十七條規定。

第四十八條 (一)當全部工程完成且令人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後檢驗,承包人將向工程師或其代表發出通知,並承諾在維修期內將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上述通知和承諾均應採用書面形式,且被視作承包人的要求,要求工程師提供工程竣工證書。工程師應在承包人發出通知

後的21天內向承包人發出工程竣工證書,上面註明他確認的按合同完工的日期,並交給業主一份證書副本;或給承包人書面指示,指出他認為在發出證書前承包人尚需完成的工作。工程師在書面指示後還應指出影響工程完工的工程缺陷。承包人在令工程師滿意地完成工程並修正缺陷後的

21天內有權收到竣工證書。

(二)同樣,按(一)規定的程序,在如下情況下,承包人可要求工程師發出竣工證書:

(1)在合同中規定了另外完工期限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完成;

(2)工程的一部分已經完成,令工程師滿意,且已被業主佔用。

(三)如果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完成且令人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後檢驗,工程師應在全部工程完工前發出這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證書發出,承包人即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完成未完成的工作。

(四)如果針對部分工程在全部工程完成前發出了竣工證書,如證書中未明示,並不視作地面或地表重做工作已完成。

缺陷責任

第四十九條 (一)“缺陷責任期”一詞指標書附錄中定義的缺陷責任期,從工程師按第四十八條規定確認的完工日開始計算。如果工程師發出了多份竣工證書,則分別從其完工日開始計算,各部分工程的缺陷責任期作相應規定。

(二)為了按合同的條件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後儘可能快地將工程轉給業主且令工程師滿意(合理損耗除外),承包人應儘快完成按48條的規定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在缺陷責任期內,或缺陷責任期結束後14天內,工程師或其代表如在檢查中發現問題,書面通知承包人後,承包

人應負責修理、修正、再建、調整、改正缺陷和其他錯誤。

(三)如果工程師認為需要修理等工作是因為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工藝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因為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中明確規定或不言而喻的他的義務,則修理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如果工程師認為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則費用將得到評估,算作增加的工作量。

(四)如果承包人未做前款工程師要求的工作,業主有權僱用他人做此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此工作本應由承包人自己支付費用完成,則產生的費用業主可向承包人索取,或從應付給承包人的錢款中扣除。

第五十條 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承包人應在工程師的指導下,對施工過程中或缺陷責任期出現的缺陷、瑕疵和錯誤進行檢查。除非上述缺陷按合同規定應由承包人負責,檢查工作的費用由業主承擔。如果確應由承包人負責,則檢查費用由承包人負擔,且他應按照第四十九條的規定,

自負費用進行修理和改進。

變更、增加和省略

第五十一條 (一)若工程師認為有必要,他可對工程的形式、質量、工程量作變更,他有權要求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增加或減少合同工程的工程量;

(2)省略部分工作;

(3)改變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質量;

(4)改變部分工程的地層、路線、位置和麪積;

(5)為完成工程增加必須的工程量。

但這樣的變更不會使合同失效,變更所需費用將在確定合同價格時予以考慮。

(二)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變動。如果增加或減少工程量不是由於本款規定的要求,而是因為與工程量的規定相比或多或少,則不要求書面命令。如果工程師因為某種原因認為可以口頭命令,則承包人應按命令去做。不論在承包人開始執行命令前後,工程師提出的對

口頭命令的書面確認,都被視作本款意義上的書面命令。如果承包人在7天內書面向工程師確認其口頭命令,工程師14天內未與駁回,則被認為是工程師所作書面命令。

第五十二條 (一)所有按工程師命令增加或省略的工程量均應按合同價格表中工程師認為適用的項目進行估算。如果工程師認為沒有合適的項目可供選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談達成一個適當的價格。如果雙方意見有分歧,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適當的價格。

(二)如果工程師認為因工程量有所增加或減少,使合同中規定的某項工程的價格不再合理,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談達成一個適當的價格。如果雙方意見有分歧,則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適當的價格。

除非書面命令給出後,或在增加工程量的情況下在工作開始之前,儘快給出以下通知,不得按上述(一)增加或減少工程量,不得按(二)改變價格。

(1)承包人通知工程師他打算要求額外付款或改變價格,或

(2)工程師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變價格。

(三)如果在確認工程完工後,發現增加或減少的工作量超過驗收證書中規定量的10%(除去臨時費用和工作補助),是由於下列原因而非其他原因造成的:

(1)變動命令累計的結果,和

(2)對工程量表中估計工程量的修正,不包括臨時費用,工作補助和按條款七十所作價格調整,

則合同價格應由承包人和工程師商量修正。如果雙方意見不一致,由工程師在考慮使用材料,相關因素及承包人執行合同總費用等因素的基礎上決定價格。

(四)如果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可書面命令增加的工程或替換工程採用加班形式完成。承包人將按合同中加班表的有關規定,以其標書中附錄的價格表為基礎得到支付。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憑證,在訂材料之前,向工程師提交報價表,待其批准。

針對所有加班進行的工程,承包人應在其進行中每天向工程師代表提供詳細清單,註明所有加班人員的姓名、職務和加班時間,一式兩份,還應提供説明書,標明加班中使用的材料和設備的規格、數量(不包括前面提到的按加班表增加工程量所使用的設備),一式兩份。清單和説明書

經工程師代表確認後,將在其中一份上簽字,退還承包人。

每月末承包人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標價的説明書,説明使用的勞力、材料和設備。如未及時完整地提供清單,將得不到支付。如果工程師認為要求承包人按上述規定提交清單和説明書是不現實的,則工程師有權決定對加班工時及使用的材料、設備支付合理的款額。

(五)每月承包人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詳細、全面的報告,説明他認為自己應得的增加款額,和前一個月他應工程師要求增加的工程量。

對未包括在清單內的工程量和費用不能要求中期或最終支付。如果承包人在事先書面告知工程師他將對增加的工作量要求付款,則即便他未遵守上述規定,工程師有權要求對這樣的工程量和費用進行支付。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第五十三條 (一)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建築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在運到施工現場後,均視作完全用於工程施工。除非是把它們從現場一部分移到另一部分,否則在沒有工程師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移動。而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

(二)工程完工後,承包人應即時從現場把所有建築設備、臨時工程及剩餘的材料清理走。

(三)除了在第二十條和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業主對上述建築材料、臨時工程及材料的損失、損壞不負責任。

(四)如果因工程需要,需進口某些建築設備,業主應幫助承包人在需要時從政府部門得到必要的許可,以便按上款清理現場時再出口這些建築設備。

(五)業主應幫助承包人在需要的時候為工程所需的建築設備、材料和其他物品通關。

(六)其他影響建築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條件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五十三條中作出規定。

第五十四條 執行第五十三條並非暗示工程師同意選擇這樣的材料或其他與工程相關的事項,也不妨礙工程師拒絕使用某種材料。

計 量

第五十五條 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估計數字,不應認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所進行的實際工程量。

第五十六條 除非另有規定,工程師應計量並決定按合同進行的工程量的價值。如果工程師要對某部分工程進行計量,應通知承包人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代理人或代表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有資格的代理人幫助工程師或其代表進行計量,並提供所有工程師或其代表要求的詳細情況。如

果承包人未參加或未派代理人蔘加,則工程師進行的計量或他同意的計量被視作對工程量的正確計量。如果計量永久性工程時需要記錄和圖紙,工程師代表應按月準備記錄和圖紙。如果承包人被書面要求,應在14天內參與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並決定是否同意工程師代表準備的記錄和圖

紙,如果同意應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記錄和圖紙則被視作是正確的。檢查完畢後,承包人應在14天內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哪一部分記錄和圖紙他認為不正確,由工程師作出決定,否則即使承包人不同意或不簽字,記錄和圖紙也被視作是正確的。

第五十七條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工程計量應採用淨值,不管慣例和當地習慣怎樣。

暫定金總額

第五十八條 (一)暫定金總額是指在合同工程量表中規定的,按工程師的指示使用全部、部分或不使用,以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服務或用於偶發事件款額。合同價格應包括工程師可同意使用的與暫定金總額有關的工程、供貨或服務費用。

(二)對每一筆暫定金總額,工程師有權命令:

(1)進行工程,包括承包人提供貨物、材料、服務。合同價格應包括按第五十二條確定的工程、貨物、材料和服務的價值。

(2)由指定分包人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將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按第五十九條(四)確定和支付。

(3)承包人採購貨物和材料,將對給承包人的款項按第五十九條(四)確定和支付。

(三)承包人應工程師的要求,應提供臨時費用支出的所有有關報價、發票、憑證、帳目和收據。

指定分包人

第五十九條 (一)所有在合同暫定金總額項下進行工程或提供貨物、材料、服務的專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由業主或工程師同意,選擇或指定,還有按合同規定由承包人分包完成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服務的人,均被視作由承包人僱用的分包人,在此合同中稱為“指定分

包人”。

(二)在承包人有合理原因拒絕時,可不因業主或工程師的要求,或出於某種義務僱用指定分包人。承包人也不僱用那些在下列條件下拒絕參加分包的人:

(1)針對分包合同中的工程、貨物、材料、服務,指定分包人對承包人承擔如承包人按合同對業主承擔的義務和責任;並保證承包人不受因為履行義務、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的損害,並對承包人進行賠償;

(2)指定分包人應保證承包人不受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的疏忽或錯誤使用承包人,提供的用於完成合同的建築設備、臨時工程而引起的索賠的損害,並負責賠償。

(三)如果暫定金總額項下的服務包括設計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確定與工程一體的設備機械的規格,這樣的要求應在合同或指定分包合同中明確規定。指定分包合同應説明,負責提供此種服務的指定分包人應保證承包人不受因未履行義務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

的損害,並對承包人進行賠償。

(四)由指定分包人負責進行的工程,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中,以下應包括在合同價格中:

(1)按分包合同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人應支付的和已實際支付的款項;

(2)工程量表中由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款項,或由工程師按第五十八條(二)命令,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款項,按第五十二條確定的價格;

(3)對其他費用和收益,若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已規定了該項目對暫定金總額相應的比率,則以此比率乘以實際支付或應支付的款項;若沒有這樣的條款,承包人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比率視作在工程量表中的如此規定。

(五)在按第六十條發出證書前,若其中包括指定分包人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應得到的支付,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合理的證明,證明除先前證書已包括的保留物外,指定分包人的所有工作已得到支付。除非下列情況,承包人將被視作拖欠:

(1)書面通知工程師其有充足理由延遲或拒絕支付;和

(2)向工程師提供充足證據,其已書面通知指定分包人。

在此情況下,業主有權在工程師頒發證書後,向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承包人應付的款項,再從業主支付或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抵銷。

如果工程師證明業主已直接向指定分包人作出支付,則其在頒發證書給承包人的同時應把業主已支付的款項扣除,但工程師應按合同規定,不延誤頒發證書。

(六)如果指定分包人在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承包人承擔的義務超過維修期,則在維修期結束後,承包人應把由這種未結束義務帶來的利益應業主的要求轉給業主,費用由業主承擔。

證書和支付

第六十條 (一)除非另有規定,將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的規定,每月支付一次。

(二)如果業主向承包人預付款,用於建築設備、材料的費用,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作出支付和償付的相應規定。

(三)如果為工程施工,需從國外進口材料、設備,或從國外輸入勞務,或因某種特定情況,合同項下的一部分支付需按第七十二條規定使用某種外幣,則此情況下的支付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作出規定。

第六十一條 只有第六十二條提及的缺陷責任證書,可視作對工程的接受。

第六十二條 (一)只有當工程師簽發了缺陷責任證書並把它交給業主,説明工程已完工並接受保修,情況令他滿意,合同才能視作執行完畢。工程師應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後28天內頒發證書。如果工程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缺陷責任期,則以最近到期的為準。如果在缺陷責任期內,按

第四十九和五十條的規定,命令承包人進行的工作已完成並令工程師滿意,則不管先前業主是否已進入、擁有或使用這部分工程,工程師都應儘快頒發證書。頒發缺陷責任證書不構成將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的規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筆保留金的前提。

(二)除非承包人在頒發本條款規定的缺陷責任證書前,就與合同有關的事務或與進行工程的有關事務提出書面索賠,業主將不再對其承擔任何義務。

(三)儘管頒發了缺陷責任證書,承包人和業主仍應負責合同規定發生在頒發證書前而在頒佈證書之時尚未履行的義務。合同將被視作對雙方繼續有效,以便決定義務的性質和多少。

補救措施

第六十三條 (一)如果承包人破產,或收到被接收指令,或提出破產申請,或作出有利其債權人的安排,或同意在其債權人組織的委員會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公司將進行清算(非為合併或重組而進行的自願清算),或未事先取得業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合同,或其貨物嚴重受損,或工

程師書面向業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1)已放棄合同;或

(2)不開始進行工程且缺乏正當理由,或在收到工程師書面通知要求繼續進行工程後,停工28天;或

(3)在收到工程師書面通知拒絕接受某些材料和工程後28天內未從現場清理走這些材料,或未推倒工程重建;或

(4)儘管工程師已提出書面警告,仍不按合同進行工程,或持續故意不履行其合同規定的義務;或

(5)不顧損害良好的工藝技術,或公然對抗工程師的指示,把部分合同分包出去,業主可在給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駐工程現場,驅逐承包人,但合同並不因此無效,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義務、責任不予免除,也不影響合同規定的業主及工程師的權利和權力。業主可自行完成工程或

另僱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按合同條款,業主和其他承包人可使用他們認為合適的,為進行工程而專門保留的建築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業主可隨時出售上述設備、工程和未用的材料,出售收入用於支付合同規定承包人應支付給他的款項。

(二)在業主進駐工程和驅逐承包人之後,工程師應儘快通過詢問雙方或調查單方面決定,到進駐時為止,對承包人按合同已進行的工程部分應支付多少款額,以及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和建築設備、臨時工程的價值。

(三)如果業主進駐工程,驅逐承包人,他將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後,且待施工、保修費用、延遲完工損失和發生的其他費用確定並被工程師確認後履行對承包人的支付義務。承包人有權得到的款額為,工程師確認若承包人妥善完成工程應接受的款額減去上述各項費用的差。如果上述費

用超過承包人若妥善完工應接受的款額,承包人應要求應向業主支付超過的部分。超過部分視作承包人對業主的負債,業主可相應收回。

第六十四條 如果在工程進行中或缺陷責任期內,因全部或部分工程發生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師或其代表認為補救或修理工作需馬上進行以確保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無法或不願馬上進行工作,業主可僱用他人完成工程師或其代表認為必要的工作,並作出支付,如果工程師認為業主

進行的上述工作,承包人按合同有義務自負費用完成,則業主發生的所有費用可向承包人要求支付,或從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或其代表應在上述緊急事件發生後,儘快書面告知承包人。

特殊風險

第六十五條

(一)除了對在特殊風險發生前已按第三十九條規定被視作不適用的工程,承包人對由以下定義的特殊風險導致的工程損壞,業主或第三方財產損失以及人員傷亡事件不負補償或其他責任。業主要保證承包人不受上述情況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的損害,並對承包人進

行補償。

(二)如果工程或在現場、現場附近及運輸經過現場的材料,或承包人其他用於或將用於工程的財產將遭受由特殊風險導致的損害,承包人有權得到支付,用以:

(1)工程師要求的或工程完工所需的,但已被破壞或損壞的永久性工程或材料,將以費用加上工程師認可的合理利潤為基數;

(2)修整工程被破壞、損壞部分;

(3)修整材料和承包人其他用於或將用於工程的材料。

(三)由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導彈、彈藥爆炸或衝擊導致的,或由戰爭爆發引起的受傷或死亡被視為特殊風險的結果。

(四)除以下關於爆發戰爭的規定外,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因特殊風險導致的進行工程所增加的費用和雜費,但不包括在特殊風險發生前按第三十九條規定視作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業主一旦知道費用將增加,應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

(五)特殊風險指戰爭、敵對狀態(宣戰或未宣戰)、侵略、外國敵對行動、第二十條規定的核及壓力波風險,即將進行工程或工程施工、保修所在國發生反叛、革命、暴動、軍事政變、篡權、內戰,只限於承包人和分包人僱工進行工程中發生的騷亂、動亂、混亂。

(六)如果在合同進行中,世界上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宣戰,且戰爭在財政或其他方面對工程造成了實質影響,在合同按本條款規定終止前,承包人應繼續盡力完成工程。業主在戰爭爆發後可隨時書面通知承包人終止合同。這樣的通知發出後,合同將終止,但雙方在本條款下的權利和

第六十七條的操作不終止,且不損害任何一方因以前發生的違約而獲得的權利。

(七)如果合同按本條款規定終止,承包人應迅速從現場移走所有建築設備,並提供便利使其分包人同樣去做。

(八)如果合同終止,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在終止日前已完成的工程尚未得到支付的部分,款項將按合同規定的價格計算,再加上:

(1)對已提供工作、服務完成的預備項目應支付的款項,和對經工程師確認已完成項目部分應支付的款項;

(2)為工程所需而訂的材料、貨物的費用,包括已運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義務接收的。業主向承包人支付相應款項後,這些材料、貨物成為業主的財產;

(3)經工程師確認的,承包人期望完成全部工程所發生的合理費用,且此費用未被以上述及支付所包括;

(4)按本條款(一)(二)(四)規定應追加的支付;

(5)按本條款(七)規定清理建築設備的合理費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將設備運回其註冊國的主要工廠的費用或運至其他地點的費用(不超過運回註冊國費用);

(6)在合同終止時,遣送承包人的工作人員和與工程有關的僱用工人的合理費用。

對本條款下業主應支付的款額,業主有權從承包人應付款中抵銷,包括對建築設備、材料的預付款和所有在合同終止日根據合同業主有權從承包人收回的款額。

失 效

第六十六條 如果因為戰爭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的因素,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或根據合同適用法律,雙方不必繼續履約,則業主針對已進行工程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等於按第六十五條規定合同終止情況下,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七條 如果業主與承包人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就合同本身或工程施工發生爭議或分歧,無論是在工程進行中,還是完工後,無論是在合同終止、放棄前後,無論是在違約前後,應首先提交工程師。工程師在應一方要求後90天內,將其決定書面通知業主和承包人。此決定將是

最終的,對業主和承包人有約束力的,對業主和承包人立即生效,承包人應繼續盡力執行工程合同,無論業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求仲裁。如果工程師書面通知他的決定九十天後,業主或承包人未提出仲裁的要求,則此決定將仍為最終的,有約束力的。如果工程師未在規定的90天內通知他的

決定,或業主或承包人對其決定不滿意,則業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決定通知或九十天限期結束後的九十天內,將爭議提交仲裁。如果工程師的決定不是最終的和有約束力的,爭議和分歧將由按《國際商會仲裁條款》的規定由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員裁定。仲裁員有權檢查並改正工程師的決

定意見、指示、證書或價格評估。在仲裁過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供當時供工程師作決定的證據、爭論。即便工程師曾作出決定,仍不妨礙他作為證人在仲裁員面前就提交仲裁的爭議分歧作證。儘管工程尚未完成,仲裁仍可進行,而在工程進行過程中業主、工程師和承包人的義務不因仲裁

而改變。

通 知

第六十八條 (一)業主或工程師按合同條款發出的證書、通知、書面命令均應郵寄至承包人的主要經營場所,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訊地址。

(二)所有給業主或工程師的通知均應寄至第二部分條款分別指定的地址。

(三)任何一方可把指定地址改為工程所在國的另一地址,但應事先書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師需書面通知雙方。

業主違約

第六十九條 (一)如果業主

(1)除去業主有權從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中扣除的部分,根據工程師頒發的證書,業主在應付款項到期30天內未向承包人支付;或

(2)干涉、阻礙或拒絕應要求同意頒發這樣的證書;

(3)破產、公司進行清算(並非為了重組或合併的目的);或

(4)書面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或經濟狀況混亂,無法再履行其合同業務。承包人如果提前14天書面通知業主,有權終止合同僱傭關係,並向工程師提交通知副本。

(二)當14天到期後,儘管有第五十三條(一)的規定,承包人應迅速從現場移走他帶來的所有建築設備。

(三)如果合同如此終止,業主應象合同按第六十五條規定終止時一樣對承包人承擔同樣的支付義務,但除了第六十五條(八)規定的款項,業主還應向承包人支付由於如此終止合同給承包人帶來的損失。

費用與法規的變更

第七十條 (一)有關合同價格的調整,應在第二部分第七十條中就勞工、材料費用的增減,以及其他影響工程進行的費用作出規定。

(二)如果在提交標書最後期限前30天之後,在工程進行國,國家的法律、法規、法令以及地方和其他權力機構的法規有所變化,或適用這些法律法規,將使承包人在進行工程中的費用發生增減(非本條款(一)所述增減),費用的變化經工程師確認後,由業主支付增加的費用,收

回減少的費用,合同價格作相應調整。

貨幣和匯率

第七十一條 如果在提交標書最後期限前30天之後,工程所在國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對合同價格計價貨幣實行貨幣管制或貨幣流動管制。業主應補償由此對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且不損害承包人行使此種情況下可行使的其他權利和救濟措施。

第七十二條 (一)如果合同規定對承包人的支付全部或部分使用外幣,則支付不受特定外幣和工程所在國貨幣間匯率變化的影響。

(二)如果業主要求標書中只使用一種貨幣表示,而支付將用多種貨幣,且承包人已聲明他要求用其他貨幣支付的比例和數額,則由工程所在國中央銀行決定的,提交標書最後期限前30天當日的匯率將用於換算外幣支付部分款額。這一點應由業主在提交標書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標文

件中寫明。

(三)如果合同規定用多種貨幣支付,當按第五十八、五十九條規定全部或部分使用臨時費用時,其中用外幣支付比例和數額將按本條款(一)(二)的規定確定。

第二部分 特定條款

下列特定條款作為第一部分一般條款的補充。

第一部分中的下列條款經修改:

(略)

第一部分中的下列條款增加內容:

(略)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6

甲方姓名: 住址: 電話:  乙方姓名: 住址: 電話: 甲方將位於 房建設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合同範本《自建房工程承包合同範本》。甲方與乙方在真實、  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該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為乙方包工不包料。即甲方負責提供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乙方負責出工建設並自行解決建設施工所需要的 等設備,其他由甲方提供。  

二、被建房屋計劃四層,建築面積約為 平方米(最終結算以實測為準),甲方將地樑以上(0以上)的房屋建築主體工程的施工全部承包給乙方(其中包括 ),主體施工承包單價為每平方米 元,水電安裝每平方米 元,工程總價款為最終實測面積乘以單價。  

三、在整個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人員的伙食和交通由乙方自理,每層樓板現澆時甲方提供當天中午的伙食費 元。  

四、甲方負責提供相應的擬建房屋圖紙,乙方應按圖紙施工,如施工問題有變更必須徵得甲方的認可同意,因圖紙為簡圖圖紙中未盡事項,由甲X雙方協調解決。  

五、甲方應提供建房所需原材料、場地等條件便利乙方施工(甲方負責將建築材料運送至施工現場 米之內)。  

六、乙方負責找工人,組織、指揮工人施工,乙方及其工人與甲方不存在僱傭關係。  

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賠償責任。  

八、工程工期為:開工之日起(____月____日開工) 個月內完工,按農曆工期計算(因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造成的工期耽誤除外)。  

九、結算方式:開工後,每建好一層,支付該層工程款的 %給乙方;房屋工程全部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再付餘款的 %,當年底付清剩餘工程款。  

十、施工要求:  

1、層高:

第一層 米,

第二至四層 米;  

2、所有門窗洞尺寸以甲方在具體施工前的要求為準;  

3、外牆及內牆承重為 牆(如陽台等個別地方更改以甲方要求為準),其他以施工時甲方具體要求為準;  

4、廁所(衞生間)為下沉式設計施工;  

5、地板現澆厚度為 公分,所有水泥沙漿、混凝土材料比例和強度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樑和挑澆注凝固後不應窩、麻面等,更不能出現鋼筋外漏現象;  

6、地面整體水平,立面整體垂直,房屋直角的地方不能縱角,最頂樓牆與一層牆偏差不大於20毫米。  

7、乙方在使用原材料時要儘量節約,物盡其用,避免浪費,損耗不超過一般同類工程標準。  

8、水電安裝應該根據水龍頭及開關插座位置儘可能節省材料,乙方更改安裝位置時須徵得甲方同意。  十

一、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證工程施工質量。房屋完工後,由甲方按施工要求進行驗收。如房屋出現建築質量問題,乙方應重新修繕直至符合甲方質量要求為止,並賠償因建築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重新修繕的費用(包括修繕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

二、違約責任:  

1、如果一方擅自不履約,應向對方支付工程總價款 %的違約金,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負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約定工期完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拖延15天以上,每天每平方米減少工錢 元。  

3、甲方應按約定期支付乙方工程款,每延長五天,按當期應付款的 %付給乙方滯納金。  十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在該協議文本上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

四、如甲X雙方因施工過程中的實際情況變化致使施工發生改變,可以就改變的部分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再行商議,但甲X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做出實質性變更。  十

五、因甲方工作原因,指定代理人為: ,代理人有權就施工提出意見和建議,代表甲方與乙方協商溝通。  十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見證人一份。  十

七、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再行協商約定,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簽章): 乙方簽字(簽章):  見證人簽字(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農曆)  簽約地點: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編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國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巖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內派遣_________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_________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_________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_________個日曆日(包括_________個旅途日和_________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

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_________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  X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

第二號附件)。  商業發票正本一份、複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_________天通過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

第三者透露。  

八、税費  

1.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甲方支付。  

2.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税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

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

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XX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不可撤銷的保證函  受益人:中國XX公司  關於貴公司與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總金額為_________美元的第_________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願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  我們保證責任範圍為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_________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後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

第五章

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計_________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_________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7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為規範雙方權利義務,加強雙方的協作﹑保證工程順利施工,按照《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1、室外真石漆裝飾,底漆、面漆兩層。外牆牆面單價60元㎡,花瓶柱單價120元,大線條單價50元,小線條單價30元,窗套單價30元。  

2、本工程所有工程量竣工後均按實結算。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採用包工、包料、包製作、包運輸、包安裝、包質量、包税金的方式總承包。  

2、本合同的材料定價在施工期間不受政策及市場因素變化的影響,為包乾單價,不做調整。  五、付款條件及方式  本工程完工之日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六、計算和結算方式  

1、本工程竣工結算方式:以實際為準,按實結算。計算方法為:結算價合同單價215;實際工程量。  七、甲方職責  

1、負責協調提供施工用水、用電等,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發生的一切問題,由甲方承擔。  

3、在施工過程中甲方不對乙方的安全負責。  八、乙方責任  本工程承諾正常使用條件下________年不掉漆,在保修期內該工程出現的一  切故障均由乙方負責保修。  九、違約責任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其它  

1.本合同條款雙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約。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議定。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壹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結算付清所有工程價款。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甲方需求,委託乙方施工項目B屋面防水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面積和價格:  

1、本工程屋面大約為平方米,驗收合格後按實際結算。  

2、本工程B防水層價格為拾八點元平方米,大約工程造價為元。  二。材料要求  

1、工程使用的B及所用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規範規定。  

2、材料規格要求按符合設計要求,達到建設單位及業主滿意。  

3、其它材料按設計圖紙要求。  三。製作和安裝要求:  

1、符合國家規範及行業標準要求。  

2、特殊要求按設計要求  四、交付時間及地點  

1、根據甲方需求情況,乙方需在甲方指定工期前安裝完成所有工序、全部竣工。  

2、甲方儘可能的給乙方安裝提供方便。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  

1、工程施工竣工後,乙方及時向甲方呈報驗,甲方及時組織驗收。  

2、最終總價按實際製作安裝的長度進行結算。  

3、付款方式:_________  六、維修服務及合同責任  

1、工程屋面防水保修為________年,工程驗收後由於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維修(自然災害,人為因素除外)。  

2、如本工程在保修期內出現滲漏等現象及其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甲方應如期按合同要求付款,如不及時付款,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七、雙方約定工期  

1、本工程工期為15天。(-)  

2、本工程防水層必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結束。  

3、如乙方沒有按以上日期完成甲方罰款乙方500元天。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在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9

發包人(全稱):__ 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 _ __ 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點: 廠內__

工程內容:_配電櫃安裝工程___

資金來源:____自籌______ 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包工包料____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15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合格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構成見附表)

金額(大寫):壹萬圓整 (人民幣)¥:_10000.00_元

六、合同約定其它內容

1、承包人需遵守相關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並按規定辦理廠區進出相關手續。

2、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工程未交接前由承包人保護並承擔費用,交接後由發包人保護及承擔費用。

3、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由乙方負責,因乙方原因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其所有費用和責任。

4、工程結算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5、延期工程的違約責任: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竣工,延誤工期的,每天支付違約金100元,因雨天或其他原因不能施工的工期順延。

6、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

7、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8、工程竣工結算支付工程款時,承包人需提正式發票。

七、合同份數:肆份,發包人、承包人各兩份。

八、合同生效:

合同雙方約定: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九、補充條款

1、承包人須與發包人積極配合,服從發包方的安排指揮,不配合發包方管理的,發包方有權撤銷及更換,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降低施工標準,否則有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

2、承包方收到款項時首先提供同等額數的發票。

3、承包方做到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質量事故全部有承包人承擔所有損失及責任。

4、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 工程 達成以下協議:

一、 乙方工程內容:

1.含本工程施工現場衞生清理;

2.系統調試;

二、工程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以進場時間為準)

三、工程總金額(人民幣):¥ .00元(大寫 萬陸仟 佰元整) 此工程為交鑰

計算方法:

四、付款方式:

4.1進場預付款付合同總額的 %,即 元;

4.2室內隱蔽工程安裝完畢,且驗收合格後,付合同額的 % ,計: 0元;

4.3業主整體驗收合格且調試合格後付合同額的 %,共計: 0元;

4.4扣除質保金為合同額的 ,共計 0元,一年半後一次性無息付清。

備註:

1.開工前上交施工組織方案;

2. 定期彙報施工進度及施工計劃;

3. 分部工程完工時,保證施工現場清潔,垃圾應放臵在甲方指定地點;

4.乙方必須給施工人員購買意外保險,並且與提交身份證人員一致;

5.工作服、安全帽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壹半,費用由甲方先墊付,在支付乙方第二筆工程款時扣除;

6.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協議書由甲乙雙方單獨簽訂,並附在合同後,作為合同的一部分。

7.購買材料需向甲方提供發票及材料材質證明文件及合格證等相關證明。

8.購買材料品牌要求如下:

材料名稱: 品牌:

材料名稱: 品牌:

材料名稱: 品牌:

材料名稱: ) 品牌:

9.質保期時間:至完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半時間,在質保期內,若 使用出現任何故障,乙方必須在甲方電話通知後24小時之內及時到場進行維修。

五、甲方責任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付款。

2、工作服、安全帽費用由甲方承擔壹半。

六、乙方責任

1、乙方承包形式為包工包料,即交鑰匙工程,施工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由乙方自行購買。

2、乙方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和雙方協商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確保工程的驗收、調試合格並能正常運行使用。

3、乙方必須按期完工,如因乙方原因延誤工期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4、在工地現場,乙方必須佩戴甲方發放的安全勞保用品,重視安全操作規範。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項目技術人員的管理,注意言談舉止,如有損害甲方公司形象者給予處罰。甲方安檢人員在現場若發現未佩戴安全帽或影響 者(如工作服未清洗乾淨等),甲方有權進行50元/次罰款;工作現場未穿工作服者,甲方有權處以100元/次罰款;高於兩米的高空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未按此規定執行者,甲方將處以200元/次罰款。如安全隱患若被建設單位發現,將處以1000~1500元以上罰款。

5、乙方必須做好安全管理,所發生一切意外事故及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6.乙方要嚴格遵守雙方約定工期,工期緊張,由乙方自行組織施工力量,保證工期按時完工,按約定工期未完工方,每延長一天,交違約金 %。

7、乙方嚴格做好現場管理,與甲方工作人員協調好關係,並確保人工、機具、設備、材料以及甲方所有物品的安全,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損失。

8、乙方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內容,如甲方相關管理人員發現不合格項,乙方必須在整改通知所限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內容,並且出具整改回復單,未按此執行者,甲方有權處以 ~ 元以上罰款。

9、乙方必須為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員購買的意外保險憑證,如因虛假證件,出現人身意外等事件,乙方應承擔其所造成的全部責任。

七、本合同為包死合同,單價按量計費,如有中途違約,前期工作不付任何費用,且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11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説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4.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1.

2.

3.

4.

六、有關補充合同:

1.

2.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本工程相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四、承包方式:單包工,其中甲方負責大理石、水泥、沙及安裝,負責水電供應,施工場地塔架材料。

六、工程單價(不含税):牆體幹掛人工費

元㎡,方柱幹掛人工費米,角鋼米

七、付款方式:甲方首先預付乙方進場費元。安裝費按施工進度支付80%,餘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後合格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期限定為合同簽字之日起,乙方應在

天內按質按量完成。

九、工程按國家標準施工。

十、甲方責任

1、及時組織水電供應,及施工所需材料,不得影響施工正常運行。

2、提供生產用水、用電場地,提供乙方工作人員生活場地。

3、負責提供施工設計圖給乙方,落實專人負責督促乙方按技術規範施工。對乙方施工存在問題提出調整意見,共同把關工程質量達到規定要求。

4、負責籌措工程資金按合同要求及時兑現工程款,保證工程施工正常進行,若甲方不及時兑現進度款或不及時提供施工材料,乙方有權暫停施工待料或等待工程款兑現。  (二)乙方責任

1、負責有計劃地組織按技術規範施工,確保工程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2、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施工現場規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十一、附註: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13

甲方委託乙方對工程的施工進行約定範圍內的監理。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全部監理合同文件(以下稱“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為準:  

(1)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合同專用條款;  

(4)合同XX條款;  

(5)施工監理委託書或監理中標通知書;  

(6)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文件。  

3.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職責和義務。  

4.雙方同意本合同約定監理範圍內和監理期內的監理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5.本合同施工監理期為個月(天),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和加蓋公章後生效,至監理合同期滿並結清監理酬金終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雙方各執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單位全稱)(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二、合同XX條款  第1條詞語定義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如下含義。  

1.監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託,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施工監理合同以及有關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對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投資實施監督與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託進行監理的本合同範圍內的工程。  

3.甲方: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任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甲方代表:指經甲方授權,代表甲方負責履行本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擔本合同監理任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乙方應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所批准的相應的監理資質。  

6.監理機構:指乙方派駐本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組織。  

7.總監理工程師:指經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並被甲方認可的監理機構負責人。本合同中簡稱“總監”。  

8.監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監理期限、監理範圍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雙方外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10.天:是指日曆天,即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1

1.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託等採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達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2條法規、語言和聯繫方式  

1.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例和行政法規,以及交通部頒佈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據的法規發生變化而引起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發生變更時,應按新的法規進行調整並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明確約定。  

3.監理合同的書寫或解釋,以漢語為主導語言。若需使用其它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4.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繫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3條雙方關係與監理依據  

1.甲乙雙方是委託與被委託的合同關係,乙方在甲方委託監理的範圍內,獨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職權,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2.監理依據  

(1)國家有關的政策、法律和法規;  

(2)交通部及有關部門的規章;  

(3)國家、交通部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工程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4)依法簽訂的監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設計文件。  第4條監理範圍  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具體列出乙方實施監理的工程規模、監理範圍、工程界限、工程投資、總工期和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等。  第5條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任命其代表,負責在合同履行期間與乙方進行聯繫,並負責工程施工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在與第三方所籤的工程合同中,應明確第三方必須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的監督與管理。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當將乙方的工作範圍、監理工程師的職權、聯繫辦法、監理機構組成與總監姓名以書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應在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機構提供施工監理所需的工程技術資料。包括本工程招標文件、施工合同、設計文件、勘察資料及有關的批准文件等。  

4.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現場設施,對乙方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5.如果雙方約定,由甲方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增加相應的條款。  

6.在履約過程中,對於乙方按約定的監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術報告、工程變更、進度報表、總結報告及其它請示報告,甲方則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批,若因未及時批覆而給工程帶來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監理酬金。  第6條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將監理機構組成、總監簡歷及主要監理人員名單提交甲方。總監應在工程開工前,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規劃和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2.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提出審查意見;檢查施工人員、船機、材料的進場情況,移交測量控制點並核驗測量基線的準確性;審查施工單位的開工申請報告,簽發開工通知書。  

3.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檢查與檢驗建築材料和構件是否合格,監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對於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不安全的作業應責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對隱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時限要求及時組織驗收,參與質量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檢查處理結果。  

4.檢查施工進度與施工計劃的執行情況,當施工進度滯後於計劃時,應要求第三方或提請甲方及時採取措施,確保計劃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變更,報請甲方同意後,簽發工程變更通知。  

6.控制工程費用,核實第三方提交的工程進度報表和工程量清單,簽發付款憑證。  

7.參與施工合同管理,審核索賠報告,協調各方關係,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8.在履約過程中,對於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關工程的通知和各種報告,需要乙方審核、核對或確認後轉交的,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及時審查和轉交,若因超過時限給工程帶來損失,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應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以及甲方對監理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按合同專用條款所約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10.審核施工單位提出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協助甲方組織工程驗收。  1

1.審核保修期內工程保修與缺陷處理方案,檢查實施情況。  1

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術與經濟資料,不得與第三方發生直接或間接的經濟關係。  1

3.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監理任務後,應將甲方提供的設施和剩餘物品移交甲方。  第7條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派出的監理機構與監理人員進行審查,並對其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施工工藝進行認定,對工程變更進行審批。  

3.審批由第三方提交、經乙方審核同意的工程進度報表、工程量清單與工程價款。  

4.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和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8條乙方權利  甲方在委託的監理範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對履約能力差的分包單位,乙方有權要求其整改,整改無效時有權建議甲方清退;對工作不力的現場施工人員,有權要求施工單位予以調換。  

2.有權查閲本工程的全部設計文件、技術經濟資料與批文,主持或參加本工程的有關業務會議。  

3.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和現場條件,在報經甲方同意後,可向第三方發出開工通知、停工通知與復工通知。  

4.根據實際需要,在甲方授權的範圍內,可對設計內容作局部修改,具體條款,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9條監理合同期  

1.監理合同期一般  包括施工招投標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工程保修階段。本監理合同期起止日期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由於非乙方的原因導致監理合同期延長,甲乙雙方應按約定簽定補充協議。  第10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若實際監理範圍或監理工作量或監理合同期因故發生變化,雙方均可提出合同變更請求並應簽訂補充協議。  

2.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説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後應在14天內予以答覆。若同意變更要求,雙方應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不同意變更要求,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一方在接到對方變更要求後14天內不予答覆,則視為變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則視為違約。  

3.若一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義務,另一方有權通知違約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終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責任外,應由違約方賠償。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2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説明理由,另一方應在接到通知後14天內作出答覆;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協商統一前,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內不予答覆,則視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發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簽訂之後,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  第11條監理酬金與支付  

1.甲方應按國家的監理收費規定,確認乙方的監理酬金,並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予以支付。  

2.監理酬金的支付按監理合同期進行,不受工程施工實際進度的影響。(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外)。監理合同協議書籤訂後7天內,甲方應按總監理酬金20%~30%的數額,向乙方預付監理酬金;工程保修階段的監理酬金一般可為監理酬金總額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規模、監理範圍或監理期限發生的變化超過雙方的約定時,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調整監理費。合同執行期間,若因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和費率調整等原因使工程費用增加,乙方的監理酬金也應相應調整,具體調整辦法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辦法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5.乙方人員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若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____日的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時間計算。  第12條人員的更換  

1.若乙方確需更換總監和主要監理人員時,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的同意後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監理人員的調換也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員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調換人員,若情況屬實,乙方應當予以調換。  

3.若甲方需更換其代表,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條獎勵與賠償  

1.獎勵:  

(1)乙方及其派出人員,在監理工作中表現突出,貢獻較大時,甲方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乙方人員在監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省工程投資使甲方得到了經濟效益,甲方應將節約部分的10%~30%獎勵給乙方,具體標準和辦法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賠償:若因乙方人員工作過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經濟損失,應向甲方進行賠償。賠償額計算方法為:該單項直接損失215;監理費率(扣除税金)。累計賠償總金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税金)。  第14條轉讓與分包  

1.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除受監的主體工程外,乙方可將合同部分任務分包給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分包部分不能超過總監理任務的50%),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將分包單位的名稱、分包範圍與分包內容報告甲方,甲方對此分包有確認和否決權。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在經濟上甲方只與乙方,但甲方對乙方分包單位的工作有權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均視為乙方的違約。  

4.乙方對外單位人員的聘任不視為分包。  第15條違約、爭議與仲裁  

1.任何一方不執行本合同的規定,不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在執行合同過程中,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或者提請雙方的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若協商或調解無效,可選擇以下方式之一進行處理:  

(1)向雙方認可的或約定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爭議發生後,除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同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三、合同專用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XX條款的補充、完善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XX條款中同一條款一起閲讀和理解。如果合同XX條款與合同專用條款之間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2條法規、語言和聯繫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適用的法規:  

2.雙方的權利、義務若因適用的法規變更而引起變化時,則雙方的權利、義務需再約定的內容為:  

3.輔助語言:  第4條監理範圍  監理工程範圍包括: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4)工程界限:  

(5)工程投資:  

(6)施工期:  

(7)監理工作階段及內容  第5條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任命其代表,並向乙方提供所約定的外部條件包括: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監理工作範圍、職權和人員的具體辦法和日期:  

3.雙方約定的甲方應提供的技術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4.甲方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現場設施:  乙方自備的,甲方給予經濟補償的設施如下:  

5.在監理期間,甲方向監理機構提供名職員,由總監安排其工作,並提供名服務人員。  

6.監理工作程序的約定:  甲方應在天內審批乙方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各類報告、報表的辦法、期限和責任:  

7.甲方未按約定支付監理費用的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6條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監理機構的組成、監理人員名單、監理工作規劃及監理  工作實施細則;  

8.乙方應在天內審查(或核實)各類報告、報表的程序、責任:  

9.乙方應在天內向甲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內容及有關專項報告的約定:  1

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內容約定:  1

3.監理工程師現場設施返還甲方的辦法:  第8條乙方權利  

4.對設計內容進行局部修改的具體標準和條件的約定:  第9條監理合同期  

1.本監理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月(或天);  

2.本監理合同期延長條件的約定:  第11條監理酬金與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乙方的監理酬金(含預付款,進度款等):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對乙方的監理酬金進行調整:  監理酬金調整的條件約定: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延期監理酬金:  第13條獎勵與賠償  

1.獎勵條件、標準和方法:  第15條違約、爭議與仲裁  

1.違約處理方式的約定:  

2.爭議的具體解決辦法的約定: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現雙方就____市黃水河景觀綠化工程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情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  

4、已由甲方與原建設單位簽訂了工程建設協議書。  

5、甲方已向原建設單位交納了工程履約保證金。  

二、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

項目整體轉包給乙方進行施工,乙方負責履行甲方與原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承擔合同中約定的建設施工任務;甲方仍舊以原來施工承包方的身份,負責配合乙方履行與原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責任與義務。  

2、甲方支付給原建設單位 元的工程履約保證金在轉讓協議簽訂前由乙方交於甲方。工程轉讓費按工程最終決算價的結算,在每次工程款到賬時扣除。甲方不負責税務問題。  

3、乙方接受該項目後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及轉讓合同的約定和國家有關工程的法律法規進行施工,承擔質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風險責任,嚴格履行原施工合同。  

4、甲方在工程轉讓後,繼續以原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的施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與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的相關事務(如:結算、驗收、工程款手續以及施工中存在的其他事務)。  

5、基於交易完成日以前(含交易完成日)的事實而產生的與在建工程及其所屬土地有關的爭議、訴訟或仲裁由甲方承擔,由此所發生的費用及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即使該爭議、訴訟或仲裁產生於交易完成日以後。  

6、甲方與原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轉由乙方向業主履行,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項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7、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不得把本項目轉讓給第三方,如單方違規,則向對方賠償工程總造價的作為違約金。  

8、雙方對本協議的簽訂與履行須嚴格保密,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給任何第三方,因泄密而造成對方損失的,需承擔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三、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2、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負責向乙方提供工程相關資料。  

3、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4、甲方對本協議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四、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2、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3、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4、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解決。  

5、認真負責進行施工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6、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協議,其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7、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8、乙方實施的過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税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五、轉讓事宜  

1、甲方承諾並保證,無第三方對轉讓項目提出任何權利要求。  

2、乙方承諾並保證,按甲方與原建設單位簽訂的合作開發協議約定的內容  履行合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至上述施工項目完成工程驗收交接並竣工結算後,即告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15

發包方(甲方):鐵通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通信工程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範圍和內容:

。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組織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明確施工任務;  

2、 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  

3、 負責主材的供應,詳見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4、 指派甲方代表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協調和監督檢查;  

5、 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  

6、 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必須具有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通信行業施工資質,並經XX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圍資格,並向甲方提供企業(或公司)施工資質證書、企業基本情況等相關資料;  

2、 應編制《工程施工概、預算》,經甲方書面認可後作為簽訂本合同暫定工程款的依據;  

3、 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 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材料、施工機械進場施工;  

6、 合理組織施工,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並在施工前送甲方備案;  

7、 嚴格按設計文件及《gb50312—》、《本地網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範d5051—97》等規範要求施工;  

8、 做好施工材料的檢驗、清點和保管,乙方採購的材料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的質量負責,採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能使用,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應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9、 服從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對施工過程的管理與監督,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並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10、 線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時承擔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任務。在施工過程中和工程竣工後半年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要求進行該項目範圍內的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工作。安裝費用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  1

1、 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和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四條 工程期限  本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程範圍  乙方承包的工程範圍:  拆除原有缺陷路面176平方米並且垂直開挖30公分,做兩步3:7灰土墊層,澆築20公分厚C30混凝土路面, 在無道芽的路段安裝道芽,新舊混凝土路面之間做瀝青勾縫,清運現場所產生的建築垃圾 , 做好成品養護。

第三條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條 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為 五個工作日,自乙方進場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 工程價款  (一)工程價款(含税)為:(大寫)(小寫)元。

第六條 工程價款支付  按合同附件中工程圖紙和明細以及該項目工程範圍規定的內容一次包死,任何條件的變化均不作工程價款調整,整個工程按以上工程範圍的內容全部完成經交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該工程款。

第七條 工程質量

一、甲方應在乙方進場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 一 套,並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二、乙方按照工程圖紙、施工説明等組織施工。

三、涉及隱蔽工程的,在工程隱蔽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到場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整改後重新驗收。

四、乙方保證工程符合國家工程建設相關技術標準。

五、本工程使用的混凝土、石灰、瀝青、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的規定。

第八條 驗收

一、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甲乙雙方共同驗收。

二、本工程由甲乙雙方以施工圖紙、設計説明相關標準、規範為標準共同驗收。如未達到合同規定的驗收質量標準乙方在指定期限內無償返工。

第九條 質量保修

一、乙方負責該區域內建設施工期內的保修,確保路面平整牢固,乙方並作出質量保修承諾。若乙方不負責保修,甲方有權從其他工程款中扣回應由乙方保修的費用,乙方不得質疑。

二、保修期間,符合保修條件的,乙方均應當在接到甲方發出的39;書面保修通知後在限定時間內維修破壞的路面。

第十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圖紙並進行現場交底,交底應經雙方現場確認。

二、工程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並負責確認工程。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安全設施和垃圾處理等工作。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交底,配合形成書面交底文件。

三、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開挖過程中遇到的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

四、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現場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條例等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不負責任何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由於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價款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與解除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所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四 份,雙方各執 二 份。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

第十六條 付款方式  經甲方驗收合格並結算完成後支付乙方結算總價的90%工程款;剩餘10%工程款自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年後一次付清。乙方應出具經甲方財務認可的國家正式發票辦理付款,否則甲方有權拒付。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因村民鬧事而影響施工的一切行為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不得因此而影響施工進度,且不能轉嫁給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17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在原簽定通用合同的基礎上籤定本補充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一起使用,補充協議中的條款約定與原合同的條款約定有相牴觸時,按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概況:本工程建築總面積約_____平方米,其中商住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它 ____平方米,均為____層住宅樓,均為砼剪力抗震牆結構,基礎採用樁管基礎。  

二、承包方式  

2.

1、本工程實行工程施工總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

2、本工程採用按甲乙雙方商定的工程預算總價承包方式(本補充協議允許調整的項目除外),工程建築面積按約

____平方米計算,以本協議簽訂前甲方提供的圖紙為準,經雙方協商,工程預算總價為人民幣)____(b;

萬元),工程結算總造價按本協議5.1條確定。  

2.3按甲方經審核的施工圖紙範圍實行工程施工總承包,承包總價僅包含土建、水電安裝工程。消防、電梯、弱電、道路與綠化工程和專業工程有特殊資質要求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乙方施工,若甲方委託第二家單位施工,則乙方按其承包結算價的3%收取總包配合費(本補充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該配合費由甲方代扣直接支付給總包方即乙方。  

三、工程造價及結算方式:  

3.

1、工程結算依據:根據施工圖紙,現場簽證單,設計修改通知,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經發包人確認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等,按《____省建築工程計價辦法20》、《____省建築工程綜合定額20》、《____省裝飾、裝修工程計價辦法20》、《____省裝飾、裝修工程綜合定額20》、《____省安裝工程計價辦法20》、《____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____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附錄表20》規定的計算規則計算。  

3.2預結算辦法:按相應工程類別套用:土建工程執行《____省建築工程計價辦法20》、《____省建築工程綜合定額20》《____省裝飾、裝修工程計價辦法20》、《____省裝飾、裝修工程綜合定額20》,安裝工程執行《____省安裝工程計價辦法20》、《____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____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附錄表20》及大亞灣或____區造價站頒發的有關計價規定進行計價,材料價格按《惠陽或大亞灣工程造價信息》當期發佈的信息價作為結算依據。  

3.3預結算取費標準:  

(1)按____市的《二類建築、裝飾工程綜合取費標準表》和《二類安裝工程綜合取費標準表》執行,利潤按定額規定35%計取。  

(2)按總工程價上浮3%計取。  

(3)措施項目費中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工程保修費、工程保險費均按定額規定上限的標準計取,其中趕工措施費、預算包乾費、其它費用不計取。  

(4)其它項目費中的總承包服務費按3%計取(以甲方和分包方的結算金額為計算基數,剔除設備購置費),其它項目費中的預留金、材料購置費、零星工作項目費、其它費用一律不計取,園林綠化工程不計取總承包服務費。  

(5)規費中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定額測試費、意外傷害保險費按定額規定的標準計取。工程排污費不計取,但水電費按實際繳費的單價調整。噪音排污費、防洪工程維修費按實際發生,憑政府或主管部門開具的發票,列入計價程序。  

(6)税金按當地政府文件規定套用縣城(鎮)標準版.35%計取。  

(7)水電安裝工程按定額規定的上限標準計取利潤、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工程保修費、工程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定額測試費。税金按

3.35%計取,其它一律不計取。  

(8)施工過程中如遇計價辦法和標準浮動,本工程計價辦法和標準仍按本協議執行,不作調整。  

3.4人工工資暫按____市規建函20351號文件執行,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下發新的調整文件,則按分段計算。  

3.

5、施工圖預算由乙方編制,經甲方審定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工程結算的依據之一。  

4、本工程結算允許按調整造價的項目如下:  

4.

1、主材價差調整  施工期內本工程主材價差按《惠陽或大亞灣工程造價信息》發佈的信息進行調整。價差每季調整一次。調整材料數量按實際使用數量計。  

4、

2、人工費調整  施工期間內政策性人工工資調整依據文件規定按實調整。  

4、3修改工程  施工圖紙與竣工圖紙有出入的項目定義為修改工程,包括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基礎超深、工程簽證、樁基深淺變化、已施工完的項目重修改圖紙造成的增減工程量、圖紙外增減的工程量,經監理、甲方批准確認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修改工程當月由乙方報送修改預算給甲方指定人員簽字後生效,修改預算按原預算計價方法計算。  

5、工程結算總造價:  

5.

1、工程結算總造價甲乙雙方商定的工程施工圖預算總價177;按協議約定的可調整項目並經甲乙雙方商定的調整價。  

5.

2、調整價的計算:按本協議約定的可調整項目,乙方應在可調整項目實際完畢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監理、甲方報送調整項目預算書,監理、甲方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對調整項目預算書明確批示並確認,逾期則視為甲方完全同意乙方提出的意見,乙方的調整預算直接進入結算。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主體完成後,甲方在15天內支付至85%的工程進度款給乙方。  

2、砌體及室內外裝修部分按每月實際完成工程量,在本月____日前報給甲方,甲方在7天內審核完畢,甲方在次月____日前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5%給乙方。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甲乙雙方辦理完工程竣工結算。十五天內付至工程結算總造價的97%的工程款,餘款3%作為工程保修預留金,預留金預留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年到期後15天內,如乙方無返修或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及時返修並經驗收合格,則甲方無息返還預留金給乙方,但不免除乙方按工程質量保修書規定的保修責任。  

4、因乙方前期投入資金較大,如甲方以該土地做抵押進行貸款必須經得乙方同意,如甲方對房產進行了預銷售,甲方必須將預售款所得的50%支付給乙方作為工程款。  

5、若銷售形勢緩慢,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工程款,由甲方按欠付的金額及時間付給乙方銀行借款利息,乙方不得停工、窩工或延誤工期,否則視為違約。  

五、施工工期  本工程以監理工程師開具的具有法定開工時間的開工令為開工的前提條件:施工工期以甲方將基坑開挖平整交付並確保“三通”之日開始計算,基礎至主體結構封頂(不包括磚砌體工程、屋面機房層、女兒牆、架構)日曆工期為12個月,裝飾裝修和安裝工程及其它附屬工程日曆工期為6個月,總工期為18個月(即____日曆天,從乙方施工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不包括雨天和高温天氣)、連續8小時以上停水停電、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的可以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按實順延,停工超過7天以上,甲方必須賠償每人每天50元的生活費給乙方。如乙方因無法墊資等原因停工屬違約,應按本協議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乙方申請延長工期時必須及時報告給監理和甲方,甲方和監理在接到報告後經審查符合上述約定的順延工期條件的,須自接到報告之日起____日內簽署順延簽證。  

六、施工管理  

1、乙方應當提供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資料給甲方並且應將這些人員派駐施工現場,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調走。  

2、乙方施工現場應當為甲方和監理單位提供合理辦公場所。  

3、乙方施工應當服從甲方代表和監理單位的監督和指揮,與其它施工單位協調施工。  

4、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施工合同和本協議約定的工期計劃控制好各階段形象進度的工期。除土方開挖基坑防護以及基礎工程、檢測工程外,其它階段工程不能按約定工期保證工程進度,拖延5天還不能改正的,則視為乙方違約,按本協議違約責任條款處理,總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獎勵乙方

伍仟

元,乙方每推遲工期一天則罰款

伍仟

元,工期以實際竣工驗收日期為準。  

5、施工隊在每一工序施工前均應向甲方及監理公司報知施工程序。所有材料在進場使用前應先報甲方或監理公司,先驗後用,若有施工材料要替代使用的應經甲方或監理公司同意後執行,並簽字認可。  

七、檢驗與檢測費用  工程的樁基礎檢測、空氣檢測、門窗三性檢測、安裝原材料檢測等費用按有關規定支付,其餘所有工程檢測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八、違約責任  

1、發包人違約按主合同相應通用條款及專用條款約定執行。  

2、承包人違約除按主合同相應通用條款及專用條款約定執行外,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具體如下:  

(1)乙方在帶資過程中資金不足,未按雙方協商的墊資付款方式施工而停工,或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的停工造成工程停工15天(含15天)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必須無條件退場,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履行原合同及本補充協議可取得的逾期利益、因訴訟而支付的訴訟費、評估費、律師費等。如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退場,則每遲延____日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2)甲方根據本條約定解除合同的,如乙方如約退場,則甲方對乙方所作工程量按70%進行結算,工程款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支付給乙方,如乙方未如約退場,則工程款甲方按乙方所作工程量的50%結算給乙方。  

(3)承擔由於乙方原因所造成的該樓不能如期竣工,並導致購買該樓的業主不能如期收樓入住而向甲方提出索賠的全部賠償金及因訴訟而支付的訴訟費、評估費、律師代理費等。  

(4)承擔向甲方賠償由於乙方原因所造成該樓不能或未及時竣工導致該樓盤不能如期發售等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預期收益。  

(5)、乙方在施工中如未按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規範、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和驗收標準及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導致發生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並賠償甲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  

九、其它應予約定的事項:  

1、甲方如另行發包門窗工程,則門、窗製作安裝後,框邊灌漿、抹灰等工作由本合同乙方完成,而且嚴格按要求和規範處理。如出現滲水等質量問題,由本補充協議乙方無償返修,直至返修到合格為止,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2、消防安裝工程如甲方另行發包,因乙方土建裝修有沙漿粘結或弄髒已安裝好的管件及設備時乙方應負責清理乾淨。  

3、弱電、電梯安裝工程的管件預埋由乙方負責。  

4、設備安裝和配套的其它工程如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分包方負責完成的,但又涉及到有土建的工作量的,土建工作量由乙方負責完成。  

5、本工程未驗收前和驗收後保修期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牆面開裂、空鼓或脱落,導致裝飾面或油漆反鹼變色、退色或開裂,空鼓、脱落導致滲水等一系列的工程質量問題時,由乙方無償返修,直至返修到合格為止,並承擔甲方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6、清理、清潔運輸工作,乙方在施工中要定期把整個施工現場和建築物周邊的建築垃圾及餘土殘渣進行清運,不得累積堆放,做到工完場清,文明施工。清運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和甲方另行發包的工程其成品或半成品工程未驗收移交回甲方之前,其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  

8、乙方依原合同及本協議負責的工作,應按工序在總工期的期限內完成且確保質量。  

9、乙方與其它分包工程的承包人之間的工序協調可自己解決,但如無法達成一致,則按甲方的意見執行。  

10、根據____省建設印發的《____省建築意外傷害保險工作導則》的通知(粵建管字2號),乙方須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辦理建築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用按本補充協議相關約定執行。  

十、本協議條款如與施工合同條款不一致,則以本補充協議條款約定為準。  十

一、本補充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協議條款全部履行完畢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日期:____日期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甲方將“_________辦公大樓佈線工程”(工程地址:_________)項目委託給乙方設計、安裝、調試及維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範圍  綜合佈線系統:按所附清單提供設備及材料,並完成98個信息點(其中數據點65個,語音點34個)的安裝、調試;工程完工後提供所有信息點的測試數據報告。  網絡系統:按所附清單提供設備及材料,並負責所有交換機的安裝、調試。  所有工程施工按照“_________辦公大樓佈線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執行)。  

第二條 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採取包工包料,工程涉及的所有材料、設備數量按照“方案”執行,詳見“方案”及合同附件。  

第三條 工程總造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造價  工程總造價為:元整(大寫:_________)。  注:以上價格組成詳見附件  合同價款的調整:當工程項目內容、範圍發生變更,涉及材料設備數量發生變更時,合同價款調整由甲乙雙方代表人共同商定。  

2、付款方式  

① 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合同金額的97%,即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② 工程質保金為合同金額的3%,即$$$;工程質保金在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滿________年後付清給乙方。  注:工程款項均以銀行轉帳的方式支付。  

第四條 工程工期  

1、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項目經理進場確定具體的施工圖紙及施工方案(由乙方負責製作),並指定現場督導工程師。施工圖紙及方案經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簽字(蓋X)確認後方可實施。  

2、工程開工日期為:_________  

3、若確需對“設計方案”做改動,由雙方項目負責人確認後方可實施。  

4、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時進行,乙方有權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請,經甲方核實並簽字(蓋X)確認後乙方可將工期順延。  

5、甲方因故停止施工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確定再開工日期,可恢復施工時同樣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期相應順延;如無法確定再開工日期時,甲方需按工程已完成量向乙方結算相應工程進度款。  

6、乙方應在_________前完成工程的實施,並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報告。  

第五條 工程驗收  乙方竣工後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驗收申請並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工程竣工報告、設備材料驗收記錄、工程結算書等)和工程竣工圖紙壹套;  

1、甲方在收到乙方驗收申請及相關資料之日起90天內審計完畢,並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逾期不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  驗收標準按“_________辦公大樓佈線方案”,以及《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規範》(gb50174-93)、《計算站場地技術條件》(gb2887-)等有關國家標準的要求執行;  

2、驗收通過後由乙方出具驗收報告,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在驗收報告上簽字(蓋X)。  

第六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2、協調有關部門給乙方提供材料存放場所;  

3、協調有關部門給乙方提供施工過程中所需的水、電;  

4、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協助乙方協調與土建施工單位的關係,以保證工程的順利實施;  

5、工程驗收合格後,系統的保護由甲方負責,所有人為不當操作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甲方指派_________協助乙方在該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工作,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掩埋工程的驗收、設備材料的清點驗收、工程簽證單等單據、憑證的簽字確認,當_________不在時由_________代簽。  乙方責任:  

1、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進場確定施工方案;  

2、工程涉及的材料、設備保證提供原廠優質產品;  

3、按質按量按期完成施工內容;  

4、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規程,並聽從甲方現場主管人員的合理性安排,若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後果,將由乙方自行承擔;  

5、整個佈線系統工程提供________年保用期,工程涉及的設備的保修期詳見《附件》中的“售後”説明,但人為不當操作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不在質量保證範圍內;  

6、響應服務時間在2小時以內,需現場解決的故障保證在24小時內到現場解決問題(法定休息日除外);  

7、編寫工程竣工、驗收及管理文檔,提供實際的網線佈線圖和每一個信息點、語音點的fe書面測試報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工,每延期誤一天乙方應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償付滯納金。  

3、如果由於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力造成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4、甲乙雙方有義務對合同中涉及所有內容保密,若未經對方同意,擅自泄漏合同有關內容給

第三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對方的損失。  

5、如因某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損失,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6、如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八條 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X)後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簽章(公章):_________

簽章(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19

合同條件採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件(GF—1999—020

1)的《合同條件》。  合同協議條款將由招標單位(甲方)與中標單位(乙方)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協商後簽訂。以下為招標單位提出涉及投標單位的主要條款,投標單位應在投標文件中進行承諾。  

一、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一)進度計劃  乙方投標文件中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甲方對進度計劃提出質疑和合理修正時,乙方應在簽訂合同後七天內提供修正的施工組織設計,甲方代表將在三天內批覆。  

(二)工程開工和工期  

1.乙方中標後三天內準備進場。  

2.乙方與甲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後,須在七天內開工。  

3.合同工期以乙方的中標工期為準。  

(三)工期延誤  

1.對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經監理方和甲方代表確認簽證後,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  (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

3)重大的設計變更。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應承擔違約責任,除罰沒工期履約保證金外,每延遲一天再罰20元。  

二、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工程質量標準  

1.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發的建設工程強制性條例、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評定標準進行施工,如有違反施工規範規程,甲方有權暫停其施工,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甲方提交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的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進行施工圖技術會審,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  

3.如發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設計時,必須事先由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並交甲方及設計單位辦理認可手續後方可實施。  

4.甲方或設計單位提出合理修改設計時(聯繫單),乙方不得藉故拒絕。  

(二)工程質量等級  

1.乙方中標所承諾的質量等級標準為本工程的合同約定條件,中標方如未達到質量保證的除限期整改外,罰沒質量履約金。  

2.本工程質量等級:一次性驗收合格以具備竣工驗收備案條件為準,創杯以獲獎正式證書為準。  

3.本工程甲方委託_________監理公司監理。  

4.隱蔽工程驗收,乙方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及監理公司,經甲方和監理方等有關單位驗收簽字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價款與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  按月完成工作量的80%,以有關部門審核作為付款依據(具體另商議);  

(二)合同價款的調整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價格可以調整:  

(1)暫定材料價確定(需經甲主及監理公司簽證);  

(2)設計變更:需經設計院甲方及監理公司簽證;  

(3)中標單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員的勞保統籌交納有效證件。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執行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土建___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__年,安裝________年。  

2.保修期從甲方批准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為工程總造價的3%(其中15%為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滿28天后,退還保脩金(不計息)。  

3.保修期間出現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日起三天內前來負責做無償修理。如逾期,甲方有權請第三方進行修理,其修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4.竣工後,乙方應按規範進行沉降測量,並將資料提供給甲方。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標單位為承包單位,嚴禁轉包,特殊分項工程確需分包部分,應經甲方許可。項目經理在工地現場時間到位率如少於90%,且中途無故更換項目經理,甲方有權按工程總造價的1%~5%扣取罰金,直至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保留索賠的權利。  

2.乙方在施工中應按照國家有關施工規範和規程進行施工,施工中發生的.材料、設備、操作等施工質量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3.乙主必須切實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會治安等有關規定,搞好環境衞生,搞好計劃生育工作,因違章而導致罰款和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工程竣工後中標方應向招標方提供全套符合建築工程檔案要求的資料三套,其中二套為原件。  

5.本招標文件作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標書  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  

1.根據已收到的《一工程招標文件》,遵照《一市重點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規定,我方經考察現場和研究上述工程的招標文件後,我方願以招標方預算造價下浮_____%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如果我方中標,我方將按照規定提交質量、工期履約金各______元。  

3.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即_______天(日曆天)內竣工並移交整個工程若違約,除罰沒全額的工期履約保證金外,每延遲一天再罰_______元。:  

4.如我方中標,我方保證使施工的工程質量達到市優。若違約,除罰沒全額的工期履約的保證金,再按結算總價的_________%人作為違約處罰金。  

5.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6.除非另外達成協議並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本招標文件、我方的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文件。  

7.根據慣例,我方將承擔所有的投標費用。  投標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從(簽字並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承包工程合同 篇20

發包方:(全稱)(簡稱:甲方)

承包方:(全稱)(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循履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結構類型:

建築面積:

第二條:承包方內容與範圍

勞務承包工作內容:

第四條:質量標準

4.1

4.2、乙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行業標準、行業規範、材料標準、工藝標準、驗評標準、強制性條文以及甲方有關人員的技術交底等進行施工。

第五條:工期

5.1、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 月 日

完工日期:年 月 日

5.2、工期延誤

因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及一週內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電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給予乙方工期順延,乙方要會同甲方、項目不管理人員辦理工期延誤手續: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不予工期順延。

第六條:合同價款

6.1、合同價款為 萬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6.2、合同價款的確定原則

6.21、由甲方招標確定,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未經招標程序),為固定價格。

6.22、承包工程量:

6.23、承包單價為:

6.24、工程量及單價包含內容為:

6.25、其他材料及工藝要求為:

6.26、合同價格調整內容:

6.27、圖紙發生一次性變更,按變更項目和變更工程量,提前確定變更勞務價格,並簽訂變更勞務協議。變更勞務費在 元以內,不增加勞務變更費,超過 元的一次性變更,按變更項目和變更工程量結算。

第七條:承包形式、勞務結算程序和價款支付

7.1、在開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圖及有關資料,乙方根據甲方下達的施工任務書或現場負責人的指令,安排作業人員按時完成所承包的作業內容,工程完工後,由乙方組織與甲方有關人員共同辦理驗收簽證手續,並於15日內向甲方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在收到結算資料一個月內進行核實,核實無誤後出據工程竣工勞務結算單,經各部門簽證確認後結算。

7.2、每月25日,乙方將甲方下達的生產任務及勞務考勤表實際完成進度報甲方項目部。經甲方項目經理、技術員核實簽字後,報甲方質安部 經營部簽字,然後報甲方財務部備案。

7.3、甲方於次月10 日依據乙方所報工程進度實際完成量月報,付給乙方已完成產值50%的的工程進度款,剩餘的50%的工程款乙方選購甲方開發的本小區的房子(房屋價格按照時價執行)。待工程完工結算時,按承包結算總額的 扣留保脩金,餘款在驗收合格後10日內付清。保修期滿後,支付保脩金時應扣除保修期間因乙方原因發生的維修費後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7.4、按國家規定及甲方財務管理制度由乙方負擔承包結算金額的2%的個人所得税有關税費由甲方財務部門依據合同約定價扣代繳。

第八條:施工安全: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8.1、安全施工:施工人員進廠7天內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帶原件到公司質安部備案。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政府部門頒佈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範組織施工。乙方未經以上規範組織施工,造成機械傷害、觸電、高處墜落、火災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包括法律責任、經濟責任及其連帶責任)。

8.2、施工期間,乙方在安全管理方面,要嚴格依據《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組織施工。

8.3、乙方組織的各工種工作人員必須執行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制度,接受“三級教育”,乙方負責任及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出現“三違”現象,如出現後果自負。

8.4、乙方施工期間出現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居住、飲食、(如食物中毒)、行為(如打架鬥毆)等方面的人身傷亡事故,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包括法律責任、經濟責任及其連帶責任)。

8.5、乙方必須認真接受甲方及建設主管部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在各方面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如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等,同時必須按照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安全勞動防護用品。

8.6、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及防護用品,經檢查後不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乙方有權拒絕使用,因乙方檢查不到位,而在使用中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8.7、乙方對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傷員要及時護送醫院全力進行搶救,在保護好現場的同時立即上報甲方項目部,分公司及生產安全部,不準隱瞞不報或少報。在搶救傷員移動現場設施時,要做好記錄或拍照工作,不準破壞事故現場。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當地政府部門對現場的勘察和事故調查,不得提供偽證。施工期間發生10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為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必須將事故過程及結果及時上報甲方生產安全部,以此來確定和劃分事故責任:死亡1-3人為特大安全事故,乙方在保護好現場的同時對事故過程和結果直接上報甲方生產部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的查實處理。

8.8、乙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哪一方,必須做好事故善後處理。

8.9、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規範中要求的相關設施,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否則,因甲方所提供設施,設備不利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擔其責任。

第九條:工程質量驗收評定、獎罰與工程保修

9.1、工程質量驗收評定

9.1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施工方法,用已檢合格的材料(或設備)進行施工,且上道工序完工後經甲方項目部專職質檢員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12、施工項目中存在的隱蔽工程,乙方必須通知甲方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隱蔽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經驗收不合格的隱蔽工程,乙方必須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並重新組織驗收。

9.13、對於分部工程,經甲方項目部組織技術部。質量部負責人及總監理工程師的驗收

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工程的驗收,除以上驗收組之外應邀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蔘加驗收,經上述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9.14、工程全部完工後,乙方向甲方申請工程驗收,甲方收到申請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並給予書面指令評定,作為乙方進行工程結算的依據之一。

9.2、獎罰

9.21、施工過程中,乙方和甲方質檢員對工程質量要隨時跟蹤檢查,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施工作業要及時糾正,乙方必須無條件整改。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將乙方清退出場。

9.22、甲方技術、質量部門有關人員有權對乙方正在施工的工程進行不定期抽查,如抽查中發現有不符合標準的施工作業,乙方必須無條件整改,直至符合標準,且甲方按照項目部制定的質量管理制度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9.23、乙方有責任在甲方限定期限內對不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工程進行返工或返修,並承擔返工或返修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否則,甲方有權直接處置,一切費用從乙方應接勞務費中扣除,並酌情處以乙方10000-50000元罰款。

9.24、乙方有權拒絕實施甲方下達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現行行業標準、規範、設計要求或操作規程的指令,因此而產生的糾紛由甲方相關部門協調解決。

9.3、工程保修: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和最低保修期限保修,乙方承包的分項工程保修期限按以下第七條執行,即:本工程的保修期限為(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9.3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及房間防水工程和外牆面的防滲漏工程等,保修期為5年。

9.32、供熱與供冷系統工程,保修期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及設備安裝工程,保修期為2年。

9.33、房屋是內外的裝飾裝修、門窗及相應的配件、油漆粉刷、玻璃幕牆等工程,保修期為2年。

第十條:文明施工

10.1、乙方在施工期間負責文明施工責任區的管理及衞生清掃工作。

10.2、乙方在施工期間,要負責其所屬暫住人員的暫住證、體檢證等各種證件及費用。 10.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建設部和內蒙古自治區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進行管理,確保文明施工。

10.4、本工程約定為內蒙古自治區級安全文明標準工地。

第十一條:環保要求

11.1、甲方負責制定施工期間的具體環保措施及要求。

11.2、乙方按甲方具體環保要求施工,甲方進行監督。

11.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的機械設備等產生的噪聲,應採取有效措施,儘量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達到國家規定的建築施工現場界聲非放標準。

11.4、乙方要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減輕施工現場塵土污染。

11.5、按照甲方程序文件的要求,乙方要及時處置生活區及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 11.6、工程完工後,一方要對現場進行徹底的清理。

第十二條:材料機具供應

12.1、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施工機具均由乙方自備。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3.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嚴格按照設計文件、技術交底和國家有關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工程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達到國家建築工程質量等級驗證標準的要求。遵守甲方的技術質量管理制度,否則,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3.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任務量,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3.3、甲方有權依據國家或政府部門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定額標準及本公司管理程序文件等對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材料消耗等進行統一管理、協調、調度,並有權進行監督和控制。

13.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規行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若乙方不能按要求整改或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和信譽時,甲方有權將乙方清退出施工現場,同時終止合同,並不予結算乙方已完成工程的勞務費,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3.5、甲方有義務按施工進度和預算定額用量按時提供材料,同時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並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協調與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和本工程中各工種、工序的協調配合工作。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4.1、乙方有義務拒絕甲方下達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文明施工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

14.2、乙方有義務審查所屬工人身份情況,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不得僱傭聾啞、呆傻、殘疾、無技術女工不滿18週歲和超過55週歲的工人。

14.3、乙方有義務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工作證號及身份證號),並報甲方備案,已備教育和檢查。

14.4、在施工生產過程中,乙方應保證勞務人員的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在冊人員,本工程人員變動率應小於10%,乙方應保證按期、按項、按量完成與甲方簽訂合同範圍內的生產任務,服從甲方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

14.5、乙方必須按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報甲方審閲,經審閲採納的建議,需辦理變更手續後方可變更。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成品、半成品及甲方租借的機械、設備和工具等。

14.6乙方應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衞生防疫及交通安全、防火作業、煤氣中毒等方面教育,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生產、消防保衞、場容衞生等規章制度,服從甲方有關人員的指導、教育、監督和檢查,並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14.7、乙方工人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或在施工現場打架鬥毆,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包括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其連帶責任)。

14.8、乙方要根據甲方支付工程款幅度為底線,合理支付勞務工資,依法僱傭和清退勞工,因拖欠勞工工資引起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4.9、乙方應向甲方簽訂“質量保證承諾書”與“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協議書”。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5.1、因本工程所發生的屬於乙方應承擔的債務由乙方自行負責清算,並承擔民事責任,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15.2、乙方在合同約定進場時間內未進場,造成工期延誤,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按合同約定提出索賠。乙方無故撤走工人,並對合同工期造成影響時,在2日內仍未能恢復勞務人員,甲方有權拒付其未領的勞務費,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索賠約(乙方承擔違規責任索賠甲方損失的二倍)。

15.3、乙方進場的施工隊伍不符合要求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調整、乙方無法更換、調整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5.4、因乙方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工期延誤,每延遲一天乙方支付違約罰款甲方可不經乙方同意在其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涉及施工質量的處罰按第9.2條執行。

15.5、乙方必須達到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標準,未達到約定標準或有打架鬥毆等違規行為給予 元處罰。

15.6、乙方在施工中沒有按甲方的教育培訓計劃及有關規章制度施工,經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甲方安全員下發整改通知單後未及時整改的,將處以50-20xx元罰款,並責令停工。

15.7、乙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驗收制度及甲方制定的安全規章制度、技術交底內容和程序文件。如不按以上規範進行操作施工,甲方安全員有權責令停工,同時處以50-20xx元罰款。

15.8、甲方有權監督、糾正乙方人員的違規、違紀操作,對不服管理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對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每週審核,對未經教育的新工人責令其停工教育,對乙方的任何違規行為 ,甲方有權不經乙方同意處以100-3000元的罰款。

15.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並將違章違規指揮內容讓甲方公司和生產部,甲方經核實後給予獎勵。

15.10、本合同雙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條: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訂(蓋章)後作為財務借款依據,經甲方總公司審核合格附審核意見單或合同評審單後方可生效,並作為結算依據。在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完畢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任然有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期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七條:其它

本合同附乙方身份證複印件,合同所籤姓名與身份證姓名必須相符,否則不予借款及結算。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項目部、行政部、財務部及乙方各執一份),乙方在完工結算時必須出示合同,以合同內容進行結算

項目經理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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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