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人民調解工作計劃範例

【篇一】

人民調解工作計劃範例

一、健全、鞏固、發展我村人民調解組織,發展多種形式的人民調解組織,健全人民調解工作組織網絡。

要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及司法部頒佈的《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結合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村人民調解委員會,使我村人民調解隊伍結構不斷優化。要適應新形式下化解民間糾紛及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杜絕只佔位置不工作或半工作的不良作風,建立和完善村調解委,逐步規範到人民調解工作範疇並開展實施。

必須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的教育培訓以適應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要求。有計劃地組織人民調解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有關的法律、法規,學習人民調解工作的基本理論和知識,每年要組織1-2次人民調解委員會培訓,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思想政治素質,政策法律水平和工作技能,努力造就一支適應新形勢需要的高素質的人民調解員隊伍。

二、規範人民調解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人民調解工作堅持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主義道德,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的原則,而不限制當事人訴訟權利,不該因未經調解或者調解不成而阻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我們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需要,完善人民調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紀律,建立健全民間糾紛受理登記制度,調解人員迴避制度以及調解協議書履行情況跟蹤反饋等制度,增強人民調解的公正性,要特別重視提高人民調解協議的規範化水平,逐步規範協議書的內容及形式,使調解協議書內容、形式符合司法部部頒規章的要求,保證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議書具有法律約束力,促進人民調解工作與審判工作的良性互動,提高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水平和社會公信力。各村調解委員會要實行"六統一",人民調解員須遵守《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規定的的紀律,同時,要積極探索建立健全調處跨地區,跨單位糾紛的聯合調解工作機制。

三、努力拓展人民調解工作領域,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

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員,要在村"兩委"、鄉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指導下,自覺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任務,以維護社會穩定為首要任務,認真貫徹《人民調解工作意見》,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多種手段,協調作戰"的方針,廣泛深入地開展人民調解工作。要深入地開展民間糾紛排查活動,注意分析民間糾紛產生的原因,科學地把握民間糾紛演化的規律,及時發現有可能導致矛盾糾紛的潛在因素,增強對民間糾紛發生的預測,控制能力,加大預防工作力度,減少糾紛,防止因民間糾紛轉化成刑事案件和羣體性事件的發生,使人民調解工作真正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

我們要進一步拓展調解工作領域,加大對民間糾紛的調解力度,不僅要繼續加強對傳統拭目以待婚姻家庭、鄰里、賠償等常見性,多發性民間糾紛的調處工作,而且要積極介入公民與法人及其他社會組織之間發生的各種民事糾紛的調解。妥善調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税費改革,村民自治過程中出現的糾紛,特別是有可能引起羣體事件的民間糾紛,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矛盾糾紛減少到最低限度,要把依法調解與開展社會主義思想道德教育結合起來。要注重從法律的角度對當事人進行教育,勸導和解釋,化解矛盾糾紛,促使當事人知法、懂法、守法、*,維護合法權益,自覺依法辦事,也要堅持社會主義思想道德教育,尤其那些法律上無明文規定的民間糾紛,不能放任糾紛激化。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做好新時期我村的人民調解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精神的具體表現,是堅持依法治村,以德治村,實現全村居民安居樂業。

【篇二】

1、時刻把握時事動態。人民調解委員會不定期地組織全體調解工作人員學習各種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時政動態,為調解工作的深入開展做到理論上的依據。

2、堅持矛盾糾紛排查分析制度。堅持“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落實措施,着眼於“早發現、早報告、早解決”,把預防工作作為關鍵環節來抓,重點落實好“三排查”:即落實社區每週的定期排查;落實特殊時期以及重大節假日其間的重點排查;落實對矛盾糾紛重點地區、重點人羣、重點行業的重點排查。防範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

3、堅持報告制度。人民調解委員會定期上報每月調解報表。

4、做好接待工作。人民調解工作是面向普通百姓的基層工作,是黨和政府的窗口,人民調解員要以熱情的態度和積極的方式,為當事人解答疑惑或幫助解決所反映的矛盾糾紛,耐心地聽取當事人來訪的意圖,弄清事情的來龍去脈,做好接待記錄,使當事人明明白白地離去。

5、依法調解。在調解工作中,對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相關事項,進行事先法律諮詢和科學分析,注意實施之前的整個過程,要公平、

公正、公開,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認真、虛心,接受羣眾的監督。

6、做好以案釋法工作。調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對法律的認知工作,調解員在做好調解工作的同時,應向當事人各方宣傳有關的法律法規,藉助調解中的實際案子開展切身的法律宣傳工作,使當事人不僅解決了矛盾糾紛,同時也從調處過程中學習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從而提高當事人的法律意識。

7、明確目標。接待率達100%、調解範圍內的調解率100%、調解成功率達100%以上,沒有因調解不當造成的民轉刑或非正常死亡。

8、鞏固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服務中心建設,進一步提高維護社會穩定的水平。要堅持“調解優先,以調促和”的原則,大力加強調解能力建設,提升街道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服務中心規範化建設層次,提高調處矛盾糾紛的能力,充分發揮大調解的作用。

【篇三】

工作啟動思路:

1建立信息登記制度(製作入駐單位名冊),每位單位確認一位信息員(行政負責人或法務主管)。

召開動員會,宣傳調委會的宗旨、作用及工作方式,結合企業實際關心的案例,進行講解,調動入駐單位的積極性。

2根據動員情況,製作調研表,讓入駐單位填寫具體糾紛情況,並表明參與調委會成員意願。同時對入駐單位保持關注和溝通,相互熟悉。

3對調研表進行綜合分析,確認調委會成員(在靜安寺街道調委會指導下,以樓宇物業公司為平台、組建樓宇調解委員會)。

4定期召開人民調解員列席會議,進行信息互動和反饋,每期確定一個專項法律講座,反饋的同時,開展法律宣傳提高單位的法律意識。

具體工作:

1目標:

發現、控制、疏導、化解各類商務矛盾、法律矛盾,樓宇糾紛增多,影響樓宇的聲譽,調委會力求解決此類矛盾,並以調處為主要手段,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孫子兵法.謀功篇),通過律師委員介紹訴訟的優勢及劣勢,讓大家培養事前防範意識,並優先調解,控制企業損失,維護樓宇聲譽及品質。

2原則:

保護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尊重當事人訴訟(調解會遵守合法、自願的原則,調委會重在疏導矛盾,並非限制和壓制企業訴訟,且在遇到有必要的訴訟時,通過律師委員,提供專業建議,引導企業合法解決問題)

3日常工作:

(1)召開聯席會議:介紹樓宇常見問題,房屋租賃、物業管理、合同簽訂、經濟糾紛、勞資糾紛,入駐單位員工普遍存在高學歷、高收入、高技能的三高"白領",針對他們常發的借貸、婚姻、房產、保險等法律問題提供案例解説

(2)通過信息登記表,每月郵件發送案例解説

針對企業特定糾紛,進行專項法律宣傳和定期的法律法規通俗解答。

針對消費者權益保*、憲法宣傳日等節假日,開展法律講座

(3)開展調委會的宣傳工作a結合樓宇企業實際情況,進行糾紛排查、彙總,b印發調解宣傳冊備置各入駐單位,在宣傳冊上寫明調委會的受理範圍、申請程序和要求。c在宣傳冊上附人民調解員聯繫卡,註明諮詢熱線及定期的物業坐班時間。d在大堂放置調委會的宣傳資料

(4)藉助街道調委會的律師平台,開展樓宇專家會診,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