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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精選16篇)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 篇1

一、演練目的: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精選16篇)

為增強員工安全生產、消防和職業衞生意識,提高對各種特發事故應急應變能力,提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職工對泄漏的防範及職業防護能力,公司決定開展油庫儲溶劑罐發生泄漏安全生產綜合應急演練。

二、考核標準:

本次演練重點考核公司管理人員、基層車間操作人員、後勤保障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正確使用各類救護器材的本領、環境應急處置和合理運用技戰術水平,以及人身保護、救護的熟練程度。

三、演練時間:

20xx年10月18日下午15時。

四、演練地點:

油庫儲溶劑罐區。

五、演練內容:

罐體突發泄漏而導致火災事故的發生。

七、演練人員:

總指揮:公司副總經理姜萍;副總指揮:總工程師曹忠富。

成員:綜合部部長杜傳清、生產主管陶學鳳、財務主管計春林、採購主管程遠川、安全員張衞衞。其他人員:樹脂、制漆車間當班工人及後勤保障人員20餘人。

八、演練過程:

發現事故後,崗位責任人亢昌清立即向後勤班長汪家雙報告,汪家雙接報後,一邊迅速切斷通往罐區的電源,一邊向主管領導姜萍報告。

九、姜萍接到報告後,立即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1、立即安排車輛對在泄漏中受到輕傷的兩名員工送往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疏散其他人員到安全區域。

2、通知義務消防隊員趕赴因泄漏而起火的現場,用乾粉滅火器滅火,指示消防隊員站在上風口滅火,避免救護人員受到傷害。

3、反應釜停電、停轉期間,立即用氮氣置換,並緊急降温。

4、經過義務消防隊員10分鐘的緊張撲救,因泄漏產生的火災被撲滅,演練圓滿結束。

5、應急救援結束後,組織生產人員應清理現場。

6、應急處理:

泄漏事故產生的危害:輕則損害設備,影響環境和正常生產,重則造成人員傷亡,危及企業的生存發展。

事故發生後,樹脂、制漆車間緊急停產,針對不同崗位的特點,做好停產狀態時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工作,避免事故擴大,減少損失。

十、參演人員簽名:

馬鞍山採石磯塗料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8日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高效、有序地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消除事故影響,確保正常的施工生產工作秩序,維護企業和社會的和諧、穩定,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特編制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2.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1.2.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1.2.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2.6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手冊》;

1.2.7中建五局《施工管理手冊》;

1.2.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範》GB/T28001-20xx;

1.2.9《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xx

1.3適用範圍

1.3.1適用區域範圍

本《預案》針對公司各項目重大風險因素的預控措施,制定了應對生產安全事故(同樣適用於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救援、處置(恢復)、結束等應急程序,是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綜合指導性文件,適用於公司範圍內各工程項目部/區域公司。

1.3.2適用事故類型、級別

本《預案》適用於工程項目發生的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觸電、火災爆炸、中毒等各類各級事故的應急救援。

1.3.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遵循本《預案》,協助或者配合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特點,編制公司層面的應急預案,即本預案。

各工程項目部依據本工程項目的特點、地域、氣候等,針對本項目建築施工中可能存在的生產安全事故類型及潛在的重大危險因素,結合本《預案》,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形成完整的應急預案體系:公司級預案--項目級預案--專項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可作為項目綜合應急預案的一部分,針對專項工程和現場實際情況制定,明確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並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大模板工程應急預案;腳手架工程應急預案;深基礎土方工程應急預案;起重機械應急預案;電動吊籃應急預案;消防安全應急預案;防汛(防大風)應急預案;法定傳染病暴發與流行事件應急預案;高温、低温作業應急預案;集體食堂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應急預案等。

1.5應急工作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資源共享,應急迅速”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響應,屬地為主,分工協作。將事前預防與事故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預案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生產安全事故防範和救援能力。應急行動中,執行預案但不唯預案,依據事故不同情形的實際情況加以判斷,做出及時調整,及時響應,迅速控制事態發展,消除事故影響。

2、公司項目施工生產的危險性分析

2.1公司/項目概況

公司是建築工程施工企業,工程項目遍及東三省各地,危險性主要來自各工程項目。

項目概況(本處略,項目部編制時應詳細説明)。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開展危險源辨識與評價,形成重大危險源清單。危險源辨識全面考慮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三種狀態(正常、異常、緊急)、六種類型(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心理性、行為性和其他危險因素),項目部應對施工生產全過程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和評價,確認存在的重大風險因素,形成《危險源識辨與評價表》和《重大危險源清單》。

公司重大危險源見附錄一:《重大風險因素清單》(公司層面)

對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源,應適時進行辨識和評價,對確定為重大風險因素的危險源,制定預防和嚴格控制措施。當出現新的重大風險因素時,應及時進行評價、監控和預案管理。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1.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組成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總經理任總指揮長,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總監、總工任副總指揮長,成員由公司生產安全部、技術質量部、綜合辦公室、財務資金部、物資設備部、辦公室(工會、後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擔負各自應急職責。

3.1.2各項目部成立應急指揮小組(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其他相關成員(崗位)、分包隊負責人蔘與,實行分級協作。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生產安全部,負責日常事務管理。

(附錄二:應急組織體系圖)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負責全司範圍內重大風險的監控和應急準備、響應、救援、恢復、演練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推動工作。各項目部應急指揮小組作為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的下設機構,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負責本項目部重大風險的監控和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救援、處置、恢復、演練等應急救援工作。

3.2.1公司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部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快速有效實施;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搶險救援。並對應急行動中發生的不協調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二)根據事故發展嚴重程度,決定調集或協調全司資源,展開應急救援。對危及到的周邊單位和人員時,及時指揮、組織疏散工作。

(三)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做好信息處理,協調做好穩定工作,控制或降低負面影響。同時協調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四)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確保應急救援預案不斷得到規範和完善。

3.2.2總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根據事故大小和嚴重程度,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

(二)負責組織在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時,向上級局和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請求啟動局級應急預案;

(三)根據事故災害與發展情況,決定停止初始撲救,緊急撤離等措施,依據事態擴展狀況,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3.2.3副總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一)協助總指揮,具體負責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行動。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控制事故擴大的應急對策和建議;

(二)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救援所需的資源,迅速有效的組織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三)協調救援行動,負責與企業外部應急人員、組織和機構的聯絡與溝通;採取有效措施保證事故影響區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財產損失。

3.2.4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生產安全部:具體負責事故報告工作,向上級彙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執行、傳達應急救援命令,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技術質量部:參與事故應急救援,為救援提供技術支持(技術方案、技術措施等)

財務資金部:負責應急資金的儲備和落實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綜合辦公室:負責現場保衞,協調現場周圍重要物資的轉移,組織人員的疏散與安置,及事故善後工作;阻止非應急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和未經批准的現場拍攝、採訪。負責信息發佈及接待工作;負責應急指揮車輛的準備和調度工作。

物資設備部:負責應急物資的採購、調撥、儲存,並保持完好待用。

人力資源部:組織、協調應急人員配備、教育、培訓工作。

項目部應急小組:負責制定具體救援措施,組織實施現場搶險救援和善後處理,協調社會關係,必要時向公司發出救援請求;負責項目應急物資、器材、設備等的準備、保管、調配和運輸。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生產安全部負責重大危險源信息的收集、評價、分析、處理、監控,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監測、預警等應急機制和應急系統,依託公司信息平台及局域網絡,構建安全監控信息網,逐步建成集監測、控制、管理和救援於一體的高度信息化的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預警體系。發佈安全預警信息及相應預防措施,實現資源共享。

4.1.2各項目部應當根據項目危險源清單和控制措施,按照不同時段及時更新,具體制定和落實監控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重點監控,及時分析重點監控信息,並跟蹤隱患治理、整改情況。

4.2預警行動

生產安全部針對施工過程中(包括氣候變化)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進行風險分析和安全評價,通過公司局域網絡平台、QQ信息、手機短信(微信)等形式發佈安全預警。當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以隱患整改通知、通報等形式傳遞預警信息,並責令責任單位立即進行隱患整改,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督促消除隱患。

項目部應針對不同時段、不同部位的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分析,制定防範和控制措施,向施工單位和作業人員發佈安全預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隱患監控台賬。做到事前有預防、事中有檢查監控、事後有總結;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現人員應當立即向本項目負責人報告;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親臨現場初步判定事故性質,採取適當措施,實施應急救援。

發生重傷或較大經濟損失事故時,項目部應立即向公司生產安全部報告。發生死亡責任事故,應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並根據事故等級向當地安監機構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拖延遲報。事故發生後,事故項目部應在24小時內以《事故快報》形式報公司生產安全部。(見附錄四:事故快報表)

4.3.2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按規定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記、拍照、錄像、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封存內業資料,為事故調查提供原始資料。

4.3.3當自有應急能力無法保證控制事態發展時,應尋求外部支援。

4.3.4為保證信息傳遞及時準確,應急指揮中心及各單位的應急小組須保持通訊通暢,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4.3.5應急指揮中心、項目部值守電話:見附錄五:通訊聯絡表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級。當達到本預案應急分級響應條件時,事故項目應按照應急響應程序,啟動相應級別響應,開展應急行動,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5.1.1Ⅰ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②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重傷(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的特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④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的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1.2Ⅱ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1-2人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②造成3-9人重傷(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經濟損失100-300萬元的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④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重大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1.3Ⅲ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2人以下(含2人)重傷(含中毒)事故;

②直接經濟損失10萬-100萬元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③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較大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2響應程序

應急響應程序為:接警與通報、指揮與控制、現場救援、擴大應急、應急恢復、應急結束等程序。見附錄三:應急響應流程圖

5.2.1Ⅰ級響應行動

①發生Ⅰ級響應事故及險情,事故單位(項目部)應立即報告公司,同時立即啟動項目部應急救援行動,並及時向公司副總指揮報告事故發展狀況、險情控制進展和應急救援情況。

②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後,應急指揮中心應立即組成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重大應急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向局報告,請求啟動局級應急預案,並將有關情況上報。

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趕赴現場,參與、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④迅速成立企業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公司小組和項目小組合併為一個領導小組),確定應急方案,進行現場救援,通報地方主管部門。

⑤當出現救援人員及現場人員有可能受到傷害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應急負責人應宣佈應急避險命令;當初始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蔓延等緊急情況出現時,應立即決定擴大應急程序,請求外部支援(地方應急機構和救援部門的支援)。

⑥根據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機構的意見或建議,確定具體應急救援方案。

⑦企業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確定的應急救援方案,指揮應急隊伍實施應急救援,或配合地方應急救援中心開展應急救援行動。

5.2.2Ⅱ級響應行動

①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公司負責啟動,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啟動公司級應急預案,組成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重大應急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並將有關情況上報。

②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前往事故地點,組成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確定事故救援方案,並根據事故情況通報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或應急中心指導救援行動。

③依據確定的事故救援方案,組織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控制事故擴大、蔓延,展開醫療救護、後勤保障、善後處理、信息發佈、治安保衞、事故調查等應急工作。

④出現救援人員及現場人員有可能受到傷害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救援負責人應宣佈應急避險命令;當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申請啟動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⑥隨時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有關事故進展情況。

5.2.3Ⅲ級響應行動

發生Ⅲ級及以下應急響應的安全事故,由事故項目按其制訂的應急預案啟動應急行動,採取相應措施,減少損失,消除社會影響。

當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應向公司報告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5.2.4發生安全事故或集體事件後,項目部應積極採取應急措施,儘自身一切能力實施救援和處置,不得消極對待、拖延處置。

5.3應急結束

5.3.1經過現場搶險救援,事故事態得以控制,險情已排除,人員、財產、公共安全和環境污染破壞的危害性已消除,傷亡人員和羣眾已得到醫療救護和妥善安置,財產得到妥善保護,現場經檢測沒有衍生事故隱患和危險,經現場應急指揮小組批准,按“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發佈應急結束指令,通知相關單位或周邊社區,事故危險已解除,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5.3.2應急結束後,各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將現場保護情況向事故調查組陳述,同時移交現場物證、攝像、照片和事故現場圖等原始資料。

5.3.3緊急事件或事故應急處理結束後,相關人員應進行總結、分析,寫出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和事故報告,報上級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

5.3.4應急處理結束後,事故單位應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責任,認真吸取教訓,制訂防範措施。

6、信息發佈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應與地方主管部門溝通,及時準確地向新聞媒體、社會各界通報事故信息,未經指揮中心允許,任何單位和人員不得向外發佈事故信息,嚴禁誇大事實、編造和傳播謠言,防止造成負面影響或引起恐慌。

7、後期處置

事故責任單位在應急結束後,應組織現場對事故造成的水電、通訊、交通破壞以及污染物等進行修復和恢復,清理施工現場,制定預防措施,全面治理和消除隱患,儘快恢復生產,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對搶險過程、應急救援能力進行評估,寫出總結報告,提出改進意見,以便修訂、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與當地相關部門協商,共同建立應急救援通信保障體系,確保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指揮通信暢通,應急迅速。

(見附錄五:通訊聯絡表)

8.2應急隊伍保障

由於建築施工企業的生產安全事故絕大部分發生在施工現場,根據作業人員的流動性特點,項目部應組織分包單位共同組成各專業的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反應快速。(附件六:專業應急救援人員名單)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根據建築工程事故類別、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應急救援常用物資裝備在施工現場配備,各項目部應配備指揮用車和運輸車輛,配備常見事故應急所必須的物資,並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協調好社會資源,以保證應急狀態時的調用和擴大應急之需。

(附錄八:常用應急物資清單)

8.4應急經費保障

財務部門全面負責保障應急救援所需的資金,根據本單位可能發生安全事故和突發緊急事件的實際情況,對應急所需財力儲備進行統一規劃,監督落實。

8.5其他保障:

8.5.1應急救援治安保障

事故發生時,項目綜合辦公室(黨羣綜合部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和設備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羣眾;動員和組織羣眾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8.5.2應急技術支持保障

公司及各項目部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技術設備設施資源和技術信息資源,由安全部門和技術部門共同編制應急救援技術措施和技術方案,為建築工程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工程資料和救援技術支持。

9、培訓與演練

應急救援人員及施工人員應明確“做什麼”、“怎麼做”、“誰來做”,項目部和公司應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應急培訓與演練。(附培訓計劃)

9.1培訓

應急預案確立後,按計劃對應急指揮中心人員和應急隊伍每年進行一次有效的培訓,對新加入的人員應及時培訓。從而掌握應急知識、具備完成應急任務的技能。

9.2演練

為檢驗應急預案的適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過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應急反應協、協調能力,項目部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各個專業預案的演練。演練時,應急小組成員和義務應急隊員應全數參加。

演練內容應包括:現場人員發現事故(風險)、報告事故;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親臨現場初步瞭解事故概況,通知應急小組成員和應急隊員參與應急,落實應急物資、車輛;判斷事故性質和可能的發展情況,疏散人員,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或發生二次事故,進行事故上報;在不會造成二次傷害的情況下,立即搶救傷員、重要財產,同時對現場進行記錄;傷者現場救治及施救方法,應急器材的使用方法;維持現場秩序和交通道路暢通。在自身能力不能處理時,尋求社會支援的方法。

演練應制定方案,及時做好演練記錄,並對演練進行評估,寫出演練總結。

10、獎懲

在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由指揮中心提出申請,報經領導批准後給予表彰和獎勵。

在生產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職守未做應急準備,或隱瞞真相,謊報實情,導致指揮救援工作延誤,造成嚴重後果者,以及在救援過程中藉故躲避,臨陣脱逃或拒不執行救援命令者,應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專項應急預案(本項內容由各項目部根據自身特點編制)

1.大模板工程應急預案;2.腳手架工程應急預案;

3.深基礎土方工程應急預案;4.起重機械應急預案;

5.電動吊籃應急預案;6.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7.防汛(防大風)應急預案;8.法定傳染病暴發與流行事件應急預案;

9.高温、低温作業應急預案;10.集體食堂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11.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應急預案等

12、專項應急處置方案(本項內容由各項目部根據專項預案編制)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 篇3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盛市關於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決策部署,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年”各項工作,紮實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執法、安全生產治理“三項行動”,有效防範、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動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狀況的穩定好轉,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市局成立推進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工作目標

紮實開展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推進“安全生產年”目標任務落實。加大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建立規範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深化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治理,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強化安全生產監管檢查,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加強和解決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加強全市小煤礦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小煤礦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技能素質。通過開展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管理,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全市小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三、重點內容

(一)執法行動的重點內容:

1、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的;

2、超層越界開採和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3、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的;

4、瞞報事故的;

5、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

7、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8、其他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

(二)治理行動的重點內容:

1、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和技術人員配備不足的;

2、幹部下井帶班制度執行不嚴格的;

3、仍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落後工藝和淘汰機電設備的;

4、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5、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防範措施的,以及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訂修訂演練不及時、自救器配備不足的;

6、通風、排水、機電運輸、防滅火、安全監控等系統不健全和壓風、通訊、供水三條生命線未到採掘工作面的;

7、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8、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落實不到位的;

9、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

(三)宣傳教育行動的重點內容:

1、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增強安全法制意識;

2、宣傳安全發展的理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3、宣傳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典型經驗和做法,推進安全生產示範煤礦建設;

4、完善安全生產信息發佈制度,公佈生產安全事故企業“黑名單”、事故查處情況,加強安全生產輿論監督;

5、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

6、加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抓好新進人員安全教育,強化全員安全技能培訓。

四、工作步驟

(一)認真學習發動,開展自查自糾(5月底以前)。

各單位結合本實施方案,抓好組織發動,提高思想認識,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針對本單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確定整改時間,安排整改資金,認真組織整改,全面、及時、主動地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

(二)加強督促檢查,全面推進各項工作(6至9月)。

1、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行為;

2、進一步強化瓦斯綜合治理和整頓關閉,切實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3、落實汛期防洪、防透水、防雷電等安全措施,嚴密防範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4、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等宣傳活動,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5、各單位在9月份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為國慶60週年創造安全穩定環境。

(三)深化“三項行動”,鞏固擴大成果(10至12月)。

針對四季度煤礦安全生產的特點,堅決查處和打擊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回頭看”行動,對督促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和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五、具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排查治理隱患,及時研究解決威脅安全生產的問題,提升本質安全水平。要把責任層層落實到人,責任追究到人,督促幹部職工共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點,穩步推進實施。各區(縣)煤炭管理部門要立足於治大隱患、防大事故,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治理違規違章現象,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點時段和關鍵節點的安全防範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三)及時總結成果,營造良好氛圍。各單位要及時總結貫徹落實本實施方案的成果,提高方案實施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安全例會等,總結宣傳典型事例,積極推廣先進經驗,努力營造良好安全生產氛圍。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 篇4

一、編制目的:

根據我公司化學品可能發生燃燒和化學品皮膚燒傷的特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着預防和應急並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於臨朐縣冶源鎮宮家坡村東,公司佔地面積1500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520平方米,車間540平方米,職工50人,生產工人20人,主要生產造紙化學品。

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夠燃燒。丙烯酸對人體有強腐蝕,易灼傷皮膚,眼睛直接接觸能造成灼傷。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馮益成

副總指揮、:車文忠

成員:趙永敬譚佔軍程世玉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製度。

⑵、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⑶、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⑸、及時準確報告和生產安全事故。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程世玉李洪俊鄭軍波鞠錄民車秀文劉興斌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夏明娟馬佔玉

通訊組:負責通訊、供應、後勤。

張洪波魏先坤

警戒組:負責現場治安、疏導、交通管理。

衣光臨孫福濤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王秀海宮軍

四、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產製度,落實安全責任制。

⑵、定期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⑶、加強車間通訊,完善避雷設施。

⑷、減少車間存料,原料與電器氧化劑障離。

⑸、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採用便捷有效的報警措施。

2、報警與通訊: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護通訊器材確保處於完好狀況。

①應急電話:

火警:119

報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乾粉滅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杴、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移動電話管理人員人均一部。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防護鏡、工作服、膠手套。

五、應急響應:

1、事故預防措施:

⑴、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採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並迅速報告。

⑵、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序採取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而且首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⑷、警戒組依據火災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⑸、救護組對需要送醫院的傷員送至醫院。

⑹、運輸組對急需消防物資和保管員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⑺、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0報警求救,併到明顯位置迎接消防車。

⑻、撲救人員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2、化學品皮膚傷處置方案:

丙烯酸燒傷:

①、立即移離現場,脱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襪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③、新鮮創面不要隨便塗油膏或紅藥水。

④、視燒傷情況由急救組和運輸組送醫院治療。

⑤、如果眼睛被傷立即用清水沖洗,沖洗時一定掰開眼皮。

六、應急結束

應急滅火或搶救結束後,總指揮部應派人對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在場無關人員進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並配合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總指揮部安排做好搶修恢復工作並總結經驗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繫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並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説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並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類

1、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

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2、火災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農機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 篇6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後,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區行政區域內。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衞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發佈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範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衞組

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

由區衞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

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

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後勤保障組

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調度等工作。

7、善後處理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

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信息,及時瞭解並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後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

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採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 篇7

為了認真貫徹9月9日縣政府全體擴大會議精神,縣局決定,在全縣煤礦範圍內深入開展安全生產百日專項行動,確保到年底實現安全生產零死亡目標,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動時間

20xx年9月20日-20__年12月30日

第一階段(20xx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為煤礦企業自查自糾階段,全縣所有煤礦企業要高度重視,深入查找分析各類安全隱患,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隱患排查治理措施,確保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後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確保煤礦安全生產。

第二階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為縣煤炭局組織全面檢查階段。由縣煤炭局各包抓領導帶隊,包礦技術幹部和駐礦安全監督員參與進行全面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要做到整改措施、責任、時限、預案、資金“五到位”,確保煤礦安全生產。

第三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為重點督查階段。由縣局組織督查組,進行重點督查和整治。

二、組織領導

成立全縣煤礦安全生產百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監科,何國江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本次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

三、檢查內容

(一)煤礦安全“十必須,十禁止”和礦長守職盡責執行情況。

(二)礦井“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防滅火、防治水、在建項目安全管理工作。礦井通風系統是否健全、完善、可靠,是否存在微風、無風作業現象;瓦斯抽採能力是否滿足要求,抽採是否達標,有無瓦斯超限事故。

(三)水害事故預防措施落實情況。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及探放水設備配備情況;礦井及相鄰煤礦採空區、廢棄老巷及積水情況是否查楚,探放水措施落實情況;地面防洪災、泥石流、滑坡等措施制定及落實情況。

(四)防滅火措施制定及落實情況。井下有無一氧化碳超限問題;灌漿、注氮措施落實情況;採空區封閉情況。

(五)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節日期間值班安排情況。煤礦法人、礦長是否堅持坐鎮礦井指揮安全生產工作,是否落實帶班下井制度,在建、技改、整合礦井是否落實雙帶班制度。

(六)“打非治違”貫徹落實情況。

(七)其他重大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各煤礦企業要高度重視此次活動,成立專門機構,依據檢查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自查方案,做到安排具體,任務明確,措施得力,責任到人,確保自查自改工作收到實效。

(二)各煤礦礦長要親自抓,負總責,主管安全礦長要具體抓,切實負起責任,不得應付差事,走過程,確保本次專項行動取得預期效果。

(三)縣煤炭局檢查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安全隱患要提出處理意見,並跟蹤督促落實,消除事故隱患,建立隱患台賬和檢查記錄,由局安監科將工作開展情況彙總備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 篇8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儘快控制事態,儘量減少損失,儘早恢復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定義、編制依據及原則

1、定義: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指公司為減少事故後果而預先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是進行事故救援活動的行動指南。

2、編制依據:公司施工生產過程中潛在危險源和事故後果分析。

3、編制原則:

(1)預案是針對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受到嚴重破壞而又具有突發性的事故、災害,如觸電、機械傷害、坍塌、火災及自然災害等。

(2)預案以努力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財產安全和環境防護,儘量減少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

(3)預案是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4)預案要結合實際,措施明確、具體、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5)預案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機構 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機構圖: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人員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及公司安檢科人員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常設辦公機構。

2、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組成:項目部經理(段建鋒)、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段江濤)、專職安全員(司留戰)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1)事故現場搶險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安全負責人任組長,作業隊負責人、專業工長等相關人員組成。

(2)事故現場救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領導任組長,相關人員組成。

(3)事故現場保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骨幹任組長,現場保安人員組成。

(4)事故現場通訊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行政負責人任組長、現場其他應急小組負責人組成。

三、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負責事故救援的整體指揮;

(2)負責建立公司網絡系統,保證與各分公司、項目部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繫,並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的彙報工作;

(3)負責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

2、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揮;

(2)負責所需救援物資的落實;

(3)負責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聯繫及情況彙報。

(4)負責與相鄰可依託力量的聯絡求救;

(5)負責指揮處理緊急情況,保證突發事件按應急救援預案順利實施;

(6)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保護、救護及通訊工作;

(7)負責所需材料、人員的落實;

(8)負責與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聯繫及情況彙報;

(9)負責與相鄰可依託力量的聯絡求救;

(10)負責工程項目生產的恢復工作。

4、項目部應急專業組職責:

(1)事故現場搶險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包括受困人員、現場貴重物資及設備的搶救、危險品的轉移等。

(2)事故現場救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護送重病傷員到醫療中心救治。

(3)事故現場保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清點及疏散工作。

(4)事故現場通訊組職責:負責收集相關單位部門的通信方式,保證各級通訊聯繫暢通,做好聯絡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關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整體配合、協同作戰、有條不紊、忙而不亂。

2.必須確保應急救援器材及設備數量充足、狀態良好,保證遇到突發事件時各項救援工作正常運轉。

3、各應急小組成員必須落實到人,各司其職,熟練掌握防護技能。

4、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必備的資料與設施:

(1)數量足夠的內線和外線電話、或其它通訊設備;

(2)危險品數據庫:危險品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及物理化學特性;

(3)救援物資數據庫: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名稱、數量、型號大小、狀態、使用方法、存放地點、負責人、及調動方式;

(4)現場人員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5)結合工程特點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方案。

(6)各專業小組人員聯絡方式、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

(7)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急服務機構的聯繫方式。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應急專業組人員應立即開展工作,及時發出報警信號,互相幫助,積極組織自救;在事故現場及存在危險物資的重大危險源內外,採取緊急救援措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 篇9

一、 總 則

(一)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制度和工作秩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XX集團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要求和標準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集團及其所屬單位發生的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重傷1人以上(含1人)或經濟損失70萬元以上(含7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

(四) 應急預案體系

綜合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五) 應急工作原則

應急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

二、 風險描述

(一) XX集團基本情況、主要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XX集團要主危險源主要有道路橋樑工程建設,建築工地,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生產有限公司廠內壓力容器、鍋爐、倉庫等,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如下8類:

1、火災事故;

2、交通事故;

3、建築工程(包括拆遷工程)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品安全事故;

5、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6、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7、非煤礦山安全事故;

8、其它安全事故。

三、 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XX集團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XX集團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集團安全督查組、各部室及各子公司負責人組成。

(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總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由集團安全督查小組負責。

1、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監督管理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子公司各部室負責人組成。

2、生產安全事故的報道由集團綜合辦負責。綜合辦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佈有關事故情況,新聞稿件須經辦公室審核。

3、專門應急處理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處理組和搶險救災組,警戒保衞組按照各自的分工開展工作。

4、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制訂緊急情況下的物資保障服務方案,牽頭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善後處理,牽頭負責事故發生後的傷亡人員、善後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發生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任指揮長,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特殊情況由集團指定勞動、工會、保險或其他部門牽頭負責。

(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4、在本轄區範圍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事故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適時發佈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8、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辦理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 預警及信息報告

(一) 危險源監控

1、危險源監控方式

XX集團安全督查小組對區內主要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通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2、預防措施

主要危險源所轄單位應落實逐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的防火防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嚴格動火管理制度,加強壓力系統及電力設施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消除各類隱患,加強安全設施的管理,全面提高預防,抵禦突發性事故帶來的各種不利因素的綜合能力。

(二)預警行動

1、預警的條件

一旦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2、預警的方式

當突發性安全發生時,最早發現的人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領導、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和擴大。

3、預警的方法

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導致突發性安全事故的信息後,要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相關有關部門迅速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並通知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進行預警狀態,並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三) 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發佈程序

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及各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突發性事故的信息後,按照預警信息及時研究確定解決方案,通知相關部門啟動相應預案。

2、信息報告與通知

突發性安全事故發生後,最早發現的人應及時、主動、準確地將信息上報給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應立即報告給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總指揮。

引發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可直接嚮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報告。

3、信息上報

(1)事故信息上報採取分級上報原則,逐級報告,特殊情況可越級報告。

(2)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採取的措施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值班室—→本單位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各單位應急救援隊—→各職能部門、各單位。

五、 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輕微、一般、嚴重、特別嚴重四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以下應急響應級別:

輕微由本單位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一般由本單位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特別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

(二)事故應急響應

1、重特大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根據職責和權限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安排救援隊伍,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2、應急響應發生後,應急指揮部各專業組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實施搶險救護和緊急處置行動。

3、現場搶險救護工作要按照應急方案的程序有效進行,需要改變救援方案的,必須在確保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情況下進行,同時應報告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4、如果事故事態急劇惡化,出現了緊急情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動員和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搶救。

(三)事故應急結束

當傷員全部獲救,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得以消除後,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批准後,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各應急救援隊伍方可撤離現場,應急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後,還應明確: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3、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六、 信息發佈

由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對外發布事故信息,本着如實、公開的原則發佈對外信息;由事故現場指揮部負責對內及時發佈事故信息。

七、 後期處置

後期處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污染物處理

(二)事故後果影響消除

(三)生產秩序恢復

(四)善後賠償

(五)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

(六)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

八、 保障措施

(一) 通 信

見附錄二。

(二) 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應選取單位骨幹,建立自己的應急救援隊。

(三)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在專項應急預案中,應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繫方式等內容。

(四) 經費保障

財務部負責應急專項經費,並確定使用範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能保障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九、 培訓與演練

(一)各單位要結合各自特點,積極向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全體員工宣傳、學習事故應急預案,避險、自救、互救常識,提高全體員工的應急救援能力。

(二) 各單位、各部門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練,演練前必須明確應急演練的規模、方式、頻次、範圍、內容、組織、評估、總結等內容。演練結束後,要及時總結演練實戰經驗,修訂和完善本單位、本部門的應急預案。

(三)集團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各單位、各部門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具有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的權利。

十、 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 應酌情給予獎勵:

1、能出色完成應急救援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財產和人員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二)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對有關單位或個人給予責任追究。

1、不按照規定製定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及時報告、通報事故情況,少報、漏報事故損失情況,甚至隱瞞事故真相的,私自處理事故的。

3、拒不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命令的,甚至在關鍵時刻臨陣脱逃的。

4、在應急救援任務中配合不力、推諉扯皮的單位或個人。

十一、 附則

(一)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預案。

1、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2、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3、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採取的應急行動。

4、應急救援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採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5、 恢復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儘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二) 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向XX市安監局備案。

(三) 維護和更新

應急預案應在應急演練或突發事故後進行評審,以實現可持續改進。

(四)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XX集團負責制定;本預案具體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由XX集團負責解釋。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 篇10

第一章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使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過程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保證能迅速作出響應,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加強對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了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17號令)、《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適用於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事故後實施應急救援的內容和要求。

1.3.1分類

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經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是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燃燒、泄漏、腐蝕、化學灼傷、自然環境傷害等。

1.3.2分級

按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範圍等因素,將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二級:

(1)Ⅰ級應急

發生事故等級在公司所有力量不能處置時,請援外部救援力量,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和公司其他全體人員全力配合各級外部應急管理機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Ⅱ級應急

發生事故等級在本站所有力量能夠處置時,由現場人員及時處置或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統一指揮,進行處置。

根據我公司的經營特點,事故主要為運輸途中的燃燒、泄漏、腐蝕、化學灼傷、自然環境傷害等。

1.4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由公司應急救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及相關崗位應急措施等組成。

1.5應急工作的原則

1.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發生事故時優先保護人的安全。作為崗位人員必須做到處事不亂,應按預案要求儘可能地採取有效措施,若不能消除和阻止事故擴大,應採取正常的逃生方法進行撤離,並迅速將險情上報,等待救援。

1.5.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單位應急指揮組負責指揮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5.3快速響應,果斷處置

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具有很強的突發性,在很短的時間內快速擴大,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快速、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1.5.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風險管理,做好事故預防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提高從業人員應急意識,做好物質和技術儲備工作。

第二章事故風險描述

2.1單位概況

單位名稱: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

地點:貴陽市陝西路37號6樓

註冊資金:100萬元

經濟類型:有限責任

主要負責人:郭林

公司現有員工5人,其中主要負責人1人,安全管理人員1人,業務員1人,財務人員2人。設有事故應急救援小組,負責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只經營危險化學品,不生產和儲存危險化學品。公司所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由具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資質的廠家進行生產。

經營方式:貿易批發、不儲存。

經營流程: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均是按購銷合同,向危險化學品定點生產廠家購買危險化學品;由生產廠家聯繫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進行運輸至指定地點,購貨方自提卸貨;因此,公司經營過程中不承擔裝卸、倉儲、運輸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和安全標籤由生產廠家提供。

2.2事故風險種類

公司的經營模式是貿易經營,經營場所是聯繫業務和開票據的辦公場所,公司本身無任何危險源,公司經營過程中危險因素在運輸環節,由於公司和生產廠家簽訂了購銷合同,合同規定由生產廠家聯繫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進行運輸至指定地點,購貨方自提卸貨,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和安全標籤由生產廠家提供。公司在應急體系的角色是協助運輸單位和生產企業在運輸過程中的事故應急管理,如實掌握所經營品種的物質特性,以便如實給客户提供應急救援方法和信息。

公司經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是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燃燒、泄漏、腐蝕、化學灼傷、自然環境傷害等。公司經營的品種有:黃磷、赤磷、高錳酸鉀、磷酸。他們的物質物化性質及其危險危害特性以及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嚴重程度及影響範圍如下:

2.2.1黃磷

(1)理化性質

危規:GB4.2類42001。

黃磷是無色蠟樣結晶體,有大蒜樣臭味。分子式P4。分子量124.08。相對密度1.82(20℃)。熔點44.1℃。沸點280℃。蒸氣相對密度4.3。不溶於水,易溶於脂肪及二硫化碳等有機溶劑。室温下,在空氣中能自燃,易氧化成三氧化二磷及五氧化二磷,故常在水中保存。黃磷蒸氣遇濕空氣可氧化為次磷酸和磷酸。在黑暗中可見淡綠色熒光。

(2)消防措施

用霧狀水滅火,但必須注意防止飛濺,也可用沙土或泥土覆蓋,待火熄和磷固化為止,並用濕砂覆蓋,以免復燃。消防人員必須穿戴橡膠衣、褲、膠靴,並戴防毒口罩。

(3)儲運須知

包裝標誌:易燃固體。副標誌:毒害品。包裝方法:(I)類。(a),用鐵桶裝,黃磷全浸沒在水中。(b)裝入盛水的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容器(使用塑料瓶時必須再裝入金屬容器內),物品必須完全浸沒,嚴封后再裝入堅固木箱中。(c)金屬容器內用惰性氣體封閉。儲運條件:最好儲存於低温、通風的專設庫房,倉温保持在28℃。庫內設水池或水缸,防止容器損壞,必須保持浸入水下或用惰性氣體封閉。每天檢查三次,必須保證水分應高出磷塊5cm以上。發現包裝破損或水分不足,應及時處理,加足水分。與可燃物、易燃物、有機物、爆炸物、氧化劑隔離,遠離熱源與火源。工作完畢及時用肥皂、清水洗淨手、臉。儲存期限:四個月。海運積戴:艙面或艙內。消防:用水淹浸,投棄有破損的容器。對這種物品通常習慣於裝在金屬大桶內,將桶裝在深水艙中,然後用水將該艙注滿。

(4)泄漏處理

對泄漏物處理,必須戴好防毒面具與手套。用濕砂土覆蓋,鏟入提桶,倒至空曠地方任其乾燥,自行燒掉。

(5)接觸機會

接觸黃磷的工業包括:從磷酸鈣製取黃磷,由黃磷加熱製取紅磷、三氧化磷、五氧化二磷和磷酸。此外,尚有磷肥等部門。工業用的磷中可能夾雜少量黃磷。接觸紅磷的有毒鼠藥(磷化鋅)、三硫化二磷、磷酸等工業部門。

(6)侵入途徑

主要以蒸氣及粉塵形式經呼吸道進入人體,也可經消化道及灼傷的皮膚吸收。

(7)急救處理

立即脱離中毒環境,脱去污染衣服,用大量清水徹底沖洗污染皮膚,注意滅火及清除磷粒。無法立即用水沖洗時先用濕布覆蓋創面。必要時需清創。用1%硫酸銅沖洗時需防止過量銅吸收而致銅中毒。

經口中毒者必須徹底洗胃,洗胃可用0.2%硫酸銅液,需防止過量吸收引起銅中毒。腐蝕症狀明顯時洗胃需謹慎。忌服油劑。

皮膚灼傷參見。對症治療。

2.2.2赤磷

紅磷與白磷的轉化

理化性質:紫紅色粉末,無臭,無毒。在暗處不發磷光。微溶於無水酒精,不溶於水、二硫化碳。

危險特性:遇熱、火種、摩擦、撞擊或溴、氯氣及氧化劑都有引起燃燒的危險。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於陰涼、乾燥的庫房內,應專庫專儲。

滅火劑:冒煙及初起火苗時用黃砂、乾粉、石粉,大火時用水。

2.2.3高錳酸鉀

(1)成分/組成信息

(2)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5.1類

氧化劑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吸入後可引起呼吸道損害。濺落眼睛內,刺激結膜,重者致灼傷。刺激皮膚。濃溶液或結晶對皮膚有腐蝕性。口服腐蝕口腔和消化道,出現口內燒灼感、上腹痛、噁心、嘔吐、口咽腫脹等。口服劑量大者,口腔粘膜呈棕黑色、腫脹糜爛,劇烈腹痛,嘔吐,血便,休克,最後死於循環衰竭。

環境危害:

燃爆危險:本品助燃,具腐蝕性、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

(3)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脱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4)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強氧化劑。遇硫酸、銨鹽或過氧化氫能發生爆炸。遇甘油、乙醇能引起自燃。與有機物、還原劑、易燃物如硫、磷等接觸或混合時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

有害燃燒產物:氧化鉀、氧化錳。

滅火方法:採用水、霧狀水、砂土滅火。

(5)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用砂土、乾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用潔淨的鏟子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

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6)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頭罩型電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穿膠布防毒衣,戴氯丁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還原劑、活性金屬粉末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温不超過32℃,相對濕度不超過80%。包裝密封。應與還原劑、活性金屬粉末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7)運輸安全

包裝方法:

整車運輸: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零擔運輸: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鋼板厚0.5毫米,每桶淨重不超過50公斤),外加透籠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單獨裝運,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並車混運。運輸時車速不宜過快,不得強行超車。運輸車輛裝卸前後,均應徹底清掃、洗淨,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2.2.4磷酸

(1)標識

中文名:磷酸

分子式:H。PO。

危險性類別:8.1類酸性腐蝕品

危規號81501

UN編號1805

濃度:商品正磷酸的濃度一般為52%~54%P2O5,多磷酸是正磷酸和不同聚合度的聚磷酸的混合水溶液。

(2)物化性質:純磷酸為無色結晶、無臭,具有酸味。

(3)主要用途:用於製藥、顏料、電鍍、防鏽等。

(4)健康危害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經皮膚吸收。

健康危害:蒸氣成霧對眼、鼻、喉有刺激性。口服液體可引起惡J心、嘔吐、腹瀉、血便或休克,皮膚或眼接觸可引起皮膚灼傷。’熳性影響:鼻粘膜萎縮、鼻中隔穿孔。長期反覆接觸可引起皮膚刺激。

(5)燃爆危險特性、消防與泄漏應急處理

危險特性:

本品不燃,具腐蝕性、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遇金屬反應放出氫氣,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受熱分解產生劇毒的氧化磷煙氣。具有腐蝕性。用霧狀水保持火場中容器冷卻。用大量水滅火。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酸鹼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用潔淨的鏟子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1.1組長:

副組長:

當組長不在,且發生突發生安全事故時,由副組長代理組長職務,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1.2應急救援人員

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中,下設一名應急救援人員。公司人員的聯繫方式及應急電話見附錄。

3.2職責

3.2.1應急救援組長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和修訂發生的應急預案,每年年底公佈公司應急領導成員及聯繫方式,當應急指揮成員變動時應及時修訂併發布,並上報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2)負責組織監督公司應急預案的制定、應急救援準備、下達啟動預案和關閉;

(3)負責聯繫、協調與相關管理部門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報告事故情況及善後處理情況。

3.2.2副組長職責

(1)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設備的日常維護;

(2)當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有事故發生時,負責向組長彙報情況,並在組長未到達前,代理公司組長的職責;

(3)成立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後,負責配合組長完成現場的指揮工作,並幫助完成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2.3其他人員職責

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李進負責通訊工作,根據事故情況通知急救120、火警119及治安警110,並將情況上報給應急組長,在完成通訊工作後,負責救護現場受傷人員和應急疏散,然後協助完成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現場事故的處置以及使用消防器材撲滅火源。

第四章預警及信息報告

4.1危險源監控

公司作為貿易公司不存在危險源,但公司有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員工能熟悉掌握。

4.2預警行動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組長根據預測結果,應進行以下預警:

(1)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2)指令啟動相關現場處置方案,通知相關人員進入應急狀態;

(3)指令相關人員採取防範措施,並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信息報告與通知

當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有安全事故發生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向公司應急組長彙報,如果事故嚴重,應立即向當地專業救援部門(消防隊,醫療機構等)求助,彙報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類型、級別、公司的24小時值班電話號碼等。

公司應急小組組長在接到報告後,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通知相關人員,並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向當地專業救援部門(消防隊,醫療機構等)求助,同時應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彙報。

4.3.2信息上報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嚮應急組長報告,應急組長接到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向當地應急部門(消防隊、醫療機構及其他應急救援部門)報告;同時應在1小時內採用電話、傳真等形式向雲巖區及貴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故信息。

第五章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全面負責經營過程中的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根據情況指揮現場救援。

按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範圍等因素,將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二級:

(1)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事故等級為嚴重事故時,由本地政府應急機構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小組組長配合各級政府應急管理機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事故等級為一般事故時,應由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統一指揮,進行處置。

5.2響應程序

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公司根據事故嚴重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決定應急預案的.響應級別,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救援行動,事態得到控制則應急結束;如果事態無法控制,應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保護現場,申請支援。

5.3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應遵循“疏散救人、劃定區域、有序處置、確保安全”的應急救援原則。

5.4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態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現場確認,宣告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髮布終止本預案命令,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應急結束後,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應完成如下事項:

(1)按有關規定向當地地方政府報告事故發生、發展、應急救援等情況,報告的內容應包括:

企業概況;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事故的簡要經過;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

已經採取的措施;

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安全員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和原始資料收集工作,嚮應急組長遞交相關資料;得到應急組長同意後,方可開始現場回覆重建工作;

(3)安全員組織編寫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上報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作為應急預案評審維護的重要資料,應急救援工作總結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①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

②應急反應的及時性;

③應急組織的協調配合情況;

④應急設備的充分性;

⑤人員的疏散情況;

⑥應急醫療救護情況;

⑦人員傷亡情況。

第六章信息公開

對外新聞發言人由應急救援組長擔任;現場對外新聞發言人由副組長擔任,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事故信息,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佈,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第七章後期處置

7.1善後處置

(1)組長組織做好災後重建、污染物清理與處理等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減少事故損失,儘快恢復秩序,;

(2)成立善後工作小組,協調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與補償、現場清理與污染物處理、事故後果影響消除、生產秩序恢復、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等事項,對於應急救援期間借用物資和救援費用予以補償和支付。

7.2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組長要進行總結,主要內容包括:對事故的評估是否準確;應急救援決策是否準確;應急救援資源調配使用是否合理;應急救援行動是否協調;通信是否暢通;應急救援效果;評估本預案的不適之處,提出修訂建議。

第八章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完善應急通信系統,在應急工作中確保應急通信暢通。確保經營場所內固定電話暢通,同時制定制度要求在經營場所外移動電話的正常使用。公司應急救援(外部、內部)聯繫電話見附件。

8.2應急隊伍保障

本着統籌計劃、合理布點的原則逐步建立和完善應急系統,加強應急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利用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簽訂互助協議,提供應急期間的搶險搶修、物資供應、醫療衞生、交通維護和運輸等應急救援力量的保障;加強員工應急能力建設,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不斷提高公司應急救援人員的素質。

8.3物資裝備保障

依據本預案應急處置的需求,建立健全公司內應急物資儲備為主和社會救援物資為輔的應急物資供應保障體系,完善應急物資儲備的區域聯動機制,做到應急物資資源共享的動態管理。在應急狀態下,由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統一調配使用。

8.4其他保障

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負責對應急工作的日常費用作出預算,列入年度預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後,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對應急處置費用進行如實核銷。

第九章應急預案管理

9.1應急預案培訓

為進一步明確各人員應急工作職責,使其獲得應急處置知識與技能,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每年都應舉辦培訓班或派員參加相關應急培訓。培訓分為一般培訓和專業培訓兩種。一般培訓主要針對一般員工,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危險識別、報警、逃生、疏散、現場急救、個人防護等內容。特殊培訓主要針對應急管理人員,特殊培訓內容應根據應急工作職責、應該具備的相關知識和技能具體確定。特殊培訓可採取自我培訓與社會培訓相結合的形式。

應急人員的培訓內容一般包括:

①如何識別危險;

②如何啟動緊急警報系統;

③初期火災的處理措施;

④各種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⑤防護用品的佩戴;

⑥如何安全疏散人羣等基本操作。

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一般包括:

①潛在的重大危險事故及其後果處理;

②報警的基本程序;

③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④基本防護知識;

⑤撤離的組織、方法和程序;

⑥在危險區行動時必須遵守的規則;

⑦自救與互救的基本常識等。

培訓可採取多種形式,如課堂講解、應急設備操作訓練以及應急知識和技能比賽等。培訓應保存相應記錄,並作好培訓結果的評估和考核記錄。

應急培訓應具有針對性、週期性、定期性、真實性、全員性。

9.2應急預案演練

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培訓完成後,組織有關人員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培訓效果的評估可以採取考試、現場提問、實際操作考核等方式,並對考核結果進行記錄,對於關鍵應急崗位的人員,如果考核不合格,可對其單獨加強培訓或調離崗位,以確保在此崗位工作的人員有能力應對突發事故。

9.3預案的修訂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年度演練總結報告每年修訂一次;三年後根據生產實際狀況由發生的主要負責人授權重新組織編制。

注意經常檢查以下內容,如有變更及時修改事故應急預案:

(1)應急人員的身份和電話;

(2)應急物資的變化;

(3)企業周邊環境的變化;

(4)企業附近交通的變化;

(5)企業應急組織的變化。

修改後應及時上報貴陽市雲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貴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9.4預案備案

本預案由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編制,並按要求報送給雲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貴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本預案的最終解釋權由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負責。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 篇11

為了確保08年後五個月的安全生產 ,進一步強化安全管理 , 經區研究,從八月份開始,在開三區有針對性地開展“反鬆懈、反違章”安全管理活動,並作如下安排:

一、 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為加強安全工作

的組織領導,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某某

副組長:某某

成 員: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二、奮鬥目標

1.杜絕重大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2.杜絕二級以上非傷事故;

3.杜絕重義上事故、輕傷率控制在1‰以下;

4. 機電完好率98%以上;

5.確保實現後五月安全生產。

三、針對性安全重點工作

1.頂板管理方面:

(1)、 嚴格落實“三找掉”制度。一是找掉工作要按照由外向裏、先頂後幫的順序,找掉工作必須規範。二是各工作面要配齊專用找掉工具。三是噴漿班在噴漿前必須將圍巖浮掉找細找淨,防止找掉不清留下安全隱患。

(2)、加強錨杆質量管理。錨杆的數量、間排距、角度、外露長度及技術參數等必須符合規定要求。各班要認真落實炮後緊固錨杆制度,對失效錨杆進行補打。

(3)、在頂板巖石破碎不穩定的情況下,要及時制定補充措施,加強頂板管理,杜絕頂板事故。

2、 運輸管理方面:

按照公司運輸管理規定,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強機車日常管理和檢修,保證燈、閘、鈴和撒砂裝置齊全有效。

(2)、加強對軌道、道岔的查驗及維修,重點解決軌道錯茬、水口大、構件不全、道尖子閉合不嚴、扳道器不靈活等問題。

(3)、規範車頭司機和跟車工的操作行為,做到按章作業,規範操作,頂車時必須掛鏈並使用好紅燈,通過彎道、道岔、交叉道口、硐室口或遇行人時必須減速慢行,吹笛和敲鈴示警。各車場存放的車輛不準超越警衝標;車輛通過打水溝地段時,必須在人員撤出後才準通行。

(4)、斜山提升運輸必須堅持“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一坡三擋”及聲光信號設施必須齊全有效,絞車、鋼絲繩必須完好,並按規定使用好紅燈和保險繩,嚴禁不帶電鬆車和超規定多掛車。

(5)、機車和礦車落轍復軌時,必須執行八不準及相關規定,堅持就地復軌,不準利用機車牽引和利用道岔進行復軌。

3、 機電管理方面:

(1)、加強日常的檢修、維護和保養工作,認真落實包機制,確保機電設備完好,杜絕失爆。

(2)、檢修側卸大鏟時,必須使用保險銷和專用托架。

(3)、裝藥前必須將側卸及鑽車撤到規定的安全距離,並及時停電和遮擋,在沒有撤出和停電前嚴禁裝藥和放炮。

(4)、側卸電纜必須使用拉繩和滑輪吊掛,不準落地拖拉。

(5)、在側卸裝巖和鑽車打眼過程中,任何人不準進入作業區域,防止側卸擠人和鑽車大臂彈人事故。利用鑽車大臂緊固錨杆時,必須使用大板搭好腳手,防止人員滑落摔傷。

(6)、按有關規定落實好高壓管路的連接,並使用好u形銷,對破損、老化的壓風膠管和高壓油管要及時進行更換。

4、一通三防管理方面:

(1)、加強對風機、風門等通風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做好日常查驗,保證風電閉鎖、風機切換等保護齊全有效;嚴禁用車頭、礦車頂撞風門,不準兩道風門同時敞開。

(2)、風筒吊掛要做到平、直、順,對跑風、漏風的風筒要及時進行粘補或更換,不準出現戧茬和花接的現象,做到環環吊掛。迎頭風筒不準落地並符合規定距離。

(4)、要使用好滅塵裝置,設施必須齊全有效。

(5)、加強對瓦斯報警儀、便攜式的使用和管理,吊掛位置要符合規定要求,杜絕生產過程中的人為損壞現象。

(6)、要認真落實“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 制度,放炮距離和截人地點必須達到規定要求,並落實好驗炮製度,處理殘炮必須按規定執行。

四、保證措施

1、召開班子會議傳達會議精神。一是要及時召開班子會議和全區職工會議,認真傳達貫徹公司安全緊急會議,讓廣大員工人人明確搞好安全生產的意義和目的。二是堅持開好每週一次的安全辦公會議和職工安全活動,及時傳達上級的有關安全會議精神,並結合我區的生產實際和安全重點,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三是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與培訓,提升職工隊伍技術素質與安全意識。進一步加強職工的安全技術業務知識和技能培訓,組織學習煤礦三大規程,各崗位應知應會、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其工作標準,深層次剖析以往典型事故案例,認真從中吸取事故教訓,強化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員工隊伍的整體安全素質,使員工由我要安全向我會安全、我能安全轉變。

2、加強現場安全管理,落實幹部盯崗制度。一是要充分發揮現場班隊

組長、黨團員及生產骨幹的帶頭作用,認真抓好規程措施在施工現場的落實,強化現場安全管理。二是要落實好24小時幹部盯崗制度,做到全方位、全過程,抓住薄弱環節,盯住關鍵部位,解決生產關鍵,做到不走形式,不走過場。三是全區所有幹堅持好一對一安全幫教活動,把隱患排查工作細,對錶現不好的個別幹部進行誡勉談話,每名幹部在實際工作中都要帶頭抓好安全管理,為全區員工做出表率。

3、認真開展安全教育、安全自查和徵集安全合理化建議活動。一是搞好不安全重點人的排查,對排查出的不安全重點人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實行重點幫教,跟蹤管理。二是搞好每週一次的安全自查,對排查出的各類問題,定時間,定責成人進行限期整改,並嚴格按機制考核。三是號召全區每名員工至少提一條安全合理化建議,並進行獎勵,調動員工參與安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4、嚴格勞動紀律,加大對“三違”人員的處罰力度。一是管技人員對三違現象要敢説敢管,做到不説情、不袒護。二是要加大對“三違”人員處罰力度,凡出現“三違”的,不論是現場管理人員,還是職工,一律從重處罰。三是堅持好集體換班制度。

5、強化文明生產的管理和考核。一是重新學習公司和本單位的文明生產的考核辦法,讓每名員工心中都有一本帳,增強全員的集體觀念和責任感。二是區組織人員進行不定期檢查,盯崗人員每班進行督導檢查,並嚴格按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6、以準軍事化訓練為契機,把軍事化管理引向深入。08後五個月,我們要以軍事化訓練為契機,循序漸進,把軍事化引向生產工作中,以軍事化訓練促進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利用軍事化管理,進一步推進員工的集體換班排隊行走制度、班前會點名簽到制度;值班幹部領誦安全理念、安全宣誓制度;健全班隊長帶隊侯罐、排隊乘罐制度;排隊打卡制度和嚴格乘車制度。在軍事化訓練上我們要按公司要求出成效、出成果加快訓練向實際成果轉化,切實達到企業管理的預期效果,形成錢礦特色的管理模式,通過軍事化訓練,進一步嚴明礦紀,提高員工的團隊精神。

7、做好手指口述工作,為安全生產提供保障。

要在以前的基礎上,繼續完善手指口述內容,根據本區各崗位各部位的實際情況,幹部帶頭組織和落實手指口述,促使員工逐漸養成手指口述的習慣,在安全生產中較好的發揮保護作用。

8、繼續推進“高標準作業、模式化管理”。

上半年,我區在高標準模式化管理上作了大量的工作,一度在公司-850 東大巷召開了模式化現場會,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後五個月我們要在此基礎上,繼續推進模式化管理 ,進一步完善“高標準”作業標準,在工程質量、工作環境、 白色垃圾治理上加大力度,利用班前會、班後會、週一安全活動的時間,向廣大員工反覆宣傳保持好“模式化”重要性,並組織班子和職工代表深入現場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工程、機電、通防、斜山、白色垃圾治理等現場狀況,對查出的問題按規定進行考核,切實落實“高標準作業、模式化管理”,不斷的規範員工的操作行為,不斷的淨化工作環境,提高工程質量。在下半年-850 四個工作面全部實現“高標準、模式化管理”水平。

後五個月我區 要按以上安排,具體做好宣傳發動、安全管理、措施落實,把後五個月安全生產工作做實做細,全區上下統一思想,齊心協力,堅決實現安全生產自然年。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 篇12

為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施工生產的實際,特製本項目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 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施工的進行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項目部設置急應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施工現場設置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三、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組成

(一)、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二)、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三)、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

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在應急總指揮、應急副總指揮的領導下由各職能科室、現場施工的人員分別兼職構成。

四、 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施工項目部及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 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 二級應急組織每一項目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 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 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 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置、個人的防護措施

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 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 事故報警;

5、 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 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 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施工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後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繫電話

質安科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繫人:,電話:,手機:.質安科接到報告後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設備、車輛等落實

項目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對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後,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後工作恢復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後可恢復施工生產。

對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後的預案建立、制訂、修改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八、其它

本預案制定後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後正式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 篇13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工作,結合二分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指揮領導小組及應急處理措施: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人工檢測天然氣泄露的方法

1、根據巡檢人員的嗅覺和聽覺來判斷。天然氣發生泄漏後,由於它比空氣輕,會很快聚集在室內上部,天然氣的主要成分是比空氣輕的`甲烷,在供氣時放入了四氫噻酚以便用户識別,泄漏量只要達到1%,用户就會聞到臭雞蛋氣味。

2、肥皂水檢測。用噴壺將肥皂水噴到需要檢測的部位或用刷子將肥皂水刷到需檢測的部位,觀察肥皂水是否起泡判斷是否有泄漏,根據水泡發起及破裂的時間判斷泄漏量的大小3、儀器檢測。利用比較先進的手持天然氣檢測儀器進行檢測。

三、天然氣泄漏報警檢測系統

1、在鍋爐房室內高處安裝了2台天然氣泄漏報警器,報警器與監控系統連鎖。

2、當任意一台天然氣泄漏報警器的測試值達到規定值時,監控系統聲音報警的同時啟動鍋爐房風機進行通風,工作人員可根據各報警器顯示的數值在短時間內查找泄漏點並及時與燃氣公司的有關科室聯繫進行維修。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 篇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範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和防範風險與事故的能力,及時、有效地組織對公司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採取應急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與社會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70號)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28號)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第4號)

1.2.4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1.2.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73號)

1.2.6《勞動保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1號)

1.2.7《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17號)

1.2.8《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1.2.9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機械傷害、高温燙傷、觸電、火災、物體打擊、車輛傷害等危險、有害因素造成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和風險的'評估結果,建立針對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1個綜合應急預案、6個專項應急預案和2個現場處置方案構成。(見下圖)

1.5應急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公司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根本點,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1.5.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公司負責統一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所屬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

1.5.3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部門必須迅速做出反應,果斷採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同時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門報告。公司主管部門根據事故情況做出判斷,決定響應行動。

1.5.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堅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與日常演練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

1.5.5採集信息,科學決策

依靠科技進步,採用先進技術,多元化獲取事故的各種信息、數據,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提高應急救援的處置能力。

2、企業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創建於20xx年,是一家集再生資源回收環保利用和無紡布生產的民營企業。

公司座落於馬鞍山當塗縣烏溪鎮工業園,佔地面積22000多平方米,生產廠房10000多平方米,現有員工52餘人,擁有總資產6000萬元年。公司生產能力達到20000多噸。公司還生產各種規格噴膠棉、紡絲棉、針刺棉,PP棉、珍珠棉及電腦絎縫業務,年生產20xx多噸,絎縫300萬米。

公司擁有2個車間、2個庫房和1棟辦公樓。車間和倉房安全門寬度3米,每個車間、庫房保證有兩個安全出口。

2.2危險性分析

2.2.1火災危險性分析

公司主要原料為廢棄塑料瓶,屬於較容易燃燒的材料。該原料廠區存放量大,分佈廣,消防設備設施不足,電器火花、工人吸煙以及動火作業等行為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

2.2.2物體打擊危險分析

原材料堆放高,在運輸火災叉車行駛過程中容易發生碰撞原材料,造成原材料倒塌,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工人登高作業,拋擲工具或者物料等作業。

2.2.3機械傷害危險性分析

各類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工人違章操作設備設施、設備設施安全附件缺失等。

2.2.4高温燙傷危險分析

公司設備在生產過程中有加熱、烘烤等工藝,在該生產過程中温度達到100度甚至更高,工人違章操作、未佩戴勞保用品或者設備實施缺陷損壞等容易發生燙傷事故。

2.2.5觸電危險分析

電氣設備因維護、保護不當,安全管理不嚴,非電工作業人員裝修電器設備和線路,違反操作規程,檢修前不驗電及懸掛標誌牌制度等極易發生觸電事故。

2.2.6車輛傷害風險分析

公司內的運輸車輛易發生車輛碰撞、擠軋、擦刮設備、管線等事故,同時也有可能發生人員受到車輛傷害的危險。常見的車輛傷害事故有:車輛行使中引起的擠壓、撞車或傾覆等造成的人身傷害;車輛運行中碰撞建築物、構築物、堆積物引起建築物倒塌、物體飛濺下落和擠壓地面而產生物體飛濺等造成的人身傷害。

3、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應急救援組織架構圖》見附件3。

3.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救援工作的綜合組織、指揮和協調,組成:現場總指揮、副總指揮。

相關機構與職責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生產科負責人進行現場指揮。工作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後勤。

應急救援組:負責滅火、搶險、重要和危險物資的轉移。

疏散引導組:負責非救援人員撤離危險區域的疏散工作。

安全救護組:負責現場傷者的救護。

後勤保障組:負責照明和通訊的暢通,急救物資的提供。

善後處理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和傷亡賠付。

應急指揮中心臨時地點設在保安室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 篇15

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建築法》第四十四條和五十一條關於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促進企業依法加強對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以及當施工中發生事故時,企業能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根據企業的特點,特制定本企業的建築施工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保證建築施工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的及時性和有效性,本着“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企業在事故應急處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使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建築施工的主要特點及事故隱患的分佈

建築施工是一個技術複雜,隱患眾多,事故多發的行業,它有與工礦企業明顯的不同特點:

1、產品(建築物、構築物)形式多樣,很難實現標準化。結構、外形多變,施工方法必將隨之改變。

2、產品位置固定,生產活動都是圍繞着建築物、構築物來進行的,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場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築材料、設備和施工機具進行作業,而且各種機械設備、施工人員都要隨着施工的進展而不停的流動,作業條件隨之變換,不安全因素隨時可能出現。

3、產品點多、面廣,施工流動性大,這給施工管理增加了困難。

4、產品高、大、深,露天高空作業多,施工週期長;施工人員在室外露天作業,工作條件差危險因素多。

5、建築結構複雜,工藝變化大,規則性差。每棟建築物從基礎、主體到裝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於工藝和施工方法不同,生產過程也不同。而隨着工程進度的發展,施工現場的狀況和不安全因素也隨着變化。

6、手工操作為主,機械化程度低。

可見,建築施工是一個特殊的、複雜的生產過程,是一個各種因素多變的生產過程,存在的危險因素甚多,因此,建築業是一個事故多發的行業。據全國傷亡事故統計,建築業傷亡事故率僅次於礦山行業。

通過對事故的類別、原因、發生的部位等進行的統計分析得知,高處墜落、觸電事故、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事故等五種是建築業最常發生的事故,佔事故總數的85%以上,因此,這五種事故稱為“五大傷害”。此外,中毒和火災也是多發性事故,所以,我們在日常生產活動中要加強對以上多發性事故隱患的整治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三、各類事故的預防措施

(一)個體傷害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觸電事故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觸電傷害事故的環節

在建工程與外電高壓線之間不達安全操作距離或防護不符合安全要求;臨時用電架設未採用TN-S系統,不達“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雨天露天電焊作業;不遵守手持電動工具安全操作規程;照明燈具金屬外殼末作接零保護,潮濕作業末採用安全電壓;高大機械設備末設防雷接地;非專職電工操作臨時用電等。

(2)預防措施

① 施工現場做到臨時用電的架設、維護、拆除等由專職電工完成。

② 在建工程的外側防護與外電高壓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達不到要求的,要增設屏障、遮欄或保護網,避免施工機械設備或鋼架觸高壓電線。無安全防護措施時,禁止強行施工。

③ 綜合採用TN-S系統和漏電保護系統,組成防觸電保護系統,形成防觸電二道防線。

④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下方施工、搭設工棚、建損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⑤ 堅持“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配電箱、開關箱要合理設置,避免不良環境因素損害和引發電氣火災,其裝設位置應避開污染介質、外來固體撞擊、強烈振動、高温、潮濕、水濺、以及易燃易爆物等。

⑥ 雨天禁止露天電焊作業。

⑦ 按照《建築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做好各類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護,保證其安全使用。凡移動式照明,必須採用安全電壓。

⑧ 堅持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2、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的環節

臨邊、洞口防護不嚴;高處作業物料堆放不平穩;架上嘻戲、打鬧、向下拋擲料;不使用勞保用品,酒後上崗,不遵守勞動紀律;起重、吊裝工末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龍門、井架吊籃乘人。

(2)預防措施

① 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發生墜落的樓板邊、陽台邊、屋面邊、基坑邊、基槽邊、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基坑口等高處作業時,都必須設置有效可靠的防護設施,防止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② 施工現場使用的龍門架(井字架),必須制定安裝和拆除施工方案,嚴格遵守安裝和拆除順序,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在運行前,要對超高限位、制動裝置、斷繩保險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經確認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③ 腳手架外側邊緣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搭設腳手架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操作層的跳板必須滿鋪,並設置踢腳板和防護欄杆或安全立網。在搭設腳手架前,須向工人作較為詳細的交底。

④ 模板工程的支撐系統,必須進行設計計算,並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⑤ 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具有力矩限位器和超高、變幅及行走限位裝置,並靈敏可靠。塔吊的吊鈎要有保險裝置。

⑥ 嚴禁架上嘻戲、打鬧、灑後上崗和從高處向下拋擲 物塊,以避免造成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3、機械傷害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機械傷害的環節

機械設備未按説明書安裝、未按技術性能使用;機械設備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失效;對運行中的機械進行維修、保養、調整,未按操作規程操作;機械設備帶病運作。

(2)預防措施

① 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② 按規範要求對機械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③ 機械操作工持證上崗,工作期間堅守崗位,按操作規程操作,遵守勞動紀律。

④ 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⑤ 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其使用。

4、中毒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中毒的環節

人工挖孔樁中,地下存在的各種毒氣;現場焚燒的有毒物質;食堂採購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質或工人食用腐爛、變質食品;工人冬季取暖時發生煤氣中毒。

(2)預防措施

① 人工挖孔樁中,要進行毒氣試驗和配備通風設施。

② 嚴禁現場焚燒有害有毒物質。

③ 工人生活設施符合衞生要求,不吃腐爛、變質食品。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暑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時間,防止中暑脱水現發生。

(二)火災、化學物品爆燃或爆炸應急預案

1、火災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的主要環節

電氣線路超過負荷或線路短路引起火災;電熱設備、照明燈具使用不當引起火災,大功率照明燈具與易燃物距離過近引起火災,電弧、電火花等引起火災。電焊機、點焊機使用時電氣弧光、火花等會引燃周圍物體,引起火災;民工生活、住宿臨時用電拉設不規範,有亂拉亂接現象。民工在宿舍內生火煮吃、取暖引燃易燃物質等。

(2)預防措施

① 做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根據電器設備的用電量正確選擇導線截面,導線架空敷設時其安全間距必須滿足規範要求。

② 電氣操作人員要認真執行規範,正確連接導線,接線柱要壓牢、壓實。

③ 現場用的電動機嚴禁超載使用,電機周圍無易燃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④ 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電爐子,使用碘鎢燈時,燈與易燃物間距要大於30cm,室內不準使用功率超過60w的燈泡。

⑤ 使用焊機時要執行用火證制度,並有人監護、施焊周圍不能存在易燃物體,並配備防火設備。電焊機要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

⑥ 施工現場的高大設備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⑦ 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倉庫內的照明裝置一定要採用防爆型設備,導線敷設、燈具安裝、導線與設備連接均應滿足有關規範要求。

2、易燃、易爆危險品引起火災、爆炸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由於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引起火災、爆炸的主要環節

施工現場的使用油漆、松節油、汽油等塗料或溶劑;使用揮發性易燃性溶劑稀釋的塗料時使用明火或吸煙;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的距離過小;

(2)預防措施

① 使用揮發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現場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煙,同時應加強通風,使作業場所有害氣體濃度降低。

② 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30m。

(三)土方坍塌應急預案: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坍塌事故的環節預防監控措施:

土方施工採用挖空底腳的方法挖土;積土、料具、機械設備堆放離坑、槽小於設計規定;坑槽開挖設置安全邊坡不符合安全要求;深基坑末設專項支護設施、不設上下通道,人員上下坑槽採踏邊坡;料具堆放過於集中,荷載過大;模板支撐系統末經設計計算;基坑施工未設置有效排水等。

(2) 預防措施

① 嚴禁採用挖空底腳的方法進行土方施工。

② 基礎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質的情況設置安全邊坡或固壁 支撐。基坑深度超過5m有專項支護設計。對基坑、井坑的邊坡和固壁 支架應隨時檢查,發現邊坡有裂痕、疏鬆或支撐有折斷、走動等危險徵兆,應立即採取措施,消除隱患。對於挖出的泥土,要按規定放置,不得隨意沿圍牆或臨時建築堆放。

③ 施工中嚴格控制建築材料、模板、施工機械、機具或其他物料在樓層或屋面的堆放數量和重量,以避免產生過大的集中荷載,造成樓板或屋面斷裂。

④ 基坑施工要設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沖刷土壁邊坡,造成土方坍塌。

(四) 暴風雨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由暴風雨引起傷亡事故的主要環節,強風高處作業(陣風六級、風速10.8m/s);基礎土方施工由於無排(降)水措施導致土方邊坡失穩;

(2)預防措施

① 基礎土方施工應根據實際情況設置有效的排(降)水措施

② 六級以上大風嚴禁登高作業,塔吊、施工電梯等應按規定安裝接地保護和避雷裝置。

(五)地震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地震、水災災害,由於地震導致建築物損毀、人員傷害。

(2)處置措施

組織人員緊急疏散。

(六)水災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地震、水災災害,由於水災導致建築物損毀、人員傷害。

(2)處置措施

組織人員緊急疏散。

四、各類事故的救援預案

(一)處置程序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應根據當時的情況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或進行現場搶救,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進行報警,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搶救排險,並根據規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儘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範圍內,並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項目部制定出本單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線圖,並確保通道的暢通,遇突發緊急事故時,由專人指揮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根據不同的事故,明確疏散的方向、距離和集中地點。

(二)報警和聯絡方式

一旦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在進行現場搶救、搶險的同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進行報警,如有人員傷亡的,要撥打“120”急救電話和公司報警電話;如果發生火災,應撥打“119”火警電話和公司報警電話。

公司報警電話:

(三)各類事故的救援預案

1、觸電事故的救援預案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使觸電者迅速脱離電源(方法是切斷電源開關,用乾燥的絕緣木棒、布帶等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邊就地採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

2、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的救援預案

工地急救員邊搶救邊就近送醫院。

3、坍塌事故的的救援預案

一旦發生事故,應儘快解除擠壓,在解除壓迫的過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進一步傷害,現場處理各種傷情,如心肺復甦等。同時,就近送醫院搶救。嚴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應先清除頭部的土物,並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暢通。

4、機械傷害事故的救援預案

(1)對於一些微小傷,工地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紮。

(2)就近送醫院。

5、中毒事故的救援預案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中毒事故,讓病人大量飲水、刺激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衞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餘食品以備檢驗。

6、火災事故的救援預案

(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時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並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2)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搶險人員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3)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乾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4)氣焊中,氧氣軟管着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着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5)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工地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立即打“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方案 篇1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應急管理部關於修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決定》(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等法律法規,《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寧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通知》(南府辦〔20__〕29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編制。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南寧市行政區域內的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4事故分級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等因素,生產安全事故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見8.1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1.5工作原則

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以人為本,科學施救的原則。實行南寧市交通運輸局及局屬各事業單位主要領導負責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南寧市交通運輸局及局屬各事業單位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並積極配合和落實上級預案要求。

1.6應急預案體系

(1)本預案是南寧市交通運輸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與南寧市交通運輸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目錄中的公路、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各項專項預案配套實施,是為應對生產安全事故而特別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與《南寧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相銜接;

(2)局屬各事業單位編制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銜接,報局應急辦公室(局辦公室)備案;

(3)南寧市交通運輸企業應當對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風險評估及應急資源調查,並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報當地安監部門和行業監督機構備案。

2組織體系

2.1組織指揮機構

成立南寧市交通運輸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局長

副指揮長:分管行業的局領導、分管綜合安全產的局領導

成 員:局屬各事業單位負責人、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局安全監督科,由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局領導擔任主任,局安全監督科科長擔任副主任,成員由局屬各事業單位及局辦公室、財務科、道路運輸管理科、水路運輸管理科、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公路建設管理科、安全監督科等對應科室抽派人員組成,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

2.1.1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組織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統一調度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負責、指揮、協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2)決定預警和響應級別,對本局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作出重大行動決策;

(3)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4)組織實施本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5)協調指揮應急救援物資、設施設備運輸保障工作;

(6)按權限規定統一對外發布本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信息;

(7)報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2.1.2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1)根據有關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分析判斷,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決定預警和響應級別;

(2)決定是否請求外部援助;

(3)決定對外通報的相關事項;

(4)決定應急救援工作的中止或終止。

2.2應急處置工作組

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6個工作組。

2.2.1應急協調組。應急協調組設在局安全監督科,組長由局安全監督科科長擔任,成員由局安全監督科和相關科室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承擔安全生產應急日常管理工作,編制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和演練;在緊急狀態下,綜合收集、報告事故信息;執行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記錄工作;聯繫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和南寧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確保上傳下達工作快速、準確。

2.2.2道路運輸保障組。道路運輸保障組設在局道路運輸管理科,組長由局道路運輸管理科科長擔任,成員從局道路運輸管理科、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和市交通運輸行政綜合執法支隊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與道路運輸企業簽訂應急運輸協議,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車輛的調度,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送和受災羣眾的疏散,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2.2.3水路運輸保障組。水路運輸保障組設在局水路運輸管理科,組長由局水路運輸管理科科長擔任,成員從局水路運輸管理科、市港航發展中心和市交通運輸行政綜合執法支隊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與水路運輸企業簽訂應急運輸協議,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船隻的調度,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送,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2.2.4城市客運保障組。城市客運保障組設在局公共交通管理科,組長由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科長(負責人)擔任,成員從局公共交通管理科、出租交通管理科、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和市交通運輸行政綜合執法支隊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對應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工作;與公交、出租企業簽訂應急運輸協議,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車輛的調度,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送和受災羣眾的疏散,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2.2.5後勤宣傳保障組。後勤保障組設在局辦公室,組長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從局辦公室、安全監督科、財務科和局屬各事業單位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組織、協調本局工作車輛、物資裝備的調度;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有關信息公開、宣傳等工作;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和救援後勤保障工作(如為現場應急處置人員提供飲食、照明、防化防水用品等)。

2.2.6工程建設保障組。工程建設保障組設在局公路建設管理科,組長由局公路建設管理科、水路運輸管理科科長擔任,成員從局公路建設管理科、水路運輸管理科、市公路發展中心和市港航發展中心抽調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協調和指導公路、水運建設項目業主對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管理及應對處置工作;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現場救援工作組織技術專家提供行業技術指導意見;協調抽調有關施工機械進行搶救施工等。

3預警

3.1預警分級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發展態勢,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各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標準與預測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相對應。(見8.1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認為達到或預計可能達到紅色、橙色、黃色預警的報告提請南寧市人民政府發佈;藍色預警由局屬各事業單位報請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同意後發佈。預警內容應當包括: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類別、預警起始時間、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級別、影響估計、警示事項、預警預防措施及工作要求、發佈機關等。

3.2預警發佈

3.2.1 Ⅰ級、Ⅱ級、Ⅲ級預警發佈程序

(1)局屬各事業單位、機關對應科室負責收集本行業發生Ⅰ級、Ⅱ級、Ⅲ級事故隱患信息,按照信息報告程序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由指揮長或其授權人批准後,按規定報告南寧市人民政府、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和南寧市應急管理局;

(2)事故信息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派單位(科室)進行核實、分析,符合Ⅰ級、Ⅱ級、Ⅲ級預警條件的,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向南寧市人民政府提出預警發佈建議;

(3)接到南寧市人民政府、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或其他單位(部門)發出預警後,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批准後應當逐級轉發通知,立即組織採取預警預防行動。

3.2.2 Ⅳ級預警發佈程序

(1)局屬各事業單位、機關對應科室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後,經核實、分析,符合Ⅳ級預警條件的,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預警發佈建議;

(2)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認為需要發佈Ⅳ級預警時,由指揮長或其授權人簽發預警發佈文件,及時對外發布警報;

(3)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預警後,應當立即組織採取預警預防行動,局機關對應科室做好監督指導工作。

3.3預警預防行動

局屬各事業單位將預警預防行動寓於日常安全生產管理過程,對突發事件的風險源、風險因素、風險影響、風險防範與應急對策進行識別和分析,建立相應的預警預防預案,及時發現、報告突發事件隱患。

預警發佈後,局屬各事業單位和機關對應科室要立即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現場核查和監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預防和控制事態發展,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必要時,可以依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採取停產停業、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等應急措施,落實應急物資、應急救援隊伍待命,做好羣眾疏散等各項應急準備。

4信息報告

局屬各事業單位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規定及時、準確、規範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及時通報有關單位。

4.1信息接收與通報

值班人員在接收事故信息後第一時間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並按照程序及時通報事故情況。

4.2信息上報和傳遞

4.2.1 Ⅰ級、Ⅱ級、Ⅲ級事故信息報告

對以下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核實事故基本信息後,2小時內報告南寧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1)造成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2)威脅居民區或者重要設施的生產安全事故;

(3)發生在市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4)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

(5)需要市級層面支援的生產安全事故;

(6)其他需要報告的生產安全事故。

4.2.2 Ⅳ級信息報告

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者較大涉險事故,局屬各事業單位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後應當於2小時內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5應急響應

5.1先期處置

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當迅速組織人員開展自救;事故發生地交通運輸部門和單位在及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的同時,負責對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根據需要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救。

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下達啟動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指令後,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本預案,迅速下達應急處置命令,組織協調指揮行業各有關部門、單位、應急隊伍及時有效地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5.2分級響應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嚴重程度,響應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4個等級,響應等級與生產安全事故級別相對應。(見8.1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1)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應急響應分別由國務院和自治區、南寧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按照上級部門的指示,在局生產安全應急指揮部領導下,各應急工作組積極配合救援和處置工作。局屬相關事業單位、機關對應行業科室,根據《南寧市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應急處置,並將現場情況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局生產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經批准後,向南寧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報告。

(2)Ⅳ(一般)應急響應由局屬相關事業單位、機關對應行業科室趕赴現場,配合事發地的縣(區)、開發區應急指揮機構進行應急處置,並將現場應急處置情況經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上報局生產安全應急指揮部。

5.3處置和救援措施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進入應急狀態,跟蹤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及時獲取生產安全事故救援信息;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救援工作的指導,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組織採取相應措施,並根據需要立即就近組織應急隊伍和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和救援。必要時聯繫和協調相關部門(單位)以及技術專家等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和救援,調集救援物資、裝備。各救援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救援責任。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5.4信息公開

後勤宣傳保障組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向有關新聞媒體、社會公眾通報事故信息。必要時,在南寧市人民政府指導下,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指定的新聞發言人,第一時間通過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南寧市交通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對處置信息。發佈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損失情況、應急救援過程、事故查處、責任追究等。

5.5應急響應結束

當遇險人員獲得救治,事故現場得到控制,可能引發次生、衍生的事故隱患得到消除後,經上級部門或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確認、批准,現場處置響應工作結束。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完成整個應急救援工作書面總結。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1)協助事發地政府和企業積極穩妥做好受難人員及家屬的安撫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環保、衞生的處理工作。

(2)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徵用的物資、設備。對不能歸還或損耗的物資、設備,報請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審批後,送本級財政部門核准,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償。

6.2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按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493號令)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執行。

6.3應急總結

應急結束後,應及時總結事故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總結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基本情況,接警和救援過程,救援組織指揮和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救援各階段採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問題及解決辦法,經驗、教訓、改進的措施和建議等。

較大級別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由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完成,於救援結束後20日內向上級報告。

6.4表彰與責任追究

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對在救援工作中表現出色、貢獻突出的單位、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指揮、履行救援義務不力、散佈謠言、貪污、挪用救援資金和物資等違法違紀的人員要按程序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應急保障措施

7.1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局屬各事業單位負責組織交通運輸行業企業進行風險評估。同時,在全面調查和客觀分析企業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狀況基礎上開展應急能力評估,將評估結果上報局相關對應業務科室,並依據評估結果,完善應急保障措施。

風險評估主要內容包括:分析企業存在的危險因素,確定事故危險源;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後果,並指出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評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風險防控措施。

7.2應急預案管理

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進行培訓、演練。針對演練、應急救援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修訂,實現可持續改進,原則上每3年對預案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檢驗預案的科學性、規範性和可操作性,不斷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按程序抄送南寧市應急管理局。

7.3通信與信息保障

堅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暢通。加強信息化建設,完善營運車輛、船舶動態監控制度,明確用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車輛、船舶的數量、分佈、功能和使用狀態,實現與有關單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7.4加強應急基礎建設

按照平戰結合、指揮靈便、反應快速、應急有效的原則,加強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基礎建設,擬定緊急狀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徵用程序,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適當儲備應急救援物資,落實公路、水路運輸保障工作。

7.5加強宣傳培訓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宣傳工作,按照應急實戰要求,加強救援隊伍、人員的培訓、演練,並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提出改進意見,提高整體作戰和協調能力。

7.6預案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8.附則

8.1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一般生產安全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二)較大生產安全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四)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

本條款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