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位置:首頁 > 工作報告 > 自查報告

企事業單位為官不為自查報告

企事業單位為官不為自查報告

為官不為自查報告_【1】

根據上級黨委關於整治“為官亂為、為官不為”實施意見,近日,我社區在全體工作人員中開展了“為官亂為、為官不為”專項整治行動,以達到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形象的目標。

一是領導高度重視,認真開展自查互查。在3月16日週一例會上,向全體工作人員通篇傳達學習了《盱眙縣“為官亂為、為官不為”專項整治實施意見》,並要求兩委班子和各科室負責人認真查找自身和科室是否存在“兩為”現象。通過自查和互查,我社區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庸懶散拖、敷衍塞責現象。一是對前來辦事的羣眾不能做到隨到隨辦,有時甚至藉口正在忙其它公務而讓來辦事的人等待良久。

一是對上級或本部門安排的工作不積極主動,能拖則拖,實在拖不下去就敷衍了事。推諉扯皮現象。對於羣眾反映的問題存在部門與部門之間互相推諉、踢皮球的現象。監管不力現象。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對下屬存在不抓、不管、怕得罪人的現象,不嚴格要求,只求一團和氣,不注重工作實績和造成的影響。

二是針對查找的問題,認真制定整改方案。對查找出的問題,主要是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庸懶散拖、監管不力等“為官不為”行為進行整治,要求班子同志和科室負責人要帶頭糾正抵制“兩為”行為,並督促本科室人員整改到位。

三是開展作風督查,實現長效管理。形成主要領導-班子成員-科室負責人-科室成員督查鏈,將作風督查工作貫穿在每一個工作日,只要發現有“兩為”現象,立即指出,輕則批評教育,重則紀律處分。

四是完善規章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對各科室和每個人做到分工明確,職責分明,讓每個人都知道什麼是自己本職工作,並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從源頭上杜絕“為官亂為、為官不為”等現象發生。

為官不為自查報告_【2】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作風建設重要講話精神,紮實推動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在全市開展“為官不為”、“為政不廉”問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洪辦字[20xx]54號)的通知要求,結合統計工作實際,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從9月至12月在全局開展“為官不為”、“為政不廉”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標

堅持以黨的xx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十屆九次全會精神,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題,以整治“為官不為”、“為政不廉”問題為突破口,以轉變幹部作風、優化發展環境、推進統計“四大工程”建設為着力點,以思想教育、解決問題、嚴肅紀律為抓手,通過開展專項整治,着力解決當前我局幹部作風建設中存在的“為官不為”、“為政不廉”問題,努力打造一支對黨忠誠、勇於擔當、熱愛統計、實績突出、清廉從政的幹部隊伍,為南昌打造核心增長極提供堅強保證。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各負其責的原則。局黨組書記、局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幹部作風建設負總責;局領導班子成員要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根據分工抓好職責範圍內的專項整治工作。各處室、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負直接責任。對在專項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責、推進不力、落實不到位、問題得不到解決的,要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二)堅持與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相結合的原則。開展“為官不為”、“為政不廉”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既是教育實踐活動的要求,也是教育實踐活動的延續。全局各處室、各單位負責人要將這次專項整治工作,作為推動教育實踐活動的有力抓手,以高標準、嚴要求認真查找本部門存在的“為官不為”、“為政不廉”突出問題,並列為教育實踐活動整改的重要內容,立説立行、及時整改,以專項整治工作成效檢驗教育實踐活動成果。

(三)堅持獎懲相結合的原則。按照獎優、治庸、罰劣的原則,建立完善體現作風建設導向的工作機制和制度,切實將作風建設情況同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評先評優、提拔任用等掛鈎。將黨員幹部組織紀律、道德品質、奉獻精神、服務態度、高效履職、敢於擔當、廉潔自律等作風建設情況,納入幹部考核的具體內容,作為幹部提拔任用的硬指標,堅決改變幹多幹少一個樣、幹好幹壞一個樣的現象,激勵幹部奮發進取、創先爭優。

三、整治範圍和主要內容

(一)整治的範圍對象:局領導幹部和在崗工作人員。

(二)整治的主要內容:

1.決策失誤。重點整治: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涉及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資金使用,以及涉及羣眾切身利益不按照規定程序和議事規則進行科學民主決策等問題。

2.執行不力。重點整治:對上級決策陽奉陰違,不按規定和要求落實,敷衍塞責、推進不力,影響整體工作效果。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監督責任,致使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

3.監管缺位。重點整治:領導幹部對分管部門的工作情況瞭解不及時、不深入,工作監管不到位,對分管部門工作人員行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失察失管;各處室、各單位對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放任不管,或不依法進行監管,或監管不力等問題。

4.推諉扯皮。重點整治:職能部門和領導幹部在工作中凡事先應承,遲遲不落實,總找理由拖;各吹各號、各唱各調、互不配合,出現情況相互推脱;遇到矛盾繞道走,碰到困難往回走,出現難題就上交;有風險的不敢幹,有難度的不願幹,沒先例的不肯幹;幹不成事找藉口,只講客觀條件,不講主觀原因;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取捨剪裁等問題。

5.庸懶無為。重點整治:工作人員思想上不求上進、精神不振,業務不熟、標準不高,工作思路不清,有想法沒辦法,對工作一問三不知,創先爭優意識不強,工作質量和業務水平低,不能勝任崗位職責。

6.行為失範。重點整治:上級和領導佈置的任務不落實,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對待羣眾態度生硬、作風粗暴;弄虛作假,製造假情況、假數字、假典型和虛報工作業績,做表面文章、不求實效等問題。

7.效率低下。重點整治:大局意識不強,工作不主動,辦事拖拉,出工不出力,不敢擔當,得過且過。應公開的信息不及時公開,應受理的事項不及時受理,應告知的事項不一次性告知等問題。

8.紀律鬆弛。重點整治:機關工作人員組織紀律渙散,不守規章、不聽指揮,散佈謠言、搬弄是非,目無法紀、製造事端,遲到早退,擅離崗位,工作時間打牌娛樂、上網購物、手機遊戲、炒股等問題。

9.頂風違紀。重點整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配備和使用公務用車,豪華裝修、超面積使用辦公場所,利用公款大吃大喝、休閒娛樂,公款送禮,公款旅遊,超標準接待,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出入私人會所等問題。

10.索拿卡要。重點整治:違反機關作風效能建設規定,在工作中故意刁難,設置障礙,吃拿卡要;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濫評比、濫培訓,增加羣眾、企業和基層負擔;違反財經紀律,謀取小團體利益等問題。

11.權錢交易。重點整治:違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利用職權和職務便利,強迫管理服務對象、下屬單位安排消費、報銷費用,為親屬、朋友經商辦企業、承攬工程、承包項目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非法利益;借婚喪喜慶、年節斂財;領導幹部子女“吃空餉”;暗箱操作、權力尋租,收回扣、拿紅包,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