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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調查報告3篇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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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打工

打工調查報告3篇大綱

大學生都開始面對現實,走向社會。打工無疑是很好的途徑,甚至在校園內形成潮流。這反映出當代大學生在市場經濟大潮衝擊下的觀念變化。觀念的變化帶來的各種現象則值得我們關注。

89%的老師和家長支持大學生假期打工,他們認為大學生通過打工不僅可以鍛鍊適應社會的能力,還可以讓課本知識得到實踐。僅有11%的家長和老師不支持孩子平時打工,他們認為那樣會耽誤孩子的學業。有78%的人認為大學生打工是為了鍛鍊自己,17%的學生認為打工是為了減輕家庭的負擔,也減輕自己的壓力,有5%的老師和家長認為大學生打工是為滿足自己的個人慾望。

在打工時是自己找還是通過中介機構?有的同學是通過中介機構的,他們認為中介還是比較可靠的,雖然收費有點貴,最終還是找到了比較滿意的工作。不要被一些中介矇蔽,要慎重。有的是自己在外面貼傳單,自己宣傳,效果也挺好的,

打工受騙:

騙財

一:中介詐騙 有一些非法的中介機構,抓住了大學生缺少社會經驗、同時又掙錢心切的心理,收取高額的中介費卻不履行合同,不及時地為大學生們找到合適的工作。

二:亂收押金 有些用人單位聲稱為了方便管理,嚮應聘者收取一定數額的押金或者保證金,並許諾工作結束後退還,然而工作結束時大學生只能領到工資,保證金卻不見了蹤影。

三:直銷、傳銷本來是以銷售人員的名義上崗工作,公司卻讓應聘者如法炮製去哄騙他人,

騙力:

一:剋扣工資

二:網上欺騙有的在網上發佈信息,要求應聘者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工作,比如翻譯、創作等。然而學生從網上把內容發過去之後,就會被告之不能採用,其實他們已經利用了學生們的信息或智力資源,但是在網上很難取證。

騙色:一些不法之徒往往把目光盯在女學生身上,利用大學生社會經驗少、輕易相信人的弱點,進行犯罪活動。

規範 打工問題: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在社會上打工兼職的在校大學生一旦合法權益被侵害,勞動監察部門一般情況下不接受其維權投訴,大學生要維權,只能上法庭打官司。但昂貴訴訟費用、大量時間和精力投入,往往令貧寒學子望而卻步。

在校大學生打工維權難是一個普遍性問題,癥結之一在於現行《勞動法》並未將在校大學生包括在調整範圍內,在校大學生只能通過法律訴訟來維權。一般情況下,大學生所要爭取的不過幾百上千元錢,但訴訟成本可能高達好幾千元。,並且還要投入大量時間和精力。”打官司打不起,只好忍氣吞聲。但他們的合法權益如何來維護呢?四川大學法學院教師、法學博士莫小雨認為,解決在校大學生打工維權難,最重要的是要得到制度保障,對現行《勞動法》進行修改,把在校學生包括進其調整範圍,切實降低他們的維權成本,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此外,一是政府加大力度宣傳勞動法律法規;二是假期到來之前,高校讓大學生們掌握相關知識以提高自我保護能力;三是工商等職能部門在企業辦理或換髮相關證照時,通過培訓或簽訂責任書等形式,督促其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必要時將這一內容作為“市場準入”門檻。

對大學生打工者而言,打工者的三思是必要的,筆者以為以下三點建議可供參考。

一、“打工”不能放棄學業。大學生打工者的第一身份是學生,因此我們在處理打工和學習時,應以學習為主,打工為輔。

二、“打工”要為“能”動而不為“利”動。掙錢確實也是打工的一個目的,但這不應該只是唯一目的。對大學生而言,如果能利用打工增加社會能力,這無疑是一筆無形的財富,但“打工”最好能與自己所學專業的有關工作結合

三、“打工”應擦亮你的眼睛,提高自身素質。“打工”其實也具有很大的冒險性,在良莠不齊的社會大染缸裏,必須有一雙洞察社會的慧眼,在思想上多一道防線,提防一些居心險惡的人。

大一、大二做家教固然可以,大三、大四仍然做家教,就不太適宜了。一般來説,大學生們開始大學生活以後,最優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經濟獨立。尤其是到外地讀書的同學,經濟獨立是人格獨立的基礎。所以,大一、大二做一些有穩定收入的工作,是相當必要的。

在這些“有益”的工作穩固之後,就應該尋找更為“有效”的兼職工作,為走上社會或者是進一步深造做好實踐準備。學習傳播的學生適當在媒體單位兼職,學習電腦技術的搞一些小編程,學習外語的做適當的翻譯、導遊工作。學以致用,學有所用,對學習、對生活、對深造都有極大的益處。既提高了打工的“效率和效益”,又使大學生從“勞動者”,轉變成了社會的新興創造者。

關於中學生暑假打工的調查報告打工調查報告(2) | 返回目錄

一、調查主題:關於xx縣xx鎮中學生暑假打工的調查報告

二、調查人:xx一中高二xx班xx

三、前言:

㈠調查目的:瞭解中學生對於父母等的依賴程度和對自身的磨練認識

㈡調查時間:XX.08.01

㈢調查地點:xx縣xx鎮

㈣調查方式:對於街坊鄰居進行問卷調查

四、調查體會:

實踐是體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就業環境的不容樂觀,競爭形式的日趨激烈,面對憂慮和壓力,許多大學生都希望找到適合自己的職業,我覺得,作為一名高中生的我,應該早些立足於社會實踐,這次實踐過程雖然很辛苦,但是這樣才能積累經驗,因為這些經驗就是無形資產,在關鍵時刻就會顯現出作用。

五、正文

中國有句俗話:“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在當今看來確實如此。自計劃生育實行以來我們這代90後就出現了兩種情況,一種就是父母嬌生慣養最後恨鐵不成鋼,另一種就是從小立志最後成就夢想,當然,這其中的艱辛可想而知了……同樣都是在象牙塔中長大,往往就是有人選擇做井底之蛙,只有少數人選擇海闊天空,兒這兩者正是我這次調查報告要探討的問題。

一説起吃得苦,我就想起了我的鄰居,她今年正好國中畢業,會考不是很理想,正準備就讀長沙護校,暑假她就在新華書店打暑假工,薪水也不低,正好可以磨練自己,我不禁想起和她年紀大小的不知有多少正吹着空調吃着零食看着電視……

為此,我在街坊鄰居展開了一次問卷調查:(以下為問卷調查樣式)

關於中學生暑假打工的問卷調查

您好!首先非常感謝您犧牲寶貴的時間支持這次調查問卷,以下共十個問題,九個選擇題,在您認同的選項上打鈎,最後是一個建議題,熱情歡迎您對此次問卷調查提出寶貴的意見!

1.您覺得現在就業形勢會繼續嚴峻下去嗎?

會( ) 不會( ) 不知道( )

2.您認為中學生應該在暑假期間打工嗎?

是( ) 否( ) 其他( )

3.如果可以,您支持您的孩子在暑假期間打工嗎?

支持( ) 不支持( ) 其他( )

4.您送您孩子去打工是希望賺錢還是磨練您的孩子?

賺錢( ) 磨練( ) 其他( )

5.以下暑假工類型您會給您的孩子選哪樣?

輕鬆但薪水低( ) 辛苦但薪水高( ) 孩子做主( )

6.您覺得您的孩子能勝任暑假工的工作嗎?

能( ) 還好( ) 不能( )

7.您認為暑假工男孩多還是女孩多?

男孩( ) 女孩( ) 差不多( )

8.您認為中學生暑假打工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

前者( ) 後者( )

9.您親朋好友的小孩有暑假打工的嗎?

有( ) 沒有( ) 不清楚( )

10.您對本次調查問卷有什麼建議呢?

建議:

非常感謝您對於本次調查的支持,希望不會耽誤您寶貴的時間!

打工的途徑或者形式多種多樣,只要是對社會有益,對自己積累人生經歷有益,還能夠有少量收入,就可以毫不猶豫的參與其中。當今大人普遍同意孩子應該在適當時間提早涉足社會生活,磨練自己以免日後走出社會能夠適應社會,不得不説,作為一名高二學生的我,在電視節目中就已經瞭解到社會是有多麼的殘酷、多麼的現實,當然這只是一種磨練的過程。我們應該有這樣的胸襟:不以成敗論英雄,不一定非要用成功來作為自己的目標和要求。人生需要設計,但是這種設計不是憑空出來的,是需要成本的,失敗就是一種成本,有了成本的投入,就預示着的人生的收穫即將開始,不經風雨,怎麼見彩虹,沒有人能輕輕鬆鬆成功!

面對日益嚴峻的就業形勢和日新月異的社會,我覺得中學生應該提早轉變觀念,不要簡單地把暑期打工作為掙錢或者是積累社會經驗的手段,更重要的是藉機培養自己以後的創業和社會實踐能力。通過參加一些實踐性活動鞏固所學的理論,增長一些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和技能。因為知識要轉化成真正的能力要依靠實踐的經驗和鍛鍊。慶幸的是我們還是在校學生,我們只有真正的把本領學好,才能在未來真正進入社會時不至於這樣不知所措。

大學生打工調查報告打工調查報告(3) | 返回目錄

大學生都開始面對現實,走向社會。打工無疑是很好的途徑,甚至在學校園內形成潮流。這反映出當代大學生在市場經濟大潮衝擊下的觀念變化。觀念的變化帶來的各種現象則值得我們關注。

89%的老師和家長支持大學生假期打工,他們認為大學生通過打工不僅可以鍛鍊適應社會的能力,還可以讓課本知識得到實踐。僅有11%的家長和老師不支持孩子平時打工,他們認為那樣會耽誤孩子的學業。有78%的人認為大學生打工是為了鍛鍊自己,17%的學生認為打工是為了減輕家庭的負擔,也減輕自己的壓力,有5%的老師和家長認為大學生打工是為滿足自己的個人慾望。

在打工時是自己找還是通過中介機構?有的同學是通過中介機構的,他們認為中介還是比較可靠的,雖然收費有點貴,最終還是找到了比較滿意的工作。不要被一些中介矇蔽,要慎重。有

的是自己在外面貼傳單,自己宣傳,效果也挺好的,

打工受騙:

騙財

一:中介詐騙 有一些非法的中介機構,抓住了大學生缺少社會經驗、同時又掙錢心切的心理,收取高額的中介費卻不履行合同,不及時地為大學生們找到合適的工作。

二:亂收押金 有些用人單位聲稱為了方便管理,嚮應聘者收取一定數額的押金或者保證金,並許諾工作結束後退還,然而工作結束時大學生只能領到工資,保證金卻不見了蹤影。

三:直銷、傳銷本來是以銷售人員的名義上崗工作,公司卻讓應聘者如法炮製去哄騙他人,

騙力:

一:剋扣工資

二:網上欺騙有的在網上發佈信息,要求應聘者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工作,比如翻譯、創作等。然而學生從網上把內容發過去之後,就會被告之不能採用,其實他們已經利 用了學生們的信息或智力資源,但是在網上很難取證。

騙色:一些不法之徒往往把目光盯在女學生身上,利用大學生社會經驗少、輕易相信人的弱點,進行犯罪活動。

規範 打工問題: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在社會上打工兼職的在學校大學生一旦合法權益被侵害,勞動監察部門一般情況下不接受其維權投訴,大學生要維權,只能上法庭打官司。但昂貴訴訟費用、大量時間和精力投入,往往令貧寒學子望而卻步。

在學校大學生打工維權難是一個普遍性問題,癥結之一在於現行《勞動法》並未將在學校大學生包括在調整範圍內,在學校大學生只能通過法律訴訟來維權。一般情況下,大學生所要爭取的不過幾百上千元錢,但訴訟成本可能高達好幾千元。,並且還要投入大量時間和精力。”打官司打不起,只好忍氣吞聲。但他們的合法權益如何來維護呢?四川大學法學院教師、法學博士莫小雨認為,解決在學校大學生打工維權難,最重要的是要得到制度保障,對現行《勞動法》進行修改,把在學校學生包括進其調整範圍,切實降低他們的維權成本,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此外,一是政府加大力度宣傳勞動法律法規;二是假期到來之前,高校讓大學生們掌握相關知識以提高自我保護能力;三是工商等職能部門在企業辦理或換髮相關證照時,通過培訓或簽訂責任書等形式,督促其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必要時將這一內容作為“市場準入”門檻。

對大學生打工者而言,打工者的三思是必要的,筆者以為以下三點建議可供參考。

一、“打工”不能放棄學業。大學生打工者的第一身份是學生,因此我們在處理打工和學習時,應以學習為主,打工為輔。

二、“打工”要為“能”動而不為“利”動。掙錢確實也是打工的一個目的,但這不應該只是唯一目的。對大學生而言,如果能利用打工增加社會能力,這無疑是一筆無形的財富,但“打工”最好能與自己所學專業的有關工作結合

三、“打工”應擦亮你的眼睛,提高自身素質。“打工”其實也具有很大的冒險性,在良莠不齊的社會大染缸裏,必須有一雙洞察社會的慧眼,在思想上多一道防線,提防一些居心險惡的人。 大一、大二做家教固然可以,大三、大四仍然做家教,就不太適宜了。一般來説,大學生們開始大學生活以後,最優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經濟獨立。尤其是到外地讀書的同學,經濟獨立是人格獨立的基礎。所以,大一、大二做一些有穩定收入的工作,是相當必要的。

在這些“有益”的工作穩固之後,就應該尋找更為“有效”的兼職工作,為走上社會或者是進一步深造做好實踐準備。學習傳播的學生適當在媒體單位兼職,學習電腦技術的搞一些小編程,學習外語的做適當的翻譯、導遊工作。學以致用,學有所用,對學習、對生活、對深造都有極大的益處。既提高了打工的“效率和效益”,又使大學生從“勞動者”,轉變成了社會的新興創造者。

標籤:調查報告 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