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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打擊傳銷工作總結(通用3篇)

市打擊傳銷工作總結 篇1

市綜治辦:

市打擊傳銷工作總結(通用3篇)

今年以來,我局認真貫徹國家工商總局、省局關於嚴厲打擊傳銷的工作部署和市綜治委工作要求,充分發揮黨政領導、部門聯動、密切協調的優勢,以完成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為載體,開展“無傳銷街道(鄉鎮)”創建活動為契機,逐步建立起打擊傳銷的長效工作機制。20xx年1-10月份,全市工商機關共出動人員522人次,查處傳銷案件5件,其中網絡傳銷案件2件,共搗毀取締傳銷窩點10個,教育遣散傳銷人員200餘人次,移送公安機關處理40人次。受理涉嫌傳銷投訴舉報45件,已處理45件。主要抓了以下四個方面工作:

一、領導重視,落實打傳工作責任

在青島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我市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將打擊傳銷作為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創建“平安青島”、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齊抓共管,協同作戰,始終對傳銷活動保持露頭就打的高壓態勢。

總局下發打擊傳銷的兩個緊急通知(《國家工商總局等六部委關於開展打擊網絡傳銷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通知》和《國家工商總局辦公廳關於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打擊傳銷的緊急通知》)後,我局立即向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為組長的打傳工作領導小組和青島市綜合治理辦公室領導進行打擊傳銷工作彙報。市綜治辦、工商局和公安局、各街道辦事處之間層層簽訂打傳責任狀,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通過一張聯繫卡、一封公開信、一個信息平台、一支執法隊、一份責任書,形成政府政令上下貫通、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基層組織工作紮實、廣大羣眾共同參與的打擊傳銷工作網絡,逐步延伸至無傳銷村莊、校園,建立起防範、控制、打擊“三位一體”的查禁傳銷體系。

二、牽頭聯動,明確打傳工作重點

今年,我局建立健全了傳銷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案件備案、責任追究制、聯席會議等工作制度,完善了打擊傳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工作體系,充實和細化考核評比辦法和標準,做到權責明晰,目標明確,把打擊傳銷各項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在全市範圍內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打傳工作格局。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開展打擊網絡傳銷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要求,特別是中央電視台曝光了廣西來賓市大量人員以“資本運作”、“連鎖銷售”為名從事傳銷行為,引起較大的社會反響。我局組織力量迅速開展打擊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清查整治工作,同時要求各分(市)局打傳辦及時與各區綜治辦溝通匯報,與相關部門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建立完善協作網絡和聯動機制,繼續開展好聯合執法工作。對發現的網絡案件線索及時移交,其中上海市工商局通過我局移交的網絡案件線索成功查處取締一起特大型網絡傳銷案件,罰沒款2667萬元。開發區分局與黃島警方經過周密部署、縝密偵查,成功破獲一起特大傳銷案件,打掉了以張某、劉某為首的特大傳銷團伙,端掉傳銷窩點8處,查獲犯罪嫌疑人40餘名,其中依法刑事拘留17人,驅散傳銷人員30餘人,該傳銷組織骨幹成員張某、劉某、李某等12人均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即墨市局與公安機關密切配合,取締了1個大型傳銷窩點,驅散傳銷人員200餘人,其中移送公安機關16人。通過持續開展各項專項執法行動和加強宣傳工作等一系列的打傳工作措施,力促全社會和諧穩定的良好氛圍。

三、發揮合力,鞏固打傳工作基礎

今年,我市在已完成創建“無傳銷社區(村)”目標的基礎上,按照省工商局工作部署,利用兩年的時間,在全市開展“無傳銷街道(鄉鎮)”創建活動。由青島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青島市公安局、青島市民政局、青島市工商局聯合會簽下發了《關於在全市開展創建“無傳銷街道(鄉鎮)”活動實施意見》。意見內容要求建立健全三個協作網,即行政協作網、職能協作網、社會協作網。鞏固完善五項機制:建立街道(鄉鎮)打擊傳銷互動機制、建立街道(鄉鎮)打擊傳銷法制教育宣傳機制、完善打擊傳銷信息交流機制、建立打擊傳銷快速反應機制、建立打擊傳銷責任機制。

各分(市)局分別召開各區(市)無傳銷街道創建活動工作會議,會議不僅根據全市開展創建“無傳銷街道(鄉鎮)”活動的實施意見做了詳細安排部署,同時結合各轄區實際情況在各區(市)同步推行創建工作。組織轄區各單位召開打擊創建工作聯席會議,完善信息溝通機制,對於發現的問題及時會商處理,形成了由各區綜治委牽頭,街道、工商、公安和民政等多部門參與的創建無傳銷街道工作格局,使得我市“無傳銷街道(鄉鎮)”創建活動迅速全面鋪開。使前期的創建“無傳銷社區”工作得到良好延伸,進一步鞏固了打傳工作基礎。

四、突出重點,注重打傳宣傳實效

傳銷組織通過他們的“宣傳”大肆向羣眾行騙,打着“高額回報”、“迅速致富”等幌子強行對參加者進行灌輸傳銷理念。思想輿論陣地我們必須佔領,正面的宣傳教育必須加強,我局通過宣傳傳銷的危害性,揭露所謂傳銷理論的荒謬性,戳穿傳銷騙人的謊言,從而提高羣眾的識別力和免疫力。為更好地落實國家工商總局和省局打擊傳銷文件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禁止傳銷條例》,從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1日,我局牽頭並組織開展“紅盾杯20xx年青島市打擊傳銷好攝影新聞評選活動”,在新聞媒體上進行了活動內容發佈。

20xx年9月7日我局在《青島日報》上發表了一期以《加強部門協作構建長效機制積極推進打擊傳銷工作開展》為題目的大版面特刊文章,文章全面介紹傳銷的定義、慣用手法及危害、從事傳銷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工商機關在打擊傳銷中所做的工作、工商機關打傳舉報聯繫電話等內容。通過多渠道宣傳,使廣大羣眾對傳銷活動的危害性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促進羣眾紛紛行動起來,自覺參與到打擊整治傳銷的統一行動中,積極舉報傳銷活動,形成“傳銷行為人人抵制”的積極氛圍,實現打擊傳銷活動全社會綜合治理。

市打擊傳銷工作總結 篇2

為貫徹落實辦事處關於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專項整治行動會議精神,進一步淨化市場環境、規範市場秩序,我村經過與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對轄區傳銷和變相傳銷窩點進行地毯式的摸排,共發現三處,打擊三處,目前在我轄區無傳銷和變相傳銷窩點,並結合我村實際將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周密部署。

成立組織,建立網絡,制訂專項行動實施,召開專項會議,分析打擊傳銷工作形勢。

二、設立機構,加強巡查。

為成員的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加強日常的巡查和監管。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隨時接受投訴,隨時出動查處。

三、分片包乾,層層落實“打傳”責任制。

在全村建立、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行政村三級參與的縱橫交錯、內外結合、上下聯動的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工作網絡體系。

四、狠卡軟肋,強化出租屋管理。

對傳銷人員集中的窩點和落腳點----出租屋,行政村對症下藥,採取措施加強出租屋管理,從源頭上卡住傳銷的軟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給傳銷人員,徹底剷除此了傳銷和變相傳銷的土壤。

五、多管齊下,及時端掉傳銷和變相傳銷窩點。

1.是深入調查摸底,嚴密組織布控,有的放矢地組織打擊窩點。

2.是培養線人,端窩打點。

3.是加強巡查,露頭就打,把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消滅在萌芽狀態。

4.是集中力量,統一行動,清理傳銷人員,搗毀傳銷窩點。

六、打教結合,力促傳銷人員迷途知返。

首先是充分發揮輿論作用,全面構築打擊傳銷的思想陣地。通過電視台、報刊、宣傳標語等形式,全面加強宣傳攻勢,使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形成全社會共同抵制的氛圍。

其次在市區的大街小巷、電話亭、傳銷者聚集較多的出租屋等地方的顯眼處用油漆噴涮該市的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舉報電話。

市打擊傳銷工作總結 篇3

為嚴厲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有效遏制傳銷行為的反彈勢頭,根據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打擊傳銷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印發〈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成天府打傳辦〔20xx〕3號)文件要求,街道辦事處在轄區內開展了打擊傳銷專項行動,現將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如下。

一、落實責任,加強領導

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領導下,按照新區工作要求,建立“管、控、防、打”傳銷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作用,依法嚴厲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維護街道經濟秩序,促進街道社會和諧穩定。制定《成都天府新區永興街道辦事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方案》,成立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確保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工作取得實效。

二、積極開展,打擊到位

以“抓源頭、搗窩點、摧網絡”為主攻方向,堅持“打深、打精”原則。重點打擊整治近年來街道傳銷違法犯罪案件頻發、傳銷窩點集中、傳銷人員聚集、羣眾投訴量較大的地段以及居民院落、小區為重點點位,重點打擊以“資本運作”、“1040工程”、“連鎖銷售”、“國家項目”、“紅色旅遊”等為名實施的聚集型傳銷犯罪;以“電子商務”、“微商”、“原始股投資”、“基金髮售”、“網絡資本運作”等為幌子的網絡傳銷;直銷企業從事傳銷和打着直銷旗號從事傳銷活動的案件;涉及少數民族、在校大學生及港澳台人員的傳銷案件,重點打擊傳銷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威脅、誘騙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及少數民族羣眾參與傳銷的人員;長期從事傳銷活動、屢教不改和參與多個傳銷組織的人員。我街辦通過組織排查,網上監控,未發現傳銷活動。

三、注重宣傳,確保實效

我街辦將宣傳教育作為打擊傳銷的重要內容和舉措,創新宣傳模式,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媒體,建立多層次、寬領域、全方位的宣傳格局。尤其要突出抓好出租屋主、農民工、大中專在校學生等重點人羣和校園、居民小區等重點區域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人民羣眾識別、防範傳銷的意識和能力,形成防範和打擊傳銷活動的良好氛圍。張貼打擊傳銷宣傳海報50餘張,發放打擊傳銷宣傳單1000餘份。

通過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使街道傳銷活動數量明顯減少,反彈勢頭得到遏制;重點區域傳銷活動得到有效控制,杜絕經常性、規模化的傳銷活動;羣眾識別、防範傳銷能力進一步增強;防範和打擊傳銷活動長效機制日趨完善。

標籤:傳銷 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