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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情況總結(通用15篇)

國小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情況總結 篇1

小自xx年建校以來,在學校領導的正確指導下,通過全體教職員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辦學成效。現就學校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作一情況總結。

國小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情況總結(通用15篇)

一、做好宣傳,滲透和諧理念,切實加強學校內部管理

學校領導結合行政例會、全體教師大會、各條線工作會議,認真及時宣傳構建“和諧校園”這一辦學理念。無論佈置工作,還是各類檢查考核,都吃透政策、講清道理,用事實來説話,以工作實績為重要參考依據。從以往幾次教代會所提供的議案和意見的內容來看,無一起涉及教師與教師之間、領導與教師之間的矛盾糾紛;從教育局反饋的家長信訪情況(僅1項:關於胸卡質量問題)來看無一例是違規操作,僅是個別外地家長不滿意所為。由於學校按規矩辦事,不斷加強管理,重視構建“和諧校園”,辦學近7年來,可以説沒有出現一例矛盾激化的事例。這與學校領導加強管理,重視避免出現內部矛盾和糾紛是分不開的。

二、提高條線工作水平,提供師生、家長申訴渠道

作為學校管理者,自身素質要強,開展工作有方,這就要求每一位學校中層管理人員、年級組長、教研組長不斷加強學習,做到品德高尚、業務過硬、懂政策、懂法律、責任心強。近幾年來,我校這支管理隊伍素質有了明顯提高,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能做到減少問題的發生概率,能做到及時妥善解決問題、能做到問題的解決不出校門。

從學校一頭來説,做到校務公開,增強管理透明度,也是減少矛盾糾紛的一貼良藥。該項工作,學校行政、工會十分重視,很早就成立了校務公開領導小組。凡大事、重大決策及時公開。優秀表彰、各類先進推薦、各項工作考核結果做到公示一週,無疑義後再予以定局。

關於家長工作。我校從2方面入手:一是認真辦好家長學校,提高廣大家長教育子女的水平和對學校工作的積極配合程度;二是要求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經常與家長聯繫,有事及時耐心主動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把意見化小,把小事化了。

不過,一所學校難以避免教師、家長和學生對學校管理產生意見。一旦突出問題和意見不及時處理,很有可能出現矛盾糾紛,甚至事態進一步激化。為此,我校的對策就是提供暢通的申訴渠道,熱情及時予以解決或答覆。如果教師、家長有意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條線領導能解決的由條線領導負責解決,條線領導不能解決的提交行政會議、教代會討論解決,學校解決不了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如果學生有意見,就按青少年維權崗工作要求去做。如發生涉及教師侵犯學生的權益的事,就嚴格按照《木瀆五小師德規範》予以處理。除了處理解決問題程序明確外,學校還公佈了學校熱線電話、吳中區青少年維權崗電話,校長電子信箱,開通了家校路路通。從源頭上預防、減少和化解矛盾,落實“抓早、抓小、抓苗頭”的要求,努力構建和諧校園。

三、及時進行工作總結,不斷加以反思改進

工作頭緒多,難免會出現漏洞和不到位的地方。這就要求每一位教職員工在工作的過程中及時總結,不斷反思,決不犯同一種錯誤。如果出現工作問題或漏洞,應及時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予以彌補,不斷改進工作,以求增強實效。我校是這麼要求的,也是這麼做的。

總而言之,我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是十分有效的。去年,學校明確提出“外樹形象、內強素質”,20xx年爭創“江蘇省實驗國小”這一辦學目標,我們深信:通過不斷努力,加強管理,提高教育質量,一定會使學校辦學品位進一步得到提升,一定會使周邊老百姓對我校更加放心滿意。這也為我校努力構建和諧校園,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國小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情況總結 篇2

今年以來,縣司法局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在縣委、縣政府和縣政法委的正確領導下,堅持“預防為主、調防結合”的工作方針,進一步加強對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的指導,積極深入開展矛盾糾紛預防、排查、調處工作,充分發揮了維護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的作用。截至目前,我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2213件,調解率為100%,調解成功2196件,調解成功率為99%。

在工作中,我們主要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抓網絡建設

一是按照“五有” “四落實”“六統一”標準,進一步健全完善縣、鄉鎮、村(社區)、組四級人民調解網絡建設,目前全縣10個鄉鎮、152個行政村、4個社區的調委會的建設全面達到標準要求。

二是積極推行第三方調解機制建設,今年新增建立了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使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達到了11個。通過這兩項建設,目前全縣共有177個調委會,調解人員633人,基本實現了人民調解組織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調解網絡,解決了有地方調解,有人調解,有制度規範運行的的問題。為迅速有效調處矛盾糾紛工作夯實了基礎。

二、抓隊伍建設

調解隊伍素質的高低是搞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關鍵,因此,我們時刻注重人民調解隊伍的建設。

一是高標準高要求選拔、聘用人民調解員,所選拔聘用的調解員必須公道正派、有威望、有熱心、有文化、懂政策、懂法律

二是加強業務培訓,本着分級培訓的原則,逐層展開,即縣局培訓鄉鎮,鄉鎮培訓村一級,村級培訓屯組調解員,一級培訓一級,使全縣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和調解員的調解工作水平得到整體提高。

三是建立目標責任管理制度,落實激勵獎懲機制,強化調解人員的責任意識,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現在全縣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講政治、講奉獻、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的調解員隊伍,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三、抓排查工作

一是堅持以塊為主,條塊結合排查方式,形成全覆蓋、無盲區的網絡化大排查工作格局:鄉鎮、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轄區的矛盾糾紛和隱患,企事業單位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單位的矛盾糾紛和隱患,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行業或專業領域的矛盾糾紛和隱患。

二是採取普通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定期排查和專項排查相結合。普通排查主要是對村組、社區、廠礦、企事等進行全方位排查摸底,瞭解糾紛信息,掌握糾紛苗頭;重點排查相結合主要是對困難人羣多、矛盾糾紛多、工作難度大的村、屯、社區、廠礦、企事業單位開展有針對的排查,重點排查涉及民生的醫療糾紛、交通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爭議、徵地拆遷等矛盾糾紛,排查越級上訪、治安隱患、羣體性事件等苗頭線索,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定期排查要求各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以上的排查,專項排查主要是在重要節點、敏感時段,針對特定區域、特定行業和領域開展專項排查。

四、抓調解工作:

一是堅持以前創新的“三種方式”,增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實效性。1.堅持以百育鎮九合村“流動調解”為示範,指導鄉鎮、村調委會推廣“流動調解”和“調解工作包”工作方法,深入田間地頭、羣眾家中及時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收到了“調解一案、普法一場、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二是堅持組織人民調解員開展了“走訪”活動。全面掌握瞭解社情民意,真正做到矛盾糾紛早發現、早調處、早化解。三是堅持“以農事村辦”為平台,組織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使調處重大、疑難糾紛更趨於合情、合理、合法。

二是集中力量開展矛盾糾紛大調解活動。要求各調委會就本轄區的矛盾糾紛或本行業、專業領域的矛盾糾紛集中力量開展矛盾糾紛大調解活動,根據矛盾糾紛的不同類型、化解的難易、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和後果的嚴重程度,認真制定相應的調處方案,及時進行調解,防止矛盾激化。

三是健全“三項機制”,發揮“三項機制”作用。一是預防機制。堅持把工作主體下移、工作重心前移,充分利用基層調解員,及早發現矛盾糾紛,採取多種法制宣傳教育形式及時普法預防,增強廣大人民羣眾自我管理的能力,減少了各類矛盾糾紛的發生。二是調處機制。針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負責,歸口調處,做到小事不出組,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一般糾紛,由村(社區)及調解小組及時解決;對於涉及多個部門或久調未決的疑難糾紛,由司法所及政策法律服務中心協調有關部門實行聯合調處。三是督辦機制。實行了領導督辦、跟蹤督辦、會議督辦等制度。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專門工作彙報,針對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研究部署,確保了排査調處工作的連續性。。

四是圍繞重大項目建設,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針對新山工業園區等重大項目相繼落户田陽,土地徵用引發的土地山林糾紛、徵地款分配糾紛等矛盾日益凸顯特點,我們積極調動幹部力量,成立專案組,實行單位包案、一名領導負責、一個調解工作組,廣泛深入開展矛盾排查調處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棘手的矛盾糾紛,為重大項目的順利推進保駕護航

五、抓保障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保障。縣委、縣政府、縣司法局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研究部署,成立了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成員及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工作領導小組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二是工作經費保障有力。我縣將人民調解業務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並做到專款專用,還根據工作情況適時下撥業務經費。制定《田陽縣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保障及獎勵辦法》,落實司法行政機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人民調解委員會補助經費、人民調解員補貼經費。

國小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情況總結 篇3

一、工作成效

今年來,我鎮繼續加大在企事業、行業、區域性組織以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建立調解組織的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由綜治、法庭、司法行政等有關部門參與的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機構及工作機制。通過橫縱網絡的完善,全鎮化解處置重大矛盾糾紛的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據統計:今年來,全鎮各級調解組織共排查矛盾糾紛73起,調處73起,調處率達100%;其中人民調解73起,調處成功68起,調處成功率達95%。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協調機制,促進矛盾糾紛問題依法化解

1、加強組織協調,落實領導保障。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列入綜治領導責任制和“平安建設”的一項重要考核內容。鎮綜治委每季度定期召開社會穩定分析會,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議程,專題研究部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定期召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分析例會,認真研究分析轄區矛盾糾紛動態和規律,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把握矛盾調處工作的主動性,促進基層社會的安定穩定;鎮人調辦根據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深入各村瞭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實行面對面的指導,加強檢查和督促,確保糾紛問題得到落實。

2、規範運作機制,推進工作開展。一是落實未結糾紛調處責任制。及時掌握調處進度情況,對在調處工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積極幫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解決。在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及開展羣事件隱患排查調處活動期間,根據區綜治辦和區人調辦專門下文對未結糾紛進行任務分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五定”責任制,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和分工,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取得實效。二是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對全鎮各村調解人員進行重新摸底登記,鎮定期召開月例會制度,暢通信息渠道,發揮村信息員的`作用,隨時掌握社會不穩定因素的苗頭動向,組織法律工作者深入各村參與疑難複雜矛盾糾紛的調處。

3、落實工作制度,促進調解規範。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調委會規範化建設標準,結合我鎮實際,規範了調委會各項工作制度的內容,上牆公示牌的規格、標準,調委會的“五簿兩冊”,調解文書格式,統一刻制調委會印章。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了糾紛排查、糾紛登記、糾紛回訪和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規範了調解程序和調解文書。建立了人民調解工作辦公室工作職責、例會制度、矛盾糾紛月專報。我鎮根據區人調辦的要求,針對各村的實際,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預防機制,嚴格落實例會制度、調處責任制、信息報送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二)務實創新形式,推進糾紛化解工作新發展

1、開展法制宣傳預防工作。我鎮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的方針,把開展專項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法制宣傳教育結合起來,提高廣大羣眾法律意識,促進矛盾糾紛預防工作取得實效。一是建立以人民調解員為骨幹,紮根基層的普法宣傳隊伍,在做好調解工作的同時,又向羣眾普及法律知識,把化解糾紛問題放在預防矛盾糾紛發生上,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二是通過開展生動直觀的法制宣傳,運用廣播、宣傳車、牆報等各種媒體宣傳矛盾排查調處工作的重要作用,分發有關法律常識材料到全鎮各村,加強了對羣眾的宣傳教育,起到教育一羣、影響一片的效果;三是在鎮黨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後,有針對性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增強廣大羣眾對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進工作的落實。

2、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今年來,我鎮針對結合重大節日、階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專項活動。各村各調解組織按照統一部署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專項治理結合起來,有針對性地排查調處久調不決的糾紛積案,及時發現和化解突發性的重大、疑難糾紛,切實防止矛盾糾紛激化或發生羣事件,有力促進社會的穩定。一是圍繞熱點問題開展排查調處。在開展全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中,各村調解組織把工作重點放在影響農村穩定、農業生產、農民生活的問題上,及時調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農村的安定穩定。二是圍繞中心工作化解重點難點糾紛問題。各村調解組織立足本職,在化解婚姻家庭鄰里等常見性民間糾紛的同時,主動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參與各種類型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化解了大量城鎮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舊城改造等突出矛盾糾紛,促進了當地經濟的健康發展,為地方的經濟建設保駕護航。河市鎮針對本區域徵地、城鎮改造易引發羣體性糾紛的特點,實行鎮領導分片,幹部掛村的辦法,積極宣傳相關政策,加強排查、掌握信息,及時化解,實現了徵(拆遷)量上升,上訪量下降的目標。三是圍繞經濟發展主題做好生產經營糾紛化解工作。鎮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勞資問題、工傷賠償、工程款拖欠等糾紛問題的整治力度,及時化解經濟類糾紛問題,有效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了當地經濟健康發展。

3、開展“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為切實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推動全鎮人民調解工作上新台階、新水平。根據省司法廳《關於在全省開展 “十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的實施方案》和市司法局《關於在全市開展“十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的實施方案》精神和部署, 鎮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制定了“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工作方案,以充分發揮調解職能作用為核心,以加強基層調解組織建設為重點,以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措施為主線,深入紮實開展“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

同時發揮司法行政職能,積極開展法制宣傳、人民調解、安置幫教和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各項工作,推進村居民主法治建設進程。

(三)加強隊伍建設,推進調解理論水平新發展

1、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造就一支思想素質高、業務知識精、工作作風硬的調解隊伍,是有效開展調解工作的保障。今年來,我鎮依託河市法庭建立人民調解培訓基地,聘請2名經驗豐富的法官和專業律師擔任人民調解培訓常年客座講師,制定人民調解工作培訓遠景目標和短期計劃,健全調解工作培訓長效機制。組織開展綜治協管員、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繼續完善調解員參加法院審理旁聽、典型案例分析、調解格式文書製作評比等制度,通過各項制度的落實,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2、加強信息報送,暢通業務交流渠道。充分利用區局提供的現代辦公資源,以電子文檔的方式報送工作信息,縮短信息收集週期。同時,積極暢通對 “上”和對“下”兩條渠道,對“下”通過加強與各村信息員的日常溝通,瞭解相關工作情況,及時進行指導;對“上”主動了解上級信息編髮要點,促進我鎮及時掌握調解信息,交流工作經驗。

三、明年工作思路

在新的一年裏,我們將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工作中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完善社會矛盾排查調處機制,按照“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多種手段,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全力構建和諧洛江。一要健全人民調解培訓長效機制。定期組織調解員開展人民調解培訓;二要深化人民調解志願者隊伍建設。積極吸收法律服務機構人員參與人民調解工作,建立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熱心人民調解工作的專兼職相結合的高素質的人民調解員隊伍;三要繼續加大行業調委會建設。全面鋪開在企業、學校及行政執法機關內部設立調解組織工作,進一步構築大調解格局。

國小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情況總結 篇4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縣政府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以產品質量安全及人事、勞資糾紛等問題為排查重點,內外結合,多措並舉,全面抓好安全穩定工作。現將我局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小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縣局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近段時間矛盾糾紛排查工作,要求全局幹部職工正確認識當前社會穩定面臨的形勢,增強做好維護穩定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廣泛宣傳,重點排查。

我局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宣傳平台,將維護安全穩定工作與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關注食品安全,保障羣眾身體健康宣傳結合起來,進一步增強羣眾的安全意識和企業責任意識;並結合實際,認真排查分析我局內部和外部重點領域存在的問題因素,確保能夠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把問題化解在基層,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強化監管,確保安全。

今年以來,我局更加進一步了加大對產品質量、特種設備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力度,深入查找問題,堅決堵塞漏洞,進一步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確實履行好職責。

四、加強值守,暢通信息。

我局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領導小組嚴格實行了24小時值班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聯絡暢通,反應迅速。暢通羣眾訴求渠道,及時受理解決羣眾來信來訪和投訴舉報,並積極向縣委縣政府彙報信息,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

國小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情況總結 篇5

根據路口鎮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xx社區在清明期間重點抓好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清明期間,社區共排查肖家組和安樂組墳山糾紛兩起。目前,這些糾紛隱患都得到有效化解或控制,確保了這一期間的社會穩定。

一是高度重視,及時部署。接到通知後,社區馬上召開三長會議,對清明期間的糾紛排查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在這一期間,社區加強清明節期間的巡邏巡查力度,成立了應急分隊並要求全體隊員保持通訊暢通,隨叫隨到,嚴防各種意外火險的發生。同時下發了《路口鎮司法所關於開展清明期間排查的通知》,要求各組長對這一期間所有可能發生的糾紛隱患進行排查。

二是重點突出,排查有力。清明期間,社區將墳山糾紛、宗族宗派糾紛、邊界糾紛、聯宗祭祖隱患、山林土地權屬糾紛作為排查的重點,要求各組長大力進行摸底排查,對排查出來的糾紛隱患在上報的同時及時進行調處。力爭將問題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清明期間,各基層司法所和人民調解委員會圍繞這些糾紛重點及時開展了全面的`排查,建立健全了相關台帳,同時全力開展化解和穩控工作,有力地維護了清明期間的社會穩定。

三是多方協調,聯防聯動。齊抓共管是搞好糾紛排查調解的關鍵。為此,社區一方面及時向鎮黨委、政府領導彙報,爭取領導的支持。另一方面,積極與鎮司法所、派出所等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大力開展清明期間的糾紛排查治理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防範格局。

國小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情況總結 篇6

一年來,我村在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鄉司法所的正確指導下,我村十分重視人民調解工作,不斷地強化組織領導,健全機構網絡,完善各項制度,堅持以構建“和諧裏春”為目標,充分發揮調委會在維護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把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實現了“四無”村居目標,確保了社會安定穩定,為轄區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一個良好有序的法治環境。我村一年來調處排查的情況如下:

一是穩定機構,完善網絡。20__年以來,我們利用“六五”普法開局之年,及時調整充實了村調委會,補充了10多名熱愛人民調解工作的中青年進入調解小組,進一步完善了村調委會、調解小組、十户調解員三級調解網絡。目前,全村共有調解小組長9名,調解信息員36名,通過強化調解組織網絡,提高了人民調解員“兩個能力”(民間糾紛調處能力和調解協議製作能力),實現了“四快”(掌握信息快、到達現場快、處置措施快、反映彙報快)。

二是細化措施,調處及時。一年來,我們一直把堅持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作為維護社會安定穩定的首要環節來抓。堅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隨時排查制度相結合,至少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分析會,瞭解掌握全村矛盾糾紛動態,及時解決苗頭性、傾向性、羣體性問題,一年來,共排查調處因鄰里、宅基地、排水、婚姻家庭等問題發生的各類民間矛盾糾紛5件,調處交通事故糾紛2件,成功調處7件,實現了調處率100%,成功率100%以上。做到預防在先,苗頭性問題早消化;教育在先,重點對象早轉化;調解在先,矛盾糾紛早處理。基本上做到了小糾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如20__年8月份,1組郭文鎮與3組郭文東因宅基地間隔大小的問題產生糾紛,雙方互不相讓,激烈爭吵,各自糾集了十多人,持刀帶棍準備火拼,一場惡性羣體性械鬥即將發生,情況十分緊急。由於我們事前掌握了事件的動態,調委會人員及時趕到現場制止了事態擴大,把當事人雙方請到村委會進行調處,説服,通過反覆做雙方的思想工作,最終平息了糾紛,促使雙方達成了移位協議,避免了一起羣體性事件的發生。

三是健全制度,責任到位。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我們堅持推行定期排查調處制度、協調會議制度、責任片區包案制度。對羣眾影響面大,羣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實行兩委幹部包乾,專人負責,限期辦結,使矛盾糾紛得到有效解決。同時,我們堅持緊緊依靠鄉司法所的支持指導,與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加強聯繫,齊抓共管,進一步提高了人民調解的社會公信力。20__年,我們認真做好與司法及派出所的銜接,及時溝通,裁決了本7組郭昆榮與郭獻謀、1組郭文輝與郭東彬兩起建房共有路交通道路通行的糾紛案件,維護了村調委會的調處協議的有效性。

四是全力化解調處矛盾糾紛上下功夫。按照抓源頭、抓苗頭的思路,關口前移,重心小移,努力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特別在重大節慶日、重要活動和敏感時期,把重點人員、可能引發集體上訪的熱點問題、可能導致羣體性事件的突出矛盾納入視線範圍,開展全方位、拉網式排查。對“急”、“大”、“難”矛盾糾紛,落實問題聯調和領導包案,按照每一個問題落實“一套解決方案,一名領導包案和一個工作班子”的要求,逐件落實責任,採取行政、經濟、司法、教育等多種手段,力爭使案件逐步得到解決。

五是加強培訓,注重質量。按照司法部、國務院《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和省、市、縣、鄉的要求,幾年來,我們切實加強了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全面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夯實村一級調解工作基礎。我們積極參加縣司法局舉辦的每年一次全縣基層調解主任培訓及鄉司法、綜治、信訪、黨建等部門的理論業務培訓,村級堅持利用每月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分析會,以會代訓。通過培訓,人民調解員的整體素質得到了明顯加強,調解能力和調解質量有了顯著提高。

六是加大投入,創造條件。一年來,我們利用新農村建設的有利時機,加大了全村基礎設施的投入。幾年來,我們採取“三個一點”辦法,改善了村委會辦公設施,落實了“七上牆”,達到了“五有四落實”,確保村調委會具備基本的工作條件,為人民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較好的基礎。

一年來,雖然我村的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也得到了上級領導的肯定,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決的困難和問題。一是村級經費缺乏,調委會建設還比較滯後,調解組織還較薄弱,要求上級加強對基層調委會扶持建設。二是目前村級民間糾紛矛盾日趨複雜化、多樣化、易激化,稍有處理不當,就可能引起羣體性事件。所以,調解主任的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危險性。應加強對村民矛盾排查糾紛的宣傳化解工作。

國小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情況總結 篇7

為切實貫徹落實黨代會會議精神,進一步深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解決影響學校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育人環境,我校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於4月份至6月份在全校範圍內,通過動員摸查、核實分析、集中整治、自查總結等方式,集中開展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為查缺補漏、總結得失,學校經回顧、自查反思,特將活動的具體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夯實責任

為確保本次活動效果,切實落實工作責任,學校結合縣局文件精神,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書記為副組長、其他班子人員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次活動的組織協調、檢查實施、情況反饋等工作。對具體工作的落實實行分年級塊狀包抓,具體由年級包抓領導分項負責落實、督查。學校建立相應考評機制,對包抓領導及教師的活動落實情況進行具體考評,並納入學期末績效考核。有力加強了活動領導,夯實了活動職責,為活動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動員部署,摸底排查

學校第一時間召開行政會組織學習文件精神,研究活動實施方案,具體分工、細化責任,及時召開動員會全面安排部署,在此基礎上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出了富有針對性、具有可操作性的矛盾糾紛化解活動方案。同時,按照“誰排查、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工作小組成員對學校影響較大的突出信訪問題、重點矛盾糾紛、羣體性苗頭、

安全隱患等不穩定因素進行了一次全面細緻的排查,並對突出問題逐件進行了造冊登記,建立台帳,明確了辦結時間。

三、逐項核實,分析研判

為切實解決學校內部存在的突出問題,化解重大矛盾糾紛,學校在深入摸查、公開信訪的基礎上,組織小組成員及教師代表對排查記載的新、老問題進行了認真分析、研判,第一時間弄清了新問題的產生根源,研究出瞭解決辦法,商定了解決時限,制定出了妥善解決老問題的工作方案,為矛盾糾紛及問題的逐項化解提供了有力準備。

四、化解矛盾,集中整治

按照“標本兼治”的原則,學校以化解矛盾、整治隱患、消除一切不穩定因素為目標,圍繞尚未解決的老問題、排查出的新問題,結合既定的解決辦法和措施,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深入實際,切實化解了潛在的矛盾糾紛。對學校教師提出的合理信訪要求,工作小組嚴把政策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使其接受處理意見,妥善解決了存在矛盾;對教師堅持不合理要求的,工作小組盡最大努力進行維穩,將矛盾糾紛很好地化解在了萌芽狀態,有效地確保了學校的和諧與穩定。

五、深入自查,反思總結

經過為期三個月的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學校順利完成了本次活動的`各項指標任務,有效化解了存在的矛盾糾紛,妥善解決了存在的新、老問題。學校在紮實開展活動的基礎上,組織工作小組成員及教師代表於6月21日至6月30日進行了為期10天的活動自查,回顧總結了活動的開展情況,查找出了工作疏漏並及時進行了整改,總結

出了工作的得失及經驗。

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學校將結合本次活動的經驗、得失,進一步建立工作長效機制,在狠抓工作水平,加強教師法制教育,引導教師正確信訪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化解矛盾糾紛的新路子,切實促進我校和諧與穩定,努力為辦人民滿意的教育事業而不懈奮鬥。

國小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情況總結 篇8

一、領導重視,精心部署,確保組織到位

首先成立了以局黨組、局長任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活動領導小組。並於20xx年3月14日組織召開了全局幹警和司法所長會議,會上,局長就我局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工作進行了全面的宣傳動員,並結合實際提出了專項活動的目標及任務,確保將專項活動的開展貫穿於我局全年工作中。

二、大力宣傳,營造氛圍,確保認識到位

在前期宣傳動員階段,通過廣播、電視、製作板報、懸掛條幅、寫標語、電子顯示屏滾動宣傳等方式廣泛宣傳“大排查、大調解”專項活動,並利用宣傳《人民調解法》為契機,使調解工作進城鎮小區、進農村院落、進車站(碼頭)、進規模性市場、進經濟開發區,讓更多的人瞭解專項活動,努力使活動家喻户曉;宣傳動員期間,共發放宣傳單7000餘份,辦板報45期,懸掛條幅30餘幅,寫標語50餘條,為活動的順利開展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三、全面排查,摸清底數,確保責任到位

今年1—5月,全縣共排查糾紛1488件,成功調解1470件,調解率達100%,成功率達,防止羣體性4件23人;防止羣體性械鬥3件30人。

四、集中攻堅,服務羣眾,確保調解到位

20xx年3月6日上午,鎮村4社村,帶着其孫子來到司法所求救,希望得到法律幫助,讓的學習和生活得到基本保障。該所司法助理員同志熱情地接待了哽咽的老人和愁苦的孩子,為其安座倒水,穩定他們的情緒,並着手調查。,現年70有餘,勞動能力差;其獨子,一直在外打工,對家庭不聞不問;其孫子,系與重慶潼南籍女子婚齡前非法所生。20xx年,出生在倉山老家後,就沒管過,更是已失去聯繫多年。如今,孩子已滿7歲,因家庭經濟拮据,無人過問,其學習和生活無法得到保障。經過多方努力,終於聯繫上了長期在外的,通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勸導,從廣東東莞回到了。經瞭解,3月,與他分道揚鑣,與他人成婚;而終日憂心忡忡,病魔纏身,不慎重的婚姻給家人帶來了如此的不幸,更是無顏面對家人。經與所長彙報商討,司法所決定將調解工作做到去,進行跨區域調解。經過先期的充分準備,20xx年4月16日,同志與一起奔赴重慶。到達後,通過找鎮、綜治辦、派出所、社區居委會和村委會後,幾經周折,在傍晚時見到了。並將雙方當事人請到一起,進行調解,通過於法於理、骨肉親情、社會責任等多方面解釋和勸説,經過耐心細緻的工作,雙方達成離婚協議,此時,已是17日凌晨2點44分。協議約定,兒子由撫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20000元。事後,也一再表示,將承擔起家庭的責任,給兒子的.學習和生活以充分的保障。這次跨區域的調解,切實加強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糾紛,是該所落實“作風轉變年”活動中的承諾,為民辦的又一件實事。

國小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情況總結 篇9

古豐鄉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精心指導下,按照穩定壓倒一切的工作方針,狠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為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起到了應有的作用。現將我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精心部署。

鄉黨委、政府對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高度重視,及時組織領導班子和綜治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會議、文件精神,明確了集中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的目標、任務,提高了對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並迅速成立了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分工明確、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工作的領導。

(二)突出重點,抓住主要矛盾。

重點排查調處針對土地糾紛、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村務建設、收縮居住、移民搬遷等當前熱點難點問題,開展重點排查調處。對突出的矛盾糾紛,建立包案調處機制,明確一個領導、調處工作組、負責人和工作期限。鄉綜治辦、司法所及時組織人員到各重點矛盾糾紛產生地點開展調查、調處。鄉黨委、政府領導對重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各工作點和各村委會也十分重視,積極採取防範措施,防止羣體性的事件的產生。截止目前,調處一般矛盾糾紛實現了“大事不出鄉,小事不出村”的目標,緩和、化解了矛盾,維護了穩定。

(三)加強村級調委會建設,預防矛盾的發生。

結合民主法治示範村建設,加強了村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健全三級調解信息網絡,調整充實村級調解組織,加大調解員培訓,完善了村級調解制度和場所。堅持矛盾糾紛屬地管理原則和按時報告制度,促進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規範化、制度化、經常化的長效機制的形成。充分發揮調解委、人民調解員第一道防線作用,對轄區內矛盾糾紛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及時掌握了各種矛盾糾紛的產生情況,及時化解和調處產生的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了矛盾糾紛的激化、惡化。

(四)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

為依法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創造良好的法治氛圍,我鄉在大會上對鄉、村幹部進行了依法行政學習活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調處中,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調處,嚴格按程序調處,提高了調處質量,真正依法維護了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時,在進村入户時,不拘形式,借田間地頭開展普法,走到哪裏,就把法律宣傳到哪裏,增強羣眾的法制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大大減少了採用非法手段解決矛盾糾紛的現象,也減少了矛盾糾紛的產生。

二、主要矛盾及突出問題:

(一)主要矛盾情況

活動開展以來,我鄉矛盾糾紛事件主要體現為土地、林地、低保政策、扶貧政策類。隨着經濟的發展,農民在開墾土地、林地耕作方面也加強了認識,對土地的重視程度也水漲船高,與此同時,也引發了許多與土地糾紛相關的事件。

(二)其他突出問題

我鄉在排查調處的過程中發現,有部分精神病人屬脱管狀態,村小組沒有引起重視,重點看護,法定監護人有時也監管不到位,望司法局、民政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給予配合,妥善管理。

三、形式分析及意見建議

(一)形式分析

當前我鄉轄區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形式依然嚴峻,在排查調處的過程中,有時會顯得力不從心。由於職權方面的問題,導致工作有點拖沓、銜接不到位,與相關部門配合時,人力物力也是捉襟見肘。特別是在收縮居住點修建之際,農村土地共有宗地確權登記方面存在着較大問題,屆時因土地糾紛引發的案件愈加增多,要及時做好準備工作,並制定行之有效的應急預案,應對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妥善處理。避免引起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意見建議

1、基層基礎設施配備較為落後,存在經費難的問題,工作做深做細難度高,責任落實難以到位,鄉鎮依法實施難度較大;

2、交叉分工導致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出現錯亂,管理出現脱節錯亂,需要進一步向科學化、規範化、合理化轉變;

3、領導幹部要起到積極帶頭作用,把相關職責落實到位,在思想上與行動上保持高度的統一。

總之,通過深入開展大排查大調處活動,着力解決了影響基層社會穩定的糾紛隱患和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維護了社會穩定,努力為構建和諧古豐和促進古豐鄉經濟崛起做出了貢獻。

國小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情況總結 篇10

一、工作成效

今年來,我鎮繼續加大在企事業、行業、區域性組織以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建立調解組織的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由綜治、法庭、司法行政等有關部門參與的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機構及工作機制。通過橫縱網絡的完善,全鎮化解處置重大矛盾糾紛的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據統計:今年來,全鎮各級調解組織共排查矛盾糾紛73起,調處73起,調處率達100%;其中人民調解73起,調處成功68起,調處成功率達95%。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協調機制,促進矛盾糾紛問題依法化解

1、加強組織協調,落實領導保障。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列入綜治領導責任制和“平安建設”的一項重要考核內容。鎮綜治委每季度定期召開社會穩定分析會,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議程,專題研究部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定期召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分析例會,認真研究分析轄區矛盾糾紛動態和規律,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把握矛盾調處工作的主動性,促進基層社會的安定穩定;鎮人調辦根據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深入各村瞭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實行面對面的指導,加強檢查和督促,確保糾紛問題得到落實。

2、規範運作機制,推進工作開展。一是落實未結糾紛調處責任制。及時掌握調處進度情況,對在調處工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積極幫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解決。在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及開展羣體性事件隱患排查調處活動期間,根據區綜治辦和區人調辦專門下文對未結糾紛進行任務分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五定”責任制,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和分工,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取得實效。二是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對全鎮各村調解人員進行重新摸底登記,鎮定期召開月例會制度,暢通信息渠道,發揮村信息員的作用,隨時掌握社會不穩定因素的苗頭動向,組織法律工作者深入各村參與疑難複雜矛盾糾紛的調處。

3、落實工作制度,促進調解規範。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調委會規範化建設標準,結合我鎮實際,規範了調委會各項工作制度的內容,上牆公示牌的規格、標準,調委會的“五簿兩冊”,調解文書格式,統一刻制調委會印章。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了糾紛排查、糾紛登記、糾紛回訪和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規範了調解程序和調解文書。建立了人民調解工作辦公室工作職責、例會制度、矛盾糾紛月專報。我鎮根據區人調辦的要求,針對各村的實際,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預防機制,嚴格落實例會制度、調處責任制、信息報送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二)務實創新形式,推進糾紛化解工作新發展

1、開展法制宣傳預防工作。我鎮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的方針,把開展專項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法制宣傳教育結合起來,提高廣大羣眾法律意識,促進矛盾糾紛預防工作取得實效。一是建立以人民調解員為骨幹,紮根基層的普法宣傳隊伍,在做好調解工作的同時,又向羣眾普及法律知識,把化解糾紛問題放在預防矛盾糾紛發生上,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二是通過開展生動直觀的法制宣傳,運用廣播、宣傳車、牆報等各種媒體宣傳矛盾排查調處工作的重要作用,分發有關法律常識材料到全鎮各村,加強了對羣眾的宣傳教育,起到教育一羣、影響一片的效果;三是在鎮黨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後,有針對性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增強廣大羣眾對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進工作的落實。

2、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今年來,我鎮針對結合重大節日、階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專項活動。各村各調解組織按照統一部署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專項治理結合起來,有針對性地排查調處久調不決的糾紛積案,及時發現和化解突發性的重大、疑難糾紛,切實防止矛盾糾紛激化或發生羣體性事件,有力促進社會的穩定。一是圍繞熱點問題開展排查調處。在開展全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中,各村調解組織把工作重點放在影響農村穩定、農業生產、農民生活的問題上,及時調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農村的安定穩定。二是圍繞中心工作化解重點難點糾紛問題。各村調解組織立足本職,在化解婚姻家庭鄰里等常見性民間糾紛的同時,主動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參與各種類型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化解了大量城鎮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舊城改造等突出矛盾糾紛,促進了當地經濟的健康發展,為地方的經濟建設保駕護航。河市鎮針對本區域徵地、城鎮改造易引發羣體性糾紛的特點,實行鎮領導分片,幹部掛村的辦法,積極宣傳相關政策,加強排查、掌握信息,及時化解,實現了徵(拆遷)量上升,上訪量下降的目標。三是圍繞經濟發展主題做好生產經營糾紛化解工作。鎮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勞資問題、工傷賠償、工程款拖欠等糾紛問題的整治力度,及時化解經濟類糾紛問題,有效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了當地經濟健康發展。

3、開展“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為切實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推動全鎮人民調解工作上新台階、新水平。根據省司法廳《關於在全省開展 “十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的實施方案》和市司法局《關於在全市開展“十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的實施方案》精神和部署, 鎮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制定了“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工作方案,以充分發揮調解職能作用為核心,以加強基層調解組織建設為重點,以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措施為主線,深入紮實開展“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

同時發揮司法行政職能,積極開展法制宣傳、人民調解、安置幫教和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各項工作,推進村居民主法治建設進程。

(三)加強隊伍建設,推進調解理論水平新發展

1、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造就一支思想素質高、業務知識精、工作作風硬的調解隊伍,是有效開展調解工作的保障。今年來,我鎮依託河市法庭建立人民調解培訓基地,聘請2名經驗豐富的法官和專業律師擔任人民調解培訓常年客座講師,制定人民調解工作培訓遠景目標和短期計劃,健全調解工作培訓長效機制。組織開展綜治協管員、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繼續完善調解員參加法院審理旁聽、典型案例分析、調解格式文書製作評比等制度,通過各項制度的落實,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2、加強信息報送,暢通業務交流渠道。充分利用區局提供的現代辦公資源,以電子文檔的方式報送工作信息,縮短信息收集週期。同時,積極暢通對 “上”和對“下”兩條渠道,對“下”通過加強與各村信息員的日常溝通,瞭解相關工作情況,及時進行指導;對“上”主動了解上級信息編髮要點,促進我鎮及時掌握調解信息,交流工作經驗。

三、明年工作思路

在新的一年裏,我們將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工作中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完善社會矛盾排查調處機制,按照“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多種手段,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全力構建和諧洛江。一要健全人民調解培訓長效機制。定期組織調解員開展人民調解培訓;二要深化人民調解志願者隊伍建設。積極吸收法律服務機構人員參與人民調解工作,建立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熱心人民調解工作的專兼職相結合的高素質的人民調解員隊伍;三要繼續加大行業調委會建設。全面鋪開在企業、學校及行政執法機關內部設立調解組織工作,進一步構築大調解格局。

國小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情況總結 篇11

根據檢驗檢疫局辦公室《關於轉發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廳〈關於在質檢系統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單位高度重視,認真落實《信訪條例》規定及國家質檢總局要求,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及時在本單位深入開展了矛盾糾紛排查活動,現將相關情況進行總結,彙報如下:

一、宣傳動員,統一思想。

接到文件後,我們及時組織單位所有幹部職工召開了專題會議,認真學習了國家質檢總局、省市局文件精神,切實領會了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進一步統一了幹部職工思想,明確了主要工作任務。

二、加強領導,周密組織。

成立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領導小組,並立即組織人員研究、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對排查工作進行了分解,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確保了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認真組織落實

(一)抓領導,明確責任。

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領導是關鍵。我們明確了單位黨政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實行“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個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責任制。

(二)堅持原則

我們嚴格按照《信訪條例》“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全面深入的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和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在排查過程中,有的羣眾不理解,不配合工作,工作組就耐心細緻地為之講解相關法律法規知識,認真聽取羣眾反映的合理訴求,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最後得到了羣眾的有力配合。

(三)找準重點。

根據文件指示,本次活動排查重點是因產品質量、食品安全、行政審批以及歷史遺留的、長期糾纏沒有解決的人事、勞資糾紛等問題引發重複上訪、進京上訪、鬧訪纏訪等問題。特別是對引發羣體性的事件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進行深入排查。我單位工作組成員分頭行動,迅速展開了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作為質量檢疫部門,為人民羣眾把好商品、食品質量關,保護人民羣眾身體健康是我們應盡的義務和職責,此次我積極與當地司法部門、信訪等部門配合,通過查找信訪部門登記在冊上訪記錄、排查現有上訪苗頭及對所轄地區產品進行突擊大檢查等方式,嚴肅行動。

(四)深人開展領導親自接訪和主動約訪活動。

領導定期深入到所管的轄區,就本人負責督辦的.和曾經發生的矛盾糾紛進行調查研究,靠前指揮,面對面做排查調處工作,及時地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單位領導親自帶隊積極約談了曾經有上訪苗頭羣眾,瞭解到了他之所以有此想法的真正原因,並認真聽取了她的訴求,並動員各方力量將矛盾遏制在了萌芽狀態,最後使該羣眾滿意而歸,事情得到圓滿解決。

(五)及時化解新出現的不穩定因素

及時排查化解新出現的矛盾糾紛,是減少信訪問題和社會矛盾產生的基礎性工作。及時化解是基礎,如果發現問題又不能及時解決問題,那麼將產生新的積案,不利於社會穩定。因此,這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行動中,我單位幹部對排查出的新矛盾糾紛,做到了及時予以協調和化解,對能夠解決的矛盾問題當場予以瞭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矛盾糾紛問題,向羣眾耐心做好了解釋工作,並進行備案、上報,配合司法部門予以了協調解決,努力做到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六)堅持走羣眾路線。

在整個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過程中,我們堅持以小區為單位,以社區為基礎,進行認真清理檢查,防止發生重大的惡性事故,堅持羣眾路線的原則,廣泛動員人民羣眾,進行了認真摸排分類統計。

一是精心制定了調查問卷,並在社區進行了發放,把調查問卷作為此次大排查的線索之一。

二是隨即對羣眾進行訪談,從羣眾口中嘗試找出可用的信息。

三是設定意見箱為給羣眾提供有效地申訴渠道。

四、完善制度,建立長效機制。

穩定工作,任重而道遠。我單位狠抓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我單位狠抓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其一,建立了領導包案制,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防止出現赴京上訪和羣體性上訪事件。

其二,建立了快速反應機制,完善了工作預案,確保一旦發生問題工作預案能迅速啟動並得到有效處理。其三建立了“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節目及活動的重點排查,敏感時期及有關政策出台前的超前排查,共性問題的聯合排查,突出問題的專項排查,對每一個環節,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其三,制訂了工作過錯責任追究辦法,把領導幹部做好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實績與職務升降、獎懲掛鈎,增強了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有效防止矛盾糾紛和信訪事項的發生;

其四,健全矛盾糾紛月排查分析例會制。每月定時召開分析例會,聽取前個月的矛盾糾紛調處情況報告;排查出可能出現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分析新情況、新特點、新動向;交流糾紛調解經驗,安排下一步工作。

五、存在的問題及下步工作

我們的工作還存在方法創新性不夠,排查效率不高等問題。下一步我們將通過自己摸索、外出考察等途徑借鑑好的做法和經驗,並嚴格按照上級工作要求,繼續在本系統內深入開展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繼續全面排查和分析突出的社會矛盾糾紛,努力再化解一批突出的、重大的、危險性的社會矛盾糾紛。進一步加強成員單位的密切配合,落實責任,緊緊圍繞矛盾糾紛化解處理中心工作,真正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國小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情況總結 篇12

為貫徹市局“三夏”期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通知精神,我們開展了為期半個月的矛盾糾紛集中排查活動,積極化解處理各種矛盾糾紛,切實維護了社會治安的穩定,現將活動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組織健全

為使此項工作落到實處,黨工委專門召開了機關幹部、居主要幹部會議進行部署,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成立了以辦事處書記為組長、各科室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由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負責此項工作的指導、彙總工作。

二、提高法制觀念,強化法律意識

為了營造這次活動的良好社會氛圍,全體幹部積極開展法律知識學習,提高自身的依法行政水平。在實際工作中堅持依法辦事、依法調處,真正做到了依法維護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進村入户進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各包居幹部還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工作,通過普法增強了廣大幹部羣眾法律意識,為構建“平安和諧沁園”創造了良好的輿論思想環境。

三、強化基層建設,發揮羣防羣治力量

我們在工作中儘可能的將一些小矛盾就地解決,按照依法及時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儘量把潛在的隱患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工作中按照以民為本的原則,做到不擾民、不驚民,耐心認真的做好思想工作,樹立社會良好風氣,使廣大羣眾道德觀念有了進一步提高。針對當前農村宅基地、鄰里關係、土地承包等重點問題明確了領導和調處小組及時跟蹤調處,綜治辦、司法所做到定人定點,排查調處,積極防範,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和按時上報制度,促進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規範化、制度化、經常化。此次矛盾糾紛集中活動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6起,通過進村入户,走訪羣眾,現已調處解決5起,移交有關部門處理1起,其中防止集體、越級上訪1起2人,解答法律諮詢20餘人次,調解成功率達100%。

四、完善機制,促進調處工作開展

在總結工作經驗的同時,我們也認識到工作中的不足,司法所將按市局要求,繼續深化對居級的調解組織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做好聘用居級專職調解員的前期準備工作。結合綜治工作,協調好各部門,堅持定期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的方法,建立矛盾排查的長效機制。完善好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當地矛盾糾紛的調處和預測見意工作,全面提高服務中心,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羣眾的能力和水平。

國小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情況總結 篇13

一、工作成效

今年來,我鎮繼續加大在企事業、行業、區域性組織以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建立調解組織的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由綜治、法庭、司法行政等有關部門參與的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機構及工作機制。通過橫縱網絡的完善,全鎮化解處置重大矛盾糾紛的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據統計:今年來,全鎮各級調解組織共排查矛盾糾紛73起,調處73起,調處率達100%;其中人民調解73起,調處成功68起,調處成功率達95%。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協調機制,促進矛盾糾紛問題依法化解

1、加強組織協調,落實領導保障。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列入綜治領導責任制和“平安建設”的一項重要考核內容。鎮綜治委每季度定期召開社會穩定分析會,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議程,專題研究部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定期召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分析例會,認真研究分析轄區矛盾糾紛動態和規律,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把握矛盾調處工作的主動性,促進基層社會的安定穩定;鎮人調辦根據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深入各村瞭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實行面對面的指導,加強檢查和督促,確保糾紛問題得到落實。

2、規範運作機制,推進工作開展。一是落實未結糾紛調處責任制。及時掌握調處進度情況,對在調處工程中遇到困難和問題,積極幫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解決。在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及開展羣體性事件隱患排查調處活動期間,根據區綜治辦和區人調辦專門下文對未結糾紛進行任務分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五定”責任制,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和分工,確保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取得實效。二是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對全鎮各村調解人員進行重新摸底登記,鎮定期召開月例會制度,暢通信息渠道,發揮村信息員的作用,隨時掌握社會不穩定因素的苗頭動向,組織法律工作者深入各村參與疑難複雜矛盾糾紛的調處。

3、落實工作制度,促進調解規範。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調委會規範化建設標準,結合我鎮實際,規範了調委會各項工作制度的內容,上牆公示牌的規格、標準,調委會的“五簿兩冊”,調解文書格式,統一刻制調委會印章。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了糾紛排查、糾紛登記、糾紛回訪和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規範了調解程序和調解文書。建立了人民調解工作辦公室工作職責、例會制度、矛盾糾紛月專報。我鎮根據區人調辦的要求,針對各村的實際,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預防機制,嚴格落實例會制度、調處責任制、信息報送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二)務實創新形式,推進糾紛化解工作新發展

1、開展法制宣傳預防工作。我鎮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的方針,把開展專項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法制宣傳教育結合起來,提高廣大羣眾法律意識,促進矛盾糾紛預防工作取得實效。一是建立以人民調解員為骨幹,紮根基層的普法宣傳隊伍,在做好調解工作的同時,又向羣眾普及法律知識,把化解糾紛問題放在預防矛盾糾紛發生上,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二是通過開展生動直觀的法制宣傳,運用廣播、宣傳車、牆報等各種媒體宣傳矛盾排查調處工作的重要作用,分發有關法律常識材料到全鎮各村,加強了對羣眾的宣傳教育,起到教育一羣、影響一片的效果;三是在鎮黨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後,有針對性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增強廣大羣眾對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進工作的落實。

2、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今年來,我鎮針對結合重大節日、階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專項活動。各村各調解組織按照統一部署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與專項治理結合起來,有針對性地排查調處久調不決的糾紛積案,及時發現和化解突發性的重大、疑難糾紛,切實防止矛盾糾紛激化或發生羣體性事件,有力促進社會的穩定。一是圍繞熱點問題開展排查調處。在開展全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項活動中,各村調解組織把工作重點放在影響農村穩定、農業生產、農民生活的問題上,及時調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農村的安定穩定。二是圍繞中心工作化解重點難點糾紛問題。各村調解組織立足本職,在化解婚姻家庭鄰里等常見性民間糾紛的同時,主動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參與各種類型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化解了大量城鎮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舊城改造等突出矛盾糾紛,促進了當地經濟的健康發展,為地方的經濟建設保駕護航。河市鎮針對本區域徵地、城鎮改造易引發羣體性糾紛的特點,實行鎮領導分片,幹部掛村的辦法,積極宣傳相關政策,加強排查、掌握信息,及時化解,實現了徵(拆遷)量上升,上訪量下降的目標。三是圍繞經濟發展主題做好生產經營糾紛化解工作。鎮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勞資問題、工傷賠償、工程款拖欠等糾紛問題的整治力度,及時化解經濟類糾紛問題,有效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了當地經濟健康發展。

3、開展“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為切實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推動全鎮人民調解工作上新台階、新水平。根據省司法廳《關於在全省開展“十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的實施方案》和市司法局《關於在全市開展“十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的實施方案》精神和部署,鎮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制定了“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工作方案,以充分發揮調解職能作用為核心,以加強基層調解組織建設為重點,以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措施為主線,深入紮實開展“百千萬”人民調解示範活動。

同時發揮司法行政職能,積極開展法制宣傳、人民調解、安置幫教和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各項工作,推進村居民主法治建設進程。

(三)加強隊伍建設,推進調解理論水平新發展

1、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造就一支思想素質高、業務知識精、工作作風硬的調解隊伍,是有效開展調解工作的保障。今年來,我鎮依託河市法庭建立人民調解培訓基地,聘請2名經驗豐富的法官和專業律師擔任人民調解培訓常年客座講師,制定人民調解工作培訓遠景目標和短期計劃,健全調解工作培訓長效機制。組織開展綜治協管員、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繼續完善調解員參加法院審理旁聽、典型案例分析、調解格式文書製作評比等制度,通過各項制度的落實,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2、加強信息報送,暢通業務交流渠道。充分利用區局提供的現代辦公資源,以電子文檔的方式報送工作信息,縮短信息收集週期。同時,積極暢通對“上”和對“下”兩條渠道,對“下”通過加強與各村信息員的日常溝通,瞭解相關工作情況,及時進行指導;對“上”主動了解上級信息編髮要點,促進我鎮及時掌握調解信息,交流工作經驗。

三、明年工作思路

在新的一年裏,我們將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工作中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完善社會矛盾排查調處機制,按照“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多種手段,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全力構建和諧洛江。一要健全人民調解培訓長效機制。定期組織調解員開展人民調解培訓;二要深化人民調解志願者隊伍建設。積極吸收法律服務機構人員參與人民調解工作,建立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熱心人民調解工作的專兼職相結合的高素質的人民調解員隊伍;三要繼續加大行業調委會建設。全面鋪開在企業、學校及行政執法機關內部設立調解組織工作,進一步構築大調解格局。

國小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情況總結 篇14

20xx年,我社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政法綜治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服務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為目標,以基層基礎為重點,廣泛開展了各類矛盾糾紛排查,不斷完善矛盾糾紛預警、排查、化解三項機制及建設,全力化解各類不穩定因素,營造了安定歡樂祥和的社會氛圍。

一、加強了矛盾糾紛預警防控體系建設,進一步增強了社會穩控能力

——強化了預警、排查、化解三新機制建設,建立健全了社會穩定工作體系。20xx年,我社區充分發揮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勢,切實加強了情報信息工作,依託社區的基層綜治、調解組織,廣泛發動羣防羣治隊伍,及時收集涉及社會穩定、治安防範方面的情報信息。

——加強了信息彙總和研判工作。今年以來,我社區重點抓好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敏感問題的提前預警,確保影響穩定的因素無一遺漏,為黨政決策提供了及時信息和有效依據。

二、加強排調室建設,進一步提高化解矛盾能力

——今年以來,我社區大力加強了排調室和基層信息員隊伍的建設,做到了有牌子、有場所、有登記、有案卷、有人員,應配盡配,全面覆蓋。我們建立社會力量多方參與的矛盾調解保障機制,積極落實專項經費,努力提高基層矛盾調解工作活力和效果。今年內,各類矛盾糾紛排查率達到90%,以社區為主調解成功率達到90%。 ——今年我們重點做好了“三項矛盾糾紛排查”:一是加強了針對土地徵用、城鎮房屋拆遷、項目施工、企業改制等過程中可能形成的重大羣體問題進行重點排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二是加強了對安全重大隱患的排查,尤其是對重點人重點場所進行監控,化解相關矛盾,有效防止一切公共安全事故發生。三是加強了對困難羣體穩定問題排查。重點排查了返鄉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待業大學生、軍隊退伍人員等困難羣體中的矛盾糾紛問題,做到掌握苗頭、控制及時、處置得當。

三、加強了矛盾糾紛工作機制建設,進一步強化日常排查工作

——今年以來,我社區嚴格執行日常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堅持經常性和集中性排查調處工作相結合,做到了每週一排查一報告。在特定時期和重大節假日,組織集中排查調處工作,認真排查、化解民間矛盾糾紛。認真開好每週一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會,不斷拓寬調解工作領域。

——健全了情報信息反饋機制,密切掌握影響穩定的糾紛動態和苗頭,做到了一月一研究、半月一報告。集中排查活動專題情況報告,重大矛盾糾紛隨時報告,敏感時期做到一日一報,實行“零報告”制度,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現象,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報表列入了綜治責任制考核範圍。

——完善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考核獎懲機制,嚴格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制度的落實,對日常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進行全面掌握,並將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考核範疇。

——落實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隊伍學習培訓機制,把培訓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和落實培訓計劃。分期分批開展了培訓工作,重點培養骨幹力量,不斷提高基層幹部的`調解能力和業務素質、工作水平、調解能力,保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四、加強宣傳教育建設,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今年以來,我村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以正面宣傳為主,全面、準確、客觀地宣傳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開展情況,將矛盾糾紛排查與__普法宣傳等緊密結合起來,提高村民的守法意識。

國小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情況總結 篇15

20__年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羣眾利益為根本,緊緊圍繞維護社會政治穩定這個大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的各項措施,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現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主動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依法調解、以情調解、公平解決糾紛。

1、在調解工作中,司法調解員擅於運用親情、友情等講道理、講法律,使情、法、理有機地結合,達到化解糾紛的目的,並耐心、細緻、公正的進行調處,化解了多起矛盾糾紛、積怨。20__年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共117起,調處117起,調處率100%,調處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時有效的把各種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處理在萌芽狀態。

2、掛牌督辦調處按期辦結率。20__年全鄉沒有掛牌督辦案件。

3、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工作機制銜接運作情況。

(一)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對接聯動。在處理行政糾紛和相關民事糾紛時,首選調解、協調工作模式,並視具體情況,將糾紛交由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和調解組織聯合調解。人民調解組織在調解過程中,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調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關行政機關配合、協助的,主動與有關行政機關取得聯繫,讓其配合、協助解決問題。人民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發現糾紛有可能激化和造成嚴重後果、影響社會穩定的,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進行緩解或疏導;對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糾紛,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二)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人民調解組織調解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調解規則,請當事人陳述糾紛事實,向當事人宣講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在當事人認可事實、分清責任、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提出糾紛解決方案。對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的,製作調解協議書。支持人民調解組織參與訴前、訴中調解。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具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議,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內容部分或者全部無效的,當事人可以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簽訂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就原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對接聯動。行政機關對調解不成功或當事人對行政複議和裁決結果不服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司法救濟權利和渠道,並主動配合人民法院幫助其解決問題。人民法院對可進行行政調解的案件,在立案前,應主動告知當事人,先進行行政調解。行政機關行使職權過程中引起的信訪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門調解結果而引發的涉法涉訴上訪案件以及羣體性案件,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及時主動採取聯調行動,法律援助人員、律師、公證人員應積極參與,共同做好息訴罷訪工作。

4、矛盾糾紛日排查、周調度機制落實情況

每週五下午各包村幹部彙報本週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信訪問題化解情況,要求每天排查,發現苗頭及時報告,立即安排人員立即介入調處,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爭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村級,守住第一道防線。對於重大矛盾糾紛和信訪隱患,邊調處邊穩控,並及時向鄉綜治工作中心報告,爭取聯合解決。綜治工作中心通報各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信訪問題化解和信訪接待羣眾情況,對分流、轉辦、交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明確人員、時限和解決要求,加強督辦,確保真正解決到位。每週排查、分流、交辦、轉辦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要求本週內解決。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進綜治信訪穩定工作,促進全鄉全年平安穩定和諧。

二、今年以來,鄉、村幹部深入羣眾家中,訪民情,解民憂,化糾紛。採取有效措施,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民調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努力踐行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1、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組織。建立健全鄉、村人民調解組織,統一為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製作工作制度牌、標識、標牌、印章等,不斷調整、充實人民調解員,落實規範化建設要求。

2、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吸收老教師、老黨員、老幹部等到調解委員會中,配強人民調解力量。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邀請調解專家講解人民調解法律法規和矛盾糾紛調處的技巧方法,發放《人民調解工作手冊》和《人民調解典型案例彙編》,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水平。

3、“四抓”做實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預防。要求各村、各單位從抓早、抓小、抓苗頭着手,及時掌握信息,消除隱患,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級調處組織定期組織力量集中排查,將轄區糾紛的種類、特點、羣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以及涉及到穩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時反饋到司法所。抓包案處理。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實行“三包”,即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抓督查。鄉綜治辦、司法所組織人員督查指導工作開展情況,部署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